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5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论工程建设的索赔与反索赔专业班级20122211学生姓名喻宇指导教师甘晓林完成时间2015年5月24日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评语成绩(百分制)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提出问题回答问题正确基本正确有一般性错误有原则性错误回答不清1234答辩委员会评语及建议成绩(百分制)答辩委员会主任年月日总成绩(五级制)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目录TOC\o1-3\h\z\u摘要1
一、引言
21.1问题的提出
21.2研究的目的、内容、意义2
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
42.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
42.2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索赔
42.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反索赔
42.4工程建设索赔与反索赔的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及意义4
三、现实操作中工程建设索赔与反索赔的类型
63.1现实操作中常见的索赔类型
63.2现实操作中常见的反索赔类型7
四、索赔与反索赔的原因和程序
84.1索赔与反索赔的原因
84.2索赔与反索赔的条件
84.3索赔与反索赔的程序
94.4索赔与反索赔的解决方法9
五、工程实例
115.1工程概况
116.2合同实施过程
115.3索赔分析11
六、结论12参考文献13后记14摘要本论文通过对建设工程管理中合同索赔与反索赔的定义以及重要作用的叙述,揭露工程建设中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作用通过实际操作中工程建设索赔与反索赔的分类,分析索赔产生的原因,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索赔问题处理的基本程序和处理方法,最后通过现实中实际案例的分析,完成此次论文的研究关键字工程建设;索赔;反索赔
一、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建筑业的发展,在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伴随着这些问题的出现,想到让其不再发生,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就只能做到如何更好更快的解决本文通过对工程建设的索赔与反索赔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相应的策略,以便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索赔与反索赔问题
1.1问题的提出在我国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普遍存在索赔与反索赔的现象合同中索赔与反索赔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进行的正常的商业往来,这种商业往来的健康开展,对促进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十分有利,并对培养和发展建筑市场,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但是,因为人们对索赔及反索赔的理解的差异,导致部分承包方与建设方对此存在许多争议及分歧所以,现阶段十分有必要重视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为各个利益方争取到相关合法的利益提供保障,为推动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为促进我国建筑市场法制化的建成增添助力
1.2研究的目的、内容、意义
1.
2.1研究的目的在我国现在还有一套完整的有关索赔与反索赔的法律体制,因此我国应当建立一套有关的法律体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索赔与反索赔,通过这样不断的累计经验以及总结,来提高我国的建筑业的水平
1.
2.2研究的内容建设工程中索赔与反索赔的的定义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然后分析索赔与反索赔的类型、原因、条件、程序以及解决方法,从而得到相应的应付措施,最后对其处理
1.
2.3研究的意义当今建筑行业的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也正是这样明显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弊端,其中索赔就越发的体现出来,因为我国没有一套的完整的体制,也就无法保证索赔与反索赔正常的进行,导致了许多问题无法快速而有效的解决,因此深入研究索赔与反索赔的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
2.1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2.2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索赔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为非自身原因或者对方不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时,通过一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的补偿要求
2.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反索赔反索赔是指对对方提出的索赔的反驳或者反击,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索赔
2.4工程建设索赔与反索赔的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及意义索赔与反索赔属于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双方行为,都是有可能发生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双方所处的地位和条件不同,对工程的了解不同,承包人提出索赔的要求远远要大于发包人所提出的反索赔,通过越来越多的案例,也就越来越清楚的意识到对合同管理的加强在某种意义上来讲,索赔与反索赔是对立统一的所以对于利益双方来说,索赔与反索赔同等的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施工企业,竞争是越来越激烈,很多企业为了确保生存,都会采用低利润中标或者低于成本中标,施工之后然后通过索赔与反索赔来弥补其中的所损失的经济利益,所以对于加强索赔与反索赔,这样就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三、现实操作中工程建设索赔与反索赔的类型
3.1现实操作中常见的索赔类型
3.
1.1不可遇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引起的索赔地质条件引起的索赔,一般情况下来说,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由业主提供有关该项工程的勘察所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资料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地质条件与业主所提供的资料不一样,施工方所提出的索赔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因为遇到原投标是机械挖土,而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改为人工挖土,只要给定的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未预先标明,合同的当事人可提出索赔
3.
1.2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承包方的报价是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基础上,通过预算得到的,在施工图纸中,改变任何的施工程序或者施工方案,改变任何工作量和性质,都称之为工程变更,这些原因都将改变工程最原始的预算,从而导致承包方的重新估价在实际的施工工程中,设计变更是在所难免的
3.
1.3工期延长和延误引起的索赔在建筑施工工程中,很多不确定的因素都将导致工期延误,比如天气等因素,因此,存在着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都包括了两个方面,其中一方面是指承包方要求赔偿因非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按期完成工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承包方要求工期索赔,并且顺延工期
3.
1.4提高施工速度引起的索赔由于业主原因,迫使承包方采取赶工措施来完成工程,从而导致成本增加,即为提高施工速度引起的索赔
3.
