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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里镇G50高速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项目编号G(H)2017-003W项目名称织里镇G50高速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招标人湖州织里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7年1月目录招标项目概述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其它第二章合同(参照GF-2013-0201示范文本)
一、合同协议书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
二、资格文件
三、商务部分
四、信誉部分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招标项目概述
一、招标项目概况湖州织里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织里镇G50高速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经湖州织里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吴发改经投织
[2016]61号文件批准,计划投资估价约
1218.6万元现委托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描述招标工程项目的类别本工程按非市区三类工程取费,税金采用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取)招标范围外立面改造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工程建设地点织里镇G50高速沿线两侧,西起吴家门、东至上林村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16日930时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具体位置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
四、注意事项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沈联系电话0572-2381263传真0572-2381263湖州织里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月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规定、要求)
11.1工程名称织里镇G50高速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建设地点织里镇G50高速沿线两侧,西起吴家门、东至上林村投资估算
1218.6万元要求质量标准合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3.3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33.2招标范围外立面改造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2.1资金来源自筹
516.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光盘2份(其中一份品茗电子投标光盘、商务标品茗软件格式预算光盘一份);(资格文件、商务部分、信誉部分须分别装订和包封)
64.1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房建二级建造师必须在有效期内)【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
71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814.1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0元(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G(H)2017-003W作为工程名称汇出,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工程名称,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或提供《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
912.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17.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具体位置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收件人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1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7年2月16日930(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1321.1开标时间2017年2月16日930(以开标室时间为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具体位置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
1431.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
1.2建设单位湖州织里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单位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4设计单位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5工程项目批准文号吴发改经投织
[2016]61号
2、资金来源
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
3、招标范围及工期
3.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3.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3.4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果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工程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解释
7.1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2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后以及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月26日16:00前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hughjs.com“建设工程资格后审投标答疑专区”相应工程栏目中进行提疑因最近答疑专区网络不稳定,若提疑专区不能提疑,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572-2381263,邮箱385149413@qq.com)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7.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2017年2月7日16:00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hughjs.com)“建设工程资格后审投标答疑专区”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和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建设交易分中心网上公布,具有约束作用
8.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湖州市建设信息网和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建设交易分中心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和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建设交易分中心网上予以明确
8.4补充通知须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布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和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建设交易分中心网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部分、信誉部分共三部分组成(要求分别装订和包封本工程不设技术标,中标后由中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提交招标人)
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概况;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核查)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无须提供原件,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来确定是否属实)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表格格式按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如实填写);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复印件(其中A证若无法提供原件,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
(9)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B证、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等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本工程拒绝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未到位的,可凭网上公告加盖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
(10)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
(1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配备人员证书(必须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C证),并提供相应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复印件,施工员和质检员为建筑专业,材料员和资料员专业不做要求);(提供上岗证原件核查)1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中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核查);(为方便评标请在社保机构出具的名单表中属于本项目人员的姓名前打“√”标明);
(14)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15)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业务备案证明》的复印件;
(16)湖州市外(含省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湖州市内(含三县)企业无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供)
(17)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复印件(投标当月席位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成);(提供原件核查)
(18)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和“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19)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20)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注具体查询须知详见市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http://www.huzhou.jcy.gov.cn/fzyf/201311/t20131125_
1257086.shtml),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在湖州市已注册分公司的外来企业可以去湖州市检察院查询,也可以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其余外来企业只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
(21)针对本工程出具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按招标文件后附格式)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除“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即可,其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注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投标单位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不含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10.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
3.1投标函;
10.
3.2投标函附录;
10.
3.3投标报价【报表格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格式】※1封面(投标总价);表4-1※2投标报价总说明;表4-2※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4-3※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表4-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4-5※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4-5-1※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5-1-1※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6※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4-6-1※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6-1-1※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7※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4-8※13暂列金额明细表;表4-8-1※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4-8-2※15计日工报价表;表4-8-3※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表4-8-4※17主要工日价格表;表4-9※18主要材料价格表;表4-10※19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4-11(注以上带“※”号的投标文件页面必须由电子光盘中的制作软件打印(附带水印码,无水印码的或水印码不完全一致的以无效标处理)没有带“※”的表格请投标人自行制作(不需水印码)其中第
(6)、
(7)、
(9)、
(10)项可以不提供书面文档,待中标后提供)
10.
