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13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第一章 技术资料档案编制要求第一节 施工技术资料归档基本要求
1、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分类施工技术资料按其性质分为七类第一类建筑工程法定建设程序必备文件;第二类综合管理资料;第三类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包括验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记录及检测报告;第四类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第五类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第六类施工日志;第七类竣工图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整理,做到不丢弃、不漏项、不填错、图实相符
二、工程技术资料的组卷要求
(一)组卷原则施工技术资料的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材料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内容之间的系统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建筑工程按单位工程组卷,其中单位(子单位)工程按分部工程和要求办理中间验收的子分部工程(如桩基础工程和幕墙工程等)独立组卷,一般分为总目录、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资料、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智能建筑、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图组卷时按先文字、后图纸排列每个单位工程竣工资料应有总目录,总目录由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组成,且单独列为一卷,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必须电脑打印
(二)组卷顺序 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顺序,一般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工程照片及封底
(三)组卷顺序 归档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签章齐备,书写材料必须耐久、清晰,不得使用铅笔、红色和纯蓝墨水、圆珠笔等易被褪色材料书写若是复写件、复印件(需注明原件存放处)要字迹清楚、牢固,能长期保存
三、案卷编目
(1)编写案卷页号
1.以独立卷为单位编写页号对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用阿拉伯数字“1”逐张编写(用打号机或钢笔)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写页号,卷与卷之间的页号不得连续
2.单面收发室的文字材料页号编写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号正面编写在右下角,背面编写在左下角图纸折叠后无论任何形式,一律编写在右下角
(二)卷内目录填写 根据卷内内容,打印目录,目录应排列在卷内第“1”页之前 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标注 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样的图号 文件材料题名亦称文件标题,填写文件材料的全称,无标题的文件应根据内容拟写标题 日期方位材料的形成时间(文字材料为原文件形成日期,汇总表为汇总日期,竣工图为编制日期) 责任者填写文件材料的直接编制单位部门或主要责任者 页号填写每份文件材料在本案卷页号或起止页号三案卷封面的编制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概括和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特征,案卷题名由建设项目名称、子项工程名称(或代号)、案卷内容组成(三项分别不能超过24个汉字或48个字符)编制单位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必须填写单位全称)编制日期填写卷内文件材料形成的起止日期案卷脊背填写工程名称和卷号档号、档案馆号、缩微号、保管期限和密级均由城市档案馆填写,施工单位不用填写
四、案卷的规格、厚度及装订
(1)案卷的规格厚度归档的文字材料规格采用A4幅面(297㎜×210㎜),尺寸不同的要折叠或裱补成统一幅面文字材料组卷厚度不得超过30㎜,图纸组卷厚度不得超过40㎜二案卷装订文字材料装订组卷,装订要求用白色棉线在卷面左边1㎝处,上下四等分打三孔竖向装订,结头位于安装背面;竣工图不用装订,折叠装入档案袋第2节施工技术资料目录
一、总目录(表1-1)表1-1 总目录序号文件材料名称1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2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3地基与基础工程4主体结构工程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6建筑屋面工程7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资料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9建筑电气工程10智能建筑工程11通风与空调工程12电梯工程13竣工验收资料14竣工图
二、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表1-2)表1-2 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文件序号文件材料名称1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3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5建设用地批准书6土地使用证7拆迁补偿安置协议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建设工程测量记录册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1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意见书13公安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14中标通知书15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16各责任主体及分包单位资质文件17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1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9电梯安装工程监督登记表
三、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表1-3)表1-3 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序号文件材料名称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停复工通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6工程中间验收交接记录7见证员证书8工程总结9民用建筑工程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10工程土质勘察报告(单独组卷)11土建工程施工日志(单独组卷)
四、地基与基础工程(表1-4)表1-4 地基与基础工程序号文件材料名称一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1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1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3设计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4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5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基线复核6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7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及应用8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施工小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1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2钢筋汇总表、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3钢筋化学成分检验汇总表、检验报告4砂、碎石及卵石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5粉煤灰检验报告6外加剂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7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书8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9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0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1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计算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2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3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4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工艺要求和检验报告备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的资料单独组卷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2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3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表4混凝土养护情况记录5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6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强度计算表7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8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9钢筋焊接接头检验报告、汇总及焊条、焊剂、焊药产品质量证明书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
(一)灌注桩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1锤击沉管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施工工艺试验记录表2锤击沉管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施工记录表3内击式套管成孔灌注桩施工工艺试验记录表4内击式套管成孔灌注桩施工记录表5地下连续墙隐蔽验收记录6沉井下沉完毕检查7灌注桩地下连续墙灌注水下混凝土记录8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资料汇总表9人工挖孔灌注桩成孔检查记录10钻(冲)孔灌注桩施工资料汇总表11钻(冲)孔桩钢筋笼安装隐蔽验收记录12钻(冲)孔桩成孔施工记录13护壁泥浆质量检查记录14钻(冲)孔桩隐蔽验收记录15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记录汇总表16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记录表17水泥土搅拌桩供灰记录表18水泥土搅拌桩轻便触探检验记录19土方开挖后桩基础复核表、桩位偏号图1锤击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工艺试验记录2锤击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记录3静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工艺试验记录4静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记录5土方开挖后桩基础复核表、桩机行进路线及桩位偏号图6桩基础桩位偏移图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1地基检测方案2地基N标准贯入度试验检测报告3击实检验报告4土工试验报告5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测报告6基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报告7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检测报告8单桩水平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报告9土层锚杆(或岩石锚杆)轴向抗拔检测报告10地基动力触探试验检测报告11基桩钻芯法试验检测报告12基桩高应变法检测报告13基桩反射波法检测报告14基桩声波透射法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民用建筑工程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二地下结构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资料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地下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地下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1地下结构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2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3设计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4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5地下结构工程基线复核6地下结构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7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及应用8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小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2钢筋汇总表、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3钢筋化学成分检验汇总表及检验报告4砌体检验汇总表、进场物理必有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5轻板墙体材料汇总表、进场物理必有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6砂、碎石及卵石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7粉煤灰检验报告8外加剂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9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书10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1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2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3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计算表(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4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5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6防水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17预应力钢筋、钢绞线或钢丝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18锚固组装件的零件材料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检验报告19预制构件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20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工艺要求和检验报告备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的资料单独组卷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2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3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表4混凝土养护情况记录5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6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强度计算表7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8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9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10砂浆强度计算表11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12砂浆试件抗渗等级检验报告13钢筋焊接接头汇总表、检验报告及焊条、焊剂产品质量证明书14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汇总表、拉伸检验报告、套筒产品质量证明书15预应力锚具——钢丝夹组装锚固性能试验、锚具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6金属硬度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地下结构工程防水验收记录2土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地基基坑(槽)开挖施工检查记录4地基基坑(槽)回填施工检查记录5基坑监测总报告6基坑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结果表7基坑支护结构顶部沉降观测结果表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8无粘结预应力筋锚具外观检验9无粘结预应力钢丝镦头外观检验10无粘结预应力筋张拉原始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2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3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4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报告5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报告6结构抽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五、主体结构工程(表1-5)表1-5 主体结构工程序号文件材料名称一钢筋混凝土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资料1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1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2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3设计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4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基线复核6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7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及应用8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小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2钢筋汇总表、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3钢筋化学成分检验汇总表、检验报告4砌体检验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5轻板墙体材料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6砂、碎石及卵石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7粉煤灰检验报告8外加剂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9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书10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1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2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3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计算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4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5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6防水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17预应力钢筋、钢绞线或钢丝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18锚固组装件的零件材料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检验报告19预制构件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20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工艺要求和检验报告备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单独组卷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2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3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表4混凝土养护情况记录5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6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强度计算表7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8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9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10砂浆强度计算表11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12砂浆试件抗渗等级检验报告13钢筋焊接接头汇总表、检验报告及焊条、焊剂、焊药产品质量证明书14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汇总表、拉伸检验报告及套筒产品质量证明书15预应力锚具——钢丝夹组装锚固性能试验、锚具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6金属硬度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土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混凝土后浇带施工检查记录3主体施工沉降观测结果4无粘结预应力筋锚具外观检验5无粘结预应力钢丝镦头外观检验6无粘结预应力筋张拉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2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3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4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报告5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报告6结构抽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2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3烟气(风)道工程检查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二钢结构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资料1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钢结构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4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1钢结构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3设计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4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5钢结构工程轴线复核6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7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接头材料出厂前的焊接接头工艺评定报告8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及应用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9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小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2构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及性能检验报告3钢材钢铸件机械性能检验报告、化学成分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4焊接材料机械性能检验报告、化学成分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5连接用紧固标准件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6钢网架焊接球、螺栓球及组合件的质量证明书和节点承载力试验7金属压型板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8涂装材料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9其他材料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复验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复验3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4焊接工艺试验5防腐涂料检测报告6防火涂料检测报告7钢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钢构件制作隐蔽验收记录2钢构件检验记录3预拼装记录4钢结构安装隐蔽验收记录5钢结构测量记录6高强度螺栓安装连接检查记录7焊缝外观检查记录和实测记录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8钢结构涂装检测记录9总拼就位后几何尺寸误差和挠度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1焊接质量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2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3厕所、厨房、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三砖混结构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资料1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主体结构分部程质量验收登记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1分部工程施工方案2设计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3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4砖混结构工程基线复核5砖混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6砖混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小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2钢筋汇总表、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3砌体检验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4砂、碎石及卵石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5粉煤灰检验报告6外加剂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7防水材料进场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8预制构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2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3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计算表4砂浆试件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土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1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表1-6)表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序号文件材料名称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资料1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1建筑装修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分部工程施工方案3设计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4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汇总表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2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质量证明文书3砂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4铝合金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5建筑门窗五金配件检测报告6建筑玻璃产品质量检测报告7建筑材料导热系数检测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2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3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计算表4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子分部)工程防水验收记录2土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1建筑用材料外窗角强度检测报告2建筑外窗进场力学性能检测报告3外墙饰面粘结强度检测报告4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检验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1厕所、厨房、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检验记录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2建筑外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检测报告3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二幕墙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资料1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幕墙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1幕墙子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3幕墙计算书4设计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5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6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7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及应用8幕墙子分部工程施工小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2铝型材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3板材(或玻璃)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4建筑密封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5结构、耐候硅酮密封胶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6保温材料、防火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7所有钢材、五金配件及其他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膨胀螺栓抗拔力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土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幕墙防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3玻璃幕墙结构胶粘结剥离试验记录4密封胶、密封材料和衬垫材料检查验收记录5注胶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1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与接触材料相容性能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建筑幕墙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检测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七、建筑屋面工程(表1-7)表1-7 建筑屋面工程序号文件材料名称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资料1建筑屋面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建筑屋面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建筑屋面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1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2砂、碎石及卵石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3防水材料进场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4隔热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5其他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汇总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建筑屋面分部(子分部)工程防水验收记录2土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测记录1屋面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八、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资料表1-8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资料序号文件材料名称1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停(复)工通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3工程中间验收交接记录4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总结5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日志
九、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表1-9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序号文件材料名称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1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设计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3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4安装工程检测计量器具一览表5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调试)方案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安装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2安装工程重要材料进场抽检报告汇总表3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进场检验报告4硬聚氯乙烯塑料管材和管件用溶剂型胶粘剂进场检验报告5管道阀门进场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设备开箱检查记录3阀门安装前试验记录4管道焊接检查记录5水泵安装记录6管道(设备)水压试验记录7管道系统冲洗记录8水泵检查试运转记录9生活给水消毒记录10水箱满水试验记录11密闭水箱(罐)水压试验记录12室内消火栓试射试验记录13室内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14室外排水管道灌水试验及通水试验记录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15采暖管道系统试运行和调试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2卫生器具满水和通水试验记录3管道(设备)水压试验记录(采暖管道、散热器、消防管道等)4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5锅炉安装质量控制单台用册(无表式)分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十、建筑电气工程(表1-10)表1-10 建筑电气工程序号文件材料名称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资料1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5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验收登记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1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设计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3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4安装工程检测计量器具一览表5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调试)方案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安装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2安装工程重要材料进场抽验报告汇总表3电线电缆进场检验报告4PVC线槽线管进场检验报告5漏电开关和空气断路器进场检验报告6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进场检验报告7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进场监理检查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设备开检查记录3电缆敷设记录4高压电气装置交接试验记录(无表式)5柴油发电机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记录6电气线路绝缘强度测试记录7电气设备送电验收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2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3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4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5漏电保护器模拟漏电测试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十一、智能建筑工程(表1-11)表1-11 智能建筑工程序号文件材料名称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资料1建筑智能系统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2建筑智能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3建筑智能系统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4建筑智能系统工程验收相关项目结论汇总表5建筑智能分项(子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建筑智能子分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建筑智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1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设计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3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4安装工程检测计量器具一览表5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调试)方案6智能建筑分部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设备开箱检查记录3智能建筑设备(单元)单体检测调试记录4智能建筑系统工程检测调试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智能建筑系统试运行记录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2系统电源测试记录3接地测试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十二、通风与空调工程(表1-12)表1-12 通风与空调工程序号文件材料名称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资料1通风与空调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通风与空调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通风与空调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1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设计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3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4安装工程检测计量器具一览表5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调试)方案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安装工程设备及主要产品质量证明书2安装工程重要材料进场抽检报告汇总表3塑料管材、管件进场检验报告4硬聚氯乙烯塑料管材和管件用溶剂胶粘剂进场检验报告5管道阀门进场检验报告6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进场监理检查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2设备开箱检查记录3风管制作检查记录4风管安装检查记录5管道焊接检查记录6水泵安装记录7冷却塔安装记录8阀门安装前试验记录9风管漏光、漏风量测试记录10制冷系统气密性、真空、充制冷剂及吹污试验记录11风机盘管检查试验记录12凝结水及管道充水试验记录13水箱满水试验记录14密闭水箱(罐)水压试验记录15管道(设备)水压试验记录16管道系统冲洗记录17水泵检查试运转记录18冷却塔检查试运转记录19通风机、空调风机检查试运转记录20防火(排烟)阀检查试验记录21风口风量测试调整记录22通风空调系统总风量测试记录23空调水系统流量测试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制冷机组试运行记录2消防加压送风系统测试记录3室内空调空气参数测试记录4净化空调系统测试记录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5系统联动试运转及调试记录分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十三、电梯工程(表1-13)表1-13 电梯工程序号文件材料名称1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中标通知书2电梯设备销售和安装工程合同3电梯安装分部用册4曳引(或强制)式电梯单台用册5扶梯(或人行道)单台用册6液压式电梯单台用册7杂物电梯单台用册8检测机构出具的单台电梯质量技术检测报告9监督机构和监理单位的整改意见书10安装单位(或相关责任单位)回复的整改报告文件11其他与电梯工程相关的来往文件
十四、竣工验收资料(表1-14)表1-14 竣工验收资料序号方位材料名称1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续表序号方位材料名称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6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7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8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9电梯安装分部质量验收登记表10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认可使用文件11燃气工程验收文件1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3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1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纪要1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意见书1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17建筑工程规划验收认可文件18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认可使用文件1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0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十五、竣工图(表1-15)表1-15 竣工图序号方位材料名称1建筑竣工图2结构竣工图3钢结构竣工图4幕墙竣工图5二次装修竣工图6给水、排水及采暖竣工图7建筑电气工程竣工图续表序号文件材料名称8智能建筑竣工图9通风与空调竣工图10电梯工程竣工图11室内燃气工程竣工图第二章 施工技术资料具体内容第一节 法定建设程序必备文件
一、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
1.立项申请报告是由建设单位向省、市和本系统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2.立项申请报告的批复 工程建设项目要有国家各级有关计划发展部门的投资计划文件;商品房要有商品房屋建设计划预备项目立项文件;外资企业建设项目要有政府外以部门的投资计划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1.可行性研究就是对新建、扩建项目的一些主要问题,从技术和经济两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比较,并对这个项目建成后可能取得的技术经济效果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怎样进行建设的意见,为项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大中型项目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或由国家计划部门委托有关单位审批;重大项目和特殊项目报国务院审批;小型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各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
3.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是由规划部门规定,在选址时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1.环境质量报告指从保护环境的目的出发,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通过综合评价,论证和选择最佳方案,使之对环境的有害影响最小(环境质量是指环境素质优劣的定量描述)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和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环境质量报告书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的一般情况
(2)周围地区的环境状况
(3)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场所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经济保证意见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1.单位工程的建设属于国家的基本建设范畴,是国民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可分为生产性投资和非生产性投资两种;凡固定资产都必须列入国家计划之内,未办理固定资产许可证的工程,不得进行建设
2.单位工程的建设投资应经政府计划部门批准并列入国家基本建设发展计划内;因此,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建设单位要求提供上级批准的建设文件,即计划文件,其目的是说明此工程是经过上级批准的,不属乱建设
3.资金证明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投资批文)的前或后的一种应急或补充文件,其所包含内容和办理程序与投资批文相似
五、建设用地批准书
1.建设用地批准书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用地单位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23、2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用地经审核,准予使用,特发此证
3.经办单位国土房管部门
4.基本程序在取得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红线图等资料后,向国土房管部门办理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继而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六、土地使用证
1.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法律依据同建设用地批准书
3.经办单位国土房管部门
4.基本程序建设项目竣工时,土地部门以建设用地批准书为依据,重新核定土地使用范围和面积,核定无误后,收回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时换发土地使用证
七、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签订的补偿安置书面协议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包括补偿形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楼层、位置及交付使用时间、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使用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
3.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4.经办单位国土房管部门
5.基本程序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房地产证或其他有效的产权证明,会同拆迁人到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拆迁和安置手续
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由建设单位和个人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确定建设用地位置、面积界限的法定凭证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
3.经办单位规划部门
4.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须具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选址意见书中要求附送有关专业批文,用地规划总平面图,1/500或1/2000地形蓝图4份,市国土房管局用地项目预审文件等有关资料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批准后,给建设产单位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建设工程测量记录册
1.建设工程测量记录册为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
2.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记录了根据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审核书》及建筑图所放线测量的建筑物在实地的平面位置情况
3.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是《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附件,记录了建设工程完工后平面位置关系、建筑面积等情况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5.经办单位城市规划勘测部门
6.办理建设工程放线测量应当按规划要求拆除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必须提供以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红线图、《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及报批的建筑施工图原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应按规划审批要求完成土建工程和外墙装修,排栅已拆除,还需提供原放线的测量记录册建设工程测量记录册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附件
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一项工程的建设在得到政府计划部门的批准,纳入建设发展计划的同时,必须得到政府部门的规划定点、规划许可建设规划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2.规划定点批准文件和规划许可证是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实施规划法的一种行政权力,是保证基本建设设计布局合理,使土地资源能够得到很好的综合利用、各种配套建设得以完善、使保护自然环境能够得到保证的一种有效行政手段
3.本证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许可建设各类工程的法律凭证;凡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均属违法建设;因此,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建设单位要求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定点文件和规划许可证,其目的是证明此工程已经规划定点允许建设,不允许无许可证建设工程
4.本证的内容不得随意涂改,且所有技术资料中的建筑面积应以本证中的核计面积为准
十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新建(含加层及扩建)在办理报建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关房地产证
2.申请报建项目的报告
3.填一份报建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4.1/500地形蓝图
5.设计要点文及退缩红线图
6.计经委的立项投资批文
7.建筑施工平、立、剖面蓝图
8.按规划要求需提供消防、环保、防疫、人防、电信、绿化、文化保护等专业部门意见
9.如建高层,应先送审设计方案扩初审查意见连同建筑模型
十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1.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
[2000]41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2.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均应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对于开展施工图设计咨询的项目,如果咨询深度达到施工图审查的,可不再进行审查对于特殊或重大工程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特殊处理
3.施工图审查分技术性审查和程序性审查技术性审查是指具备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规定,对施工图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技术审查;程序性审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的审查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
4.建设单位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报审材料齐备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审查通知书》,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施工图应标有施工图审查批准号,施工图审查书是进行施工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时,必须重新报送审批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时,有关单位或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验收
5.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对本单位,或与本单位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单位完成的施工图进行审查;审查人员要在审查过的图纸上签字
十三、公安消防审核意见书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办理消防报建,由消防监督机构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报建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消防设计图纸
3.其他相关报建资料
十四、中标通知书(包括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1.工程招标投标是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体现了建筑市场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它属于建筑市场管理范畴,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首要条件,是体现企业内在实力的重要因素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凡符合招标投标规定的工程,必须实行招标投标
2.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已中标的工程,根据有关规定,招标单位或招标管理机构应在招标说明书规定的日期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应做好施工准备;有些工程根据规定可以议标,但必须经过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否则必须公开招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政府投资(包括政府参股投资和政府提供保证的使用国外贷款进行转贷的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和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下列工程,应当进行工程监理公开招标
(1)建筑面积在20000㎡(含本数)以上的
(2)工业、交通、能源、市政、公用等基础设施投资在3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
(3)政府指令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
(4)其他建设工程(不包括按规定可由业主自主发包的工程项目)的监理招投标工作,业主在市交易中心办理报建登记后,自主选择招标方式组织招投标,招标结果报交易中心备案
4.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由监理单位提供给施工单位资料员
十五、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及监理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一个单位工程无论是投标还是议标,一旦成功,必须签定工程施工合同
2.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施工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份,双方各持五份;送建委、经办银行、税局及工商行各一份
3.签定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
(2)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
(3)当事人双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
4.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款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5.当发包方将建筑工程委托几个承包单位分别承包时,应分别签定施工合同
6.发包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建设工程为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贪污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必须签定分包合同;分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7.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内容及要求同施工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分别由分包方、监理单位提供给施工单位资料员
8.竣工验收资料中应附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及监理合同的副本原件,且合同内容不得随意涂改
十六、各责任主体及分包单位资质文件
1.根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施工、监理、勘察及设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2.各责任主体公司主要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单位(桩基检测、土工试验、结构检测、铝合金门窗“三性能”检测、幕墙物理性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及建材试验单位;分包单位主要包括桩基、防水、幕墙、钢结构、消防、电梯安装等其中,监理资质由监理单位提供给施工总承包单位资料员;其余单位资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
十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2.建设单位在办理监督登记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报监审核书
(2)中标通知书及施工预算一份
(3)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代保管)
(4)工程地质勘探及水文地质资料
(5)经审查的全套设计施工图一份(特殊情况可分批交付)
(6)施工组织设计(或分期专项施工方案)一份
(7)监理规划或旁站监理方案一份
(8)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工程特点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受建设方委托办理监督登记或质量安全验收手续时,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
十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目的是为了确定其列入计划、定点、征地、拆迁、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委托监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协作配套条件、施工招标投标、签订施工施工合同等是否符合要求和具备开工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专业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的15天内对已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申请者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的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延期第二节 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
一、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1.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分别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
(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
(4)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签订工程合同
(5)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等能满足施工要求;场内土方平整工作和障碍物的清除已基本完成
(6)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7)附属加工企业和职工的生活福利设施的建立,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8)施工机械、设备已进场,并经过检修能保证正常运转
(9)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10)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11)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2.开工报告中的各项内容均应填写真实、齐全、准确,如工程名称应以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为准(如有变更,则应以地名委员会的变更通知为准);建筑面积应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核计面积为准;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施工许可证一致
3.由总包单位发包的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应单独填写开工报告
4.总承包的开工报告必须经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分包工程及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时对施工管理条件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包括
1.工程应编制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2.施工现场具有各级施工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材料、设备存放管理制度
3.施工现场具有焊工、电工高空作业人员、塔吊及电梯操作人员等主要专业人员的上岗证,上岗证必须经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签发
4.现场应有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图审查文件,详见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必备文件中的规定
5.工程应具有完善的地质勘察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手续
6.施工现场应具有工程相关国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
7.搅拌站设置应有完善的审批手续,计量器具应有检测证书
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指导现场施工的准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时间,采用先进施工技术,用最少的人力和财力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以建造出质量优良的工程
2.对于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专业性较强或使用新材料、新设备的专项工程,应单独编写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作为指导专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经济、组织的综合性计划文件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必须贯彻党和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贯彻执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规定、标准
(2)项目经理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对本项目合同要求、设计文件内容组织实施,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决策,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编制时应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发挥组织、计划、控制、激励的作用,正确处理质量、速度、成本三者的关系,力求使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达到预期的目标
(3)应充分发挥本企业优势,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成熟的科研成果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利于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安全施工,做到切实指导施工生产
(4)合理紧凑地规划施工总平面,优化施工水平,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国家的有关政策、规范、法规、规程、规定及标准,省、市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等
(2)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此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要求、已经审批的施工图及会审记录
(3)已提供的工程量、工日、各类材料数量及预算成本数据
(4)工程勘察资料及测量控制网
(5)建设单位提供已有的施工条件,如施工用地、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等
(6)资源供应情况,如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的来源和供应情况
(7)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等
5.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建设项目的性质与规模、建筑及结构设计简介、水文地质条件、建筑所处地区的特殊条件、主要工程数量表
(2)施工总体部署包括施工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分包队伍选定和任务分工安排、总进度计划控制、施工原则要求、施工顺序流向或分期分阶段施工计划安排
(3)主要施工方法
①重点单位工程的主要结构施工方案的选择
