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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煤炭采购验收管理程序1采购计划
1.1能源工段每月25日前制订采购总体计划→报生产副总审批→报总经理审批→煤炭部执行
1.2煤炭部通知、督办供应商遵照煤炭分解计划进行供货
1.3战略储备煤炭经公司总经理书面同意后执行2运输车辆管理
2.1煤炭部对当日及次日到厂的煤炭运输车辆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按计划供应
2.2门卫对进厂车辆详细登记,包括供应商、煤种、车牌号、司机姓名、人数、进出门时间等情况
2.3煤场管理员根据每天实际验收入库煤炭情况分供应商、车牌号、煤种、收货重量填报《煤炭收货明细日报表》,报送企管部
2.4煤炭部每日对电气仪表处过磅单数据进行核对并保存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煤炭联合验收办
2.5公司值班干部负责整个验收过程的控制,群团干部负责取样,并在煤样封口签字确认并用胶布封存3验收
3.1公司成立煤炭联合验收办公室,挂靠企管部煤炭联合验收小组成员包括煤场管理员、值班干部(组长)、群团干部、司磅员、当班门卫
3.2验收小组负责监督执行煤炭运输车辆称毛重、卸煤、质量目测、取样、称皮重及出门等整个过程管理
3.3煤炭联合验收办公室为煤炭联合验收小组监管单位,负责对煤炭验收过程进行监控,对煤炭验收中的相关事宜进行汇报、协调、处理;组织验收班前会(培训、学习验收程序和工作标准,通报注意事项和工作安排);对验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检查联合验收工作日志和交接班情况
3.4联合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当天验收人员开展验收工作,处理当天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验收过程和结果负责
4、质量争议处理
4.1煤炭部负责将煤炭分析数据及时通知到供应商,供应商若对数据有异议须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经煤炭采购负责人、企管部长、生产副总签字后由煤炭联合验收办公室主任送至分化中心执行,采用分析室细样复检),逾期则认为接受分析结果供应商对复检结果有异议要求仲裁的,应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煤炭联合验收办公室主任组织分化中心、煤炭部、供应商一起提取仲裁备样到具备资质的上级仲裁检验机构进行仲裁复检结果与我公司分析结果误差在2%范围内(指考核指标),以我公司分析结果为准,否则以复检结果为准,有合同要求的按合同条款执行
4.2煤炭联合验收办公室主任每月抽取1-3个入厂煤样(包括现场取样和仲裁样)进行复检(可重新进行编号由其他子公司复检),为了避免水分影响,第一次检验和复检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天,建立复检台帐,数据偏差在2%(指分析指标)以上将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4.3转作它用的原材料或如有煤种调换使用、其它账务调整的,能源工段必须书面报告煤炭联合验收办公室主任,并由煤炭联合验收办公室主任将书面报告传真至集团生产服务部审核5验收组管理
5.
1.1联合验收实行弹性工作制度,具体上下班时间以验收办通知为准,联合验收成员按质按量完成当日的验收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等
5.
1.2联合验收小组长、成员因故不能参加联合验收的,须提前一天请假,落实好替代值班人员,经验收办负责人同意;替代人员必须是其他验收小组长
5.
1.3煤炭样品柜钥匙每天验收结束后由当班验收组长交到联合验收办公室
5.
1.4煤场管理员须详细填写煤炭验收取样票
5.
1.5联合验收小组长应于当日下班前将做好验收日志,验收组长在当日验收下班前通知次日验收组长,并将当日的验收情况、存在问题及遗留事项通报给次日联合验收小组长6奖惩对验收中表现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及维护公司利益的,按双拧双高制度给予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报公司特别奖励7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考核,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附件
1、大宗原材料现场取样操作指南附件1大宗原材料现场取样操作指南1现场检查
1.1汽运原材料到货检查标准
1.
1.1雨天要求遮盖油布,晴天若车厢边缘有大量滴水则不予卸货,待无明显滴水、与客户协商现场扣吨执行后方可卸货并取样验收
1.
