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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StandardforDesignofIntegratedTelecommunicationsBusinessHallYDXXX-XX(2004版)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计划建设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施行日期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X北京修改说明《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编号YD5047—97自1997年9月1日起发布实施施至今,国内邮电系统的格局已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过去单一的邮电部门,拆分重组为今天的多个运营企业,各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尽相同,由此带来的是各企业对营业厅的服务功能的设定也不尽相同,因此,原标准对综合营业厅在服务功能上的统一安排,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同时,由于各项工程建设标准的改进、提高,原标准在设计上的部分要求,已落后于相应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本次修改取消了对营业厅服务功能的要求,同时对智能化系统、房屋设计中有关条文依据现行工程设计标准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较原规范更符合当前的现状主要修改条文有
2.
0.3条、
4.1条、
4.2条、
4.
3.5条、
4.4条、
4.
4.3条、
4.
5.1条、
5.
0.4条、
6.
1.1~
6.
1.3条、
6.
1.5条、
6.
1.10条、
6.
2.1条、
6.
2.4条、
6.
3.2条~
6.
3.9条、
6.
4.5~
6.
4.6条由于第三章取消,后续章节编号前移,对照旧标准阅读时应注意本规范负责起草单位京移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姚军、覃建国、王永红、冯斋、吕一鸣目次1总则………………………………………………………………………………………..12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总体安排………………………………………………………………..23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服务设施………………………………………………………………..34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智能化系统…………………………………………………….………..
44.1系统组成……………………………………………………………….……...
44.2电视监控系统…………………………………………………………………….……...
44.3公共显示和信息查询系统………………………………………………………….……...
44.4营业计算机网络系统…………………………………………………………….…...
44.5综合布线系统……………………………………………………………………….……...45综合电信营业厅的建筑面积…………………………………………………………….…..66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房屋设计…………………………………………………………..…….
76.1平面设计………………………………………………………………………………...….
76.2消防设计………………………………………………………………………………...….
76.3采暖和空调设计………………………………………………………………………..….
86.4照明设计………………………………………………………………………………..….8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10条文说明………………………………………………………………………………….……
(11)1总则
1.
0.1电信营业厅是电信企业经营电信业务和直接为用户服务的窗口,应执行“人民邮电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和“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方针
1.
0.2综合电信营业厅应为用户提供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手段先进的服务场所和优质、高效、方便的服务
1.
0.3本标准适用于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地市级城市的新建综合电信营业厅对于改建、扩建的综合电信营业厅,在考虑充分利用原有房屋及设施的基础上,参照本标准执行
1.
0.4综合电信营业厅工程设计除按本标推执行外,还应符合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5002-94《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等规范和标准要求当本标准与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有矛盾时,应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准
1.
0.5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标准有困难时,应充分论述理由并提出报告呈有关主管部门审批2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总体安排
2.
0.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地市级城市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电信服务范围及业务量等因素,设立一个或几个综合电信营业厅,受理各种电信业务
2.
0.2电信营业厅不宜与电信生产主楼合建当工程建设需要合建时,宜将营业厅与电信生产主楼分开设置
2.
0.3综合电信营业厅的业务服务台按使用功能可划分为手续办理型及现金来往型两类每种服务台要考虑均能办理本类型服务的所有服务业务
2.
0.4电信营业服务管理房间应根据业务流程靠近营业厅布置,并与营业厅之间设有良好的分隔措施3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服务设施
3.
0.1综合电信营业厅应为营业人员的工作配备微机设备营业受理、计费、业务处理等均要实行计算机管理
3.
0.2应设置专门房屋办理国际电信业务,并配备计算机终端设备、世界时差钟等服务设施
3.
0.3综合电信营业厅应设置业务咨询服务台,配备计算机查询设备和触摸式多媒体自动查询设备,负责受理电信业务和资费等方面的查询服务
3.
0.4重点用户和大用户较多的营业厅,应设置业务洽谈台或业务洽谈室
3.
