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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设计
一、民用项目强制性条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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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中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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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一、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特征确定适用的规范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将其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将其分为一类建筑和二类建筑《高规》表
3.
0.1图纸说明中应明确建筑物的分类,工业建筑还应明确火灾危险性分类《建规》表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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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3一高层与非高层的界定,住宅依据层数,公建依据建筑物主体檐口到室外地面的高度1.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和高度小于24m的多层公共建筑属于非高层建筑注意单层公共建筑高度大于24m的也属于非高层建筑2.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和高度大于24m的多层公共建筑属于高层建筑二高层建筑防火类别的界定1.一类高层建筑是指1高级住宅,19层和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2重要公建,包括医院、高级旅馆、藏书10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及书库,以及重要的办公、科研、档案楼;3省含计划单列市级以上的广电建筑、电力调度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4高度超过50m的一般公建;5每层面积超过1000m²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6每层面积超过1500m²的商住楼2,一类高层建筑以外的高层建筑都属二类高层建筑3.高级、重要是指建筑标准高,性质重要,火灾影响大,设备贵重,可燃装修多,有空调的建筑三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病人等行动不便的人群使用的建筑,在防火疏散上有较高要求四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影剧院、礼堂、体育馆、学校、商店、办公楼以及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营业厅、候车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的安全疏散要特别注意其中没有标定使用人数的建筑应按建筑面积计算疏散人数,录像厅、放映厅1人/m²,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0.5人/m²;候车船室与商店营业厅大致相同,可按0.85人/m²计算五汽车库由于同时停留人数较少,防火分区和人员疏散要求稍有放宽此外,车按停车数量划分为I、Ⅱ、Ⅲ、Ⅳ类,应分别执行不同的防火设计标准I类,300辆Ⅱ类151-300辆Ⅲ类51-150辆Ⅳ类《50辆六地下、半地下建筑的界定,依据房间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和该房间室内净高的比例,超过1/3而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超过1/2者为地下室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防火要求基本相同地下、半地下建筑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都比地上建筑困难得多所以防火设计标准也高得多地下室的埋深,在室外地面下l0m以上和以下有不同设计标准应注意的问题
1.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m²的商住楼为一类高层建筑,不应判断为底层带商业网点的不超过十八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未超过50m,但24m以上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²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均应为一类建筑
2.高层住宅应按自然层数计算确定建筑分类,十八层跃十九层应为一类建筑
3.工业建筑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火灾危险性等级的生产时,只要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占总车间或本防火分区面积比例超过5%就应按较大火灾危险性确定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4工业建筑中虽然生产所需材料、零部件和产品本身均为丁、戊类,但其可燃包装物的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时,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二、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按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不同分为4级新建的永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一般不应低于二级,故应重点掌握
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的有关防火规定
二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除二级吊顶可采用难燃材料外,其余全部应为非燃烧体三钢材的耐火极限仅为0.25h,用于
一、二级建筑时必须增加防火保护层吊顶除外四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取决于保护层厚度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耐火极限仅为普通钢筋混凝土构件的1/2左右,在一级耐火建筑中要注意增加保护层厚度.各种砌体墙与混凝土墙耐火性能很好,可作防火墙用;承重砌体的耐火极限较非承重砌体有很大降低五一类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他建筑可为二级特殊构件或部位的耐火极限1防火门、防火窗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为甲级
1.20h、乙级
0.90h、丙级
0.60h2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应为
3.00h.防火墙上原则上不开设洞口当必须开设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0h3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隔墙,
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4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m²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5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线井,其井壁的耐火极限应为不低于
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口应设丙级防火门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层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为防火分隔6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7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不小于
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三、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和建筑长度一除体育馆、剧院、展览建筑的观众厅、展览厅的长度和面积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外,一般非高层民用建筑包括多层汽车库和高层建筑中与主体之间有防火分隔的裙房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m²,长度不超过150m二一类高层建筑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m²三二类高层建筑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500m²四地下室和人防工程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m2;人防工程的防火分区应在各出入口处的甲级防火门或管理门范围内划分五地下或高层汽车库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m²六以上各类建筑内部设有自动灭火设备时,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以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增加的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困难,可用防火卷帘和水幕分隔七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自动报警与灭火系统,并用A级装修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为2000m2八地下观众厅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²,自动灭火时不得增加九人防工程中的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以及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十楼层间上下层连通时如走马廊、自动扶梯开口应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计算无论是否高层建筑的中庭,如果房间、走道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设有可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设有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h的防火卷帘分隔;中庭每层回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封闭屋盖设有自动排烟设施时,可不受此条限制来源:考试大-注册建筑师十一高层建筑的裙房部分如果与高层主体部分之间设有可靠的防火分隔,其防火分区面积可与非高层建筑标准相同十二需设排烟设施的走道及净高小于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四.安全疏散及楼梯应注意的问题1小型托幼﹑医院﹑疗养院建筑﹑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楼内只设置一部疏散楼梯;多层局部升高两层部位,人数之和超过50人,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m²,设置一部疏散楼梯,均不符合《建规》
5.
