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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表(试行)表1安全管理被检单位 年 月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罚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一检查内容证照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矿长资格证;
4.矿长安全资格证检查方法查验颁证部门、日期、有效期、证号等依据《特别规定》第五条、《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总局令第58号)第1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按《特别规定》第5条处罚二检查内容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检查方法查是否有证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2条、《特别规定》第5条、《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总局令第58号)第一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5条、《特别规定》第5条处罚三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检查方法查验颁证部门、日期、有效期、证号等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6条处罚四检查内容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虚假证明的检查方法查验颁证部门、企业名称、日期、有效期、证号等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5条处罚五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检查方法查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改建、扩建工程验收情况,现场生产依据《特别规定》第8条、《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总局令第58号)第1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按《特别规定》第10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7条处罚六检查内容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检查方法对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至第十三条所列条件查资料和现场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6条至第13条、《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总局令第58号)第1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
42、43条处罚七检查内容安全管理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检查方法查设立管理机构和任命人员文件、资格证书等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9条、《特别规定》第8条第二款第
(十四)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7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特别规定》第10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
42、《安全生产法》第82条处罚八检查内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检查方法查现场,查记录、文件等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7条、第20条、《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总局令第58号)检查,违反规定,按《安全生产法》第81条处罚九检查内容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情况检查方法查现场,查记录、文件依据《特别规定》第22条检查处罚十检查内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检查方法查现场,查记录、制度、文件、备案等依据《特别规定》第9条检查处罚十一检查内容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井工煤矿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检查方法查记录、制度、文件、规程等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7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5条检查违反规定,按《安全生产法》第81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2条处罚十二检查内容违规承包生产经营
1.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
2.承包方再次转包的;
3.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合同等依据《特别规定》第8条第二款第
(十三)项、《安全生产法》第41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特别规定》第10条、《安全生产法》第86条处罚十三检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检查方法查协议、合同,现场管理依据《特别规定》第8条、《安全生产法》第41条检查,按《特别规定》第10条、《安全生产法》第86条处罚十四检查内容承包租赁资质检查方法相应资质证书、文件依据《安全生产法》第86条检查处罚十五检查内容同一作业区域内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检查方法
1.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依据《安全生产法》第40条、第87条检查处罚十六检查内容执法指令执行情况检查方法对现场处理决定书提出的整改内容进行现场复查依据《特别规定》第18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特别规定》第18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44条、《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44条处罚十七检查内容
1.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现场检查;
2.提供虚假情况的;
3.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检查方法
1.出示证件、告知其权利、义务和监察内容,要求其配合工作;
2.查资料、图纸、文件和现场;
3.查记录、文件、规程措施、设计,并与现场情况对比依据《矿山安全法》第40条第
(四)项、《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32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45、46条处罚无十八检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检查方法:查协议,是否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44条检查违反规定,按《安全生产法》第89条处罚十九检查内容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检查方法:
1.班前会、班后会安排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现场指挥、施工是否符合法规、规程、措施等要求;
3.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撤出作业人员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4条第
(二)项、《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44条处罚二十检查内容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检查方法:查记录、措施、规程等,参加班前会、班后会,查现场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4条第
(一)项、《安全生产法》第90条处罚二十一检查内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检查方法:
1.近期检查情况;
2.查资料、现场依据《安全生产法》第93条、《特别规定》第11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7条处罚二十二检查内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是否擅自生产检查方法:查是否擅自生产,停产整顿整改方案是否落实是否验收合格依据《特别规定》第11条检查处罚二十三检查内容提请关闭煤矿是否擅自恢复生产检查方法:
1.是否停止生产,是否有采掘活动等;
2.水、电、爆炸材料等是否停止供应依据《特别规定》第13条检查处罚二十四检查内容建设煤矿边生产边建设、超出范围和规模生产检查方法:查看现场,查阅图纸、设计、作业规程等依据《特别规定》第8条第二款第
(十二)项检查处罚二十五检查内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检查方法:查施工现场,查看是否有设计、批复等,是否按设计施工依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察规定》第二章检查处罚二十六检查内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检查方法:投入生产的,查批复文件,是否验收、是否通过了验收依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察规定》第五章检查处罚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其中应当处罚 条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表(试行)表2设备设施被检单位 年 月 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罚检查情况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一电气系统检查内容年产6万吨以上煤矿两回路电源线路供电检查方法查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供电系统示意图矿井设计说明书、矿井竣工验收资料供电部分,看现场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