1.2单车卸货过程中,发现质量异常(夹层颜色明显不一致、夹石、杂质多、水分重)停止卸货,电话反馈至煤炭联合验收办公室主任,待处理结束后方可开始卸货并取样验收2煤炭过磅管理
2.
1.1煤炭部负责安排好每日到厂车辆数量,每天验收组长组织对运输车辆进行集中过磅,一批次进入厂区内的车辆控制不超过5辆
2.
1.2车辆上磅时组长安排验收人员在磅称边监督车辆过磅,监磅人员不到位,司磅员不得过磅车辆重心要停在磅体中心线上,称重车辆及磅体上不得有人
2.
1.3车辆上磅时供应商或其委托人须在现场,并需提供原发煤过磅单据或煤场过磅单据(含有货物名称、矿发吨数、矿名、车号),没有原发煤过磅单据或煤场过磅单据不得过磅
2.
1.4车辆卸煤完毕后,由司磅员负责监督进行皮重过磅上磅称重车辆重心要停在磅体中心线上、称重车辆及磅体上不得有人
2.
1.5司磅员严格核对煤种、车号、供应商等相关数据,对车辆皮重进行配对称重,开具过磅计量单
2.
1.6若因各种原因需对过磅计量单进行修改的,经验收组长报企管部长同意后由电气仪表处重新开据,并在原过磅单上注明“作废”,禁止在原过磅计量单作任何数据修改作废过磅计量单由电气仪表处登记保存备查,不得私自销毁3现场取样
3.1车辆称重后由煤场管理员负责指挥到指定位置卸车验收小组按要求进行检验和取样,同时监督运输车辆有无放水、卸其他物体等影响车体重量现象的发生,发现异常情况验收组长须及时处理并向煤炭联合验收办公室主任报告,再由煤炭联合验收办公室主任向公司领导汇报
3.2每车煤炭在打开挡板卸车时,验收组长组织验收成员(包括供方)进行目测,观看煤质优劣及干湿均匀度,煤炭部填写《原材料检验通知单》,验收组长负责煤炭样品编号,其他验收人员进行取样
3.3综合样及《原材料检验通知单》验收行为结束半小时内由验收组长、煤炭部送达分化中心送样、接样人员签字确认,分化中心对来样按四分法缩分为二份,一份用于分化中心作理化分析,一份样品由验收组长与分化中心共同封存至样品柜,作为留样备查
3.4样品在取样现场30秒钟内贴上标签,并用胶布紧紧捆扎好,之后还要放入较大编织袋中汇集一批子样,再次捆扎送检
3.5样品柜采用双锁管理(验收组长和分化中心),打开此柜必须分化中心和验收组长共同在场
3.6分化中心作好样品来样登记台帐并分批次、分煤种对所送样品的各项指标按集团要求的方法作出化验结果,再研碎后按四分法缩分成二份样品,一份用于作理化指标分析,一份留样备查当日所收煤炭样品分析数据须在次日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报送相关单位
3.7汽运原材料现场取样现场取样人员先看磅单,根据装载吨位,按每5吨选1个取样点的比例确定取样点个数(四舍五入,下同),用铲车铲开或行车抓开,按对角线法在铲开或抓开的断面取样对不便于用铲车铲开的,在卸车2/3后,按车上、车下11的比例取样,每点在离表层
0.1m以下取样1-2公斤左右,单日批次合为一个样对于单车里外质量明显异常的,单独取样分析
3.8袋装原材料现场取样标准
3.
8.1褐煤取样每200包为一个取样单元,每批次取1-2个综合样,每个综合样约500g,单日批次合为一个样质量明显异常的,单独取样分析4样品确认
4.1取样后由验收小组成员和供方在取样票上签字确认供方不到的,由通知人员在供方栏签字确认
4.2对部分问题物资现场已作处理的,按
4.1方式签字确认对现场未能处理的,由验收组长通知煤场管理员单独妥善存放处理5制样室仲裁样保管
5.1保留时间仲裁样以分化中心分析检验结果报出时间为起始时间,本地客户仲裁样保4留天;外地客户仲裁样保留7天其他仲裁样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