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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二、砌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三、钢筋砼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四、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五、门窗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六、楼地面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七、屋面和防水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八、给排水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九、电气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十、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一、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目的确保地基、基础、支护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内容
2.
1.检查依据
2.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2.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2.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高层建筑箱形基础设计与施工规范》
2.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2.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
2.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
2.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2.
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
2.
1.11地区标准、规定和条例
2.
1.12施工图纸、资料
2.
2.检查内容
2.
2.1现场质保体系检查
2.
2.
1.1地基处理、桩基施工等单位的专用资质情况
2.
2.
1.2水泥浆液流量计的计量标定情况
2.
2.
1.3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
2.
2.
1.4各种建筑材料的存放条件
2.
2.
1.5护坡、桩基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和各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
2.
2.
1.6测量仪器、计量器具及沉桩机械的定期鉴定情况
2.
2.
1.7标准试块的养护条件
2.
2.
1.8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防护措施
2.
2.2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检查
2.
2.
2.1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图纸会审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地基加固范围、加固方法、支护方案、检验要求及施工顺序和要求等
2.
2.
2.2明确采用桩基类型、数量、单桩设计容许承载力、设计桩长、桩径、桩混凝土强度等级、桩顶标高、接桩形式、停锤控制标准、试桩要求、桩位偏差要求、桩的检测要求等
2.
2.3质保资料检查
2.
2.
3.1各种加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准用证和进场检验报告;钢筋、水泥、砂石等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及准用证;预制桩出厂合格证;商品混凝土质量保证书和准用证
2.
2.
3.2混凝土、水泥土试块的强度测试报告
2.
2.
3.3单桩或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报告及其他地基质量检验报告桩基轴线及样桩放线定位及复核测量记录
2.
2.
3.4打(压)桩施工记录、灌注桩成桩施工记录
2.
2.
3.5桩基隐蔽验收记录(包括预制桩接桩、灌注桩成孔、清孔、钢筋笼制作、吊放、混凝土灌注等)
2.
2.
3.6灌注桩混凝土试块报告及评定结果
2.
2.
3.7单桩静载和动力测试报告
2.
2.
3.8桩位轴线偏差和标高验收记录
2.
2.
3.9桩基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2.
2.
3.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2.
3.11桩位竣工图和竣工验收资料
2.
2.4现场实物检查
2.
2.
4.1换填法(砂垫层)重点检查换填范围、分层施工的垫层密实度
2.
2.
4.2水泥土搅拌法(湿法)重点检查水泥用量、桩长、搅拌提升时间和复搅次数
2.
2.
4.3注浆法重点检查浆液制备、注浆孔位置、注浆顺序、注浆量和压力
2.
2.
4.4基坑支护重点检查成孔质量、锚杆、锚索质量、注浆水泥用量及预应力张拉情况(若有的话),护坡面层砂浆或混凝土厚度及质量
2.
2.
4.5打(压)桩A.现场制桩质量B.打(压)桩过程中的桩身垂直度和贯入度C.焊接或硫磺胶泥接桩质量D.开挖后桩位偏差及桩顶处理质量
2.
2.
4.6灌注桩A.成孔和清孔的方法和质量;B.钢筋笼制作与吊放质量;C.水下混凝土浇灌方法和浮桩长度;D.开挖后桩位偏差及破桩、锚固质量
4.
2.
4.7回填土回填土土质、分层夯实、夯实系数、回填标高控制
2.3检查要点
2.
3.1换填法(砂垫层)
2.
3.
1.1填筑材料严禁混入垃圾
2.
3.
1.2砂垫层材料应选用级配良好的中、粗砂,含泥量不超过3%,若用细砂,应掺人30%~50%的碎石
2.
3.
1.3当坑底为软土时,须在与土面接触处铺一层细砂起反滤作用,其厚度不计入砂垫层设计厚度内
2.
3.
1.4砂垫层的第一层虚铺厚度宜为150~200mm,其余各层可取200~250mm
2.
3.
1.5换填结束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载荷试验检验换填质量,如设计无要求,则砂垫层的分层施工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中砂干重度≥16kg/m3,粗砂干重度≥17ka/m
32.
3.2水泥土搅拌法(湿法)
2.
3.
2.1设计前必须进行室内水泥土的抗压强度试验,对承重水泥土桩试块龄期应取90天
2.
3.
2.2承重水泥土桩的单桩容许承载力应通过单桩载荷试验确定
2.
3.
2.3水泥土搅拌法施工现场事先应予平整,必须清除地上和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2.
3.
2.4严禁没有水泥用量计量装置的搅拌桩机投人使用,必须对水泥用量进行有效控制
2.
3.
2.5承重水泥土桩施工时,设计停浆面一般高出基础底面标高300~500mm,在开挖基坑时,应将该施工质量较差段挖去
2.
3.
2.6水泥土搅拌桩施工中必须加强搅拌、增加水泥与土拌和均匀性最后一次喷浆程序完成后,必须进行复搅,一般要求做到两喷三搅或一喷两搅
2.
3.
2.7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必须严格监控要求施工单位随时抽查水泥浆液比重(即水灰比),每工作班不少于4次,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每根桩完整的现场施工记录和注浆量记录
2.
3.
2.8承受竖向荷载作用的水泥土桩,基底标高以上300mm必须采用人工开挖,以防止桩顶与挖土机械碰撞发生断裂
2.
3.
2.9水泥土搅拌桩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作规定时,应采用单桩或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验其承载力载荷试验应在龄期28天后进行,检验点数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三点
2.
3.
2.10水泥土桩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0mm,桩径偏差不得大于4%,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1%
2.
3.3树根桩
2.
3.
3.1树根桩常用的主筋直径为12~18mm,箍筋直径为6~8mm,间距为150~250mm,截面主筋不得少于3根承受竖向荷载时的钢筋长度不得小于
0.5倍桩长
2.
3.
3.2树根桩的填灌碎石应用水冲洗,计量填放,填入量应不小于计算体积的
0.8~
0.9倍在填灌碎石过程中应始终利用注浆管注水清孔树根桩施工时应防止穿孔和浆液沿砂层大量流失树根的额定注浆量不应超过桩身体积计算量的3倍,当注浆量达到额定注浆量时,应停止注浆
2.
3.
3.3每3~6根桩做一组试块,以便测定桩身混凝土强度,试块材料宜取自成桩后的桩头
2.
3.
3.4对承受垂直荷载的树根桩,应采用单桩竖向静荷载试验方法检验其承载能力和沉降特性,也可采用动测法检验桩身质量
2.
3.
3.5树根桩桩位偏差应控制在20mm之内,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
2.
3.4注浆法
2.
3.
4.1注浆点的覆盖土应大于2m
2.
3.
4.2注浆顺序一般应跳孔间隔、先外围后内部的方式进行
2.
3.
4.3注浆施工的场地事先应予平整,除干钻法外,应沿钻孔位置开挖沟槽与集水坑,以保持场地的整洁干燥
2.
3.
4.4注浆施工应有压力和流量记录,宜采用自动流量和压力记录仪
2.
3.
4.5当钻到设计深度后,必须通过钻杆注人封闭泥浆,直到孔口溢出泥浆方可提杆当提杆至中间深度时,应再次注人封闭泥浆,最后完全提出钻杆
2.
3.
4.6待封闭泥浆凝固后,移动注浆管自下向上进行注浆注浆所用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一般不得超过出厂期2个月,受潮结块不得使用
2.
3.
4.7浆体必须经过搅拌机充分搅拌均匀后,才能开始压注,并应在注浆过程中不停顿地缓慢搅拌,时间应小于浆液初凝时间,浆体在泵送前应经过筛网过滤
2.
3.
4.8如注浆中途发生地面冒浆现象应立即停止注浆,调查冒浆原因
2.
3.
4.9注浆结束28天后,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标准贯人或静力触探方法对加固效果进行检测,检测点一般为注浆孔数的2%~5%如检测点不合格率>20%,或虽<20%但检验点平均值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核定后,应对不合格注浆区实施重复注浆
2.
3.5基坑支护
2.
3.
5.1根据基坑深度、气候条件、土质情况和周遍位置建筑情况,合理选用基坑支护形式;
2.
3.
5.2砂浆护坡、锚杆护坡、预应力锚杆护坡和排桩护坡等护坡的施工质量要符合相应规范和规定;
2.
3.
5.3合理排放坡顶和基坑的水,坡面和坡顶的水得到有效排放,能较好地维护土质结构
2.
3.6桩基工程一般规定
2.
3.
6.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定的资质等级承接相应的桩基施工任务,钻孔灌注桩施工必须具有专项资格
2.
3.
6.2各项桩基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现行规范、标准、规程,委托有资质证书的检测单位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的检测
2.
3.
6.3现场预制桩和一次浇灌量大于15m3的钻孔灌注桩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浇捣
2.
3.
6.4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桩基分为3个安全等级,其中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为二级桩基
2.
3.
6.5桩基工程施工前应进行试桩或试成孔,以便施工单位检验施工设备、施工工艺及技术参数对需要通过试桩检测确定桩基承载力的工程,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小于3根,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小于2根;试成孔数量不少于2个
2.
3.
6.6桩基轴线测量定位须经总包、建设、代建、监理单位复核签认施工过程中应对其作系统检查,每10天不少于1次,控制桩应妥加保护,若发现移动时,应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
2.
3.
6.7沉桩结束后,应根据土质、沉桩密度及速率不同,休止一段时间后才可进行基坑土方开挖;土方开挖应制定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技术措施,为防止土方开挖不当,造成桩位偏移和倾斜,土方开挖应分层实施,分层厚度视土质不同而定
2.
3.
6.8破桩后,桩顶锚人承台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无规定时,桩径边长大于或等于400mm时,取100mm;桩径小于400mm时,可取50mm;桩顶应凿成平面,桩顶上的浮泥、破裂的混凝土块要清除干净
2.
3.
6.9成桩结束后应按设计的要求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检测数量和方法由设计单位书面方式确定若设计无要求时,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2.
3.
6.
9.
1.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工程,应采用静荷载检测工程桩承载力,检测桩数不宜小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小于3根,总桩数50根内检测不应小于2根
2.
3.
6.
9.
1.1工程桩施工前未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一级建筑桩基
2.
3.
6.
9.
1.2工程桩施工前未进行单桩静载试验,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地质条件复杂,桩的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可靠性低,桩数多的二级建筑桩基
2.
3.
6.
9.
2.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工程,可采用可靠的动测法对工程桩承载力进行检测
2.
3.
6.
9.
2.1工程桩施工前已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一级建筑桩基
2.
3.
6.
9.
2.2属于上述第9A.b.款规定范围外的二级建筑桩基
2.
3.
6.
9.
2.3三级建筑桩基
2.
3.
6.
9.3采用高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质量时,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并不少于5根
2.
3.
6.
9.4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的质量时,检测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对于多节打压入桩,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一30%,并不得少于10根,对灌注桩必须大于50%;对于采用独立承台形式的桩基工程,一柱一桩形式的工程以及重要建筑的桩基工程,必须增加检测比例
2.
3.
6.10成桩检测中发现有Ⅲ、Ⅳ类桩及单桩静载荷试验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由设计单位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2.
3.
6.11当桩基工程的一些重要技术指标如桩位轴线偏差、桩长、桩顶标高、灌注桩充盈系数、泥浆比重等超过了设计和规范规定的限值要求时,必须取得设计单位认定的处理意见
2.
3.7打(压)桩
2.
3.
7.1混凝土预制方桩(管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应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方可起吊,达到100%才可运输,采用锤击法沉桩时,混凝土预制方桩还需满足令期不得小于28天的要求
2.
3.
7.2沉桩过程中若发现以下异常现象,要及时研究由设计单位认定处理意见
2.
3.
7.
2.1锤击沉桩、贯人度突变;
2.
3.
7.
2.2桩身出现明显的倾斜移位;
2.
3.
7.
2.3静力压桩阻力骤减或骤增;
2.
3.
7.
2.4多接桩接头破坏和错断;
2.
3.
7.
2.5桩顶发生破碎,桩身裂缝扩大
2.
3.
7.3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现场地面标高,需送桩时,在每根桩沉至地面时,应按规范要求进行中间验收办理签证手续
2.
3.
7.4混凝土预制桩和钢桩的停打(压)控制原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2.
3.
7.
4.1设计桩尖位于坚硬、硬塑的粘土、碎石土、中密以上的砂士或风化岩等土层时,以贯人度控制为主,桩尖进人持力层深度或桩尖标高可以作参考
2.
3.
7.
4.1贯人度已达到而桩尖标高未达到时,应继续锤击3阵,其每阵10击的平均贯人度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值,控制贯人度应通过试验确认
2.
3.
7.
4.2桩尖位于其他软土层时,以桩尖设计标高控制为主,贯人度可作参考
2.
3.
7.
4.3压桩应以桩端设计标高控制为主,压桩力作为参考
2.
3.
7.
4.4桩基施工图要求实行双控时,若发现桩顶标高已符合设计要求,但贯人度仍未达到要求或贯人度已达到停锤标准而桩顶标高达不到要求需截桩时,都应取得设计单位的认定手续后方可实施停锤和截桩地基变化不是太大时,可以了解周边类似建筑桩基数据作为参考依据
2.
3.
7.
4.5采用液压压桩机沉桩时,若桩顶标高已达到设计要求,而其压力值小于设计极限荷载较多或压力值远大于单桩极限荷载值,但桩顶标高仍未达到设计要求需截桩时,都应取得设计单位的认定手续后,方可停压或实施截桩
2.
3.
7.5焊接接桩时,上、下节桩的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10mm,节点弯曲矢高不得大于1‰桩长,焊接质量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程的要求
2.
3.
7.6混凝土预制管桩和钢管桩,在沉桩前除检查强度报告和出厂合格证外,尚应按有关标准抽样检验
2.
3.
7.7钢管桩焊接应符合国家钢结构施工的验收规范和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其每个接头除按下表要求做好外观检查外,还应按接头总数的5%做超声波或2%做X光射线拍片检查,在同一工程内探伤检查不少于3个接头气温低于0℃,雨、雪天气和桩身潮湿时,无可靠措施确保质量时,不得进行焊接操作
2.
3.
7.8预制桩(钢桩)桩位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预制桩钢桩位置的允许偏差表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1条形基础下桩基垂直于条形基础纵轴方向平行于条形基础纵轴方向100150桩数为1—3根承台桩基中的桩1002桩数为4—16根承台桩基中的桩1/3桩径或边长3桩数为大于16根群桩基础中的边桩1/3桩径或边长4桩数大于16根群桩基础中的中间桩1/2桩径或边长
2.
3.
7.9钢管桩接头质量偏差允许值钢管桩接头质量允许偏差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1上下节桩错口1钢管桩外径≥70mm32钢管桩外径<700mm22焊缝咬边深度
0.53焊缝加强层高度0~+2焊缝加强层宽度0~+
32.
3.
7.10钢桩接头焊接完成后,需经1min以上冷却后,才能继续锤击沉桩
2.
3.
7.11沉桩记录应完整,内容包括锤型、落距、每米锤击数、最后贯入度、总垂击数、入土深度和平面偏差,钢管桩应增加土芯高度和回弹量
2.
3.8灌注桩
2.
3.
8.1成孔用钻头直径应等于桩的设计直径,桩身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和按设计桩身计算体积加预留长度体积之和的比,即充盈系数不得小于1,也不宜大于
1.
32.
3.
8.2成孔施工应一次不间断地完成,不得无故停钻,成孔过程中的泥浆密度一般可控制在
1.1~
1.3g/cm3,若遇特殊地质,不易成孔时,应采用特制泥浆,确保成孔质量
2.
3.
8.3清孔应分二次进行,第一次清孔在成孔完毕后立即进行,第二次清孔在下放钢筋笼和浇捣混凝土导管安装完毕后进行
2.
3.
8.4二清后,泥浆密度应小于
1.15g/cm3若遇土质较差时,泥浆的密度不易达到
1.15g/cm3,可通过试桩得出一个实测泥浆密度,并经设计签证可将泥浆密度适当放宽
2.
3.
8.5二清结束后,校孔内仍应保持足够的水头高度,并在30min内灌注混凝土若遇特殊情况超过30min,则应该在灌注混凝土前,重新测定沉淤厚度,若沉淤厚度超过下列标准承重桩100mm、支护桩300mm,应重新清孔至符合要求
2.
3.
8.6钢筋笼经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入孔,在起吊、运输和安装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安装时,钢筋笼应保持垂直状态,对准孔位徐徐轻放,避免碰撞孔壁,下笼过程中,遇到阻碍,严禁强冲下放;应吊起查明原因处理后,再继续下笼
2.
3.
8.7钢筋笼安装位置确认符合要求后,应采取措施使钢筋笼定位,防止灌注混凝土时钢筋笼上拱
2.
3.
8.8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导管应始终埋在混凝土中,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面导管埋人混凝土的深度以3~10m为宜,最小埋人深度不得小于2m混凝土灌注用导管隔水塞应采用混凝土浇制,并配有橡胶垫片,若大直径灌注桩采用球胎作导管隔水塞时,必须要有球胎回收记录
2.
3.
8.9混凝土实际灌注高度应比设计桩顶标高高出一定高度,其最小高度不少于桩长5%,且不小于2m,以确保桩顶混凝土质量
2.
3.
8.10混凝土在浇注过程中,现场应进行塌落度测定,测定次数如下单桩混凝土量少于25m3,每根桩上、下各测一次;单桩混凝土量大于25m3时,应上、中、下各测一次
2.
3.
8.11水下浇筑的钻孔灌注桩混凝土的强度应比设计强度高一等级进行配制,以确保达到设计强度所以,混凝土试块强度按高一等级验收,设计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
202.
3.
8.12沉管(套管成孔)灌注桩应根据不同沉管方式如锤击沉管、振动沉管、振动冲击沉管、静压沉管;按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制订防止缩径、断径等措施,通过试成桩符合要求后,方可采用
2.
3.
8.13套管沉孔可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或活瓣桩尖混凝土预制桩尖的强度不得低于C30,钢制桩尖亦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套管下端与桩尖接触处应垫置缓冲密封圈
2.
3.
8.14沉管符合要求后,应立即灌注混凝土,尽量减少间隙时间;灌注混凝土前,必须检查桩管内是否吞桩尖或进泥、进水
2.
3.
8.15为确保沉管混凝土质量,必须严格控制拔管速度;同时还应根据不同的沉管方法采取使混凝土密实措施
2.
3.
8.16沉管桩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按设计规定执行,但不得小于1成桩后的实际桩身混凝土顶面标高应大于设计桩顶标高500mm以上
2.
3.
8.17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应提供每根桩的一组试块报告,沉管灌注桩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应提供每一台班一组试块报告
2.
3.