3.4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委托书(如有格式详见附件);
10.
3.5信用标部分主要内容
(1)科技进步水平;
(2)工程质量奖项;
(3)工程安全奖项;
(4)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5)信用标自评分表
10.
3.6除制作电子评标光盘外,各投标文件还需另行提供电子投标预算光盘一份,为品茗软件格式用小信封包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后放入商务标正本中,否则该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
10.
3.7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1.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售的电子招标光盘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报价;除制作电子评标光盘外,各投标文件还需另行提供电子投标预算光盘一份,为品茗软件格式,两份光盘分别包封在光盘外包封上注明投标单位,密封后盖上公章放入商务标正本中,否则该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
11.3投标人编制的商务标电子标书,必须是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电子招标光盘生成的电子投标光盘投标人必须将最后一次刻录的电子投标光盘打印为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文档必须是最后一次刻录的电子文档版本的书面形式即如果要重新刻录电子标书到光盘,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已经打印的书面投标文件均作废,必须重新打印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水印码必须与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上的水印码一致;
11.4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商务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商务标格式不完全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商务标格式为准;
1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使用的商务标电子光盘因无法刻录或损坏,必须及时跟招标人更换,自行更换光盘或与招标人发售的湖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不一致的,招标人将一律不予接收;
11.6电子光盘发售时间及地点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建设公告专栏”上发布公布
12、投标报价
1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方式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结算与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签证、招标人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
12.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含检验试验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
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湖建发
[2016]96号)和《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及(浙建站定【2016】35号)有关规定,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自身情况,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
12.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方案和一次性降价,所有降价均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
12.5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均不能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2.6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取费不得低于《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的下限,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2.7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湖造价
[2014]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
12.8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采用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取,按《湖建发
[2016]96号》、《浙建站定【2016】35号》规定计取
12.9投标人的投标人工费,由各投标人根据市场人工价格或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12期市场人工信息价计取;投标人的投标材料价格,除暂定价材料及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外,均由各投标人根据各自的市场采购价格,考虑市场变化因素自行确定或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12期计取
12.10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根据工程量清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常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主要材料价格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12期,暂定价材料价格按暂定价材料清单中相应价格计取,其他无价材料按市场价格计取;人工费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12期的人工市场信息价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根据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类别,按《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税金按《湖建发
[2016]96号》、《浙建站定【2016】35号》规定计取;规费(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按《湖造价
[2014]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执行投标人经核算发现招标控制价偏差在2%以上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不署名的形式发传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2.11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2.12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
12.13投标人在制作电子光盘时工程说明中必须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等级和企业资质等级;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网上发布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接受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14.
2.1无《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分中心保证金专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帐户名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33001649135053006114开户银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14.
2.2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G(H)2017-003W】作为工程名称汇出(确保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工程名称,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4.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4.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4.
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14.
4.2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14.
4.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5.4投标文件不得活页装订,应采用卡胶装订,每页均应加盖连续页码,中间不得插页、掉页、缺页,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资格文件、商务部分和信用部分必须分别装订、包装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标;
16.2投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外包封袋(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按其印刷格式填写、盖章,密封如不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6.3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标电子标书(即电子投标光盘)外包封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及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放入商务标正本封袋内商务标品茗软件格式预算光盘用小信封包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放入商务标正本封袋内
16.4投标人自制商务标品茗软件格式预算光盘用小信封包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放入商务标正本封袋内;投标人提供的两份光盘须分别包封后统一放入商务标正本封袋内,否则该投标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16.5投标文件正本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7.2招标人在接收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上的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对拒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7.3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投标文件(或投标补充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识、投标合同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只有取得签收凭证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
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8.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
18.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8.4招标人需延长投标截止日期须报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19、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根据本须知第14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1、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准时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出具其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资格证明书,授权代理人(若有)应出具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也必须到场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和B证(证件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若有)、项目负责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或未带证件的将视为自动弃权;若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参加开标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21.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各自的投标文件上签字认可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当众启封开标,先开资格文件,资格审查获得通过后再开商务标,然后再开信用标招标人做好相应的开标记录,投标人做好确认签字;开标结束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六、评标
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优选为原则;
22.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3.1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23.
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
23.
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3.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3.
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3.
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3.
1.6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23.
1.7投标文件活页装订的;未加盖连续页码,中间有插页、缺页的;
23.2经初步评审后,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办法,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23.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5.