3.2条的规定2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距离不应小于
5.0m3疏散通道在楼层或顶层被大空间用房﹙如会议室、展室、报告厅、活动室等﹚所阻断,不满足安全疏散要求4疏散楼梯在某层转换位置超高层建筑通向避难层的楼梯除外,不能连续疏散不符合《高规》
6.
2.6条规定5设剪刀楼梯的高层塔式住宅,剪刀楼梯在首层仅有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安全疏散要求6不符合《建规》
7.
4.5条规定的室外楼梯不能作为应急疏散的第二安全疏散出口7房间或管线井的门不应开向楼梯间或前室8袋形疏散走道距离超限不符合安全疏散要求9前室或合用前室面积不够不符合规范散要求10疏散楼梯外墙窗或幕墙应与其它部位有防火分隔措施并应满足规范要求11变形缝处不宜设防火门,无法避免时应设置在楼层较多一侧且门开后不应跨越变形缝12高层建筑房间面积大于60m²设置一个疏散门、尽端房间面积大于75m²设置一个疏散门、托幼建筑等班级用房面积大于120m²只设一个疏散门、游乐场所的房间面积大于50m²设置一个疏散门均不符合安全疏散要求13人员密集场所﹙如影剧院、商场、展馆等﹚疏散宽度的计算五消防电梯1消防电梯的数量进行2消防电梯应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3消防电梯的前室宜靠外墙设置首层应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4消防电梯井、机房应与其它部位隔开且隔墙耐火极限不小于
2.0h5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六建筑防火构造1防火细节设计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照《建规》
7.1条防火墙;
7.2条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7.3条屋顶和建筑缝隙;
7.4条楼梯间、楼梯和门;
7.5条防火门和防火卷帘进行进行防火细节设计2对《高规》中的
5.2条防火墙、隔墙和楼板、
5.3条电梯井、管道井)、
5.4条(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
5.5条(屋顶承重构件和变形缝)也应遵守七装修设计防火要求建筑的普通装修宜采用A级、B1级装修材料,个别部位如门窗可采用B2级装修材料应加强对《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52001年中强制性条文的审查
八、总图布置一防火间距1.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一般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与
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防火间距分别为7m和9m2.高层建筑主体之间不应小于13m,主体与裙房之间不应小于9m,裙房与裙房之间不应小于6m3.两栋建筑相邻,较高一面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较低一面为防火墙,其屋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低于1h且不设天窗时,防火间距不应低于3.5m,对于高层建筑则不宜小于4m4.数座成组布置的6层以下住宅,总占地面积不大于2500m²时,组内建筑间距不小于4m5.