8.18灌注桩桩位允许偏差符合下表要求灌注桩允许偏差表序号成孔方式及桩径桩径偏差/mm桩允许偏差/mm垂直及允许偏差/%单桩、条基沿垂直向和群桩基中的边桩条基沿轴线方向和群桩基中的中间桩1泥浆护壁钻冲孔桩d≤1000mm-
0.1d且≤-50d/6≤100mmd/4≤150mm1d>1000mm-50100+
0.01H150+
0.01H12锤击振动冲击沉管成孔d≤500mmd>500mm20701001501501注1d系设计桩径、H系施工地面与桩顶标高的距离2桩径允许偏差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2.
3.9地基降排水
2.
3.
9.1施工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并注意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作好统筹规划,阻止场外水流入施工场地
2.
3.
9.2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有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根据设计单位确定的方案进行排水
2.
3.
9.3进行低于地下水位挖方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挖方尺寸和防止地基土结构遭受破坏等,选用集水坑降水、井点降水或两者相结合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应使地下水位经常低于开挖底面不少于
0.5m
2.
3.
9.4采用井点降水时,应根据含水层土的类别及其渗透系数、要求降水深度、工程特点、施工设备条件和施工工期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用适当的井点装置
2.
3.
9.5井点降水的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
3.
9.
5.1基坑(槽)或管沟的平、剖面图和降水深度要求;
2.
3.
9.
5.2井点的平面布置、井的结构(包括孔径、井深、过滤器类型及其安设位置等)和地面排水管路(或沟渠)布置图;
2.
3.
9.
5.2井点降水干扰计算书
2.
3.
9.
5.2井点降水的施工要求
2.
3.
9.
5.2水泵的型号、数量及备用的井点、水泵和电源等
2.
3.10土方开挖
2.
3.
10.1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在施工中要对以上部位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2.
3.
10.2土方施工中,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平面挖制桩和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2.
3.
10.3开挖基坑(槽),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地基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操平后由人工挖出暂留土厚度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2.
3.
10.4土方开挖允许偏差见下表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表面标高0-50用水准仪检查2长度、宽度(结构永久占用)0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3边坡偏陡不允许坡度尺检查
2.
3.
10.5雨冬期施工
2.
3.
10.
5.1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必须开挖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2.
3.
10.
5.1雨期施工在开挖的基坑(槽)或管沟,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设堤埂和截水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堤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2.
3.
10.
5.1土方开挖如必须在冬季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2.
3.
10.
5.1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时气候条件决定,一般不小于30cm
2.
3.11土方回填
2.
3.
11.
1.前期准备
2.
3.
11.
1.1从经济角度出发,合理安排挖土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减少运土工程量,
2.
3.
11.
1.2回填土优先选用基槽中挖出的原土,但不得含有垃圾及有机杂质
2.
3.
11.
1.3回填土使用前含水量应符合规定,简单测试方法手攥成团,落地开花
2.
3.
11.
1.4回填土施工前,必须对基础墙或地下室防水层、保护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办好隐检手续,而且砼强度达到规定强度,回填坑垃圾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回填
2.
3.
11.
1.5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煤气管道安装检查分段打压无渗漏后,管沟墙间加固后再进行
2.
3.
11.
1.6施工前,必须看清图纸,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回填土的高度和厚度,如在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上,每隔3m钉上水平橛,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弹上水平线或在地坪上钉上水平控制木桩
2.
3.
11.2过程中控制:
2.
3.
11.
1.1回填土必须分层铺摊,每层虚土厚度应根据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蛙式打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200~250mm,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m,虚土铺摊时,随铺随找平
2.
3.
11.
1.1回填土每层至少夯打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连,行行相接深浅不一致的基础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础标高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依次类推如必须分段填夯实,交接处应填成踏步槎,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1m
2.
3.
11.3事后控制:
2.
3.
11.
3.1验收方法按规范要求夯实系数满足规范要求;
2.
3.
11.
1.1部分室外回填土在雨后可查看有无沉陷若有较大量的沉降必须重新补填夯实
2.
3.
11.4冬施注意
2.
3.
11.
4.1冬季回填土每层铺土厚度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其中冻土块体积不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其粒径不得大于100mm,铺填时冻土块应均匀分布,逐层压实其虚土厚度不得超过150mm
二、砌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目的确保砌体结构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
2.范围适用于西山经济适用房的建筑工程的砌体结构工程
3.职责监理公司负责砌体结构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参与
4.内容
4.
1.检查依据
4.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4.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4.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
4.
1.6设计施工图文件、资料
4.
2.检查内容
4.
2.1现场质保体系检查
4.
2.
1.1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和操作工人的上岗证;
4.
2.
1.2砌体材料的进场验收与堆放保管情况;
4.
2.
1.3砂浆的配合比、搅拌料的计量情况;
4.
2.
1.4试块标养与见证取、送样执行情况;
4.
2.
1.5仪器的定期鉴定情况
4.
2.2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检查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建筑抗震设防等级、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砌体材料和粘结材料的强度等级、砌块排列要求、圈梁、构造柱的设置部位及要求等
4.
2.3质量保证资料
4.
2.
3.1砖、砌块、预制构件出厂证明、准用证及进场试验报告;
4.
2.
3.2隐蔽验收记录
4.
2.
3.
2.1基础墙的砌筑;
4.
2.
3.
2.2砌体结构拉结钢筋;水泥、钢筋等材料、构件的质量证明书
4.
2.
3.
2.3现浇圈梁、构造柱钢筋;
4.
2.
3.3混凝土和砂浆试块报告及评定结果;
4.
2.
3.4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
4.
2.4现场实物质量检查
4.
2.
4.1砌体轴线位置与标高;
4.
2.
4.2皮数杆的设置及砌块排列图的实施;
4.
2.
4.3砖、砌块砌筑时的含水率;
4.
2.
4.4回土时对墙体的监护;
4.
2.
4.5组砌方法与留搓;
4.
2.
4.6变形缝净宽及防护措施;
4.
2.
4.7构造柱、预留洞、预埋件等的位置、尺寸及施工质量;
4.
2.
4.8拉结筋、锚固筋等构造筋的施工质量;
4.
2.
4.9预制构件的安装与防腐木砖的位置与方向;
4.
2.
4.10砌体的平整度、垂直度、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
4.
3.检查要点
4.
3.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1.1多层砖房粘土砖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
7.5,砌筑砂浆强度不应低于M
2.
54.
3.
1.2六层及六层以上房屋的外墙应采用MU10的砖或MU5的砌块
4.
3.
1.3基础墙和水池、水箱等不得使用多孔砖基础墙粘土砖强度不得低于MU10,水泥砂浆强度不应低于M
54.
3.
1.4除基础墙和砖砌女儿墙外,墙体不应使用实心粘土砖,非承重墙体禁止使用粘土砖
4.
3.
1.5构造柱和圈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
154.
3.2砌体工程的构造柱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2.1多层砖房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设置部位应符合规范规定
4.
3.
2.2多层砖房构造柱最小截面可采用240mm×180mm,构造柱保护层宜为20mm,且不小于15mm
4.
3.
2.3构造柱必须与圈梁连接,相交结点处适当加密柱的箍筋,加密范围在梁上、下均不应小于450mm或1/6层高,箍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
4.
3.
2.4构造柱应沿整个建筑物高度对正贯通,不应使层与层之间的构造柱相互错位,突出屋顶的楼、电梯间构造柱应伸到顶部,并与顶部圈梁连接,内外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拉接钢筋,且每边深入墙内大于
1.0米,局部突出屋顶间的顶部及底部均应设置圈梁
4.
3.
2.5在浇灌构造柱混凝土前,应先清除模板内的杂物,先注入适量同配比水泥砂浆,振捣时,振捣器应避免触碰墙,严禁通过砖墙传振
4.
3.
2.6构造柱位置墙体应砌马牙槎,每牙高度不宜超过300mm,每边牙扩宽度大于60mm,且应沿高每500mm设置2φ6拉结筋,每边伸入墙内大于
1.0米
4.
3.
2.7构造柱的竖向钢筋末端应作成弯钩,接头可以采用绑扎,其搭接长度宜为35倍钢筋直径在搭接接头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4.
3.3砌体工程的围梁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3.1圈梁应闭合,遇有洞口应上下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垂直间距的2倍,且不得小于1米
4.
3.
3.2山墙及横墙圈梁钢筋应弯入纵向圈梁,其弯入长度不小于500mm和钢筋直径的35倍
4.
3.
3.3圈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20mm,最小纵筋4φ10,最大箍筋间距200mm
4.
3.4砌体工程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4.
3.
4.1砌体施工,应设置皮数杆,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块材规格和灰缝厚度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的标高,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是否合适,当第一层砖水平灰缝大于200mm时,应先用细石砼找平砌筑砌块墙体时,尚应根据预先绘制的砌块排列图进行
4.
3.
4.2砌完基础后,应及时双侧回填单侧填土应在砌体达到侧向承载能力要求后进行
4.
3.
4.3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不得夹有砂浆、块材、碎渣和杂物等
4.
3.
4.4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多孔砖、空心砖、空心小砌块墙体表面不得留置水平沟槽门窗洞处不应采用无筋砖过梁,过梁每边支承长度不应小于240mm砌体中的预埋件应作防腐处理,预埋木砖的木纹应与钉子垂直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应砌筑成平拱或设置过梁
4.
3.
4.5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符合GB50203-98第
2.
0.18的规定
4.
3.
4.6砂浆试样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的抽样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如砂浆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以龄期为28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4.
3.
4.7当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可采用非破损和微破损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判定砂浆的强度
4.
3.
4.
7.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4.
3.
4.
7.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4.
3.
4.
7.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已判定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确定砂浆或砌体强度
4.
3.5砌体砌筑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5.1砌筑砖砌体时,粘土砖应在砌筑前1天浇水湿润,砌筑时一般以水侵入砖四边
1.5cm左右为宜加气混凝土砌块运输、堆放时应防止雨淋;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4.
3.
5.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并应填满砂浆
4.
3.
5.3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缝不得出现透明缝,严禁用水冲浆灌缝砖砌体灰缝厚度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加气混凝土砌块水平灰缝厚度不得大于15mm,垂直灰缝宽度不得大于20mm
4.
3.
5.4砖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
4.
3.
5.5后砌隔墙可于墙中引出凸搓并应预埋拉结筋,拉接筋沿墙高每500mm一道,每道不得少于2φ6钢筋,埋入长度每边不得小于600mm末端应有900弯钩
4.
3.6填充墙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4.
3.
6.1用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和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填充墙时,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
4.
3.
6.2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在抹灰前采用侧砖、或立砖、或砌块斜砌挤紧,其倾斜度宜为60°左右,砌筑砂浆应饱满
4.
3.
6.3砌体填充墙框架应沿框架柱高每隔500mm(加气砌块因模数可为600mm)配置2Ф6mm的拉筋,伸人填充墙内长度,
一、二级框架应沿墙全长设置,
三、四级框架不应小于墙长的1/5且不应小于700mm
4.
3.
6.4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洞口下部应放置2Ф6mm钢筋伸过洞口两边长度每边不得小于500mm
4.
3.
6.5加气混凝土砌筑时,应上下错缝,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1/3,并应不小于150mm如不能满足时,在水平灰缝中应设置2Ф6mm钢筋或Ф4mm钢筋网片加强,加强筋长度不应小于500mm
4.
3.
6.6不同于密度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混砌,加气砌块也不得与其它砖、砌块混砌
4.
3.
6.7底框砖房的砖填充墙框架的施工,应先砌墙后浇混凝土柱
4.
3.7砼小型空心砌块工程检查要点
4.
3.
7.1进入施工现场的小砌块在厂内的养护龄期不得少于28天,并必须持有同一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标明生产厂家名称、型号、规格、产品等级、强度等级、密度等级、批量和生产日期承重小砌块最小外壁厚30mm,最小肋厚25mm
4.
3.
7.2除框架填充内墙、住宅和其他民用建筑内隔墙、围墙可使用合格品等级小砌块外,其他工程部位均应采用不得低于一等品等级的小砌块
4.
3.
7.3多层砌体结构抗震一般规定七度设防时,多层砌体房屋不应超过七层,总高度不应超过21m,底框房屋不应超过六层和19m
4.
3.
7.4对室内地面以下的砌体应采用普通混凝土小砌块和不低于M5的水泥砂浆砌筑;五层及五层以上民用房屋的底层墙体,应采用不低于MU5的小砌块和M5砌筑砂浆
4.
3.
7.5墙体施工前必须按设计图房屋的轴线编绘小砌块平、立面排列图
4.
3.
7.6单排孔小砌块上下皮砌块应对孔、错缝搭接砌筑,灰缝应饱满,砌筑时,墙面必须用原浆作随砌随勾缝处理,缺灰处应补浆压平、压实,并作出凹缝,凹进墙面2mm
4.
3.
7.7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砌筑砂浆强度末达到设计要求70%,不得拆除过梁底模,水平灰缝的厚度和垂直灰缝的宽度应控制在8一12mm,砌筑时的铺灰长度不得超过800mm,严禁用水冲浆灌缝,当垂直灰缝大于20mm时,一般可采用C20细石混凝土灌缝
4.
3.
7.8个别情况下无法对孔砌筑时,可错孔砌筑,但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轻骨料砼120mm),当小于90mm(120mm)时,应在水平灰缝中设2Φ4点焊网片,网片长度不小于800mm但无论何种情况,竖向通缝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双排孔小砌块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90mm
4.
3.
7.9砌筑砂浆必须搅拌均匀,随伴随用,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过300,砂浆必须分别在2h和3h内用完;砂浆稠度,用于普通砼小砌块时宜为50mm,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时宜为70mm
4.
3.
7.10承重墙体不得采用小砌块与粘土砖等其它块体材料混合砌筑,隔墙和填充墙顶面和上部结构接触处应用一皮实心混凝土砌块楔实但房屋顶层内隔墙顶应离该处屋面板板底15mm,缝内用13石灰砂浆或弹性腻子嵌塞;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或壁肋中有竖向凹形裂缝的小砌块砌筑承重墙体;严禁使用外表明显受潮的小砌块进行砌筑,阴雨季节应采取防雨措施
4.
3.
7.11不得在已砌筑墙上打洞凿槽;严禁在小砌块墙体中预留水平沟槽;水、电、煤气管道、箱盒、门窗均应在墙体砌筑时预留或预埋,一般可采用专用留槽砌块;门窗预埋铁件、预埋木砖、管道卫生洁具支架预埋件以及开关、插座预埋处,周围应采用C20混凝土灌实
4.
3.
7.12施工设置的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距离不应小于600mm,并在顶部设过梁;填砌施工洞口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应提高一级
4.
3.
7.13砌体内不宜设置脚手眼,如必须设置时,可用190×190×190mm小砌块侧砌,利用孔洞作脚手眼,砌体完工后用C15混凝土填实下列部位不得设置脚手眼
4.
3.
7.
13.1过梁上部,与过梁成60度角的三角形及过梁跨度1/2范围内;
4.
3.
7.
13.2宽度不大于800mm的窗间墙;
4.
3.
7.
13.3梁和梁垫下及其左右各500mm的范围内;
4.
3.
7.
13.4门窗洞口两侧200mm内和墙体交接处400mm的范围内;
4.
3.
7.
13.5设计规定不允许设脚手眼部位
4.
3.
7.14内外墙同时砌筑,纵横墙交错搭接;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墙体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2/3;接槎部位宜延至门窗洞口
4.
3.
7.15为防止顶层墙体开裂,应在顶层窗台下设置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顶层纵横墙应每隔400mm高度加设通长Φ4点焊钢筋网片
4.
3.
7.16每一层楼或250m3的砌体,每种强度等级的砂浆至少制作两组试块,每层楼每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至少制作一组试块
4.
3.
7.17常温条件下的日砌筑高度,普通砼小砌块控制在
1.8米内,轻骨料砼小砌块控制在
2.4米内
4.
3.
7.187度设防时,六层小砌块房屋应在外墙四周、楼梯间四周和各内外墙交接处设置芯柱,其中外墙四角灌实5个孔,楼梯间四角内外墙交接处灌实4个孔,内墙交接处灌实3—5个孔;顶层各内外墙门、窗洞两侧宜加插筋芯柱,灌实1个孔顶层所有横墙和端开间内纵横每隔2—3个孔洞,设双孔插筋芯柱
4.
3.
7.19芯柱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4.
3.
7.
19.1芯柱截面不应小于120mm×120mm,混凝土强度C
154.
3.
7.
19.2芯柱每孔内插竖筋不小于1Φ12,上下与圈梁锚固,锚固长度大于500mm,上下楼层钢筋可在圈梁上部绑扎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40d并不小于50mm
4.
3.
7.
19.3芯柱应沿房屋全高贯通并与各层圈梁浇注成整体,若采用预制楼板时,在芯柱位置处的每层楼板应留缺口或浇一条现浇板带,以保证芯柱贯通
4.
3.
7.
19.4在楼面或圈梁面砌筑第一皮小砌块的,应用开口砌块砌出清扫孔,芯柱混凝土必须待墙体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大于lMPa时方可浇灌,应连续浇灌至离芯柱最上一皮小砌块顶面50mm止,不得留施工缝
4.
3.
7.
19.5芯柱混凝土的实际灌入量严禁小于计算需要量
4.
3.
7.20钢筋混凝土芯柱与墙体相接处,应沿柱高每隔600mm在水平灰缝内设置Φ4点焊网片,网片伸人墙内不得小于600mm;对框架填充墙,应沿柱高每隔600mm预留2Φ6钢筋与填充墙拉结,钢筋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小于600mm
4.
3.
7.21圈梁高度不应小于150mm,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15,圈梁下一皮小砌块必须采取有效封底措施;山墙及横墙圈梁的钢筋应弯入纵向圈梁内,弯入长度满足35d和500mm
4.
3.
7.22小砌块墙体与构造柱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从每层柱脚开始先退后进,形成200mm×200mm的凹凸槎口柱墙间用2Φ6拉结筋拉结,间距600mm,每边伸入墙内长应为1000mm
4.
3.
7.23填充墙施工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4.
3.
7.
23.1填充墙厚度不得小于190mm,90mm厚的填充墙用于厨房、卫生间隔断
4.
3.
7.
23.2填充外墙第一皮小砌块孔洞必须用C20混凝土填实或丁砌3皮C20实心混凝土块
4.
3.
7.24填充墙与钢筋混凝土柱、梁接触处的灰缝在砌筑时必须饱满填实并补浆勾缝,压实后呈凹缝粉刷前,在接缝的正反面均应钉设钢丝直径为Φ
0.5,菱形网孔边长20mm的钢丝网,网宽为缝两侧各100mm
4.
3.
7.25墙体下列部位,应用混凝土灌实砌块孔洞
4.
3.
7.
25.1当设计标高±
0.00以下墙体用小砌块砌筑时,小砌块孔洞应全部用不低于C15的混凝土灌实
4.
3.
7.
25.2楼板支承处如无圈梁时,板下应砌一皮C20混凝土实心砌块或用不低于C20混凝土填实一皮砌块
4.