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5.
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
1.3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原投标报价的,以原投标报价为准;低于原投标报价的,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2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6.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6.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6.5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中标公示
28.1中标人确定后,将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湖州市行政服务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3个日历天;
28.2中标公示结束,若中标人为市内(含三县)企业,请出具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后领取中标通知书29廉政谈话
29.1本工程中标公示结束后,先由中标人到市重点工程廉政监视组进行廉政谈话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30、中标通知书
30.1确定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0.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份;
30.3中标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
31、履约保证金
31.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目为中标造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3%;工期履约保证金2%;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3%;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1%;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1%)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1.2为取得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2、合同签订
3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招标人如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3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2.5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33、项目负责人
33.1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应达到施工总日历天数90%以上,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
34、串通投标行为3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1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八、其他
1、在节日、省市重大活动及业主认为必要的期间内,需对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有一定的要求,投标人应服从并按要求完成任务,相应的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单独计价
2、本次招标,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防台、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二次进场或多次进场等费用,该费用列入相应措施费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提供临时用地、用水、用电仅提供接入点,各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后充分考虑在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另行计价
4、各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确立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充分考虑相应的措施项目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并进入报价,今后不得调整,清单里所列的技术措施费只作为施工单位的参考,投标单位可根据清单里所列的项目报价并增加其认为必要的技术措施费;若今后工程实施中发生新的措施项目但投标文件未列入的项目,视作投标人在风险费或其它项目中已考虑,今后不得调整技术措施费中标后如施工范围不发生增减则结算时一次性包死不调整
5、承包人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保险取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6、若因自身原因给周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其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7、投标单位应仔细审查施工图,并确保按工期完成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量(如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在网上答疑专区提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期和质量,否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额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施工现场若造成其他设施的损坏,其修复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9、在与周边其他工程的交叉施工工程中发生的交叉误工费,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价
10、各投标单位需认真摸底人工、材料及机械的市场价并结合我市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自主报价,但不得采取恶意竞标及恶性不平衡报价,扰乱招投标市场一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恶意竞标及恶性不平衡报价属实,一律作废标处理;
11、本次投标除制作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外,各投标文件还需另行提供电子投标预算光盘一份,为品茗软件格式,两份光盘分别包封并在光盘外包封上注明投标单位,密封后放入商务标正本中,否则该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
12、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时工程说明中必须注明投标函中所报的数字、工期、质量目标及项目负责人姓名资质等级和企业资质等级,并在光盘封面上加盖企业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13、请在资格文件正本中提供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参加本工程人员配备表中所有员工的社保基金(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本项目配备情况表中的人员须打“√”标明)],否则视为无效标如人员出现不一致或证明材料缺少,均视为无效标
14、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建筑专业)、质检员(建筑专业)、资料员、材料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废标;
15、请在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均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6、工程车辆途经路段的道路清洁工作,现场必须配备冲洗设施,配备专人进行道路清扫出现扬尘及道路污染经业主及监理通知限时,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市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等相关规定,做好车辆冲洗及工未见整改的,处于罚款2000元,多次发现现场未整改的,罚款加倍
17、工程施工时,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文明管理补充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18、中标单位在施工前需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工期,各投标单位应综合自身情况,详细说明工期控制的关键节点时间,和相对应的关键技术、工艺和保障措施;
19、投标人应当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即严格落实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或绿化、工地车辆行驶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中心城区禁止建筑石材现场开放式加工、全部使用预拌混泥土和预拌砂浆)
20、本工程审计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21、其他事项请参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答疑
22、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领域的廉政建设,建立高效、廉洁的工程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本工程需签订《廉政合同》(详见附件)附件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负责人为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总责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第3条乙方的责任乙方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责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4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
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
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上述有关条款行为和其他有关法规的,作为其不良记录载入有关数据库,形成相关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成为其能否准入建设市场的基本依据
(四)本廉政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本廉政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本廉政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并送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备案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第二章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省略,使用时按(GF-2013-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省略,工程报价中相应体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湖州织里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织里镇G50高速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织里镇G50高速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湖州市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吴发改经投织
[2016]61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甲方出具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湖州织里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4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
1.1合同
1.
1.
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询标纪要及承诺书;
(5)招标文件及投标疑问回复;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投标书及其附件;
(8)工程报价单;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0)工程量清单
1.
