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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理复习题
1.申请适任证书需要哪些条件?
(1)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
(2)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3)经过船员适任培训;
(4)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2.三副的主要职责有哪些?.三副主管船舶救生、消防设备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中的各项规定,履行规定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
2.应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系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装卸期间按大副的布置管理货物装卸
3.管理全船消防设备、器材和火警报警设备,定期养护、检查和换剂,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灭火机应注明检验和换剂日期;禁止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4.管理并熟练地操作固定式灭火系统主副机扫气箱所属系统除外,保持管系和分路阀的铭牌、标志鲜明
5.负责管理救生艇筏、救生浮具及其属具、备品,保持清洁完整,定期更换淡水和食品等;保持各种救生信号的有效期驾驶台由二副管理的求救、救生信号和器材除外
6.负责配置救生衣,经常检查是否放在指定位置,按期试验,如有损坏应即修复或更换
7.对船舶各种消防、救生器材、设备物品要认真登记入册,并做好维修、保养、更换和记录
8.按规定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知识和各种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9.开航前应编妥船舶应变部署表及船员应变卡,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后公布执行;及时向新接任船员介绍应变岗位和具体职责
10.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在驾驶台执行瞭望和传达船长的指令,准确记录车钟和时间、重要船位及有关情况,或按船长指定的位置和任务进行工作
3.三副在船舶应急时的基本职责
(1)航行中无论发生何种应急情况,应将航行值班职责移交给二副,并立即履行应急部署表中规定的职责
(2)发生火灾时,在火灾现场协助指挥工作
(3)发生船体漏水时,协助大副寻找漏损部位
(4)航行中发现人员落水,向落水一侧操满舵甩开船尾,抛救生圈,派瞭望人员,停车放警报,记录落水船位;停泊中发现人员落水,抛救生圈,放警报
(5)弃船时,如放两艘救生艇,担任其中一艘救生艇的艇长
(6)若正在救助遇险船,按船长命令备好救生艇,必要时放下救助艇搜救遇难船舶和人员
4.根据《海洋营运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技术要求》,禁止明火作业场所和状况包括哪些?
(1)进行加油、涂刷油漆等有火灾危险的工作现场
(2)盛有或残存易燃易爆油、气的容器或管道,未经泄至正常气压的压力容器
(3)正在装卸易燃易爆或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货物的船舶
(4)油船在装卸、洗舱、除气和压载作业(专用压载舱压载作业除外)时
(5)航行中的油船的货油舱和货油管上
(6)未经测爆合格的油舱、油柜周围以及距离该油舱、油柜的空气管1m范围内
(7)未经测爆合格的可能产生或积聚可燃气体、粉尘的其他场所
5.简述PSC检查程序
(1)PSCO登船前,一般要观察船舶外观的总体状况,获得对船舶的最初印象
(2)登船后,首先检查证书,然后巡视各层甲板及有关舱室、设备3如果PSCO发现明显依据,怀疑船舶可能存在严重缺陷,则进行详细检查
6.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船舶有哪些情况之一的,主管机关有权禁止其离港、或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
(2)处于不适航或不适拖状态;
(3)发生交通事故,手续未清;
(4)未向主管机关或有关部门交付应承担的费用,也未提供适当的担保;5主管机关认为有其他妨害或者可能妨害海上交通安全的情况
7.根据SOLAS公约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船舶应当具有哪些标志?
(1)船首两舷和船尾的船名;
(2)船尾船名下方的船籍港;
(3)船名、船籍港下方的汉语拼音;
(4)船首和船尾两舷的吃水标尺;
(5)船舶中部两舷的载重线
8.接班驾驶员在接班时应核查哪些内容?
(1)系泊缆绳或锚链是否恰当;
(2)正在装卸的有害或危险货物的性质,以及发生溢漏或失火后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3)本船悬挂的信号、显示的号灯号型以及鸣放的声号是合适的;
(4)各项安全措施和防火规定都在严格遵守之中;
(5)是否存在危及本船的情况,以及本船是否危及其他船舶
9.按照SOLAS公约的规定,各项检验完成后,船舶应如何维持检验后的状况
(1)应保持船舶及其设备状况符合本公约的各项规定,以确保船舶所在方面保持适合于出海航行而不危及船舶及船上人员
(2)对船舶进行的任何检验完成后,未经主管机关许可,已经检验的结构布置、机器、设备及其他项目均不得作任何变动
(3)当船舶发生事故或发现缺陷,对本船的安全或其救生设备或其他设备的有效性或完整性产生影响时,该船船长或船东应尽早向负责签发有关证书的主管机关、指定的验船师或认可的组织报告
10.亚太地区备忘录组织优先检查的船舶包括哪些?