(十一)项、《煤矿安全规程》第442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
(六)项第7目检查违反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二十六条处罚二检查内容地面变压器或发电机是否中性点接地直接向井下供电检查方法查看矿井供电系统图,看现场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
(六)项第7目和《煤矿安全规程》第453至459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三十条处罚三检查内容井下供电检查方法查供电系统图,看现场;看现场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二条规定检查四检查内容电气设备和保护检查方法查井下供电系统图、采区供电系统设计,运行或校验记录;看现场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
(六)项第7目和《煤矿安全规程》第453至459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三十条处罚五检查内容机电设备硐室检查方法看现场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60至465条规定检查六检查内容三专两闭锁情况检查方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等装置是否按规定七检查内容井下电缆检查方法查相关资料,看现场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66至472条规定检查八检查内容照明通信和信号检查方法查相关记录、资料,看现场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73至481条规定检查九检查内容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检查方法查井下供电系统图,测试记录,看现场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82至487条规定检查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其中应当处罚 条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表(试行)表3 提升运输被检单位 年 月 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罚检查情况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一检查内容矿井使用人员专用升降容器检查方法检查安全标志及出厂合格证依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检查,违犯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二十八条处罚二检查内容井下运输系统图检查方法查阅图纸签字、标识情况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检查,违犯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一百一十三条处罚三检查内容矿井提升装置检查方法检查证件及检验报告,现场核实依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检查,违犯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三十条处罚四检查内容矿井提升绞车保险装置和深度指示器装设齐全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检查检验报告五检查内容立井升降人员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并装设防坠装置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查防坠器试验报告六检查内容斜井机械升降人员使用专用人车或架空乘人装置,专用人车装设防跑车装置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安设情况,查阅安全标志及出厂合格证资料依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检查,违犯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三十条处罚七检查内容使用检测合格的钢丝绳检查方法查检验报告依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检查,违犯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三十条处罚八检查内容带式输送机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检查方法现场检查保护装设情况九检查内容带式输送机使用矿用阻燃胶带检查方法查安全标志证件及阻燃试验报告十检查内容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检查方法查提升运输安全措施审批情况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检查,违犯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五十三条处罚十一检查内容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检查方法现场检查维修、试验操作执行情况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检查,违犯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五十四条处罚十二检查内容在有较大危险因素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查方法现场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检查,违犯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六十二条处罚十三检查内容矿井提升运输安全设施及装备检查方法现场检查依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六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检查,违犯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三十条处罚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其中应当处罚 条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表(试行)表4“一通三防”被检单位 年 月 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理、处罚检查情况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一检查内容气体超限作业检查方法查看瓦斯报表、监控系统记录、瓦斯超限停产撤人记录、瓦斯超限分析及预防措施;现场检查作业地点气体情况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和第一百零二条检查违反规定的,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处罚二检查内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工作
1.建立专门防突机构、配备相应专业人员,设置专业防突队伍,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
2.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3.编制防突设计,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
4.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以及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
0.74MPa的矿井,应当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检查违反规定的,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或者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处罚二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检查方法查看机构设置及配备人员文件、通风系统图、突出危险性预测资料、防突装备和仪器台账、防突设计及措施、效果检验资料;现场检查防突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三检查内容瓦斯抽采达标
1、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符合《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矿井,必须建立抽采瓦斯系统
2、应当建立健全专业的瓦斯抽采机构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应当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先抽后采例会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上述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矿井必须实现抽采达标检查方法查看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现场检查瓦斯抽放系统依据《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检查违反规定的,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四检查内容矿井通风系统完善、可靠
1.矿井采用机械通风,安装两台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能力满足通风需要,实现双回路供电;
2.矿井必须有完善独立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实现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通风;
3.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实现独立通风;
4.采区专用回风巷设置符合规定;
5.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采煤工作面利用局扇通风;
6.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的设置满足通风安全需要检查方法查看矿井、通风报表、主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通风阻力测定报告、通风系统图、通风设施管理台账;现场检查回风井、主通风机房、采掘工作面、通风设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