1.5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业主方因自身过错导致工程进度无法按预期进度安排完成,引起损失,造成工期与费用索赔
3.2现实操作中常见的反索赔类型
3.
2.1针对对方索赔提出反击以自身同样遭受损失为前提减少其他利益方的索赔要求,迫使双方相互协商做出妥协以对方索赔报告为依据,找出漏洞或者不足,以期驳回其他利益方的索赔要求,使得自身责任得到减轻,避免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索赔与反索赔的原因和程序
4.1索赔与反索赔的原因通常情况下,工程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可称其为承包人的施工索赔(简称施工索赔)发包人对属于承包人应承担责任造成的损失而向承包人要求的赔偿主张,称为发包人的反索赔(简称反索赔)
(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
(2)工程设计变更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5)因施工中断,或发包人工作失误导致工效降低
(6)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致承包人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的费用
(7)工期延长或延误
(8)发生非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终止或放弃
(9)物价上涨引起索赔
(10)货币贬值导致索赔
(11)其他因素引起的索赔
4.2索赔与反索赔的条件以合同为依据,将索赔事件与合同条款对照,已实际造成了承包商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二是造成实际损失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商自身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三是承包商按合同和惯例规定的程序、时限等要求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索赔事件的成立应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当然不是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就可以索赔工程款,还要考虑是否合法,是否有依据
4.3索赔与反索赔的程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索赔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有明确而严格的限定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发)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长济律师根据有关规定,提醒承包人按下列程序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
3、4规定相同
4.4索赔与反索赔的解决方法
4.
4.1协商合同双方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4.
4.2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是建设工程调解中两种常用的调解方式调解人按照国家法令、政策、合同规定和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对双方进行说服工作,在分清责任、查清事实,辩明是非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再经过双方协商达成解决协议争执双方难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向合同管理机关等申请调解的权利,调解结果以调解书形式,由合同双方和调解人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4.
4.3仲裁在我国,对于重新申诉的裁决一般采用名为“一裁终局制”的审判制度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仲裁程序进行了规定,即第一步是申请和处理;第二步是相关机构审核是否满足受理条件;第三步是对条件不符的案件予以驳回并告知理由;第四步是组成仲裁庭;第五步是开庭裁决
4.
4.4起诉如果合同双方最终无法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机构的仲裁来解决彼此间的分歧与争议,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均有权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五、工程实例
5.1工程概况某城市地下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参照FIDIC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出税金外的合同总价为8600万元,其中现场管理管理费率15%,企业管理费率8%,利润5%,合同工期730天为保证安全施工,合同中规定施工单位应安装满足最小排水能力
1.5t/min的排水设施并安装
1.5t/min的备用排水设施,两套设施合计15900元,合同中还规定,施工中如遇到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窝工,业主对施工单位自有机械按台班单价的60%给予补偿,对施工单位租赁机械按租赁费用给予补偿(不包括运转费用)
6.2合同实施过程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两项事件事件1施工过程中业主通知施工单位某分项工程(非关键工作)需进行设计变更,由此造成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窝工12天事件2施工过程中遇到了非季节性大暴雨天气,由于地下断层相互贯通及地下水位不断上升等不利条件,原有排水设施满足不了排水要求,施工工区涌水量逐渐增加,使施工单位被迫停工,并造成施工设备被淹没,为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尽快恢复施工,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购买并安装了两台
1.5t/min的排水设施,恢复了施工
5.3索赔分析该工程的索赔问题是由于施工条件所引起的,其中由于业主要进行设计变更,导致机械窝工12天,再有就是因为遇到非季节性大暴雨导致,导致施工方不得不暂停施工,但由于业主要求尽快恢复施工,施工方不得不在业主要求下购买并安装了2台设施,因此产生的索赔
六、结论目前,我国的建筑法律正在慢慢的走向完善,无论是在建设的哪一方,都应该必须遵守FIDIC合同条款,按规矩办事,这样一来,不但是双方合作愉快,工程也能顺利完成,同时最重要的是促进了我过建筑领域的发展参考文献
[1]叶喜国.建设工程中的索赔与反索赔[J].建筑工人,2009,832-332]柳邦振.如何搞好对外承包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工作[J].中国工程咨询,2004,912-
16.
[3]邓铁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166-
191.
[4]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154-
198.
[5]王洪涛,刘大海.论建筑工程索赔与效益[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2,445-
48.
[6]钟汉华,李志.建筑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154-
198.后记大学生活一晃而过,回首走过的岁月,心中倍感充实,当我写完这篇毕业论文的时候,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感慨良多首先诚挚的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甘晓林老师她在忙碌的教学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审查、修改我的论文还有教过我的所有老师们,你们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作风一直是我工作、学习中的榜样;他们循循善诱的教导和不拘一格的思路给予我无尽的启迪感谢三年中陪伴在我身边的同学、朋友,感谢他们为我提出的有益的建议和意见,有了他们的支持、鼓励和帮助,我才能充实的度过了三年的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