(1)被港口当局通报的船舶;
(2)被相关方就船上生活和工作环境或船舶防止污染进行报告或投诉的船舶,除非当局认为该报告或投诉明显毫无根据;
(3)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消除缺陷的船舶;
(4)引航员或港口当局报告,存在影响安全航行缺陷的船舶;
(5)装载危险或污染货物时,未按要求进行报告的船舶;
(6)船舶被滞留后,未得到港口国允许擅自开航的船舶;
(7)PSC委员会公布的需要优先检查的船舶类型
11.根据《海事劳工公约》海员协议应写明哪些内容?
(1)海员的全名、出生日期或年龄及出生地;
(2)船东的名称和地址;
(3)订立海员就业协议的地点及日期;
(4)海员将担任的职务;
(5)海员的工资数额;
(6)带薪年假的天数;
(7)协议的终止及其终止条件;
(8)将由船东提供给海员的健康津贴和社会保障保护津贴;
(9)海员获得遣返的权利;
(10)提及集体谈判协议,如适用;
(11)国家法律所要求的其他细节
12.值班安排应基于哪些驾驶台和机舱资源管理原则?
(1)根据情况合理地安排只值班船员;
(2)考虑值班船员资格和适任的局限性;
(3)值班船员应熟悉其岗位职责和团队职责;
(4)船长、轮机长和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应最有效使用一切可用资源保持适当的值班;
(5)值班船员应熟悉有关装置或设备的功能,并能熟练操作;
(6)值班船员应当懂得所接收到的信息并能根据需要安排其他部门适当共享,以及能正确处置;
(7)在任何情况下值班船员应保持适当的沟通;
(8)值班船员如果对为安全采取的行动产生任何怀疑时,应立即报告船长、轮机长、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
13.我国现行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规定的选船标准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我国海事局制定的选船标准以及国际公约、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对等、便利公开、重点突出的原则,合理选择船舶实施安全检查
14.我国现行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规定的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船舶配员;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书、文件、资料;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载重线要求;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备;船舶保安要求;船员对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中国籍船员所持适任证书所对应的适任能力;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SMS体系的运行有效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国际公约要求的其他检查内容
15.发生污染事故的船舶应立即向就近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哪些事项?
(1)船舶的名称、国籍、呼号、识别号或者编号;
(2)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3)有关水文和气象情况;
(4)污染物的种类、基本特性、数量、装载位置等情况;
(5)事故原因或者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6)事故污染情况;
(7)已经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污染控制、清除措施以及救助要求;
(8)签订了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还应当报告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9)船舶、有关作业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16.对于哪些海事行政违法行为会被海事管理机构从重处以海事行政处罚?1造成较为严重后果或情节恶劣
(2)一年内因同一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受过海事行政处罚
(3)胁迫、诱骗他人实施海事行政违法行为
(4)伪造、隐匿、销毁海事行政违法行为证据
(5)拒绝接受或阻挠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从重处以海事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
17.法定检验的种类有哪些1初次检验2年度检验3期间检验4船底外部检验5附加检验6换证检验
18.根据《船员条例》,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当符合哪些要求?一是携带本条例有效证件,二掌握船舶的适航状况和航线的通航保障情况,以及有关航区气象、海况等必要的信息三是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如实填写有关船舶法定文书四是参加船舶应急训练、演习,按照船舶应急部署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预防措施五遵守船舶报告制度,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或者保安事件以及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六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救助遇险人员七不得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19.根据《船员条例》,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有哪些情形之一时,可以要求遣返?1船员劳动合同终止或依法解除的2船员不具备履行船舶上岗位执行能力的
3.船舶灭失
4.未经船员同意,驶往战区疫区5由于破产,变卖船舶,改变船舶登记或者其他原因,用人单位或船舶所有人不能继续履行
20.MARPOL附则I和附则V的特殊区域有哪些?附则I的特殊区域有地中海,波罗的海,黑海,红海,“海湾”,亚丁湾,南纬以南60度,西北欧区域,阿拉伯海的阿曼区域和南部南非海域附则V的特殊区域有:地中海,波罗的海,黑海,红海,“海湾”,北海(包括英吉利海峡),南纬60度以南,以及墨西哥湾和加勒比海区域
21.根据MARPOL附则I规定,机器处所含油污水在特殊区域内的排放条件的包括哪些除非符合下列条件,应禁止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排放油类或含油混合物入海
(1)船舶正在航行途中
(2)油性混合物经装有报警装置的滤油设备加工处理
(3)未经稀释的排出物含油量不超过15ppm
(4)油性混合物不是来自油船的货泵舱的舱底
(5)如是油船,油性混合物未混有货油残留物在南极区域,禁止任何船舶将任何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排放入海
22.根据MARPOL附则I规定,机器处所含油污水在特殊区域外的排放条件的包括哪些?除非符合下列条件,应禁止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排放油类或含油混合物入海
(1)船舶正在航行途中
(2)油性混合物经滤油设备加工处理
(3)未经稀释的排出物含油量不超过15ppm
(4)油性混合物不是来自油船的货泵舱的舱底
(5)如是油船,油性混合物未混有货油残留物
23.MARPOL附则V规定的垃圾种类有哪些?
