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8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中华人民___著作权法(最新)(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____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____常务委员会第__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___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__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____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____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__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__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__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__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___另行规定第七条___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__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__管理__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__管理__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著作权__管理__是非营利性__,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___另行规定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一)__;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__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__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__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__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__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___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__,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__由法人或者其他__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__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__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__视为__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__为__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__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__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__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五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__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__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__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__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__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__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__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__享有,法人或者其他__可以给予__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__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__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__享有的职务作品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第十八条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第__条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__的,法人或者其他__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__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__的,由国家享有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__条__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__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__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__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__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__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__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__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__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__、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__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__上发表的讲话,但__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__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__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__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__、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第__三条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___,除__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___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__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__、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__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第__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第__六条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第__七条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___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___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第__八条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__、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__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__九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第三十条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第三十一条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出版,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第三十二条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第三十三条图书出版者经__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__许可第三十四条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三十五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第二节表演第三十六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__者__演出,由该__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三十七条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__、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___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
(三)项至第
(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三十八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
(三)项至第
(六)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第三节录音录像第三__条录音录像制__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__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__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__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第四十一条录音录像制__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__、发行、出租、通过___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__、发行、通过___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四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第四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___规定第四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__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第四十五条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__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__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__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__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__、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___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__、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___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__许可,__、发行、通过___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__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__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第四__条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__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人民__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___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__条的规定第五十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__申请保全证据人民__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人民__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__,申请人不提供__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__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__应当解除保全措施第五十一条人民__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__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第五十二条__品的出版者、制__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__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__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__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___民法通则》、《中华人民__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__起诉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__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__执行第六章附则第五十六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第五十七条本法第二条所称的出版,指作品的__、发行第五十八条计算机软件、___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___另行规定第五__条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__、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第六十条本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___专利法中华人民_____令第八号《全国人民____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___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___第十一届全国人民____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________2008年12月27日(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____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____常务委员会第__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___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____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___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____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___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第三条___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__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____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__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七条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__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__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___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___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第十四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___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__报经___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__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第十五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第十六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__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第十七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__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__第__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__在中国申请专利和__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__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__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__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__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___规定第__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___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___的规定执行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___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___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___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___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第__一条___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___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定期出版专利公报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___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__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___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第__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___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第__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__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第__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__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第__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__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__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第__八条___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第__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___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第三十条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第三十一条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第三十二条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__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三十四条___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___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___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___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___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七条___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八条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___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第三__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___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___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一条___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___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__起诉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__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___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第四十五条自___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___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__起诉人民__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__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___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第四__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___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第五十条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___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___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第五十一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___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___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第五十二条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第五十三条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第
(二)项、第五十条规定给予的强制许可外,强制许可的实施应当主要为了供应国内市场第五十四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第
(一)项、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第五十五条___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___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第五十六条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第五十七条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___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___专利行政部门裁决第五十八条专利权人对___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___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__起诉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五__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__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__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__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___行政诉讼法》向人民__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__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___民事诉讼法》向人民__起诉第六十一条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__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___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第六十二条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__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___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__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__、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__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第六十六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__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__;不提供__的,驳回申请人民__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四十八小时裁定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应当立即执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自人民__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__应当解除该措施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停止有关行为所遭受的损失第六十七条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__申请保全证据人民__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__;申请人不提供__的,驳回申请人民__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自人民__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__应当解除该措施第六十八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第六__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第七十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__条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二条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三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得参与向社会推荐专利产品等经营活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消除影响,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____、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八章附则第七十五条向___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__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第七十六条本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___商标法(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____常务委员会第__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____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___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____常务委员会第__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___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商标注册的申请第三章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第四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五章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六章商标使用的管理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____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第二条___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___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__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__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__名义注册,供该__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__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__所控制,而由该__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__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___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__对其生产、制造、__、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__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五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__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第六条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第七条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__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___的国家名称、__、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__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__、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__同意的除外;
(三)同__间国际__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__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__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____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__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第十三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__、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__、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四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____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第十五条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十六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第十七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___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__,或者按对等原则__第十八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__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__代理第二章商标注册的申请第__条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第__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第__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第__二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第__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第__四条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第__五条商标在中国__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第__六条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第三章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第__七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第__八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第__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__起诉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__起诉人民__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做出的裁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定不向人民__起诉的,裁定生效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五条对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复审申请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第三十六条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商标局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更正,并通知当事人前款所称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四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第三__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第四十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第五章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四十一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第四十二条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第四十三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__起诉人民__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六章商标使用的管理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第四十五条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第四十六条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第四十八条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一)冒充注册商标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
(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第四__条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__起诉第五十条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做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__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__强制执行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五十一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第五十三条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__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___行政诉讼法》向人民__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__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___民事诉讼法》向人民__起诉第五十四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__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__、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五十六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__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七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__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人民__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___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__条的规定第五十八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__申请保全证据人民__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人民__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__,申请人不提供__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__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__应当解除保全措施第五__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第六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负责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十二条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____、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法__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八章附则第六十三条申请商标注册和__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第___条本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63年4月10日___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商标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