3.
7.
25.3主次梁和悬臂梁板支承处应设置混凝土垫块、实心砌块或用C20混凝土进行局部填实,填实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4.
3.
7.26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与屋面板在墙上或梁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80mm;雨蓬梁宜与圈梁联结,否则应在门口两侧各加一个插筋芯柱,与上下圈梁锚固
4.
3.
7.27层顶女儿墙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如采用钢筋混凝土斜屋面时,应在屋面板外侧设置保温隔热层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屋面应同时设置隔热层和保温层,还应设置分隔缝,屋面的表面或架空层表面应做成白色或银白色
三、钢筋砼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目的确保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
2.范围适用于西山经适房项目二标段的建筑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3.职责监理部负责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工程验收由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参与
4.内容
4.
1.检查依据
4.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4.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4.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4.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4.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4.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4.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4.
1.10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
4.
2.检查内容
4.
2.1现场质保体系检查
4.
2.
1.1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
4.
2.
1.2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和贮运条件;
4.
2.
1.3试块标准养护条件;
4.
2.
1.4材料构配件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
2.
1.5混凝土搅拌计量情况
4.
2.
2.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检查
4.
2.
2.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混凝土结构形式、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连接方式、锚固搭接长度、重要部位的钢筋配置、现浇混凝土施工缝后浇带的设置部位及要求等
4.
2.
3.质保资料检查
4.
2.
3.1钢筋、水泥、粗细骨料等原材料的质量证书、准用证、生产许可证、交易凭证、复试报告、进口钢筋的商检报告;
4.
2.
3.2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证明和坍落度检验记录;
4.
2.
3.3混凝土强度和抗渗试验报告及评定结果和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4.
2.
3.4大体积混凝土浇捣记录;
4.
2.
3.5预制构件的安装记录;
4.
2.
3.6隐蔽验收记录
4.
2.
3.
6.1柱、梁、板、梯、阳台、雨篷钢筋;
4.
2.
3.
6.2基础混凝土的浇筑;
4.
2.
3.
6.3施工缝、后浇带的处理等;
4.
2.
3.7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
4.
2.4现场实物质量检查
4.
2.
4.1模板工程
4.
2.
4.
1.1模板体系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4.
2.
4.
1.2模板体系的起拱度;
4.
2.
4.
1.模板拆除时间和方法;
4.
2.
4.
1.4脱模剂的品种
4.
2.
4.
2.钢筋工程质量检查
4.
2.
4.
2.1钢筋规格、数量和间距,检查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是否有变形、松脱和开焊及污染现象;
4.
2.
4.
2.2钢筋弯钩或弯折角度及断料长度;
4.
2.
4.
2.3钢筋连接的接头形式和连接工艺;
4.
2.
4.
2.4钢筋连接接头的间距和设置位置;
4.
2.
4.
2.5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和焊接接头长度;
4.
2.
4.
2.6箍筋加密区长度和箍筋间距、直径;
4.
2.
4.
2.7墙板拉筋直径、间距和位置;
4.
2.
4.
2.8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4.
2.
4.3混凝土工程
4.
2.
4.
3.1混凝土存在的蜂窝、孔洞、露筋、漏浆等缺陷及缺陷修整工作;
4.
2.
4.
3.2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高度;
4.
2.
4.
3.3大体积混疑土的浇筑方法、测温及内外温差控制方法;
4.
2.
4.
3.4混疑土的自然养护条件;
4.
2.
4.
3.5混凝土施工缝的留置位置
4.
3.检查要点
4.
3.1现场质保条件
4.
3.
1.1建设工程所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所有试块,均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见证人员应取得上岗证书
4.
3.
1.2建设工程用的计量器具(电子计量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全站仪等)应按规定按期检定
4.
3.
1.3处于桩基及结构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混凝土、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面积最小不少于5㎡,应配置恒温装置,室内温度控制在20℃土3℃范围,水温须与室温相同,相对湿度为90%以上的环境或水中的标准条件下;须配置温度计和湿度计,水泥混合砂浆养护控制湿度为60%~80%,水泥砂浆养护控制湿度为90%以上,温湿度应由专人记录试块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
4.
3.2模板工程
4.
3.
2.1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4.
3.
2.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涂隔离剂,对油质类等影响结构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不宜采用,严禁隔离剂沾污钢筋与混凝土接搓处
4.
3.
2.3当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跨度≥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起拱高度易为全跨长度的1/1000~3/
10004.
3.
2.4现浇多层房屋,上层支架的立柱与下层支架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4.
3.
2.5在浇筑混凝土前,对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等应清理干净,对模板的缝隙和孔洞应予堵严,对本模板应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4.
3.
2.6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GB50204-92第
2.
4.
1、
2.
4.
2、
2.
4.3条的规定,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
4.
3.
2.7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mm)项目允许偏差轴线位置5底模上表面标高±5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柱、墙、梁+4-5层高垂直全高≤5m6全高>5m8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表面平整(2m长度上)
54.
3.3钢筋工程
4.
3.
3.1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钢材应具备出厂质量证明书和生产许可证,对进场的钢材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复验,检验不合格的钢材不得使用在工程上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坏标志,并应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和油污
4.
3.
3.2进口钢筋应有出厂质量保证书和商检报告,进场后,应按规定进行机械性能复检,如用于焊接,应分批进行化学分析试验
4.
3.
3.3对有抗震要求框架结构纵向受力钢筋,其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一级抗震设计,不应大于
1.25;二级抗震设计,不应大于
1.
44.
3.
3.4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4.
3.
3.5Ⅰ级钢筋末端作1800弯钩,弯曲直径D≥
2.5d,平直长度≥3d;Ⅱ、Ⅲ级钢筋末端作900或1350弯钩,Ⅱ级钢筋弯曲直径≥4d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5d(d为钢筋直径)
4.
3.
3.6钢筋接头形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4.
3.
3.
6.1电渣压力焊不得用于梁、板等构件中水平钢筋的连接
4.
3.
3.
6.2一级抗震纵向钢筋的接头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二级抗震纵向钢筋的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框架底层柱、剪力墙加强部位纵向钢筋接头,对
一、二级抗震等级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对三级抗震等级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
4.
3.
3.
6.3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均应焊接,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柱中的受压钢筋,当钢筋直径大于32mm时,应采用焊接接头抗震墙分布钢筋,直径大于22mm时,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
4.
3.
3.
6.4当焊接网片只有一个方向受力时,受力主筋与两端边缘的两根锚固横向钢筋的全部交点必须焊接;当焊接网片同时两个方向受力时,则四周边缘的两根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均应焊接;其余的相交点可间隔焊接,焊接骨架的所有钢筋相交点必须焊接
4.
3.
3.
6.5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用铁丝扎牢外,保证受力钢筋位置不偏移时,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但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用铁丝扎牢梁柱箍筋与受力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柱角筋弯钩方向平分模板夹角,柱筋弯钩平面与模板面的夹角不得小于
1504.
3.
3.
6.6钢筋的绑扎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4.
3.
3.7钢筋接头的设置位置、锚固及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4.
3.
3.
7.1焊接接头及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4.
3.
3.
7.2采用绑扎接头时,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到搭接长度L的
1.3倍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为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接头处钢筋净距≥d及≥25mm
4.
3.
3.
7.3采用焊接接头时,从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35d且<500mm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而且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为受拉区非预应力筋不宜超过50%、预应力筋不宜超过25%
4.
3.
3.
7.4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从任一接头中心至35d的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为受拉区不宜超过50%
4.
3.
3.
7.5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GB50204-92规范中表
3.
5.3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的
0.7倍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不应小于200mm
4.
3.
3.
7.6框架梁、柱和抗震墙连接中的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
一、二级时应比非抗震设计的最小锚固长度相应增加5d钢筋的锚固长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表
6.
1.4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250mm
4.
3.
3.
7.7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
4.
3.
3.8箍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
3.
3.
8.1箍筋应按设计图纸设置,框架柱、梁端加密区的箍筋配置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程》;
4.
3.
3.
8.2框架节点核芯区内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宜与柱端加密区相同
4.
3.
3.
8.3箍筋的末端应作135°弯勾,弯勾的平直部分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4.
3.
3.
8.4在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4.
3.
3.9洞口的加固钢筋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3.
9.1剪力墙上门窗洞口周边应配置不小于2φ12的水平和竖向构造钢筋,从洞边角算起伸入墙内长度≥40d
4.
3.
3.
9.2对于现浇墙板、楼板预留孔洞(如厕所、厨房间等)处四周钢筋(包括后凿洞)必须采取设计认可的加固措施
4.
3.
3.10钢筋的固定及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4.
3.
3.
10.1为防止墙、柱主筋偏位,墙板内外排钢筋间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设置撑筋,墙板筋在模板上口加一道水平筋,并采取措施(如电焊)加以限位
4.
3.
3.
10.2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直径且应符合GB50204-92第
3.
5.7条规定
4.
3.
3.11钢筋位置允许偏差见下表(mm)项目允许偏差受力钢筋排距±5钢筋弯起点位置20箍筋、横向钢筋间距绑扎骨架±20焊接骨架±10焊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5水平高差+30受力钢筋保护层基础±10柱、梁±5板、墙、壳±
34.
3.4混凝土工程
4.
3.
4.1混凝土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4.
3.
4.
1.1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准用证、交易凭证,要做到先检验后使用,杜绝使用无证和假冒伪劣水泥重大工程、住宅工程必须使用旋转窑水泥,不得使用立窑水泥
4.
3.
4.
1.2水泥按不同品种、标号和牌号按批分别储存,如因存储不当质量有明显降低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水泥1个月)时,使用前应进行复试
4.
3.
4.
1.3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特细砂,钢筋混凝土工程中严禁使用海砂对进场使用的砂料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每验收批应严格按规范进行颗粒级配、粗细程度、含泥量和泥块量等试验
4.
3.
4.2混凝土的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4.
3.
4.
2.1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当必须间隙时,应在前层混凝土凝结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4.
3.
4.
2.2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2m
4.
3.
4.
2.3在浇筑竖向结构前,应先在底部填以50~100mm厚与混凝土内砂浆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浇筑中不得发生离析现象
4.
3.
4.
2.4梁柱节点部位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当节点钢筋过密时,可采用同强度等级的细石混凝土
4.
3.
4.
2.5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并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其留置位置应符合GB50204-92第
4.
4.
18、
4.
4.21条和JGJ3-91第
7.
3.4条规定
4.
3.
4.
2.6在施工缝处继续浇捣混凝土时,已硬化混凝土抗压强度应达到
1.2N/mm2,并应清除水泥薄膜、松动石子及软弱砼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在施工缝处铺一层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细致振捣,使新旧砼紧密结合
4.
3.
4.
2.7后浇带应按设计要求预留,并按规定时间浇筑混凝土浇筑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将钢筋加以整理或施焊,然后浇筑早强、无收缩水泥配置的混凝土
4.
3.
4.
2.8在浇筑与柱墙连成整体的梁板时,应在柱和墙浇筑完毕后停歇1~
1.5h,再继续浇筑
4.
3.
4.
2.9大体积砼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
4.
3.
4.3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4.
3.
4.
3.1在自然气温>5℃时,对已浇筑完毕的混凝土,应在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浇水次数和时间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润湿状态且表面不出现干缩裂缝
4.
3.
4.
3.2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用塑料布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4.
3.
4.
3.3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天,对用缓凝型外加剂和粉煤灰混凝土以及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
4.
3.
4.
3.4大体积混凝土应采取控温措施,混凝土表面和内部温度的温差不宜超过25℃
4.
3.
4.
3.5冬期施工时的养护措施必须按GB50204-92第七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4.
3.
4.
3.6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
1.2N/mm2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4.
3.
4.4混凝土质量检查
4.
3.
4.
4.1评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采用标准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结构构件的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强度,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混凝土强度
4.
3.
4.
4.2混凝土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抗压混凝土试件留置应符合GB50204-92第
4.
6.7条的规定,抗渗混凝土试件留置应符合GBJ108-87第
3.
4.2条的规定
4.
3.
4.
4.3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验收,同一批验收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4.
3.
4.5混凝土缺陷修整和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4.
3.
4.
5.1对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的缺陷,必须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4.
3.
4.
5.2对混凝土试块强度评定不合格或未按规定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工程,可按规定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非破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处理措施
四、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目的确保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
2.范围适用于西山区经济适用房的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工程
3.职责监理公司负责建筑装饰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
4.内容
4.1检查依据
4.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4.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4.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
1.6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4.
1.7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
4.
2.检查内容
4.
2.1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检查
4.
2.
1.1装饰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资质条件
4.
2.
1.2原材料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
4.
2.
1.3装饰材料的储存运输条件
4.
2.
1.4计量器具的设置和完好程度、需定期鉴定的仪器计量装置的定期鉴定标志
4.
2.2设计图纸与施工合同检查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合同及施工方案,明确装饰工程的项目和部位、装饰工程用材、施工要求等
4.
2.3质量保证资料检查
4.
2.
3.1各种原材料出厂质量证书、准用证、复试报告及其它试验报告
4.
2.
3.2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
2.
3.3施工单位质量自检记录
4.
2.4工程实物检查
4.
2.
4.1装饰工程用材是否符合设计与有关标准的要求
4.
2.
4.2施工工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工艺要求
4.
2.
4.3装饰施工中的结构变动和加固情况
4.
2.
4.4结构和吊顶、分隔、招牌的构架及饰面板、罩面板的连接固定
4.
2.
4.5是否按图施工
4.3检查要点
4.
3.1建筑装饰装修队、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4.
3.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施工设计图纸应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4.
3.3装饰工程所用得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的规定
4.
3.4装饰工程应注意施工工序和成品保护,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损
4.
3.5装饰工程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GB50222-95规定
4.
3.5抹灰工程
4.
3.
5.1抹灰用的各种主要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抹灰的等级、种类、构造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冬季施工,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
54.
3.
5.2不同结构相接处基体应先铺钉金属网,应绷紧牢固,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或混合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涂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4.
3.
5.3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宜用12的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
3.
5.4抹灰分格缝(或条)的宽度、深度要均匀一致,表面应平整光滑,无砂眼,通顺,不得有错缝、缺棱掉角滴水线、滴水槽的流水坡向要正确,滴水线应顺直,外墙滴水槽的深度、宽度均不小于10mm要求整齐一致
4.
3.
5.5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的尺寸允许偏差应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
3.
5.6抹灰工程应分层操作,每层厚度水泥砂浆宜为5~7mm,混合砂浆和石灰砂浆宜为7~9mm,基层应清理干净,光滑的基层应斩毛或涂刷界面剂各抹灰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
4.
3.
5.7抹灰层总厚度平顶板条、现浇混凝土基层15mm,预制混凝土基层18mm,金属网20mm;内墙面抹灰层总厚度普通级18mm,中级20mm,高级25mm;外墙面抹灰层总厚度20mm,勒脚25mm,石墙35mm
4.
3.6吊顶工程
4.
3.
6.1吊顶工程采用的轻钢龙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用轻钢龙骨》规定,若设计无规定,吊顶以上净空高度大于等于400mm时,上人的吊顶应采用大于CS60系列、壁厚为
1.5mm的轻钢龙骨,承载龙骨和吊杆间距不得大于1200mm,覆面龙骨间距不应大于600mm
4.
3.
6.2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载力,当设计无规定且吊杆长度大于1500mm时,应使用直径为φ8mm以上吊杆,暗架吊顶不宜采用铁丝做吊杆
4.
3.
6.3吊顶与结构必须连接牢固,膨胀螺栓严禁打入多孔板中,并不得直接与吊杆焊接
4.
3.
6.4龙骨吊杆不得与其它吊杆共享,并不得与振动设备直接接触轻型灯具、音响、探头等不得直接搁置、固定在吊顶罩面板上,重型灯具、空调、电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应另设吊钩、吊杆吊顶应设检修孔,风口、检修孔等周边宜用附加龙骨加强
4.
3.
6.5所有外露在结构外的铁件必须进行防绣处理
4.
3.
6.6采用木质吊顶时,不允许有钉劈裂现象,并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达到装饰规范中的防火等级
4.
3.
6.7吊杆距主龙骨端部(含两主龙骨连接处)距离不得超过300mm,金属龙骨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1/
2004.
3.
6.8明架吊顶纵横向龙骨的间隙和高低差均不得大于1mm且应目测无明显弯曲,通长次龙骨连接处的对接错位偏差不得超过2mm
4.
3.
6.9在现浇楼板及预制板的板缝中,应按设计要求在结构施工时预埋吊杆,根据吊顶荷载之不同,吊杆可采用直径为6~10mm的钢筋
4.
3.
6.10吊顶内若有通风、水电管线、上人的行走信道、消防管道、重型灯具等,应先行安装完毕及试水试压合格,并要单独挂吊;然后才能进行吊顶工程施工
4.
3.
6.11较脆易碎的面层材料要防止碰掉棱角,安装时上螺丝或卡入框中时不能硬撬、硬敲而造成裂缝或掉角
4.
3.
6.12对易收缩材料,在拼缝处一定要采取措施,防止完工后一定时间出现开裂的缝道而造成外观不佳
4.
3.
6.13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猎、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刨透之处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角现象
4.
3.
6.14吊顶罩面板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见JGJ73—91中
5.
6.5表格中规定
4.
3.7隔断工程
4.
3.
7.1隔断不到梁、板底部时,构架顶部应有固定措施
4.
3.
7.2上下沿边龙骨固定的钉距不宜大于600mm靠墙、柱龙骨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000mm,龙骨固定应牢固,边框龙骨与基体间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密封条
4.
3.
7.3隔断主龙骨间距不应大于600mm,门洞处应设置加强竖向龙骨
4.
3.
7.4在浴厕、厨房等潮湿场所,隔断底部应做相应高度的混凝土墙垫
4.
3.
7.5木质隔断内敷设电器管线时应有防火措施
4.
3.
7.6隔断玻璃应有足够的牢度与稳定性,玻璃不得松动并不得与刚性材料直接接触,玻璃与槽口两侧和槽底的空隙及玻璃伸入槽口的深度应符合JGJ113-97第
6.
1.2条的规定玻璃底部应设置不少于2块橡胶或塑料支撑垫块、邵式硬度为80~90A,其位置应在距端部1/4边长处,玻璃四周与框槽交界处应设置定位块
4.
3.
7.7运动健身场所和浴室用隔断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无框玻璃应使用不得小于10mm厚的钢化玻璃隔断玻璃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直接冲击玻璃,一般可采取在玻璃表面距地面1500~1700mm处设置醒目标志或其它防撞措施
4.
3.
7.8空心玻璃砖隔断,应建在有2根直径6~8mm的钢筋增强基础上,基础高度不得大于150mm,隔断与建筑结构连接处应采用滑缝构造,玻璃砖隔断的高度不得超过4m,玻璃砖之间缝隙应控制在10~30mm之间
4.
3.
7.9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向室内,压花玻璃的花纹宜向室外
4.
