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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2.主体银行、单位、个人
3.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银行 注意这里说的银行,包括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4.方式1支票;2银行本票;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5汇兑;6委托收款;7托收承付;8信用卡;9信用证 【例题1·简答题】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进行货币给付的行为,这一说法正确吗 【解析】不正确支付结算除了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进行货币给付的行为外,还包括使用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资金清算的行为 二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B.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 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 D.银行不垫款原则 【答案】ABCD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 三种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我国关于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等
五、办理止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一支付结算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二支付结算原则上应通过依法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进行 三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 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四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当符合规定
1.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必须是两个部分构成
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签名、盖私章,有其一即可 六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1.收款人名称 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规范化简称应当具有排他性,与全称在实质上具有同一性
2.更改 1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3.大小写金额 1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 七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具体要求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整正”字的添加规则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人民币”字样和“¥”符号的添加规则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4.“零”的书写规则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3阿拉伯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
5.出票日期的填写规则 1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重点 2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例题3·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A.更改签发日期的票据 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票据 C.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不一致的票据 D.使用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票据 【答案】ABC 【例题4·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签发票据时,可以更改的项目是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票据金额 D.用途 【答案】D 【例题5·判断题】对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进行更改的票据,为无效票据 【答案】√第二节现金管理 现金包括铸币、纸币和信用货币 我国的现金人民币包括纸币和铸币 现金管理是指现金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管理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支出和库存的一种管理活动,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财经管理活动 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简单了解
1.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至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数额确定
2.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核定天数可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3.开户单位如需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4.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一转账结算凭证具有与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二现金应当及时交存 三现金账目的管理
1.“两应当”
2.“七不准” 四严格控制坐支
1.原则上不得坐支
2.特殊情况下,严格依法坐支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一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1.岗位分工 1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应该分离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授权批准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2.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3.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4.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单位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四货币资金监督检查
1.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2.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3.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
4.票据的保管情况
五、法律责任
1.对于开户单位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者开户单位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2.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1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 2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 3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4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 5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 6互相借用现金的; 7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8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9保留账外公款的; 10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在10日内向开户银行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前置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又称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按用途不同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核准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按存款人不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人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按开户地点不同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银行,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三守法合规原则 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避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核准制和备案制 1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和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 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开户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颁发开户许可证;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由报送银行转送存款人 开户许可证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准予申请人在银行开立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行政许可证件,是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有效证明开户许可证有正本和副本之分,正本由申请人保管;副本由申请人开户银行留存 2其他账户,由存款人提出开户申请,银行审查后符合开立账户条件的,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2.预留签章 1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的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2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盖章 预留印鉴卡片图样
3.名称的一致性 存款人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名称”以及“预留银行签章中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一般应当保持一致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有法定变更事项的,应于“5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1.撤销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多选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撤销申请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2.不得撤销的情形——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3.未发生业务账户的撤销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例题1·多选题】存款人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A.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B.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C.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D.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 【答案】ABC
五、基本存款账户 一使用范围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账户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 二开户要求 适用单位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武装部队、居民社区委员会、民办非企业组织,非企业法人、外国驻华机构、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等 其使用范围包括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例题2·单选题】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支取的账户是 A.一般存款账户 B.基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答案】B 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 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将审查后的存款人提交的上述文件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 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以及唯一性进行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