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
1.
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
1.
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
1.3工程和设备
1.
1.
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
1.
3.9永久占地包括∕
1.
1.
3.10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二)》(浙建站计〔2014〕31号)等
1.4标准和规范
1.
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技术要求等
1.
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
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协议书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询标纪要及承诺书;
(5)工程量清单;
(6)招标文件及投标疑问回复;
(7)本合同通用条款;
(7)投标书及其附件;
(9)技术标准和要求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
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
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约定,但最迟应在工程或相应工程部位施工前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送;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如有特殊情况另行书面通知
1.
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联络
1.
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
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工程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
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
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由承包人按市质监站、市防尘治理办标化工地要求实施,所需费用自行考虑,费用不另计
1.
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
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
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归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
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分部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
②设计变更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
②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
(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计价规范”和本省“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
(4)对于偏离市场价太高的或太低的综合单价,如该项工程量增加在15%以上(含15%)的部分需由发包人会同相关部门重新定价,当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最终由审计核定(如签订补充协议,则按业主暂定价计入)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
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
2.
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考虑,所需费用及后期使用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协调处理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相关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相关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音像图片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数其中提交我公司竣工验收资料二套、一套完整交至公司档案室存档、一套交至工程部用于竣工结算审计(竣工结算提交资料明细见我公司文件),其它需进城建档案馆或进其它部门的竣工资料请自行考虑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做好项目现场管理,利于工程正常有序进行;
2、做好外围的协调工作
3.2项目经理
3.
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到位率必须达到90%以上,并由发包人或委托监理工程师负责考核,按月统计;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到位率未达到90%,按每天2000元累计在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金中扣罚;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到位率未达到70%,扣罚全部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金,并作违约处理,发包人有权即时进行处理,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已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提出索赔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出具罚款单,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
3.
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
3.
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
3.3承包人人员
3.
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
3.
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
3.
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经发包人同意
3.
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
3.5分包
3.
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合同工程范围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
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
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施工单位自己的工程应进行成品保护,费用自负,若损坏周围已建成的工程也应负责赔偿
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保函或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3%;工期履约保证金2%;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3%;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1%;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1%)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招标文件明确的所有工程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自行承担
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
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退还质量履约保证金,如达不到,须无条件返工以达到合格目标,同时扣罚全额质量履约保证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5.3隐蔽工程检查
5.
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
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1、承包人应严格要求按照湖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施工单位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合理安排工程车辆进出施工单位应建立有效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如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监理工程师每发出一次安全整改通知书,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罚5000元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的,视为承包方在安全生产方面违约,扣罚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3、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市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等相关规定,做好车辆冲洗及工程车辆途经路段的道路清洁工作,现场必须配备冲洗设施,配备专人进行道路清扫出现扬尘及道路污染经业主及监理通知限时未见整改的,处于罚款2000元,多次发现现场未整改的,罚款加倍
4、承包人在施工区域内应做好前期协调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5、合同期内(竣工验收并移交发包人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视承包人在安全生产方面违约,扣罚全部安全无死亡事故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全部责任
6.
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
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当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即严格落实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或绿化、工地车辆行驶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中心城区禁止建筑石材现场开放式加工、全部使用预拌混泥土和预拌砂浆)
6.
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需单独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60%,余额在本工程竣工前支付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
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
9、其他
7.
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开工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7.2施工进度计划
7.
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7.3开工
7.
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
7.
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
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
7.5工期延误
7.
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
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工期完成如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引起延期承诺工期,承包人则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全额履约保证金
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
(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
(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
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
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无甲供材料
8.6样品
8.
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
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
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
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明确要求的检测频率、内容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明确能承担检测的项目除外);如空气检测,消防检测,环评检测等专项检测由发包人承担,需由承包人配合检测由于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导致检测不合格的,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
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4变更估价
10.
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增加超过15%(含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通用条款第
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
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发包人公司制度种方式确定
10.