0.5综合电信营业厅应设置电信新业务演示厅和用户终端设备展示厅
3.
0.6综合电信营业厅应设置具有大屏幕电子显示装置的信息显示系统,循环宣传电信业务知识、公布装机放号等信息
3.
0.7综合电信营业厅应设置闭路监视系统,监视服务台的工作质量和营业厅的环境安全
3.
0.8综合电信营业厅应配备公众书写桌和用具各类服务台应有指向标志和服务业务标志
3.
0.9综合电信营业厅应根据需要设置公用电话等设施
3.
0.10结合总体安排,综合电信营业厅酌情设置用户等侯、休息等设施4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智能化系统
4.1系统组成
4.
1.1为了保证综合电信营业厅的电信营业和电信服务的正常运营,应设智能化系统(其中消防系统见
6.2节)
4.
1.2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智能化系统主要包括电视监控系统、公共显示和信息查询系统、营业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在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确定系统组成内容
4.2电视监控及入侵报警系统
4.
2.1电信营业厅的电视监控系统应由摄像、传输、显示和控制四个主要部分组成
4.
2.2电视监控显示宜以彩色摄像机为主
4.
2.3闭路监视系统应采用计算机控制方式
4.
2.3应根据不同的监视目标及其环境条件选择摄像机和镜头安全防范用摄像机宜附装外部传感器与视频系统联动营业厅设玻璃作外墙时,应设玻璃破碎报警器
45.
2.4电视监控系统应采用视频传播方式传输介质宜选择同轴电缆,采用暗管或吊顶内线槽敷设
4.
2.5电视监控系统的显示和控制应集中在中央监控室进行中央监控室应设置录像和图像显示装置,并应具有报警和图像复核功能
4.3公共显示和信息查询系统
5.
3.1综合电信营业厅的公共显示和信息查询系统包括信息源、传输网络、电子显示和控制等主要组成部分
5.
3.2公共显示和信息查询系统应采用计算机控制方式,基于计算机网络传输
5.
3.3公共显示和信息查询系统应使用统一信息源
5.
3.4公共显示系统应采用计算机单向传输方式,不设人机交互界面信息查询系统应采用计算机交互方式,输入设备宜采用触摸屏和鼠标器
5.
3.4公共显示系统应采用计算机单向传输方式,不设人机交互界面信息查询系统应采用计算机交互方式,输入设备宜采用触摸屏
5.
3.5公共显示系统的显示设备应兼容文字和图形的显示,有条件的场合可采用多媒体显示设备
4.4营业计算机网络系统
4.
4.1综合电信营业厅内的计算机设备均应连入计算机局域网电信营业厅内的各计算机局域网应采用相关的网络技术互联电信营业厅之间应通过广域网互联
4.
4.2综合电信营业厅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应设置统一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4.
4.3综合电信营业厅与电信枢纽楼合建时,应统一设计计算机网络系统,前者应作为后者的子系统
4.
4.4营业计算机系统应作为电信营业厅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一个应用子系统
4.
4.5营业计算机系统与其他计算机应用系统之间应设网段隔离,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
4.6营业计算机系统应设置专用主机和服务器设备
4.5综合布线系统
4.
5.1综合电信营业厅的综合布线传输线路,数据和语音采用双绞线、视频信号采用同轴电缆
4.
5.2综合电信营业厅与电信枢纽楼合建时,应统一设计综合布线系统,前者应作为后者的子系统
4.
5.3综合电信营业厅内的工作区设置应按应用密集型考虑1.在营业柜台内每个营业座席设置1个工作区,若营业座席的位置和数量尚未确定,可按每3m2设置1个工作区预留;2.每个公用电话等设施设置1个工作区;3.新业务演示厅、用户终端设备展示厅、用户终端设备销售和维修部、控制室、业务洽谈室,按10m2设置1个工作区;4.综合电信营业厅的其他部分宜按20m2设置1个工作区预留
4.