3.
7.10隔断工程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7.
10.1隔断骨架与基体结构的连接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4.
3.
7.
10.2粘贴和用钉子或螺钉固定罩面板,表面应平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脱层;
4.
3.
7.
10.3石膏板、胶合板、纤维板表面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
4.
3.
7.
10.4石膏板铺设方向应正确,安装牢固,接缝紧密、光滑,表面平整;
4.
3.
7.
10.5胶合板不得有刨透处;
4.
3.
7.
10.6石膏条板板与板之间及板与主体结构之间应粘结密实、牢固、接缝平整;
4.
3.
7.
10.7粘贴的踢脚板不得有大面积空鼓
4.
3.
7.11隔断罩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如下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石膏板胶合板纤维板石膏条板1表面平整3234用2m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2立面垂直3345用2m托线板检查3接缝平直33拉5m线检查,不足5m拉通线检查4压条平直335接缝高低
0.
50.51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6压条间距22用尺检查
4.
3.8招牌工程
4.
3.
8.1构架材质、规格、构造形式、焊接、与主体苗固节点应与图纸相符,构架安装牢固
4.
3.
8.2构架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4.
3.
8.3招牌防雨水渗漏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4.
3.
8.4招牌表面装饰材料(如大型饰面板、金属饰面、玻璃等)应有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
4.
3.9罩面板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9.1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平整,不得有污染、折、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
4.
3.
9.2罩面板和龙骨的连接螺钉应选用相应与各种面板的专用配套螺钉,不得混用
4.
3.
9.3吊顶罩面板铺设时,其长边应沿覆面龙骨铺设,短边板缝应错开隔断罩面板螺钉罩面板边不应小于15mm板边钉距不大于200mm,板中钉距不应大于300mm罩面板板缝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4.
3.
9.4隔断罩面板内外接缝不应在同一根龙骨上,并不得在同一门樘处搭接,当用木踢脚板时,罩面板宜离地20~30mm
4.
3.
9.5纸面石膏板等强度较低的隔墙面板在阳角处应设置金属护角条,离地高度不应小于
1.8m
4.
3.
9.6吊顶采用镜面玻璃时,除用粘结剂有效粘结外,还需用安全件与有一定厚度的底板牢固连接,以免松脱伤人,潮湿部位的镜面玻璃应有防潮密封措施
4.
3.
9.7以木质板做踢脚线、护墙板,木台度时,其整板和木筋必须靠实、平整,与墙面接触面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4.
3.
9.8当采用软包装饰时,其软质铺垫材料应为难燃烧或不燃烧材料,并不得伸入电气管线盒内
4.
3.
9.9对于金属制品、化学建材的成品、半成品装饰品,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式样及其构造、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应防止变形、裂缝、翘边、缺损和凹瘪等缺陷产生
4.
3.
9.10潮湿环境墙面应经防潮处理后再予装饰
4.
3.10饰面板(砖)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10.1饰面板应镶贴在粗糙的基体或基层上;用胶粘剂粘贴的饰面薄板基层应平整;饰面砖应镶帖在平整粗糙的基层上光滑的基体或基层表面,镶帖前应处理残留的砂浆、尘土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
4.
3.
10.2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湿铺饰面板(砖)严禁空鼓;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协调,无变色泛碱
4.
3.
10.3作业时,饰面板(砖)防止暴晒,接缝应填嵌密实不渗水、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半砖使用部位适宜
4.
3.
10.4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必须有正确流水坡度和顺直滴水(线)槽;墙裙、贴脸等突出墙面厚度一致
4.
3.
10.5以花岗岩、大理石等大饰面板面湿铺贴时,其板背面网格布应予去除后铺贴,板材与墙面拉结点不得少于四点,并用防锈金属丝连接当采用干挂饰面板且设计无规定时,应采用干挂饰面材不锈钢配件连接,并每块板材不少于四个连接点,不锈钢配件宽度不应小于25mm,厚度不应小于4mm,不锈钢螺栓不应小于M
54.
3.
10.6干挂饰面板应采用弹性密封胶嵌缝,用于室外的石材饰面板不宜采用光面的大理石板,接缝填嵌密实均匀
4.
3.
10.7凡用大理石、花岗石做成的台面、窗台板、踏步等,其外露侧面及棱角宜打磨光亮圆滑,卫生间台面与墙面交界处应进行密封处理
4.
3.11涂料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11.1混凝土和抹灰表面施涂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施涂水性和乳液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制品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
3.
11.2涂料干燥前,应防止雨淋、尘土玷污和热空气的侵袭
4.
3.
11.3涂料工程使用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纹,外墙和厨卫间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
4.
3.
11.4施涂溶剂型涂料时,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干燥后进行;施涂水性和乳液涂料时,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表干后进行每一遍涂料应施涂均匀,各层必须结合牢固按涂料要求大气温度进行施工
4.
3.
11.5采用机械喷涂涂料时,应将不喷涂的部位遮盖,以防玷污
4.
3.
11.6外墙涂料应使用具有耐碱和耐光性能的颜料
4.
3.
11.7混凝土(抹灰)面层施涂前应将基体或基层的缺棱掉角处,用13的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补齐平表面灰尘、污垢、溅沫和砂浆流痕应清除干净
4.
3.
11.8外墙涂料分段进行时,应以分格缝、墙的阴角或落水管等为分界线外墙同一墙面应用同一批号的涂料,每遍涂料不宜施涂过厚;涂层均匀,颜色一致
4.
3.
11.9溶剂型涂料表面严禁脱皮、漏刷;水溶性和乳液型涂料严禁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细木装修不得漏漆;金属表面不应漏刷底漆,不得泛锈门窗扇施涂涂料时,上冒头顶面和下冒头底面不得漏施涂料
4.
3.12其它装饰工程
4.
3.
12.1当门框一面需镶门(窗)头线时,门窗框应凸出墙面,凸出的厚度应等于装饰面层的厚度
4.
3.
12.3木门窗及其它细木装修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2%
4.
3.
12.4中空夹板上下帽头和横楞上应有不少于2个的透气孔
4.
3.
12.5细木制品必须牢固不松动、不露钉帽、割角整齐、接逢严密,五金安装齐全,位置正确、开关灵活
4.
3.
12.6壁纸、墙布施工基层含水率混凝土(抹灰)层不得大于8%,木制品不得大于12%基层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缝,裱糊过程中和干燥前,应防止穿堂风劲吹,和温度的突然变化
4.
3.
12.7壁纸、墙布应顺光搭接,不得在阳角处有搭接缝,不糊盖需拆卸的活动件
4.
3.
12.8壁纸、墙布必须粘结牢固,表面色泽一致,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和斑污,斜视时无胶痕;表面平整,无波纹起伏,与挂镜线、贴脸板和踢脚板紧接,不得有缝隙
4.
3.
12.9各幅拼接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吻合,不离缝不搭接,距墙面
1.5米处正视,不显拼缝;阴阳转角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接缝
4.
3.
12.10壁纸、墙布边缘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不得有漏贴、补贴和脱层等缺陷
4.
3.
12.7花饰安装必须牢固,条形花饰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每米不得大于1mm,全长不得大于3mm;单独花饰位置偏差不得大于10mm;花饰表面应光洁,图案清晰,接缝严密不得有裂缝翘曲和缺棱掉角等缺陷,玻璃花饰(扶拦板)不宜外露尖锐角部,浮雕花饰的拼缝应严密吻合
4.
3.
12.8刷浆工程的基层干燥,涂抹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起皮裂缝,浆膜干燥前,防止尘土玷污和热空气侵袭室外浆料应采用耐碱耐光颜料,石灰浆应用块状生石灰或生石灰粉调制
4.
3.
12.9现场配浆,必须掺用胶粘剂,室外用石灰浆必须掺干性油、食盐明矾等室外分段刷浆以分格缝、阴角处和水落管为分界线;室外刷浆,同一墙面应用相同的材料和配合比,浆料必须搅拌均匀带色浆液应经常搅拌,每遍涂层不应过厚,要涂刷均匀、颜色一致防止门窗玻璃玷污
五、门窗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目的确保门窗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
2.范围适用于西山区经济适用房的建筑工程的铝合金、塑钢门窗及防火门工程
3.职责工程部负责门窗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
4.内容
4.
1.检查依据
4.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平开铝合金门》
4.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平开铝合金窗》
4.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推拉铝合金门》
4.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推拉铝合金窗》
4.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铝合金地弹簧门》
4.
1.8国家建筑设计标准《铝合金门窗》JSJT--
242、
243、
244、
247、
2484.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
4.
1.10建筑工业行业标准《PVC塑料窗》JG/T3018-
94、《PVC塑料门》
4.
1.11防火门
4.
1.12地方规定、标准和条例等
4.
1.13设计施工图纸文件、资料
4.
2.检查内容
4.
2.1现场质保体系检查
4.
2.
1.1门窗制作和安装企业资质;
4.
2.
1.2门窗安装时和安装后的防护措施
4.
2.2设计图纸的检查查看门窗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弄清采用的门窗的规格、构造、性能要求、安装节点等
4.
2.3质保资料检查
4.
2.
3.1门窗产品的《准用证》、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材料的合格证;
4.
2.
3.2铝合金和塑钢门窗三性检测报告;
4.
2.
3.3门窗外观检验记录;
4.
2.
3.4铝合金和塑钢门窗安装隐蔽验收记录
4.
2.
3.
4.1连接件材料、间距、固定方式;
4.
2.
3.
4.2填充材料和填充质量;
4.
2.
3.
4.3注胶方式和注胶质量;
4.
2.
3.5铝合金和塑钢门窗喷淋试验记录;
4.
2.
3.6防火门窗安装隐蔽验收记录
4.
2.4门窗工程实物检查
4.
2.
4.1门窗材料及产品
4.
2.
4.
4.1铝型材厚度和表面处理;
4.
2.
4.
4.2五金附件的材质和装配质量;
4.
2.
4.
4.3橡胶条、毛刷条、密封胶及玻璃的材质和装配质量
4.
2.
4.2安装质量
4.
2.
4.
2.1连接件材料、间距、固定方式;
4.
2.
4.
2.2门框与结构间填充材料和填充质量;
4.
2.
4.
2.3铝合金和塑钢门窗的注胶方式和注胶质量
4.
3.检查要点通过选择经济合理的门窗型材、配件和节点密封形式,通过防排结合,保证铝合金和塑钢门窗的安全和防水能力,保证防火门防火性能的可靠耐久性
4.
3.1事前控制要点
4.
3.
1.1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防火门窗的防火等级、主要材质、铰链和闭门器等配件技术性能要求;明确铝合金和塑钢门窗的部分关键技术性能要求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方面要求例如
4.
3.
1.
1.1框料型材品牌型号、门窗壁厚、加强金属的规格和形式、玻璃厚度、胶条规格及密封形式、密封胶品牌及密封范围、铰链、门锁、滑轮、执手、铆钉打胶、框边塞缝、防水密封要求等;
4.
3.
1.
1.2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根据规范及设计要求计算和设计大样施工图;
4.
3.
1.
2.3明确发生渗漏的维修范围和赔偿责任;
4.
3.
1.
2.4对门窗的水密性、气密性及风压强度试验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并在招标文件中对试验要求予以明确以免施工中发生费用争议,而让施工单位逃避试验责任
4.
3.
1.2在评标中检查投标单位的计算书及计算程式,仔细审核节点详图投标单位一般会根据AAAA要求的型材品牌以及其他要求进行报价,同时提出投标单位认为最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并进行报价我司要对各施工方案的经济和技术指标进行评审
4.
3.
1.3防火门厂的资质在投标前必须审核通过
4.
3.2事中控制要点
4.
3.
2.1一般要求
4.
3.
2.
1.1门窗的堆放地点应洁净、平整,以免砂石、灰尘等杂物进入玻璃槽、排水孔内,不得堆放在露天,避免日晒雨淋,避免高空堕物破坏铝合金框料,并不得与腐蚀物质接触,不应直接接触地面,下部应用方木垫,且应立放,立放的角度不应小于70,并采取防倾倒措施
4.
3.
2.
1.2在窗洞口划好中线和水平标高线,检查上下边的位置及其内外的朝向,按设计要求及现场施工情况统一确定门窗在墙体厚度方向的位置
4.
3.
2.
1.3门窗框底部水泥砂浆塞缝上口与窗台的宜有2CM的高差,窗台的坡度必须大于20%,加速雨水的排放,减少停水时间,严格规定硅胶的嵌缝位置、断面尺寸,保证其密实性
4.
3.
2.
1.4框料拼缝处、节点及锚钉处全部打胶密封,不得留缝,以免进水
4.
3.
2.
1.5泄水孔必须设置档风板,泄水孔的标高必须比框料型材的底部略低,以便排水
4.
3.
2.
1.6外墙为涂料饰面时,窗楣设置双滴水线(滴水槽)形式;外墙为面砖饰面时,窗楣设置滴水线形式
4.
3.
2.
1.7凸窗遮阳板在墙根必须设置导流槽,以免遮阳板上的水停留时间太长,导致砌体外墙渗漏;或者在外墙挑檐位置在外墙设置混凝土止水坎,高度约100高
4.
3.
2.
1.8对于同一类型的门窗及其相邻的上下、左右,洞口应保持通线,洞口应横平竖直,洞的允许偏差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
3.
2.
1.9门窗安装后的成品保护十分重要门窗在安装过程中及验收前,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得污损严禁在门窗框上、扇上安装脚手架,悬挂重物外脚手架不得顶压在门窗框上,并严禁蹬踩窗框、窗扇或窗撑应防止利器划伤门窗表面;应防止电、热和焊花烧伤或烫伤面层门窗框的上槛及两侧用胶带纸、薄膜保护好,下槛用九夹板制成马蹄形盖板保护主要通道、施工电梯口的门框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后装已安装的门窗框洞口不得作为运料通道
4.
3.
2.2铝合金门窗安装
4.
3.
2.
2.1铝合金门窗的设计和安装,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和施工企业承担,重要部位应提供设计大样图,同时施工图纸必须盖有设计单位的出图专用章
4.
3.
2.
2.2铝合金窗产品应具备抗风压、空气渗透、雨水渗漏三项基本物理性能的检测报告标准窗可由厂家提供的两年一次的型式检验报告,非标窗应提供专用检测报告,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4.
3.
2.
2.3铝合金门窗产品进场后应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对门窗固定节点等隐蔽部位,监理应进行验收,并办理签证
4.
3.
2.
2.4工程项目有代表性的各类外门窗安装后应进行喷淋试验,做好试验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每种类型不少于三樘
4.
3.
2.
2.5铝合金门窗产品及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2.
2.
5.1铝合金门窗型材质量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和《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分》GB3190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窗的铝型材壁厚不小于
1.2mm,门的铝型材壁厚不应小于
2.0mm
4.
3.
2.
2.
5.2铝合金门窗料表面阳极氧化膜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规定,应达到AAl0级以上平均厚度不少于10μm
4.
3.
2.
2.
5.3公共出入口处的铝合金门必须采用安全玻璃
4.
3.
2.
2.
5.4五金附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或相应标准的规定,露面的零件应采用不锈钢或经镀锌处理
4.
3.
2.
2.
5.5橡胶条、毛刷条、密封胶以及玻璃等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或相关标准的规定
4.
3.
2.
2.
5.6铝合金窗框下槛应开设泄水孔,其位置和数量应保证雨天下槛排水通畅不积水
4.
3.
2.
2.
5.7铝合金门窗框侧边不准随意钻孔孔洞应用铜帽或塑料帽覆盖,并在洞口处用密封胶密封,铝合金门窗型材拼接处、紧团螺栓孔处也应用密封胶密封
4.
3.
2.
2.6铝合金门窗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2.
2.
6.1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和连接件应是不锈钢件或经防锈处理金属件,连接件厚度不小于
1.5mm,宽度不小于25mm连接件应两端均伸出铝框予以内外锚固,混凝土剪力墙可采用射钉或膨胀螺栓固定,砖砌墙体可采用预埋混凝土块采用射钉或膨胀螺栓固定,固定点的位置为框边角180mm处设一点,然后以此点为起始,间距不大于500mm,其他墙体的固定方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4.
3.
2.
2.
6.2门窗平面位置、标高、开启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
3.
2.
2.
6.3门窗框安装固定后,框与墙体间隙应均匀,填充材料饱满密实填充料应符合弹性连接设计要求,如设计未规定时,应采用PU聚氢酯发泡材料、矿棉、玻璃棉毡条等软质保温材料分层填塞缝隙,外表面留5—8mm深的槽口填嵌防水密封胶严禁粉刷砂浆直接接触铝合金框,外墙的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处应双面打胶
4.
3.
2.
2.
6.4横向或竖向组合门窗的组合构件应采取套插搭接形成曲面组合,搭接长度宜为10mm,并用密封膏密封
4.
3.
2.
2.
6.5中空玻璃和面积大于
0.65m2的单面安全玻璃安装时,应在门、窗扇四边槽内设玻璃垫块玻璃入槽后,用通长镶锯条固定,入槽深度不小于6mm,玻璃安装时的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4.
3.
2.
2.
6.6平开门窗的安装门窗扇铰链与门窗框连接部位装配应牢固,缝隙应不大于2mm门窗框、扇四周搭接宽度应均匀,允许偏差不大于lmm门窗装配后,不应有妨碍启闭的下垂、翘曲或扭曲变形
4.
3.
2.
2.
6.7推拉门窗安装门窗框、扇配合严密,间隙均匀,其扇与框搭接宽度允许偏差不大于lmm,顶部限位装置应调节到窗扇抬高时不脱轨,推拉必须轻便灵活,无卡阻现象,扇面积≤
1.5m2时用小于40N的力进行启闭,>
1.5m2时用小于60N的力进行启闭
4.
3.
2.
2.
6.8弹簧门安装严格控制地弹簧安装的轴孔中心线,必须在同一直线上,并与门扇底面垂直门扇垂直应在门樘的中心线,垂直平行偏差不大于
1.5mm门扇关闭时,其对口缝和扇与框的缝隙应均匀,应控制在2—4mm门扇与地面的间隙在开启范围内,如无特殊要求时,应为2—7mm双扇门关闭时,应在同一垂直平面内,其平整度不大于2mm启闭门窗的力矩不大于50N/m近似10kg/m门扇关闭速度适宜,应在3—15s之间,开启为900±30的角度,地弹簧定位准确可靠
4.
3.
2.
2.
6.9门窗安装时,执手、撑挡、插销、门窗等五金配件应定位准确、齐全、安装牢固,使用灵活可靠玻璃密封条镶嵌紧密,平整服贴,不得有卷边、脱槽、断头、扭曲、缺角现象门窗框周边所注的防水密封胶应连续、饱满、光滑,形成均匀直线,不得有气泡、气孔
4.
3.
2.
2.
6.10铝合金门窗安装时,应注意产品保护,窗槛严禁搁置脚手板,校正严禁用金属锤敲击,以防其击伤或变形,保护膜应待安装完成和无污染后才能清除
4.
