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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以瓦斯为重点的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评估检查表1防治瓦斯单元
1.1安全管理系统表1-1—1管理机构设置序号管理机构负责人人员组成/救护协议备注1“一通三防”领导小组2通风区队3防治瓦斯区队4矿山救护表1-1—2管理制度序号名称有、无制度制订情况1“一通三防”办公会议制度2矿井CH
4、CO2及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3测风制度4测尘制度5井下火区管理制度6井下盲巷管理制度表1-1—3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序号名称有、无措施制订情况1主扇停运转2反风演习3启封密闭、排放瓦斯4巷道贯通、维修5“四位一体”防突6防尘、防火7井下避灾路线标志8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表1-1—4主要作业人员序号工种实有人数核定人数备注有证无证1瓦斯检查员2瓦斯监控工3测风、测尘工4抽放泵司机注评估人员收集瓦检员、瓦斯监控工的安全操作资格证复印件备案;备注栏标明矿井作业方式(每日班次)表1-1—5安全投入序号年度产量(万吨)计划专用资金(万元)实际完成情况(万元)1200522006注专用资金的投入和完成情况以财务报表为依据省属国有煤矿和全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的市县国有煤矿,全部按吨煤12元提取安全费用,其它煤矿不少于吨煤10元的标准表1-1—6图纸检查表项目五图五板五记录四台账名称通风系统图局部通风管理调度值班记录瓦斯调度台账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管理通风区值班记录防火密闭管理防火系统图通风设施管理通风设施检查煤层注水台账安全监控系统图通风仪器仪表防灭火检查记录瓦斯抽放台账瓦斯抽放系统图安全监测管理测风检查记录检查情况表1-1—7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检查表序号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申报情况是否进行了安全评估,查评估报告、记录主要结论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制订情况1高瓦斯矿井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4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表1-1—8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井下避灾路线标志检查表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有无本方面的措施计划是否符合本矿实际是否及时修改落实情况是否规定了避灾路线井下标志是否正确清晰水火瓦斯矿尘顶板
1.2通风系统
1.
2.1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表1—2-1主要通风机检查表序号内容型号功率Kw额定风量m3/min额定风压MPa煤安标志1正常工作的通风机2备用通风机3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出风井口有无防爆门
②主通风机反风装置及运转情况
③矿井有无反风设施系统,反风量是否满足要求
④主通风机的电源是否为双回路电源
⑤主通风机的配电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电压表、电流表
⑥水柱计
⑦有无通风机房、值班室、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应急照明电源
⑧通风机投入运行前是否进行了性能测定,以后每隔5年至少测定1次
⑨每季是否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是否进行了1次反风演习表1—2-2局部通风机检查表序号内容型号功率Kw额定风量m3/min额定风压MPa风筒mm煤安标志1掘进面2掘进面检查内容
①风筒是否为抗静电阻燃型,其直经是否大于300mm;风筒吊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蓬环必挂,有无脱节、破口,迎头风量是否符合要求
②高压下井是否实现“三专”供电,低压下井是否实现“二专”供电
③局扇是否挂牌指定专人管理,局扇运转情况
④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是否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局扇不吃循环风
⑤局部通风机是否有无计划停风现象
⑥高瓦斯矿井是否安装局扇开关开停传感器
1.
2.2矿井风量测定及通风能力核定情况上年度实际产量Kt/a,上年度核定通风生产能力Kt/a,核定通风生产能力时的风量参数Q总进=表1—2-3矿井主要通风仪器仪表配备表名称型号台数测量范围(m3/min)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检测校验时间煤安标志中速风表微速风表高速风表表1—2-4矿井实测风量、通风能力核定表地点断面(m2)风速m/s风量(m3/min)按实测风量核定能力(Kt/a)备注总进风巷总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注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方法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执行表1—2-5矿井通风能力检查表序号内容检查情况结论1矿井全年产量是否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2矿井月产量是否超过当月产量计划的10%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注矿井生产能力检查内容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第三条执行
1.
2.3矿井通风阻力表1—2-6矿井通风阻力检查表项目测定值测定方式测定时间项目测定值测定方式测定时间矿井通风总阻力风流温度矿井风筒静压风流湿度矿井风筒速压井口大气压
1.