5.4综合电信营业厅内的信息插座均应暗装电缆均应采用暗管或吊顶内线槽敷设安装方式视具体装修情况确定5综合电信营业厅的建筑面积
5.
0.1综合电信营业厅的建筑面积由营业用房和服务管理辅助用房两部分组成
5.
0.2直辖市、省会城市电信营业厅的营业用房可由直接为用户服务的营业大厅、新业务演示厅、用户终端设备展示厅和销售维修部、业务宣传电子显示装置、控制室、大客户和重点用户业务洽谈室等组成
5.
0.3营业服务管理辅助用房由用户终端设备和票据等储存室、营业厅工作人员更衣间、卫生间、饮水休息室以及营业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室等组成
5.
0.4综合电信营业厅的建筑面积标准,通信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确定营业厅用房内容及面积大小可参照表
6.
0.4设置表
5.
0.4综合电信营业厅的建筑面积标准建筑面积/㎡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地(市)城市营业用房营业大厅1500~25001000~1500新业务演示厅300~500用户终端设备展示厅300~500用户终端设备销售和维修部300~500100~300控制室50~10020~30综合布线设备室20~3010~20业务洽谈室50~10050~100休息厅100~15050~100其他50~10030~50服务辅助用房储存(设备、票据等)室100~20030~50营业厅工作人员更衣室50~10030~50营业厅工作人员休息室30~5010~20营业厅工作人员卫生间20~3010~20顾客卫生间100-15050-80营业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室300~500200~300其他30~5020~30合计3300~55601610~26506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房屋设计
6.1平面设计
6.
1.1营业厅的公共出入口应设有明显的通信企业标志
6.
1.2营业大厅应设有营业服务平面指示图、总服务台或电子业务信息查询台
6.
1.3营业厅内的平面设计应根据业务量及顾客人流的大小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做好总体安排,以达到布局合理、人流顺畅,使人感到舒适亲切
6.
1.4营业服务柜台的长度按营业员的座席数量确定,每个座席的宽度为
1.3~
1.5m
6.
1.5营业服务柜台内侧营业员工作场地的净宽度不小于
2.5m有现金来往的柜台,宜采用封闭的布置方式,柜台内侧营业员工作场地的净宽度不小于
2.5m办理各种手续的柜台,可采用封闭的布置方式,也可采用开放的布置方式开放式柜台的工作场地以方便顾客、方便交流、方便操作为宜
6.
1.6封闭式柜台外侧顾客活动场地的净宽度不小于
5.0m,宜为用户设1m隔离线标志
6.
1.7营业服务柜台的高度为
1.05—
1.2m咨询服务台和用户终端设备销售维修台的高度不宜超过
0.8m柜台上方或台面应设营业和服务业务标示牌
6.
1.8营业服务工作台应考虑安装计算机设备位置和相应电源插座工作台应设有局部照明
6.
1.9营业厅大屏幕电子显示装置前空间距离不应小于屏幕宽度的4倍
6.
1.10营业厅内的装修应结合降低环境噪声和厅内吸声处理进行厅内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防火规范的要求
6.
1.11营业厅内应设置公用电话、上网设备;并根据发展需要预留设置可视电话的场所
6.
1.12应美化营业厅外部环境结合城市规划要求,大中城市的营业厅宜设置用户停车场
6.
1.13营业厅应设置残疾人轮椅通道和服务柜台
6.2消防设计
6.
2.1综合电信营业厅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于高层建筑内的营业厅当该建筑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最大防火分区为4000㎡;多层建筑营业厅的最大防火分区为2500㎡
6.
2.2大中城市的综合电信营业厅应在下列部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闭路监视系统1.营业大厅、新业务演示厅、用户终端设备展示厅;2.用户终端设备销售和维修部、控制室、业务洽谈室;3.配电室、空调机房;综合布线设备室;4.用户终端设备储存库、票据资料档案室
6.