②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如水平和垂直运输、模板、大型机械的确定等
③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需要进行科研、试验的项目
④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还应编写系统调试方法和对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4)施工准备计划(包括人员、技术、材料和机具的准备)
(5)施工总进度计划
(6)资源需要量计划包括材料、劳动力、施工机具、构件、加工半成品等需用量和需用时间计划其中,特殊材料应单独列报
(7)施工总平面图
(8)主要管理措施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措施;安全消防措施;环保和节能措施;测量网点保护和技术节约措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9)施工临时用水、电设计(可另附专项方案)
6.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批,再报送现场建设、监理审批
(2)施工单位(或总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批签名盖章,再报送建设、监理审批同意且签名盖章后方能施工
7.钢结构施工方案
(1)钢结构施工方法根据钢结构结构类型和特点,在满足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果的前提下,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法有高空散装法、整体吊装法、高空滑移法、曲线滑移法、整体提升法、整体顶升法和旋转法
(2)钢结构施工工艺钢构件的加工、钢结构安装、安装的测量校正、高强度螺栓安装、涂装、负温度下施工及焊接等,应在钢结构制安前进行工艺试验或评定,并应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施工工艺或方案
四、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
1.座标定位测量记录填写要求
(1)应把被定位的单位工程与周围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概括性地画个平面示意图,标注间隔距离尺寸,注明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拟建建筑物字样,在平面图右上角空白处画个方位图表示拟建建筑物的朝向,并应注明引入水准点的位置及编号、基准点的位置
(2)引入水准点绝对标高、相对标高及建筑物(±
0.00)的相对标高均应填写清楚,其中 建筑物(±
0.00)的相对标高为±
0.00,绝对标高为设计标高; 引入水准点的相对标高=引入水准点的绝对标高-建筑物(±
0.00)的绝对标高
(3)定位依据应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定点文件或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进行放线定位
2.单位工程放线定位时一定要有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在场,并应认真研究规划部门的规划定点文件,对文件内有关该工程的要求,必须严格执行,最后需经施工、监理(或建设)在测量记录内签章认可
五、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停(复)工通知及事故处理报告
1.工程质量事故是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超出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允许偏差范围,并需作返工加固等处理的工程
2.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包括包括
(1)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和重大质量事故
(2)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
(3)因工程质量达有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重大事故级别的工程
3.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要求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
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填写要求
(1)质量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的性质、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技术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当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由监理、建设及其他有关部门下达的工程质量事故停工通知,在承包单位整改完毕并经有关部门复查,符合规定要求,下达复工通知后才可施工
6.重大质量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监督机构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最后由设计提出处理方案,并及时上报监督机构,施工单位按处理方案处理后,还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六、工程中间验收交接记录
1.当前道施工工序的施工质量可能影响下道施工工序的施工质量或对成品造成损坏,或当单位工程由不同的施工企业共同施工,某一施工企业已按合同完成所承建工程的施工任务时,不同施工工序班组之间、不同施工单位之间或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可办理中间验收交接
2.工程中间交接验收程序
(1)单位内部班组之间的工序交接,某一施工企业已按合同完成所承建工程的施工任务,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加交接验收,验收过程要审阅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和文件,实地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各系统功能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查结果填写《工程中间验收交接记录》,记录应对交接情况、遗留问题详细注明,交接记录一式四份,并在相应处签名、盖章同时在办理工程中间交接验收时,施工单位必须将有关交工资料同时移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交总单位统一整理归档
七、见证员证书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工作程序
2.见证人应由监理人员担任,或由建设单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施工试验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
3.见证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员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
4.见证员证书由监理单位提供给施工单位资料员
八、工程总结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性质,及时对施工、组织和管理等方面进行总结首先,应对单位工程进行总体概况,包括对其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程地点、建设各方名称、结构类型、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桩基类型、采用的主要装饰材料及所含的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及其设计特点等其次,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质量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开展QC小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消除质量通病的情况以及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的经验总结,从而不断的提高工程质量及企业的管理水平第三,核查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从中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的是否合理,能否起到加强管理和指导施工的作用;核查过程中对各项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各项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从中查出不足,进而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第四,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事故的处理情况,以及今后如何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最后,施工总结应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及加盖公章
九、民用建筑工程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民用建设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0325—2001《住宅内氡浓度控制标准》GB/T16146-1995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GB/T17216—1998
2.建设单位应在新建工程定点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土壤的氡浓度进行检测
3.土壤中氡浓度测定的一般原则土壤中氡的浓度一般大于数百Bp/m3,这样高的氡浓度的测量可以采用电离室法、静电扩散法、闪烁瓶法等方法进行测量
4.测量区域范围应与工程地质勘察范围相同
5.工程地质勘察范围内布点时,应以间距10m作网格,各网格点即为测试点(当遇较大石块时,可偏离±2m),但布点数不应少于16个布点位置应覆盖基础工程范围
6.取样测试时间宜在800~1800之间,现场取样测试工作不应在雨天进行,如遇雨天,应在雨后24h后进行
7.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氡浓度指标为实测值不大于200Bp/m3;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氡浓度指标为实测值不大于400Bp/m3氡浓度测定方法要符合测量结果不确定度不应大于25%(置信度95%),方法的检测下限不应大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氡浓度指标为实测值不大于10Bp/m3的规定
十、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必不可少的基本依据,对工程建设的经济利益有着直接影响勘察成果要正确反映客观观地形、地质情况,确保原始资料的准确性,结合工程具体特点和要求提出明确的评价、结论和建议
2.建设单位应在新建工程定点后,委托有资质的地质测绘(勘察)单位,对工程的地质进行勘察,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概述
(2)场地描述及地下水
(3)地层分布
(4)工程地质条件评述 同时,应附以下图表
(1)钻孔平面布置图
(2)地质岩性剖面图
(3)地质柱状图
(4)地质柱状及静探曲线图
(5)土壤试验结果汇总表
(6)土壤压缩曲线图
(7)土壤剪力试验成果
3.竣工资料中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为原件
十一、施工日志
1.施工日志是从工程开始到竣工,对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生产和技术活动的连续不断的详实记录
2.施工日志的内容
(1)施工逐日进度、工程质量、人员进退场
(2)设计变更或施工图的修改
(3)质量、安全、机械事故分析处理情况
(4)施工中采用的重要技术组织措施的实施情况;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的情况
(5)各种材料的进场(包括其强度、规格、数量、合格证编号等)、送检及监督抽检情况等
(6)施工部位或构件名称、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设计报告的编号、混凝土试件(同条件试件)的制作、养护及送检情况
(7)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工程事务的协商及施工现场事务协商
(8)上级主管部门来现场检查的指示意见及结果、监督意见及要求
(9)现场试验情况包括排液场面无渗漏及泛水试验、蓄水试验、管道阀门强度严密性试验及吹洗、排水管灌(通)水试验及系统调试情况等
(10)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情况
(11)重要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中间验收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3.在竣工验收资料中,施工日志单独组卷第三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一、验收资料
(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内容及要求详见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中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2.分部(子分部)工程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时,凡本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内容应填写齐全、准确
3.对于重要地分部(子分部)工程(如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地下结构(含防水工程)子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幕墙子分部工程及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分部验收前,质量控制资料必须先经施工单位自检,再送至监理单位审查,审查结果达到基本完整的要求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及签署意见
(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部(子分部)工程分类见表2-1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1地基与基础工程无支护土方工程有支护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桩基工程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钢结构续表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2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劲钢(管)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3建筑装饰装修地面抹灰工程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4建筑屋面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隔热屋面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卫生器具安装室内采暖系统续表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排水管网室外供热管网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系统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6建筑电气工程室外电气变配电室供电干线电气动力电气照明安装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防雷及接地安装7智能建筑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电源与接地环境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8通风与空调工程送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除尘系统空调风系统续表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8通风与空调工程净化空调系统制冷系统空调水系统9电梯安装工程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液压电梯安装工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
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应达到基本完整
(3)分部(子分部)的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符合设计要求
(4)分部(子分部)的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价结果为好、一般、差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登记表
1.重要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包括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工程、地下结构工程(含防水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混凝土、钢、砖、木等结构)、幕墙工程、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分部在完工后3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及标准全面检查工程质量,整理技术资料,填写《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连同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审核
2.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实物进行检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连同工程技术资料送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抽查
3.监督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抽查,在《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上填写资料抽查意见,并将抽查意见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4.监理单位通知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须提前通知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到场实施验收监督
5.在组织完验收后,监理应在5日内将填写、签章齐全的《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送交质监站办理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登记手续
6.监督机构对符合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办理中间验收登记,并签署登记意见及盖章后,将《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及《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一式三份退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档案馆各持一份
7.《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必备文件,没有办理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登记手续的将视为质量控制资料不齐全
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一)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1~3条内容详见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中单位开工报告第1~13条
4.若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幕墙、水、电、通风与空调和电梯分部(子分部)不是同一单位施工或专业性较强的子分部工程,应分别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工报告”
(二)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1.建筑工程中对于桩基础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钢结构、幕墙工程等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
(1)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子分部)工程为编制对象,用来具体指导其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计划文件
(2)施工方案编制原则内容详见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中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方案编制依据内容详见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中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方案内容
①工程概况和特点
②施工程序和方法
③质量保证措施制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的质量措施,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如“样板制”、“三检制”、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等办法,使本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水平
④施工进度安排
⑤劳动力、构配件、机具、材料计划
⑥安全措施
⑦施工布置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标明用地范围、水源、电源、消防设备、成品半成品的堆施地点和机具设备的设置位置
(5)施工方案审批内容详见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中施工组织设计
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应单独编写施工方案,方案中对于复杂的系统调试工作(如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试运行、重大设备的吊装、空调制冷设备的试运行、电梯调试等),应单独编写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编写调试方案调试方案应编制以下内容
(1)工程简介和调试系统的概况
(2)调试工作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设备安装进展情况,土建进度情况,对水源、电源的要求等
(3)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4)调试结果所应达到的要求
(5)具体的调试步骤、方法和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的处理措施
(6)施工方案审批内容详见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中施工组织设计
(三)幕墙计算书幕墙结构设计计算应包括位移、挠度计算;板材(玻璃)应力计算;横梁、立柱承载力计算;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强度验算;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件承载力验算等
(四)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
1.设计图纸会审记录经过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及质监站参与会审人员签字及盖章后方有效
2.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须经过设计人员签名、盖出图章及建设、监理单位签名且盖章后,方可执行
3.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的洽商,应先报监理,监理单位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送交给设计单位,设计审核同意后再送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后转发给监理及施工单位实施
4.洽商记录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并盖章后方有效
5.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先办理手续后施工,不得后补及随意涂改
6.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是
(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标准、规范,是否经济合理
(2)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装备条件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
(3)有无特殊材料(包括新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是否满足需要
(4)建筑结构与设备安装之间有无重大矛盾
(5)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图纸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连接点是否相符等
(五)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
1.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应以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待业标准、上级技术指导性文件和企业标准为依据
2.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应在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和分项工程前进行
3.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承接人必须签字认可;所有工程质量技术交底资料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4.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先后顺序进行
5.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分类
(1)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一般可同时进行,主要是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交底,使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了解担负施工任务的设计意图、施工特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强调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回答施工单位提出的疑问,解决图纸中所存在的问题;其内容也可以记录在图纸会审
(2)项目经理或工程技术负责人向作业队交底,主要以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艺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建立技术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等,加强施工质量检验、监督与管理,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布署、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质量技术要求重点及环保措施、文明施工等
(3)主要分部(子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人员向班组及工人交底,主要是结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详细安排各分项工程的工艺规程操作方法、质量标准、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6.分部(子分部)或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内容
(1)地基与基础工程
①无支护土方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
②有支护土方工程排桩、降水、排水、地下连续墙、锚杆、土钉墙、水泥土桩、沉井与沉箱、钢及混凝土支撑
③地基及基础处理工程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振冲地基、砂桩地基、预压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砂桩地基、预压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注浆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地基
④桩基础工程锚杆静压桩及静力压桩、预应力离心管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混凝土灌注桩(成孔、钢筋笼、清孔、水下混凝土灌注)等
⑤地下防水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细部构造、喷锚支护、复合式衬砌、地下连续墙、盾构法隧道、渗排水、盲沟排水、隧道、坑道排水、预注浆、后注浆、衬砌裂缝注浆
⑥混凝土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
⑦砌体基础砖砌体、混凝土砌块砌体、配筋砌体、石砌体
⑧劲钢(管)混凝土劲钢(管)焊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混凝土
⑨钢结构焊接钢结构、栓接钢结构、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
(2)主体结构
①混凝土结构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
②劲钢(管)混凝土结构劲钢(管)焊接、螺栓连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劲钢(管)制作、安装、混凝土
③砌体结构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砖砌体
④钢结构钢结构焊接、紧固件连接、钢零部件加工、单层钢结构安装、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钢结构组装、钢构件预拼装、钢网架结构安装、压型金属板
⑤木结构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结构、轻型木结构、木构件防护
⑥网架和索膜结构网架制作、网架安装、索膜安装、网架防火、防腐涂料
(3)建筑装饰装修
①地面a.整体面层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防油渗面层、水泥钢(铁)屑面层、不发火(防爆的)面层b.板块面层基层、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预制板块面层(预制水泥混凝土、水磨石板块面层)、料石面层(条石、块石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地毯面层c.木竹面层基层、实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条材面层)、竹地板面层
②抹灰工程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
③门窗木门窗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
④吊顶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
⑤轻质隔墙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
⑥饰面板(砖)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
⑦幕墙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
⑧涂饰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
⑨裱糊与软包裱糊、软包⑩细部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暖气罩制作与安装、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花饰制作与安装
(4)建筑屋面
①卷材防水屋面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
②涂膜防水屋面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
③刚性防水屋面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
④瓦屋面平瓦屋面、波瓦屋面、油毡瓦屋面、金属板屋面、细部构造
⑤隔热屋面架空隔热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屋面、细部构造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消火系统安装,室内给水设备安装,室内给水管道防腐、绝热;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热水供应系统辅助设备安装,室内热水供应系统防腐绝热;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室内采暖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采暖系统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室内采暖系统金属辐射板安装,室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室内采暖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室内采暖系统防腐、绝热;室外给水管道安装,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室外给水管沟及井室安装;室外排水管道安装,室外排水管沟及井池安装;室外供热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外供热管网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室外供热管网防腐、绝热;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游泳池水系统安装;供热锅炉安装,供热锅炉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供热锅炉安全附件安装,锅炉烘炉、煮炉和试运行,换热站安装,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防腐绝热等
(6)建筑电气工程架空线路和杆上电气设备安装,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安装,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柴油发动机组安装,低压电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低压电气动力设备检测、试验和空载试运行,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槽板配线,钢索配线索,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插座、开关和风扇安装,灯具安装,建筑物外部装饰灯具、航空障碍灯和庭院灯安装,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接地装置安装,建筑物等电位连接,接闪器安装等
(7)智能建筑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智能电源与接地、环境监控系统、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等
(8)通风与空调工程风管与配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部件制作、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风口安装、除尘器与排污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绝热、高效过滤器安装、制冷机组安装、制冷剂管道及配件安装、制冷附属设备安装、制冷系统管道及设备的防腐与绝热、空调水系统管道安装、阀门及部件安装、冷却塔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
(9)电梯工程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液压电梯安装工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等
(六)工程基线复核
1.基线复核应有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并签署复核意见、签名及加盖公章
2.在测量情况栏中除绘制示意图外要写明所采用的测量仪器及测量方法
3.示意图要求图中应标轴线间隔距离尺寸、轴线编号及轴线偏差情况,在平面图右上角空白处画方位图表示建筑物的朝向
4.桩基础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工程及主体工程在轴线定位后均应进行基线复核,不得后补
5.钢结构工程基线复核
(1)钢结构安装前,土建部门已做完基础,为确保钢结构安装质量,进场后首先要求土建部门提供建筑物轴线、标高及其轴线基准点、标高基准点,依此进行复测
(2)钢结构工程基线是结构精度控制的重要施工依据,应由移交方(土建施工单位)、接收方(钢结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进行复核与移交
(3)移交方、接收方、工程总承包方的测量工程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钢结构工程基线复核,并对复核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七)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1.根据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五条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2.工程施工完毕后,如果采用的是建设部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有详细的资料和小结;如为本工程采用的且国家或地区未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应有权威单位的签定证明
3.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应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新材料的质量标准必须由厂家提供给使用单位,并依据提供的新材料的标准对其进行外观检查和抽样测试
4.凡进行质量标准检验的新材料都要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项目、取样方法和数量、检测数据、结论,并有参加单位人员签字盖章
5.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随新技术、新材料附带,使用前要认真阅读,并把试验成功的施工方法或在施工中的新技术革新、建议一并记录下来,整理成资料的形式留档备查
(八)工程施工小结桩基础、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幕墙、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该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小结首先,应对该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总体概况,包括对其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结构类型、面积、层数、桩基类型、钢结构类型及幕墙类型、所采用的主要装饰材料等其次,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质量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开展QC小组群众性质质量活动、消除质量通病的情况以及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经验进行总结,从而不断的提高工程质量及企业的管理水平最后,施工小结应经项目负责人签名及加盖公章
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一)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9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 《复合硅酸盐水泥》GB12958-99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对于进场水泥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中不少于5%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并送至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或监督员,并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专用章
(2)同一水泥生产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 散装水泥≤500t/批 袋装水泥≤200t/批
(3)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必须复检
3.材料进场控制要点
(1)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2)材料进场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对建筑材料放射性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必须委托有资质和计量论证的单位进行复检
(3)现场必须实行物理性能进场检验
(4)产品合格证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漏写或随意涂改,尽量使用原件,或为复印件还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及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施工单位必须注明其代表数量
(5)产品合格证应以28d抗压、抗折强度为准
(6)产品合格证的强度等级、编号及出厂日期应与检验单内填写内容相符
(7)必须填写合格证细则表,并将产品合格证贴在细则表下方,具体表格详见表2-2表2-2 合格证细则表工程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位系统代表数量出厂编号进场日期原件存放
4.核查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的要点
(1)水泥的安定性、凝结时间及抗压、抗折28d强度等各项性能指标均应达到规范的要求,对于未达到规范要求的,不得在现场使用必须退货清场,并办理有关手续归入档案
(2)检验报告各项内容填写准确、结论明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且检验单以28d抗压、抗折强度为准
(3)检验报告应将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及代表数量均填写齐全
(4)水泥必须按规定的批量送检,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5)核对单位工程的水泥复检批量和实际用量要一致
(6)水泥的厂别、品种、强度等级、送检时间、使用部位、检验单编号及其性能指标应与施工记录、砂浆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和通知单及混凝土搅拌记录中的内容相符
(7)施工单位必须填写水泥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对水泥进场签认记录、汇总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合格证编号、使用部位、使用数量及生产厂家等内容核实后,经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公章,具体表格详见表2-3表2-3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合格证使用部位(系统)使用数量进场检验报告出厂编号卷内页码送检日期卷内页码施工单位公章 制表 监理单位公章 监理工程师
(二)钢筋汇总表、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98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 13013-98 《钢筋混凝土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91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GB2925-82 《冷拔钢丝预就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范》JGJ119-92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114-
972.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对于进场钢筋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中不少于5%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并送至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或监督员,并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专用章
(2)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
①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圆盘条及余热钢筋≤60t/批
②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③钢筋焊接网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受力主筋为同一直径的焊接网组成,重量不应大于20t/批
3.材料进场控制要点
(1)材料进场时,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力学及工艺性能检验报告
(2)产品合格证内容性能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或随意涂改,尽量使用原件,若为复印件还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及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施工单位必须注明其代表数量
(3)产品合格证的规格、级别及出厂日期应与检验报告内填写内容相符
(4)钢筋检验报告与合格证必须按一一对应的顺序排列
(5)必须填写合格证细则表,并将产品合格证贴在细则表,具体表格详见表2-
24.核查钢筋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的要点
(1)钢筋的拉伸试验(屈服点或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试验等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规范的要求
(2)检验报告各项内容填写准确、结论明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
(3)检验报告内产品使用的工程名称、使用部位、代表数量及钢材炉批号、厂家名称均应填写齐全
(4)钢筋若抽检不合格,则应在受检产品中加倍取样复检,全部达到标准规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钢筋必须按规定的批量送检,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6)核对单位工程的钢筋复检批量和实际用量要一致
(7)钢筋的规格、送检时间、使用部位及检验报告编号应与记录中的内容相符
(8)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9)施工单位必须填写钢筋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对钢筋进场签认记录、汇总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合格证编号、使用部位、使用数量及生产厂家等内容核实后,经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公章具体表格详见表2-3
(三)钢筋化学成分检验汇总表、检验报告
1.相关规范《钢筋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222-84《进口热轧变形钢筋应用若干规定》
(80)建发施字82号
2.取样批量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需进行钢筋化学成分检验
(1)进口钢筋焊接前,应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及可焊性试验
(2)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现象
3.钢筋的取样要求、产品合格证要求及检验报告填写要求详见第二节
4.施工单位必须填写钢筋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对钢筋进场签认记录、汇总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合格证编号、使用部位、使用数量及生产厂家等内容核实后,经监工程师签名并加盖公章具体表格详见表2-3
(四)砌体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11968-1997《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15229-2002《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8239-97《蒸压灰砂砖》GB11945-99《蒸压灰砂空心砖》JC/T637-96《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粉煤灰砖》JC239-2001《烧结多孔砖》GB13544-2000《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20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129-9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203-
20012.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对于进场砌体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注明见证人,并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
(2)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砌体
①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亦为一批
②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亦为一批
③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亦为一批
④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亦为一批;烧结砖类第
3.5万块为一批,不足
3.5万块亦为一批
3.材料进场控制要点
(1)材料进场时,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合格证、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化验报告
(2)现场必须进行物理性能进场检验
(3)产品合格证内容性能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或随意涂改,尽量使用原件,若为复印件还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及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施工单位必须注明其代表数量
(4)产品合格证的强度等级、出厂日期应与检验报告内填写内容相符
(5)必须填写合格证细则表,并将产品合格证贴在细则表,具体表格详见表2-
24.核查砌体物理性能检验报告的要点
(1)砌体材料的抗压、抗折强度、尺寸偏差等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规范的要求
(2)检验报告各项内容填写准确、结论明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尽量使用原件,若为复印件还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加盖红章及经办人签名
(3)检验报告内产品使用的工程名称、使用部位、代表数量均应填写齐全
(4)砌体材料必须按规定的批量送检,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5)核对单位工程的砌体复检批量和实际用量要一致
(6)砌体材料的强度等级、检验报告编号、使用部位与隐蔽验收、施工日志中的内容相符
(7)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砌体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对钢筋进场签认记录、汇总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合格证编号、使用部位、使用数量及生产厂家等内容核实后,经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公章具体表格详见表2-3
(五)轻板墙体材料汇总表、进场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轻板墙体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5-200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203-2001《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醇释放限量》GB18580-
20012.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对于进场墙体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注明见证人,并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
3.材料进场控制要点
(1)材料进场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有建筑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必须实行进场检验
(3)生产条板的原材料——胶凝材料、集料、增强材料以及外加剂等的品质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待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不得采用性能不稳定的、以人体有害及对环境有污染的材料
(4)进入施工现场的条板应有产品合格证及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报告;条板等材料的品种、规格及其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规范的要求
(5)检验报告内产品使用的工程名称、部件及代表数量均填写齐全
(6)填充用的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应有配合设计报告
(7)所用的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应有相应的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8)条板接缝密封嵌缝粘结材料(如聚合物水泥浆、弹性粘结料、泡沫密封胶、聚合物水泥砂浆等)及防裂盖缝材料(如防裂纸带、胶带或硅胶玻璃纤维网格布或带、聚丙烯纤维水泥砂浆等)应有配合比设计报告
(9)报告内各项内容填写准确、结论明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尽量使用原件,若为复印件还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及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10)设计规定的隔声、防火、防水及密封的材料质量证明
(六)砂、碎石及卵石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1.相关规范《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建筑用砂》GB/T14684-2001《普通混凝土及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203-2001等
2.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对于进场砂、碎石及卵石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注明见证人,并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
(2)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的砂每≤400m3/批或≤600t/批
3.材料进场控制要点
(1)材料进场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
(2)现场必须进行物理性能进场检验
4.核查砂、碎石及卵石物理性能检验报告的要点
(1)砂的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细度模数、表观密度、规程密度及紧密密度等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规范的要求
(2)碎石及卵石的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表观密度、规程密度及紧密密度等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规范的要求
(3)检验报告各项内容填写准确、结论明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
(4)检验报告内产品使用的工程名称、部位及代表数量均填写齐全
(5)砂、碎石及卵石若抽检不合格,不得在现场使用,必须退货清场,并办理有关手续归入档案
(6)砂、碎石及卵石必须按规定的批量送检,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7)核对单位工程砂、碎石及卵石的复检批量和实际用量要一致
(8)砂、碎石及卵石规格、送检时间、检验报告编号及其性能指标应与施工记录、砂浆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和通知单及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中的内容相符
(9)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砂、碎石及卵石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对砂、碎石及卵石进场签认记录、汇总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合格证编号、使用部位、使用数量及生产厂家等内容核实后,经监工程师签名并加盖公章具体表格详见表2-3
(七)建筑玻璃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浮法玻璃》GB11614-1999《普通平板玻璃》GB4871-1995《压花玻璃》JC/T511-93《钢化玻璃》GB/T9963-1998等
2.材料进场控制要点
(1)浮法玻璃、普通平板玻璃、压花玻璃及夹丝玻璃、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夹层玻璃、热反射玻璃、贴膜玻璃进场时供货单位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性能检验报告
(2)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3)对进口安全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论证标志且提供检验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对进口产品提供检验疫证明
(4)对于幕墙(全玻幕墙除外)、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等部件的安全玻璃安装施工完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中间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八)涂料、胶粘剂进场检验报告
1.相关规范《内墙乳胶漆》GB/T9756-1995《外墙乳胶漆》GB/T9755-1995《溶剂型外墙涂料》GB/T9757-1995《外墙无机建筑涂料》GB/T10222-199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203-2001《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18582-
20012.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内墙乳胶漆同一批号抽2桶
(2)外墙乳胶漆、溶剂型外墙涂料及外墙无机建筑涂料等同一批号抽1升×2桶,无机外墙涂料抽2升×2桶
3.材料进场控制要点材料进场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及建筑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
(九)陶瓷墙(地)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干压陶瓷砖》GB/T4100-199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203-
20012.材料进场控制要点材料进场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提供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
3.核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的要点变形、尺寸偏差、表面吸水率及破坏等指标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十)大理石、天然花岗岩进场检验报告
1.相关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203-
20012.材料进场控制要点
(1)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大理石、天然花岗岩面积大于500㎡时,材料必须实行进场检验
(2)材料进场控制要点材料进场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提供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
(十一)外加剂进厂检验报告
1.相关规范《混凝土外加剂》GB8076-97《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99《混凝土膨胀剂》JC476-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203-
20012.材料进场控制要点
(1)外加剂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必须根据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施工及气候条件、混凝土所采用的原材料及配合比等因素经检验确定
(3)在蒸汽养护的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中,不宜掺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不得掺用氯化物的外加剂
(4)混凝土外加剂材料名称、出厂日期应与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中的内容相符
(5)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早强剂及缓凝剂等,按生产厂家产品分批编号取样(掺量大于等于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掺量小于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
(6)混凝土泵送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亦为一批
(7)砂浆、混凝土防水剂年产500t以上的每50t为一批;年产500t以下的第30t为一批
(8)混凝土膨胀剂每120t为一批,不足120t也为一批
(9)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第20t为一批,不足20t也为一批
(10)材料进场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提供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
3.检查混凝土外加剂产品质量证明书要点产品合格证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或随意涂改若为复印件还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加盖红章及经办人签名
(十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
1.相关规范《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检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GBJ80-8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检验方法》JGJ63-8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
20022.检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的要点
(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各项内容填写准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
(2)检验报告中工程名称及施工部位均填写齐全
(3)当混凝土的组成材料(水泥、骨料、外加剂等)有变化时,其配合比应重新试配选定,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中所有的组成材料应有进场检验报告及相应产品合格证
(5)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中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及成型日期应与施工图纸、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及施工记录、施工日记中相关内容相符
(6)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应以28d抗压强度为准
(7)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应符合表2-4的规定表2-4 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混凝土所处的环境条件最大水灰比最小水泥用量(kg/m3)普通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配筋无筋配筋无筋不受雪影响的混凝土不作规定250200250200
①位于水中或水位升降范围内的混凝土
②在潮湿环境中的混凝土
0.70250225275250受水压作用的混凝土
0.65275250300275
(8)混凝土的最大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50kg/m3
(9)混凝土浇筑时的坍落度,宜按2-5选用表2-5 混凝土浇筑时的坍落度结构种类坍落度(㎜)基础或地面等的垫层、无配筋的大体积结构(挡土墙、基础等)或配筋稀疏的结构10~30板、梁和大型及中型截面的柱子等30~50配筋密列的结构(薄壁、斗仓、细柱等)50~70配筋特密的结构70~90注本表是采用机械振捣混凝土时的坍落度,当采用人工捣实混凝土时其值可适当增大
(10)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骨料最大料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碎石不宜大于13卵石不宜大于
12.5;通过
0.315mm筛孔的砂不应少于15%;砂率宜控制在35%~45%1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小于300kg/m32混凝土的坍落度宜为80~180mm
③混凝土内宜掺加适量的外加剂 十三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
1.相关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0022.商品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填写要点
(1)浇筑区段应下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验收批质量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及施工日志等相符
(2)混凝土配合比填写应与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相符
(3)水泥、砂、碎石的品种、检验日期及筛分编号、含泥量应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3.现场搅拌质量记录表内应填写试件28d强度
(十四)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
1.相关规范《混凝土试验方法标准》GB50125-9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预拌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 《预拌混凝土》GB14902-
20032.混凝土试件抽检方法及批量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对于灌注桩每浇筑50m3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
(5)当梁板与柱的混凝土强度相差两个等级时,柱头处应单独留置试件
3.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填写要点
(1)混凝土试件的抗压强度值应达到规范的要求
(2)检验报告各项内容填写准确、结论明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
(3)检验报告中工程名称及部位均应填写齐全
(4)混凝土试件的强度等级、成型日期及强度值应与施工图纸、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和通知单、厂家提供的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及施工记录中的相关内容相符
(5)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应以28d抗压强度为准,特种混凝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4.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填写要求
(1)汇总表内各项内容填写、签名及盖章齐全
(2)同一单位工程的桩基础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应分别汇总,且应注明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如桩基础工程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
(3)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应真实、准确,不应与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相抵触;凡有抗渗等级的混凝土试件应在汇总表中注明其抗渗等级
5.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内必须以28d混凝土强度为准
(十五)混凝土强度计算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
1.相关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872.混凝土强度评定方法
(1)混凝土强度评定应以28d抗压强度为准,特种混凝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2)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评定,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3)统计方法评定
①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能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能保持稳定时,应由连续的三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mfcu≥fcuk+
0.7σ0fcumin≥fcuk-
0.7σ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0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fcumin≥
0.85fcuk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20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fcumin≥
0.90fcuk式中 m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mm2);fcuk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σ0——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N/mm2);fcumin——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N/mm2);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应根据同一个检验期内同一品种混凝土试件的强度数值,按下列公式确定
0.59σ0= ΣΔfcuim式中Δfcui——第i批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m——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的数据总批数注上述检验期不应超过三个月,且在该期间内强度数据的总批数不得少于15
②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不能保持一致,且混凝土强度变异性不能保持稳定时,或在前一个检验期内的同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时,应由不少于10组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按统计法评定,此时,验收批混凝土的强度必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mfcu-λ1Sfcu≥
0.9fcuifcumin≥λ2fcuk式中Sfcu——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N/mm2),当Sfcu的强度计算值小于
0.06Sfcuk时,取
0.06fcuk;λ1λ2——合格判定系数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Sfcu应按下式计算nΣfcu2-nm2fcui=1Sfcu=√n-1式中fcui——验收批内第i混凝土试件的强度值(N/mm2);n——验收批内混凝土试件的总组数;λ1λ2——合格判定系数,应按表2-6取用表2-6 合格判定系数试件组数10~1415~24≥25λ
11.
701.
651.60λ
20.