2.4通风设施表1—2-7矿井主要通风设施一览表通风设施设置地点检查结果(注明构筑材料,有无掏槽、抹面?密闭前有无栅栏?有无漏气?防火密闭有无观察孔?风门构筑材料?门扇厚度?二道风门间距?能否关拢?有无漏风?主要风门是否联锁?)永久密闭1永久密闭2永久密闭3临时密闭1临时密闭2永久风门1永久风门1临时风门调节风窗风桥测风站1测风站2风井引风道风井防爆门
1.
2.5主要进、回风巷断面表1—2-8主要进、回巷断面检查表序号巷道名称设计断面(m2)实际断面(m2)巷道失修率%1总进风巷2总回风巷3采区进风巷4采区回风巷5采煤面进风巷6采煤面回风巷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通风系统
1、矿井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
①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
②高瓦斯、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③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④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无不符合“规程”的串联“规程”第
113、114条查看通风系统图;选点检查表1—2-9通风系统检查表表1—2-9通风系统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通风系统扩散、下行及采空区通风
⑤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⑥开采有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时严禁任何二个面之间串联通风
⑦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规程”第
114、115条
2、井巷断面满足矿井通风要求,井巷风速应符合规定“规程”第101条查看通风报表、选点实测
3、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进风井时,箕斗提升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6m/s,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4m/s“规程”第101条现场测风
4、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和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规程”第48条查看通风系统图;造点检查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通风系统
5、突出矿井布置采掘工作面应符合要求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尽可能减少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在同一突出煤层的同一区段的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回采或掘进工作面“规程”第180条查看通风系统图及采掘工程平面图,选点检查
6、井巷断面满足矿井通风要求,井巷风速应符合规定“规程”101条查看通风报表,选点实测
1.
2.6采煤方法
(1)有无采区设计
(2)矿井采用的采煤方法是否合理,有何意见及建议
1.3瓦斯灾害防治系统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一瓦斯管理
1、每年进行瓦斯等级鉴定“规程”第133条检查瓦斯鉴定资料及鉴定结果审报、批复资料
2、煤矿必须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表审查签字制度“规程”第149条
1、检查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每日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
2、对照《规程》现场检查,查阅通风,瓦斯日报表等有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3、矿井应当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测仪器,应当定期进行检验符合“规程”第157条和公司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检查瓦斯检测仪器配备及状况,查阅有关资料台帐,仪器定期校验单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规程”第140条井下检查,查瓦斯检查员班报手册和近日有关资料
5、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规程”第140条井下现场检查,查有关资料、台帐表1—3-1防治瓦斯系统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一瓦斯管理
6、月均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次数含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通风安全质量标准》第三条、《江西省煤矿安全程度评估标准》(赣煤安字
[2004]6号)现场检查,查通风瓦斯日报和月报表
7、排放瓦斯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规程”第140条查瓦斯排放措施和排放记录等有关资料
8、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瓦斯检查制度“规程”第316条查瓦斯检查员班报手册,井下瓦斯牌板、汇报记录台帐“三对口”有关资料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9、高瓦斯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抑)爆设施“规程”第150条现场检查隔(抑)爆设施
10、矿井应按规定装备安全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无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风电闭锁装置“规程”第
158、
159、160条检查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其布置图是否符合要求;低瓦斯矿井瓦斯断电仪、风电闭锁装置是否安装低瓦斯矿井2006年底以前装备监控系统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1、按规定开采保护层或进行区域性预抽煤层瓦斯“规程”第192条检查采掘方案和抽放瓦斯系统及台帐
2、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规程”第199条现场抽查和查阅措施,审批文件等有关资料
3、突出煤层严禁采用非正规采煤法采煤“规程”第183条现场检查
4、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规程”第179条查阅设计安全技术资料
