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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考核标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负责考核部门备注1未设立或不符合业主方专业管理要求设立现场组织管理机构50000元2承包方不服从业主方对口管理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2000-20000元/次3承包方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200-500元/次,严重者责令辞退4需专业资质的作业项目,承包方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虚假资质1000元/人5承包方运行管理人员、主要岗位运行人员不到位(未事实履行职责),或未经同意更换工作人员300元/人/天6运行管理岗位人员、主要岗位运行人员驻工地时间不满合同期的80%200元/岗/天7承包方负责人员缺席或未准时参加业主方要求参加的生产调度会、专业会、事故调查会100元/次8承包方人员未能认真履行巡检制度,责任心不强,对设备巡检不到位,经分析确认为定点漏检,或由此造成设备缺陷、事故扩大200-2000元/次严重者按事故定性责任分解9承包方不能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的500-1000元/次10值班人员工作期间脱岗1000-2000元/次11在责任范围内,不按时执行业主方安排的工作200-1000元/次,导致事故按程度另计,最高按非停考核12承包方不及时报告、处理现场异常(按业主方的异常标准)200-500元/次13承包方不能按要求认真执行停送电手续的200-1000元/项14承包方不按要求报送业主方要求的各类记录报表等200-500元/次15承包方未能做好每天的工作日志和各类记录报表等100元/天16承包方不及时配合检修人员的消缺工作200天/项17承包方各专业负责人未做到每天向业主方管理人员汇报当天工作100元/天18承包方有关负责人不如实汇报工作情况,或隐瞒事实真相500-2000元/次19业主方发生应急事件,承包方不配合业主方临时安排的应急处理工作(不限于合同范围)500-2000元/次20承包方被业主方认为安、健、环、质管理体系混乱按业主方生产考核标准21承包方不配合业主方开展达标投产和创一流、安全性评价工作,或组织不力500-2000元/项22值班前八小时酗酒或值班期间饮酒者1000元/次23不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1000元/次24未按规定进行设备切换1000元/次25值班期间对系统上位机进行非法操作者500-2000元/次26煤场未按规定进行堆取煤,乱堆乱取1000元/次27违反斗轮机、翻车机作业规定500-2000元/次28未做好煤场、灰库、灰场管理工作按国电蚌埠相应管理子系统29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溢煤、堵煤不及时清理者500-2000元/次30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原煤仓跑空1000元/次31由于承包方引起不能正常卸车1000元/次32值班期间民工清理卫生,值班员不按民工清理卫生标准进行监护、督促、检查100-500元/次33设备运行中出现异常,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500-2000元/次34未按规定执行各种定期工作1000元/次附表2运行操作安全工作考核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负责考核部门备注1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程、安全通报和安全管理文件,或组织涣散、学习弄虚作假1000-5000元(待定,以下同)2承包方工作人员未经入厂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上岗2000元/人3承包方工作人员不了解现场危险品源(如易燃气体库、油库、压力容器、化学药品、高压电区域等),行为违反有关风险管理规定500-2000元/次4承包方不落实业主方提出的反事故措施、安全预防性演习、安全整改通知1000-3000元/项5承包方不配合业主方的安全性评价、安全大检查工作1000-3000元/次6承包方不按业主方管理系统的要求开展日常安、健、环和风险管理的工作,对有关的安全活动查无实据、或弄虚作假1000-3000元/项7承包方专职安全员不实际履行职责,不参加业主方要求的安全会议、安全工作汇报等,不服从业主方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调度200-1000元/次,严重者责令撤换8发生设备系统的重大及以上设备安全责任事故(合同期满后3个月内能追溯为本合同期内相关责任的仍不能免除责任)按事故调查的定性责任考核,严重者可终止合同9发生误操作事故20000-100000万,最高按非计划停运考核10发生一般性设备事故5000-50000元/次11发生管辖设备的一类障碍3000-10000元/次12发生管辖设备的二类障碍1000-3000元/次13发生管辖范围内(含检修厂房、生活区域和运输车辆等)的承包方责任的火灾事故按火灾的损失程度考核,不低于2000元/次,最高按有关法律法规14发生管辖范围内(含检修厂房、生活区域和运输车辆等)的一般火灾险情500-2000元/次15承包方管辖范围内消防