一十四、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三条检查,违反规定,按《国务院关于条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处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处理五检查内容局部通风管理检查方法查看通风系统图、通风设计,现场查看掘进工作面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七条至第一百三十二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处理,按《国务院关于条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处罚六检查内容开采自燃煤层时采取有效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1.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必须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并按设计组织生产;
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煤层自然发火;
3.矿井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必须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并进行监测;
4.矿井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必须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
5.采掘工作面有自然发火征兆,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6.矿井开采易自燃煤层,必须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
7.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井,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预防自然发火措施检查方法查看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资料、防治自然发火设计、通风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监测系统及报表、作业规程;现场检查防灭火系统、设施及措施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
(九)项、第十条第一款检查违反规定的,按《国务院关于条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处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处理七检查内容煤矿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等浓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方法查看瓦斯报表、粉尘检测报表、监控系统记录;现场检查瓦斯、粉尘等情况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检查,煤矿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处罚八检查内容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检查方法查看瓦斯检查制度、瓦斯设点检查计划、瓦斯报表;现场检查瓦斯牌版、“一炮三检”记录依据《煤矿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九条检查,煤矿未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入井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具下井的,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处罚九检查内容突出矿井编制专门设计检查方法查看防突设计及审批文件依据《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
(一)项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十四条检查,未编制专门设计文件或未报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八条处罚违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十四条的依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或停产整顿十检查内容井下风量、风质、风速和作业环境的气候符合规定检查方法查看风量计算办法、配风计划、测风报表、作业规程、监控系统;现场检查巷道及采掘地点通风和作业环境情况依据《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三条检查,煤矿井下风量、风质、风速和作业环境的气候,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处罚十一检查内容通风、防尘、防瓦斯的设施、设备和工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检查方法查看瓦斯等级鉴定审批结果、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通风系统图、通风能力核定报告、配风计划及测风报表、主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反风演习报告、瓦斯抽放设计、防突设计、瓦斯报表、专职瓦检员和瓦斯检测仪器管理台账、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现场检查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系统、防尘防灭火设施、爆炸材料库、采掘工作面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
(六)项,第四十三条第
(二)项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处理十二检查内容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及相关报表资料符合规定要求检查方法查看图纸、资料,现场检查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处罚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其中应当处罚 条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表(试行)表5防治水专业被检单位 年 月 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罚检查情况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一检查内容防隔水煤(岩)柱留设
1.矿井边界;
2.煤层露头风化带;
3.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
4.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者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5.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
6.分区隔离开采边界;
7.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检查方法查矿井设计及批复文件,矿井生产地质报告、防隔水煤(岩)柱专门设计及审批,图纸依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5条、《煤矿防治水规定》第
51、
52、53条、《煤矿安全规程》第259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
10、11条、《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34条处罚二检查内容开采水淹区下的废弃防隔水煤(岩)柱检查方法查图纸、疏放水措施及记录依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5条、《煤矿防治水规定》第55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34条处罚三检查内容采掘工作面探放水
1.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
3.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7.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
8.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
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检查方法查探放水设计及审批、图纸、安全措施、施工现场、矿井生产地质报告依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5条、《煤矿防治水规定》第92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37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
10、11条、《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37条处罚四检查内容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探放水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检查方法查证件、探放水设计、措施、施工记录依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5条、《煤矿防治水规定》第95条、《煤矿安全规程》第288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37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
10、11条、《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38条处罚五检查内容煤矿企业、矿井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检查方法查机构、队伍设置文件;查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学历或培训证明;查设备购置明细及安标证书(实物、入库登记、定期检修记录、钻头及钻杆购置情况)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5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37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