3.
2.
2.
6.11高层建筑外墙铝合金窗安装应按设计要求,并做到有可靠的防雷接地
4.
3.
2.3塑料门窗安装
4.
3.
2.
3.1塑料门窗前部分要求同铝合金门窗
4.
3.
2.
1.1~
4.
3.
2.
1.4的要求
4.
3.
2.
3.2塑料门窗产品及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2.
3.
2.1门窗采用的异型材、密封条等原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GB8814和《塑料门窗用密封条》GBl2002的有关规定
4.
3.
2.
3.
2.2门窗采用的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固定片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4.
3.
2.
3.
2.
2.1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等,除不锈钢外,其表面均应经耐腐蚀镀膜处理;采用热镀锌的低碳钢增强型材、紧固件,其镀膜厚度应不小于12μm
4.
3.
2.
3.
2.
2.2增强型钢材质应符合GB716《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的规定,壁厚应不小于l.2mm
4.
3.
2.
3.
2.
2.3五金件型号、规格、性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滑撑铰链不得使用铝合金材料
4.
3.
2.
3.
2.
2.4固定片材质应采用Q235一A冷轧钢板,表面应进行镀锌处理,厚度不小于
1.5mm宽度不小于15mm
4.
3.
2.
3.
2.3玻璃四周的抗震垫块应选用邵氏硬度为70—90A的硬橡胶、硬PVC塑料或ABS塑料,不得使用硫化再生橡胶、木片或其他吸水材料
4.
3.
2.
3.
2.4与聚氯乙烯型材直接接触的五金件、紧固件、密封条、玻璃垫块、嵌缝膏等材料,其性能应与PVC塑料具有相容性,应由厂家提供相关材料的相容性报告
4.
3.
2.
3.
2.
5.门窗产品的制作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2.
3.
2.
5.
1.门窗不得有焊角开焊、型材断裂等损坏现象,框和扇的平整度、直角度和翘曲度以及装配间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T
3017、JG/T3018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有下垂和翘曲变形
4.
3.
2.
3.
2.
5.
2.当门窗构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其内脏必须加衬增强型钢
4.
3.
2.
3.
2.
5.
2.
1.平开窗
4.
3.
2.
3.
2.
5.
2.
1.1大于50系列,窗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300mm,窗扇构件长度不小于1200mm;小于50系列,窗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000mm,窗扇构件长度大于900mm
4.
3.
2.
3.
2.
5.
2.
1.2中横框和中坚框构件长度不小于900mm
4.
3.
2.
3.
2.
5.
2.
2.推拉窗
4.
3.
2.
3.
2.
5.
2.
2.1窗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300mm
4.
3.
2.
3.
2.
5.
22.2窗扇下框构件长度不小于700mm
4.
3.
2.
3.
2.
5.
2.
2.3窗扇边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000mm
4.
3.
2.
3.
2.
5.
2.
3.平开门门框扇构件长度不小于1200mm
4.
3.
2.
3.
2.
5.
2.
4.推拉门
4.
3.
2.
3.
2.
5.
2.
4.1门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300mm
4.
3.
2.
3.
2.
5.
2.
4.2门窗上、中、边框构件长度不小于1300mm,门窗下框构件长度等于或大于600mm当门窗构件安装五金配件时,其内腔也应加衬钢板
4.
3.
2.
3.
2.
5.
2.
4.2用于固定每根增强型钢的紧固件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应不大于300mm,固定后的增强型钢不得松动
4.
3.
2.
3.3门窗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2.
3.
3.1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安装,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4.
3.
2.
3.
3.2门窗及玻璃的安装应在墙体大面和地坪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当需要在湿作业前进行时,应采用保护措施
4.
3.
2.
3.
3.3门窗框安装固定应按规范规定,根据不同的墙体材料选用适合的固定方法,要求如下
4.
3.
2.
3.
3.
3.1混凝土墙洞口应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钉固定
4.
3.
2.
3.
3.
3.2多孔砖墙洞口应在砌筑时埋入预制混凝土块,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
4.
3.
2.
3.
3.
3.3加气混凝土洞口应采用木螺钉将固定片固定在胶粘圆木上或用塑料膨胀螺钉固定,也可埋人预制混凝土块,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
4.
3.
2.
3.
3.
3.4混凝土空心小砌块洞口两侧砌块空心应将细石混凝土灌实,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
4.
3.
2.
3.
3.
3.5设有预埋铁件的洞口应采用焊接的方法固定,也可先在预埋件上按紧固件规格打基孔,然后用紧固件固定
4.
3.
2.
3.
3.
3.6其余新型墙体材料洞口的连接方式,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
4.
3.
2.
3.
3.
3.7对于旧房改建项目的洞口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固定片与塑料门窗的连接应将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M4×20mm拧入,不得直接锤击打入固定片的位置应距窗角、中竖框、中横框150—200mm,固定片之间的间距应不大于600mm
4.
3.
2.
3.
3.4安装组合窗和连门窗时,应将两窗框与拼樘料卡接,卡接后应用紧固件双向拧紧,其间距不大于600mm;紧固件端头及拼樘料与窗框间的缝隙应采用嵌缝膏进行密封处理,拼樘料与混凝土过梁或柱子应采用预埋铁件的方法固定;与砖墙连接时,应先将拼樘料两端插入预留洞中,插入深度不小于30mm,然后用强度等级为C20的细石混凝土浇灌固定
4.
3.
2.
3.
3.5门窗框安装固定后,框与墙体间缝隙均匀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侧边缝隙应采用聚氨脂发泡剂等弹性材料分层填塞,填塞饱满密实但不宜过紧,洞口内外侧与窗框之间应采用水泥砂浆填实抹平,洞口外侧应留设5—8mm槽口,待水泥砂浆硬化后,采用防水嵌缝膏进行密封处理保温隔声等级要求较高的工程,洞口内侧也应采用嵌缝膏密封
4.
3.
2.
3.
3.6玻璃安装时,应在门、窗扇四边槽内设有玻璃垫块起承重、抗震作用,采用聚氯乙烯胶加以定位玻璃入槽后用压条固定对采用镀膜玻璃的外门、外窗、双层玻璃的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单面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4.
3.
2.
3.
3.7平开门窗的安装门窗扇与框的连接部位装配应牢固门窗扇不许有倒翘、下吊,同樘门窗相邻扇角高低差不大于2mm;上悬窗关闭时应平整
4.
3.
2.
3.
3.8推拉门窗安装门窗扇与门窗扇之间的高度应一致,中缝及企口搭接缝隙应垂直上下一致,顶部限位装置应调节到窗扇在任何位置抬高时不脱轨,推拉必须轻便灵活,无卡阻现象开启或关闭时门窗扇面积<
1.5m2时推拉力应小于40N,窗扇面积>
1.5m2的推拉力应小于60N
4.
3.
2.
3.
3.9弹簧门安装弹簧门安装的轴孔中心线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上,门扇关闭时,其对口缝和扇与门立框的缝隙应均匀控制在2—4mm门扇与上横框的缝隙应为2—4mm,两扇门上缝隙的平行差不大于lmm,门扇不应有下垂对角差门扇与地面的间隙一般应为2一”mm特殊要求者除外,双门扇关闭时,应在同一的垂直平面内,其扇与扇对口缝的扇与框的平整度应不大于2mm门扇关闭速度应适宜,应在3—15s之间,开启角度为900士30,地弹簧定位准确可靠
4.
3.
2.
3.
3.10门窗安装时,执手、撑挡、插销、门锁等五金配件应定位准确、安装牢固,使用可靠灵活玻璃密封条应顺直,平整服贴,不得有卷边、脱槽、断头、扭曲、缺角现象门窗框周边所嵌注的防水嵌缝膏应连续、饱满、光滑,形成均匀直线,不得有气泡、气孔
4.
3.
2.
3.
3.11安装塑料门窗时,应注意成品保护,保护膜应完整,以防止水泥、石灰、涂料等污染门窗框、扇的表面,待安装完成后并在竣工预验前方可清除保护膜其表面必须洁净、平整、光滑,表面外观不得有划痕、碰伤,型材无开焊、断裂或弯曲等现象
4.
3.
2.4防火门安装锁点的形式及要求在防火门进场时要按合同要求检查
4.
3.
2.
4.1在主体浇筑过程中应在门洞口处加埋预埋铁,防火门预埋铁位置,门框底部节点在地面土
0.000往上20cm为准上框从门上口往下15cm中间节点从上下两节点位置分中中间位置为准便于防火门的安装,保证安装节点牢固性节点位置允许偏差5cm若采用其他形式,必须确保其安全牢固
4.
3.
2.
4.2防火门出厂合格证和防盗安全门生产许可证及配件锁的出厂合格证要符合规定和要求
4.
3.
2.
4.
2.1防火门作入户门时有防盗要求,防火门材料、钢门框的制作钢板其厚度不应小于2mm,钢门框上有锁孔时,其与锁舌(栓)的最大配合间隙不应大于3mm,各种防盗门在规定的破坏工具下,按其最薄弱环节能够抵抗非正常开启的净工作时间平开全封闭式防盗安全门A级为15秒防火门的金属和结构表面均应进行防腐处理,漆层应有防锈底漆,漆表面无气泡和漆渣,电镀层色泽均匀,镀层无脱落
4.
3.
2.
4.
2.2门扇、门框外形尺寸符合规范的规定,门扇断面结构符合设计规定锁点的形式及要求在防火门进场时要按合同要求检查
4.
3.
2.
4.
2.3门进出位安装以内墙为标准,避免出现进出位处地面贴砖不方正
4.
3.
2.
4.3严格检查防火门的外观质量有无损坏、变形
4.
3.
2.
4.4在进场时要检查队伍的资质,安装必须由专业队伍操作,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安装位置准确,节点必须焊牢开启灵活
4.
3.
2.
4.5检查门与扇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8mm;门扇与门框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4mm;门扇与门框铰链边贴合面间隙不应大于2mm;门扇与地平面的缝隙应不大于5mm;门扇表面平整度不大于3mm门的开启边在关门状态与门框贴合面间隙不应大于3mm
4.
3.
2.
4.6要密切注意铰链、执手、闭门器等配件的质量;
4.
3.3事后控制要点
4.
3.
3.1在外粉刷及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安装完成后,用消防水喷淋墙面,每个冲淋面持续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或用塑料管制做专门的淋水管进行淋水试验,一般对凸窗进行重点试验,一般平窗的渗漏较少
4.
3.
3.2大雨时,雨后及时到房间逐一检查门窗有无渗水现象,对有渗漏的门窗及其部位进行书面记录,形成质量记录文件必须要求施工单位逐一整改
4.
3.
3.3防火门防火标签是否完整
六、楼地面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目的确保建筑楼地面工程质量在施工阶段得到有效控制
2.范围适用于西山区经济适用房的建筑楼地面工程
3.职责监理公司负责建筑楼地面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竣工验收由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
4.内容
4.1检查依据
4.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2控制要点
4.
2.1一般规定
4.
2.
1.1位于建筑地面工程下部的沟槽、暗管等,应待该项工程完工,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工程记录后,方可进行上部工程的施工下层符合规范要求方可进行上部材料铺设
4.
2.
1.2建筑地面构造层组成为基土、垫层、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结合层、面层对进场材料的质量应抽样复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4.
2.
1.3各层施工要求环境及材料温度水泥拌和料施工各层、沥青胶结料作结合层填缝料铺设面层、掺石灰拌合料铺垫层,环境温度≥50;采用粘接剂粘贴塑料、木和硬质纤维板面层,环境温度≥100;砂石垫层和砂结合层上铺设块料、料石面层、当铺设碎石、碎砖垫层时,环境温度≥00当低于上述温度施工时,应采取相应冬施措施
4.
2.
1.4混凝土(水泥砂浆)地面试块制作组数,同配合比每一层(不大于1000m2建筑地面工程不做一组,每增加1000m2各增做一组
4.
2.2基层工程
4.
2.
2.1基土
4.
2.
2.
1.1压实的基土表面应平整,2m直尺检查偏差控制在15mm以内
4.
2.
2.
1.2表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控制在±50mm
4.
2.
2.
1.3在墙柱基础处的填土时,应重叠夯填密实在填土与墙柱相连处,亦可采取设缝进行技术处理
4.
2.
2.
1.4当基土下为非湿陷性土层,其填土为砂土时可随浇水随压(夯)实,每层虚铺厚度应不大于200mm
4.
2.
2.
1.5基土质应纯净,淤泥、腐植土、冻土、耕填土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均不得用作地面下的填土;膨胀土用作填土,应进行技术处理工程量较大及较重要的填土在施工前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最佳含水率
4.
2.
2.
1.6用碎石、卵石或碎砖等做基土表层加强,应均匀铺成一层,粒径宜为40mm,并应压(夯)入湿润的土层中
4.
2.
2.
1.7不得在冻土上进行压实工作如在长期处于0℃以下地点施工,必须做好防止土冻胀的措施,方可施工
4.
2.
2.
1.8填土粒径不应大于50mm,每层虚铺厚度机械压实时≤300mm、蛙式打夯机夯实时≤250mm填土前宜取样用击实实验确定最优含水率与相应最大干密度每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小于
0.
94.
2.
2.2垫层
4.
2.
2.
2.1灰土垫层
4.
2.
2.
2.
1.1灰土拌和料拌合均匀,颜色一致,并保持一定湿度,加水量宜为拌和料总重量的16%,上下两层灰土的接缝距离不得小于500mm
4.
2.
2.
2.
1.2随铺随夯不得隔日夯实和雨淋,每层虚铺厚度宜为150~250mm夯实后表面平整,晾干后进行后道工序
4.
2.
2.
2.
1.3灰土垫层的密实度可用环刀取样测定其干土质量密度,夯实的干密度最低值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
1.55g/cm
34.
2.
2.
2.
1.4灰土表面平整度2m直尺检查偏差应控制在10mm以内
4.
2.
2.
2.
1.5表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控制在±10mm以内
4.
2.
2.
2.2三合土垫层
4.
2.
2.
2.
2.1垫层的厚度应不小于100mm硬化期间避免受水浸湿
4.
2.
2.
2.
2.2垫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0mm,其标高偏差控制在±10mm以内
4.
2.
2.
2.
2.3熟石灰、砂和碎砖体积比136(或按设计)配料加水搅拌均匀后,每层虚铺厚度为150mm,铺平夯实后宜为120mm厚垫层表面应平整,搭接处夯实
4.
2.
2.
2.3炉渣垫层
4.
2.
2.
2.
3.1炉渣不含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煤块,粒径小于40mm且5mm以下所占体积小于40%炉渣使用前浇水闷透,时间不少于5d,炉渣垫层厚度又不应小于80mm
4.
2.
2.
2.
3.2拌合均匀,控制加水量,铺设时垫层表面不得呈现泌水铺前基层清扫干净、洒水湿润,垫层厚度≥120mm时分层铺设,每层压实后厚度≤3/4虚铺厚度埋设管道宜用细石混凝土予以固定
4.
2.
2.
2.
3.3炉渣垫层施工完毕应养护,并应待其凝固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
2.
2.
2.
3.4炉渣垫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0mm,其标高偏差控制在±10mm以内
4.
2.
2.
2.4砂和砂石垫层
4.
2.
2.
2.
4.1砂石垫层应摊铺均匀,不得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压实前洒水表面保持湿润,压实不少3遍,并压(夯)至不松动为止
4.
2.
2.
2.
4.2砂、砂石垫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5mm,其标高偏差控制在±20mm以内
4.
2.
2.
2.
4.3检查砂垫层环刀试验记录,砂垫层干密度以不小于该砂料在中密度状态时的干密度数值为合格
4.
2.
2.
2.
4.4砂垫层厚最少应有60mm,砂石垫层厚最少应有100mm,砂宜采用质地坚实的中砂或中粗砂,宜用机械振实其石子粒径最大为垫层厚度的2/3,不含草根、冰冻块等杂物
4.
2.
2.
2.5碎石(砖)垫层
4.
2.
2.
2.
5.1碎石垫层厚最少应有60mm,碎砖垫层厚最少应有100mm
4.
2.
2.
2.
5.2压实后垫层表面平整度偏差应控制在15mm以内
4.
2.
2.
2.
5.3表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控制在±20mm
4.
2.
2.
2.
5.4碎石垫层铺设时应粗细均匀,虚铺厚度均匀,表面有空隙可撒粒径为5~15mm的小石子夯压填实
4.
2.
2.
2.6水泥混凝土垫层
4.
2.
2.
2.
6.1水泥混凝土垫层厚度不得小于60mm,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0,所用石子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
34.
2.
2.
2.
6.2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0mm,其标高偏差控制在±10mm以内
4.
2.
2.
2.
6.3垫层找坡坡度偏差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1/500且不大于30mm
4.
2.
2.
2.
6.4待混凝土强度达到
1.2Mpa后,才能进行上一层的施工
4.
2.
2.
2.
6.5应分段进行浇筑,分区段应结合变形缝位置
4.
2.
2.3找平层
4.
2.
2.
3.1找平层所用石子其粒径不应大于找平层厚度的2/3,其混凝土标号一般不宜低于C15水泥砂浆找平层配合比不小于1:
34.
2.
2.
3.2找平层其下层应清扫干净,松散填充料应铺平振实,混凝土板应事先预润湿,然后以水灰比为
0.3~
0.4的水泥浆先刷一遍,并随刷随铺,切勿浆干再铺,以免起壳表面光滑还应凿毛,如表面松散应预先补平振实
4.
2.
2.
3.3防水部位铺设找平层,应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接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并应在管四周留出8~10mm的沟槽,采用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裹住管口和地漏
4.
2.
2.
3.4在水泥砂浆(砼)找平层上铺涂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隔离层时,找平层表面应清洁、干燥,其含水率小于9%,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
4.
2.
2.
3.3找平层的坡度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1/500,且不大于30mm
4.
2.
2.4隔离层和填充层
4.
2.
2.
4.1当铺设隔离层和填充层时,其下一层的表面应平整、洁净和干燥,并不得有空鼓、裂缝和起砂现象
4.
2.
2.
4.2当采用松散材料做填充层时,应分层铺平拍实每层虚铺厚度不宜大于150mm,拍实后不得直接在保温层上行车或堆重物完工后的填充层厚度偏差应控制在+10%~-5%之间
4.
2.
2.
4.3当采用板、块状材料做填充层时,应分层错缝铺贴,每层应选用同一厚度的板、块料,其厚度允许偏差为±5%,且不超过4mm
4.
2.
2.
4.4用沥青黏结板块时,应边刷、边贴、边压实;要求板块相互之间、与基层之间的沥青饱满、粘牢,防止板块材料翘曲
4.
2.
2.
4.5用水泥砂浆黏贴板块时,板块缝隙应用填充灰浆填实并勾缝
4.
2.
2.