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和工器具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整改、乃至影响使用(并不限于供管辖区域内使用的情况)500-2000元/项,扩大火灾事故的按相应责任考核16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特大、重大伤亡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调查的处罚结果并可终止合同17发生人身轻伤事故1000-2000元/人,群伤3000元/人18发生未遂事故(按业主方未遂事故标准)500-1000元/次19在厂区范围内发生交通伤亡事故按生产人身伤亡的性质考核20在厂区范围内发生一般责任交通事故1000-5000元/次21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汇报,或隐瞒事实真相1000-5000元/次(事故责任另计)223个月内发生同样性质的人身轻伤或一般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对应上述款项加倍处罚23承包方工作人员习惯性违章200-2000元/次,1个月内累计3起以上重罚24不发放或发放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500-1000元/人25不执行业主方有关防洪等应急管理制度、临时方案,或组织不力(不限于合同范围内)1000-5000元/次,造成设备损坏的对应上述条款考核26不符合安全规程和业主方安全管理体系的其它事项按业主方安全管理制度考核标准附表3经济指标考核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负责考核部门备注1配煤热值偏差率高负荷热值≥
19.5MJ/KG,低负荷热值≥17MJ/KG每超标
0.5MJ/KG200元/次2配煤含硫偏差率<1%每超标
0.1%200元/次3吨煤电耗全月掺配市场煤≥1/3时,电耗≤
2.1kwh/t,全月掺配市场煤≤1/5时,电耗≤
1.9kwh/t每超标
0.1kwh/t1000元/月以输煤6KV电量为准附表4文明生产考核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负责考核部门备注1承包方工作人员行为不文明,破坏业主形象的1000元/人次运行部(下同)2承包方人员的工作服着装标示(颜色)不统一的100元/人次3不执行对生产现场、检修楼或生活区域的文明整改通知单,或不按期整改的500-1000元/项4设备作业区域不及时进行清理、或不按指定地点堆放垃圾的200-500元/次5对管辖设备不坚持进行保洁,设备、表计箱柜等未做到物见本色100元/台/天6在建筑物、设备上乱写、乱涂乱画等100-500元/处并负责恢复7不爱护公物,导致公物损坏的500-1000元/次8管辖区域内下水道、水沟等堵塞而无人管理500元/处9未做到运行现场道路宽畅、物件放置有序200-500元/处10设备区域照明完好率低于95%、不及时维护的降低1%为500元/天11事故照明不满足使用的1000元/次12联系工作不使用文明用语、态度恶劣100-500元/次13不认真接受领导批评或顶撞领导的500元/次15损坏或丢弃设备标示牌,未按时恢复的100-200元/个16机动车辆的驾驶和停放不符合厂内交通规定按业主方交通管理规定处罚17承包方散料运输车在业主方厂区途经路线漏灰、渣、油、杂物等200-500元/次18承包方借用车辆、工程机械不及时或定期清洗、保养、除污200-500元/台19承包方管辖区域水龙头使用后不关或漏水不更换开关、无人管理200元/处20承包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和生活场所乱扔垃圾、制造环境污染、噪音等不文明行为100-1000元/项21承包方工作人员破坏检修楼、生活区域的公共设施,或破坏花草树木按业主方物业管理规定处罚22承包方工作人员在厂区内流动吸烟(不在规定的吸烟区内)500元/人/次23承包方工作人员在办公和生活区域搞黄、赌、毒等违法活动按业主治安保卫制度处罚,严重者责令辞退或交公安机关24承包方工作人员违反业主方生活区住宿管理规定按业主方宿舍管理规定处罚25承包方违规的其它未列事项按业主方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三、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辅助系统运行工作奖励办法业主方视承包方的工作情况,在合同结算时将予以奖励,标准如下序号考核项目奖励标准备注1班组管理有序,台帐齐全完整10000元/年2设备消缺率达100%1000元/月3所有设备全年可利用率达98%(不包括计划检修的时间)20000元/年4运行人员全年未发生误操作20000元/年5未发生过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20000元/年6未发生过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20000元/年7承包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年经济效益20万元/台以上或社会效益明显500-10000元/项8服从招标方生产调度指挥,快速响应,随叫随到10000元/年9对招标方的工作积极配合5000-10000元/年10未发生过违反劳动纪律现象10000元/年11承包方年终总体考评为优秀20000元/年12重大抢修及应急事件处理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