900.85
(4)非统计方法评定评定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批量不大的混凝土,当仅有一组混凝土试件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1.15fcuk;当混凝土试件组数在2~9组时,可采用非统计方法评定,此时,验收批混凝土的强度必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mfcu≥
1.15fcukfcumin≥
0.95fcuk
3.混凝土强度合格性判断
(1)当检验结果能满足第
(3)条或第
(4)条的规定时,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合格;当不能满足第
(3)条或第
(4)条的规定时,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不合格
(2)当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如混凝土试件不合格,或存在严重的超龄和超强现象),可采用非破损性检验方法或结构、构件中钻取芯样的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作为是否应进行处理的依据
4.混凝土强度计算表填写要求
(1)计算表内各项内容填写、签名及盖章(施工单位公章)齐全,结论明确
(2)同一单位工程的桩基础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应分别统计,且应注明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如桩基础工程混凝土强度计算表
(3)混凝土强度计算表内的强度等级、组数及日期应与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报告中的内容相符
(十六)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
1.相关规范《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50108——
20012.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批抗渗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相同
(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为500m3以下时,应留置两组抗渗试件,增加250~500m3时,应增加两组,如使用的原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留置试件
(2)试件在浇筑地点制作,其中一组应在标准情况下养护,另一组应一现场相同情况下养护;试件养护期不得少于28d,不超过90d
(3)试验单的工程名称及部位均填写齐全
(4)混凝土试件的抗渗等级、配合比、成型日期应与施工图纸、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现场送检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及施工记录中的相关内容相符
(十七)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书(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
1.相关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20012.材料进场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建筑材料放射性能指标检验报告
3.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书填写要求
(1)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订货单位、浇筑部位、混凝土配合比编号、强度等级、供应数量及日期、原材料名称、品种与规格及试验编号、强度统计结果(包括强度平均值、标准差等)、合格评定结果(包括采用的评定方法、组数及合格率等)及其他指标
(2)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同一批抗渗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相同的混凝土,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定
①桩基、地基基础工程至少应评定一次
②主体工程按每一阶段进行评定,不足一个月时应评定一次
4.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书表格见表2-7,具体表格由搅拌站自行制定和提供表2-7 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订货单位 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混凝土配合比编号浇筑部位 供应数量强度等级 供应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试验编号强度统计结果合格评定结果其他指标均值(N/mm2)标准差(N/mm2)标准值的保证率Pfcui≥fcuk采用的评定方法组数合格率%技术负责人 填表人 搅拌站(供方) 盖 章 年 月 日
(十八)防水涂料产品合格证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1.相关规范《聚氨酯防水涂料》JC500—92 《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JC/T864—2000《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JC/T894—2001《聚氯乙烯防水卷材》GB12952—91《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GB12953—91《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防水卷材》JC/T684—97《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GB
18173.1—2000《高分子防水材料止水带》GB
18173.2—2000《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0《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3—2000《土工合成材料》JC/T17638—98《土工合成材料聚乙烯土工膜》GB/T17643—98《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15—19—9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20012.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对于进场防水材料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单位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注明见证人,并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
(2)砂浆、混凝土防水剂每批抽取3~5kg
(3)聚氨酯防水涂料(非焦油型)、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甲组份以5t为一批,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组批,两组按配比共抽取5kg
(4)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每10t为一批,抽取5kg
(5)聚氯乙烯弹性防水涂料每20t为一批,抽取30kg
(6)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止水带、膨胀橡胶)片材每批抽取3㎡;止水带、膨胀橡胶每批抽取2m长试样
(7)高分子防水卷材胶粘剂每5t为一批,抽取1L
(8)自粘橡胶沥青防水卷材、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及聚氯乙烯防水卷材等每批抽取3㎡
3.材料进场控制要点
(1)材料进场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防水材料应有明确的标志、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
(2)现场必须实行物理性能进场检验
(3)产品合格证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或随意涂改,尽量使用原件,若为复印件还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及经办人签名,交注明日期
(4)施工单位必须注明其代表数量
(5)所选用的防水材料及其工艺必须与施工图纸相符
(6)必须填写合格证细则表,并将产品合格证贴在细则表下方,具体表格详见表2-
24.核查防水材料检验报告的要点
(1)防水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规范的要求
(2)检验报告各项内容填写准确、结论明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
(3)产品使用的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及代表数量均填写齐全
(4)核对单位的工程的防水材料的复检批量和实际用量要一致
(5)防水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现场取样做物理性能检验,沥青卷材若抽检不合格,则应重新取样复检;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若抽检不合格,则应在受检产品中加倍取样复检,全部达到标准规定为合格,否则,则判为不合格
(6)防水材料必须按规定的批量送检,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7)防水材料的种类、送检时间与施工记录中的内容相符
(8)施工单位必须填写防水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对防水材料进场签认记录、汇总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合格证编号、使用部位、使用数量及生产厂家等内容核实后,经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公章具体表格详见表2-3
(十九)预应力钢筋、钢绞线或钢丝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2002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
2.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预应力钢丝以相同材料、同一直径,每盘为一验收批;预应力钢筋、钢绞线以同钢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每60t为一批
3.检验项目预应力钢筋和钢绞线除应检查屈服点(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及冷弯四项指标外,钢丝还应有反复弯曲次数和松弛技术指标;钢绞线应有屈服负荷载和整根破坏荷载的技术指标
4.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要求详见钢筋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
(二十)锚固组装件的零件材料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检验报告锚固组装件的零件材料应按设计图纸的规定采用,并且厂家应提供其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检验报告,无检验报告时,应按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二十一)预制构件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1.相关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20012.材料进场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
3.预制构件包括预制的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构件等,凡结构工程用的承重构件由工厂预制的均应有构件产品合格证,由工地制作的应具备完整的材质证明
4.构件产品合格证,要求填写齐全、准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
5.合格证内容应包括有工程名称、构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出厂日期等,其内容应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及隐蔽工验收记录的相关内容相符
(二十二)铝型材进场化学、力学性能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GB
80132.铝合金型材产品质量证明书,进场铝型材化学、力学性能复检
3.取样范围建筑幕墙的立柱、横梁
4.取样批量按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小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检,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二十三)板材(或玻璃)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选题检验标准》JGJ/T139—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夹层玻璃》GB9962《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GB15763—2001
2.板材(或玻璃)产品质量证明书
3.玻璃应使用安全玻璃;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
4.全玻璃幕墙面板玻璃的厚度不宜小于10㎜、夹层玻璃单片厚度不应小于8㎜;全玻璃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宜小于12㎜
5.点式玻璃幕墙面板玻璃的厚度不宜小于10㎜,夹层玻璃单片厚度不应小于8㎜
6.用于石材幕墙的石板,厚度不应小于25㎜
(二十三)建筑密封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建筑密封材料包括双面胶带、橡胶块、密封胶条等产品质量证明书
(二十四)结构、耐候硅酮密封胶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硅酮建筑密封膏》GB/T14683—93《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T16776—97《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20012.结构、耐候硅酮密封胶必须随产品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3.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分单组分和双组分
4.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双分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并应有保质年限的质量证书
5.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结构密封胶配套使用
6.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过期的硅酮密封胶
7.用胶缝传力的全玻璃幕墙,胶缝必须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二十五)保温材料、防火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
1.厂家必须提供保温材料、防火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
2.幕墙宜采用岩面、矿棉、玻璃棉、防火板等不燃烧性材料或难燃烧性材料作防火隔断材料
(二十六)所有钢材、五金件配件及其他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碳素结构钢》GB700—
882.厂家必须提供钢材、五金件配件及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五金配件包括螺栓、螺母、滑撑、限位器、连接件等,铆钉厂家还应提供其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3.钢材用在幕墙主要受力杆件应进行钢材力学性能抽样复验或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4.材料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取样批量同一炉号、同一批号、同一品种规格不超过60t为一批按照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建材产品进场质量管理的通知》(穗建材
[2001]200号文)的规定
6.除不锈钢外钢材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当采用热浸镀锌处理时,应有镀锌工艺处理质量证书
(二十七)构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幕墙工程构件产品厂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主要包括竖向构件、横向构件、玻璃板块、开启窗、连接件、预埋件等
(二十八)幕墙质量证书(幕墙工程质量保修书)幕墙质量证书(幕墙工程质量保修书)应有保修3年的承诺内容
(二十九)进口原材料商检报告属进口原材料的应提供其商检报告凡外文资料(如质量证书、检验报告等)均应紧接原件之后附上中文的译文;并由译者签名及翻译单位盖公章
(三十)钢材(钢铸件)机械性能检验报告、化学成分分析、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 允许偏差》GB222—84 《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GB2975—
822.检查方法与数量全数检查钢材(钢铸件)的质量合格证明书、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3.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等于或大于40㎜,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4.国外进口钢材应按设计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抽样复验,当商检部门对钢材已进行过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检验(即商检)合格,可不再进行复验但对商检未含的检验项目还需复验
5.钢材复验分化学分析和力学性能试验两部分钢材应成批复验,同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板组成
(三十一)焊接材料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分析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碳钢焊条》GB/T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熔化焊用焊丝》GB/T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17493
2.检查方法与数量全数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3.对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
一、二级焊缝
(2)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大跨度结构及吊车工作制为A5级及以上的吊车梁等的一级焊缝
(3)设计要求
(4)对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疑义时
(三十二)连接用紧固标准件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
3098.1《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3633《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GB/T1228—
12312.连接用紧固标准件主要有以下几部分内容钢结构连接及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及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
3.检查方法与数量全数检查连接用紧固标准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普通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时,当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应对变通螺栓作为实物进行最小载荷检验
5.钢结构及其围护体系用的自攻螺钉、射钉、拉铆钉、锚栓、地脚螺栓等紧固标准件,均应按其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进行进场验收,当暂无国家标准的产品,应按其行业或企业生产标准进行验收
(三十三)钢网架焊接球、螺栓球及组合件的质量证明书和节点承载力试验
1.相关规范《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焊接球节点》JGJ
75.
12.检查方法与数量全数检查钢网架焊接球、螺栓球及组合件(封板、锥头和套筒)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3.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且设计有要求时,或对产品质量及其试验报告有疑义时,安装单位应进行网架节点承载力复验每项工程中取受力最不利的同规格的螺栓球600只为一批,不足600只仍按一批计,每批取3只为一组随机抽检
(三十四)金属压型板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建筑用压型钢板》GB/T12755《铝及铝合金压型板》GB6891
2.检查方法与数量全数检查金属压型板及制造金属压型板所用的原材料和压型金属泛水板、包角板和零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3.夹芯保温板、金属扣板等应按其产品标准(国家、行业或企业)进行验收
(三十五)涂装材料进场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
149072.检查方法与数量
(1)全数检查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固化剂等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全数检查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三十六)钢结构用橡胶垫及其他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1.全数检查钢结构橡胶垫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钢结构工程所涉及到的其他特殊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全数检查其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三十七)安装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
1.本表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所使用的设备及主要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登记汇总
2.安装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填写要求
(1)安装程设备及主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按分部(子分部)划分分别填写,同一分部(子分部)工程由不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施工的,各施工单位应分别填写
(2)应按本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中实际收集到的质量证明文件来填写
(3)要有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
(三十八)安装工程重要材料进场抽检报告汇总表
1.本表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的重要材料进场抽检报告进行登记汇总
2.安装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填写要求
(1)安装程设备及主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按分部(子分部)划分分别填写,同一分部(子分部)工程由不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施工的,各施工单位应分别填写
(2)应按本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中实际收集到的质量证明文件来填写
(3)检验类别按抽样人员不同分为监理见证抽样检验和监督抽样检验
(4)要有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
3.安装工程重要材料进场抽检报告包括
(1)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进场检验报告
(2)硬聚氯乙烯塑料管材和管件用溶剂型胶粘剂进场检验报告
(3)管道阀门进场检验报告(4)电线电缆进场检验报告(5)PVC线槽线管进场检验报告
(6)漏电开关和空气断路器进场检验报告
(7)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进场检验报告
(三十九)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进场监理检查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20022.安装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质量必须合格,进场时应做好材料进场的检查验收工作建设单位直接采购的材料也应进行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进场检验
3.设备材料及配件等产品进场后,施工应采用相应的手段、方法进行检验,应按产品的不同规格、批量或按规定比例进行检验,详细认真做好记录,并必须要有监理单位检查验收结论的确认
(四十)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工艺要求和检验报告
1.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应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新材料的质量标准必须由厂家提供,使用单位使用前要及时索要,并依据提供的新材料的标准对其进行外观检查和抽样测试
2.工程施工完毕后,如果采用的是建设部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试验研究和施工方法,应有详细的资料和小结;如为本地采用的且国家或地区未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应有权威单位的签定证明
(四十一)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收集及整理要求
1.质量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产品合格证、进场检验报告及汇总表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在资料收集及整理时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
(1)产品检验单或合格证内容要求
①产品名称
②产品的规格型号
③产品制造厂家
④产品出厂日期及出厂编号
⑤符合国家制造的标准号
⑥厂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签章
(2)凡有进场检验要求的产品,除需附厂家一年内质量抽检报告外,还必须按要求进行抽检
(3)实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厂家生产许可证
(4)凡外文的合格证,均应紧接原件之后附上中文的译文;并由译者签名及翻译单位盖章;进口产品还应提供国家商检局的质量检定证书
(5)建筑工程中凡属于“三同”的建筑材料(如饰面砖、地板砖及涂料等)的产品合格证,每个单位工程可只收集一张三同是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种规格型号和同一出厂日期的产品
(6)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①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材料各种管材、管件、法兰、型钢等原材料,以及焊接、防腐、保温、绝热、粘接等辅助材料均应收集合格证,对于不同规格、不同型号、不同厂家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应按各系统或子分部至少各收集一张合格证阀门、仪表及调压装置阀门包括给水、采暖、消防等系统中各种阀门,调压装置包括减压阀、仪表等均应收集合格证,对于不同规格、不同型号、不同厂家的阀门、仪表及调压装置等应按不同系统或子分部各收集一张合格证设备器具水泵、风机、锅炉及附属设备等每台(套)应收集一份合格证;卫生器具及附件、成品水箱、散热器、消火栓箱、灭火器、喷头等应按于不同规格、不同型号、不同厂家各收集一张合格证;另外压力容器、消防产品等,还应收集有关部门和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认定证书和检测报告,并将其附在相应合格证的后面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材料各种电线保护管、基础型钢、母线、桥架、线槽、导线、电缆、灯具、开关、插座、绝缘瓷瓶、电杆及金具等,以及电风扇、电铃等原材料均应收集合格证,对于不同规格、不同型号、不同厂家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应按各系统或子分部至少收集一张合格证另外阻燃、耐火材料、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应有有关部门和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认定证书和检测报告,并将其附在相应合格证的后面设备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柴油发电机组、电机、蓄电池等应按每台(套)应收集一份合格证;动力、照明配电箱等可按不同规格、不同型号、不同厂家按各系统或子分部收集不少于一张合格证消防产品和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应在设备材料的合格证后面附上有关许可证书
③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各种管材、管件、法兰、风口、型钢、板材等原材料,以及焊接、防腐、保温、绝热等辅助材料均应收集合格证,对于不同规格、不同型号、不同厂家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应按各系统或子分部至少收集一张合格证;另外阻燃、耐火材料还应收集有关部门和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认定证书和检测报告,并将其附在相应合格证的后面阀门、仪表阀门包括空调水系统中各种阀门和通风系统的防火阀、止回阀、调节阀等,仪表包括压力表、温度计等均应收集合格证,对于不同规格、不同型号的阀门、仪表应各收集一张合格证另外防火阀应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定证书,并将其附在相应防火阀合格证的后面设备器具空调制冷、加热、加(去)湿、除尘等设备,以及风机盘管、空调器、鼓(引)风机、水泵等均应每台(套)收集一份合格证;另外消防用风机、水泵等应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定证书,并将其附在相应设备合格证的后面
④智能建筑化(弱电)工程材料各种电线保护管、基础型钢、桥架、线槽、导线、信息插座、跳线架等,应收集合格证,对于不同规格、不同型号、不同厂家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应按各系统或子分部至少各收集一张合格证;另外阻燃、耐火材料应有有关部门和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认定证书和检测报告,并将其附在相应合格证的后面设备各类弱电中央控制设备等应每台(套)应收集一份合格证;消防探头、模块、按钮、广播、警铃、对讲电话、摄像头、探测器、变送器等,应按不同规格、不同型号、不同厂家各收集一张合格证;消防产品和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应在设备材料的合格证后面附上有关许可证书
(7)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尽量使用原件,若为复印件,还必须加盖厂家或销售部章及经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整理
(1)对于水泥、钢筋、砌体材料、砂、碎石或卵石等必须单独填写合格证细则表及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具体表格详见表2-
2、2-3
(2)对于装饰、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及智能建筑五个部分工程,应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
(3)施工单位填写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对设备材料进场签认记录、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合格证编号、使用部位、使用数量及生产厂家等内容核实后,经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公章填写表格详见表2-3
(4)同一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列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检验(或进场检验)报告、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
(5)合格证必须填写合格证细则表,并将产品合格证贴在细则表下方,见表2-2
四、检验报告
1.相关规范《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检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GBJ80—8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检验方法》JGJ63—8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外加剂》GB8067—
972.检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的要点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
3.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应符合要求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十一)中的外加剂进厂检验报告
(二)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
1.相关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0022.现场搅拌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填写要点
(1)~
(4)要求同病患质量证明文件的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
(5)混凝土原材料每盘按重量计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①水泥、混合材料±2%
②粗细骨料±3%
③水、外加剂±2%
(6)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应按表2-8采用表2–8 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s)混凝土坍落度(㎝)搅拌机机型搅拌出料量(L)小于250250~500大于500小于用等于3自落式强制式906012090150120大于3自落式强制式90609060120~
903.混凝土在搅拌过程中,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1)检查混凝土组成材料的质量和用量,每一工作班至少一次
(2)检查混凝土拌制坍落度,每一工作班至少一次
(3)在每一工作班内,如混凝土配合比由于外界影响而有变化时,应及时检查
(4)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随时检查
(三)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
1.相关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检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预拌混凝土》GB14902—
20032.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要求
(1)当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坍落度检查,实测的混凝土坍落度与设计坍落度之间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9的要求表2-9 实测的混凝土坍落度与设计坍落度之间的允许偏差设计坍落度允许偏差(㎜)50±1050~90±2090±302检查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第100m3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其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在浇筑过程中,若混凝土出现异常情况或监理、施工单位认为有必要检查,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坍落度检测
(3)混凝土坍落度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四)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1.相关规范《混凝土结构检验方法标准》GB50125—9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预拌混凝土》GB14902—
20032.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抽检方法及批量
(1)混凝土试件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和送样,且将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中不少于5%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并送至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或监督员,并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专用章
(2)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应进行进场检验,且应进场结果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④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对于灌注桩每浇筑50m3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
⑤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⑥当梁板与柱的混凝土强度相差两个等级时,柱头处应单独留置试件
3.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取样批量及留置方式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5)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4.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填写要点
(1)混凝土试件的抗压强度值应达到规范的要求
(2)检验报告各项内容填写准确、结论明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
(3)检验报告中工程名称及部位均应填写齐全
(4)混凝土试件的强度等级、成型日期及强度值应与施工图纸、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和通知单、厂家提供的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及施工记录中的相关内容相符
(5)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以28d抗压强度为准,同条件混凝土试件及特种混凝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6)当混凝土试件出现超龄及超强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该部位进行现场检测,并不现场检测记录
(7)为确定结构构件的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生产厂家应按实际需要取样制作试件;结构、构件拆模(底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2-10中的规定
(8)预应力筋张拉时,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低于设计强度标准的75%表2-10 结构、构件拆模(底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类型结构跨度(m)按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现浇结构板≤2502>,≤875>8100梁、拱、壳≤875>8100悬臂构件-100预制构件≤450>475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除符合上述规定外,底模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后拆除
5.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强度即按规定制作边长为150㎜的标准尺寸的立方体试件,在温度20±20℃、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环境或水中的标准条件下,养护至28d龄期时按标准检验方法测得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五)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结果汇总表
1.对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分别进行汇总
2.表格填写要求
(1)汇总表内各项内容填写、签名及盖章齐全
(2)同一单位工程的桩基础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应分别汇总,且应注明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如标准养护桩基础工程混凝土试件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
(3)凡有抗渗等级的混凝土试件应在汇总表中注明其抗渗等级
(六)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计算表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中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中混凝土强度计算表有关内容
(七)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
1.相关规范《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检验方法》JGJ70—9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20022.检查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填写要点
(1)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各项内容填写准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
(2)砌筑砂浆应采用经试验室确定的重量配合比,施工中要严格按配合比计量施工,不得随意变更
(3)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中所有的组成材料相应产品合格证应有进场报告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应以28d抗压强度为准
(4)如砂浆的组成材料(水泥、骨料、外加剂)有变化,其配合比应重新试配选定,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5)检验报告中工程名称及施工部位均应填写齐全
(6)砂浆的种类、强度等级、稠度、分层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如品种、强度等级有变动(如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或M5代替M
7.5等情况),应征得设计的同意,并办理洽商
(7)水泥砂浆中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00kg/m3;水泥混合砂浆中水泥和掺加料总量宜为300~350kg/m3
(8)为使砂浆具有良好的保水性,应掺入无机或有机塑化剂,不应采取增加水泥用量的方法;水泥混合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时,无机掺合料的用量最多可减少一半;水泥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时,应考虑砌体抗压强度较水泥混合砂浆砌体降低10%的不利影响
(9)生石膏及电石膏的用量,宜按稠度120±5㎜计量
(10)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中的砂浆种类、强度等级及日期应与施工图纸、砂浆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及施工记录中相关内容相符
(八)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1.相关规范《建筑砂浆基本性能检验方法》JGJ70—9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20022.抽检方法及批量
(1)砂浆试件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和送样,且将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中不少于5%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并送至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或监督员,并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专用章
(2)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种原材料的砂浆,每台搅拌机、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为一取样单位,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3)建筑地面与楼面按每一层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一组,当每层建筑地面工程面积超过1000㎡时,每增加1000㎡各增做一组试件,不足1000㎡按1000㎡计算,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的制作试件组数
3.核查砂浆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填写要求
(1)核查砂浆抗压强度值应达到规范的要求
(2)检验报告各项内容填写准确、结论明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
(3)检验报告中工程名称及施工部位均应填写齐全
(4)砂浆试件的强度等级、成型日期应与施工图纸、砂浆配合比和施工记录中的相关内容相符
(5)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以28d抗压强度为准
4.砂浆试件是按标准方法制作的6块边长为
70.7mm的立方体,在温度20±50℃的环境下静置24±4h(当气温降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拆模,拆模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d龄期,然后进行抗压强度检验
(九)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内各项内容填写、签名及盖章齐全;砌筑砂浆试件与地面与楼面砂浆试件分别汇总
(十)砂浆强度计算表
1.相关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20022.砂浆强度评定方法
(1)砂浆强度评定应以28d抗压强度为准
(2)砂浆强度应分批进行评定,同一验收批的砂浆应由强度等级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砂浆组成
(3)砂浆试件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评定 f2m≥f2
(1)f2min≥
0.75f2
(2)式中 f2m——同一验收批中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各组平均值(MPa); f2——验收批砂浆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MPa);f2min——验收批砂浆设计强度等级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MPa)
3.砂浆强度的合格性判断
(1)当检验结果能满足第
(1)条及第
(2)条的规定时,则该批砂浆强度判为合格;当不能满足第
(1)条及第
(2)条的规定时,则该批砂浆强度判为不合格
(2)当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可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判定砂浆的强度
①砂浆试件缺乏代表性或试件数量不足
②对砂浆试件的检验结果不怀疑或有争议
③砂浆试件的检验结果,已判定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确定砂浆或砌体强度
4.砂浆强度计算表填写要求
(1)计算表内各项内容填写、签名及盖章齐全,结论明确
(2)砂浆强度计算表内的强度等级、组数及日期应与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砂浆试件抗压检验报告中的内容相符
(十一)混凝土试件抗渗等级检验报告
1.相关规范《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50108—2001《混凝土结构检验方法标准》GB50125—9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20022.抽检方法及批量
(1)对于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抗渗试件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和送样,且将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中不少于5%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并送至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或监督员,并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专用章
(2)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对预拌混凝土,除商品混凝土厂家在出厂前进行抽检外,现场也需对进场混凝土进行取样检验)
①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②对于地下建筑防水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和要求而定;地下连续墙混凝土应按每一单元槽留置一组抗压强度试件,每五个单元槽段留置一组抗渗试件
③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试件养护期不得少于28d,不超过90d
3.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的要点
(1)混凝土抗渗试件的抗渗等级应达到规范的要求
(2)检验报告内各项内容填写准确、结论明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
(3)检验报告中工程名称及部位均填写齐全
(4)混凝土抗试件的抗渗等级、配合比、成型日期与施工图纸、混凝土配合比和通知单、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厂家送检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及施工记录中的相关内容相符
(十二)钢筋焊接接头汇总表、检验报告及焊条、焊剂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8《钢筋混凝土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9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
20032.抽检方法及批量
(1)钢筋焊接接头试件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和送样,且将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中不少于5%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并送至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或监督员,并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专用章
(2)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凡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的亦应按一批计算
(3)闪光对焊接头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4)电弧焊接头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不超过二楼层中300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5)电渣压力焊接头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不超过二楼层中300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6)气压焊接头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不超过二楼层中300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7)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应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作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当不足300件时,亦应按一批计算
3.检查钢筋焊接接头检验报告填写要点
(1)钢筋焊接接头的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规范的要求
(2)检验报告内各项内容填写准确、结论明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
(3)检验报告中工程名称及部位均填写齐全
(4)钢筋焊接接头必须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成品中切取,其检验项目必须包括抗拉强度、断裂特征及位置、闪光对焊和气压焊应加试冷弯检验等;钢筋焊接接头必须按规定的批量送检,并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钢筋焊接接头的规格、送检时间、使用部位及检验报告编号应与施工记录中的内容相符
(6)工程验收前必须填写钢筋焊接接头检验报告汇总表
4.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1)3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RRB400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570N/mm2
(2)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当达到上述2项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2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
1.10倍时,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
1.10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
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5.闪光对焊接头、气压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凸起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齐平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动或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点,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应符合表2-11的规定表2-11 接头弯曲试验指标钢筋牌号弯心直径弯曲角(°)HPB2352d90HRB3354d90HRB
400、RRB4005d90HRB5007d90注
1.d为钢筋直径(㎜)
2.直径大于25㎜的钢筋焊接接头,弯心直径应增加1倍钢筋直径当试验结果,弯至90°,有2个或3个试件外侧(含焊缝和热影响区)未发生破裂,应评定该批接头弯曲试验合格当3个试件均发生破裂,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当2个试件发生破裂,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有3个试件均发生破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弯曲试验不合格品(当试件外侧横向裂纹宽度达到
0.5㎜时,应认定已经破裂)
6.焊条、焊剂、焊药产品质量证明书要求
(1)电弧焊所采用的焊条,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5118的规定,其型号应根据设计确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2-12选用表2-12 钢筋电弧焊焊条型号钢筋牌号电弧焊接头型式帮条焊搭接焊坡口焊熔槽帮条焊预埋件穿孔塞焊窄间隙焊钢筋与钢板搭接焊预埋件T型角焊HPB235E4303E4303E4316E4315E4303HPB335E4303E5003E5016E5015E4303HPB400E5003E5503E6016E6015E5003HPB400E5003E5503——
(2)在电渣压力焊和预埋件埋弧压力焊中,可采用HJ431焊剂
(3)产品质量证明书的日期应与钢筋焊接接头检验报告日期相符,不得迟于检验报告日期
(4)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必须包括牌号、规格、出厂日期、机械性能(拉力、弯曲、韧性)及化学成分等,且其内容必须填写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若为复印件还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及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十三)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汇总表、拉伸检验报告及套筒产品合格证
1.相关规范《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8—96《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JGJ109—96《镦粗直螺纹接头技术规程》JG/T3057——
992.抽检方法及批量
(1)钢筋机械连接接头试件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和送样,且将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中不少于5%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并送至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或监督员,并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专用章
(2)常用的机械连接接头类型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滚轧直螺纹接头、熔融金属充填接头、水泥灌浆充填接头同,其抽样方法及批量如下
①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②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③在现场连续十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抗拉强度试验1次合格率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1倍
3.检查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的要点
(1)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规范的要求
(2)检验报告各项内容填写准确、结论明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
(3)产品使用的工程名称、部位及代表数量均填写齐全
(4)核对单位工程的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复试批量和实际用量要一致
(5)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必须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成品中随机切取,其检验项目主要为抗拉;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必须按规定的批量送检,并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规格、送检时间、使用部位及检验报告编号应与施工记录中的内容相符
(7)连接套筒应有产品合格证及规格标记
(8)工程验收前应有填写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汇总表,见表2-13表2-13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汇总表序号规格使用部位连接型式送检日期代表数量备注
4.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结果评定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相应等级的要求,该验收批评定为合格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定为不合格
(十四)预应力锚具——钢丝夹组装锚固性能试验、锚具产品质量证明书
1.相关规范《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92《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92—93《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99《金属材料线材反复弯曲试验方法》GB/T238—
20022.取样批量以同一材料和同一生产工艺、不超过200套为一批
3.锚固性能检验从同一批中抽取6套锚具,将锚具装在预应力筋两端,组成3个预应力筋锚具装体;锚具的锚固能力不得低于预应力筋标准抗拉强度的90%,锚固时预应力筋的内缩量,不超过锚具设计要求的数值,螺丝端杆锚具的强度,不得低于预应力筋的实际抗拉强度如有一套不合格,则取双倍数量的锚具重新检验;再不合格,则该批锚具为不合格
4.预应力锚具——钢丝夹组装静载锚固性能检验应测量下列项目
(1)试件的实测极限拉力FapuFgpu
(2)达到实测极限拉力时的总应变εgpu检验过程中,还应观测下列项目
(1)各根预应力筋与锚具、夹具或连接器之间的相对位移
(2)锚具、夹具或连接器各零件之间的相对位移
(3)在达到预应力钢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80%以后,持荷1h时间内,锚具、夹具或连接器的变形
(4)试件的破坏部位与破坏形式全部检验结果均应作出记录,并据此确定锚具、夹具或连接器的锚固效率系数ηa和ηg
(十五)金属硬度检验报告
1.相关规范《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92《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92—
932.取样批量以同一材料和同一生产工艺、不超过200套为一批
3.金属硬度检验从每批中抽取5%的锚具,但不少于5套作硬度检验;锚具的每个零件测试3点,其硬度的平均值应在设计要求范围内,且任一点的硬度,不应大于或小于设计要求范围洛氏硬度单位如有一个零件不合格,则取双倍数量的零件重新检验;再不合格,则逐个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十六)膨胀螺栓抗拔力检验报告
1.相关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20012.幕墙工程应尽量避免使用膨胀螺栓,如不得已使用膨胀螺栓,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严格验算膨胀螺栓的抗拔力;由检测单位严格进行膨胀螺栓抗拔力试验
(十七)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应力复验
1.相关规范《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GB
36332.取样方法与数量
(1)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批进行检验同批由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组成
(2)试验用的螺栓应在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栓批中随机抽取,每批应抽取8套连接副进行试验
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随箱带有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4.每套连接副只应做一次试验,不得重复使用
5.试验螺栓连接副的预拉力平均值应符合表2-14规定表2-14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紧固预拉力和标准值偏差(KN)螺栓直径(㎜)1620
(22)24每批紧固预拉力的平均值P99~120154~186191~231222~270标准偏差σp
10.
115.
719.