10、11条、《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30条处罚六检查内容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检查方法查勘探报告及批复文件、调查资料、论证资料、图纸等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8条第一款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37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
10、11条、《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31条处罚七检查内容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检查方法查调度记录,措施、原因分析资料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8条第二款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31条处罚八检查内容矿井应当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应当有相应的防治水内容检查方法查报告、设计及批复文件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4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32条处罚九检查内容矿井必备防治水基础图件
1.矿井充水性图;
2.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历时曲线图;
3.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4.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5.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检查方法查图件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5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32条处罚十检查内容矿井应对井下突水点进行观测,并按规定上报突水事故检查方法查突水点台账、突水分析资料、观测记录、调度汇报记录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26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33条处罚十一检查内容井下构筑水闸墙,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检查方法查设计及批复文件、验收资料、现场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70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35条处罚十二检查内容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当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机构应当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和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检查方法查报告、措施、审批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90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36条处罚十三检查内容工作面采煤前,应当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地测机构应当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和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回采发现断层、裂隙等构造充水的,应当采取注浆加固或者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检查方法查报告、措施、审批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91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第136条处罚十四检查内容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检查方法查现场、检修记录、设备台账、在用排水系统安全检验报告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57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37条处罚;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责令限期达到要求,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产整顿不少于30日十五检查内容水体下面开采、在地温异常或者有热水涌出的地区开采检查方法查设计及批复、措施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
5、6章、《矿山安全标准实施条例》第19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防治水规定》
136、
137、138条、处罚十六检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在受水威胁区域作业检查方法查现场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4条第
(二)项、《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44条处罚十七检查内容按照探放水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检查方法查现场依据《安全生产法》第
17、
36、49条、《煤炭法》第40条第二款检查,违反规定按《安全生产法》第82条、《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41条处罚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其中应当处罚 条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表(试行)表6安全培训被检单位 年 月 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罚检查情况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一检查内容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2号界定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范围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界定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范围,检查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方法
1.查验矿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检查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查验安全资格证姓名、考核结果、有效期及近三年再培训记录;
2.查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检查各工种配备是否满足岗位需要;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情况依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7条、《国务院446号令》第五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49条、50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2号》第40条、41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31条检查,违反规定,按《国务院446号令》第五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第101条、第102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2号》第40条、41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49条、50条处罚二检查内容三项岗位人员以外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企业按规定对三项岗位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全员培训、新员工培训、转岗轮岗培训及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前的培训检查方法
1.检查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
2.检查本年新招员工培训情况,查验计划安排、培训时间、学时、培训内容、试卷及考核记录;
3.抽查本年全员再培训情况,查验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时间、学时、培训内容、考核记录依据《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七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2号》第40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50条进行检查违反规定,按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第103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2号》第40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50条处罚三检查内容企业安全培训制度检查方法
1.检查煤矿是否制定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并纳入本矿工作计划;