六、一般存款账户 一使用范围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无数量限制 二开户要求 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4.存款人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三开立程序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开户银行应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例题3·多选题】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包括办理存款人的 A.借款归还 B.党、团、工会经费等的现金支取 C.借款转存 D.现金支取 【答案】AC 【例题4·单选题】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数量 A.只能开立一个 B.不能超过二个 C.不能超过三个 D.没有限制 【答案】D
七、专用存款账户 一使用范围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
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6.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7.同一个证明文件,只能开立一个专用存款账户 二开户要求 三开立程序 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核准 除“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之外的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备案
八、临时存款账户 一使用范围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
3.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4.注册验资 注册验资的临时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 【例题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有 A.注册验资 B.缴纳住房基金 C.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D.支付职工差旅费 【答案】AC
2.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 根据《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4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出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从事该项活动的证明文件; 5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6增资验资资金,应当出具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 【例题6·判断题】企业申请开立注册验资资金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答案】√ 三开立程序
1.核准程序同基本存款账户
2.办理临时存款账户开户手续,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上登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开户银行、开户日期并签章,但临时机构和注册验资须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四注意问题
1.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2.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3.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的资金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止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而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2.开立方式 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 1工资、奖金收入; 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3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4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5个人贷款转存; 6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7继承、赠与款项; 8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9纳税退还; 10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11其他合法款项 二开户要求
1.开立条件 1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 2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
①“定期借记”是指由收款人定期对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发起的,委托付款人开户银行按照约定扣划付款人的款项给收款人的资金转账业务,如代付水、电、话费;
②“定期贷记”是指银行按照付款人的付款凭证,定期将款项划付给收款人的资金转账业务,如代发工资
2.出具的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 三开立程序——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四注意问题
1.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
2.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3.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4.个人持出票人或申请人为单位且一手或多手背书人为单位的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并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最后一手背书人为单位且被背书人为个人的收款依据
5.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
6.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例题7·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账户中,可以办理现金支付的是 A.一般存款账户 B.临时存款账户 C.基本存款账户 D.个人存款账户 【答案】BCD
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范围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开户要求
1.开立条件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2.证明文件 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本《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开立本地银行结算账户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下列相应的证明文件 1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2异地借款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 3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三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 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根据其账户的种类不同,开立程序与前述相关账户开立的程序相同
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实名制管理
1.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变更、撤销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或进行洗钱活动 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实行开户核准制 三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依法予以处罚 不论是存款人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还是银行违反结算账户管理规定,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处罚,开户银行并不拥有处罚权 四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 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区分非经营性存款人和经营性存款人的处罚 对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都是1千元; 对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有3种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2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违反规定支取现金;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31000元的罚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过程中
1.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
2.其余给予警告,并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总结1】 核准类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QFII专用存款账户 备案类账户 1一般存款账户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 4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总结2】基本存款账 户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专用存款账户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备用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临时存款账户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不包含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在其注册地或住所地行政区域之外(跨省、市、县)开立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
(3)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的基本理论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票据是指《票据法》所规定的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 在我国,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票据的特征 1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 2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4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支付或委托他人支付 5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 二票据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 票据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种出票人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银行汇票银行商业汇票银行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银行本票出票银行支票在银行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收款人票据正面记载的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付款人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合同中应给付款项的一方当事人(也是该汇票的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支票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本票出票人(出票银行)
2.非基本当事人 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承兑人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背书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被背书人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保证人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当 三票据权利与责任