4.6铺设防水类材料时,在穿过楼板面管道四周处,防水材料应向上铺涂,并超过套管的上口,在墙面处铺涂应高出面层220~300mm阴阳角和穿过板面管道的根部尚应增加铺涂防水层铺设完毕后,应作蓄水检验,蓄水深度宜为20~30mm,24h内无渗漏为合格,并应作记录
4.
2.
2.
4.7在沥青类隔离层上铺设水泥类面层或结合层前,其表面应洁净干燥,并应涂刷同类沥青结合料,其厚度宜为
1.5~
2.0mm,结合料温度大于1600,并随即均匀撒入干净预热绿豆砂
4.
2.3整体地面工程
4.
2.
3.1水泥混凝土面层
4.
2.
3.
1.1基层应修整,清扫干净后用水冲洗晾干,不得有积水现象
4.
2.
3.
1.2有坡度、地漏房间,检查放射状标筋的标高,以保证流水坡向
4.
2.
3.
1.3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20;水泥混凝土垫层兼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浇筑水泥混凝土面层时,其塌落度不宜大于30mm并应振捣密实
4.
2.
3.
1.4水泥混凝土面层抹平工作应在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终凝前完成
4.
2.
3.
1.5面层压光一昼夜后必须覆盖草包,每天浇水2~3次,养护时间不少于7d使其在湿润的条件下硬化待面层强度达到5Mpa时方可准许人行走
4.
2.
3.
1.6施工温度不应低于5℃,当低于其温度时应采取相应的冬施措施
4.
2.
3.
1.7细石混凝土面层与基层的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
4.
2.
3.
1.8细石混凝土面层表面密实压光;无明显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的为符合规范要求
4.
2.
3.
1.9地漏和供排除液体用的带有坡度的细石混凝土面层,坡度应能满足排除液体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
4.
2.
3.
1.10细石混凝土面层的踢脚线高度应基本一致,与墙面结合牢固,局部虽有空鼓,但其长度不大于400mm,且在一个检查范围内不多于两处
4.
2.
3.
1.11细石混凝土面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4.
2.
3.
1.12细石混凝土面层的踢脚线上口平直的允许偏差不大于4mm
4.
2.
3.
1.13细石混凝土面层的缝格平直的允许偏差不大于3mm
4.
2.
3.2水泥砂浆面层
4.
2.
3.
2.1地面和楼面的标高与找平、控制线应统一弹到房间的墙上,高度一般比设计地面高500mm有地漏等带有坡度的面层,标筋坡度要满足设计要求
4.
2.
3.
2.2基层应清理干净,表面应粗糙如光滑应凿毛处理
4.
2.
3.
2.3水泥砂浆面层厚度应不小于20mm,其体积比宜为12(水泥砂),其稠度不应大于35mm,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水泥标号不小于425号,不同规格严禁混用,砂应为中粗砂含泥量小于3%
4.
2.
3.
2.4水泥砂浆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终凝前完成,且养护不得小于7d
4.
2.
3.
2.5当水泥砂浆面层内埋设管线等出现局部厚度减薄时,应按设计要求做防止面层开裂处理后方可施工
4.
2.
3.
2.6施工时环境温度不应小于5℃
4.
2.
3.
2.7水泥砂浆面层表面无明显脱皮、起砂等缺陷;局部虽有少量细小收缩裂纹和轻微麻面,但其面积不大于800cm2且在一个检查范围内不多于两处,为符合规范要求
4.
2.
3.
2.8面层坡度、踢脚线质量要求详见细石混凝土面层质量要求
4.
2.
3.
2.9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控制在4mm以内
4.
2.
3.
2.10踢脚线上口平直度与缝格平直度允许偏差应分别控制在4mm和3mm
4.
2.
3.3水磨石面层
4.
2.
3.
3.1面层标高按房间四周墙上500mm水平线控制有坡度的地面应在垫层或找平层上找坡,其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4.
2.
3.
3.2基层应洁净、湿润,不得有积水,表面应粗糙,如表面光滑应斩毛
4.
2.
3.
3.3面层的颜色、图案或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
2.
3.
3.4踢脚线的用料如设计未规定,一般采用13水泥砂浆打底,用
11.25~
1.5水泥石粒砂浆罩面,凸出墙面8mm特别注意阴阳角交界处不要漏磨
4.
2.
3.
3.5面层表面应基本光滑,无裂纹、砂眼和磨纹;石粒密实;不混色;分格条牢固,顺直和清晰
4.
2.
3.
3.6水磨石面层坡度要求参见细石混凝土面层坡度要求
4.
2.
3.
3.7高级水磨石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控制在2mm
4.
2.
3.
3.8踢脚线上口平直度高级水磨石允许偏差应控制在3mm以内
4.
2.
3.
3.9缝格平直度高级水磨石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2mm
4.
2.
3.4沥青砂浆和沥青混凝土面层
4.
2.
3.
4.1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前,应将基层表面清理干净,涂刷冷底子油,并防止铺设表面被沾污
4.
2.
3.
4.2沥青类面层拌合料应分段分层铺平后,进行揉压拍实,每层虚铺厚度不宜大于30mm
4.
2.
3.
4.3在沥青类面层施工间歇后继续铺设前,应将已压实的面层边缘加热,接茬处应碾压至不显接缝为止
4.
2.
3.
4.4不得用热沥青做表面处理
4.
2.
3.
4.5如面层局部强度不符合要求或局部出现裂缝、蜂窝、脱层等处必须挖去,仔细清扫,并以热沥青砂浆或热沥青混凝土拌合料修补
4.
2.
3.
4.6沥青砂浆合沥青混凝土面层应表面密实,无裂缝
4.
2.
3.
4.7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控制在4mm以内
4.
2.
3.
4.8踢脚线上口平直度允许偏差应控制在4mm以内
4.
2.
3.
4.9缝格平直度允许偏差应控制在4mm以内
4.
2.
3.5水泥钢(铁)屑面层
4.
2.
3.
5.1铺设水泥钢(铁)屑面层时,应先在洁净的基层上刷一度水泥浆面层
4.
2.
3.
5.2水泥钢(铁)屑面层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40,稠度不应大于10mm,必须拌合均匀
4.
2.
3.
5.3铺设水泥钢(铁)屑面层时,应先铺厚20mm的水泥砂浆结合层
4.
2.
3.
5.4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控制在4mm以内
4.
2.
3.
5.5缝格平直度允许偏差应控制在3mm以内
4.
2.4块状地面工程
4.
2.
4.1砖面层
4.
2.
4.
1.1基层应清除干净,用水冲洗、晾干
4.
2.
4.
1.2弹好地面水平标高线,在墙四周做灰饼,每隔
1.5米冲好标筋标筋表面应比地面水平标高线低一块所铺设的厚度
4.
2.
4.
1.3铺砂浆前基层应浇水湿润,刷一道水泥素浆,随刷随铺水泥砂=13(体积比)的干硬性砂浆,根据标筋标高拍实刮平
4.
2.
4.
1.4水泥砂浆结合层10~15mm厚,沥青胶结料2~5mm厚,胶粘剂2~3mm厚宜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铺贴,如缝隙设计无要求,紧密铺贴缝隙宽度不宜大于1mm,虚缝铺贴缝隙宽度宜为5~10mm
4.
2.
4.
1.5地砖铺贴完成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擦缝、勾缝和压缝缝的深度宜为砖厚的1/3,擦缝和勾缝应采用同品种、同标号和同颜色的水泥,随做随清理水泥,并做养护和保护
4.
2.
4.
1.6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陶瓷锦砖时,结合层和陶瓷锦砖应分段同时铺贴,在铺贴前应刷水泥浆,其厚度宜为2~
2.5mm,并应随刷随铺贴,用抹子拍实
4.
2.
4.
1.7缸砖地表面平整度、缝格平直、接缝高低差、踢脚线上口平直度地允许偏差应分别控制在4mm,3mm,
1.5mm,4mm以内,板块间隙宽度不大于2mm;陶瓷锦砖地表面平整度、缝格平直、接缝高低差、踢脚线上口平直度地允许偏差应分别控制在2mm,3mm,
0.5mm,3mm以内,板块间隙宽度不大于2mm
4.
2.
4.
1.8楼梯踏步和台阶地铺贴,缝隙宽度应基本一致;相邻两步高差不超过15mm防滑条顺直
4.
2.
4.2大理石和花岗岩面层
4.
2.
4.
2.1根据墙面水平基准线,在墙四周弹出地面面层标高线和结合线当结合层未水泥砂(14~16体积比)时,其厚度应为20~30mm;当结合层为水泥砂浆时,其厚度应为10~15mm
4.
2.
4.
2.2 铺贴板块面层时,结合层与板块应分段同时铺贴,且宜采用水泥砂浆或干铺水泥洒水做黏结铺贴的板块应平整、线路顺直、镶嵌正确
4.
2.
4.
2.3大理石、花岗岩面层缝隙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大于1mm
4.
2.
4.
2.4铺贴完后,次日用素水泥浆灌缝2/3高度,再用同色水泥浆擦缝,并用干锯末覆盖保护2~3d待结合层的水泥浆强度达到
1.2Mpa后,方可打蜡、行走
4.
2.
4.
2.5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的表面质量要求同砖面层
4.
2.
4.
2.6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的坡度质量要求,踢脚线铺设以及楼梯踏步和台阶的铺贴质量要求同砖面层
4.
2.
4.3塑料地板面层
4.
2.
4.
3.1表面应平整、光洁、无缝纹、四边应顺直,不得翘边和鼓泡
4.
2.
4.
3.2色泽应一致,接茬应严密脱胶处面积不得大于20cm2,且相隔的间距不得小于500mm
4.
2.
4.
3.3与管道接合处应严密、牢固、平整
4.
2.
4.
3.4焊缝应平整、光洁,无焦化变色,斑点、焊瘤和起鳞等缺陷
4.
2.
4.
3.5踢脚板上口应平直,拉5M直线检查(不足5m的要拉通线),允许偏差为±3mm
4.
2.
4.
3.6面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2mm,相邻板块拼缝高差不应大于
0.5mm
4.
2.5木质楼板地面工程
4.
2.
5.1硬木地板面层
4.
2.
5.
1.1木板面层搁栅下的砖、石地垅墙、墩地砌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
2.
5.
1.2面层地侧面带有企口的木板宽度不应大于120mm,且双层木板面层下的毛地板以及木板面层下木搁栅和垫木等用材均需做防腐处理
4.
2.
5.
1.3在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有木搁栅的木板面层,其木搁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
2.
5.
1.4木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其两端应垫实、钉牢、搁栅间应加钉剪刀撑或横撑木搁栅与墙之间宜留出30mm的间隙木搁栅的表面平整度不得超过3mm
4.
2.
5.
1.5木搁栅和木板应做防腐处理,木板的底部应满涂沥青或木材防腐油
4.
2.
5.
1.6双层木地板面层下的毛地板其宽度不宜大于120mm在铺设毛地板时应与搁栅成30°或45°,并应斜向钉牢,且髓心向上板间缝隙不应大于3mm毛地板与墙之间应留10~20mm缝隙每块毛地板在每根搁栅上各钉两个钉子固定,钉长应为板厚的
2.5倍
4.
2.
5.
1.7在毛地板上铺设长条木板或拼花木板时,宜先铺设一层沥青纸(或油纸)以隔声和防潮
4.
2.
5.
1.8在铺设木板面层时木板端头接缝应错开并在搁栅上,且面层与墙之间应留10~20mm缝隙,并用踢脚板盖缝
4.
2.
5.2硬质纤维板面层
4.
2.
5.
2.1铺贴硬质纤维板面层的下一层基层表面应平整、洁净、干燥、不起砂、含水率不应大于9%
4.
2.
5.
2.2水泥木屑砂浆抹平工作应在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终凝前完成养护7~10d方可铺贴面层
4.
2.
5.
2.3硬质纤维板黏结应牢固,防止翘边、空鼓
4.
2.
5.
2.4硬质纤维板相邻高差不应高于铺贴面
1.5mm或低于铺贴面
0.5mm;过高或过低的应重铺
4.
2.
5.
2.5硬质纤维板间的缝隙宽度宜为1~2mm,相邻两块板的高差不宜大于1mm,板面与基层之间不得有空鼓现象,板面应平整七屋面和防水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目的确保屋面和防水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范围适用于西山区经济适用房的建筑工程的屋面以及地下室、卫生间、屋面等主要部位的防水工程特殊建筑屋面如采光屋顶等应按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进行检查
3.职责工程部负责屋面和防水工程的中间检查和隐蔽验收;屋面和防水工程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
4.内容
4.
1.检查依据
4.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4.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
1.4建设部建
[1991]370号《关于治理屋面渗漏的若干规定》及建设部建
[1991]837号《关于提高防水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
4.
1.5各地区的地方标准、规定和条例等
4.
1.6设计施工图文件及资料
4.2检查内容
4.
2.1现场质保体系检查
4.
2.
1.1防水施工单位资质和操作工人上岗证
4.
2.
1.2防水施工气候条件
4.
2.2设计图纸的检查详细查看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及集团统一做法等,弄清防水等级、防水材料品种、规格、性能要求、检验要求、施工顺序和施工要求等
4.
2.3质保资料检查
4.
2.
3.1原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和建筑防水材料产品准用证
4.
2.
3.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2.
3.
2.1屋面防水基层找平层的坡度、厚度、分格缝设置及表面质量
4.
2.
3.
2.2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材料、厚度以及排气槽、排气孔的留置(若有的话);
4.
2.
3.
2.3屋面每一道防水层的厚度以及施工质量
4.
2.
3.
2.4屋面细部防水节点处理(如女儿墙泛水节点、落水口、伸缩缝等);
4.
2.
3.
2.5卫生间防水节点处理
4.
2.
3.
2.6地下室防水节点处理(如施工水平缝、伸缩缝和后浇带等)
4.
2.
3.3蓄水试验记录在屋面结构完成后,若有雨天在雨后进行观测,在屋面和卫生间防水层作完后进行蓄水试验
4.
2.4工程实物检查
4.
2.
4.
1.找平层
4.
2.
4.
1.1屋面排水坡度、找平层厚度及其施工质量
4.
2.
4.
1.2屋面找平层分格缝的留设方法与施工质量
4.
2.
4.
1.3卫生间找坡找平层的坡向及施工质量
4.
2.
4.
1.4地下室垫层找平层的施工质量
4.
2.
4.2屋面保温隔热层
4.
2.
4.
2.1块状保温层的施工质量
4.
2.
4.
2.2找坡层施工质量,颗粒散状保温层的排气孔、排气道等留设方法和施工质量
4.
2.
4.3防水层防水材料及施工质量
4.
2.
4.4细部节点细部节点处理方法和施工质量
4.
2.
4.5保护层保护层用材和施工质量
4.
3.检查要点
4.
3.1屋面工程(根据统一做法编制)防水指导思想:层层设防刚柔结合;以防为主防排结合屋面防水要点:结构板自防水防水涂料加强薄弱节点防水防水层防水找坡层坡度排水细石混凝土板防水屋面防水工程必须由专业防水施工队伍施工,编制防水工程施工方案防水材料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和准用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禁止使用纸胎沥青油毡、焦油型防水涂料、石棉类防水材料
4.
3.
1.1混凝土结构屋面板:混凝土结构屋面板的质量控制主要是保证混凝土的密实性减少混凝土早期裂纹达到结构自防水的质量目标控制要点
4.
3.
1.
1.1作好屋面混凝土浇筑前准备工作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宜安排在白天浇筑,以便旁站监理的有力实施;尽量不在雨天施工,以免导致混凝土表面的水泥浆被雨水冲走;若迫不得已在雨天施工,要施工单位准备足够的防雨工具,避免水泥浆液被冲走,同时要注意不得留下脚印等影响平整度
4.
3.
1.
1.2严格控制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塌落度值,控制水灰比在
0.55以内,以免砼含水率过高,养护蒸发后,混凝土密实性降低
4.
3.
1.
1.3严格控制混凝土浇捣质量,提高混凝土密实性尤其是坡屋面混凝土,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混凝土的振捣密实
4.
3.
1.
1.4施工中注意看筋护模的执行力度,确保钢筋的有效高度避免出现由于钢筋有效高度减小而导致出现楼面裂缝
4.
3.
1.
1.5注意混凝土的养护,在混凝土浇筑后12小时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湿养护,屋面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
4.
3.
1.
1.6在浇筑混凝土后24小时内不允许其他施工人员及机械行走,48小时内不允许空压机、脚手架、钢筋等重施工荷载加到屋面楼板;同时决不允许脚手架钢管等砸落屋面,以免造成裂缝
4.
3.
1.21%坡度细石混凝土找坡有关屋面的结构板细石混凝土找坡层主要起对结构板找平和找坡作用;出屋面结构如楼梯间、机房、山墙、变形缝、女儿墙、天窗壁等屋面楼板交界的墙根要作成有效高度的混凝土导墙,防止墙根渗漏
4.
3.
1.
2.1混凝土表面要求找平压实收光,坡向准确,减少水的停留时间,加快排水速度为防水层施工提供良好的基层条件
4.
3.
1.
2.2基层与伸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变形缝、天窗壁、管道等的连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檐口、天沟、水落口),均应做成圆弧对于防水卷材,基层圆弧半径不得小于50MM圆弧应用套板成形,确保顺直、一致对此等细部处理要严格检查,否则这些细小部位质量问题会导致防水失败
4.
3.
1.
2.3对于做在保温找坡层上面的砂浆找平层(防水基层),要注意坡向和平整度,找平层应留设分格缝(嵌木条或锯缝),保证分格缝质量,缝宽宜为20mm,并嵌填密封材料,当兼作排气屋面的排气道时,可适当放宽,并应与保温层连通,水泥砂浆(砼)分缝间距≤6m
4.
3.
1.3节点防水涂料加强层
4.
3.
1.
3.1防水系统的节点接缝密封是防水施工中的关键密封处理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防水工程的连续性和整体性,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
4.
3.
1.
3.2防水涂料加强层施工前,必须先检查阴角的圆角等细部防水加强处理若接触密封材料的基层强度不够,或有蜂窝、麻面、起皮、起砂现象,就会降低密封材料与基层的粘结强度若节点基层表面不干燥、不干净,也会降低密封材料与基层的粘结
4.
3.
1.
3.3天沟、檐沟转角多,面积小,工作面狭小,卷材铺贴难度大,须特别认真对待,确保质量在此部位宜用涂膜防水加强层处理在卷材防水层施工时采用满贴工艺在天沟底留置卷材接缝是极为不利的,一般留在沟侧天沟渗漏率较高
4.
3.
1.
3.4防水加强层若是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材料,注意材料聚灰比的控制及检验
4.
3.
1.4防水层坡屋面、小面积不规则屋面或出屋面结构较多的屋面不宜使用卷材防水层,原因是节点较多,难以保证卷材施工质量;在这种情况下宜用涂膜防水
4.
3.
1.