2.是否制定本矿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2号》第38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29进行检查违反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2号》第38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29条处处罚四检查内容安全培训保障及培训档案内容包括:设立安全培训专职管理部门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保障员工安全培训期间工资待遇和培训经费;设立安全培训专项经费并保障安全培训费用;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检查方法
1.检查有无安全培训管理部门,查验工作职能、场所、办公设施,负责人及专兼职工作人员任命文件、岗位职责;
2.检查外出脱产培训人员培训期间工资发放记录和培训费报销登记;3检查有无设立安全培训专项经费,专项经费是否不低于教育培训经费的40%;
4.检查是否设立安全培训档案室;是否有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档案是否完整、详实;是否实行专人、计算机管理;管理是否规范、便于查阅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2号》第38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29条、第31条进行检查,违反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2号》第38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29条处罚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其中应当处罚 条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表(试行)表7领导带班、矿井“三超”、应急救援被检单位 年 月 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罚检查情况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一领导带班制度建设情况检查内容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检查方法查阅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依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处罚二领导带班执行情况检查内容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检查方法查看相关制度、带班计划、当班人员定位系统、领导带班交接班记录及档案依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七条和第十二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处罚三带班公示情况检查内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当在煤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检查方法实地查看依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七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处罚四备案和报告情况检查内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按照煤矿的隶属关系报所在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抄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检查方法查看制度抄报单位名单依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八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处罚五带班记录档案情况检查内容领导带班交接班记录及档案;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检查方法查看领导带班交接班记录、档案及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档案依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处罚六检查内容超能力组织生产检查方法查看核定生产能力文件,年月度生产计划产量和完成报表,调度台账账,月、年度矿长办公会记录依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第三条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处罚七检查内容超强度组织生产检查方法查看采掘开拓布置图;井下实际采区、采掘工作面个数依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第三条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处罚八检查内容超定员组织生产检查内容要求制定井下劳动定员规定,利用人员定位系统检查当班井下实际人数及人员定位系统档案资料依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第三条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处罚九检查内容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应与就近取得三级以上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有偿服务救护协议检查方法查看文件、有偿服务救护协议,检查专、兼职矿山救护队的组织机构、队伍素质、救护装备、基础设施和综合管理等情况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三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处罚十检查内容《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评审、修改、备案、演练与落实检查方法查看《预案》的制定、修改、备案单位、演练计划与演练总结评估报告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罚十一检查内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制定、修编检查方法查阅《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内容是否齐全,符合实际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罚十二检查内容井下避灾路线图及井下避灾线路标志检查方法查看图纸是否符合实际,井下避灾路线标志是否齐全合理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二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罚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其中应当处罚 条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表(试行)表8 建设项目被检单位 年 月 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罚检查情况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一检查内容
1.项目安全核准;
2.采矿范围;
3.安全设施设计;开工建设文件等检查方法项目安全核准、采矿范围、安全设施设计等批复文件,开工建设文件按要求向煤监机构备案依据《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
4.
2、《新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办法》(新煤安监发【66】号)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第九十一条处罚二检查内容建设单位建设施工管理检查方法
1.查机构的建立、管理和专业人员配备;
2.查建立落实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内容;
3.查建设项目承包方式和施工组织设计一期、二期、三期工程施工顺序符合规定;
4.查按设计施工“三同时”工作符合规定,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情况依据《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
4.
2、《新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办法》(新煤安监发【66】号)检查三检查内容施工单位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职工管理检查方法
1.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查施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3.职工培训记录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4.查建立落实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依据《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
4.
2、《新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办法》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第七十七条处罚四检查内容监理单位检查方法监理资质证书,监理人员资质证书,监理人员数量,项目监理计划和实施细则,查项目监理工作资料和现场依据《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
4.8 检查违反规定,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处罚五检查内容设计单位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检查方法查会议记录和现场人员依据《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
4.7检查违反规定,按《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处罚六检查内容采用单回路电源线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其中电源线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负荷,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和撤出人员的需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有突出危险或水文地质条件为复杂、极复杂类型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必须按设计建成两回路电源线路供电检查方法查备用电源,双回路依据《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
6.
10.