1.票据权利 1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上的第一顺序权利,也是票据上的主要权利追索权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或者具有其他法定原因时,持票人向其前手请求偿还被拒绝的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款项的权利票据上的第二顺序请求权,是一种附条件的权利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以偷盗、欺诈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而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例题1·简答题】什么是票据追索权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有那些 【答案】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有 A.票据收款人 B.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 C.最后被背书人 D.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背书人 【答案】ABCD 2票据权利的实效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不包括对票据出票人的追索权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3票据权利的行使
①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这是远期汇票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一个必经程序,如果省略此程序就不能请求付款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要行使票据权利时,首先要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②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行为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l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③行使追索权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在票据到期日前,如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有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以及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也可行使追索权 4票据权利行使的时间和地点由于票据具有流通性,法律对票据责任的兑现场所和时间有所规定,以便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行使场所一般是银行营业点,其时间就是银行营业的时间,即票据时效的最后期限是以银行的营业结束时间为限,而不能以当日的24小时为限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5票据权利的保全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持票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丧失而采取的措施例如,《票据法》规定,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要求承兑人或付款人提供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证明以保全追索权等 6票据权利的抗辩 票据债务人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2.票据义务责任 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等而应承担的义务,不具有制裁性质,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1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 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 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 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价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义务 【例题3·多选题】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乙、保证人丙等事项乙在法定时间内向甲提示承兑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张三张三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未获付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承担该汇票责任的有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BCD四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出票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包括两个行为一是出票人依照《票据法》的规定作成票据二是交付票据背书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转让背书背书应当连续非转让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质押背书承兑仅适用于商业汇票,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保证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例题4·案例分析】A将票据转让给B14周岁,B又将票据转让给CC向付款人请求付款,如遭拒付,可向谁追索 【解析】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其他票据当事人也不得据此签章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主张票据权利在本例中,B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转让行为无效C只能向A追索,而不能向B追索 【例题5·案例分析】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方为支付货款而签发一张商业汇票给乙方,后该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则该票据关系是否有效 【解析】根据《票据法》有关规定,票据行为内容的合法,主要是指票据行为本身的记载事项、程序的合法,至于形成该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所涉及的行为是否合法,则与此无关在本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但是,由该买卖合同而形成的票据关系仍然是有效的,并不因此受任何影响 五票据签章 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并盖章的行为票据签发时出票人票据转让时背书人票据承兑时承兑人票据保证时保证人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持票人 个人该个人的签名或盖章 支票出票人、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与其预留银行的签章一致 六票据记载事项 票据记载事项,是指依法在票据上记载票据相关内容的行为票据记载事项一般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和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记载事项等绝对记载事项《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不记载票据即为无效的事项表明票据种类的事项,必须记明“汇票”、“本票”、“支票”,否则票据无效相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可以记载,也可以不记载记载的,按照记载的具体事项履行权利和义务;未记载的,适用法律的统一认定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这里的“背书日期”就属于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背书日期的,《票据法》视同背书日期为“到期日前”任意记载事项《票据法》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其中的“不得转让”事项即为任意记载事项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记载事项除了必须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外,票据上还可以记载其他一些事项,但这些事项不具有票据效力汇票上可以记载本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但是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例题6·多选题】汇票中未记载付款地的,可以付款人的以下法定地点为付款地 A.营业场所 B.住所 C.经常居住地 D.主要财产所在地 【答案】ABC 【例题7·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会导致票据失效的是 A.未记载付款日期 B.未记载付款地 C.未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D.未记载出票人签章 【答案】ABC 七票据丧失的补救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行使进行补救挂失止付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毕竟措施,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
1.必须确定付款人/代理付款人
2.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公示催告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普通诉讼以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令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 【例题8·多选题】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A.普通诉讼 B.公示催告 C.挂失止付 D.登报声明 【答案】ABC 【例题9·判断题】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个形式进行补救 【答案】√ 【例题10·判断题】票据丧失后必须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个形式进行补救 【答案】×
二、支票 一概念及适用范围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适用于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二种类——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例题11·单选题】普通支票中的划线支票 A.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B.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C.既可以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 D.表明为作废支票 【答案】B 【例题12·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支取现金的支票有 A.现金支票 B.转账支票 C.普通支票 D.划线支票 【答案】AC可以转账的BCD 三出票
1.出票的概念 支票的出票人是单位和个人;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支票的付款地为付款人所在地
2.出票的格式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绝对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缺少任一事项,支票无效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付款地出票地不记载不影响支票效力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或经常居住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地为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出票人授权补记事项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 【例题13·判断题】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答案】√ 【例题14·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支票上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事项有 A.金额 B.收款人名称 C.付款人名称 D.出票日期 【答案】AB
3.出票的其他法定条件 1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2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4.出票的效力 一是出票人必须在付款人处存有足够可处分的资金,以保证支票票款的支付; 二是当付款人对支票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支票付款提示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四付款
1.提示期间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例题15·判断题】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5日 【答案】×