522.7十八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复验
1.相关规范《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钢结构及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GB
12312.取样方法与数量试验用螺栓应在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栓批中随机抽取,每批应抽取8套连接副进行试验
(1)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批进行检验同批由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组成
(2)试验用的螺栓应在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栓批中随机抽取,每批应抽取8套连接副进行试验
3.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随箱带有扭矩系数的检验报告
4.每套连接副只应做一次试验,不得重复使用
5.进行连接副扭矩系数试验时,螺栓预拉力值应符合表2-15规定表2-15 螺栓预拉力值范围(KN)螺栓直径㎜M16M20M22M24M27M30预拉力值p
10.9s93~113142~177175~215206~250265~324325~
3908.8s62~78100~120125~150140~170185~225230~
2756.扭矩系数K的计算K=T/Pd式中 T——施拧扭矩(N·m) d——高强度螺栓的公称(㎜)P——螺栓预拉力(KN)
7.每组8套连接副扭矩系数的平均值应为
0.110~
0.150,标准偏差小于或等于
0.010
(十九)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
1.相关规范《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
912.取样方法与数量
(1)制造厂和安装单位分别以钢结构制造批为单位进行抗滑系数试验
(2)制造批可按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规定的工程量每2000t为一制造批,不足2000t的可视作一批
3.抗滑移系数试验用的试件应由制造厂加工,试件与所代表的钢结构构件应为同一材质、同批制作、采用同一摩擦面处理工艺和具有相同的表面状态,并应用同批同一性能等级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在同一环境条件下存放
4.抗滑系数检验的最小值必须等于或大于设计规定值
5.单项工程的构件摩擦面选用两种及两种以上表面处理工艺时,则每种表面处理工艺均需检验
(二十)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1.相关规范《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2.取样方法按焊接规程的规定施焊工艺试件、切取试样并由具有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证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
3.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1)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钢材(包括钢材牌号与标准相符但微合金强化元素的类别不同和供货不同,或国外钢号国内生产)
(2)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材料
(3)设计规定的钢材类别、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以及施工单位所采用的焊接工艺参数、预热后热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为施工单位首次采用
4.焊接工艺评定应由钢结构制作、安装企业根据所承担钢结构的设计节点形式、钢材类型、规格、采用的焊接方法、焊接位置等,制定焊接工艺评定方案,拟定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
5.评定单位根据检测结果提交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二十一)防腐涂料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1720《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9286《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
2.取样批量按构件数抽查1%,且不应小于3件,每件3处
3.当钢结构处在有腐蚀介质或露天环境且设计有要求时,应进行涂层附着力测试
(二十二)防火涂料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建筑构件防火喷涂料性能试验方法》GB9978
2.取样批量每使用100t或不足100t薄型防火涂料应抽检一次粘结强度,每使用500t或不足500t厚型防火涂料应抽检一次粘结强度和抗压强度
3.钢结构防火涂料在施工前应进行粘结强度试验和抗压强度试验
五、施工记录
(一)锤击沉管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施工工艺试验、施工记录表
1.相关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2.对桩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控记录,并对钢筋笼的制作及安装进行验收
3.正式施打桩前,应在靠近钻孔位置进行试沉管,通过试沉管,根据实际的桩管贯入度,并考虑设计对各种桩的桩端持力层标准贯入击数的要求,桩机性能和地质条件等,由设计单位确定施工的收锤标准
4.混凝土的充盈系数不得小于1.0,小于1.0时宜全长复打,对断桩和缩颈桩应采用复打全长复打的入土桩的入土深度宜接近原桩长,局部复打应超过断桩或缩颈区1m以上
(二)内击式套管成孔灌注桩施工工艺试验、施工记录表
1.相关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
942.施工前应对每种桩径的桩进行试桩,由设计确定有关参数
3.对施工成孔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记录,并对钢筋笼的制作及安装进行验收
(三)控孔桩成孔检查记录、施工资料汇总表及钢筋笼安装隐蔽验收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2.施工单位对成孔的几何尺寸、桩位偏差、入岩深度、持力层岩性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提出检查结论
3.人工挖孔桩持力层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首先,在第一次验收时,要求所有单位包括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必须到场,对持力层作祟鉴定结论,并由参加验收的各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签证确认;其次,各桩持力层验收时,对持力层进行封样;第三,遇到特殊情况如桩持力层与地质勘察报告不符时,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参与处理
4.将人工挖孔桩成孔的几何尺寸、入岩情况、钢筋笼的制作安装情况、混凝土浇筑情况及试件强度情况进行汇总
5.护壁的施工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上下护壁混凝土的搭接不少于50㎜,钢筋搭接不小于一半护壁高度加250㎜钢筋笼应先作检验批的质量验收(与《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制作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配套使用),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钻(冲)孔灌注桩施工记录、隐蔽验收及施工资料汇总表
1.相关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2.应对桩施工成孔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记录,监理、施工单位应对成孔情况、清渣情况和孔壁稳定性进行检查;孔底持力层岩土性及进入持力层深度必须经勘察单位鉴定;嵌岩桩必须有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
3.应并对桩钢筋笼的制作及安装进行验收
4.灌注柱混凝土之前,孔底沉渣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端承桩≤50㎜,摩擦端承、端承摩擦桩≤100㎜,摩擦桩≤300㎜
(五)钻(冲)孔桩地下连续墙灌注水下混凝土记录
1.在隐蔽验收完成后应立即进行浇筑,每根桩的浇筑时间按初盘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制
2.用导管法进行水下浇筑时隔水栓应有良好的隔水性能,为保证能顺利的排出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
3.混凝土浇筑上升速度,地下连续墙不应小于2m/h,沉井封底和钻(冲)桩不应小于0.25m/h;导管底端埋入混凝土内一般应优质2~3m,不得小于1m,严禁把导管端提出混凝土面
(六)护壁泥浆质量检查记录
1.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泥浆配合设计,拌制泥浆宜选用高塑性黏土或膨润土泥浆的性能指标应通过试验确定
2.工期间护筒内的泥浆面应高出地下水位
1.0m以上,在受水位涨落影响时应高出水位
1.5m以上
(七)地下连续墙隐蔽验收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2.地下连续墙持力层岩土性状必须经勘察项目技术负责人鉴定、确认
3.根据设计的结构要求及槽壁的稳定性、对钢筋笼的起吊能力来划分施工段,宜为4~8m
4.槽段长度、厚度、深度、倾斜度应符合下列要求槽段长度(沿轴线方面)允许偏差±50㎜;槽段厚度允许偏差±10㎜;槽段倾斜度≤1/150
(八)沉井下沉完毕检查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20022.沉井钻孔可按下述要求设置面积在200㎡以下(包括200㎡)的沉井(箱),应有一个钻孔;面积在200㎡以下的沉井(箱),在四角应各布置一个钻孔;特大沉井(箱)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钻孔
(九)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记录、汇总表
1.相关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2.水泥土搅拌桩的质量控制应贯穿在施工的全过程,并应坚持全程的施工监理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计量记录
3.水泥土搅拌法可分为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和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湿法的加固深度不宜大于20m,干法不宜大于15m
4.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进行工艺性试桩,数量不得少于2根
5.搅拌桩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0㎜,成桩直径和桩长不得小于设计值
(十)水泥搅拌桩供灰记录表
1.湿法当水泥浆到达出浆口后,应喷浆搅拌30s,在水泥浆与桩端土充分搅拌后,再开始提升搅拌头
2.干法当搅拌头到达设计桩底以上
1.5m应即开启喷粉机提前进行粉喷作业,当搅拌头提升至地面下500㎜时,喷粉机应停止喷粉
(十一)水泥搅拌桩轻便触探检验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2.水泥搅拌桩在成桩后3d内,用轻型动力触探(N10)检查每米桩身的均匀性检验数量为桩总数的1%,且不小于3根
(十二)预制桩、钢桩施工工艺试验、施工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BJ/T15—22—98
2.预制桩(或钢桩)在打桩前,宜选定1~2根进行试打,以便核对地质资料、检验所用的桩机设备、施工工艺以及技术要求是否适宜,确定贯入度的数值试桩成功后方准打桩或成批正式施工
3.预制桩(或钢桩)在试桩时应有建设、质监站、监理、设计、勘察及施工单位参加,并在试桩表上签名及填写设计要求一栏
4.预制桩进场必须具有该批桩的试件强度报告或桩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钢桩应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经现场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桩基工程
5.如为摩擦桩,打桩记录中应以入土深度(标高)和桩入土每米锤击数为主进行控制;端承桩则以贯入度为主进行控制
(十三)土方开挖后桩基础复核表及质量检查表
1.相关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002
2.土方开挖时,应对每条桩的平面位置、桩顶标高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土方开挖后桩基础复核表中单位平面偏差指其桩位轴线位移的偏差值,其中东与西、南与北偏差应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4.土方开挖后桩基础必须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复核,并在表内填写复核意见
(十四)桩机行进路线、桩位编号及偏移平面图
1.相关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
942.桩基平面图中应包括桩位编号、轴线偏移、桩顶标高及桩机行进路线
3.桩位编号为施工单位自编号;轴线偏移为土方开挖后桩基础复核表内桩位平面偏差值,应在平面图中标明其东、南或西、北方向的偏差值
4.桩机行进路线即打桩顺序应按下列规定
(1)对于密集桩群,自中间向两个方向或向四周对称施打
(2)当一侧毗邻建筑物时,由毗邻建筑物处向另一方向施打
(3)要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
(4)根据桩的规格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
(十五)地基基坑(槽)开挖检查记录、基坑(槽)回填施工检查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基础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992.天然地基的基坑(槽)或管沟等挖至设计标高后,施工单位应会同设计、建设、勘察、监理单位共同验槽,对实际地基与地质勘察报告不相符或不符合要求的基槽,拟定处理方案并办理洽商
3.对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或对构件质量有怀疑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和三级的支护结构应进行质量检测
4.地基验槽记录应填写下列情况
(1)地基土质是否与地质勘察报告记载相符,是否已控制到老土,有否搅动
(2)有否局部土质坚硬、松软及含水量异常的现象,是否需下挖或处理
(3)基槽实际开挖尺寸、标高、排水、护壁、不良基土(流砂、橡皮土)处理情况
(4)遇有井、坑、旧有电缆、管理及房屋基础等的数量、位置及其处理情况
(5)回填土的土质名称、坑(槽)底积水和杂物清除情况、回填土含水量、分层夯实情况及回填顺序等,均填写在记录中
(6)若存在地基处理,注明洽商编号,并填写复查意见
(7)地基验槽内容中应在基槽标高断面图上方注明该工程地质勘探报告编号
5.凡承压、承重部位的桩基、基坑、基槽或其他沟、池土方回填,都应作回填土方隐蔽
6.依据图纸核查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基槽底标高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
7.回填土质、填土种类、时间应与施工记录相符;回填土顺序应符合规范要求
8.依据地质勘察报告验收地基土质是否与报告相符,核对基坑的土质和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一致;若地基土与报告不符,则需办理地基土处理洽商对人工处理的地基,应按有关范围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9.验槽时应侧重在桩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并按槽壁土层分层情况及走向顺序观察,做到全面彻底查明全貌,仔细慎重进行处理
(十六)分部(子分部)工程防水验收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15—19—97《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GB50210—2002
2.地下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及建筑屋面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防水必须经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3.分部(子分部)工程防水验收程序防水工程完工后,应由施工单位先行自检,并整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确认合格后会同建设、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分为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和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内容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2)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会审记录及变更通知
(3)材料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4)防水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无渗漏及蓄水试验记录
(7)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8)施工图
4.验收部位地下防水验收工程卷材、涂料防水层的基层防水混凝土结构和防水层被掩盖的部位;变形缝、施工缝等防水构造的做法;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的封固部位;渗排水层、盲沟和坑槽;衬砌前围岩渗漏水处理;基坑的超挖和回填抹灰工程要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的部位屋面防水验收工程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密封防水处理部位;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做法;卷材、涂膜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和附加层;刚性保护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设置的隔离层
5.分部(子分部)工程防水验收记录填写要求
(1)防水设计
(2)资料检查情况应按上述资料检查内容要求,分别填写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的份数、隐蔽验收及无渗漏及蓄水试验记录的份数等
(3)资料及实地检查后,建设、监理及设计单位各方形成一致意见后,填写验收结论并在相应处签名
(4)分部(子分部)工程防水验收记录填写表格见表2-16表2-16 分部(子分部)工程防水验收记录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层数开工日期完工日期防水设计资料检查情况验收结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专业施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十七)土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隐蔽工程的定义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工序的工作结果将被下一工序所掩盖,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无法再次进行检查的工程部位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填写要求
(1)当《统一用表》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及专项质量检查表未涵盖的隐蔽工程验收可用此表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以各分项为基础,每一验收批(分区、分层、或多区、多层)填写,即每分项每隐蔽验收一次,则填写一份隐蔽验收记录,不可将不同分项、不同时间验收的隐蔽工程内容填写在一张表格中其中钢筋工程的隐蔽是按一次覆盖前或连续多天覆盖前的分项工程部位,如某层梁板或某层墙柱进行隐蔽验收;砖石工程(轻板墙体)、门窗工程、厨厕防水等可按实际施工情况,宜4~5层为一验收批进行隐蔽验收
(3)隐蔽验收工程记录填写要及时,不得后补,并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可作为今后合理使用、维护、改造、扩建的重要技术资料
(4)各项隐蔽内容要与原材、混凝土、砂浆、焊接(连接)件等试验报告时间相对应
(5)对于重要的施工部位(如地下室底板、结构转换层、屋面等部位的钢筋分项)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设计单位人员参加并签字
(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填写依据和内容见表2-17表2-17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填写依据和项目隐蔽工程名称隐蔽依据隐蔽项目
1.土石方工程
1.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地质勘察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变更;
3.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设计规范、相关施工方案;
4.土质鉴别法;
5.环刀法取样及干土质量密度测定法
1.地基处理情况(如换土、洞穴、淤泥、积水的处理,地下水排除等);
2.标高、槽宽、放坡、排水盲沟的设置情况;
3.填方土料土质;
4.回填土分层厚度及总厚度、夯实方法、干土质量密度;
5.土样取样的分布和试样的数量续表隐蔽工程名称隐蔽依据隐蔽项目
2.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1.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地质勘察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变更;
3.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设计规范、相关施工方案;
4.预制桩产品合格证;
5.试桩、压桩及打桩施工记录;
6.确定贯入度、标高的记录;
7.单桩承载力试验报告
1.自然地坪标高;
2.桩位偏差;
3.桩顶标高;
4.接桩、截桩、断桩、补桩;
5.贯入度
3.钢筋混凝土灌注桩
1.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地质勘察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变更;
3.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设计规范、相关施工方案;
4.材料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5.钢筋笼、构造连接
6.单桩垂直度
1.配筋情况;
2.桩底土层;
3.虚土厚度;
4.虚土处理;
5.实测孔径、孔深
4.混凝土工程
1.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
2.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材料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4.混凝土试件
1.混凝土强度等级;
2.几何尺寸及观感检查;
3.预埋件续表隐蔽工程名称隐蔽依据隐蔽项目
5.钢筋工程
1.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
2.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材料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4.钢筋焊接或机械连接试件
1.钢筋配筋直径、根数、钢号、间距、排距、保护层、搭接;
2.特殊部位或构件钢筋位置、预埋件;
3.悬挑构件
6.结构吊装
1.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2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3.材料产品合格证
1.基底或支座处理;
2.构件间的连接;
3.标高、间距、排距;
4.堵孔、防腐;
5.吊装中出现问题及构件安装中出现的问题
7.砖石工程
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2.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材料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4.砂浆配合比
1.基础砌体;
2.砌体变形缝;
3.砌体中的预埋拉结筋、网片以及预埋件;
4.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芯柱、构造柱、圈梁和配筋带
8.轻板墙体
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2.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材料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4.砂浆配合比
1.墙体轴线、墙垫、龙骨骨架、防潮层或防水层的设置及材料
2.墙体中的预埋件、加固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的构造、材料及防锈处理
3.墙体接缝及防裂措施
4.设计规定的隔声、防火、密封要求及使用材料,暗管、暗线的安装续表隐蔽工程名称隐蔽依据隐蔽项目
9.门窗工程
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2.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材料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1.门窗框、拼樘料与墙体连接固定情况;
2.焊接连接铁件时的焊缝质量
10.屋面工程
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2.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材料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1.屋面各层质量情况;
2.节点及细部处理;
3.各种顶棚内保温、隔热材料及骨架的防火、防虫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防水工程
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2.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材料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1.卷材防水层、沥青胶结材料防水层等基层
2.屋面、厨厕、浴间、外墙、水池等防水层下各层细部做法;
3.施工缝、变形缝、止水带、过墙管做法
(7)幕墙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①检查内容依据二次设计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间隙节点的安装;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的安装;幕墙防雷接地节点的安装等
②填写要求幕墙工程隐检记录中要注明施工图纸编号,幕墙子分部(按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各分项工程进行隐检记录,一般情况下按楼层划分如一层或东立面1~2层等),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预埋件具体位置,主体结构与立柱、立柱与横梁连接点安装及防腐处理;防雷节点的位置,防火、防水、保温情况等,将检查内容描述清楚
(8)钢结构隐蔽验收检查内容依据钢结构设计施工图或深化施工图纸、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相关技术文件检查钢构件加工、除锈等制作隐蔽,现场埋入混凝土的钢构件、基底或支座处理、结构预埋件等构件安装隐蔽填写要求钢结构工程隐检记录中要记录隐蔽构件的名称,施工部位及标高,隐蔽钢构件的数量,计量单位,以及隐蔽日期,以及施工依据(如钢结构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材质证明,施工质量情况钢结构工程隐蔽以各分项为基础,每一验收批应符合钢结构施工方案已划分好的检验批应及时跟进土建施工进行钢结构隐蔽验收,并填写隐蔽验收记录钢结构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报监理单位验收钢结构隐蔽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十八)无粘结预应力筋锚具外观检验、无粘结预应力钢丝镦头外观检验
1.相关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0022.检验内容表面应无污物、锈蚀、机械伤和裂纹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检验方法观察
(十九)预应力筋张拉原始记录
1.相关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0022.凡从事预应力张拉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资质证明,否则不能进行预应力张拉施工
3.预应力筋张拉过程中,监理单位应旁站,对张拉进行质量控制
(二十)混凝土后浇带施工检查记录
1.相关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0022.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每施工一次做一次记录
3.检验方法观察、实测
(二十一)混凝土养护情况记录
1.相关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0022.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二十二)幕墙防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相关规范《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
20012.有均压环的楼层抽查不得少于3层(有女儿墙盖顶的必须检查),每层至少应3处
3.无均压环的楼层抽查不得少于2层,每层至少应查3处
(二十三)玻璃幕墙结构胶粘结剥离试验记录每百个隐框幕墙组件随机抽取一件进行剥离试验,如结构胶属双组份胶的应进行拉断和蝴蝶试样试验
(二十四)密封胶、密封材料和衬垫材料检查验收记录检查密封胶出厂合格证采用观察检查,切割检查,并应采用分辨率为
0.5㎜的游标卡尺测量密封胶的宽度和厚度同时检查相容性试验报告
(二十五)注胶记录幕墙注胶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宽度、厚度、连续性、均匀性、密实度和饱满度等
(二十六)钢构件验收记录钢结构制作单位负责钢构件验收,并填写《钢构件尺寸检查记录表》,检查记录表应反映构件编号、施工图号与位置、图纸尺寸、实测尺寸、误差和外观质量,同时可附图作图示说明在制作单位的钢构件验收合格基础上,使用单位应对进场的钢构件进行尺寸复验,无误后方可投入吊装使用
(二十七)预拼装记录依据钢结构深化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在钢结构预拼装成型基础上,进行预拼装验收钢构件预拼装构件有多节柱、梁、桁架、管构件、构件平面总体预拼装等类型
(二十八)钢结构测量记录
1.钢构件吊装到安装位置后,对构件的标高、轴线、垂直度进行测量校正,保证结构精度达到设计与规范要求
2.在钢结构施焊前后,应进行观测钢结构焊前和焊后的结构精度,并做好焊前和焊后的钢结构施工测量成果记录
(二十九)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质量记录
1.记录螺栓规格型号、对应的构件编号,设计初拧扭距和终拧扭矩,扭矩扳手核定偏差,施工质量检查项目(初拧与终拧值,设计预拉力,检验与测定扭矩,螺栓外露丝扣和外观质量)
2.高强度螺栓拧紧分为初拧、终拧,对于大型节点应分为初拧、复拧、终拧大六角高强度螺栓初拧扭矩为施工扭矩的50%左右,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初拧扭矩值为
0.13×Pc×d的50%左右复拧扭矩等于初拧扭矩
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4.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按节点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被抽查节点中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全数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三十)焊缝外观检查记录
1.焊缝外观检查主要有是否焊满、根部收缩、咬边、裂纹、电弧擦边、接头不良、表面气孔和表面夹渣等项目
2.施工单位对焊口进行焊接和焊后进行施工自检并在焊前检查焊缝宽度、根部间隙和错边值,在焊后检查焊缝宽度和高度记录主要焊接参数(如电流、电压、焊速和层间温度)和焊接方法
(三十一)钢结构涂装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1.防腐涂料涂装施工检查主要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品种、型号和质量、涂装遍数、涂层厚度、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质量、涂层附着力测试和涂装质量(不得误涂、漏涂、涂层应无脱皮和返锈现象)等项目
2.防火涂料涂装施工检查主要有防水涂料的品种的技术性能、粘结强度和抗压强度结果、防火涂料涂装的基层应无油污、灰尘、泥砂等污垢、涂装质量(不得误涂、漏涂、涂层应无脱皮和返锈现象)等项目
(三十二)压型钢板安装检查记录压型钢板安装应平整、顺直,板面不应有施工残留物和污物,不应有未经处理的错钻孔洞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
(三十三)网架工程安装检查记录网架工程安装检查主要有拼装单元节点中心偏差仁值、拼装单元为整榀平面桁架的跨长、跨中高度和起拱值、分条分块网架单元长度、多跨连续点支承时分条分块网架单元长度等项目交工验收时,检查记录网架的纵横向边长偏差、支座中心偏移、周边支承的网架相邻支座高差、多点支承的网架相邻支座高差和杆件轴线平直度
(三十四)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
20022.进入施工现场须进行开箱检查的设备主要包括水泵、通风机械、锅炉及附属设备、变配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发电机组、火灾报警和联动控制柜(台)、监控设备、空调制冷设备、电梯、进口产品等
3.设备到场或移交安装单位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参与开箱检查的人员除安装单位和监理(建设)单位的人员之外,还须有生产厂家(或供货方)的代表共同参加
4.设备开箱检查根据设计文件、装箱清单等进行,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1)包装箱号、箱数以及包装箱完整情况
(2)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设计、合同、文件相符
(3)设备的零部件、专用工具是否齐全
(4)随机文件(产品的说明书、合格证、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检验报告、合同规定的专用技术文件装箱单等)是否齐全
(5)设备有无损件,表面有无损伤和锈蚀
(6)运动部件有无明显卡阻现象等
(三十五)安装隐蔽工程验收纪录
1.相关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通风与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
20022.本表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等建筑设备安装的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3.隐蔽工程验收依据和检查项目见表2-18检查项目中所列的实物在被隐蔽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表2-18 隐蔽工程验收依据和检查项目分部工程名称隐蔽验收依据检查项目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
2.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产品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检(试)验记录;
4.强度、严密性、灌水、通水、通球等试验记录
1.埋设于地下或建筑结构中、 敷设于难以进入的沟槽、管 井、吊顶及不能进入的设备 层内的管道;
2.有保温、绝热要求的管道;
3.管道(设备)安装用的预埋件(含套管)
2.建筑电气工程
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
2.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产品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检(试)验记录;
4.接地、绝缘、耐压等测试记录
1.埋设于地下或建筑结构中的各种电线导管;
2.敷设于吊顶内的各种电线导管、线槽、桥架等;
3.敷设于建筑结构中的防雷引下线、均压环(带)、避雷带及接地装置的接地体、边线(端)等;
4.直埋电缆;
5.灯具、电扇等器具或设备的安装预埋件等
3.通风与空调工程
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
2.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产品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检(试)验记录;
4.强度、严密性试验和气密性等试验记录
1.敷设于难以进入的管井、吊顶内和无法进入的设备层内的管道、风管、设备等;
2.有绝热要求的管道、风管、设备等;
3.管道、风管(设备)安装的预埋件(含套管)等续表分部工程名称隐蔽验收依据检查项目
4.智能建筑工程
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
2.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产品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检(试)验记录;
4.绝缘、接地及其他性能参数测试记录等
1.埋设于地下或建筑中的各种电线导管;
2.敷设于吊顶内的各种电线导管、线槽、桥架等;
3.敷设于建筑结构中的接地装置和连接线(端)等;
4.直埋电缆;
5.器具或设备的安装预埋件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填写要求
(1)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按不同的子分部(系统)隐蔽验收的具体情况如实记录将同一时间,同一系统(子分部)内不同的分项工程隐蔽验收的内容填写在一张表格中
(2)隐蔽方式常见有埋设和封闭两种
(3)隐蔽项目按设计图施工,只须简要说明设计图名称、图号和部位即可;对于被隐蔽的某些细部或节点须附图才能说明清楚的,还应绘制局部大样简图
(三十六)水箱满水试验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20022.本表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和空调水系统工程的敞口水箱(如储水箱、膨胀水箱等)的满水试验,目的是检验水箱是否渗漏
3.敞口水箱应在管道、附件开口完成后,将甩口临时封闭,满水试验静默24h观察,不渗不漏为合格
(三十七)密闭水箱(罐)水压试验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20022.本表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和空调水系统工程的集水缸、分水缸、储冷罐、密闭水箱(罐)的单体水压试验
3.密闭水箱(罐)一般应在系统管道连接前做单体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其工作压力的
1.5倍,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为合格
(三十八)阀门安装前试验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用阀门的压力试验》GB/T
139272.本表适用于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空调水系统的阀门安装前做单体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阀门的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1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在空调水系统工程中的阀门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20%,且不少于1个作抽查试验;对于工作压力大于
1.0MPa及主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也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和空调水系统的阀门强度、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和最短试验持续时间,应首先符合设计要求,在设计未注明的情况下,应满足表2-19的规定表2-19 阀门强度、严密性试验要求阀门公称直径(㎜)公称压力试验压力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合格标准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建筑给水及采暖系统空调水系统金属密封非金属密封≤50P
1.5P
1.1P153001515在试验时间内,压力保持不变,壳体填料、阀门密封面无渗漏60~200P
1.5P
1.1P603003015250~450P
1.5P
1.1P1803006030≥500P
1.5P
1.1P18030012060
(三十九)管道焊接检查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
982.本表适用于各种给水系统、供热系统、空调水系统、制冷剂系统和燃油系统管道焊接的焊缝外观质量检查
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管道及管件焊接方法(工艺)和焊缝形式、几何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4.空调水系统金属管道焊接的焊缝外观质量应不低于GB50236中的IV级规定
5.焊缝外观检查数量按焊缝总数抽查20%,且不少于1处
6.其他系统管道焊缝外观质量要求,按相关标准执行
(四十)管道(设备)水压试验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962.本表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空调水系统和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及其配套设备的水压试验
3.管道(设备)的水压试验应首先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试验要求按表2-20执行表2-20 管道(设备)的水压试验要求管道(设备)名称工作压力试验压力试验要求室内给水管金属及复合管P
1.5P且P不小于
0.6MPa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
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 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应大于
0.05MPa,然后
1.15P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超过0.03MPa,各连接处应不渗不漏室外网给水管钢管、铸铁管P
1.5P且P不小于
0.6MPa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
0.05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 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应大于
0.05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各连接处不渗不漏热水供应系统金属及复合管P(P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P+
0.1MPa,且P+
0.1MPa不小于
0.3MPa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
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不降,且不渗不漏塑料管 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应大于
0.05MPa,然后
1.15P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超过0.03MPa,各连接处应不渗不漏续表管道设备)名称工作压力试验压力试验要求空调冷热水、水系统金属及复合管PP≤
1.0MPa
1.5P且P不小于
0.6MPa分区、分层试压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0min,压力不得下降,再将系统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在6010min内压力不得下降、外观检查无渗漏 系统试压试验压力以最低点压力为准,但最低点的压力不得超过管道与组成件的承受压力;压力试验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压力下降水得大于
0.02MPa,再将系统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外观检查无渗漏塑料管PP≤
1.0MPa锅炉锅炉本体P
0.59MPa
1.5P且P不小于
0.2MPa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
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观察检查,不得有变形,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不得有水珠和水雾
0.59MPa≤P≤
1.18MPaP+
0.3MPaP
1.18MPa
0.25P可分式省煤器P
1.25P+
0.5MPa非承压锅炉大气压力
0.02MPa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
0.05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不渗不漏;观察检查,不得有变形,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不得有水珠和水雾工艺管道P
1.5PP+
0.1MPa,且P+
0.1MPa不小于
0.3MPa采暖系统蒸汽、热水采暖系统P(P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P+
0.1MPa,且P+
0.1MPa不小于
0.3MPa 使用钢管及复合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
0.05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不渗不漏; 使用塑料管的采暖系统在试验压力下1h内压力降不大于
0.05MPa,然后
1.15倍,稳压2h,压力降不超过
0.03MPa,同时各连接处应不渗不漏高温热水采暖系统P(P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P+
0.4MPa塑料及复合管热水采暖系统P(P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P+
0.2MPa,且P+
0.2MPa不小于
0.4MPa续表管道设备)名称工作压力试验压力试验要求采暖系统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P
1.5P且P不小于
0.6MPa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应大于
0.05MPa,各连接处应不渗不漏散热器P
1.5P且P不小于
0.6MPa在试验压力下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辐射板P
1.5P且P不小于
0.6MPa在试验压力下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钢管P≤
1.0MPa
1.5P且P不小于
1.4MPa D在试验压力303min内目测管网不漏、不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