4.1加强屋面防水材料进场检验,要严格检查准用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有效质保资料,在使用前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有见证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4.
3.
1.
4.2基层要求表面平整,经过充分养护,不得有起砂、酥松、起皮现象;基层必须干燥,含水率不大于9%,检验基层干燥的另一种简易方法是将1M2卷材平铺在基层上,待3-4小时后掀开基层覆盖部位及卷材上无水印则可进行防水施工另应注意,应待基层混凝土充分养护干燥后(一般约10天-14天)才可铺贴卷材,防止混凝土收缩过大而拉裂卷材
4.
3.
1.
4.3涂刷冷底子油,防止基层内部水分上升,以增强沥青与基层表面的粘结力
4.
3.
1.
4.4卷材应先展开在屋面松弛,释放可能有的应力,施工时不宜过分拉紧
4.
3.
1.
4.5要严格根据防水规范要求,控制卷材厚度,根据卷材厚度确定粘贴施工工艺,采用热熔法施工的卷材厚度必须大于等于4㎜层数和厚度应满足设计屋面防水等级要求
4.
3.
1.
4.6风≥五级不得施工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热熔法施工温度不低于-100C,在负温度情况下,一般不宜安排防水施工在雨天和雪天不得安排防水施工
4.
3.
1.
4.7屋面卷材根据情况可选用满贴、条粘、点粘及空铺等方法施工,当卷材防水层上有重物覆盖时基层用满贴和条粘铺贴时应同时将卷材下面的空气排出,将卷材压实整平,粘结牢固,接缝处必须满粘,接缝严密,同时卷材短边搭接缝应错开,严格控制相邻卷材边缝顺直以及搭接宽度一致立面或大坡面铺贴防水卷材时,应采用满贴法施工
4.
3.
1.
4.8铺贴卷材应采用搭接法,上下层及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平行于屋脊的接缝应顺流水方向搭接,垂直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年最大频率风向搭接,上下层卷材不得互相垂直铺贴
4.
3.
1.
4.9卷材铺贴应平整顺直,符合排水要求,无明显积水、粘结牢固,无滑移翘边等缺陷
4.
3.
1.
4.10热熔法施工时应适当掌握喷灯火焰的温度、火焰与卷材的距离、烘烤时间、烘烤面均匀程度,并避免卷材烧穿或焦化
4.
3.
1.
4.11铺设卷材的最后工序是密封搭接缝,对这一工序必须重视将经过喷灯加热的卷材接缝边缘的沥青条用铁抹子抹压顺平,直到挤出沥青为止对没有挤出沥青条的边缘必须用沥青密封材料或专用封口胶封口当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施工时,接缝口应采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10mm当采用沥青防水卷材进行天沟、檐沟施工时纵向搭接缝也应用密封材料填嵌
4.
3.
1.
4.12若防水层采用涂膜防水,注意材料的控制防水涂料包装容器必须密封,容器表面有明显标志,标明防水涂料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产品有效期经常的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抽样复验应符合规范规定同一规格、品种的防水涂料,每10吨为1批,不足10吨者按一批进行抽检;胎体增强材料,每3000㎡为一批,不足3000㎡者按一批进行抽验
4.
3.
1.
4.13防水涂料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延伸率(或断裂延伸率)、固体含量、柔性、不透水性和耐热度的检验;胎体增强材料应检验拉力和延伸率
4.
3.
1.
4.14防水涂膜应分层分遍涂布待先涂的涂层干燥成膜后,方可涂布后一遍涂料防水涂膜应由2层及以上涂层组成涂膜厚度应满足设计屋面防水等级的要求
4.
3.
1.
4.15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天沟、檐沟、檐口,泛水等部位,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加铺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附加层,找平层分割缝处应空铺涂膜防水层不应有裂纹、脱皮、流淌、鼓泡、露胎体和皱皮等现象
4.
3.
1.
4.16保温隔热层要求
4.
3.
1.
4.
16.1当采用水泥膨胀蛭石及水泥膨胀珍珠岩(整体、散状、块状)保温层时,应做排气道,纵横贯通,应有防止堵塞措施,并应与大气连通的排气孔相通,排气孔应设在纵横排气道的交叉点上排气出口应埋设排气管,排气管按屋面面积每36m2宜设一个,可适当设多排气管自身应做好防水处理,排气管出屋面净高应不小于300mm
4.
3.
1.
4.
16.2当采用架空隔热屋面时,应先将屋面清扫干净,支座底面的卷材、涂膜防水层上应采取加强措施架空板高度宜为100-300mm支座宜用M5水泥砂浆砌筑架空板与女儿墙及屋面凸出处的距离不宜小于250mm,架空板铺设应平整、稳固、缝隙宜采用水泥砂浆嵌平缝
4.
3.
1.5板状保温材料层
4.
3.
1.
5.1板状保温材料应检查密度、厚度、板的形状和强度抽检数量根据规范确定,同一批材料至少一次
4.
3.
1.
5.2注意后继混凝土施工工序的扎筋、浇筑工程以免破坏保温层
4.
3.
1.6陶粒混凝土或焦渣找坡层
4.
3.
1.
6.1陶粒混凝土注意配比并搅拌均匀不得在雨天进行施工
4.
3.
1.
6.2水泥焦渣找坡层系松散材料找坡层,含水率要控制在规范要求的范围内,不得在雨天施工,对材料作好防雨或防潮措施
4.
3.
1.7面层细石砼保护层
4.
3.
1.
7.1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分格缝在满足建筑功能的条件下,宜小不宜大分格缝的大小需根据规范及实际施工情况决定,一般较小不大于上述做法中2M×2M的分格缝能有效减少混凝土板的裂缝,同时需注意分格缝的美观
4.
3.
1.
7.3钢筋层宜放置在混凝土的较上部分(保护层10),能有效减少裂纹
4.
3.
1.
7.4分格缝的嵌缝材料为PVC防水油膏必须坎填密实
4.
3.
1.
7.5内排水的水落口周围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呈凹坑这一点在屋面施工时很容易遗漏,需予以重视,以免在验收时影响屋面分部的验评
4.
3.
1.
7.6出屋面管道的四周细石砼与管道壁接触处留10×10凹槽,凹槽内用防水油膏封堵卷材防水层在管道上收头处用金属箍(镀锌铁箍)箍紧,并用防水硅胶封严,金属箍离屋面高度≥250MM,且同一屋面高度一致
4.
3.
1.
7.7女儿墙上横向水落口进深方向应做成大喇叭口,洞口外形尺寸大小一致,并用专用模具成形,洞口周边(底边除外)粉刷成45°斜截面(1CM×1CM)
4.
3.
1.
7.8非上人(上人)屋面需经常维护的设施周围和屋面出入口至设施之间的人行道应铺设刚性保护层,刚性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应做隔离层
4.
3.
1.
7.9高跨屋面采用有组织排水时,水落管下应加设钢筋混凝土水簸箕
4.
3.
1.8瓦屋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1.
8.1瓦屋面的基层应平整、牢固、瓦片排列应整齐、平直、搭接合理,接缝严密,并不得有残缺瓦片
4.
3.
1.
8.2装饰瓦铺贴应与基层粘贴牢固,脊瓦铺贴方向应与常年主导风方向一致
4.
3.
1.
8.3瓦屋面与山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等交接处,均应做泛水处理瓦伸入天沟、檐沟的长度应为50—70mm
4.
3.
1.9压型钢板屋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4.
3.
1.
9.1压型钢板应根据板型和设计的配板图铺设,上下两排板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接缝内应用密封材料嵌实
4.
3.
1.
9.2压型钢板的安装应使用单向螺栓或拉铆钉连接固定,压型钢板与固定支架应用螺栓固定
4.
3.
1.
9.3压型钢板檐口挑出长度不应小于200mm
4.
3.
1.1种植屋面
4.
3.
1.
10.1种植屋面的泄水孔位置应准确,并不得堵塞
4.
3.
1.
10.2种植屋面的疏水层应能有效排水
4.
3.
1.11屋面细部处理
4.
3.
1.
11.1卷材防水屋面在女儿墙收头处取消挑眉砖做法砖砌女儿墙改用凹泛水,用水泥钉固定卷材,每幅卷材至少有两点固定,凹槽内采用密封材料封口,严禁外贴法施工在混凝土女儿墙上,卷材收头上口进行密封处理后用金属板遮盖,其上口用密封材料封固,泛水立面高度应不小于250mm
4.
3.
1.
11.2天沟水平落水口处为防止垃圾堵塞,不得使用水平盖板,应用“将军帽”,女儿墙上侧面落水口处应加铁箅子,屋面透气管上,取消铅丝网球,改用铸铁帽塑料透气管可用塑料帽
4.
3.
1.
11.3对穿过屋面板的管道四周,需用C20细石混凝土浇灌密实伸出屋面管道周围的找平屋应做成圆锥台,高度为30mm管道与找平层间应留下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防水层在管道收头处用金属箍箍紧净高应不小于250mm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4.
3.
1.
11.4变形缝盖缝镀锌铁皮下应附加干铺油毡层,铁皮应按顺水流方向搭接接口做成咬口或用焊锡焊牢,并钉设牢固
4.
3.2卫生间防水
4.
3.
2.1吊洞处理
4.
3.
2.
1.1将洞口浮浆凿去,凿成锅底形,断面要剔成毛面,用清水清理干净;
4.
3.
2.
1.2吊模要平整,根据管道直径制作合适的模板,防止漏浆,模板要清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4.
3.
2.
1.3浇筑前浇水湿润周边混凝土,并用素水泥浆刷一道,用提高一标号的膨胀混凝土堵塞;
4.
3.
2.
1.4浇筑时用钢筋振捣,浇筑密实;
4.
3.
2.
1.5吊洞混凝土分2次浇筑,第一次浇筑完时留3~4㎝板厚不浇,用来作存水试验,漏则返工,不漏则进行2次浇混凝土浇筑
4.
3.
2.2混凝土结构板有条件的可进行卫生间结构板原浆收光在此情况下,防水层则可直接做在结构板上面,其上面的细石混凝土找坡层可根据情况取消,通过贴砖进行找坡当然,不能保证结构板表面质量时,还要求防水层做在细石混凝土找坡层上
4.
3.
2.3薄弱环节的处理对阴角、管根等薄弱环节进行加强防水处理
4.
3.
2.4防水层防水施工的时间安排应在卫生间墙面抹灰、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对于进入现场的防水材料,要按照地方要求进行质保资料的验收,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抽检控制好聚灰比,是保证聚合物水性防水材料的关键防水层要求致密,可以通过防水进料计量和现场抽检涂膜厚度来控制防水层厚度
4.
3.
2.5混凝土导墙C20混凝土导墙要密实,有条件的情况下宜采用一次浇筑若与结构板一次浇筑,整体性较好,若与结构板分二次浇筑,则需清理墙根,凿毛后在二次浇注要采取措施保证混凝土的密实性
4.
3.
2.6蓄水验收防水施工完毕后及移交给物业时要分别进行蓄水试验蓄水48小时不得有渗漏
4.
3.
2.7墙体工程在没有成熟经验的情况下慎重采用GRC板一般情况下建议采用粘土空心砖或其它轻质空心砖对于墙体材料必须注意龄期,其余工艺及验收标准见有关规范
4.
3.3地下室防水
4.
3.
3.1砼垫层砼垫层的标号、配合比、厚度要符合设计要求,浇注时振捣密实,表面要平整
4.
3.
3.2水泥砂浆找平层
4.
3.
3.
2.1砂浆的配合比要准确
4.
3.
3.
2.2找平层表面要平整、压实、赶光,所有阴阳角处要有园弧过渡
4.
3.
3.3卷材防水
4.
3.
3.
3.1防水卷材的品种、牌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要检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和地区准用证
4.
3.
3.
3.2地下防水层施工,在地下水位较高的条件下施工时,涂刷防水层前应作好降水和排水处理,将地下水位降至防水层底标高50cm以下,并保持到防水层施工完
4.
3.
3.
3.3铺贴卷材时,基层必须牢固,无松动现象,表面要平整、洁净、干燥冷底油涂布要均匀,无漏涂卷材防水的施工控制要点同屋面防水卷材
4.
3.
3.4防水砼
4.
3.
3.
4.1防水砼使用的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并不得将不同品种或标号的水泥混合使用,水泥标号不低于425号
4.
3.
3.
4.2使用的石子最大粒径不大于40mm,含泥量不超过3%,不得呈块状或包裹石子表面,吸水率不大于
1.5%
4.
3.
3.
4.3砂要采用中砂
4.
3.
3.
4.4拌制砼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
3.
3.
4.5所使用的外加剂其掺量和品种,应经试验确定,并经设计认可
4.
3.
3.
4.6配合比必须准确称量,计量偏差值水、水泥、外加剂±1%,砂、石±2%
4.
3.
3.
4.7防水砼应保证连续浇筑,间断时间不超过2小时,每层浇筑厚度不大于600mm,浇筑落差大于3m时,不得直接入模,应采取侧面加浇筑口或串筒,溜槽等措施
4.
3.
3.
4.8砼浇筑时,要现场做坍落度试验,试验值超过给定值±30mm时,应退回重新搅拌不得浇筑
4.
3.
3.
4.9振捣时,要快插慢拔,插点均匀,移动间距不得大于振捣作用半径的
1.5倍,振捣上一层时,要插入下层50mm
4.
3.
3.
4.10砼浇注时,要有专人观察模板,钢筋、预埋孔洞及预埋件有无移动和变形情况,发现问题在浇注前要立即修正完好
4.
3.
3.5墙体水平施工缝及伸缩缝
4.
3.
3.
5.1防水砼的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在高出底板顶面不小于200mm的墙体上,施工缝应留成凹缝、凸缝、台阶缝、止水带,禁止留用平缝二次浇筑砼前应将原施工缝处砼表面要全面认真凿毛,清除表面水泥薄膜,松动石子及软弱砼层,用水清除干净,保持湿润但应无积水浇注时先铺上一层20~25mm厚的11水泥砂浆,即可开始浇筑
4.
3.
3.
5.2地下室伸缩缝的防水应按照规范和有关图集施工,用柔性材料密封防水
4.
3.
3.
5.3地下室后浇带的混凝土浇筑施工宜选择在主体封顶后,对后浇带内垃圾等必须剔除清理干净,用高一标号防渗混凝土浇筑,必要时可在充分养护后在交接处局部做水泥基涂膜内防水加强
4.
3.
3.6地下室外墙和顶板(局部)防水
4.
3.
3.
6.1涂膜材料技术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
3.
3.
6.2基层清理涂膜防水层施工前先将基层表面的尘土、沙粒、灰浆硬块等杂物清理干净,并用干净的湿布擦一次,晾干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
3.
3.
6.3涂刷底胶(冷底子油),将配制好的底胶混合料,用长把滚刷均匀涂刷在基层表面,涂后常温在4h以后手感不沾时即可做下道工序
4.
3.
3.
6.4涂膜防水层施工
(1)材料配制聚氨脂涂膜,聚氨脂甲料乙料为
11.5重量比,配制涂膜防水材料,其配合比计量要准确,必须用电动搅拌器强力进行搅拌5分钟,配好的料2h内用完若采用聚合物防水层,则需控制好聚灰比
4.
3.
3.
6.5细部做附加层,管根、阴阳角、变形缝等细部薄弱环节,应在大面积涂刷前,先做一层防水附加层,底胶表面干后,将纤维布或无纺布裁成于管根尺寸、形状相同并将周围加宽20cm的布,套在管根等细部,同时涂刷涂膜防水材料,常温在4h左右表面干后,即可进行大面积涂膜防水层施工
4.
3.
3.
6.6涂膜防水施工其余要点同卫生间涂膜防水
4.
3.
3.
6.7地下室外立面防水施工,平面与立面交接处应交叉搭接,涂膜固化后,应及时砌筑保护墙或用笨板等保护层进行保护
4.
3.
3.
6.8地下室防水在以下几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甲方和监理的检查验收,A合膜前对墙体施工缝的检查;B拆膜后对墙体砼的检查;C对防水基层的检查;D防水层完成后的检查;E防水保护层的检查尤其是对混凝土基层的处理,必须得到有效控制,对于蜂窝麻面烂根等情况用混凝土进行修补,不得用砂浆堵补
八、给排水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目的对给排水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范围适用于西山区经济适用房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和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给排水安装工程
3.职责给排水工程质量检查由监理公司管理并负责实施
4.内容
4.
1.检查内容
4.
1.1质保条件检查
4.
1.
1.1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装分包单位的承发包合同,监理、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许可证及施工人员上岗证等
4.
1.
1.2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安装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要求、网络图
4.
1.
1.3监理单位安装专业人员的落实和到位、现场质量管理文件、监理日记等
4.
1.
1.4现场配备齐全相关安装专业的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4.
1.2设计图纸检查
4.
1.
2.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并有纪要,当变更或修改设计时应有原设计单位书面通知和签证
4.
1.
2.2检查图纸设计说明,了解各种设备、管线等型号、规格、走向及重点安装部位的要求
4.
1.3质保资料检查
4.
1.
3.1应有主要设备开箱检查、验收记录及设备基础复测记录
4.
1.
3.2进人现场的设备、主要材料及配件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以及塑料给配件的准用证、便器高低水箱给水配件推荐产品符合设计要求或地方有关规定
4.
1.
3.3给排水系统各种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会签手续齐全并有示意图
4.
1.
3.4埋地排水管道灌水试验,排水、排污管道通水试验,各种卫生器具盛水试验及排水、排污立管通球试验,给水、消防、燃气管道压力试验,电机试运转记录等、资料及时、数据正确、会签手续齐全
4.
2.检查要点
4.
2.1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中,所用建材必须符合国家及各地区相应规范要求
4.
2.2多层住宅、多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分区管道以后的给水管道材质和配件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得使用镀锌钢管
4.
2.3各种不同材质塑料给水管道的连接要求和操作方法应符合产品要求、设计和地方推荐性应用标准的规定当采用承插粘接时,粘接用胶粘剂应满足使用的粘接强度和系统供水的卫生要求当采用橡胶密封连接时,其材质应满足密封性能及卫生要求
4.
2.4暗敷塑料给水管道埋入墙体内,应与土建配合做好留槽或开管槽,管道埋墙深度从管外壁至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管件外表面不得突出墙深度,从管外壁至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管件外表面不得突出墙面,管道在槽内应固定;管道应经二次试压合格后方可采用M10水泥砂浆补槽管道安装完毕,初装饰工程应在墙面上标出冷、热水管道走向标线,以免二次装修时损坏管道
4.
2.5明敷塑料给水管道在水表、水嘴、角阀等配水点、受力点以及穿墙支管节点处,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且固定距离均匀一致在穿越墙、梁等处,应设置套管;穿越楼层、屋面必须设置金属套管,套管应高出地面或屋面50~100mm,且单位工程中应一致,并应有严格的防渗漏措施
4.