1.1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第二十六条处罚七检查内容矿井井筒施工进入基岩段后,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进入二期工程后必须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系统安装、使用和维护情况检查方法是否安装,查仪器设备、记录依据《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
6.3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第三十一条处罚八检查内容进入
二、三期工程必须建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揭露突出煤层前形成瓦斯抽放系统;高瓦斯矿井必须在进入三期工程前形成瓦斯抽放系统检查方法是否形成抽放系统并投入运行依据《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
6.2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第十条、第十一条处罚九检查内容矿井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井巷施工各阶段的临时排水系统;施工三期工程前,建立永久排水系统检查方法矿井施工组织设计,查永久排水系统依据《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
6.
6.13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第三十一条处罚十检查内容
1.立井井筒施工必须设置专供人员出井设施;
2.主井井筒设计有永久梯子间的三期工程前投入使用检查方法查现场依据《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
6.
1.
1.7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第二十四条处罚十一检查内容施工项目、施工场所安全条件、安全标准检查方法查设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查现场依据《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
6.
1.
2.8检查违反规定,按《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第五十四条处罚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其中应当处罚 条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表(试行)表9监测监控系统被检单位 年 月 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罚检查情况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一检查内容矿井建立安全监控系统
1、装备的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取得煤安标志;
2、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2名管理维护和4名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与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和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实现联网;
4、建立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瓦斯超限应急处理程序检查方法查看监控系统安标证书、检验报告、监控系统记录;现场检查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和各类传感器设置情况
1.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处罚
2.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
(四)项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处罚二检查内容监控系统运行及功能
1、实现对井下甲烷、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的动态监控功能
2、实现瓦斯超限报警断电功能,故障电闭锁功能;
3、实现中兴站主机双机热备功能;
4、具备防雷电保护功能、
5、具备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查询、打印功能检查方法查看监控系统运行记录、报告,现场查看,做断电试验检查依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检查三检查内容安全监控系统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检查方法查看安全监控系统检验报告、维修标校记录、试验记录,现场检查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一条至一百六十七条检查,违反规定的,参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处罚四检查内容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方法井下现场查看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至一百七十五条检查,违反规定的,参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处罚五检查内容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和校验、鉴定检查方法查看安全检测仪器管理台账、检查、维修、标校及鉴定记录
1.依据《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第十五条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五条处罚六检查内容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断电控制图、监控报表等符合规定要求检查方法查看上述图纸资料,现场检查布置情况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二条规定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罚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其中应当处罚 条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表(试行)表10人员定位系统被检单位 年月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罚检查情况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一检查内容:地面中心站
1.具备人员识别、定位数据、轨迹显示、查询、报警、打印和管理功能,能查询图形、报表、历史记录;
2.主机必须双机热备份,装备不间断电源;
3.系统具有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电器设备符合防爆要求;
4.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装置检查方法查阅有关资料和现场查看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和《AQ6210-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检查
1.系统没有安全标志,按照《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处理
2.系统没有可靠接地和防雷装置或入井电缆入井口处没有采取防雷措施的,按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进行处理二检查内容:系统安装和管理运行
1.井下分站、防爆电源安装位置、数量符合规定要求,井下分站运行正常,数据显示准确(在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巷道分支应设置分站);
2.矿井应为所有入井工作人员配备识别卡,并为维修和临时下井人员预留识别卡(不少于使用数量的10%)检查方法查阅有关资料,并采取现场随机检查分站安装及煤矿从业人员、领导干部是否携带识别卡等方式进行检查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和《AQ6210-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检查对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处理三检查内容:机构人员、制度、资料
1.机构健全,技术和维修人员满足需求;24小时值班,现场交接班;持证上岗;
2.设备仪表台帐、设备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人员定位系统图等齐全、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3.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定期检修制度、故障报告制度等制度齐全,执行严格检查方法查阅有关资料和现场随机检查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