0.05MPa为合格P
1.0MPaP+
0.4MPa
4.管道(设备)水压试验记录填写要求
(1)管道的系统水压试验宜根据施工图纸中管道的编号按系统分区进行;支管的试压可按楼层或部位分段进行
(2)设备的水压试验应按设备编号逐个进行
(四十一)管道系统冲洗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962.本表适用于空调水系统,室内、外给水系统,室内供应系统,室内采暖系统,室外供热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管道的冲洗记录
3.系统管道的冲洗,应在管道试压合格后进行,冲洗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流速进行,直到出水口的水色、透明度与入口对比相近,且无可见杂物
4.管道系统冲洗记录填写要求管道系统冲洗应分系统、分区段进行,冲洗记录也应按系统、区段填写
(四十二)水泵安装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962.本表适用于生活给水冷热水泵、泳池水泵、排水水泵、消防水泵、空调水(冷冻水、冷却水)泵等的安装质量记录
3.水泵安装记录内容
(1)水泵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水泵出厂编号在机体铭牌上摘录
(3)减震器与水泵及水泵基础的连接状况连接应牢固、平稳、接触紧密,并符合减震要求
(4)水泵安装后其纵向水平度偏差及横向水平度偏差、垂直度偏差以及联轴器两轴芯的偏差须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5)用图示或文字说明水泵安装位置及有关备注
(四十三)水泵检查试运转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962.本表适用于生活给水冷热水泵、泳池水泵、排水水泵、消防水泵、空调水(冷冻水、冷却水)泵等的安装质量记录
3.试运转前应对水泵进行检查并记录
(1)水泵型号及主要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型号及主要性能参数可在设备技术文件或设备铭牌上摘录)
(2)各固定连接部位是否有松动
(3)压力表应灵敏、准确、可靠
(4)润滑油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5)盘车应灵活、无异常现象
(6)电机绕组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
(7)电动机转向应与泵的转向相符
4.水泵试运转,应无异常振动与声响,其电机运行电流、电压应符合设备设计文件的规定连续运转2h后,水泵轴承外壳最高温度——滑动轴承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80℃;电机轴承最高温度——滑动轴承不得超过8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95℃
5.记录中应表达连续试运转时间及试运转时的环境的温度
(四十四)生活给水消毒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20022.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消毒工作应在管道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3.生活给水消毒记录内容
(1)消毒剂名称
(2)标准要求及消毒时实际每升水中消毒剂的含量
(3)消毒的起止时间
(4)消毒的方法
(5)消毒后水质观感评价
4.消毒结束后,放空管道内的消毒液,再用生活饮用水冲洗管道,并取样送有关检验部门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水质检验报告附在本记录之后,作本记录的附件)
(四十五)室内消火栓试射试验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20022.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试射可测消火栓出水流量和压力(以充实水柱表达);首层取二处消火栓试射,可检验两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本消火栓应到最远点的能力通过三处有代表性消火栓试射实测充实水柱的长度与设计充实水柱的长度对比,可反映该消火栓系统的使用功能
3.填写时注意准确表达消火栓编号(可按施工图),试射消火栓的部位及试射结果(定性评语)
(四十六)室内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20022.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不应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3.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最上部的雨水斗灌水试验持续1h,不渗不漏为合格
(四十七)室外排水管道灌水试验及通水试验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20022.本表适用于民用建筑群(如住宅小区)内的室外排水管网的灌水及通水试验
3.室外排水管道埋设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试验按排水检查井分段进行,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加1m,时间不小于30min,逐段观察排水时通水应顺畅,无堵塞,管接口无渗漏
4.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分系统,并按部位、区、段进行灌水和通水试验
(四十八)采暖管道系统试运行和调试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20022.系统试运行和调试是对整修系统功能的最终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系统试运行和调试工作应在系统投入使用前进行
3.完成调整和试运行后,当客观条件暂不具备通热力(媒)要求时,采暖管道系统调试可延期进行
4.记录内容包括有热力(媒)入口有关装置(部位)的压力和温度参数,运行前的环境温度,采暖工程设计室温运行时各房间的实测温度
(四十九)电缆敷设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20032.本表适用于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等分部工程的各类电缆敷设检查
3.电缆敷设应在电缆的绝缘、耐压等电气性能参数测试合格及按施工图回路编号全数安装质量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电缆敷设记录内容及要求
(1)回路编号根据施工图中的电缆回路编号填写
(2)型号截面电压等级应完整、准确反映出电缆型号、规格、电压等级
(3)电缆的始端、终端及电缆长度
(4)电缆的敷设方式或沟内排列位置
5.备注栏作一些附加说明(如耐火防护电缆的防护方式等)
(五十)高压电气装置交接试验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19912.本表适用于额定电压大于交流1kV或直流
1.5kV的高压电气设备、装置、器具、线路和材料的交接试验
3.应进行交接试验的包括电力变压器、电流互感器母线、隔离(负荷)开关、高压熔断器、电线电压器、断路器、绝缘子、电容器、电力电缆、架空线路、绝缘油、避雷器、继电保护交流装置等
4.高压电气装置交接试验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试验并提供试验结果
(五十一)柴油发电机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工频频柴油机组通用技术条件》GB2820—
902.机组检测、调试、试运行的内容和要求
(1)自动控制功能的调试调试机组在市电失电和恢复的情况下,自动(手动)起动和停止功能是否符合要求;调试机组在事故状态下的保护装置的功能是否满足有关文件的要求,并记录看上去投入接载时间
(2)测试发电机各绕组的绝缘电阻
(3)测试超水温、超速和欠油压等各种保护动作数据
(4)测试机组在空载和各种负载条件下的输出电压、电流、频率、转速及冷却水温度等参数机组负载试验连续运行12h无故障为合格
(5)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测试项目的性能参数指标由制造商在出厂的质量技术文件(或供货商在施工现场配合测试)中提供,也可由安装单位进行测试并自行编制相关试验记录
(五十二)电气线路绝缘强度测试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20032.本表适用于建筑电气和智能建筑工程各种线路、设备(装置、器具)的绝缘强度测试
3.测试记录的内容及要求
(1)绝缘强度测试应按系统、回路进行,不得遗漏测试应按每个回路或设备分别进行,“设备线路名称”栏的填写应注意准确表达箱(柜)编号、回路编号或设备(装置、器具)的名称
(2)检查记录中应注明线路工作电压和测量时环境温度
(3)测试和记录的内容应完整,如对强电的供电线路测试,应包括相间、相对零、相对地、零对地的绝缘电阻(MΩ);对于直流(弱电)回路的测试,应在测试项目的空格中自行准确定义并填写测试项目测量时,如绝缘电阻读数超出测量工具最大读数范围,记录数值可表达为“仪表量程的最大读数”,加上“以上”二字;如500MΩ以上
(4)选择绝缘电阻测量仪表时,应注意其输出电压等级必须与被测设备或线路的电压等级相匹配
(五十三)电气设备送电验收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912.本表适用于指额定电压交流1kV或直流
1.5kV以下的成套配电(控制)柜(台)、电机及大容量(630A及以上)的导线或母线
3.电气设备送电验收的检查记录内容和要求
(1)送电前应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等电气参数和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送电时监视成套配电(控制)柜(台)的运行电压、电流等参数应正常
(3)电动机通电后转向应正确,无异常情况发生;负荷电流不应大于额定电流,各导体连接点的温升应在正常范围内
(4)大容量(630A及以上)的导线或母线、主要检查在设计满载负荷下,连接处的温升,其温升值应稳定且不超过规定范围
(5)注意表达清楚“送电类别”、“送电部位”和送电过程的情况(是否正常,有否有质量、安全问题及故障的现象和原因等)
(五十四)智能建筑工程设备(单元)单体检测调试记录
1.相关规范《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
922.本表通用性强,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所用的各种设备(单元)进行单体检测调试其他安装工程的设备(单元)的单体检测调试也可参考借鉴使用
3.智能建筑工程设备(单元)单体检测调试的目的是对单体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进行检查,为系统的检测调试奠定基础检测调试内容包括
(1)设备所用材料(零部件)质量的检查
(2)硬件设备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性能检查
(3)软件产品的检查商业化软件,检查其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范围;由系统承包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用户组态软件及接口软件,检查其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等功能,保证软件的或维护性;自编软件,检查其文档的完整性
(4)系统接口的检查应检查系统承包商提交接口是否规范;系统接口测试应保证接口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实现规定的各项功能)
4.产品功能、性能的检测应按相关的标准规范或设计(设备)技术文件进行,对于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检测的产品,可要求制造商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五十五)智能建筑系统工程检测调试记录
1.相关规范《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本表通用性强,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所用的各种设备(单元)进行单体检测调试其他安装工程的设备(单元)的单体检测调试也可参考借鉴使用
3.智能建筑系统工程检测调试内容包括
(1)通信网络系统系统检查测试(硬件通电测试、系统功能测试);初验测试(可靠性、接通率、基本功能)
(2)信息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检测(连通性检测、路由检测、容错功能检测、网络管理功能检测);应用软件检测(基本功能、界面操作的标准性、系统可扩展性、管理功能);网络安全系统检测(物理层安全、网络层安全、系统层安全、应用层安全)
(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空调与通风系统功能检测;变配电系统功能检测;公共照明系统功能检测;给排水系统功能检测;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功能检测;冷冻和冷却水系统功能检测;系统实时性检测;系统可维护功能检测;系统可靠性检测
(4)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声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火灾报警系统与其他系统(设备)的接口及联动控制情况
(5)安全防范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防范功能检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检测;入侵报警系统的检测;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检测;巡更管理系统的检测;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的检测;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的检测
(6)综合布线系统系统信号传输相关技术指标
(7)智能化系统集成接口检测;软件检测;系统功能及性能检测;安全检测等
(8)电源与接地智能化系统自主配置的稳流稳压和不间断电源装置的检测;智能化系统自主配置的应急发电机的检测;智能化系统备用蓄电池组及充电设备的检测;智能化系统主机房集中供电专用电源设备、各楼层设置用户电源箱安装质量的检测;智能化系统主机房集中供电专用电源线路的安装质量的检测;智能化系统防雷及接地系统与建筑物共用接地装置的检测;智能化系统单独接地装置的检测智能化系统防过流、过压元件接地装置、防电磁干扰屏蔽接地装置、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检测;智能化系统与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的检测
(9)环境空间环境的检测;室内空调环境的检测;视觉照明环境的检测;室内噪声的检测;室内电磁辐射的检测
(10)住宅(小区)智能化住宅小区各种系统智能化的功能、综合性能等
(五十六)智能建筑分项工程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相关规范《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0012.本表的栏目依据GB50339—2003和GB50300—2001规范,并结合智能建筑分部所含的分项(子系统)工程由多个单位分别进行设计、施工这一实际情况编拟设立检查记录的指导思想是将智能建筑的所有的分项(子系统)工程质量全部纳入监理范围,不允许建筑工程中存在无监理的智能建筑分项(子系统)本表适用于监理(建设)单位对智能建筑所有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检查,其他安装分部(分项)工程现场质量管理的检查也可参考借鉴(可对本表局部修改)使用
3.检查记录填写应注意
(1)各栏目填写完整、准确(特别是“承包的子分部(系统)/分项(子系统)工程名称”栏)
(2)“检查内容记录”栏简要归纳填写对应检查项目相关的内容及结果
(五十七)风管制作检查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4—
20022.本表适用于“送、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除尘系统”,“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等子分部(系统)工程的风管制作质量检查
3.风管制作应按不同的子分部(系统),不同的安装部位、区段分别作检查记录;应与检验批相对应其制作检查记录的数量对于不同的系统,不同制作材料有所不同,一般按风管加工批或制作总量的5%~20%进行抽查(详见GB50243第4章风管制作)
(五十八)风管安装检查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4—
20022.本表适用于“送、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除尘系统”,“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等子分部(系统)工程的风管制作质量检查
3.风管安装应按不同的子分部(系统),不同的安装部位、区段分别作检查记录;应与检验批相对应其安装检查记录的数量对于不同的系统,不同制作材料有所不同,一般按同类风管或部件总量的5%~20%进行抽查(详见GB50243第6章风管安装)
(五十九)风管漏光、漏风量测试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4—
20022.本表适用于“送、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除尘系统”,“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等子分部(系统)工程的风管制作质量检查
3.各种类型的风管系统漏光、漏风量应符合表2-21规定表2-21 各种类型的风管系统漏光、漏风量测试内容风管系统类别漏光量漏风量每10m漏光点每100m漏光点低压风管≤2点≤16点≤
0.1056P
0.65中压风管≤1点≤8点≤
0.0325P
0.65高压风管不允许不允许≤
0.0117P
0.65低压、中压圆形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低压风管≤2点≤16点≤
0.0528P
0.65中压风管≤1点≤8点≤
0.0163P
0.65高压风管不允许不允许≤
0.0059P
0.65排烟、除尘、低温送风系统≤
0.0352P
0.651~5级交货空调系统≤
0.0117P
0.
654.风管漏光、漏风量测试记录填写要求
(1)风管材质分为金属(如钢板、镀锌钢板、不锈钢板及铝板等)和非金属(如硬聚氯乙烯、有机玻璃、无机玻璃、双面铝箔绝热板、铝箔玻璃纤维板等),应准确记录
(2)工作压力填写测试风管段的最大工作压力
(3)风管表面积是指被测风管段的表面积之各(同系统中非被测管段部分的表面积不计算在内)
(4)风管安装的严密性(漏光、漏风)测试规定要求(含抽检数量)及测试方法,详见GB50243—2002第
4.
2.5条、第
6.
2.8条及附录A
(六十)制冷系统气密性、真空、充制冷剂及吹污试验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4—2002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2.本表适用于压缩式
(六十)制冷系统气密性、真空、吹污和充制冷剂的检查试验
3.对于现场组装式的制冷机组和现场充注制冷剂的机组,必须进行吹污、气密性试验、真空试验、充注制冷剂漏试验,试验技术要求和结果必须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制冷管路系统的吹污介质应采用压力为
0.6MPa的干燥压缩空气或氮气,在吹污出口以白色布检查,5min内无污物为合格
(六十一)风机盘管检查试验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4—2002
2.本表适用于带换热盘管的风机(风柜)安装前进行单体检查试验
3.见机盘管检查试验和记录内容及要求
(1)准确记录作为冷(或热)媒的冷冻水(或热水)系统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工作压力,水压试验规定压力和时间
(2)准确记录每一试验风机盘管的型号、出厂编号
(3)水压检漏试验要求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的
1.5倍,试验观察时间为2min,不渗不漏为合格
(4)检测并记录风机电动机绕组对金属外壳(即对地)的绝缘电阻
(5)对风机电动机进行高、中、低三速分别试运转,并记录其工作电压和三个速度运行的电流
(六十二)凝结水盘及管道充水试验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4—2002
2.本表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热交换设备或装置(如风机盘管机组)的凝结水收集排放系统试验
3.凝结水系统的试验,应对各系统进行全数充水检查,以凝结水盘和排水管道不渗不漏不堵和排放畅顺为合格
4.试验的检查记录应根据施工图纸中管道的编号按楼层或部位分段进行,并在表中“安装部位”栏目中准确表达充水试验的系统(部位),每段管道充水试验结果应在各凝结水排放系统“检查凝结水盘用管道情况”栏目中表达清楚
(六十三)冷却塔安装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4—2002
2.本表适用于具有冷却水系统通风空调工程的冷却塔安装检查
3.冷却塔安装检查记录内容及要求
(1)冷却塔安装位号及型号规格应准确表达,且选用冷却塔的型号规格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冷却塔水平度、垂直度单台冷却塔安装水平度和垂直度允许偏差按相关规范或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规定,一般均为2/1000
(3)同一冷却水系统的各台冷却塔的水面高度差最大值按有关规范,一般高差不应大于30㎜
(4)冷却塔积水盘充水试验积水盘应严密无渗漏
(5)冷却塔风机叶片端部与塔体四周的径向间隙间隙应均匀
(6)用图示或文字说明冷却塔安装的坐标位置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六十四)冷却塔检查试运转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4—2002
2.本表适用于具有冷却水系统通风空调工程的冷却塔安装检查
3.试运转前应对冷却塔进行以下检查记录
(1)塔体和附件(配件)的安装固定应牢靠
(2)用手盘动风叶,布水器应灵活、无异常现象
(3)电机绕组对电机金属外壳(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
(4)点动电机检查风叶转向应准确
4.冷却塔风机试运转检查记录内容及要求
(1)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2)其电机运行电流、工作电压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转2h后,风机轴承最高温度——滑动轴承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80℃;电机轴承最高温度——滑动轴承不得超过8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95℃
(4)在塔进风口方向,离塔壁水平距离为一倍塔体直径(当塔形为矩形时,取当量直径D=
1.13(a·b)
0.5a、b为塔的边长)及离地面高度
1.5m处测量噪声
(5)记录应填写连续运行时间及运行时的环境温度
5.冷却塔型号及性能参数记录可在设备技术文件或机体铭牌上摘录数据
(六十五)通风机、空调风机检查试运转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4—2002 《泵、风机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
2.本表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工程各种类型的风机(含带有风机的设备)试运转(含试运转前后质量检查)试运转前应对风机进行以下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1)安装的风机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固定通风机的地脚螺栓必须拧紧,并有防松动措施通风机转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3)润滑油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4)盘动叶轮,应转动灵活,无碰壳现象
(5)传动皮带的松紧应适当,一般用手敲打已装好的皮带中间,以稍有弹跳为准
(6)电机绕组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
0.5MΩ
(7)电机转向应与风机转向相符
3.风机试运转要求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其电机运行电流、电压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转2h后,风机轴承最高温度——滑动轴承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80℃;电机轴承最高温度——滑动轴承不得超过8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95℃;运行噪声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其他试运转时的测试参数应满足设计(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4.风机检查试运转记录填写应注意
(1)风机的型号和主要性能参数可在设备技术文件或机体铭牌上摘录
(2)应准确表达风机连续运行的时间及环境温度,实测风量、风压及转速
(3)当系统实测风量满足设计使用要求且风机的电机运行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时,可不测试风机的风压、转速
(六十六)防火(排烟)阀检查试验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4—2002
2.本表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工程防排烟、送排风、空调(含净化空调)等风系统子分部中防火阀和排烟阀的检查试验
3.防火、防排烟风阀检查试验手动、电动操作是否灵活、可靠,信号输出是否正确
4.防火(排烟)阀检查试验记录填写要求
(1)风阀手动试验、电动试验、信号输出检查符合要求的在相应栏目中打“√”,不符合要求的打“×”
(2)准确表达系统名称、试验日期、风阀编号及其安装部位、区、段、风阀型号
(六十七)通风空调系统总风量测试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4—2002
2.本表适用于通风空调工程各种类型系统总风量的测试
3.系统总风量测试时,测试截面的位置应选择在气流均匀处,并按气流方向,选择在局部阻力影响尽量小的直管段上当测试截面上的气流速度不均匀时,应增加测试截面上的测点数量
4.系统总风量测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5.测试记录填写应注意
(1)准确表达测试系统名称及测试日期
(2)测试截面积是指对应于测试风速的风管(风道)的横截面积
(3)测度截面风速是指对应于测试截面积风速成的平均值
(4)系统总风量测试值是指被测风管(风道)系统输入或输出风量总和的实测计算值,该值与测试截面积及测试截面平均风速成正比
(5)设计值可根据文件填写
(6)偏差=±[测试值-设计值)/设计值]×100%
(六十八)风口风量测试调整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4—2002
2.本表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工程各种类型风系统进或出风口风量的测试调整
3.在风口测量风量可用风速仪直接测量或用辅助风管法求取风口断面的平均风速,再乘以风口净面积得到风口风量值风口处的风速如用风速仪测量时,应贴近格栅或网格,平均风速测定可采用匀速移动法或定点测量法等,匀速移动法不应少于3次,定点测量法的测点不应少于5个
4.系统风量调整宜采用“流量等比分配法”或“基准风口法”,从系统最不利环路的末端开始
5.系统经过平衡调整,各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6.测试调整记录填写应注意
(1)准确表达测试日期、被测风口的位置(或编号)、风口形式(如矩形有叶风口、方形散流器、送风孔板等)及规格(即风口的几何尺寸)和风口的有效面积
(2)当风速测点数大于5个时,可在本表相应空格增加行数
(3)设计值可根据文件填写
(4)测试值与设计值偏差=实测风量-设计风量)/设计风量×100%
(六十九)空调水系统流量测试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4—2002
2.本表适用于空调工程的冷(热)媒或冷却水系统流量测试
3.空调冷热媒水、冷却水总流量测试结果与设计流量的偏差水应大于10%;空调水系统经过平衡调整,各空调机组的水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20%
4.测试记录填写要求
(1)准确表达测试部位及测试日期
(2)设计流量值可根据文件填写
(3)测试值与设计值偏差=实测值-设计值)/设计值×100%
(七十)电梯安装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建筑工程电梯是指安装在建筑(构筑)物上各类垂直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固定起重运输设备
1.相关标准、规范《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97《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97《杂物电梯》JG135—
20002.电梯安装分部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及验收资料分部用册(以下简称分部用册)分部用册中资料分为施工技术管理综合资料和质量控制(含验收记录)资料两大部分资料的具体内容详见分部用册中的目录
(1)施工技术管理综合资料
①电梯安装工程开工登记表电梯安装工程进场开工前,由施工单位向监督机构申报开工登记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在收到《电梯安装工程开工登记表》,并核查有关文件后,安排工程监督业务
②电梯安装工程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项工程质量技术(工艺)交底卡、检测计量器具一览表、中间验收交接记录、竣工报告、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事故处理记录(报告)、事故停工通知书、工程复工通知书等表等的具体要求参考前面章节
③中间验收交接记录电梯安装工程在安装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土建和设备安装及电梯安装单位参加,电梯“土建”交接分项工程,在验收时,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交有关资料,如机房预留起重吊环,预埋电线管、液压油管、套管,井壁导轨支架预埋钢板等隐蔽验收记录,有关人员应认真核查资料和实物质量,在各方意见一致的前提下,进行验收交接
(2)质量控制资料
①图纸会审图纸会审宜在与电梯安装工程相关的“土建”专业施工前进行,会审时应注意解决以下问题机房、井道是否布置合理;井道、预留孔洞及埋件尺寸是否准确;机房、井道承载部位建筑结构与预埋件的结构形式及强度是否可靠;机房通道、门窗、环境(含清洁卫生和温、湿度),以及消防电梯的独立间隔及其建筑材料等均应符合电梯和消防有关规范的要求;电梯电源(含消防电梯应急备用电源)及开关装置、电气接地装置应符合电梯、建筑电气和消防有关规范要求;机房、井道照明灯具和检修用电源插座回路的相关电气装置应符合电梯和建筑电气有关规范;机房的火灾探测报警和灭火装置,消防电梯底坑的排水装置应符合消防有关规范;机房、井道有能装置与电梯无关的管线、设备
②安装工程设计变更记录应遵守下列规定关于设置电梯数量的增减、电梯主要使用功能参数选型等使用功能方面的变更意见由建筑设计单位签署;关于电梯产品结构原理和安装工艺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变更意见由电梯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签署;由安装、监理、建设单位分别对设计变更内容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
③电梯安装质量验收相关条件检测记录,在电梯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须进行相关条件检测(检查)垂直电梯包括机房、井道及其相关设施和文件资料应满足的条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包括围板、机房、井道、周边与相邻区域及其设施和文件资料应满足的条件,并形成完整的《电梯安装质量验收相关条件检测记录》和《自动扶梯(人行道)安装质量验收相关条件检测记录》
④电梯安装分部工程总体观感检查评定记录 观感质量检查评定的电梯由各安装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协商选定各水同种类、型号和主要性能参数的电梯后,将受检电梯的安装位置编号记入表中受检电梯各检查项目的抽查记录结果以“好”、“一般”、或“差”表达“检查项目质量评价汇总统计”栏应根据汇总表统计的规则,选择定性的结论“总体观感质量评定综合意见”栏应根据汇总表统计的规则简要填写各方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可用“好”、“一般”、或“差”表达总体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出现“差”时,应对“差”的项目进行返修确实无法返修协商处理,对不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也可以经协商处理后通过观感质量验收
⑤在电梯分部工程中,当存在两台及以上电梯共用机房或井道时,《电梯机房、井道“土建”交验检测记录》和《自动扶梯(人行道)机房、井道交验检测记录》归入《分部用册》内组卷当单台电梯独立用一个机房及井道时,《电梯机房、井道“土建”交验检测记录》和《自动扶梯(人行道)机房、井道交验检测记录》归入《单台用册》内组卷
⑥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测机构对电梯质量安全技术检测合格,以及在各子分部工程通过验收并形成《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基础上,应进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对验收范围内全部电梯作汇总统计,并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形成综合意见和验收结论如安装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在填写《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附件1《验收电梯一览表》时则应按竣工时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附件2《验收电梯分部平面简图》,同安装单位以示意图的形式描述全部电梯在建筑物内的位置及其对应的安装编号《简图》采用电脑绘制,且应符合有关的制图标准及技术档案规定的要求
⑦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电梯安装分部工程通过验收之后,由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出具的验收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其中主要反映电梯分工程通过质量验收的日期,质量验收范围内所包括的电梯种类及其数量,各相关质量责任主体单位的名称,办理验收登记备案时提交核查的文件资料名称及其数量与核查日期《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是监督机构对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实施监督的记载,也是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3.电梯安装质量控制及验收资料单台用册(以下简称单台用册)按照电梯种类的不同,单台用册分为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液压式电梯、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四种版本
(1)单台用册所包含的记录资料
①单台电梯安装质量验收记录——包括单台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单台液压式电梯、单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三种不同一安装质量验收记录版本验收记录中反映了该电梯所在的单位工程名称,出厂(合同)编号,安装位置编号,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制造出厂日期,安装的开竣工日期,该电梯功能的主要性能参数及与其相关的零部件(环境)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的项目(专业)负责人同意该电梯通过安装质量验收形成一致的验收绪论意见
②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按上述三种结构类型或驱动方式不同,每台电梯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所含的内容分别为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包括设备进场,“土建”交接检验,驱动主机,导轨,门系统,轿箱及对重(平衡重),安全部件,悬挂装置,随行电缆及补偿装置,电气装置,整机共10个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液压式电梯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包括设备进场,“土建”交接检验,液压系统,导轨,门系统,轿箱及对重(平衡重),安全部件,悬挂装置,随行电缆及补偿装置,电气装置,整机共10个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包括设备进场,“土建”交接检验,整机共3个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③安装过程自检记录——由安装单位将安装过程中对各零、部件(部位)的质量技术状况(参数、指标)检查调整,测试的结果进行记录,并给出记录表所含范围质量评定的结论意见,然后专业监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根据其旁站监的检查结果,确认(或否认)安装部位自检评定结论,并给出是否同意验收的结论意见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自检记录均作为电梯安装过程质量控制资料的组成部分其中自检记录附在每一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之后,作为支持相关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配套文件
(2)杂物电梯因未有施工质量的验收规范,现仅参考建工行业标准《杂物电梯》(JG135—2000)及国标《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的部分条文列出杂物电梯单台用册中的资料目录该目录可作安装单位在自行编制单台质量验收记录、分项质量验收记录、检测调试记录的具体表格时参考指引目录中的部分表格可直接套用垂直电梯的通用性表格(如接地电阻检测记录、绝缘电阻检测记录、轿厢平层准确度测量记录等)单台杂物电梯安装质量控制及验收资料用册目录
①单台杂物电梯安装质量验收记录
②杂物电梯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安装过程自检记录
③杂物电梯设备进场(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④电梯设备、材料进场(开箱)检查记录
⑤电梯整机(含设备、部位、材料)出厂合格证(出厂质量证书、产地证书)附装箱单和其他相关材料、设备(配件)出厂合格证
⑥电梯安全部件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
⑦杂物电梯“土建”交接检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⑧电梯机房、井道“土建”交验检测记录
(一)
⑨电梯机房、井道“土建”交验检测记录
(二)注当有非单梯(井道)时“交接检测记录”可归入《分部用册》内组卷⑩杂物电梯层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杂物电梯层门安装检查记录杂物电梯轿厢、对重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杂物电梯轿厢、对重安装检测记录杂物电梯悬挂装置、安全钳和限速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杂物电梯悬挂装置安装检测记录电梯限速器安全钳安装检测记录杂物电梯导轨、缓冲器和极限开关(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杂物电梯轿厢导轨安装检测记录杂物电梯对重导轨安装检测记录杂物电梯缓冲器安装检测记录电梯电气安全装置检测试验记录杂物电梯驱动主机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电梯驱动主机承重梁安装隐蔽验收记录电梯驱动主机检测试验记录杂物电梯电报装置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电梯电气装置接地电阻检测记录电梯电气装置绝缘电阻检测记录电梯电气装置安装检测记录
(一)电梯电气装置安装检测记录
(二)杂物电梯交付验收前的检查试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电梯主要控制(操纵)功能检测试验记录电梯运行(含平衡系数)及曳引能力检测试验记录电梯轿厢平层准确度测量记录电梯交验前连续运行可靠性测试(有/无事故)记录
(3)每种单台用册都包括单台电梯安装质量验收记录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含安装过程自检)记录两大部分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体系中形成的文件顺序为安装单位自行检测试验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单台电梯技术检测报告→单台安装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总体观感质量检查评定记录→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含附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
4.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单台电梯技术检测报告(简称第三方检测报告)电梯工程资料中必须将完整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收集整理,独立组卷
5.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理单位发出的质量整改意见文件安装单位(或相关责任单位)发出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签署意见的整改情况(结果)报告文件、电梯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中标通知书、电梯设备销售和安装工程合同以及与电梯工程技术质量相关的其他来往文件收集整理、归档组卷
6.对于含有特殊结构原理或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电梯工程(或与电梯相类似的起重运输设备安装工程),当统一用表不能表达有关技术质量参数(状况)时,允许安装单位依据有关技术文件自行修改统一用表或自行编制适用的表格,作为电梯工程的补充资料
7.有关安全和功能检测记录已在上述的质量控制资料中涵盖其中由安装单位自检的,已在各类单台用册中表达;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在其检测报告中表达故不再另行单独设置表格作重复表达
8.分部用册及各种单台用册资料组卷装钉,按用册内目录的顺序由电梯分部工程资料组卷装订的顺序及其总目录详见本书第一章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收集和整理一般规定》之表1-13
(七十一)室内燃气管道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1.相关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0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范》CJJ12—99《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36—98《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GB16914—97《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932.燃气阀门试压记录
(1)燃气管道阀门安装前应逐个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介质为干净的水
(2)阀门壳体强度试验压力不少于阀门公称压力的
1.5倍,稳压时间不少于5min以壳体及填料不渗漏,压力不降为合格;严密性试验以阀门公称压力进行,以阀瓣封面不漏为合格试验合格阀门应及时排尽积水,并吹干
3.燃气管道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1)燃气管道严密性试验
①试验范围应为引入管阀门至燃具前阀门之前的管道
②中压管道的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但不得低于
0.1MPa,以发泡剂检验,不漏气为合格;低压管道试验压力不应小于5kPa,居民用户试验时间为15min,商业和工业用户试验30min,观察压力表(压力计)无压力降为合格
(2)燃气管道强度试验
①燃气管道强度试验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前必须核查各项试验检测记录及现场安装焊接的检查记录等,合格后方可进行强度检验试验范围为居民用户引入管阀门至燃气计量表进口阀门(含阀门)之间的管道或工业企业和商业用户引入管阀门至燃具接入管阀门(含阀门)之间的管道采用试验介质宜压缩空气,严禁用水
②当设计压力小于10kMPa时,试验压力为
0.1MPa;当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kMPa时,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
1.5倍,在试验压力稳压
0.5h,用发泡剂检查接头,不漏为合格;或稳压1h,观察压力表,无降压为合格
③当设计压力小于
0.6MPa时,应在达到试验压力的1/3和2/3时各停15min用发泡剂检查所有接头无泄露后方可升至试验压力,并稳压1h,用发泡剂检查所有接头无泄露,且观察压力表列降压,管道系统无变形和其他异常情况为合格
4.燃气设施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1)应简明扼要记录隐蔽的内容、施工及施工工艺方法,并以文字说明或简图形式记录隐蔽管道的位置、规格、埋深、长度等
(2)管道隐蔽前的主要检查项目包括实物和技术资料
①管沟尺寸、管基处理(沟底土层无扰动,原土夯实,超挖部位已经处理)
②管材、阀门、设备(器具)的选用
③阀门安装前的试压结果
④管道接口(焊缝)质量
⑤管道吹扫试压结果
⑥与其他管线及建筑物的距离
⑦管道(设备)防腐绝缘施工质量(管道防腐绝缘层外观必须无气孔、裂纹、凸瘤、杂质和破损等
5.燃气管道吹扫试压记录燃气管道在安装完后,燃气管道强度试验前应进行吹扫,吹扫介质为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气体流速不宜少于20m/s吹扫前管道支架应固定牢固,不能吹扫设备应隔离空气吹扫过程中,当目测排气无烟尘时,应在排气口贴白布或白靶检验,5min内白布或靶板上无铁锈、尘土、水分及其他杂质者为合格
6.燃气管道样板房施工记录
(1)对于居民用户不同类型单元均须各选其一作燃气管道安装的样板房,通过质量验收,确认(含设计确认)的样板房燃气管道设备(配件)的布置方式和工艺方法,将作为该单元以后规范施工的样板表中应注明单元类型,本类型(户型)户数及该样板房在建筑物的位置
(2)表中有关施工质量检查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管材、阀门及设备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的要求,相应的合格证及各类检测试验报告是否齐备和符合要求
②燃气管道布置及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③燃气管道与其他管线的距离是否符合下列要求与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平行距离不小于250㎜,交叉处不小于100㎜,与暗装的或穿管明装的绝缘电线平行距离不小于50㎜,交叉不小于10㎜,与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平行距离不小于1000㎜,交叉处不小于1000㎜;与配电盘或配电箱平行距离不小于300㎜,与其他相邻管道平行距离应保证燃气管道与相邻的管道安装、维修和安全护理的需要,交叉处应不小于20㎜
④燃气预留接口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应设在密闭空间内
⑤热水器排烟洞预留位置和尺寸及水电配套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⑥在简图及说明栏中,以简图反映本类型单元内燃气立管、支管以及燃气灶等设备平面布置及安装标高,并清晰标注出燃气立管、支管以及燃气表、燃气灶等设备之间以及其他管线和设备的安装间距同时说明本类型单元所配置的燃气设备型号和数量
7.燃气管道连接施工记录
(1)应根据管道的不同连接方式进行检查记录连接工艺方法和质量均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规范、工艺质量文件的需求
(2)钢管焊接开设坡口符合要求;焊前焊口组对正确,间隙和错边量在允差范围内焊缝平直、表面无烧穿、裂纹,焊缝高度(含加强面)符合要求,咬边、焊瘤、夹渣、气孔、弧坑等焊接缺陷应在允许范围内检查前必须清理干净渣皮和飞溅物管道焊缝的外观质量必须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36—98)中表
11.