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发包人公司制度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可以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湖建发
[2012]76号》文件执行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及《湖建发
[2012]76号文件》关于人工、材料价格风险的约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报价时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分部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
②设计变更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
②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
(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计价规范”和本省“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
2、单价的调整
(1)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在下列约定的幅度内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价格重新组价,并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提出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执行对于偏离市场价太高的或太低的综合单价,如该项工程量增加在15%及以上的部分需由发包人会同相关部门重新定价,当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最终由审计核定(如签订补充协议,则按发包人暂定价计入)
(2)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3、措施项目费调整:技术措施费包死,结算不得以项目或工程量增减而调整
4、人工、材料价格调整按《湖建发
[2012]76号》文件执行
5、暂定价调整材料及设备暂定价仅调整材料、设备价格,其他内容不予调整,材料及设备的签证价与暂定价之差计补差价,差价仅计税金暂定价须四方定价或二次招标确定
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预付款
12.
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后)的10%(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并签署开工报告后10天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
12.
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
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
12.
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工程施工进度
12.
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
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
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
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
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
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路面二灰完成,付至合同价款的40%(含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资料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5%,其余款项待竣工结算审计核实批准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余款作为保修款,保修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支付返还承包人必须按月全额支付民工工资,并且发包人有监督的权利如承包人未按规定兑现,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并扣罚双倍的费用
12.
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2.
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
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4天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
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执行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
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
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由发包人根据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
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同时承包人还承担与工程延误相同扣罚
13.3工程试车
13.
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
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竣工退场
13.
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双方约定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审计,承包人根据自身情况和归档需要,在相应的时间内提交竣工资料和决算书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送审要求在一次性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后,发包人承诺3~6个月内出初审稿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浙江省计造价条例》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14.4最终结清
14.
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14.
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天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30天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年(自验收通过后起算)
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审定造价的5%计算,缺陷责任期满时,扣除已发生的保修费用,退还剩余保修金(不计利息)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15.
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5%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
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
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自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
15.
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
16.
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3)发包人违反第
10.1款〔变更的范围〕第
(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7)其他
16.
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
16.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
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6.
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若因为现场管理问题,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每发一次发包人有权视情节轻重扣罚2000元(在工程进度款中扣罚),同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则每加发一张督促单,罚金较前次翻倍;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
2、在合同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约、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发包人即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或划出工程量由其他企业承包,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16.
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人事意外险由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
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
20.
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
20.
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湖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
1、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视履约情况无息返还(有违约的按合同规定扣罚)
2、工程结算价格以审计为准,如为中介审计,则结算审计相关费用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执行,由我公司支付审计基本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审计追加费及核增部分费用施工单位支付部分从我公司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如为国家直审或复审项目,结算价格及审计费以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我公司仍按照《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支付审计基本取费部分,剩余的审计费均由施工单位支付,并由我公司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
3、招标文件第11项其他约定
4、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1.1本章所列的技术规范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最低技术标准规范,投标人可选择高于本章所列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企业技术标准,但投标人需提供所采用的企业技术标准高于本章所列技术标准规范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本工程所用的规范与合同条件的规定和要求是一致的,应互相对照阅读和使用如果规范中有明显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到规范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显的规定,都应认为指的是采用监理工程师可以接受的建筑工程中的习惯做法规范执行中,某些条文如有不明确的,其解释权应属于监理工程师,但须符合合同条件中的相应规定各分项分部工程均应严格按工程量清单的规定和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对工程量的任何变更,均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1.3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如下标准名称标准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l10-20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95《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28-20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11《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J152-201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本工程同时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以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不一一列举
1.4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项目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同时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以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当适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1)本工程建设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委的标准和规范
(4)其他国家官方、团体或协会颁布的标准和规范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本)项目编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投标书名称(资格文件或商务部分)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二、资格文件外包封面
1、资格文件原件外包封面投标单位原件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请按招标文件
