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发包方沧州沧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称乙方)为确保维修窑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项目、设备等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奥联沧州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双方就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事项平等协调、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内容工程名称沧州厂一号窑炉维修工程合格编号
二、双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有义务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包括对承包方的安监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查
2.乙方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
3.乙方应贯彻“谁施工、谁管安全”的原则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健康工作全面负责
4.乙方在进场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介绍施工现场存在的风险和易发生的事故,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乙方应为施工人员配置合格的劳保防护用品
6.甲方有权利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现场设备设施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对施工现场的“三违”现象,甲方有权进行纠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7.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紧急情况时可以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作业区域
8.乙方因不服从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当、或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导致发生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事故的,均由乙方依法承担治疗、赔偿等全部责任
三、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承包合同的附件,本协议构成承包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由乙方、甲方各持一份
4、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工程竣工后自行终止如乙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