5、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应有预测预报,防治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的综合防突措施“规程”第177条检查“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瓦斯措施和采掘作业规程
6、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按规定装备瓦斯抽放系统“规程”第
145、
146、147条检查按“规程”规定是否装备瓦斯抽放系统,抽放设施是否符合“规程”要求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7、突出矿井布置采掘工作面应遵循下列原则
①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中或非突出煤层中;
②尽可能减少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揭穿突出煤层地点应避开地质构造带;
③在同一突出煤层的同一区段的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二个工作面相向回采或掘进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避开本煤层或邻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规程”第180条查阅开采方案及采掘工程平面图
8、井巷揭穿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采掘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规程”第209条检查井巷揭煤安全措施、采掘作业规程及现场检查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9、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时,撤人集中地地点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设有供给压风自救系统工作面回风系统有人作业的地点,设置压风自救系统“规程”第213条现场检查
10、突出矿井的突出危险区、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二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规程”第211条揭穿煤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现场检查
11、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时,爆破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以外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硐室内“规程”第212条检查煤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现场检查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三安全监控
1、传感器的布置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①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②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在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则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③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④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局扇前设置甲烷传感器“规程”第
169、
170、
171、
172、
173、
174、175条检查监控系统布置图及现场检查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三安全监控
⑤采煤机、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⑥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⑦瓦斯泵站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风主要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内使用矿用防暴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时,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⑨装备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应设置以下传感器a、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b、开采容易自燃、自然煤层的矿井,应设置CO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c、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负荷侧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规程”第
169、
170、
171、
172、
173、
174、175条检查监控系统布置图及现场检查表1—3-1防治瓦斯系统检查表表1—3-1防治瓦斯系统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三安全监控
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或校正
①安全监控设备至少每月校正一次;
②甲烷传感器每七天必须调校一次;
③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每七天必须进行测试;
④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规程”第
162、163条检查安全监控设备调试校正记录、台账及现场检查
3、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及有关规定“规程”第168条表3检查监控设计及现场检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规程”第104条检查监测日报表、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情况四抽放瓦斯
1、新建和改扩建矿井,瓦斯资源达到“抽放规范”第9条及“规程”第145条的条件时,必须将抽放瓦斯工程纳入矿井设计中“规程”第145条《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抽放规范”)第12条检查新建和改扩建矿井设计及安全专篇