10.2条提供原件,不得缺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登记表企业名称(盖章)企业资质职务姓名证书号身份证号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XXX资质)企业技术负责人(园林资质)变更人员情况说明注
1、本表适用于投标报名及投标,请投标人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
2、企业人员如有更换请及时填写并注明
3、本表要求填写企业内所有A类证书人员;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投标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地址联系电话申请投标工程名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有无行政监管部门在限制期内通报限制投标投标申请人有无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报名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有无行政监管部门在限制期内通报限制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无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投标申请企业声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我公司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6个月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
1、根据(湖招管委
[2006]1号)不良行为记录注明期限的以期限为准,未注明期限按一年计
2、不良行为及行政处罚情况,以公示、行政处罚开始之日算起若行政处罚开始之日,不在近
一、二年内且行政处罚期已满的,无须填写,否则均须填写
3、有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的注明内容、时间、数量,未说明情况而直接填写“有”,则按最高分扣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姓名拟任职务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证书名称证号专业注册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施工员、建筑专业质检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材料员、资料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附
1、上述人员各类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上述表格注要求配齐人员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建造师资质等级及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证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地址联系电话申请报名工程名称报名注册建造师姓名及专业类别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投标申请企业声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我公司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6个月以上的不良行为公示,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本公司决定参加 项目投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特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决不发生以下行为
1.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单位资质投标;
2.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4.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5.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背离投标文件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私下协议;
6.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不以任何理由给予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以下好处
1.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给予回扣、感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经费;
2.报销应由上述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赠送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提供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高消费活动;
5.无偿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装修住房
三、不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派驻廉政监察组等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工作,加强廉洁从业环境宣传、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录入诚信档案的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名承诺单位(公章)承诺日期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我公司参加了工程的投标,若能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为保证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我公司将按照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施工组织与现场管理,保证不会以任何形式转包、违法分包该工程项目
2、如我公司违背了第1条承诺,你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我公司自觉接受《建筑法》相关规定的处罚,并承担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及连带赔偿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三、商务部分投标函(工程量清单)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的总报价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我方承诺该项费用将专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即{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的目标为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中标造价的10%,计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工期履约保证金为%¥万元;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保证金为%¥万元;安全无死亡事故保证金为%¥万元;文明施工保证金为%¥万元),并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与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承包单位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0、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企业资质及等级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约定内容备注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2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天3误期违约金额()元/天4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价款()%5提前工期奖(/)元/天6施工总工期()日历天7质量标准合格8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元
9.预付款金额合同价款的()%10进度款付款时间签发月付款凭证后()天11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天12保修期投标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投标人报价表式应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格式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含检验试验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湖建发
[2016]96号)和《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及(浙建站定【2016】35号)有关规定
5.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取费不得低于《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的下限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湖造价
[2014]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湖建发
[2016]96号》、《浙建站定【2016】35号》规定计取
6.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
7.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
8.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9.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10.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11.投标单位在本工程商务投标报价时应按规定格式要求在《投标总价》封页上应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并签字专业不符合要求或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或专用章不在有效期内的(专用章不能体现有效期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可委托注册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必须由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章,同时必须提供盖有中介机构企业执业印章及企业公章的委托协议书原件同一中介机构不可为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委托协议书格式参考附件),否则全部按无效标处理,并进行相应处罚
12、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若加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必须盖有建筑专业专用章;
13、工程量清单附后【表4-1】封面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表4-2】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4-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1单位工程
1.1专业工程
1.2专业工程……2单位工程
2.1专业工程
2.2专业工程合计【表4-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计算公式费率(%)金额(元)一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其中
1.人工费+机械费∑(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械费)二措施项目费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按综合单价计算其中
2.人工费+机械费∑(技措施项目人工费+技措施项目机械费)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按项计算其中
3.安全文明施工费(1+2)×费率
4.工程定位复测费(1+2)×费率
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1+2)×费率
6.夜间施工增加费(1+2)×费率
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2)×费率
8.二次搬运费(1+2)×费率
9.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1+2)×费率
10.提前竣工增加费(1+2)×费率
1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特殊地区增加费)按相关规定计算三其他项目费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四规费12+
1312.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1+2)×费率
13.民工工伤保险费(1+2)×费率五
1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费率六税金(一+二+三+四+五)×费率七建设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六【表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表4-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表4-5-1-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表4-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表4-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表4-6-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表4-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2工程定位复测费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4夜间施工增加费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6二次搬运费7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限市政)8提前竣工增加费9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特殊地区增加费)合计【表4-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
