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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一、工程概况介休市盛华丽园A区7#住宅楼工程,位于北坛中路北侧,砖混结构,建筑物地上四层,建筑面积
1132.34㎡,由介休市建筑设计院设计
二、基槽(坑)和管沟边坡的规定
(一)坑、槽、沟立壁垂直高度的规定当土质均匀无地下水时,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槽(坑)和管沟,可作直壁而不加支撑,但其深度不得超过以下规定在堆填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内
1.0m在亚砂土和亚粘土内
1.25m在粘土内
1.50m在特别坚实的粘土内
2.00m
(二)基槽(坑)和管沟边坡规定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良好且无地下水时,挖方深度在5m以内,不加支撑的基槽(坑)和管沟,其边坡的最大坡度见下表边坡可以做成斜坡式,变可做成台阶式土的名称边坡坡度(高宽比)人工挖土并将土抛于坑(槽)或沟的上边机械挖土在坑槽或沟底挖土在坑(糟)或沟上边挖土砂土
1110.
7511.0亚砂土
10.
6710.
510.75亚粘土
10.
510.
3310.75粘土
10.
3310.
2510.67含石、卵石土
10.
6710.
510.75泥炭岩、白垩土
10.
3310.
2510.67干黄土
10.
2510.
110.33注
1、如人工挖土不把土抛于基坑(槽)或管沟上边而随时把土运往弃土场时,则应采用机械在坑(槽)或沟底挖土的坡度
2、表中砂土不包括细砂和粉砂干黄土不包括黄土
三、土方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要点
1、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
2.5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
1.5m时,一定要按土质和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即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
3、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1m以外推土,其高度不宜超过
1.5m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1、工程概况介休市裕康嘉苑B区1#、2#楼,框架结构,建筑物主体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分别为
5220.16㎡、
10440.31㎡,由介休市建筑设计院设计
二、土方开挖顺序和方法平整场地——定位放线——基坑开挖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大小,选择机械挖土
三、基坑支护措施
1、根据本工程特点,基坑须放坡,边坡坡度为
10.3m,挖出的土一部分留作回填土,置于坑边,距基坑边缘不少于
1.2m,堆置高度不超过
1.5m,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得少于
1.2m
2、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必须在距离坑边
1.0m—
1.2m加设安全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
1.0m—
1.2m,下杆离地高度为
0.5—
0.6m,栏杆柱每2m加设一道
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并悬挂危险标志
4、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加大放坡或采用顶杆加固等方法进行支护
四、安全技术措施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应根据有关要求进行设计
2、机械开挖,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挖坡脚危险作业
3、挖土前要对周围环境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挖土
4、基坑开挖应根据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做加固处理
5、运土道路的坡度要符合安全规定
6、在雨期挖土必须排水畅通,并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停止土方施工裕康嘉苑B区1#、2#楼基坑支护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监理裕康嘉苑工程项目部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