2.3综合电信营业厅应在下列部位设火灾事故广播系统1.营业大厅、新业务演示厅、用户终端设备展示厅;2.用户终端设备销售和维修部、控制室、业务洽谈室;3.走道
6.
2.4综合电信营业厅灭火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营业厅置于高层建筑的裙房内时应设置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2.营业厅单独建设且其体积超过10000m3时,应设置消火栓灭火系统;营业厅设有集中空气调节系统及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房间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营业厅应配置手提式灭火器或移动式灭火器
6.3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设计
6.
3.1采用集中采暖的营业厅,其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应符合以下要求1.营业大厅为16~18℃,2.其他辅助生产用房为18~20℃
6.
3.2采用空气调节系统的营业厅,其夏季室内设计温度一般为26~28℃
6.
3.3营业厅空气温度不应高于32℃,当采用一般通风降温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空气调节系统;营业大厅的空气调节系统宜采用低速全空气单风道系统地、市级城市的电信营业大厅宜用独立机组空气调节系统
6.
3.4营业厅开启频繁的主要大门可设置风幕 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严寒地区的营业厅,当不可能设置门斗或前室时,可设热风幕;
二、寒冷地区的营业厅,,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时,可设热风幕;
三、设有空气调节的营业厅应设空气幕四.大门空气幕宜采用自上向下送风,条缝和孔口处的送风速度应保证气流射向地面;热风幕送风温度不宜超过50℃
6.
3.5小型营业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如自然通风不能保证卫生条件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6.
3.6营业厅的最小新风量
8.5m3/人·h)
6.
3.7当计算空气调节冷负荷时,营业厅人数应包括顾客和售货员两部分,顾客人数应按星期日平均流量计算
6.
3.8当计算人体散热量时,应考虑顾客和售货员中成年男子、成年女子和儿童的比例及其散热量不同的群集系数,一般可取
0.
926.
3.9送风系统(包括与热风采暖合并的系统)的送风方式应采用上侧送;当有吊顶可以利用时,可采用散流器直送
6.4照朋设计
6.
4.1综合电信营业厅的照明方式应采用大厅内的一般照明和营业员柜台的局部照明相结合的方式
6.
4.2综合电信营业厅照明种类分为一般正常照明、保证照明和应急照明一般照明应由市电电源供电保证照明平时应由市电电源供电,当市电电源中断时则由自备油机发电机电源供电,应急照明在市电中断、油机发电机电源尚未供电之前;由自备蓄电池应急供电
6.
4.3综合电信营业厅应在下列部位设保证照明1.营业大厅、新业务演示厅、用户终端设备展示厅;2.用户终端设备销售和维修部、控制室、业务洽谈室;3.配电室
6.
4.4综合电信营业厅应在下列部位设应急照明1.营业服务柜台内侧营业员工作场地;2.公共出入口处;3.疏散走道
6.
4.5综合电信营业大厅中的一般照明,在离地
0.75m水平照度不低于300lx营业员柜台的局部照明,其台面水平照度不低于500lx
6.
4.6综合电信营业厅的照明光源宜选用细管径直管型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或小功率的金属卤化物灯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A.
0.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A.
0.2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该......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非必须按所指的标准、规范或其他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或规定”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StandardforDesignofIntegratedTelecommunicationsBusinessHall条文说明目次1总则…………………………………………………………………142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总体安排…………………………………………153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服务设施…………………………………………164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智能化系统……………………………………..
(17)5综合电信营业厅的建筑面积…………………………………………186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房屋设计…………………………………………191总则
1.
0.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信息社会发展对通信的要求,电信企业必须执行“人民邮电为人民”的服务方针邮电部于1995年已印发《电信营业服务规范,要求电信营业部门要作为电信企业对外经营服务的窗口
1.
0.2电信营业厅是电信企业对外经营服务的主要窗口,除做好正常经营电信业务服务外,还要做好电信业务和新技术新业务的宜传工作因此,要求营业厅服务手段和服务设施完善,服务环境优美
1.