2、根据“抽放规范”第9条、第10条规定,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条件的,应建立移动式抽放系统“抽放规程”第14条依照“抽放规范”第9条、第10条规定,结合本矿瓦斯参数确定是否应建立移动式抽放系统表1—3-1防治瓦斯系统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四抽放瓦斯
3、建立局部瓦斯抽放系统,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抽放规范”第15条检查抽放设计资料
4、移动泵站应安装在新鲜风流中抽出的瓦斯必须引排到地面、总回风巷或分区回风巷“抽放规范”第16条现场检查
5、移动泵站抽放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①抽出的瓦斯排入回风巷时,在排放瓦斯管路出口必须设栅栏,悬挂警戒牌等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处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
②在下风侧栅栏处必须设置甲烷断电仪或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甲烷传感器巷道中瓦斯浓度超限时,实现报警、断电“规程”第147条查抽放设计及现场检查表1—3-1防治瓦斯系统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四抽放瓦斯
6、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入抽放系统管路,但送出的瓦斯浓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
②不利用瓦斯时,采用干式瓦斯抽放设备,抽放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0%
7、钻孔密封深度岩石孔不小于3m;煤孔不小于5m“抽放规范”第28条检查抽放设计、施工现场抽查
8、孔口负压不低于设计矿上抽放设计现场检查及查阅抽放工作记录
9、抽放瓦斯指标
①永久抽放系统年抽放量不小于100万m3;
②移动泵站年抽放量不小于10万m3“抽放规范”第28条检查年度抽放计划,检查年度抽放量台账
10、瓦斯抽放率
①预抽煤层瓦斯矿井抽出率不小于20%;回采工作面不小于25%;
②邻近煤层卸压抽放矿井抽放率不小于35%;回采工作面不小于45%“抽放规范”第28条检查抽放设计资料、年度计划和瓦斯抽放总结与分析报告表1—3-1防治瓦斯系统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四抽放瓦斯
11、图纸抽放瓦斯系统图;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布置图;
③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
④泵站供电系统图“抽放规范”第26条检查图纸
12、记录
①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
②抽放参数测定记录;
③泵房值班记录检查资料及现场检查
13、报表
①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
②抽抽放量年、季、月、旬报表查资料
14、台账
①抽放设备台账;
②抽放工程台账;
③抽放量台账查资料
15、报告
①矿井和采区抽放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
②瓦斯抽放总结与分析报告查资料表1—3-2抽放瓦斯设备及附属设施情况表项目抽放泵规格型号电机功率(kW)额定装机容量(m3/min)数量(台)瓦斯浓度测定仪(台/有、无)流量计(有、无)水位计(有、无)温度计(有、无)防雷电装置(有、无)工作泵备用泵注有老空(包括老塘)、高冒巷、上隅角抽放瓦斯的应在抽放管路中增设CO测定仪表1—3-3矿井瓦斯抽放情况表项目抽放地点抽放方法布孔方法封孔深度(m)抽放管径(m)抽放率(%)上年计划抽放量(万m3)实际完成(万m3)表1—3-4瓦斯检测仪器配备表名称型号台数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日常校验2005年强检台数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表1—3-5井下有关地点实测瓦斯浓度表地点CH4浓度(%)CO2浓度(%)地点CH4浓度(%)CO2浓度(%)地点CH4浓度(%)CO2浓度(%)矿井总回风巷水平回风巷采区回风巷表1—3-6掘进工作面现场实测瓦斯浓度表内容地点CH4(%)CO2(%)空顶区CH4(%)温度(℃)迎头回风流迎头回风流表1—3-7回采工作面现场实测瓦斯浓度表内容地点进风顺槽工作面回风巷空顶区CH4(%)上隅角CH4(%)CO2(%)CH4(%)CO2(%)CH4(%)CO2(%)CH4CO2CO℃表1—3-8近3年瓦斯等级鉴定情况年度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m3/t)年度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m3/t)现场检查,有如下主要内容
(1)现场检查有无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查“一炮三检”记录、瓦斯检查手册
(2)瓦斯检查地点、次数、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瓦斯日报表、检查手册,井下瓦斯牌板“三对口”
(3)启封密闭、排放瓦斯记录
(4)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一炮三检”瓦斯和3人连锁放炮制度,查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手册
(5)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表1—3-9矿井安全监控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地点煤安标志上年强检1主机及备用机2监控分站3监控分站4显示器5打印机6UPS电源7电缆8风电、瓦斯闭锁装置9瓦斯断电仪10通风机开停传感器11CH4传感器12风门开关传感器13温度传感器14CO传感器表1—3-10历年煤与瓦斯突出登记表时间地点突出煤量(T)瓦斯突出量(m3)突出类型煤厚(m)倾角(°)地质构造盖层厚度(m)突出前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指标备注标高距地表深度临界值测定值注突出严重的矿井统计到近20年来的资料;一般突出的矿井,从建井时都统计到表1—3-11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及通风相关参数测定水平标高(±)瓦斯含量(m3/t)瓦斯压力(MPa)相对瓦斯涌出量(m3/t)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矿井通风阻力(Pa)煤的坚固性系数煤的破坏类型瓦斯 放散速度煤层透气性系数瓦斯抽放半径钻孔流量及衰减系数百米钻孔极限排放量表1—3-12“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措施防突临界值参数及措施执行情况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检查,主要有如下内容
(1)按《规程》
158、
160、168条的规定,分别说明是否执行了风电、瓦斯电闭锁?查安全监控系统、甲烷断电仪及其后备电源使用是否正常?其传感器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是否正确?