2.1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注本表以整体工程为对象进行计算,并列入为主的专业工程【表4-8-1】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表4-8-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表4-8-3】计日工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1人工小计二材料1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施工机械小计合计注本表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由招标人填写,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计入投标总价【表4-8-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注本表项目价值、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费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计入投标总价【表4-9】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表4-10】主要材料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表4-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附件委托协议书格式(参考)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委托书 (以下简称委托人)(以下简称咨询人)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咨询人同意按照规定,承担本项目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业务
三、咨询人承诺不在同一工程项目中为2家及以上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业务
四、本委托书仅限建设工程投标时使用
五、本委托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单位公章) (企业执业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四章信誉部分信用部分主要内容
(1)科技进步水平;
(2)工程质量奖项;
(3)工程安全奖项;
(4)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5)信用标自评分表说明
1、所有奖项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获奖文件或证书(同时必须提供获奖文件发布网址,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在获奖文件或证书上体现的,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有效施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的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2、信用标自评分表2.1奖项名称按照“获奖文件”或“证书”描述的名称为准,如“飞英杯”、“钱江杯”2.2投标单位自评分仅供参考,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为准信用标自评分表评分内容奖项名称自评分所在页码网址企业技术中心省部级4分,市级2分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每项得3分;省级工法每项得2分;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有效专利每项得1分;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得2分最高得5分企业获奖业绩及标化工地奖项情况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20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9分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工程质量奖”、“飞英杯市政工程质量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8分 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7分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评定分值8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5分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绿色工地称号,评定分值4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2分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22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5分项目负责人获奖业绩及标化工地奖项情况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8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优质工程奖”、“飞英杯市政优质工程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5分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8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9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评定分值12分;市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企业市场行为,无不良行为投标申请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包括扬尘治理方面)并在公示期内的,每记录扣
1.5分,最高扣3分企业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一处罚决定扣2分,最高扣4分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在市区范围内因民工工资原因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一次或虽不属于群体性上访事件,但同一事项造成重复上访三次及以上的,每项扣2分,最高扣4分企业财政贡献企业上年度入库市本级建筑业税费合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得2分;1200万元及以上,得3分;2000万元及以上,得4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最高得5分湖州企业上年度在市外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得
0.5分;2亿元及以上,得1分;3亿元及以上,得
1.5分;4亿元及以上,得2分;5亿元及以上,得
2.5分;6亿元及以上,得3分最高得3分湖州企业在市外工程获质量奖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8分;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7分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5分;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3分湖州企业在市外工程获安全奖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7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6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6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4分得分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评标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湖政办发
[2014]67号)
二、评标原则
2.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评标;
2.
2、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24小时内在湖州市建设工程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其中公开招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邀请招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不超过1人,其余为专家评委专家评委由招标人提前在湖州市建设工程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2.
3、参加评标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招标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2.
4、根据招标文件精神,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标、决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
2.
5、评标小组人员(以下均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评标;
2.
6、评委在开始评标前,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各评委商量决定是否进行实质性的评标;
2.
7、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投标须知第25条;
2.
8、通讯工具管理在评标期间,每个评委的手机都必须关机;
2.
9、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评委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
2.
10、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三、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3.1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3.
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
3.
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
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3.
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
1.6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3.
1.7投标文件活页装订的;未加盖连续页码,中间有插页、缺页的;
四、投标资格审查评定投标人资格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4.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要求
4.2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条件未达到要求;
4.3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提供或过期的;
4.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5省外企业无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的或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备案的;
4.6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
4.7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在《投标单位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中不按要求填写和如实反映的;
4.8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但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9投标当月交易席位费未交纳的;
4.10未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投标人(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
4.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的;
4.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社保证明的;
4.1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4.14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4.15按招标文件第
10.2条资格文件内容未提供齐全或漏项的
五、评标分值的组成通过评委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后,最终确定的有效投标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的商务标评分本工程设商务标(95%)、信用标(5%)
六、商务标评定分值(100分)
1、有效标的确定 由投标报价评审100分组成在评定商务文件分值前,由评标委员会先对商务文件初步评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等进行更改的;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