0.3电信营业厅分为服务内容齐全的综合电信营业厅和仅提供长途电话或本地电话或无线通信业务等专业营业厅本标准主要针对新建的综合业务服务的电信营业厅而制订对于改、扩建的综合电信营业厅和新建的专业电信营业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
0.4本规定对营业厅的房屋设计中的一些要求作了规定,对房屋设计中的通用性部分还应执行《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等通信行业标准和规范中有关规定2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总体安排
2.
0.1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通信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为了更好的为社会服务,方便群众使用和了解电信业务,作为通信行业的服务窗口——电信营业厅,其布局应适应城市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总体安排而设置各种类型的营业厅对于城市中心和技术经济开发区等地区,需要的电信业务种类较多,业务量又较大,可考虑设置综合性电信营业厅
2.
0.2营业厅是开放式营业,办理各种电信和邮政业务的用户较多,人员情况又较复杂,交寄物品繁杂,为了保证通信安全尤其是电信生产主楼的安全,除在营业厅内采取安全监视技术等措施外,尽量不与电信生产主楼合设如果因种种原因需与电信生产主楼合建时,营业厅不要安排在电信生产主楼内,宜在主楼外的裙楼内
2.
0.3目前营业厅的布置在朝着方便顾客、亲近顾客的方向转变,柜台的布置也日趋开放,柜台的形式根据其功能也在细化,原条目每个柜台均能完成所有业务的要求较难完成,故对其进行适当修改3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服务设施
3.
0.1按照邮电部印发《电信营业服务规范》的要求,电信营业工作和业务咨询方面应配置计算机系统,一则为电信营业工作台综合服务提供基础,二则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用户
3.
0.3营业厅是电信企业的服务窗口,因此应尽量缩小营业服务人员与用户之间的服务距离服务柜台原则上应采用开放式服务,但鉴于有些地区治安问题,故对有现金交换的服务台仍采用封闭式为宜
3.
0.4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社会提供的通信业务不断增加,尤其是随着智能网的建设,能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智能业务不少经济部门的重点用户和大用户,需要长期租用或使用电路开展业务,因此,营业厅除了设置营业柜台外,对于直辖市、省会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还需设置业务洽谈台或洽谈室
3.
0.5“八五”期间我国通信网规模有了很大发展,为社会提供的业务能力和新业务种类不断提高和增加这些业务能力和业务种类如何能及时为社会和用户所了解和使用,是业务经营部门的一大任务,其中在电信营业厅内设置新业务演示厅和用户终端设备展示厅是一项很好的措施,用户可以直观和直接操作,从而进一步提高对通信在经济工作中地位的认识
3.
0.6营业厅是电信企业部门向社会和广大用户宣传通信业务常识、使用功能、资费规定等的窗口除了在营业柜台上方和适当的墙壁上张挂有关宣传牌外,对于大中城市应设置大屏幕电子显示装置采用动态方式宣传各种业务,以提高服务水平.
3.
0.7对于客流量大的电信营业厅,还应增设闭路监视系统,对于重要部位应设安全监视探头,定向和定时监视安全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4综合电信营业厅的智能化系统
4.
1.1营业厅与电信生产主楼合建时,营业厅的智能化系统应做为电信主楼智能化管理的子系统
4.
1.2按照原邮电部印发的《电信营业服务规范》要求,营业厅智能化系统主要包括电视监控系统、业务宣传信息显示和查询系统、营业计算机系统营业厅建设时应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确定建立哪些系统
4.
2.1本条文是参照《智能建筑设计标准》有关规定而拟定的,结合目前控制技术和联网接续设备的发展情况,宜使用由微机控制的视频切换汇集器或在大系统中采用矩阵联接网络
4.
2.2电视监控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了解被监视目标的形体变化,活动情况等信息,故采用彩色摄像机较为适宜
4.
