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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公司名称嘉兴光泰照明有限公司版本
1.0文件编号GT-QP-工程名进料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审核确认作成制定日期2011年01月28日修订日期
1.目的为有效控制进料的质量,确保产品验收作业的顺畅,以满足正常生产需要
2.适用范围所有直接用于生产的外购物料(材料、辅助材料等)的检验和试验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执行外购物料的检验,并追踪不合格品的处理情况,防止不合格物料投入生产
3.2采购部针对质管科判定的不合格情况,及时跟进退换处理,以免延误生产;
3.3采购部负责将质量不良信息迅速传达给供方并跟进供方改善将改善效果及时反馈质管科原材料特采的申请
3.4技术中心负责制定所有物料技术文件及性能要求确保检验有据可依
3.5仓库负责对进料的验收、送检
3.6副总经理负责特采让步使用的审批
4.定义无
5.工作程序内容
5.1供应商按采购部所下订单和要求按期供货;
5.2对来料特别对本公司不能检测的产品供方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和有效的检测分析报告交质管科;
5.3原材料或辅助材料进公司后,仓管员按采购清单与分供方的《送货单》对来料数量进行点收后放于待验区,附客户的《送货单》通知质检员验收;
5.4质检员按《进货检验标准》对原材料或辅助材料进行检验和试验;
5.5质检员检验完毕对合格品、特采使用品分别贴上标识,对不合格品置于不合格区
5.
5.1对合格品,由仓管填写《入库单》交质检员签名,办理入库手续;
5.
5.2对特采使用品,技术中心、质管科确认后交副总经理审批,由仓管填写《入库单》交质检员加盖“特采”印章并签名,办理入库手续;
5.
5.3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6经质检员抽检不合格而需本公司代为处理的物料先挂上“待处理”标识经处置后再帖上相应标识
5.7检验完毕质检员填写进货检验记录
5.8对紧急放行的处理
5.
8.1本公司除可追回的配件其他物料等不可实行紧急放行处理
5.
8.2由生产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质管科长和技术中心负责人确认,报副总经理审批并对此批进货作出紧急放行标识生产的产品一旦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收回来货,并对已生产的产品进行处理;
5.
8.3质检员需对紧急放行的物料进行检验和试验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收回来货,并对已生产的产品进行处理;
5.9每月质管科汇总各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记录作出《合格供方质量跟踪表》;
5.10质量记录是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证实性文件由公司文控中心归口保管
6.相关文件和记录
6.1Q/BFB–
7.
5.3-01-2003《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6.2Q/BFB–
8.3-01-200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3Q/BFB–
7.4-01-2003《采购控制程序》
6.4BF/QJ-051《紧急放行申请单》
6.5BF/QJ-030《合格供方质量跟踪表》
6.7合格标识、退货标识、待处理标识、特采使用标识、紧急放行标识
6.8《进货检验标准》
6.9《进料检验和试验控制流程》批准审核编制日期日期日期料检验和试验控制流程权责单位流程图表单供应商仓库质管科技术中心采购质管科仓库相关单位NGNG检验NGOK质量保证书质量检测报告送货单进料检验报告特采申请单标示使用规定入库单入库单存档特采申请供应商来料点收标识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