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取费低于《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的下限的;
1.4规费未按《湖造价
[2014]2号文件》、《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规定计取的;税金未按《湖建发
[2016]96号》、《浙建站定【2016】35号》规定计取的;
1.5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内容与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或书面投标文件不是在提交的电子文档标书最后一次刻录的光盘基础上打印的文本,并制作成书面投标文件的(即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水印码与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上的水印码不一致的);
1.6投标人未按电子标书制作软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光盘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无法对电子标书进行评审的;
1.7投标人所提供的商务标电子光盘不是招标人统一发售的湖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
1.8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未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并签字,专业不符合要求或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专用章不能体现有效期的,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委托注册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必须由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章,同时必须提供盖有中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执业印章及企业公章的委托协议书原件,同一中介机构为该项目的不同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
1.9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若加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必须盖有建筑专业专用章;
1.10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
1.11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及以上按以上要求进行所有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除无效标后,剩余为有效投标凡有效投标低于平均报价5%—8%(含5%,不含8%)区间范围的,称为有效低价投标,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标
2、投标报价评审区间的确定 以招标人在商务标开标前,当场在下列A、B、C、D、四种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最佳报价A、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最低值和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次低值两者的平均值;B、有效合理投标的平均值和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最低值两者的平均值;C、有效合理投标的平均值;D、有效合理投标中去除最低值后的平均值
3、投标报价评定进入评审区间的各有效投标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K=(有效投标—最佳报价)÷最佳报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
0.1%,在总分上扣
0.8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
0.1%,在总分上扣
0.6分取商务标得分最高的前11名进入下一步评审,不足11名时全部进入评审区间
七、信用标总分100分,按以下标准评定本工程信用分按建筑专业计取
(一)科技进步水平9分,其中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分值4分;具有市级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定分值2分(本条不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2)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每项得3分,省级工法每项得2分(本项不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有效专利每项得1分;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得2分 最高得5分,其中同一工法以最高级别进行计分
(二)工程质量奖项42分,其中
(1)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20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
(2)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9分
(3)上二年度内,企业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工程质量奖”、“飞英杯市政工程质量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8分
(4)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22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钱江杯”及以上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5分
(5)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8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评定分值12分
(6)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飞英杯绿化优质工程奖”、“飞英杯市政优质工程奖”奖项的,评定分值为5分 本条
(1)、
(2)、
(3)项不重复计分,
(4)、
(5)、
(6)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三)工程安全奖项30分,其中
(1)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7分
(2)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
(3)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评定分值8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5分
(4)上二年度内,企业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绿色工地称号,评定分值4分;企业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2分
(5)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8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12分
(6)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9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
(7)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湖州市标准化工地称号,评定分值12分;市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8分
(8)上二年度内,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6分;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湖州市外完成的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地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评定分值4分本条
(1)、
(2)、
(3)、
(4)项不重复计分,
(5)、
(6)、
(7)、
(8)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获奖工程进行计分
(四)企业市场行为,无不良行为得满分11分 投标申请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包括扬尘治理方面)并在公示期内的,每条记录扣
1.5分,最高扣3分 投标申请人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一处罚决定扣2分,最高扣4分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在市区范围内因民工工资原因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一次或虽不属于群体性上访事件,但同一事项造成重复上访三次及以上的,每项扣2分,最高扣4分 同一处罚内容按最高级别扣分,不重复扣分以上市场行为合计最多扣11分
(五)企业财政贡献,满分8分
(1)企业上年度入库市本级建筑业税费合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得2分;1200万元及以上,得3分;2000万元及以上,得4分;3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最高得5分
(2)湖州企业上年度在市外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得
0.5分;2亿元及以上,得1分;3亿元及以上,得
1.5分;4亿元及以上,得2分;5亿元及以上,得
2.5分;6亿元及以上,得3分最高得3分 以上
(1)、
(2)二项评分,仅限于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工程 对湖州企业在湖州市外工程获得质量安全奖项开拓市外市场的,给予企业、项目负责人下列附加分(市内外奖项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分值计取) 1.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8分;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7分 2.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5分;企业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3分 3.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钱江杯”同级别奖项的,得7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与“飞英杯”同级别奖项的,得6分4.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省级标准化工地的,得6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上二年度完成同专业类别工程获得过市级标准化工地的,得4分
8、决标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95%)+信用标得分×信用标权重(5%)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至3人,并按最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商务标得分第一的若有两个或以上并列的,则按商务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商务标得分相同,商务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不再进行重新评审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确定后,应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湖州市行政服务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3个日历天
九、中标无效
9.1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报名之日后至开标之日,项目负责人已中标或已承担其他工程施工的;
9.2中标候选人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及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不按《投标单位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要求填写和如实反应的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1、投标人报价表式应按国标《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浙江省补充条款、《湖造价
[2014]2号》、《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湖建发
[2016]96号)和《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执行
2、投标单位在本工程商务投标报价时按规定格式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页上应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并签字,专业须符合要求且应在有效期内的(专用章不能体现有效期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投标人可委托注册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必须由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章,同时必须提供盖有中介机构企业执业印章及企业公章的委托协议书原件(格式参考附件),同一中介机构不可为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
4、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若加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必须盖有建筑专业专用章;
5、工程量清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