[2011]33号)、《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和《AQ6210-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检查对矿井通讯、图纸资料、作业规程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按照《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处理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其中应当处罚 条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表(试行)表11紧急避险系统被检单位 年 月 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罚检查情况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一检查内容煤矿井下安全紧急避险系统检查方法
1.资料
(1)紧急避险系统整体设计;
(2)设计单位资质情况;(包括名称、编号、资质有效期、业务范围等)
(3)紧急避险系统设计批复文件及备案情况;
(4)紧急避险系统功能测试报告;
(5)紧急避险系统竣工验收报告;
(6)紧急避险系统管理机构、制度、人员情况;(包括岗位责任制,人员培训、应急预案、演练、正常运行维护记录等)
2.现场
1.永久、临时避险硐室内安全设施、设备、材料等安全标志情况第3部分;避险硐室内使用的设备材料凡纳入安标管理目录的应有安全标志;依据下列文件检查
1.安监总煤装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紧急避险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安监总煤装〔2012〕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3.安监总煤装〔2013〕1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通知》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其中应当处罚 条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表(试行)表12压风自救系统被检单位 年 月 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罚检查情况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一检查内容压风自救系统及设备应取得煤安标志,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安装位置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十七条和、四百三十九条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检查,违反规定按《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处罚二检查内容空气压缩机必须有压力表和安全阀,断油水保护装置或断油水信号显示装置工作正常空压机和风包上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置风包上必须装有动作可靠的安全阀和放水阀,风包的出口上必须加装释压阀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安设情况,查检验报告三检查内容压缩机必须使用闪点不低于215℃的压缩机油检查方法现场查看压缩机油及说明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十八条检查,违反规定按《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处罚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及煤矿企业六大系统设计说明检查四检查内容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mm,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mm检查方法现场检查设置情况五检查内容主送气管路应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安设情况六检查内容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mm的现象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支护良好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
0.5m以上,管路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使用压风自救装置的数量满足服务区域人员的需要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安设及性能七检查内容井下压风管路进入避难硐室前20米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检查方法现场检查采取的措施八检查内容压风自救系统图检查方法查阅图纸签字、标识情况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检查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其中应当处罚 条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表(试行)表13供水施救系统被检单位 年 月 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罚检查情况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一检查内容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维护人员)、管理制度检查方法查看文件资料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处理二检查内容系统日常维护、故障维护、联合应急演练、系统调整和补充完善检查方法查看相关记录等资料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处理三检查内容设施台帐、维修记录、系统图等检查方法资料检查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处理四检查内容水源(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井下水源)、井下水源与地面管网形成系统、地面水池防冻和防护、水量、水质检查方法查看供水系统图、管理制度等资料;现场检查供水设施、防护措施等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处理五检查内容管路设置(采区避灾路线沿途、压风自救装置处、供压气阀门附近、避难硐室和救生舱)、管路保护措施、阀门设置及管理、管路规格、设施及管网运行状况检查方法资料检查;现场验证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处理六检查内容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检查方法资料检查;现场验证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处理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其中应当处罚 条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检查表(试行)表14通信联络系统被检单位 年 月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罚检查情况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一检查内容:地面中心站
1.煤矿应安装有线调度电话系统,井下电话机应使用本质安全型;
2.宜安装应急广播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应与调度电话互联互通;无线通讯主机必须双机热备份,装备备用电源备用电源能够自动切换,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
3.系统具有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电器设备符合防爆要求;
4.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装置检查方法查阅有关资料和现场查看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处理二检查内容:系统安装和管理运行
1.井下电话、音箱、无线基站安装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2.采掘工作面电话、语音广播安装位置距掘进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米范围内采掘工作面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检查方法查阅有关资料,下井现场检查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处理三检查内容:机构人员、制度、资料
1.机构健全,技术和维修人员满足需求;24小时值班,现场交接班;持证上岗;
2.调度记录、台账、设备仪表台帐、设备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井下通信系统图等齐全、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3.各项工作制度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定期检修制度、故障报告制度、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等制度齐全,执行严格检查方法查阅有关资料和现场随机检查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处理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备注检查问题合计 条,其中应当处罚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