(2)主机、电缆、探头布置、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3)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必须有经过审批的安全措施
(4)钻具、检验、检测仪器、仪表、安全防护设置等是否符合要求?1—4防爆火源引爆火源除内外因火灾火源及煤尘爆炸引爆火源外,安全检查表详见
2、3,存在其它引爆火源,其检查表如下表1—4-1预防其它引爆火源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一电气及机械火源
1、矿井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必需符合“规程”第444条要求防爆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规程”第444条现场检查电气设备选型及失爆情况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规程”第445条现场检查、查资料
3、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规程”第455条现场检查
4、手持式电煤钻必需使用电煤钻综合保护器,每班要进行一次跳闸试验“规程”第457条现场检查表1—4-1预防其它引爆火源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
5、电缆的选用、连接、敷设符合要求“规程”466~472条现场检查
6、矿灯应保持完好,无电线破损、灯头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及玻璃破裂等现象“规程”第475条现场检查
7、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和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供电“规程”第480条现场检查
8、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规程”第75条现场检查
9、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需符合“规程”要求易熔合金塞必需符合要求“规程”第72条现场检查液力偶合器中是否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易熔合金塞是否符合要求10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必需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需符合有关规定“规程”第373条现场检查11下井轨道管线应有防雷电装置,“规程”第459条现场检查表1—4-1预防其它引爆火源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二放炮火源
1、井下爆破作业,必需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低瓦斯矿井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需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低瓦斯矿井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需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需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有煤(岩)与瓦斯突出的工作面必需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在采掘工作面必需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安全规程》第320条现场检查
2、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安全规程》第328条查作业规程有无规定及现场检查表1—4-1预防其它引爆火源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二放炮火源
3、井下爆破母线必需符合标准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需相互扭紧并悬挂;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若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应挂在下方,并保持
0.3m以上的距离爆破母线不得有明接头《安全规程》第334条现场检查
4、井下爆破工必需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需固定在同一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安全规程》第316条查放炮记录及现场选点检查
5、井下爆破必需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严格执行“三人联锁”制度《安全规程》第335条、《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第3条现场检查
6、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需洒水降尘《安全规程》第332条查记录、现场检查
7、煤矿井下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非电导爆管爆破和放糊炮《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第6条现场检查2防火单元表2-1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内因火灾防治
1、矿井应有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生产矿井延深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规程”第228条应有国家授权单位鉴定资料,取煤样应符合规定
2、凡开采自燃煤层均要开展对火区的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至少观测一次观测地点采区防火墙、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和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观测内容气体成分、密闭内外压差、气温、水温等“规程”第247条,《质量标准化标准》防治自然发火第3条查记录、查报表,记录、报表是否齐全,数据是否齐全
3、消除采区密闭内及其它地点超过35℃的高温点《质量标准化标准》防治自然发火第4条查记录有无高温点
4、井底车场、井下机电硐室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规程”第121条现场勘察支护情况
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规程”第230条检查采区设计方案、采掘工程平面图,现场检查表2-1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内因火灾防治
6、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严格限制采用高落式或开天窗采煤方法采用此类方法必须编制防灭火专门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矿井防灭火规范》以下简称“防火规范”第11条检查防灭火专门设计和防火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7、在自燃煤层中布置沿空巷道,要编制防灭火专门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防火规范”第12条检查防灭火专门设计和防火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检查落实情况
8、自燃煤层中所有煤柱的设计,宽度一般不应小于6m,隔离煤柱中不允许掘进巷道“防火规范”第16条
9、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急倾斜煤层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在主石门和采区运输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禁止采掘留在石门上方的煤柱“规程”第231条检查采区设计方案及采掘工程平面图
10、自燃矿井的主扇风压不得超过3000Pa(约300mmH2O),已超过者应列矿井通风系统改造规划“防火规范”第19条现场检查主扇风压表2-1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内因火灾防治
