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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范事故,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包括托管单位)所有员工及为油田提供服务的承包商所属各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第三条公司所有的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必须要有记录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第二章安全宣传教育第四条公司的安全宣传教育,是指采取诸如印发传单、黑板报展评、张贴标语、广播、录象(VCD)、演讲、知识竞赛、问卷调查、安全讲话等形式开展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组织和人员都应积极开展并参与日常安全宣传教育,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创建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第五条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
(一)学习安全法律法规、上级通知、HSE体系文件、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知识,通报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等;
(二)结合典型事故,进行讨论分析,总结吸取事故教训;
(三)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技术、应急预案演练;
(四)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及科研等活动第六条公司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周”、“
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警示月”等活动企业文化处负责组织全年各种安全宣传活动第三章培训对象第七条公司安全培训的对象分为
(一)主要负责人公司总经理(指挥)、厂长等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正职
(二)分管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副职、安全总监、安全副总监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
(五)其他从业人员第四章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培训第八条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
(四)职业健康及工伤保险知识
(五)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六)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七)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八)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第九条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再培训,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二)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典型事故案例
(五)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第十条试油、井下作业、采油(气)、油气储运、油(气)田建设、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以下简称重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的安全培训,由公司人事处负责组织,资格培训必须参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其它各企业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第十一条培训内容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危险化学品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四)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五)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七)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八)典型事故案例
(九)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第十二条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再培训,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二)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典型事故案例
(五)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第十三条重点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由人事培训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培训必须参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其它各企业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第六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第十四条从事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压力管道运行操作、电工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井控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时参加考核和换证培训第七章其它从业人员培训第十五条公司各二级单位应建立三级(厂级、车间(队站)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第十六条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员工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事故应急救援、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五)有关事故案例等第十七条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一)本作业工区、车间、队(站库)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二)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四)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有关事故案例;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八条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三)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四)有关事故案例;
(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十九条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市场化用工、临时用工等在公司主营业务岗位的各类用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第二十条岗位员工调整岗位或离岗一年(技术性要求高或危险性大的岗位,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二十一条公司和所属各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二十二条公司内部员工进入油气场站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现场的HSE风险、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逃生路线内部员工经安全教育后,持有效证件方可进入油气场站第二十三条公司各单位要建立继续教育的制度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员工应进行规范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
(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第八章离岗培训第二十四条对于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而离岗的员工,应由二级单位人事培训部门重新进行培训教育,时间最少5天,最多不超过60天,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第九章培训管理第二十五条培训方式宜采用集中培训人事培训部门可组织学员参加培训机构在培训基地组织的学习班,也可以邀请培训机构集中给学员办班培训机构和培训方式由人事培训部门选择第二十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第二十七条公司和所属各单位主管培训的部门必须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第二十八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督和其它从业人员,及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第二十九条公司领导人员及分管领导的培训,统一纳入集团公司年度A类培训计划,由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与质量安全环保部实施调训;其他人员的培训要统一纳入公司培训计划,由人事(组织)部门牵头,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第十章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第三十条外来人员是指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承包商及其作业人员、外来参观检查人员等第三十一条公司在下列区域和场所,建立“外来人员入厂(场)安全教育室”,教育室设在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门卫处
(一)炼化生产装置区;
(二)联合站、油气储库、油气处理厂、天然气净化厂;
(三)液化气充装站;
(四)其它易导致人员伤亡的场所和区域等第三十二条外来人员在工作开始前和将要进入施工作业区前参加生产单位的入场安全HSE教育,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厂(场)的有关规定、安全环保注意事项、厂(场)区的主要危险点源、历年的事故案例、近期生产(施工)情况、禁止进入区域、安全警示标与标识、应急防护方法及紧急撤离通道等第三十三条安全教育结束后,外来人员应填写《外来人员入厂(场)安全教育卡》(见附件)生产单位对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员和内容进行登记备案第三十四条进入油气场站的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承包商的外来作业人员除要填写《外来人员入厂(场)安全教育卡》外,还要按规定开展施工作业前安全教育经生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者,由生产单位办理入厂证(必须附本人照片),持入厂证方可进入油气场站作业入厂证丢失需重新办理时,按新证办理程序进行第十一章检查监督第三十五条公司人事处、质量安全环保处要对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环保处将各单位员工培训质量和效果列入安全监督内容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和监督主要内容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情况;
(四)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五)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六)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情况第十二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人事处共同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附件外来人员入厂(场)安全教育卡附件外来人员入厂(场)安全教育卡请您在接受安全教育后,仔细阅读下列内容并如实填写,在□中打√1.进入厂(场)区前是否经过安全教育□是 □否2.是否已清楚有关安全常识和应急方法□是 □否3.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厂(场)区环境□能 □不能4.进入油气厂(场)区内能否做到不使用手机等非防爆电器和用具、不携带香烟、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能 □不能5.进入油气厂(场)区能否不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不穿带铁钉鞋,并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能 □不能6.进入油气厂(场)区能否做到遵守警示标识中的相关要求,不乱动设备、设施,未经允许,不得触摸运转设备□能 □不能7.未经许可并采取措施,不得进入抽油机、高压注水(气)、高温、配电间、油气装卸等区域□能 □不能8.能否服从陪同人员的要求,遵守单位的各项健康安全与环境(HSE)规定□能 □不能9.未尽事宜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祝您工作顺利,健康平安!本人签名工作单位主要陪同人员(监护人)签名单位(部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