2.6塑料给水管道的试压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聚丙烯(PP-R)冷水管道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
1.5倍,但不得小于
1.0MPa;热水管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
2.0倍,但不得小于
1.5MPa;交联聚乙烯(PEX)和硬聚乙烯(PVC-U)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
1.5倍,但不得小于
0.6MPa直埋在地坪面层以及墙体内的管道,应在隐蔽前做好试压和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工作
4.
2.7生活污水管道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应符合设计要求立管上每隔六层或在底层及楼层转弯时离地面1m处应设检查口,检查口高度由地面至检查口中心应为1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有检修门公共建筑物内,连续4个及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管上应设清扫口
4.
2.8高层建筑明敷塑料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时,在楼板、墙体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在楼板贯穿处设置的防火套管长度不小于500mm;在墙体贯穿处设置的防火套管长度不小于300mm,且明露部分长度不宜小于200mm
4.
2.9塑料排水立管和横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塑料排水固定支架的间距立管管径为50mm的,不得大于
1.2m;管于或等于75mm的,不得大于2m,且间距应均匀一致同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固定支架高度应一致横管管径75mm及以上,长度大于700mm;管径50mm及以下,长度大于500mm的,应有吊、支架固定
4.
2.10多层建筑排水立管在底层与排水横管的连接转弯处,应在管底部设置可靠支座,并不应敷设在松软的回填土上高层建筑水立管在地下室与排水横管连接处必须设有型钢支架加强固定固
4.
2.11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不得低于底层地面高度,应以液面不下降为合格管道应经灌水试验合格,并经中间验收后方可回填,回填土应符合密实度的要求
4.
2.12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地点,栓口离地面高度为
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好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消防配水立管固定支架高度距地面应为
1.5~
1.8m,但在单位工程或小区中高度应一致
4.
2.13给水、消防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时,应采取防沉降或伸缩的措施塑料排水管道不得穿越烟道、沉降缝和抗震缝,且不宜穿越伸缩缝;当需要穿越时,应设置伸缩节消防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地面50mm
4.
2.14自动消防喷淋管道固定吊、支架设置应合理、牢固,不应晃动,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吊架与喷头的距离,应不小于300m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mm,成排的喷淋管道、喷头及吊支架应成一直线,安装在吊平顶的喷淋头高低应一致
4.
2.15管道焊接连接时,应根据钢管的壁厚在对口处留有一定的间隙(一般为
1.5~
3.0mm),并按规范规定坡口,焊缝应平整饱满、焊波均匀一致焊完后立即除去渣皮、飞溅,并应将焊缝表面清理干净,焊缝及其标记在试压前不应涂漆镀锌钢管不应采用焊接连接,被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管螺纹露出部分应做防腐处理
4.
2.16管道和设备安装前必须清除内部污垢和杂质,安装中断或完毕的敞口处,应有临时封闭措施
4.
2.17卫生器具的固定必须牢固无松动,位置应正确,允许偏差单独器具10mm,成排器具5mm安装应平直,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3mm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面盆、盥洗槽等地面至器具上边缘为800mm;挂式小便器地面至下边缘为600mm地漏应安装在地面最低处,其蓖子顶面应低于设置处地面5mm;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4.
2.18管道或支吊件在涂刷底漆前,必须清除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焊渣等物,涂层应均匀,颜色应一致,漆膜应附着牢固,无剥落、皱纹、气泡、针孔等缺陷管道安装后不易涂漆的部位应预先涂漆,涂层应完整、无损坏、流淌等现象
4.
2.19水泵等设备安装,当采用垫铁施工时,每个地脚螺栓旁边至少有一组垫铁,每一组垫铁宜减少垫铁的块数,且不宜超过5块,并不宜采用薄垫铁
4.
2.20水泵等设备安装,当采用隔震器时,应在基础面或地面抹光、平整后方能进行隔震器的安装,不应将隔震器粉入基础或地面中,隔震器安装位置应受力均匀,不应有偏心或变形现象
4.
2.21管道保温应粘贴紧密,表面平整、圆弧均匀、无环形断裂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十5%~10%管道保温用铁皮做保护层,纵向缝搭口应朝下,咬缝应严密、平整保温层与支架处接缝应严密,不应将支架包成半明半暗状态
4.
2.22燃气水平管道安装不得有“袋水”现象天然气管道接口其丝扣连接处填料应采用聚四氟乙烯生料带,不得使用厚白漆管道装紧后不得倒回,接口的螺纹外露部位应进行防腐处理
4.
2.23燃气管道在穿越楼板、墙、梁等处应设置套管,套管管径比燃气管管径大二档,套管的上端高出楼板80~100mm,下端与平顶平齐,穿越吊平顶的燃气管道没有接口的,吊平顶中可不设套管
4.
2.24住宅建筑挂表预留支管的管径不应小于Dg20,高度宜离室内地坪
2.2m,燃气管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应涂刷黄色识别漆二度
4.
2.25室内民用燃气管道和天然气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2倍,但不小于3KPa,并在10min内压力不下降
九、电气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目的对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范围本检查适用于西山区经济适用房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和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电气安装工程
3.职责监理公司管理并实施,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实施工作
4.内容
4.
1.检查内容
4.
1.1质保条件检查
4.
1.
1.1检查监理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监理、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许可证及施工人员上岗证等
4.
1.
1.2抽检监理单位现场质量管理文件、资料、监理日记等
4.
1.
1.3现场配备齐全相关安装专业的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4.
1.2设计图纸检查
4.
1.
2.1施工前监理单位应组织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工作,当变更或修改设计时应有原设计单位书面通知
4.
1.
2.2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各种设备、管线等型号、规格、走向及重点安装部位的要求
4.
1.3质保资料检查
4.
1.
3.1应有主要设备开箱检查、验收记录及设备基础复测记录
4.
1.
3.2进入现场的设备、主要材料及配件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以及电气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等长城安全认证标记等资料齐全
4.
1.
3.3电气工程各种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会签手续齐全并有示意图
4.
1.
3.4电气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电动设备试运转记录等资料及时、数据正确、会签手续齐全
4.
2.检查要点
4.
2.1暗敷在建筑物、构筑物内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塑料管在砖砌墙体上暗敷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4.
2.2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线路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在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4.
2.3镀锌钢管和薄壁铜管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管端螺纹的长度不应小于管线接头长度的1/2,连接后螺纹宜外露2~3扣;镀锌钢管连接采用紧定螺钉连接的,螺钉应拧紧,且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镀锌钢管连接处应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连接跨接接地线
4.
2.4黑色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两端应焊跨接接地线,圆钢跨接接地线的直径不应小于6mm,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焊接应牢固、平整、饱满,不得有点焊、咬肉、夹渣和钢管焊穿等现象采用套管连接的,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
1.5~3倍,焊缝应牢固严密
4.
2.5明配钢管或塑料管排列应整齐,其水平或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固定点间距均匀一致,在转角或接线盒处两侧应对称设置,管卡间的最大距离不应超过规范规定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施工,走向合理、横平竖直,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吊架等金属附件,均应镀锌或涂防锈漆和面漆
4.
2.6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的连接,当管径为DN25及以下时,每端扣压点不应少于2处,当管径为DN32及以上时,每端扣压点不少于3处;且扣压点宜对称,间距宜均匀套接扣压式薄壁铜管在管路连接处可不设置跨接接地线,但管路的起、终两端应采用专接地线卡与箱、柜PE线可靠连接,套接扣压式薄壁铜导管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4.
2.7PVC硬塑料管外壁应有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塑料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口应牢固、密封明配硬塑料管在穿过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采用钢管保护,保护高度距楼板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直埋于现浇混凝土内的塑料管,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4.
2.8在吊平顶内由接线盒引向照明灯具等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用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软管等保护,接线盒的朝向应便于维修,盖板应严密,导线严禁有裸露部分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软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m,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4.
2.9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除特殊情况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导线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
0.5兆欧姆,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当导线敷设于垂直管内超出GB50258-96第
2.
1.8条时,应增设固定导线用的拉线盒
4.
2.10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或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线槽接口处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固定或连接线槽的螺钉或其他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部应与线槽内表面光滑相接线槽内敷设的导线,当设计无规定时,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截面积的60%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但不得作为设备的接地导体
4.
2.11电气线路在经过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应装设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导线应留有余量配线工程施工后,埋地敷设的PE保护地线(镀锌扁钢)在接入箱、柜内都必须明露,并与PE汇流排可靠连接对住宅中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线路应作模拟动作试验,并作好记录
4.
2.12导线的色标从供电部门设置的熔断器引出线起至电表箱、配电箱(柜)、住宅分户配电箱及各回路配线均应按规范要求分色,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N为淡蓝色,PE保护线为黄绿双色
4.
2.13导线在箱、柜内应绑扎固定、接线端子编号清晰;导线在柜内不应有接头电缆头在柜内应固定牢固、排列整齐,并及时挂上电缆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注明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标志牌上字迹应清晰及不易脱落
4.
2.14配管进箱、盒、柜、屏必须机械开孔,落地安装的配电枢、屏底座应设置基础型钢,柜与基础型钢应有明显的可靠接地,并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门,应用裸铜软线与PE汇流排可靠连接安装在泵房内的配电柜,为保护电气设备、导线等减少受潮,宜在地面砌筑砖基础,高度宜为200mm在箱、柜接线中,端子或螺栓上宜接一根线,最多不能超过2根,当接2根导线时,中间应有平垫片分隔导线
4.
2.15照明配电箱、板、柜及电表箱内均应设置N线和PE保护线的汇流排,N线和PE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将N线或PE线多根绞接或压接在铜接头内PE线截面设计无规定时相线截面在16mm2及以下,PE线与相线截面相同;相线截面在16~35mm2时,PE线为16mm2;相线截面大于35mm2以上时,PE线为相线截面的二分之一
4.
2.16配电箱和电表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气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4.
2.17灯具安装应牢固,严禁使用木楔,嵌装在吊平顶上的灯具应有加强龙骨框架或专用吊架,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装饰软包等可燃物件上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应搪锡并打保险扣,当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于1Kg时,应增设吊链,灯线应与吊链编叉在一起,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应采用预埋吊钩或螺栓固定对大型花灯,吊装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
1.25倍做过载试验,并应有记录
4.
2.18成排安装的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落地安装的反光照明灯具应采取保护措施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安装位置应隐蔽,且方便维修,但不宜装在吊平顶内;明装时其高度不宜小于3m;室外安装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在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高度低于
2.4m时,其金属外壳应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4.
2.19插座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校距地面高度不宜低于
1.8m安装在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开关,宜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开关边缘距门框的距离宜为150~200mm,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
1.3m,并不应装于门后同一室内安装的开关、插座高度应一致,开关、插座等器具不应安装在装饰面板、大理石等嵌线条中,以免破坏整个装饰美观效果
4.
2.20屋面避雷带的安装支持件距离应均匀设置,在水平直线部分宜为
0.5—
1.5m;垂直部分宜为
1.5—3m;转弯部分宜为300—500mm在直线段上,不应有高低起伏及弯曲现象避雷带垂直敷设时与建筑物墙面的间隙宜为10~15mm避雷带在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偿装置当屋面采用金属钢管栏杆作避雷带或幕墙金属主构架与避雷带连接时,应符合设计规定
4.
2.21防雷接地、保护接地的材质应为热镀锌件,扁钢的厚度不应小于4mm,截面不应小于100mm2避雷带、接地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当采用扁钢时,应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校边焊接(在室外露天或埋地场所应焊4个校边),当采用圆钢时,搭接长度应为其直径的6倍焊接处焊缝应平整饱满,不得有咬边、夹渣、焊瘤等现象,焊缝严禁用砂轮机打磨,焊接部位应及时消除药渣,并刷二度防腐漆明敷接地线表面应涂以宜15--100mm宽度相等的绿色和黄色相间条纹;当使用胶带时,应使用双色胶带
4.
2.22当建筑物防雷采用引下线时,宜在引下线距地面
1.5~
1.8米处设置断接卡,但在单位工程或住宅小区中应一致;当引下线暗敷采用“测试点”方式时,应符合设计或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防雷与接地安装》的规定,从室外地面至测试点的中心宜为500mm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共用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欧姆断接卡、测试点的轴线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4.
2.23建筑物、构筑物当设计采用等电位接地或防静电接地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等电位联结安装》97SD567有关规定
4.
2.24住宅供电低压接地故障保护应采用TT系统,并设专用的PE接地线由电度表箱引至住户配电箱的绝缘铜导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住户配电箱分支回路的绝缘铜导线截面不应小于
2.5mm2住宅内的照明灯位、开关、插座、电视终端盒、电话插座等设置应符合相关地方规定,不应仅设置住宅分户配电箱
十、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1.目的对电梯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范围适用于西山区经济适用房建筑电梯安装工程,包括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
2.5m/s的乘客电梯、医用电梯、观光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3.职责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查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并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工作
4.内容
4.
1.检查内容
4.
1.1质保条件检查
4.
1.
1.1检查监理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监理、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许可证及施工人员上岗证等
4.
1.
1.2抽检监理单位现场质量管理文件、资料、监理日记等
4.
1.
1.3现场配备齐全相关安装专业的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4.
1.2设计图纸检查
4.
1.
2.1施工前应督促监理组织进行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及井道勘察情况,并应有纪要,当设计变更或修改时应有原设计单位书面通知
4.
1.
2.2检查设计图纸时,了解各设备承受点的承受能力及隐蔽安装部位的要求
4.
1.3资料检查
4.
1.
3.1应有设备开箱检查记录,设备、零部件数量完好情况、损伤程度及处理结果与验收记录
4.
1.
3.2产品合格证和有关技术资料
4.
1.
3.3梯隐蔽验收记录、会签手续齐全,并有示意图
4.
1.
3.4电气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
4.
1.
3.5试运转记录、电压、电流、运行速度、温升、空载、满载、超载、平衡系数、称量装置、运行功能等资料及时、数据准确、会签手续齐全
4.
2.检查要点
4.
2.1每台电梯应单独设主电源开关,该开关位置应设在机房入口处、便于操作处并安装牢固,其标高应为
1.3~
1.5m,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但该开关不应切断轿厢、机房、轿顶、井道和底坑的照明、插座和报警装置短路保护装置、熔断器与熔体规格应相匹配
4.
2.2动力与控制线路应分别敷设,导线绝缘电阻应大于
0.5兆欧姆,除安全电压外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有良好保护接地,PE保护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汇流排上,不得互相串接,零线、接地线应分开并不得混接
4.
2.3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动作速度与电梯额定速度应相符,铅封封记应完好无损,限速器的底座固定在机房楼上,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应正确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时无颤动现象
4.
2.4机房和井道内的配线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管或线槽,线槽接口处应平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敷设于槽边的导线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截面积的60%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跨接,但不得作为设备的接地体
4.
2.5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措施,用于手动盘车装置,应放在较方便处,安装标志中心距地面宜
1.3~
1.5m松闸板手应漆红漆,盘车装置应漆黄漆
4.
2.6当对重将缓冲完全压缩后,井道顶最低部件与固定在轿顶上的最高部件应有不小于
0.3+
0.035V2m的高度,且轿顶上方应有不小于
0.5m×
0.6m×
0.8m的矩形空间
4.
2.7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不应有打结和扭曲现象,轿厢将缓冲完全压缩后,应保证运行电缆在运动中不得与线槽、电管发生卡阻和底坑地面或轿厢边框碰擦,且应有防护措施
4.
2.8轿顶应有检修转换开关与红色紧急停止开关,动作应可靠,在轿顶处检修接通后,轿内及机房检修开关失效,确保轿顶操作人员的安全
4.
2.9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安装应牢固可靠,严禁焊接固定,安装后不得因电梯正常运行的碰撞使开关产生移位、损坏和误动作
4.
2.10承重梁两端应支架在建筑物承重梁(或墙上)时,承重梁埋入承重墙内,应超过墙中心20mm,且应不小于75mm,两端应用混凝土浇灌,应及时作好隐蔽记录,承重梁的底面应离开机房地墙50mm以上,不使地墙受力
4.
2.11消防电梯必须在基站或撤离层设置消防开关,消防开关装于召唤盒的上方,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为
1.6~
1.7m
4.
2.12层门门锁装置应采用机械—电气联锁装置,其电气触点必须有足够的断开能力,在其触点熔接的情况下也能可靠断开,层门门锁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动作灵活,层门关闭后锁紧装置应可靠地锁紧,啮合长度不应小于7mm
4.
2.13底坑内应设红色急停开关,且该开关安装位置应从底坑平面至开关标高宜为
1.3~
1.5mm底坑内应设有安全爬梯,保证上下维修安全,底坑不应有积水
4.
2.14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联动试验中动作应可靠,限速器在动作前,该开关应先动作,然后机械动作,迫使限速钢丝绳将安全楔块提拉起,紧紧卡住轿厢导轨,使轿厢立即制停
4.
2.15电梯运行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指令、召唤、选层、定向、程序转换、起制动速度、开车、截车、停车、平层精度等均应正确可靠,声光信号显示应清晰正确
4.
2.16液压电梯应有如下安全装置错、断相保护装置,缓冲装置,超越上、下极限工作位置时的保护装置,厅门门锁与轿门电气装置,停电或电气发生故障时,能使轿厢移动放人的装置,液压油温升的保护装置,超载或超速保护装置
4.
2.17非直顶式液压电梯必须设有安全钳,反之直顶式液压电梯可以不装安全钳,但必须在液压缸的油口装设限速切断阀,保证运行安全
4.
2.18安全钳应与电控和液压装置相联锁,当安全钳动作时,主动力线路和下行控制电源应及时被切断,严禁使用电气、液压或气动驱动的装置来操纵安全钳
4.
2.19液压站应设有在紧急情况下使轿厢下降的手控装置,该装置必须加以防护,避免由于偶然事故而发生误动作,轿厢下降的速度不应超过
0.3m/s,压力表表面应能清晰看清;紧急放油阀须用人力不断操作,手柄应漆红漆
4.
2.20轿厢超载20%以上时,液压电梯控制系统应能报警和切断动力线路,使液压泵不能启动或无压力油输出,轿厢不能上行
4.
2.2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及周围,特别是在梳齿的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分离机房,各驱动和转向站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性的和固定的,金属结构内的驱动机房、转向站以及机房中的电气照明装置,应为常备的手提行灯;在这些点的每一处应配备一个或多个单相三孔安全电源插座
4.
2.22梯级间或踏板间的间隙在工作区段内的任何位置,从踏面测得两个相邻梯级或两个基本点相邻踏板之间的间隙不应超过6㎜
4.
2.23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应不大于4mm,在两侧对称位置处测得的间隙总和应不大于7mm
4.
2.24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齿合深度应不小于6mm,梳齿板梳齿与胶带齿槽齿合深度应不小于4mm
4.
2.25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应符规 范标准
0.50m/s
0.20—
1.00m;
0.65m/s
0.30—
1.30m;
0.75m/s
0.35—
1.50m;
0.90m/s
0.40—
1.7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