3.2中的Ⅲ级要求
(3)管道法兰连接管道插入法兰深度及法兰内外焊缝符合要求(焊缝质量要求参照上述“钢管焊接”的要求),法兰螺栓孔应对正,螺栓孔与螺栓的直径应配套,法兰连接螺栓长短一致,螺帽应在同一侧,螺栓拎紧后伸出螺帽1~3扣,法兰垫片材质和密封效果符合要求
(4)管道螺纹(丝口)连接管螺纹加工精度符合有关《管螺纹》标准规定,螺纹清洁、规整、断丝或缺丝不大于螺纹全扣数的10%连接牢固,管螺纹根部不1~3扣外露螺纹,螺纹外露部分防腐处理良好接口密封良好,填充材料不允许及铅油麻丝,应采用聚氟乙稀密封带;接口处填料不外露镀锌钢管(管件)不应采用破坏镀层(如焊接)的工艺
(5)PE管电(热)熔连接管端头切割应垂直,管材插入端有足够深度;保证足够的熔融区;表皮氧化层刮净,清除熔接面上污物,熔接牢固,熔接物均匀;凸缘符合工艺要求;翻边宽度均匀外观良好
8.燃气管道(设备)防腐施工记录
(1)根据管道敷设方式进行防腐层(或防腐绝缘层)的检查
(2)说明防腐(或防腐绝缘层)的部位,设计文件、相关标准规范和工艺技术文件对其质量的要求,燃气管道的防腐层(或防腐绝缘层)所用的材料、施工工艺方法
(3)对室内安装的管道(设备)在进行防腐层外观质量检查后记录其质量状;对于埋地的燃气管道防腐绝缘层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检查选用的防腐绝缘层材料、等级、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9.燃气设备调试记录
(1)调试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调压器调试记录额定进出口压力及调试后进出口压力;安全阀调试记录额定主要参数及调试后的主要参数值(包括起安全保护作用的参数值)
(2)探测报警监控系统的设备(零部件)——记录有关技术性能参数及其调整试验(试运行)的方法、程序、结果(含检测结果)
(3)其他设备(装置、器具)的调整试验(测试)情况
六、检测报告
(一)桩基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0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基桩低应变动测规程》(JGJ/T93—95)《基桩反射波法检测规程》(DBJ15—27—2000)《基桩和地下连续墙钻芯检验技术规程》(DBJ15—28—200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8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桩基检测方案的制定是桩基检测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桩基检测方案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准,为确保桩基的工程质量,在制定桩基检测方案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1)随机抽检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高、低应变动测与静载试验、抽芯等方法相结合
(2)一般情况是先做动测(或声波透射法),在分析动测结论的基础上进行抽芯法和静载检测,查清楚桩的结构完整性和承载力
(3)检测时综合考虑建筑物荷载的分布、地质情况、施工方法等,还应审查施工记录、工程进度等
(4)受检桩位应按如下原则确定
①基桩的承载力检测,应首选成桩质量较差的基桩
②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时,确性应依据前一种试验方法的检测结果选择成桩质量较差的基桩
③选择对施工质量有怀疑的桩
④选择设计方面认为重要的桩
⑤选择岩石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桩
⑥选择代表不同施工工艺条件和不同施工单位的桩
⑦同类型的桩宜均匀分布
3.制定桩基检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桩基检测方法当工程采用两种及其以上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时,一家检测单位只能承接其中一种检测方法进行检测,不允许由任何一个检测单位实行总承包
(2)桩基检测数量、编号及其桩位平面图
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桩基处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1)对高应变动力试验提供的单桩承载力有怀疑或争议时,应采用静载试验验证,并应以静载试验的结果为准
(2)对基桩反射法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采用钻孔抽芯法、高应变动力试验或直接开挖进行验证;对超声波透射法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重新组织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或在同一基桩加钻孔取芯验证;对钻孔抽芯检测结果有怀疑或争议时,可在同一基桩加钻孔取芯验证
(3)当基桩承载力或成桩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不得仅对不合格桩进行处理即予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单位及监督机构,认真分析原因并按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桩数加倍扩大抽检,然后由设计单位根据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出具书面复核意见,并经设计人、复核人签名,加盖设计出图章如需加固补强的,须由设计出具加固补强方案,并报质量监督机构,然后由施工单位加固补强,对补强进行检测扩大抽检应采用原抽检用的检测方法或准确度更高的检测方法,当未埋管无法采用超声波透射法扩大检测时,应采用钻孔抽芯法
(4)对桩基检测报告有异议时,必须向质量监督机构反映,然后委托仲裁检测机构进行重新检测
(5)凡对质量有怀疑或经加固补强后的桩基,应有经设计部门认可的文件,并附入竣工验收资料
5.桩基(含支护桩)及地下连续墙工程完成后,必须由具有广州地区检测许可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必须附检测许可证复印件,并取得“合格”认证否则,不得办理桩基础子分部工程验收,施工部门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质监站将视不予办理桩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
6.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印发《转发〈广州地区工程桩(含支护桩)及地下连续墙质量检测方法〉的通知》(穗建筑
[2001]395号)和《印发〈广东省桩基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建科字
[2000]137号)
(二)基桩钻芯法试验检测报告钻芯检验的目的是检验桩身混凝土强度、完整性、桩长、沉渣厚度以及持力层的岩(土)性状和岩石的抗压强度
1.基桩钻芯检验数量详见《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表2-22)见下页
2.基桩钻孔数量根据桩径D大小确定上,应满足以下要求
(1)D
1.2m,每桩钻一孔
(2)
1.2m≤D≤
1.6m,每桩钻二孔
(3)D>
1.6m,每桩宜钻三孔
3.持力层的钻探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每桩至少应有一孔钻至设计要求的深度,如设计未有明确要求时,宜钻入持力层3倍桩径且不应少于3m
4.钻芯法检测混凝土龄期不得少于28d.三地下连续墙钻芯法试验检测报告钻芯检验的目的是检验桩身混凝土强度、完整性、桩长、沉渣厚度以及持力层的岩(土)性状和岩石的抗压强度
1.地下连续墙钻芯检验数量每项工程不应少于20%的槽段,且不得少于3个槽段
2.地下连续墙钻孔数应根据槽段长度确定
(1)槽段长度4m,每槽段钻1孔
(2)槽段长度4~6m,每槽段钻2孔表2-22 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序号桩型成桩质量检测承载力检测备注方法数量方法数量
1.下列工程应进行静载试验
(1)一级建筑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确定单桩承载力可靠性低、桩数多的二级建筑桩基;
(3)有争议的桩基工程
(4)本地区新桩型或应用新施工工艺的桩基工程
2.对于成桩质量检测,应根据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建筑桩基类别,合理选择一种或多种检测方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3.单桩单柱的桩基成桩质量检测抽检数为100%
4.承受水平荷载、抗拔荷载的桩基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分别进行水平、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抗拔静载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5.对于冲、钻孔桩、人工挖孔桩,当桩径大于2500㎜时
(1)宜进行岩基原位试验确定持力层
(2)每根桩应进行超前钻;
(3)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数为100%1预制打入桩包括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管桩和钢桩)基桩应力波反射法
1.一类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或有争议的桩基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
2.其他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静载试验或高应变动力试验
1.静载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工程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2.高应变动力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5根2沉管灌注桩和桩径800㎜的钻孔桩基桩应力波反射法
1.每根桩下承台的灌注桩,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一类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或有争议的桩基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
3.其他桩基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静载试验或高应变动力试验
1.静载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工程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2.高应变动力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3冲、钻孔桩、人工挖孔桩直径≥800mm基桩应力波反射法或超声波透射法
1.每根桩下承台的灌注桩,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一类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或有争议的桩基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
3.其他桩基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静载试验或高应变动力试验
1.静载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工程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2.高应变动力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1.若桩基为非单桩单柱时,总抽检桩数同上
2.桩基若为单桩单柱时,基桩应力波反射检测数量为70%;超声波检测数量为30%钻孔抽芯法和超声波透射法
1.钻孔抽芯法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
2.超声波透射法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少于10根说明
1.同一单位工程中,对于不同强度等级、不同桩径的桩均应进行抽检;
2.同一单位工程若存在不同桩基类型时,应按比例进行检测;(接上一页)
3.裙楼、塔楼的桩基应分别进行抽检,总抽检数量必须满足上表规定;
4.小区工程中,工程桩数量少于50根的单位工程,如无争议,可按地质条件相近、桩型相同、同一施工单位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基桩数量合并来计算检测数量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10根
(3)槽段长度6m,每槽段钻孔数不少于3个
3.持力层的钻探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个钻心槽段至少应有一孔钻至设计要求的深度,如设计未有明确要求时,对承重地下连续墙,宜钻入持力层3倍墙厚且不应少于3m对非承重地下连续墙,每个钻芯钻入持力层不宜少于
0.5m
4.钻芯法检测混凝土龄期不得少于28d.
(四)静载试验检测报告静载试验检测报告包括基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报告、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检测报告和单桩水平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报告
1.取样方法及数量详见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表2-22)
2.极限承载力和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参加统计的试桩结果,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取其平均值为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2)当其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必要时可增加试桩数量
(3)对桩数为3根或3根以下的柱下承台,或工程桩抽检数量少于3根时应取低值
3.对混凝土灌注桩、有接头的预制桩,宜在抗拔试验前采用低应变检测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抗拔灌注桩施工时应进行成孔质量检测,发现桩身中、下部位有明显扩径的桩不宜作为抗拔试验桩;对有接头的预制桩,应验算接头强度
(五)基桩反射波法检测报告
1.反射波法可适用于检测评价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和预制桩的桩身结构的完整性不适用于评价基桩承载力
2.采用反射波法检测的桩,宜符合下列规定
(1)桩的长度小于50m
(2)桩的直径小于2m
(3)桩的长径比大于5
(4)被检测的灌注桩的龄期不小于14d,或其预留试件强度代表值不低于15MPa
3.抽检数量详见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表2-22)
(六)基桩声透射波法检测报告
1.声透射法适用于已预埋声测管的混凝土灌注桩桩身完整性检测,判断桩身缺陷的程度并确定其位置
2.抽检数量详见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表2-22)
(七)基桩高应变法检测报告
1.高应变法适用于检测基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
2.抽检数量详见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表2-22)
(八)土层锚杆(或岩石锚杆)轴向抗拔检测报告
1.岩石锚杆适用于直接建在基岩上,以承受拉力或水平力较大的建筑物基础
2.在同一场地同一岩层中的锚杆,试验数不得用于总锚杆的5%,且不应少于6根
3.土层锚杆的试验锚杆不应少于3根,用作试验的锚杆参数、材料及施工工艺与工程锚杆
(九)土壤试验报告
1.相关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20022.采用环刀法取样时,基坑回填每20~50m3取样一组(每个基坑不少于一组),基槽或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50m取样一组;室内填土每层按100~500㎡取样一组;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900㎡取样一组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
3.采用灌砂(或灌水)法取样时,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取样部位应为每层压实后的全部深度
4.填土压实后的干容重,应有90%以上符合设计要求,其余10%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得大于
0.08g/cm2且应分散不得集中;如设计无要求时,其取值应符合《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规定的最小干容重
5.本试验主要是回填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小干容重
6.土壤试验报告应有相应的取样平面图,并且取样点标注明确
7.回填土质、填土种类、取样及试验时间应与施工记录中的内容相符
(十)地基N标准贯入试验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2.检测地基土性质(或地基处理效果),可对砂土、粉土、黏性土的物理状态、土的强度、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砂土和粉土的液化,成桩的可能性等做出评价
3.适用于砂土、粉土和一般黏性土
4.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值应符合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
5.检验数量每层每平方米面积上至少应检查一点,搭接处应多作检查
(十一)土工试验报告
1.相关规范《土工试验分项标准》GB/T50123—199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2002、J220—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2.对地基处理,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相应的现场试验
3.确定施工参数和加固处理效果
4.按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和场地复杂程度,现场确定检验数量
(十二)击实检验报告
1.相关规范《土工试验分项标准》GB/T50123—199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2002、J220—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2.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3.分轻型击实和重型击实轻型击实试验适用于粒径小于5㎜的黏性土,重型击实试验适用于粒径不大于20㎜的土,采用三层击实时,最大粒径不大于40㎜的土
4.检验数量
(1)压实填土应分层取样检验土
(2)基坑每50~100㎡应不少于一个检验点
(3)基槽10~20㎡应不少于一个检验点
(4)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有一个检验点
(5)对灰土、砂和砂土、土工合成、粉煤灰地基等,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的工程每100㎡至少有1点,3000㎡以上的工程,每300㎡至少有1点
(十三)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相关规范《土工试验分项标准》GB/T50123—199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2002、J220—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2.复合地基除应进行静载荷试验外,应进行竖向增强体及周边土的试验,应在桩体强度符合试验荷载条件时进行,一般宜在施工结束后2~4周后进行
3.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桩注浆复合地基、砂桩复合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水泥土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数量为总数的
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
0.5%~1%,,但不应少于3根
4.压实填土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并不低于规范规定(GB50007—2002表
6.
3.4),碎石土干密度不得低于
2.0t/m
35.复合地基中的桩体至少抽检20%
(十四)地基土载荷试验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2.荷载试验可用于测定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岩土的承载力和变形特征浅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层地基土;深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埋深等于或大于3m和地下水位以上的地基土;螺旋板载荷试验适用于深层地基土或地下水位以下的地基土
3.载荷试验应布置在有代表性的地点,每个场地不宜少于3个,当场地内岩土体不均时,应适当增加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应布置在基础底面标高处
4.当下列情况之一,可中止试验
(1)承压板周边的土出现明显侧向挤出,周边岩土明显隆起或径向裂缝持续发展
(2)本级荷载的沉降量大于前级沉降量的5倍,荷载与曲线出现明显陡降
(3)在某级荷载下24h沉降速率不能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4)总沉降量与承压板直径(或宽度)之比超过
0.06
(十五)地基动力触探试验检测报告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的类型可分为轻型、重型和超重型三种,其规格和适用土类应符合表2-23规定表2-23 圆锥动力触探类型类型轻型重型超重型落锤锤的质量(kg)
106.5120落距(㎝)5076100探头直径(㎝)407474锥角(°)606060探钎直径(㎜)254250~60指标贯入30㎝的读数N
63.5贯入10㎝的读数N
63.5贯入10㎝的读数N120主要适用岩土浅部的填土、砂土、粉土、黏性土砂土、中密以下的碎石、极软岩密实和很密实的碎石土、软岩、极软岩
(十六)混凝土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超声加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88《钻芯法检查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88《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
2120002.检测方法
(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
①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按回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并作为混凝土强度检验的依据之一a.当标准养护试件或同条件试件数量不足或未按规定制作试件时b.当所制作的标准养护试件或同条件试件与所成型的构件在材料用量、配合比、水灰比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已不能代表构件的混凝土质量时c.当标准养护试件或同条件试件的试验结果,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对结构或构件的强度合格要求,并且对该持有怀疑时
②检测方式、适用范围及结构或构件的检测a.单个检测适用于单个结构或构件的检测b.批量检测适用于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构件数量不得少于10件抽检构件时,应随机抽取并使用选构件具有代表性
(2)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
①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主要用于下列情况a.对试块抗压强度的测试结果有怀疑时b.因材料、施工或养护不良而发生混凝土质量问题时c.混凝土遭受冻害、火灾、化学侵蚀或其他损害时d.需检测经多年使用的建筑结构或构筑物中混凝土强度时
②钻取的芯样数量a.按单个构件检测时,每个构件的钻芯数量不应少于3个,对于较少构件,钻芯数量可取2个b.对构件的区域进行检测时,应由要求检测的单位提出钻芯位置及芯样数量
(3)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
①当对结构的混凝土强度有怀疑时,可按本规程进行检测,以推定混凝土强度,并作为处理混凝土质量问题的一个主要依据
②在具有钻芯试件作校核的条件下,可按本规程对结构或构件长龄期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推定
(4)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报告超声法检测一般是对混凝土内部空洞和不密实区的位置及范围、裂缝深度、表面损伤层厚度、不同时间浇筑的混凝土结合面质量、灌注桩和钢管混凝土中的缺陷进行检测
(十七)砌体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00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标准》JGJ/T136—
20012.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检测和推定砂浆或砖砌体的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件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争议,需要确定实际的砌体抗压、抗剪强度
(3)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对施工质量有怀疑和争议,需要进一步分析砖、砂浆和砌体的强度
3.砌体工程的现场检测方法,按测试内容可分为下列几类
(1)检测砌体抗压强度原位轴压法、扁顶法
(2)检测砌体工作应力、弹性模量扁顶法
(3)检测砌体抗剪强度原位单剪法、原位单砖双剪法
(4)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推出法、筒压法、砂浆片剪切法、回弹法、点荷法、射钉法
(5)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贯入法
(十八)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1.相应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0022.施工单位提供的对工程结构褓检测报告要求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结构实体进行检验,做好记录,并应通知现场监理参加签名
(2)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试件
(3)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报告
①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应由监理(建设)、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实施,现场监理参加形成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报告,报总监审批
②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a.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b.对梁、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少于50%
③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
④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为测量一点
⑤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并用局部破损的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a.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7㎜;对板类构件为+8㎜,-5㎜b.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
⑥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b.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c.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所规定允许偏差的
1.5倍
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结构实体抽测要求
(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的基础、主体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进行随机抽测
(2)混凝土工程主要测检基础、主体结构中的梁、板、柱、墙的混凝土强度,受力钢筋规格、数量、位置及钢筋混凝土保护层等
(3)监督抽测时应对抽测部位(构件)、(梁、板)的几何尺寸、外观进行检查
(4)监督抽测结果不符合规范、标准、规定或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专项检测,并向质量监督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5)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仍不符合规范、标准、规定或设计要求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各方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应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参加
(6)对于检验结果未达到设计要求的,由设计单位根据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出具加固补强或认可文件,并报质量监督机构
(十九)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97《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126—20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20012.外墙饰面砖的取样
(1)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
(2)带饰面砖的预制墙板,每生产100块预制墙板取1组试样,每组3块板中各取1个试样;预制墙板不足100块按100块计
3.样板件的制作制作样板件时监理应在场,应在相同条件条件环境下,在相同的基层上,由同一批施工人员采用相同的施工工艺进行粘贴,养护条件应一致
4.采用水泥砂浆粘结时,应在水泥砂浆或水泥浆龄期达到28d时进行检验;当在7d或14d进行检验时,应通过对比试验确定粘结强度的修正系数;对于采用新材料作粘结层的粘结强度与时间的关系可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或通过试验确定
5.粘结强度的检验
(1)在建筑物外墙上镶贴的同类饰面砖,其粘结强度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指标时可定为合格
①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不应小于
0.4MPa
②每组可有一个试样的粘结强度小于
0.4MPa,但不应小于
0.3MPa当两项指标均不符合要求时,其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
(2)与预制构件一次成型的外墙饰面砖,其粘结强度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指标时可定为合格
①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不应小于
0.6MPa
②每组可有一个试样的粘结强度小于
0.6MPa,但不应小于
0.4MPa当两项指标均不符合要求时,其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
(3)当一组试样只满足第
(1)或第
(2)条中的一项指标时,应在该组试样原取样区域内重新抽取双倍试样检验,若检验结果仍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规定数值,则该批饰面砖粘结强度可定为不合格
6.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应经检测、审核人员签名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建筑及硅酮结构密封胶与接触材料相容性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20012.取样批量按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榈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按合同执行
3.面积超过100㎡或在城镇临街建筑物距地面10m以上安装玻璃幕墙时,应将所用的结构胶、双面胶、泡沫棒、铝材、玻璃和相关材料送至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做相容性试验和粘贴性能检测(广州地区工程可送至广州市幕墙门窗检测中心检测或广东省幕墙门窗检测总站检测)(详见穗建筑
[1988]410号《关于加强玻璃幕墙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4.检测报告填写要求
(1)检测报告名项内容填写准确、结论明确且不得随意涂改,签名、盖章齐全
(2)检测报告的工程名称及部位填写齐全
(3)检测报告是现场送检,且检测报告上应有材料、生产厂家、所使用的工程名称及委托单位
(二十一)焊接质量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K81—2002《焊缝磁粉检验方法和缺陷磁痕的分级》JB/T6061《焊缝渗透检验方法和缺陷磁痕的分级》JB/T6062《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GB11345《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
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
3034.
22.抽检比例与方法
(1)一级焊缝应进行100%抽检;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不少于20%;全焊透的三级焊缝可不进行无损检测
(2)以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当焊缝长度不足200㎜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并应不小于1条焊缝
3.焊缝的外观主要采用目视检查、磁粉探伤和渗透探伤检查表面和近表面缺陷,焊缝的内部缺陷主要采用超声波探伤和射线探伤进行检查
4.焊缝应冷却到环境温度后进行外观检查,无损检测应在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
5.磁粉探伤与渗透探伤
(1)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表面检测
①外观检查发现裂纹时,应对该批中同类焊缝进行100%的表面检测
②外观检查怀疑有裂纹时,应对怀疑的部位进行表面探伤
③设计图纸规定进行表面探伤
④检查人员认为有必要时
(2)铁磁性材料应采用磁粉探伤进行表面缺陷松检测确因结构原因或材料原因不能使用磁粉探伤时,方可采用渗透探伤
6.超声波探伤
(1)设计要求全焊透的
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差,可采用射线探伤
(2)一级焊缝的合格等级应达到GB11345的B级检验的Ⅱ级及Ⅱ级以上;二级焊缝的合格等级应达到GB11345的B级检验的Ⅲ级及Ⅲ级以上
7.射线探伤
(1)凡符合以下特殊情况之一者,可采用射线探伤进行检测、验证
①设计图纸指定对特殊部位进行射线探伤,或规定做超声波探伤但无法实施时,应采用射线探伤
②如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也需考虑采用射线探伤作进一步验证
(2)射线照相的质量等级应达到GB3323的AB级的要求一级焊缝Ⅱ级合格,二焊缝Ⅲ级合格
8.探伤报告内容应包括1工程名称、委托单位、检测地点、时间、材质、接头种类、焊接方法、表面状态
(2)验收标准、检验等级、合格级别、无损检测的探伤方法、仪器型号
(3)试件名称、焊缝号、板厚、检测长度、缺陷记录、实测级别、评定结果(合格与不合格)
(4)检测单位、操作者姓名、技术负责人与批准者签署盖章第四节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一)屋面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1.相关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DBJ15—19—
972.屋面在未做防水层前,宜进行泼水试验,检查屋面有无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屋面防水工程的防水层应由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
4.屋面进行淋水或蓄水试验在防水层施工完成之后进行
5.屋面进行淋水试验方法及要求
(1)高出屋面的烟道、风道、出气管、女儿墙、出入孔根部防水层上口应做淋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2)屋面防水层应进行持续2h淋水试验
(3)沿屋脊方向布置与屋脊同长度的花管(钢管直径28㎜左右,管上部钻3~5㎜的孔,布置两排,孔距80~100㎜左右),用有压力的自来水管接通进行淋水(呈人工降水状)
6.蓄水屋面(包括屋面水池)、种植屋面必须蓄水试验;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也应进行蓄水试验
7.蓄水试验在防水层施工完成之后进行,蓄水到规定高度,留置时间不应少于24h,不得不渗漏现象
(二)厕所、厨房、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1.相关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DBJ15—19—
972.有防水要求的厕所、厨房、阳台,都必须100%进行蓄水试验,蓄水试验应在防水层施工完成之后进行
3.蓄水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蓄水前,应将地漏和下水管口堵塞严密
(2)蓄水浓度一般为30~100㎜,不得超过楼(地)面、屋面设计活荷载,并不得超过立管套管的高度
(3)蓄水时间应不少于24h,无渗漏为合格
(4)蓄水试验中发现渗漏应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进行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4.地面面层完成后进行泼水试验,检查屋面有无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淋水和蓄水试验应分别记录
(三)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932.在土木工程施工中,测量工作是贯穿整修施工过程各个阶段的基础性技术工作施工测量工作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的准确程度,对工程能否顺利施工及其质量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国家颁布了系统的工程测量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以指导和规范工程测量技术工作应高度的重视施工测量技术、测量管理
3.施工测量的主要内容
(1)工程场地施工控制测量,主要包括建立建筑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
(2)建筑主轴线测量及定位放线
(3)主体施工测量,包括轴线投测及高程传递高层(超高层)建筑物主体施工测量中的主要问题是控制垂直度,即是须将基准轴线准确地向高层引测,要求各层相应轴线仅位于同一竖直平面内因此,控制轴线投的竖向偏差,并使其偏差值不超过规范、规程允许的限值,是高层建筑施工测量中一件很重要的工作
(4)建筑变形测量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建筑物实体的沉降观测、倾斜观测、位移观测及裂缝观测等
(5)施工偏差检测各种结构构件及建筑设备,其就位、垂直度、标高等状态,难免会因施工及环境等原因出现偏差因此,施工规范、规程及质量验评标准都规定了要对结构施工偏差情况进行检查,并规定了允许偏差值
4.关于高层建筑施工竖向(垂直度)控制的规范要求从以上对建筑施工测量有关内容分类可看出,对于建筑物施工过程,其施工过程的竖向(垂直度)控制,也即轴线投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轴线投测的准确度直接关系到建筑结构施工质量及安全性对于超高层建筑物来讲尤其重要因此《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对高层建筑结构施工的测量放线作业及其允许误差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
7.
2.3条,规定了测量竖向垂直度时,必须根据建筑平面布置的具体情况确定若干竖向控制轴线,并应由初始控制线向上投测对于轴线投测的误差,规定了层间测量偏差不应超过3㎜;建筑全高垂直度测量偏差不应超过3H/1000H为建筑总高度,且对应于不同高度范围的建筑物,其总高轴线投测偏差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按这些规定的要求对轴线投测误差进行控制,并详细记录另外,对于特别重要的超高层建筑来说,为避免由于测量仪器、手段、人为原因或环境原因出现总高度轴线投测误差过大,除了在首层±
0.00外测定建筑物基准轴线外,有必要视情况采用专业的、精确的仪器及手段将建筑物总高分为若干轴线投测控制段,分段投、分段锁定基准轴线,以便于施工又避免出现总高度轴线投测出现较大误差
5.关于对结构构件(实体)施工垂直度偏差、标高的检测规定我们知道,在确定了建筑平面轴线及结构构件(如墙、柱)等具体位置之后,由于施工操作及外部环境影响等诸原因,结构墙、柱构件实体在对应轴线位置、垂直度、标高、尺寸等方面有可能出现偏差为此,《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对现浇及预制装配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施工允许偏差,分为层间与全高两方面同时控制,层高≤5m时及>5m时的层间垂直度偏差分别不能大于8㎜及10㎜;总高不能大于3H/1000及30㎜H为建筑全高对现浇混凝土结构墙柱构件的标高允许偏差,分为层间与全高两方面同时控制,层间标高±10㎜;总标高偏差±30㎜这些规定,是对具体工序操作技术及质量的要求,也需进行检测及记录
(四)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20022.沉降观测要点
(1)鉴于沉降观测是一项技术性强、测量精度要求高的工作,以下工程的沉降观测工作,除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沉降观测工作外,建设单位必须委托专业测量单位完成
①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②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③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
④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⑤位于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地区的建筑物
⑥因地基变形或局部失稳而使结构产生裂缝或破损需研究处理的建筑物
⑦因地质条件、基础(桩基)类型等特殊情况,设计单位确定的工程
(2)从事专业沉降观测的单位应具备专业测量资质和计量认证资格,同时拥有相应的测量仪器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沉降观测必有严格遵守相应的规范和规程,沉降观测资料将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蝗质量保证资料之一
(3)水准点的设置要求应以保证其稳定可靠为原则宜设置在基岩上,或设在压缩性较低的土层上;水准点的位置,宜靠近观测对象,但必须在建筑物所产生的压力影响范围以外在一个观测区内,水准基点不应少于三个
(4)观测点的设置要求观测点的布置,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的变形并结合地质情况确定,数量不宜少于六个点
(5)水准测量要求
①宜采用精密水平仪和铟钢尺,对第一观测对象宜固定测量工具,固定人员,观测前应严格校验仪器
②测量精度宜采用Ⅱ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
0.3m水准测量宜采用闭合法
③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a.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应按设计要求,一般第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及时进行民用建筑每增加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应在不同荷载阶段分别观测,整个施工时间的观测不得少于4次(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观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和,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b.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竣工后观测次数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为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2年,黏性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c.当建筑物和构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的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④在基坑较深时,可考虑开挖后的回弹观测
(6)沉降观测控制由于建筑地基不均匀、荷载差异很大、体型复杂等因素引起的地基变形,对于砌体承重结构应由局部倾斜控制;对于框架结构和单层排架结构应由相邻柱基的沉降差控制;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应由倾斜值控制
3.工程竣工时应提供以下沉降观测资料
(1)根据水准点测量得出的每个观测点和其逐次沉降量(沉降观测成果表)
(2)根据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面图绘制的观测点位置图、沉降观测结果绘制的沉降量、地基荷载与延续时间三者的关系曲线图(要求每一观测点应绘制曲线图,详见图2-1)见下一页
(3)计算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均沉降量、相对弯曲和相对倾斜值
(4)水准点的平面布置图,测量沉降的全部原始资料
(5)根据上述内容编写的沉降观测分析报告(其中应附有工程地质和工程设计的简要说明)
4.经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出具的沉降观测报告必须签名、盖章(公章)齐全,结论明确,并应在报告后附企业的资质证明
(五)建筑外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定》DBJ15—30—2002《建筑外窗抗风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6—86《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86《建筑外窗雨水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8—
862.试件的数量及选取方法同一窗型至少选取三樘试件,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试件
3.铝合金门窗总面积达300㎡以上或楼房高度超过25m者,均应进行三性试验(包括风压变形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和空气渗透性能),对多种尺寸、型式的门窗工程,应选择两种以上最不利形式的窗型进行试验
4.铝合金门窗三性能检测报告应经检测、审核人员签名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1.相关规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15—19—
972.房屋建筑地下室检查围护结构内墙和底板全埋设于地下的结构(地下商场、地铁车站、军事地下库等)除调查围护结构内墙和底板外,背水的顶板(拱顶)重点检查
3.专业施工单位、总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前,必须进行地下防水效果检查,绘制“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详细标示裂缝及渗漏水现象、经修补及堵漏的渗漏水部位、防水等级标准容许的渗漏水现象位置
4.渗漏水量应符合下列规范规定
(七)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20012.建设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必须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并在广州建委备案的检测单位对室内氡、游离甲醛、苯、氨、总发挥性有机物等五种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对于以毛坯房、初装修形式竣工验收的工程,,室内空气污染物检测可以只检氡、氨、甲醛三项指标(详见《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
[2002]146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工作的通知》——穗建筑
[2003]45号)
3.建设单位对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采取强制通风或污染物清除等处理后,可委托复检,复检时应通知该监督机构对抽样过程进行监督
4.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抽样要求
(1)抽检房间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2)凡进行了样板间浓度检测且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八)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1.烟气道除做《烟气(风)道工程检查记录表》,检查烟气道的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同时应做功能检验;
2.应做通(抽)风和漏风、串风实验、通风口全数检查
3.通风(烟)检查记录填写表格见表2-14表2-14 通风(烟)道检查记录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层数开工日期完工日期检查日期检查部位烟道风道检查部位烟道风道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专业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年 月 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注
1.检查部位应详细填写楼层、单元
2.检查合格记录为“√”有合格记录为“×”
3.第一次检查不合格复检合格的,在记录“×”后记录“√”
(九)建筑幕墙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检测报告
1.相关规范《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6《建筑幕墙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8《建筑幕墙风压变形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GB/T
182502.所有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石材幕墙、瓷质幕墙、铝板幕墙用复合幕墙,其幕墙总面积200㎡以上者均应进行三性试验(包括空气渗透性、雨水渗漏性、风压变形性),高度超过60m者同时应进行平面内变形性能试验
3.空气渗透性能指在风压作用下中,其开启部分为关闭状态的幕墙透过空气的性能与其有关的气候因素主要为室外风速与温度其分级的值是在标准状态下,压力差为10Pa时,每小时通过固定(开启)部分每米缝长的空气渗透量,见表2-25表2-25 标准状态下的空气渗透量性能ⅠⅡⅢⅣⅤqm3/m·h10Pa开启部分≤
0.5 >5,≤
1.5>
1.5,≤
2.5>
2.5,≤
4.0>
4.0,≤60固定部分≤
0.01>
0.01,≤
0.05>
0.05,≤
0.10>
0.01,≤
0.20>
0.20,≤
0.