11、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水池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井下消防管路每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每隔50m设支管和阀门“规程”第218条现场检查
12、自燃矿井应采取相应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建立相应的矿井防灭火系统
①一级、二级自燃矿井应建立以灌浆(或注砂)为主,以阻化剂为辅的防灭火系统和预测预报系统
②灌浆材料必须是不可燃材料;
③选用的阻化剂材料不得污染井下空气和危害人体健康
④必须在设计中对阻化剂的种类和数量、阻化剂效果等主要参数作出明确规定“防火规范”第
30、31条;“规程”第228条检查综合防灭火措施及设计,现场检查表2-1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内因火灾防治
13、注浆系统的布置方式应适应防灭火的具体要求,可采用集中或分区式布置“防火规范”第31条检查防灭火灌浆系统设计及现场检查14灌浆系统必须配套,包括制浆、输浆和灌浆,以及供料、供水等设备现场检查
15、灌浆系统应有防止跑水、跑浆和输水、防冻等措施检查灌浆系统输浆及现场检查
16、开采自燃煤层的矿井应装备以下仪器
①检测CO、CO
2、CH
4、O2的便携式检测仪表和现场气体取样装置;
②测定水温、空气温度、湿度、风速、气压及压差的仪表现场检查
17、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安排防火灌浆计划,落实灌浆地点、时间、进度、灌浆浓度和灌浆量“规程”第233条检测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实际灌浆量台账
18、每处火区都有建立符合规程的火区管理卡片“规程”第
246、
248、249条查资料、图纸、火区管理卡片
19、启封火区必须制订安全措施表2-1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内因火灾防
20、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在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火区,煤层倾角小于35°的火区下部区段、火区下方邻近煤层进行采掘时,必须编制设计,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留有足够宽(厚)度的煤(岩)柱隔离火区;回采时及回采后能有效隔离火区,不影响火区的灭火工作;
②掘进巷道时,必须有防止误冒透火区的安全措施;煤层倾角在35°以上的火区下部区段严禁进行采掘工作
21、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行永久性封闭“规程”第250条“规程”第240条检测通风系统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查阅有关设计查资料、记录是否按时封闭
1、井下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规程”第10条现场检查
2、进风井口应设防火铁门,如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规程”第219条现场检查有无防火铁门或措施的执行情况表2-1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外因火灾防治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规程”第220条现场检查,井口有烟头即为有过明火
4、井上、下绞车房、矿灯房、变电所等主要场所和井下主要硐室每处配备铁锨、砂箱和二台以上合格的灭火器赣煤安字〔2004〕21号文现场检查其配备数量、灭火器是否符合要求
5、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进风井的距离应符合
①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进风井不小于80m;
②木料场距矸石山不小于50m;
③矸石山、炉灰场不得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上风侧“规程”第216条实地测量
6、井下和井口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需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主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措施“规程”第223条查资料表2-2防火灌浆设备及系统情况表项目注浆泵型号规格电机功率(kW)额定流量(m3/min)台数灌浆管径(mm)制浆池系统布置方式备注总管分管支管个数容量集中分区工作泵备用泵表2-3防火灌浆情况表项目地点灌浆方式材料配浆浓度比循环灌浆量(m3)上年计划灌浆量(万m3)实际完成灌浆量(万m3)备注表2-4矿井火灾事故统计表序号时间地点事故前防火措施发火原因是否封闭冻结煤量(万吨)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万元)3防尘单元表3-1防尘安全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防尘
1、有各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规程”第151条应有国家授权单位鉴定资料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①胶带斜井和运输平巷防尘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②供水管路安设应到达井下各采掘点和转载点;“规程”第152条检查防尘系统图及现场检查
3、溜煤眼是否有存煤;溜煤眼不得兼作通风眼“规程”第153条现场检查确定有无存煤;是否兼用
4、掘进工作面应湿式打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措施“规程”第17条现场检查是否采取了防尘措施
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有无净化水幕“规程”第154条现场检查有无净化水幕
6、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应安设喷雾装置“规程”第154条现场检查有无喷雾装置
7、是否使用了个体保护用品“规程”第154条检查作业人员是否用了个人保护用品表3-1防尘安全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防尘
8、消除浮尘,定期冲刷巷道,不得有煤尘堆积“规程”第155条长度5m,厚度2mm,飞扬煤尘(用手抓、握能成团的)为煤尘堆积
9、按国家规定对产生的粉尘进行监测“规程”第740条作业场所总粉尘,井下每月测定2次二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面每3个月一次,其他场所6个月一次定点呼吸性粉尘每个月一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6个月测定一次
10、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规程”第156~157条查阅资料,查是否有管理制度,是否用了隔爆设计(指有煤尘爆炸的矿井)
12、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的质量应符合规定
①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隔爆棚水量400L/m2;水棚距顶梁不小于100mm,距轨面不小于
1.8m,棚区长不小于30m“规程”第
155、156条“规程”1992年版执行说明第51条按“规程”现场检查与查资料、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检查时间表3-1防尘安全检查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依据评估(检查)方法检查情况防尘
②采、掘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隔爆棚水量200L/m2,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③水棚的排间距离应为
1.2~3m;
④水棚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规程”第
155、156条“规程”1992年版执行说明第51条按“规程”现场检查与查资料、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检查时间表3-2防尘供水系统及主要安全设施情况表防尘水池容量(m3)防尘管径(mm)管材趟数隔爆设施(组)防尘水幕(组)检查情况铁塑铁塑应装实装应装实装注隔爆设施的安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55条要求,全矿应安装数量为多少,检查防尘系统图和现场检查实际安装数量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