一、二级汽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
一、二级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l0m6.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二消防车道1.街区内应考虑消防车通行,其道路间距不大于160m建筑物沿街长度大于l50m或总长大于220m时,底层应设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2.消防车道过门洞处宽高不小于4mx4m,门垛净距不小于3.5m3.沿街建筑连通内院的人行道间距不大于80m可以是楼梯间4.大于3000座的体育馆、大于2000座的会堂、占地大于3000m²的展览馆等,宜设环形消防车道5.封闭内院当短边大于24m时宜设进院消防车道6.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至少沿两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靠建筑—侧不应布置妨碍登高消防车辆操作的绿化、架空管线等7.一般消防车道宽不应小于3.5m,上空净高不应小于4m;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上空净高不应小于4m,车道边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8.环形消防车道与其他车道的连通不少于2处,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场,一般不宜小于15mxl5m,大型消防车需18mXl8m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9,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三其他总图规定1,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室外疏散小巷宽度不应小于3m2,高层主体底部至少有一长边或1/4周长不应布置高5m以上、深4m以上的裙房,且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五、建筑布置一托幼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在4层及4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首层和
二、三层,并宜靠外墙布置,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当设于地下时,不应在地下二层及其以下,且其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m²,并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和防、排烟设施三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
一、
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他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²,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幕布、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并必须设置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四地下商店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且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应有防、排烟设施;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²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五消防控制室应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邻近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消防控制室可设置在值班室、变配电室等房间内六高层建筑内设置燃油、燃气锅炉房或油浸变压器室时,其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应超过6t,且单台锅炉蒸发量不应超过2t,变压器总容量不应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超过630kVA;此类设施不应与人员密集场所贴邻,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用甲级防火门;锅炉房、变压器室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防火挑檐;变压器下应设事故储油设施,油浸电路设备室应设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应设置自动报警、灭火系统;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七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但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其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房隔开,并设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总储油量不应超过8h需要量;人防工程内的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和锅炉房以及各自配套的储油间、水泵房、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来源:考试大-注册建筑师八地下人防工程内严禁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并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C的液体作燃料;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器设备;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和锅炉房以及各自配套的储油间、水泵房、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并宜布置在地下一层靠人防工程外侧的部位,储油间的储油量不宜大于1m³或8h的需要量;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储瓶室、变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可燃物存放量平均值超过30kg/m2火灾荷载密度的房间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墙和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采用常闭的甲级防火门九民用建筑内严禁设置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十住宅底层商业网点与住宅间应做防火分隔,其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部分隔开十一当人防工程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数量和位置受条件限制时,可设置避难走道避难走道是设有防烟设施,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出口的疏散走道,通向避难走道的疏散出口可视为安全出口避难走道的设置要求1.不应划分防火分区2.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设在不同方向3.避难走道净宽不小于设计容纳人数最多的一个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各安全出口最小净宽之和4.装修材料必须A级,即为不燃材料5.应考虑防烟,设置消火栓、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十二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当病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的防火分隔时,病房楼的地下可设置汽车库地下停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贮存室汽车库贴邻其他建筑物时,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十三除敞开式及斜楼板式以外的多层、高层以及地下汽车库,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人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设置甲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停车区隔开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地下汽车库设备用房应设独立的防火分区十四汽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防火挑檐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不应小于
1.2m来源:考试大-注册建筑师
(十五)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的要求《高规》
4.
1.7条规定,高层建筑应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长的1/4暴露在外,此范围内若有附房,其宽度不应大于
4.00m,高度不应大于
5.00m
二、工业项目强制性条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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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1在设计说明中阐明车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车间卫生特征、结构形式、有洁净要求的应注明洁净等级、有爆炸危险的应写明防(抗)爆或泄爆措施2无论什么类别车间,均应设置安全疏散门,只有卷帘门或推拉大门的车间不符合安全疏散要求3应根据《建规》表
3.
3.1划分防火分区4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上的钢结构车间应对其主要承重构件(如柱、梁等)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三、一些问题的分析与建议
1、按《高规》
6.
2.
5.1条规定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但《住建规》
9.
4.
3.4条中规定,电缆井和管道井设置在防烟楼梯前室时,可采用丙级防火门此种检修门是否可以开设,应如何掌握?分析说明;《高规》
6.
2.
5.1条中所说的门、窗洞口应理解为常规门、窗洞口,非指电缆井和管道井检修门洞口在
6.
1.3条中强调,当高层住宅的分户门在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部分开向前室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而《住建规》
9.
4.3条第4款中电缆井和管道井设置在防烟楼梯前室时,应采用丙级防火门的规定来源于《高规》
5.
3.2条的规定,目的在于防止火灾竖向蔓延,此规定仅适用于住宅而且要求电缆井、管道井层层封堵在火灾时竖井的危害性很大,对火灾的蔓延起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将竖井设在前室内作为消防问题应以《高规》
6.
2.
5.1条规定为主要依据建议鉴于高层住宅公共部位面积较小,可以将电缆井和管道井布置在防烟前室内,但应层层做防火分隔,竖井的检修门采用丙级防火门,否则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遇到强条中“不宜”的问题应该如何把握如《建规》
5.