504.雨水渗漏性能指在风雨同时作用下幕墙透过雨水的性能和水密性能有关的气候因素主要指暴风雨的风速和降雨强度,风表2-26表2-26 雨水渗透性能性能ⅠⅡⅢⅣⅤP(Pa)开启部分≤500 >500,≤350>350,≤250>250,≤150>150,≤100固定部分≤2500>2500,≤1600>1600,≤1000>1000,≤700>700,≤
5005.风压变形性能指建筑幕墙在与其垂直风压作用下,保持正常的使用功能,不发生任何损坏的能力和风压变形性能有关的气候参数主要为风速值和相应的风压值,见表2-27表2-27 风压变形性能性能ⅠⅡⅢⅣⅤWKKPa≥5 5,≥3504,≥33,≥22,≥
16.平面内变形性能表示幕墙全部构造在建筑物层间便位强制幕墙变形后,应予保持的性能以建筑物层间相对位移值γ表示要求幕墙在该相对位移范围内不受损坏,见表2-28表2-28 相对位移值γ的范围性能ⅠⅡⅢⅣⅤγ≥1/100 1/100,≥1/1501/150,≥1/2001/200,≥1/3001/300,≥1/400
(十)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962.本表适用于室内给水系统、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室内采暖系统、建筑中水及游泳池水系统、消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外给水管网等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的通水试验
3.管道通水试验时,应按实验要求开启有关所有阀门、水嘴等,检查是否达到额定流量,检查管路、设备是否畅通无阻塞,是否无渗漏
4.管道通水试验应分系统进行,分别对各部位、区段的配水点进行全数检查完整记录各管段名称(编号)、试验部位的通水时间及试验结果
(十一)卫生器具满水和通水试验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20022.本表适用于卫生器具交工前的满水和通水试验
3.卫生器具满水和通水试验方法满水试验水量须达到器具溢水口处,静置进行观察一段时间后,检查满水后溢流口(管)排水是否顺畅,以及各连接件是否渗漏然后将盛水排放,检查排水管道和配件是否畅顺无堵塞,是否无渗漏
4.卫生器具满水和通水试验应分系统进行,并按部位、区、段对所有卫生器具进行全数检查后,如实填写记录
(十二)管道(设备)水压试验记录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20022.本表适用于室内排水管道及卫生器具等全部安装完毕,且通水检验合格后对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的通球试验
3.试球应采用硬质空心塑料或体质轻、易击碎的空心球体,通球球径应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4.通球试验通畅无阴为合格试球不通,应做好标记,及时清除管道的阻塞物,并重新进行通球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十四)锅炉安装质量控制单台用册
1.相关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20022.本册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
1.25MPa、温度不超过130℃的建筑供热或生活热水供应整装式蒸汽(热水)锅炉及锅炉辅助设备
3.本册的主要内容及质量要求
(1)锅炉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2)燃油锅炉的烟囱和燃气锅炉的大气排放管应符合规范要求
(3)锅炉本体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质量,锅炉汽、水系统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锅炉本体安装的坐标、标高、中心线和垂直度、以及组装链条炉排安装的允许偏差应在规范规定范围之内
(5)锅炉辅助设备(风机、分汽缸、热交换站、水泵、水箱、油罐等),及管道的安装及试验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报警器、温度报警器等)安装及试验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锅炉的烘炉、煮炉和试运行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8)主管部门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质量安全证明文件
(十五)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2002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每隔2h做一次记录;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每隔2h做一次记录
3.建筑物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应包括低压配电系统的全部照明回路试验时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投入运行,连续试运行期间检查线路及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测试并记录试运行过程中的电压、电流等参数和运行状况(是否正常无故障等)
4.记录以低压配电系统的照明回路为单位填写
(十六)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20022.凡符合下列之一的灯具应作牢固性试验
(1)体积较大的多头花灯(吊灯)
(2)产品技术文件有要求的
(3)设计文件有规定的
(4)监理(建设)单位或监督机构要求的
3.大型灯具的固定(悬吊)装置应全数逐个做牢固性试验并记录
(十七)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922.本表适用于建筑电气及智能建筑工程的各种类别电气接地电阻的测试
3.电气的接的系统按其作用有同一般可分为工作接地(含直流接地等)、保护接地(含等位接地)、防雷接地和联合接地等
4.接地体、设备房顶预留接地点、工作接地点、建筑物基础和首层接地测试点、建筑转换层、高层建筑均压环、总等电位接地点、楼层等电位接地点和局部等电位接地点、建筑物屋面避雷带等,以及设备(装置、器具)导线等应按有关设计、设备技术文件和规范的要求,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进行实测,然后记录每一测点的接地电阻实测值
5.每份记录只允许填写同一系统内同一接地类别的测试记录,但可以记录多个测点的实测值
6.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填写应注意
(1)准确表达所属分部、子分部(系统)的名称
(2)准确表达接地类别和测试点的名称(部位)
(3)准确表达测试时的天气情况(晴、阴、雨及天气的相对湿度)
(4)设计要求的接地电阻值(Ω)应按有关设计文件,或设备技术文件,或标准规范的要求填写
(十八)漏电保护器模拟漏电测试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气装置工程低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
962.漏电保护器模拟漏电测试应按回路分别进行,动力和照明工程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回路均要全数进行漏电保护器模拟动作测试
(十九)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20022.本表主要用于电气照明系统运行安全性检查
3.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1)电气器具接线是否正确;如罗口灯头的相线应接在罗口灯头中心触点;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也须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也须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或接零)线须接在上孔;带开关(断路器)的回路相线应与开关连接
(2)电气器具形状状态是否正常;如形状是否开断相线并控制指定的电气器具,电扇调速器的开断和调速是否正常
4.本记录应按子分部(系统)、安装部位(区、段、楼层、单元、房间等)和表尾通用性的栏目可参照安装工程的其他检测记录表(其中“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目不能遗漏)
(二十)智能建筑系统试运行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本表通用性强,适用于智能建筑各种系统的试运行其他安装工程系统的试运行也可参考借鉴使用
3.智能建筑系统试运行应根据各种系统的不同要求,在合理的周期内对系统进行连续不断的试运行,检查各系统功能是否能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记录试运行期间系统的情况(正常/不正常),若出现故障应记录故障现象及排除修复情况等
4.试运行记录填写应注意
(1)准确表达试运行系统的名称(填于表头,每表对应一个系统)及其隶属的系统名称,试运行日期和试运行负责人
(2)准确表达记录时间,且记录次数应符合规定(至少每班记录一次,不能遗漏),值班(记录)人签名齐全
(二十一)制冷机组试运行记录
1.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
982.本表适用于压缩式制冷的空调冷水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试运行其他类型的机组(如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可参考本表和厂家调试报告自行编制运行记录
3.制冷机组试运行记录填写要求
(1)本表内的参数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当机组显示的参数计量单位与本表不符时,应换算后再填写
(2)制冷机组正常运转不应小于8h,实测数据时应每隔半小时或一小时记录一次,本表不够填时可续页
(3)对某些机型无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在相应栏目内注明“无此项”
(二十二)消防加压送风系统测试记录
1.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
2.本表适用于通风空调工程的防排烟系统测试
3.当设计无规定时,消防加压送风系统应按下列规定进行余压或门洞风速(两者任选其一)测试
(1)任取一模拟火灾层,当系统门全闭时,测试前室、楼梯间、避难层的风压消防加压送风系统应满足走廊——前室——楼梯的压力呈递增分布,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前室、合用前室、消防楼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力差宜为25Pa±20%
②防烟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力差宜为45Pa±20%
(2)同时打开模拟火灾层及其上下一层的防火门,测试模拟火灾层各门洞平面的平均风速应不小于
0.7m/s门洞平面风速测点应均匀布置,数量不宜少于8个,当测点数大于10个时,可在本表相应位置增加行数
4.消防加压送风系统测试记录填写内容
(1)应准确表达测试系统名称及测试日期
(2)表中“风量”是指通过门洞的风量(等于门洞实测平均风速与门洞面积的乘积)
(3)“测试说明”应表达测试系统消防加压送风的范围(楼层),选择哪一层作为模拟火灾层进行测试,测试时有哪些消防风机投入运行等
(二十三)室内空调空气参数测试记录
1.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20022.经调试,舒适空调房间的温度、相对湿度及空调室内噪声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3.空调房间室内空气温度、相对湿度测定宜在室外空气参数接近于设计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4.在设计没有规定情况下,测点应选择在人员经常活动的范围或工作面(一般为距内墙表面大于
0.5m,离地高度为1~
1.5m的平面处)
5.当室内面积≤50㎡,取测点数5个,室内面积每增加20~50㎡,测点相应增加3~5个
6.空调房间噪声的测定,一般以房间中心离地高度为
1.2m处为测点,测量A声级的数值噪声测量要考虑测量环境本底噪声的影响,必要时对测量值进行修正(如有修正,应记录修后的测量值)
7.记录填写的其他要求
(1)记录应填写测试日期及室外温度和相对湿度
(2)设计值可根据设计说明书填写
(3)当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测点数大于8个时,可在本表相应位置增加行数
(二十四)净化空调系统测试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20022.净化空调系统测试应在系统进行全面清扫,并已运行24h以上达到稳定后进行
3.室内空气洁净等级的测试及记录要求
(1)室内空气洁净等级的测试可使用采样速率大于1L/min的光学粒子计数器;在仪器选用时应考虑粒径鉴别能力,粒子浓度适用范围和计数效率
(2)室内空气洁净等级的测试应在设计指定的占用状态(空态、静态、动态)下进行
(3)采样点确定最低限度的采样点数NL按公式NL=A
0.5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A为洁净室或洁净区的面积(单位为㎡),在水平单向流时,面积A与气流方向呈垂直的流动空气截面的面积采样点应均匀分布于整个面积内,并位于工作区的高度(距地坪
0.8m的水平面),或设计单位的特指的位置
(4)采样量的确定应符合GB50243—2002附录B中B.
4.4条规定
(5)洁净度等级定级的粒径范围为
0.1~
5.0ηm,用于定级的粒径数不应大于3个,且其粒径的顺序级差不应小于1.5倍(即D3≥
1.5D2≥
1.5D1)
(6)记录数据评价空气洁净度测试中,当全室(区)测点为2~9点,必须计算每个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Gi、全部采样的平均粒子N及其标准差S导出95%置信上限值;采样点超过9点时,可采用算术平均值作为置信上限值如果在每个采样点测得的粒子平均浓度值及全部体校点的平均粒子浓度N的95%置信上限值(简写95%UCL),小于或等于洁净度等级规定的限值(GB50243—2002附录B中B.
4.6—1),则该洁净室或洁净区即被认为达到规定的空气洁净度等级
4.单向流洁净室截面平均速度,速度不均匀度的测试及静压差测试应符合GB50243—2002附录B规定
5.实测新风量对于设施设计新风量的允许偏差为10%
6.测试记录的其他填写要求
(1)测试记录应清楚表达测试部位即洁净室名称或洁净区地址及测试日期
(2)设计值可根据设计文件填写
(3)偏差=(实测值-设计值)/设计值×100%
(二十五)系统联动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主要相关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20022.本表主要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工程各种系统(子分部)内(含设备单机)以及系统之间(含各系统总体全面)的联动试运转及调试其他分部工程的联动试运行及调试也可借用本表
3.本表应简要记录通风空调相关的系统联动试运转及调试情况和结果,内容可包括
(1)系统内各设备单机运转及调试
(2)系统联动试运转中,设备及主要部位的联动(如制冷机组启停与空调水泵、冷却塔的联锁;防排烟系统风机、风阀联锁等)
(3)系统总风量、风口风量调试情况及结果
(4)空调水系统冲洗、试运转和空调水系统水流量调试(包括冷却塔水量平衡调试)等情况及其结果
(5)空调房间室内空气参数测定情况及其结果
(6)防排烟系统风量、风压测试情况及其结果
(7)净化空调系统测试情况及其结果
(8)设计要求测试的其他项目第五节 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
(一)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分类
1.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分类见表2-29表2-29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表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1地基与基础工程无支护土方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有支护土方工程排桩,降水、排水、地下连续墙、锚杆、土钉墙、水泥土桩、沉井与沉箱,钢及混凝土支撑地基及基础处理工程 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地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振冲地基,砂桩地基,预压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注浆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地基桩基工程 锚杆静压桩及静力压桩,预应力离心管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混凝土灌注桩(成孔、钢筋笼、清孔、水下混凝土灌注)地下防水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细部构造,喷锚支护,复合式衬砌,地下连续墙,盾构法隧道,渗排水、盲沟排水、隧道、坑道排水,预注浆、后注浆,衬砌裂缝注浆混凝土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砌体基础砖砌体、混凝土砌块砌体、配筋砌体、石砌体劲钢(管)混凝土劲钢(管)焊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混凝土钢结构 焊接钢结构、栓接钢结构、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续表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2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劲钢(管)混凝土结构劲钢(管)焊接、螺栓连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劲钢(管)制作、安装,混凝土砌体结构 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砖砌体钢结构 钢结构焊接,紧固件连接,钢零部件加工,单层钢结构安装,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钢结构组装,钢构件预拼装,钢网架结构安装,压型金属板木结构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结构、轻型木结构、木构件防护网架和索膜结构网架制作,网架安装,索膜安装,网架防火,防腐涂料3建筑装饰装修地面整体面层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防油渗面层、水泥钢(铁)屑面层、不发火(防爆的)面层板块面层基层、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预制板块面层(预制水泥混凝土、水磨石板块面层)、料石面层(条石、块石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地毯面层木竹面层基层、实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条材面层)、竹地板面层抹灰工程 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门窗 木门窗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吊顶 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轻质隔墙 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饰面板(砖) 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幕墙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涂饰 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裱糊与软包 裱糊、软包细部 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暖气罩制作与安装、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花饰制作与安装续表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4建筑屋面卷材防水屋面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涂膜防水屋面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刚性防水屋面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瓦屋面平瓦屋面、波瓦屋面、油毡瓦屋面、金属板屋面、细部构造隔热屋面架空隔热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屋面、细部构造
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分类见表2-30表2-30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表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室内给水系统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给水设备安装,管道防腐、绝热室内排水系统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安装,防腐绝热卫生器具安装 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室内采暖系统 管道及配件安装,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金属辐射板安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室外给水管网 给水管道安装,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管沟及井室室外排水管网 排水管道安装,排水管沟及井池室外供热管网 管道及配件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系统 建筑中水系统管道及辅助设备安装,游泳池水系统安装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锅炉安装,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安全附件安装,烘炉、煮炉和试运行,换热站安装,防腐、绝热续表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2建筑电气工程室外电气 室外架空线路和杆上电气设备安装,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建筑物外部装饰灯具、航空障碍灯和庭院灯安装,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接地装置安装变配电室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接地装置安装,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供电干线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母线安装,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电气动力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低压电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低压电气动力设备检测、试验和空载试运行,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插座、开关和风扇安装电气照明安装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槽板配线,钢索配线索,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普通灯具安装,专用灯具安装,插座、开关和风扇安装,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备用与不间断电源安装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柴油发电机组安装,不间断电源的其它功能单元安装,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接地装置安装防雷及接地安装防雷接地装置安装,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建筑物等电位连接,接闪器安装续表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3通风与空调工程送排风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空气处理设备安装,部件制作,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系统调试防、排烟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排烟风口常闭正压风口与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系统调试除尘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除尘器与排污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系统调试空调风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风管与设备绝热,高效过滤器安装,系统调试净化空调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风管与设备绝热,高效过滤器安装,系统调试制冷系统 制冷机组安装,制冷剂管道及配件安装,制冷附属设备安装,管道及设备的防腐与绝热,系统调试空调水系统 管道冷热(媒)水系统安装,冷却水系统安装,冷凝水系统安装,阀门及部件安装,冷却塔安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管道与设备的防腐与绝热,系统调试4电梯安装工程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驱动主机,导轨,门系统,轿厢及对重(平衡重),安全部件,悬挂装置,随行电缆及补偿装置,电气装置,整机安装验收液压电梯安装工程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液压系统,导轨,门系统,轿厢及平衡重,安全部件,悬挂装置及随行电缆,电气装置,整机安装验收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整机安装验收续表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5智能建筑通信网络系统通信系统、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 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平台及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网络安全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空调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冷冻和冷却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子系统通信接口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火灾和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 缆线敷设和终接、机柜、机架、配线架的安装、信息插座和光缆芯线终端的安装智能化集成系统 集成系统网络、实时数据库、信息安全、功能接口电源与接地 智能建筑电源、防雷及接地环境 空间环境、室内空调环境、视觉照明环境、电磁环境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含电视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楼宇对讲系统、住户对讲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物业管理系统(多表现场计量及远程传输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小区网络及信息服务系统、物业办公自动化系统)、智能家庭信息平台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
1.检验批是工程质量验收最基本的单元,分项工程划分成检验批有助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划分,如
(1)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分部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单层建筑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
(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验收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验收批
(3)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不同楼层屋面可划分为不同的验收批
(4)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验收批
(5)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室外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7)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8)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9)幕墙子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①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一般情况与按楼层划分,如一层或东立面一至二层等)
②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为检验批
③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10)钢结构检验批划分的原则
①单层钢结构可按变形缝划分
②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可按楼层或施工阶段划分
③钢结构制作可按构件类型划分
④压型金属板工程可按屋面、墙面、楼面划分
⑤对原材料及成品进行的验收,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合并或分批划分
⑥复杂结构可按独立的空间刚度单元划分
2.检验批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主控项目是确定检验批主要性能,必须全部达到要求
(3)一般项目是基本达到,对不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适当放宽
(4)一般项目的定性项目基本达到
(5)一般项目的定量(允许偏差)项目直接填写数据,每个项目都必须有80%以上(如混凝土保护层为9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达到规范规定;其余2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通常不得大于规范规定的150%(如钢结构为120%)
4.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填写注意事项
(1)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组织专业工长、班组长等有关人员,按施工规程(企业标准)进行检查、评定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2)监理单位监理人员逐项验收,同意项在验收记录栏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不同意项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并作标记
(3)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审查后,同意项在验收结论栏填写“同意验收”并签字
(4)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栏,应填写企业标准,企业必须按照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自制定行企业标准,才能保证国家验收规范的实施
(5)对定性的项目,符合规范规定时打“√”标注,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打“×”标注
(6)对定量的项目,直接填写实测数据,超企业标准的而没有超国家验收规范的用“○”将数据圈住,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将数据圈住
5.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6.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1)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作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2)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审查后,同意项在验收结论栏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并签字;不同意项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并作标记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E表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是归纳整理的作用,是一个统计表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注意事项
(1)检查检验批是否将整个工程覆盖
(2)检查有混凝土、砂浆强度要求的检验批,到龄期后是否达到规范规定第六节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一)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全面检查承建工程质量并及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核后,送监督机构抽查监督机构对工程技术资料及实物质量抽查后,将抽查意见书面通知监理和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收到质监机构抽查意见书面通知后,对符合质量验收条件的,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经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必须先经施工单位自检,再送至监理单位核查,核查结果达到基本完整的要求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及签署意见,最后,由施工单位报质量监督机构
2.质量控制资料要求
(1)项目齐全
(2)试验数据准确
(3)不合格数据处理完善无误
(4)使用部位、时间清楚
(5)文字清晰、填写齐全、装订整齐、章戳俱全
3.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评定内容及标准
(1)图纸会审、变更设计洽商记录,要求有关参加工作人员签字、单位公章和日期俱全,资料形成应在施工之前
(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清晰准确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完整无误
①建筑工程所用材料按规格、批量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应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合格证日期应在施工前或用材前出示,各项批量应与实际数量基本吻合
②材料进场应按规格、批量进行送检,检(试)验报告的试验编号、公章、审核人、经办人签字盖章及见证取样记录齐全,结论明确,监督抽检数量满足要求
③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有处理结论
(4)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要合格有效,其中“施工试验报告”包括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抗压强度报告,混凝土抗渗等级试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报告等内容(该部分资料放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试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包括结构硅酮密封胶与接触材料相容性能检测报告、建筑用塑料外窗角强度检测报告、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报告等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图示准确
①隐蔽验收及时,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图示准确,验收日期与施工进展日期相符
②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中项目应填写齐全,参加检查验收的单位、人员符合规定要求,参加验收人员的签字、隐蔽验收日期和负责单位盖章齐全
(6)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测资料包括地基承载力、桩基检测报告、混凝土检测报告、钢结构焊缝探伤检测报告及砌体检测报告等
(7)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后,必须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对于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地下结构(含防水工程)子分部,幕墙子分部,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等重要分部工程,还应办理建设工程中间验收监督登记手续
(8)竣工图要求竣工图纸齐全、完备,设计变更在图纸上有明显更改或说明,有竣工图章、签字齐全,且经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盖章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的目的是强调建筑结构、设备性能、使用功能、环境质量等方面的主要技术性能检验按验收组协商确定的项目分别进行核查和抽查,对在分部、子分部已检查的项目,核查其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在单位工程(子单位)抽查的项目,应进行全面检查,并核实其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抽查结果用“√”表示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核查、抽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由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3.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的目的是强调建筑结构、设备性能、使用功能、环境质量等方面的主要技术性能检验该检查记录有些必须先经施工单位自检,再送至监理单位审查,审查结果达到基本完整的要求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及签署意见
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内容见表2-31表2-31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内容项目序号安全和功能检查项目建筑与结构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5抽气(风)道检查记录6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7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单位工程沉降观测记录)8节能、保温测试记录9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续表项目序号安全和功能检查项目给排水与采暖1管道通水试验记录2管道(设备)水压试验记录(采暖管道、散热器、消防管理等)给排水与采暖3卫生器具满水和通水试验记录4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5锅炉及辅助设备试验记录电气1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2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3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4漏电保护器模拟漏电试验记录5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验记录通风与空调1制冷机组试运行记录2风量、温度测试记录3消防加压送风系统测试记录4净化空调系统测试记录5系统联动试运转及调试记录电梯1电梯运行记录2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智能建筑1系统试运行记录2系统电源检测记录3接地检测记录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抽查时,施工单位应先行自行检查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人员共同进行,通过现场全面检查,在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为主共同确定质量评价,评价分为“好”、“一般”、“差”
2.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的填写、统计和评价方法的原则
(1)“抽查质量状态”栏对抽查点的评定,填“好”、“一般”或“差”
(2)“质量评价”栏对抽查项的评定,在“好”、“一般”、“差”对应下方“√”
(3)“观感质量综合评价”栏对整个单位(子单位)工程总体观感质量评价,在通栏填写统计数据共检评N项,其中“好”N项,占检评总项数的N%,在右栏填写总体观感质量评价在“好”、“一般”、“差”对应下方“√”;当总体评价为“好”或“一般”的,可填写“符合要求”,当总体评价为“差”的,可填写“不符合要求”
(4)评价程序为抽查点评价→抽查项评价→综合评价→总体观感评价评语→检查结论
(5)从抽查项到总体观感评语填写的统计原则
①抽查点或抽查项中,评为“好”的占检评总数85%及以上,且其余为“一般”以上(即有出现“差”)可评定为“好”
②抽查点或抽查项中,评为“好”的占检评总数85%以下,且其余为“一般”以上(即有出现“差”)可评定为“一般”
③任一抽查栏中出现“差”的,则整个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为“差”
3.观感质量检查过程中出现“差”的,一般不应通过验收,应作返修整改但确实不能整改的,只要不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可协议通过验收有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的项目,不能评价,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五)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应在工程质量验收前,对所监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编写《工程质量主体报告》一式四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督站及备案机关各存一份,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公章后,提交给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土建工程质量情况、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质量验收意见及有关补充说明及资料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凡需签名处,需先打印姓名后再亲笔签名
(六)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应在工程质量验收前,对勘察文件进行检查,编写《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一式四份,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监督站及备案机关各存一份,经项目负责人、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建设单位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规模、工程主要勘察范围及内容、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的差异、工程施工对持力层是否满足要求及勘察文件的检查结论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凡需签名处,需先打印姓名后再亲笔签名
(七)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应在工程质量验收前,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编写《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一式四份,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督站及备案机关各存一份,经项目负责人、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建设单位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规模、各专业设计人员名单、结构设计的特点、图纸会审情况、主要设计变更及执行情况及工程按图施工及完成情况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凡需签名处,需先打印姓名后再亲笔签名
(八)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施工安全评价是对参与建设工程的各方单位在执行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履行责任方面、安全管理资料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方面、以及有否发生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评价
2.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站要对该工程的安全生产和中间安全评价等情况作出的综合评价,最后定出等级,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九)电梯安装分部质量验收登记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以及1995年以来建设部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监督机构对电梯工程有关管理规定的精神,制订《电梯安装工程开工登记表》及《电梯安装分部质量验收登记表》这两表的有关说明详见电梯安装工程资料中的有关部分
(十)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30号《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消防工程、装修工程完工后投入使用前,必须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2.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审核程序和规定如下
(1)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消防验收书面报告
②递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该测试报告由建筑消防设施测试部门测试后取得
③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要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加是否同意使用意见并盖章
④提交消防产品的相关证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
⑤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
⑥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本工程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名单
(2)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申请复验
(3)验收(包含复验)合格,由公安消防机构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筑工程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值班人员,并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3.建设单位在备案机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必须持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案后退回原件
4.工程验收资料中必须存放消防验收文件原件
(十一)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1.管道燃气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2.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持有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住宅小区的燃气工程施工可以由负责小区施工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在建设规划报建时,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设计要点的规范设计方案批复中应注不燃气管道配套的具体要求和审核;规划主管部门对综合管线平衡图和燃气设施用地进行规划审批
4.燃气管道设计要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进行,在主体工程送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时,应包括相应设计深度的燃气管道设计内容
5.燃气调压装置的燃气管道安装工程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燃气调压装置后的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是房屋建筑物的一个分项工程,必须依法在建设行政部门办理有关工程招投标、施工报建、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方可交付使用
7.竣工验收资料中必须存放燃气工程验收文件原件
(十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根据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及保修责任,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竣工验收资料中应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若为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有经手人签名;在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向备案机关提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三)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2.《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 屋面防水 墙、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管道堵塞 供冷系统和设备 卫生洁具 灯具、电器开关
(3)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4)住宅保修期应从开发企业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第3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3.《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4.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商品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5.竣工验收资料中必须存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十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纪要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监督站负责对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对组织形式、程序及标准执行等情况)实施监督
2.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及文件方可组织质量验收
(1)完成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已验收合格
(2)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经质量监督机构抽查的完整的质量控制和工程管理资料
(6)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7)施工单位签署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8)消防、燃气、电梯的准许使用文件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1)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其附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要]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一式五份,其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尊师重道、监督站、备案机关各持一份,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工程质量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质量验收意见等
(十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收到《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之后根据验收监督情况向建设单位发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意见书》发现工程质量验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或工程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隐患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对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意见书》的重要内容
(十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声调建设工程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志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工程档案预验收由建设单位汇总本单位、监理部位、施工单位的各项齐全后,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填报《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到申请7个工作日内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认可书
(十七)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办理的验收手续,并且经城市规划部门验收合格后颁发的证明文件,未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该工程不予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建筑工程规划验收程序和规定如下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申报条件
①已按所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和报建图纸的要求完成土建工程和外墙装修,施工排栅已拆除
②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各类临时施工用房、围墙和其他需要拆除的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施工场地已清理完毕
③市政或生活服务等种类配套工程(包括附属用房)、绿化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以及其与外部市政道路连接的道路,已建设完毕
④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没有违法建筑,申请单位也自觉执行其他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
⑤成片开发或其他分期进行建设的工程,可以分期申请规划验收申请分期规划验收的建设工程与其配套的设施工程应同步实施建设或同步申请规划验收单体建设在全部建成前申请分期规划验收的,必须符合分期投入使用的要求
(2)申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应提供的资料详细如实填写由声调规划部门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
①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其附图的复印件;提供建设工程测量记录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②如申报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处理,应提交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报告;提供所交纳罚款的收据复印件;提供盖有规划局行政处罚章的违法建设的竣工图(平、立、剖面)复印件
③申请分期规划验收的建筑工程,应提交配套设施工程的报建和实施建设的情况报告或单体建筑分期投入使用的情况报告
(3)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有关规定
①建设工程在办理专业管理甚验收和全面验收之前,应报原审批城市规划部门进行规划验收
②城市规划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法定工作日15日内予以验收
③城市规划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规划验收时,应对照原审批文件和图纸,对建设有地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建设情况、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位置、间距、层数、标高、平面、立面、外墙装饰材料和色彩、各类配套服务设施、临时施工用房、施工场地等进行全面核查,并作出验收记录
④符合所要求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条件的建设工程,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的,视为验收不合格,由城市规划部门发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不合格通知书,并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经改正后符合所要求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重新申请规划验收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得投入使用和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4.建设单位在备案机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必须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案后退回原件
5.竣工验收资料中必须存放规划验收文件的原件
(十八)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第六条,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如下
(1)除建筑面积在3000㎡以下的用于居住和办公功能的建筑物外,其他所有建设工程均须到环保局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2)申请的条件项目防治污染设施全部按要求建成,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3)向环保部门申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申请验收文字报告、环保部门批准项目建设文件或《准建证》的复印件、工程总结报告、工程决算报告、竣工图纸(主体工程图及环保工程图)、监测报告、环保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及维修保养制度等资料;各申报文件、图纸均须加盖公章
2.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建设项目应当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制度,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按程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补办环保手续(包括环评、报建等)
3.《验收申请报告》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4.竣工验收资料中必须存入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原件
(十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档案等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各方办理工程竣工手续,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备案机关及城建档案部门各持一份
(二十)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根据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建
[2000]142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竣工验收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备案表》一式五份及下列文件,在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申报备案
①施工许可证
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③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④工程质量验收申请报告
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⑥勘察文件质量检查评定
⑦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⑧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⑨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⑩规划验收认可文件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a.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电梯质量验收登记表b.燃气工程验收文件c.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d.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
(3)备案机关收齐、验证备案文件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5个工作日内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备案表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部门、质监机构及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3.备案机关出具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建设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必备文件第七节 竣工图竣工图是记载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设备、工艺管道、电气、自动化仪表等安装工程真实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工程进行交接验收、生产使用、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规定的重要技术档案之一
1.竣工图章的内容“竣工图”章应包括有施工单位、工程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等基本内容
2.竣工图的形式及编制深度竣工图的形式和编制深度,一般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变动的工程,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即可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即可反映工程实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把设计变更修改内容(包括工程图纸会审提出的修改意见、工程洽商等)如实地注明在施工图上进行修改、补充或注明变更通知单(或图纸会审记录)的日期、条款,盖上“设计变更”章(或“图纸会审”章),最后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及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图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重新绘图;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重新绘图;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负责重新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绘制的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
3.编制竣工图的职责与分工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竣工图的编制分工、审核、验收和交接等职责和手续
(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各自承包范围工程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审查、整理和汇兑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全部工程的竣工图
(2)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分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时,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各自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审查、整理和汇总
4.编制竣工图的技术要求
(1)作为竣工图用的施工图纸必须是新蓝图,而且盖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单位)的公章
(2)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
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编制竣工图必须采用不褪色的纯黑墨水或有“DA”标志的档案圆珠笔,不得使用普通圆珠笔、各色铅笔、红色和纯蓝墨水竣工图要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3)施工中,如有加固补强或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者,除应绘制竣工图外,还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鉴定证书等技术资料
(4)图纸折叠成A4尺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向内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按国家制图标准GBJ1—86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附录一“复制图纸的折叠方法”所示
(5)竣工图按不同专业分别整理成卷(组卷厚度不得超过40㎜),每卷均应填写单位工程竣工图登记表,并附有关文件和必要的说明
5.竣工图的种类
(1)建施竣工图
(2)结施竣工图
(3)钢结构竣工图
(4)幕墙竣工图
(5)二次装修竣工图
(6)水施竣工图
(7)电施竣工图
(8)消施竣工图
(9)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10)电梯安装竣工图(含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①“土建”(含机房、井道等)安装布置条件图(电梯制造厂家发出)
②部件安装图
③电气线路原理图和敷设、接线图
④液压系统(如果有)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
⑤安装(调试)、使用维护说明书
(11)室内燃气竣工图第三章 附 录第一节 附录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细则新建监
[2000]11号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竣工备案)适用《暂行办法》和本细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各类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具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等需要的工程实体包括居住建筑(住宅、公寓、别墅等)及其附属设施(水塔、锅炉房、配电房等),工业建筑(各类厂房、仓库等),商业旅游建筑(各类商店、商场、饭店、宾馆等),文教卫生体育建筑(各类教学楼、车站、办公楼、电视塔、候机楼、电信楼等)等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屋、市政工程竣工的备案机关备案机关按照下列限额对房屋、市政工程竣工备案实行分级管理
(一)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
1、自治区投资5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市政工程;
2、中央驻疆单位,自治区各部门、各地区及其所属单位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市政工程;
3、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装修工程
(二)前项规定限额以下的其他房屋、市政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备案管理机关第五条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工程项目中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按照本细则第四条确定的限额,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建设单位办理房屋、市政工程备案,向备案机关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各地备案机关可按统一样式印制第七条建设单位呈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时,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准文件);
(三)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商品住宅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八条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签署文件收讫日期;收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质量监督报告,进行查验,符合备案要求后,签字并加盖公章第九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房屋、市政工程验收备案委托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第十条本细则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释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与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配套施行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明确其程序与内容,根据建设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市长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