①塑料
②食品废弃物
③生活废弃物
④食用油
⑤焚烧炉灰
⑥操作废弃物
⑦货物残留物
⑧动物尸体
⑨渔具
24.试述MARPOL附则V规定的特殊区域外垃圾的排放条件
(1)船舶在航行中
(2)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外排放业经粉碎机或研磨机处理后颗径不大于25毫米的食品废弃物
(3)未经粉碎处理过的食品废弃物,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外排放
(4)对于无法以常用卸载方法回收的货物残留物,在距最近陆地不少于12海里的地方排放
(5)对于动物尸体,其排放须尽可能远离最近陆地
(6)货舱、甲板和外表面清洗水中含有的清洁剂或添加剂可以排放入海,但是,这些物质不得危害海洋环境
(7)当垃圾中掺入其他禁止排放或有不同排放要求的物质,或是被此种物质污染时,须适用更为严格的要求
25.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船舶进行哪些活动应当事先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
(1)船舶在港区水域内使用焚烧炉;
(2)船舶在港区水域内进行洗舱、清舱、驱气、排放压载水、残油、含油污水接收、舷外拷铲及油漆等作业;
(3)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
(4)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
(5)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
(6)从事船舶水上拆解、打捞、修造和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
26.按照SOLAS公约规定每次消防演习应包括哪些内容?
(1)向集合地点报道,并准备执行应急部署表中规定的任务;
(2)检查是否按应急部署表上的规定携带指定的器材;
(3)检查消防员装备和其他人员的救助设备;
(4)起动一个消防泵,要求至少射出两股水柱,以表明该系统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5)检查有关的通信设备;
(6)检查演习区域内水密门、防火门、防火闸和通风系统的主要进、出口的操作情况;
(7)检查供随后弃船用的必要装置
27.按照SOLAS公约规定每次弃船演习应包括哪些内容?⑴先使用报警系统,然后通过公共广播或其他通信系统宣布进行演习,将乘客和船员召集至集合站,并确保他们知道弃船命令;⑵向集合地点报道,并准备执行应急部署表中规定的任务;⑶查看船员和旅客的穿着是否合适;⑷查看是否正确地穿好救生衣;⑸在完成任何必要的降落准备工作后,至少降下一艘救生艇;⑹启动并操作救生艇发动机;⑺操作降落救生筏所用的吊筏架;⑻模拟搜救几位被困于客舱中的乘客;⑼介绍无线电救生设备的使用
28.应急操舵演习应包括哪些内容?⑴在舵机间对舵机的直接控制;⑵驾驶台与舵机间的通信程序;⑶转换动力供应的操作
29.油污演习应包括哪些内容?
(1)检查,试验有关油污警报和通信系统
(2)发出油污警报,向集合地点报到,并准备执行应变部署表中规定的任务;
(3)检查参加演习的人员是否熟悉自己的油污应急职责,能否按应变部署表和船上油污应急计划中的规定进行油污应急操作;
(4)模拟向公司及有关机关报告;
(5)演练关闭阀门,堵塞甲板排水孔,甲板围栏和收集溢油,清除溢出舷外的溢油等油污应急行动;
30.人落水演习应包括哪些内容?
(1)向船长报告,鸣放人落水警报信号,模拟观察和抛掷救生圈;
(2)向集合地点报道,并准备执行应急部署表中规定的任务;
(3)检查是否按应急部署表上的规定携带指定的器材;
(4)做好救助艇的放艇准备;检查参加演习的人员是否熟悉自己的相应的应急职责,能否按应急部署表中的规定进行人落水应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