3.14条中,不超过6层的单元住宅,一侧设栏杆,最小净宽不宜小于1m,而《住宅设计规范》
4.
1.2条,则是不应小于1m应该如何把握?再如《无障碍规范》中
5.
2.1条注每50套住房宜设两套无障碍住房,这又该如何把握?分析说明严格来说,强制性条文的正面用词应采用“应”,反面用词应采用“不应”或“不得”但在修编过程中,强制性条文是最后确定的,条文仅改用了黑体字,而漏改用词的情况时有发生故在执行强条时,不能因条文中出现了“宜”“不宜”,就认为允许稍有选择建议既然是强条就无选择的余地,“宜”按“应”、“不宜”按“不应”执行
3、设计中经常遇到临街一二层商店建筑,平面将一栋建筑划分若干独立的单元,单元间互不连通以便于出售如每栋每层不超过2500m2,这种情况是按一个防火分区对待还是按若干防火分区对待?分析说明一个防火分区内可以再进行空间或房间划分,分隔后是否变成若干个防火分区,由房间功能或使用性质决定建议按一个防火分区认定但每个单元应满足安全疏散要求
4、关于安全疏散《住宅建筑规范》
9.
5.
1.3中规定19层及19层以上住宅,每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而《高规》
6.
1.
1.2规定18层以上通过阳台连通……可设一个安全出口,以上两个都属于强条,该执行哪条?分析说明“19层及19层以上”和“18层以上”在层数.规定上是一致的,都指单元住宅《住宅建筑规范》
9.
5.1条第3款要求每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未要求设两个安全疏散楼梯,与《高规》
6.
1.
1.2条要求通过阳台连通也是为使其增加一个出口,故二者并不矛盾建议均可采用
5、有一栋健身房共五层,高度已超过24m,每层均已超过1000m2,每层功能均为健身设施,按《高规》
3.
0.1条表
3.
0.1中规定该建筑应属一类建筑还是二类?分析说明《高规》
3.
0.1条表
3.
0.1规定,建筑高度超过24米、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性质重要、火灾危险性大、疏散和扑救难度大”的高层建筑定为一类建筑现在,人民生活提高了,一些大中城市为了满足人们健身、健美的需要,开设了健身房,可能有的人员密度相对比较集中,但解决疏散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建议按二类高层建筑
6、《建规》
5.
1.9条规定,建筑内设扶梯,开敞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防火分区面积应叠加计算请问住宅中的上下跃层的防火分区面积是否按户内上下层叠加计算?分析说明《建规》
5.
1.9条规定,建筑内设扶梯,开敞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防火分区面积应叠加计算是有道理的,这与《建规》
5.
1.10条的规定是一个道理公共建筑一般来说面积较大,这是火灾时防止火灾蔓延采取的措施但类推到住宅建筑的户内跃层没有必要,相反会给使用带来不便户内面积一般不会太大,分户墙和分户楼板都有防火规定建议按住宅建筑有关防火规定执行
7、高层住宅下部的商业网点楼梯间,是否应按裙房要求设封闭楼梯间?分析说明根据《高规》
2.
0.17条定义,此商业网点是指设在高层住宅底部,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且与高层住宅完全隔开的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它不属于裙房,故网点内的楼梯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建议可不设封闭楼梯间
8、对商业网点内的楼梯如何要求?分析说明工程设计中,商业网点一层都作营业用房,二层有作商业营业用房的,也有的只作商业服务性辅助用房的当二层作营业性用房时,必须考虑顾客在火灾时的安全疏散,应按规范相关条文对小型商业建筑疏散楼梯的基本要求认真执行;当二层只作服务性辅助用房时,可按户楼梯设计建议二层做商业用房时,应满足疏散楼梯的基本要求诸如楼梯的步高步宽、楼梯的净宽、楼梯的倾斜角、栏杆扶手的高度等都应符合要求二层只作服务性辅助用房时,可按户内楼梯设计
9、单元式高层住宅只设一部楼梯时,《高规》
6.
1.
1.2条要求单元之间设防火墙,请问单元墙处窗间墙宽度是否应不小于
2.0m?分析说明《高规》
6.
1.
1.2条已明确规定了单元之间应设防火墙,防火墙处的窗间墙宽度则应按《高规》
5.