3.2电信营业厅的查询系统,主要查询业务和资费以及收费疑问等这些信息一般应源于营业计算机系统,这样有利于联网查询,故信息查询计算机不宜单独存在,应与营业厅计算机系统联网
4.
3.5由于文字显示和图文显示对显示屏分辨的要求有所不同,故对不同的信息源宜选择不同的显示屏文字显示屏宜采用发光二极管矩阵或大屏幕显示器,图文显示屏宜采用彩色大屏幕显示屏、彩色液晶LCD板、彩色大屏幕电视机电信营业厅的信息宣传是以文字和图像并存,故宜采用图文显示屏
4.
5.1采用综合布线作为视频信号传输介质时,两端要加适配器,这样既增加造价,传输效果又不理想,故目前工程中视频信号均采用同轴电缆
5.
5.3每个工作区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信息插座所有插座应布放相同的5类或6类UTP非屏蔽双绞线,以便灵活调用根据需要也可布放2对
62.5/125μm光纤光缆5综合电信营业厅的建筑面积
5.
0.1“七五”和“八五”期间建设的电信营业厅,由于当时条件所限,除营业服务生产用房营业大厅偏小外,营业厅辅助的生产用房一般未作考虑,这样给当前营业厅对外服务和发展服务项目带来很大困难此外为了使营业服务管理工作尽量靠近用户,方便为用户服务,本标准要求将营业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室靠近营业厅,并考虑营业工作人员必要的生活用房因此,营业厅的建筑面积除考虑营业大厅面积外,还应包括贵重物品储存室,工作人员饮水、更衣室和营业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室等辅助生产用房
5.
0.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通信行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指令性的面积指标已不再适应市场经济,原条文的面积指标由必须执行改为参考执行原条文中未设顾客用卫生间,为提高服务质量,给顾客创造一个舒适温馨的消费环境,本面积表中增加了顾客卫生间
6.综合电信营业厅的设计
6.
0.3营业厅的平面设计以使服务环境达到美观大方、布局合理、人流顺畅、舒适亲切、安全服务目前柜台的平面设计主要有全封闭式、全开放式、封闭式和开放式相结合的三种前者主要考虑安全和管理方便;第二种方式主要能使服务人员和用户直接见面,便于用户自行通过计算机查询;后者是前二种综合总结各地使用情况,目前以采用封闭和开放相结合方式为宜对于有现金交换的柜台宜采用封闭式,对于查询、咨询、业务洽谈等采用开放式
6.
1.1由于现在通信市场有多家运营商,原条目设统一的电信标志已无法实现,修改稿改为通信企业标志
6.
1.5根据现在电信营业厅运营的实际情况,营业厅内的布局愈来愈开放,柜台布置更加强调方便营业员与顾客的沟通和交流,故本条增加开放式工作场地的内容,考虑到营业厅内仍存在现金交易,为安全起见,仍保留封闭式柜台及相关内容
6.
1.10原条目对营业厅装修材料要求较为简单且不够全面,现《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已执行,故本条目将装修材料的要求改为符合国家相关防火规范
6.
1.11目前互联网在我国已非常普及,一些电信业务也可在网上办理,故本条内要求营业厅要设置上网设备
6.
2.1营业厅的消防设计,其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应符合《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本条考虑到有些营业厅是建在高层建筑之内的,根据新高规
5.
1.2条规定,增加高层建筑电信营业厅防火分区内容
6.
2.2通信房屋包括营业厅是影响社会的重要建筑,要消防结合,以保证通信房屋的安全,故对营业厅各重要部位均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以加强经常性监视,一旦出现诱发火灾的险情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信号,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6.
4.5参考国家新近颁布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6.
4.6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2004-××-××实施2004-××-××发布综合电信营业厅设计标准StandardforDesignofIntegratedTelecommunicationsBusinessHall(2004年版)(征求意见稿)YDXXXX—XXYD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