[2000]142号)、《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建管字
[2001]35号)、《广州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市政府6号令)及广州市建委
[2000]303号文,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第二条 在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铁路、给排水、燃气、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适用本意见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意见第三条 未经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第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已全部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工程验收第五条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规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办理第二章 工程质量验收第八条 工程质量验收是批建设工程按报建审批、设计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事项完工后,建设单位在取得公安消防队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基础上,组织参建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的专项验收第九条 工程质量验收可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及总体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在进行总体建设工程项目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可以不再进行验收和办理手续但应将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作为总体建设项目验收的附件并加以说明第十条 大型、重点及工艺技术较复杂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前视情况先行组织工程质量预验收工作对工程实物及技术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强制性验收规范、标准的部位及时进行整改,为工程质量正式验收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验收由按规定对工程建设实施质量监督的质量机构贪污实施监督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验收准备工作
(一)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连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附表一)、《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附表二)、《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附表三),经监理公司审核签名后,送监督机构抽查质监机构应在收到施工技术资料7个工作日(大型、重点及工艺技术较复杂的工程为15个工作日)内抽查完毕,并及时进行质量验收前工程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意见书面通知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未达到质量验收条件及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毕后,才能进行质量验收
(二)施工单位在收到质监机构抽查意见书面通知后,对符合质量验收条件的,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附表四),以该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三)监理单位应在工程质量验收前整理完整的质量监理资料,并对所监理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附表五)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附表
六、七)
(五)建设单位在收到上述各有关单位资料及报告后,对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质量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计划工程质量验收日期7个工作日前将包括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等内容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附表八)关交质监机构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或文件方可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一)已完成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已验收合格;
(二)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三)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五)经质量监督机构抽查的完整的质量控制和工程管理资料;
(六)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附表九);
(八)公安消防、燃气、电梯的准许使用文件;
(九)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十)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附表十)、《住宅使用说明书》(附表十一);
(十一)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十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一)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验收;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向质量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四)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五)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含土建、设备安装等)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质量验收意见,由建设单位负责整理并在三天内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监机构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表十二)一份存档,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工程质量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质量验收意见等内容参与工程质量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不能成一致意见时,待建设各方协商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质量验收若不能协商解决,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第十五条 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现场监督并在收到《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之后根据验收监督情况向建设单位发出《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附表十三)发现工程质量验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或工程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隐患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对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附表十四)的重要内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质量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第三章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取得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档案等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各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表十五)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备案机关及城建档案部门各持一份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备案表》;
(二)建设单位持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备案表》一式五份及下列文件,向备案机关申报备案
1.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7.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11.公安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2.环保难以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3.工程质量保修书;
14.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②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③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
(三)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文件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5个工作日内在《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部门、质监机构和备案机关各存一份第十九条 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表格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文字简练,字迹清楚,应采用打印件或及钢笔正楷填写第二十条 备案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责令工程停止使用、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等备案处理意见
(一)工程验收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
(二)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内容不齐全或者采用虚假证明文件输竣工验收备案;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反映的质量情况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严重不符;
(四)备案机关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存在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隐患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的工程,由质监机构跟踪监督其整改情况和重新组织验收的情况,并向备案机关报告,未经重新组织验收认定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第二十一条 备案机关出具的《备案表》是建设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必备文件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三条 未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有关文件、表格中要求监理单位核查填写的内容,由建设单位负责核查填写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建设档案第二十五条 本意见凡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格二○○一年十二月六日附建设竣工验收备案表格目录房屋建筑工程部分附表一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穗验—1—1)…………………243附表二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穗验—1—2)……………………………………………………………………245附表三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穗验—1—3)………………………246附表四 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穗验施工—1—4)……………………………………………247附表五 质量评估报告(穗验施工—1—5)……………………………………………………248附表六 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穗验施工—1—6)…………………………………………255附表七 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穗验施工—1—7)…………………………………………258附表八 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穗验施工—1—8)……………………………………………262附表九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穗验—1—9)………………………………………264附表十 住宅质量保证书(穗验施工—1—10)………………………………………………266附表十一 住宅使用说明书(穗验施工—1—11)……………………………………………267附表十二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穗验施工—1—12)………………………268附表十三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穗验施工—1—13)…………………………………275附表十四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穗验施工—1—14)……………………………………276附表十五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穗验施工—1—15)……………………………………284附表十六 竣工验收备案表(穗验施工—1—16)……………………………………………288附表一 穗验—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房屋建设工程)工程名称土建施工单位建筑设备施工单位项目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建筑与结构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5隐蔽工程验收表6施工记录7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8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0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资料11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给排水与采暖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3管道、设备的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表5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6施工记录7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续表项目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建筑电气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3设备记录4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5隐蔽工程验收表6施工记录7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通风与空调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3制冷、空调4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5隐蔽工程验收表6施工记录7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电梯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3设备记录4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5隐蔽工程验收表6施工记录7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附表二 穗验—1—2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房屋建设工程)工程名称土建施工单位建筑设备施工单位项目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抽查人)建筑与结构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5抽气(风)道检查记录6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7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8节能、保温测试记录9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给排水与采暖1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2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3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4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5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建筑电气1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2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3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4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通风与空调1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2风量、温度测试记录3洁净室洁净测试记录4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电梯1电梯运行记录2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结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附表三 穗验—1—3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房屋建设工程)工程名称土建施工单位建筑设备施工单位序号项目抽查质量情况质量评价1建筑工程室外墙面好一般差2变形缝3水落管、屋面4室内墙面5室内顶棚6室内地面7楼梯、踏步、护栏8门窗1给排水与采暖管道接口、坡度、支架2卫生器具、支架、阀门3检查口、扫除口、地漏4散热器、支架1建筑电气配电箱、盘、板、接线盒2设备器具、开关、插座3防雷、接地1通风与空调风管、支架2风口、风阀3风机、空调设备4阀门、支架5水泵、冷却塔6绝热1电梯运行、平层、开关门2层门、信号系统3观感质量综合评价检查结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附表四 穗验—1—4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房屋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结构类型层 数建筑面积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完工日期项目经理招标文件姓名施工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姓名工程验收条件具备情况项目内容施 工 单 位 自 检 情 况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情况土建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监督站竣工前检查及整改情况资 料实 物施工安全评价书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执行情况 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特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手续项目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施工单位盖章)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总监理工程师 (单位公章)年 月 日附表五 穗验监理—1—5 编号200 年第 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 量 评 估 报 告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公章) 发出日期 填写说明
1.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负责打印填写,提交给建设单位
2.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3.凡需签名处,需先打印姓名后再亲笔签名
4.质量评估报告一式四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5.“进场日期”填写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的时间
6.“工程规模”是指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层数或市政基础设施的道路桥梁的长度、宽度、跨度、管道直径、结构形式、工程造价、工程用途等情况
7.“监理范围是指工程监理合同内的监理范围与实际监理范围的对比说明
8.“施工阶段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监理控制情况和结论性意见
(1)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监控情况和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2)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控制情况
(3)所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情况
9.“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验收情况
(2)桩基础工程质量(包括桩基检测、道路桥梁的静动载试验情况等)
(3)主体结构质量
(4)消除质量通病工作的开展情况
(5)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措施的审查
(6)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
(7)对承包单位按设计图纸、国家标准、合同施工的检查
10.“工程技术资料情况”是核查工程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11.“工程质量验收综合意见”是指工程是否完成工程设计及施工合同约定内容,达到使用功能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工程是否可以进行完工质量验收及工程质量等级
12.“未达使用功能的部位”是指工程未达使用功能情况如室内装修、设备安装等工程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进场日期年月 日监理单位全称资质等级资质证号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层数或道路、桥梁长度等)项目监理机构组成(姓名、职务、职称、执业情况等)姓名专业职务职称执业资格证号工程监理范围
二、土建工程质量情况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情况存在问题工程技术资料审查情况存在问题分部分项工程和实物质量控制情况存在问题
三、建筑设备安装质量情况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情况存在问题工程技术资料审查情况存在问题分部分项工程和实物质量控制情况存在问题
四、工程质量验收意见工程质量验收综合意见及工程质量等级验收意见存在主要问题工程质量等级未达使用功能的部位附表
一、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二、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五、有关补充说明及资料编制人姓名(打印) 签名 项目总监工程师(盖注册章) 签名 单位法定代表人(打印) 签名 签发日期 二○○ 年 月 日附表六 穗验监理—1—6 编号200 年第 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 察 文 件 检 查 报 告工程名称 勘察单位(公章) 发出日期 填写说明
1.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由勘察单位负责打印填写,提交给建设单位
2.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3.凡需签名处,需先打印姓名后再亲笔签名
4.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一式四份,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各持一份工程项目名称勘察报告编号年月 日勘察单位全称资质等级资质证号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层数或道路、桥梁长度等)工程主要勘察范围及内容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珠差异工程施工对持力层控制是否满足要求勘察文件的检查结论项目负责人(打印) 签名 单位技术负责人(打印) 签名 勘察单位(公章) 签发日期 二○○ 年 月 日附表七 穗验监理—1—7 编号200 年第 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 计 文 件 质 量 检 查 报 告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公章) 发出日期 填写说明
1.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由设计单位负责打印填写,提交给建设单位
2.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3.凡需签名处,需先打印姓名后再亲笔签名
4.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一式四份,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各持一份工程名称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年设计单位全称资质等级资质证号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层数或道路、桥梁长度等)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号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员名单姓名、专业、执业资格证号、职称姓名专业执业资格证号职称结构设计的特点图纸会审情况土建建筑设备工程技术资料土建建筑设备分部分项工程和实物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工程项目负责人(打印) 签名 单位技术负责人(打印) 签名 设计单位(公章) 签发日期 二○○ 年 月 日附表八 穗验建设—1—8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房屋建筑工程) (监督机构)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层数开工日期完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及发证单位
一、质量验收具备条件情况编号内容完成情况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土建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2监理单位工程验收申请表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5工程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6质量监督机构对技术资料及现场实物抽查意见书7建设单位是否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收》9公安消防验收准许使用文件10电梯准用证11燃气工程验收证明文件12安全监督站出具的《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1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是否已全部整改完毕14工程质量监督费缴纳情况
二、验收组织情况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工程特点,下设若干专业组
1.验收组组 长副组长组 员
2.专业性组专业组组 长组 员土建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通讯、电视、燃气等专业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三、验收安排本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工,有关参建单位分别对质量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并已提交相关报告或证明文件本工程已具备质量验收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各方商定,于 年 月 日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请派人员参加特此通知 建设单位名称及公章 项目负责人此表一式二份,监督站、建设各存一份附表九 穗验建设施工—1—9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年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表十 穗验建设—1—10住宅质量保证书填发日期建设单位(公章)名称地址电话邮 编商品房项目名称工程质量等级竣工验收时间交付使用时间负责质量保修部门联系电话答复时限保修项目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地基和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卫生洁具灯具、电器开关开关供冷系统和设备管道堵塞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的其他保修项目附表十一 穗验建设—1—11住宅质量保证书填发日期建设单位(公章)名称地址电话邮编设计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编施工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监理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编住宅部位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结构和装修装饰上水、下水供电设施、配电负荷通 讯燃 气消 防门、门窗承重墙防水层阳 台其 他附表十二 穗验建设—1—1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开工日期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日期序号项 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1分部工程共 分部,经查 分部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 分部2质量控制资料共 项,经审查符合要求 项共核定符合规范要求 项3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共核查 项,符合要求 项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 项4观感质量验收共抽查 项,符合要求 项不符合要求 项5验收结论6参加验收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公章)单位负责人年 月 日(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附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要》附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要(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名称 验收日期 建设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要由建设单位负责打印填写,提交给备案机关
2.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纪要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工程造价(万 元)结构类型层 数地上 层地下 层施工许可证号开工日期监督单位监督登记号建设单位资质证号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土建)施工单位(设备安装)施工单位(装修)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
二、参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及其合同工作范围参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名称合同工作范围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专业施工单位〔包括桩基础、结构(含初装修、二次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建筑设备安装、电梯安装及其他等〕工程材料、结构及设备检测单位
三、工程验收实施情况
(一)验收组织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工程特点,下设若干专业组
1.验收组组 长副组长组 员
2.专业组专业组组 长组 员土建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通讯、电视、燃气等专业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二)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验收组发表意见,验收组形成工程质量验收意见并签名
(三)未达到使用功能的部位(范围)及存在主要问题
(四)验收(专业)组成员签名姓 名工 作 单 位职 称职 务签 名 附表十三 穗验监督—1—13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穗 质验[200 ]第 号 (建设单位名称)贵单位在(地点) 兴建和(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号 ;监督登记号 )于 年 月 日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已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经我站派员对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验收规范、标准,该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定,请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尚存在以下需要整改的问题,希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注需要时填写)监督机构名称(公章)年 月 日此表一式四份,监督站、备案机关、建设单位及档案馆各存一份附表十二 穗验建设—1—12 编号穗建报字200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名称 监督机构(盖章) 填表说明
1.工程概况
2.有关各方质量行为
(1)各方主体质量行为
(2)执行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情况
3.实物质量抽查情况(土建工程)地基基础 1)桩基础检测2)原材料抽检见证取样、监督抽检3)隐蔽工程抽查情况主体结构 1)主体结构重点部位和关键部位抽查2)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抽检3)结构检测
(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1)材料、设备产品的抽检见证取样、监督抽检2)隐蔽工程抽查情况3)使用功能和安全的性能的抽查和检测试验
(3)质量问题处理情况历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记录及整改措施
4.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
5.工程质量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必备条件工程质量验收是否按有关文件规定
(1)工程质量验收监督
(2)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注
1.项目监督员指监督任务安排时确定的监督员;
2.项目监督工程师项目监督工程师暂由指定高级工程师(或科长)担任;
3.此报告由项目监督员打印填写,语言要求简练规范,字迹清楚不得涂改;该报告五式两份,一份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一份留监督站存档备查;
4.附填写举例
一、工程概况 监督登记号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工程造价(万元)结构类型层 数地上 层/地下 层工程类别开工日期年 月 日报监日期 年 月 日质量验收日期年 月 日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 工许可证号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资格证明单 位 名 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单位承建单位(土 建)承建单位(设 备)承建单位(装 修)监理单位桩基检测单位(注册登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号勘察负责人结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二、有关各方质量行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桩基建材备注执行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情况土建单位设备安装单位装修单位
三、实物质量抽查情况土建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情况
四、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 验收情况验收项目施工单位检测单位验收结论验收日期备注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工程地下结构工程(含防水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含混凝土框架、钢、木等受力结构)建筑幕墙工程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燃气工程电梯安装工程
五、工程质量验收
(一)工程质量验收必备文件序号项目名称检查落实情况备注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必备文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材料)的进场试验报告(含监督抽检)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监 督 检 查 情 况验收组织验收程序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是否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三)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名称类别地基及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地面建筑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弱电)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符合强制性标准情况质量控制资料情况功能情况观感情况本次验收未达到使用功能的部位有关情况说 明工程质量监督给定意见土建土建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设备 设备监督面签名 年 月 日项目监督工程师意见签名 年 月 日站长(或技术负责人)意见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附表十五 穗验建设—1—1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竣工日期 发出日期 填写说明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向备案机关提交
2.填写要求内容认真,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五份,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施工单位及城建档案部门各持一份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建筑面积、道路(桥梁)长度等)工程造价(万 元)结构类型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施工许可证号开工日期监督单位监督登记号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土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安装)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装修)工程检测单位其他主要参建单位专 项 验 收 情 况专项验收名称证明文件发出日期文件编号对验收的意见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规划验收认可文件消防验收意见书燃气验收合格证电梯准用证工程竣工档案认可书工程完工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工程未达到使用功能的部位(范围)对 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评价建设单位意见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工程项目负责人(打印) 签名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打印)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附表十六 穗验建设—1—16 编号穗 建验备200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名称备案日期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层数、道路(桥梁)长度等]结构类型工程用途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审查意见勘察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名称竣工验收意见勘察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设计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 结构设计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施工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 结构设计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 (公章)(盖注册单位) 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单位(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①工程验收申请表
②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③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④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①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②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③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④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认可书备案意见 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于年 月 日收讫,文件齐全备案机关负责人备案经手人备案机关处理意见经核查,位于广州市 区(县级市) 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对照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编号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予以备案 (公 章) 年 月 日第二节 附录2广州市建设工程中间验收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节管理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程序,出是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工作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加强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过程控制各级监督机构应对以下提及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加强监督管理,要求有关各方在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并办理相关的中间验收监督管理手续对于其他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参建各方应根据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要求自行办理质量验收手续,并形成相应的技术管理资料
一、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工程;
(二)地下结构工程(含防水工程);
(三)主体结构工程(砼、钢、砖、木等受力结构);
(四)幕墙工程;
(五)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
(六)建设、监理单位或质监机构根据工程特点及有关规定确认的有关分部(子分部)工程
二、准备工作
(一)上述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后3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及标准全面检查工程质量,整理技术资料,填写《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连同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公司审核
(二)监理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实物进行检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连同工程技术资料(附《申请表》)送负责该工程质量的监督机构(监督员)抽查
(三)监督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抽查,在《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以下简称《核查表》)上填写资料抽查意见,并将抽查意见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四)监理单位通知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须提前通知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到场实施验收监督
三、验收程序
(一)审阅有关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三)对验收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人员签署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验收意见,填写《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以下简称《核查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5日内送交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参与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四、验收监督
(一)监理单位应当在验收5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书面通知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
(二)监督部门所监督工程应掌握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情况并进行指导及确认签署意见
(三)监督机构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不满足使用功能、影响安全使用和重大质量问题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五、验收登记
(一)监督员在验收后5日内填写完成《核查表》一式二份、《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以下简称《核查表》)一式四份,退还给建设单位,监督部门自存一份作为监督档案
(二)《登记表》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重要部分,没有办理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监督登记手续的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不齐全办理附件建设工程中间验收监督管理暂行用表附件建设工程中间质量验收监督管理暂行用表附表一《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穗建中验-1)附表二《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穗建中验-2)附表二附件《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穗建中验-3)附表二附件《地下结构(含防水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穗建中验-4)附表二附件《 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穗建中验-5)附表二附件《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穗建中验-6)附表二附件《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工程质量验收纪要》(穗建中验-7)附表三《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穗建中验-8)附表四《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穗建中验-9)附表五《地下结构(含防水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核查记录表》(穗建中验-10)附表六《地下结构(含防水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穗建中验-11)附表七《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穗建中验-12)附表八《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穗建中验-13)附表九《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穗建中验-14)附表十《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穗建中验-15)附表十一《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穗建中验-16)附表十二《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穗建中验-17)附表一 穗建中验-1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房屋建筑工程) (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结构类型层 数建筑面积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完工日期项目经理施工许可证号验收条件具备情况项目内容施工单位自检情况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观感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执行情况 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特申请办理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手续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总监理工程师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附表二 穗建中验-2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层 数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技术负责人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数施工单位检查评定验 收 意 见123456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观感质量验收单位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附件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附表二附件 穗建中验-3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工程名称监督登记号分部工程规模(面积、层数、道桥长度、跨度)基础类型开工日期完工日期见证员培训证号建设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勘察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设计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监理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施工专业承包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基础检测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资质证号建材见证检验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资质证号验收结论施工单位(公章)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勘察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设计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建设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注
1.此表一式四份,监督站、建设、施工及档案馆各存一份;
2.此表为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附件附表二附件 穗建中验-4地下结构(含防水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工程名称监督登记号分部工程规模(面积、层数、道桥长度、跨度)基础类型开工日期完工日期见证员培训证号建设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勘察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设计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监理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检测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建材见证检验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质量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观感质量验收结论施工单位(公章)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勘察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设计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建设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注
1.此表一式四份,监督站、建设、施工及档案馆各存一份;
2.此表为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附件附表二附件 穗建中验-5 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工程名称监督登记号分部工程规模(面积、层数、道桥长度、跨度)基础类型开工日期完工日期见证员培训证号建设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勘察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设计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监理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检测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建材见证检验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质量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观感质量验收结论施工单位(公章)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设计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建设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注
1.此表一式四份,监督站、建设、施工及档案馆各存一份;
2.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主要指砼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受力结构;
3.此表为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附件附表二附件 穗建中验-6幕墙子分部质量验收纪要工程名称监督登记号幕墙(高度、面积)工程造价开工日期完工日期见证员培训证号建设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设计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施工专业承包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监理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检测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建材见证检验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质量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观感质量验收结论施工单位(公章)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设计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建设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注
1.此表一式四份,监督站、建设、施工及档案馆各存一份;
2.此表为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附件附表二附件 穗建中验-7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纪要工程名称监督登记号子分部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子分部工程造价屋数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建设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设计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施工专业承包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监理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检测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建材见证检验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资质证号质量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观感质量验收结论施工单位(公章)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设计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建设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注
1.此表一式四份,监督站、建设、施工及档案馆各存一份;
2.工程是指供电干线、电气动力、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防雷及接地安装四个子分部工程;
3.此表为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附件附表三 穗建中验—8 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规模(桩径、桩数、面积、层数、道桥长度、跨度)施工总包单位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开工日期完工日期验收日期核查范围及内容工程技术资料抽查意见检测方案及报告的审查情况验收监督意见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监督部门负责人(或监督工程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监督组存监督档案,一份送站备案附表四 穗建中验—9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规模(桩径、桩数、面积、层数、道桥长度、跨度)建设单位基础类型勘察单位开工日期设计单位完工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证号施工专业承包单位资质证号监理单位见证员证号基础检测单位注册证号注册证号建材见证检验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 子分部工程验收登记文件已于 年 月 日收讫,文件齐全
1.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件
3. 检测报告 监督员 年 月 日备注 (监督机构质量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监督组存监督档案,一份送站备案附表五 穗建中验-10地下结构(含防水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监督科室名称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规模(面积、层数、道桥长度、跨度)施工总包单位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开工日期完工日期验收日期核查范围及内容工程技术资料抽查意见检测方案及报告的审查情况验收监督意见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监督部门负责人(或监督工程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监督组存监督档案,一份送站备案附表六 穗建中验-11地下结构(含防水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监督科室名称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规模(面积、层数、道桥长度、跨度)建设单位基础类型勘察单位开工日期设计单位完工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证号监理单位见证员证号检测单位注册证号建材见证检验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地下结构(含防水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登记文件已于 年 月 日收讫,文件齐全
1.地下结构(含防水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地下结构(含防水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件 监督员 年 月 日备注 (监督机构质量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此表一式四份,监督站、建设、施工及档案馆各存一份附表七 穗建中验-12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监督科室名称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规模(面积、层数、道桥长度、跨度)施工总包单位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开工日期完工日期验收日期核查范围及内容工程技术资料抽查意见实物质量检查(观感、混凝土密实度及尺寸偏差等)检测方案及报告的审查情况验收监督意见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监督部门负责人(或监督工程师)意见签名 年 月 日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监督组存监督档案,一份送站备案附表八 穗建中验-13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监督科室名称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规模(面积、层数、道桥长度、跨度)建设单位基础类型勘察单位开工日期设计单位完工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证号监理单位见证员证号检测单位注册证号建材见证检验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登记文件已于 年 月 日收讫,文件齐全
1.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 监督员 年 月 日备注 (监督机构质量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此表一式四份,监督站、建设、施工及档案馆各存一份附表九 穗建中验-14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表监督科室名称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规模(面积、层数、道桥长度、跨度)施工总包单位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开工日期完工日期验收日期核查范围及内容工程技术资料抽查意见检测方案及报告的审查情况验收监督意见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监督部门负责人(或监督工程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监督组存监督档案,一份送站备案附表十 穗建中验-15幕墙子分部工程验收登记表监督科室名称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层数建设单位开工日期设计单位完工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证号监理单位见证员证号检测单位注册证号建材见证检验单位资质证号资质证号幕墙子分部工程验收登记文件已于 年 月 日收讫,文件齐全
1.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录附件 监督员 年 月 日备注 (监督机构质量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此表一式四份,监督站、建设、施工及档案馆各存一份附表十一 穗建中验-16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监督科室名称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层数子分部工程造价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开工日期完工日期验收日期核查范围及内容工程技术资料抽查意见检测方案及报告的审查情况验收监督意见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监督部门负责人(或监督工程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注
1.此表一式四份,监督站、建设、施工及档案馆各存一份;
2.工程是指供电干线、电气动力、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防雷及接地安装四个子分部工程附表十二 穗建中验-17幕墙子分部工程验收登记表监督科室名称工程名称子分部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层数子工程造价建设单位开工日期设计单位完工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证号施工专业承包单位资质证号监理单位检测单位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验收登记文件已于 年 月 日收讫,文件齐全
1.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验收记录
2.低压配电(含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验收纪录附件 监督员 年 月 日备注 (监督机构质量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注
1.此表一式四份,监督站、建设、施工及档案馆各存一份;
2.工程是指供电干线、电气动力、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防雷及接地安装四个子分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