2.2条规定不应小于
2.0m建议单元墙为防火墙,单元墙处窗间墙宽度不应小于
2.0m
10、塔式高层住宅,地下室出入口能否参考建筑防火规范的规定,采用钢爬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分析说明钢爬梯不能作为安全疏散出口建议设置两个安全疏散出口
11、高层的裙房如面积小于500m2,可否只设一部楼梯?分析说明应视具体情况根据规范有关条款确定建议参照《建规》
5.
3.2条和表
5.
3.2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且不低于此条件确定
12、消防电梯是否必须下地下室?消防电梯是否每层设站?分析说明消防电梯是在火灾时供消防人员施救用的所有功能使用层都不能排除火灾产生的可能,因此消防电梯均应到达地下室和每一个楼层建议消防电梯应到达地下室和每一个楼层
13、高层商住楼的住宅部位是否必须设置两部楼梯?分析说明住宅部位是否设置两部楼梯与建筑高度或层数、单元住宅还是塔式住宅有关系《住宅建筑规范》
9.
5.1条和《高规》
6.
1.1条等相关条文规定都比较明确建议住宅部位是否设置两部楼梯应依据住宅层数(商业部分按其高度除以3m折算层数)确定
14、《住宅建筑规范》第
9.
4.1条规定住宅建筑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0.8米的窗槛墙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的不燃性实体挑檐其宽度不应小于
0.5米,长度不应小于开口宽度封闭阳台的阳台栏板是否应满足窗槛墙的需求?分析说明适当的窗槛墙或防火挑檐是防止火灾垂直蔓延的有效措施,本条系参照了《高规》第
3.
0.
8.2条的规定封闭阳台是套房的向外延伸和有效使用空间,其阳台栏板也应符合规定要求建议多层住宅可按本条执行,也可按“高规”
6.
1.
1.2条执行高层住宅按“高规”
6.
1.
1.2条执行
15、《高规》第
6.
2.7条规定,除本规范第
6.
1.
1.1条的规定以及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外的高层建筑,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它房间,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此处的屋面是否应按上人屋面考虑?分析说明通向屋顶的两座疏散楼梯是紧急疏散时的需要若平时无上人的功能要求,可以按非上人屋面设计建议可以按非上人屋面考虑
16、一般工业(非劳动密集型厂房)的人员疏散口是否能按900控制净宽?分析说明厂房的安全疏散与车间的生产类别、耐火等级、层数有关计算疏散宽度不能简单地根据劳动密集型或非劳动密集型来确定,应按最大生产班制确定安全出口的位置、宽度、数量应根据计算得出建议依据《建规》
3.7节有关条款执行
17、《住宅建住规范》
9.
8.3条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应设置消防电梯”如果是一幢从第十一层跃向第十二层的十二层复式住宅楼,是不是可以不设消防电梯?分析说明高层住宅建筑按自然层计算层数,第十一层跃向第十二层仍算十二建筑建议设置消防电梯
18、在计算防火分区的面积时,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防烟楼梯间以及封闭楼梯间的建筑面积是否可以不计入?分析说明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以及封闭楼梯间与其所服务的空间既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其分隔墙以及墙上的疏散门未按防火墙要求设置若将其分隔出去,就无法保证该防火分区内有直接疏散口建议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以及封闭楼梯间的建筑面积计入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
19、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复式(即一跃二)住宅楼套内上、下层之间的窗槛墙是否执行《高规》
6.
1.
1.2条中规定的窗槛墙高度大于
1.2m的规定?分析说明套内跃层,室内上下层相通,一般也不作防火分隔,外墙部位采取防火措施分析说明参见《高规》第
6.
1.
2.3条之规定建议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以
20、“综合楼”与“商住楼”如何界定?二者的防火要求有何不同?分析说明《高规》
2.
0.7条对综合楼的解释是“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而
2.
0.8条对商住楼的解释是“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公共建筑”广义上讲,商住楼也是综合楼的一种但对二者的防火设计要求不同,综合楼严于商住楼例如建筑高度超过50米或24米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综合楼属一类高层,而同等条件下的商住楼则属二类高层建议“商住楼”与“综合楼”应按《高规》
2.
0.7和
2.
0.8术语解释界定,按《高规》表
3.
0.1“建筑分类”确定耐火等级防火要求
四、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