2.付款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3.付款责任的解除 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五办理要求
1.签发支票的要求 1要严格做到“九不准” 2要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字正确、字迹清晰 3要由专人签发
2.兑付支票的要求 1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3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出票人开户银行 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三、商业汇票重点理解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我国《票据法》将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一概念和种类
1.商业汇票,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一般指供货或购货单位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其付款地为承兑人所在地
2.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1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的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是指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汇票
3.商业汇票的当事人 在商业承兑汇票中,汇票上的当事人是1出票人是交易中的收款人,即卖方,或者交易中的付款人,即买方2承兑人,出票人如是卖方,承兑人为买方,出票人如是买方,本人为承兑人3付款人,是买方的开户银行4受款人,是交易中的收款人,即卖方 在银行承兑汇票中,汇票上的当事人是1出票人是承兑申请人2付款人和承兑人是承兑行,即承兑申请人的开户银行3受款人是与出票人签订购销合同的收款人,即卖方 根据有关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二出票
1.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2.汇票的格式 汇票是一种要式证券,出票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故汇票的作成必须符合法定的格式 1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 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若欠缺记载,票据便为无效 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
①表明“汇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③确定的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收款人名称
⑥出票日期
⑦出票人签章 2汇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
①付款日期这是指支付汇票金额的日期
②款地这是指汇票金额的支付地点
③出票地 3汇票的非法定记载事项这是指法律规定以外的记载事项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上可以记载本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但是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法律规定以外的事项主要是指与汇票的基础关系有关的事项,如签发票据的原因或用途、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等
3.出票的效力 1对收款人的效力收款人取得出票人发出的汇票后,即取得票据权利,一方面就票据金额享有付款请求权;另一方面,在该请求权不能满足时,即享有追索权 2对付款人的效力出票行为是单方行为,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义务,只有付款的权限但基于出票人的付款委托使其具有承兑人的地位,在其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 3对出票人的效力出票人委托他人付款,一旦该行为成立,就必须保证该付款能得以实现如果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就应该承担票据责任三承兑
1.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
2.承兑的程序 承兑的程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提示承兑;二是承兑成立 商业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但都必须经过承兑只有经过承兑的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 1提示承兑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①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
②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③见票即付汇票的提示承兑问题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2承兑成立
①承兑时间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②接受承兑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③承兑的格式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④退回已承兑的汇票付款人依承兑格式填写完毕应记载事项后,并不意味着承兑生效,只有在其将已承兑的汇票退回持票人才产生承兑的效力
3.不单纯承兑 承兑有单纯承兑与不单纯承兑之分 前者是指付款人完全依汇票文义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限制或改变原汇票文义所为的承兑;后者是指付款人对原汇票文义附加限制或予以变更的承兑我国《票据法》不允许不单纯承兑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4.承兑的效力 承兑生效后,即对付款人产生相应的效力《票据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1.付款的概念 付款是指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
2.付款的程序 1付款提示 付款提示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的行为持票人只有在法定期限内为付款提示的,才产生法律效力 持票人提示付款的法定期限如下 第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第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未在上述法定期限内付款提示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持票人丧失的追索权仅限于其前手,而对于承兑人并不发生失权的效果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2支付票款 持票人依照前条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
3.付款的效力 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付款人依照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之后,票据关系随之消灭,汇票上的全体债务人的责任便予以解除但是,如果付款人付款存在瑕疵,即未尽审查义务而对不符法定形式的票据付款,或其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而付款的,则不发生上述法律效力,付款人的义务不能免除,其他债务人也不能免除责任 五商业汇票的背书
1.汇票转让与背书 票据的转让也就是票据权利的转让 票据转让主要有背书交付和单纯交付两种 单纯交付是指持票人未在票据上作任何转让事项的记载而直接将票据交与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背书交付是指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按法定的事项和方式记载于票据上的一种票据行为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汇票转让只能采用背书的方式,而不能仅凭单纯交付方式,否则就不产生票据转让的效力
2.背书的形式 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故其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即其必须作成背书并交付,才能有效成立 1关于背书签章和背书日期的记载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2关于被背书人名称的记载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3关于禁止背书的记载 背书人的禁止背书是背书行为的一项任意记载事项,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对其后手以后的当事人承担票据责任,即可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背书 【举例2-15】甲公司出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时,在票据背面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依然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如果戊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只能向甲公司、乙公司、丁公司进行追索,丙公司作为“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戊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4关于背书时粘单的使用 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5关于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 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有一是附有条件的背书;二是部分背书
3.背书连续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背书连续主要是指背书在形式上连续,如果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如有伪造签章等,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付款但是,如果付款人明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票据权利人,则不得向持票人付款,否则应自行承担责任
4.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1委托收款背书 委托收款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 2质押背书 质押背书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作成的背书背书人是原持票人,也是出质人,被背书人则是质权人 质押背书与其他背书一样,也必须依照法定的形式作成背书并交付
5.法定禁止背书 法定禁止背书是指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而禁止背书转让的情形由于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汇票不得背书转让,因此,如果背书人将此类汇票以背书方式转让的,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1被拒绝承兑的汇票2被拒绝付款的汇票3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 以上法定禁止背书的票据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六商业汇票的保证
1.保证的概念 保证是指票据保证,即为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为目的,而在票据上所为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2.保证的当事人与格式 1保证的当事人保证的当事人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 2保证的格式
3.保证的效力 保证一旦成立,即在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保证人必须对保证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1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2共同保证人的责任共同保证是指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3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即所附条件无效,保证有效 4保证人的追索权
四、信用卡 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 信用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或者先按发卡银行的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银行卡
2.种类 信用卡依据不同的划分方式可有不同的分类 如信用卡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 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 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 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二信用卡的管理
1.申领 单位卡凡是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数量无限制 个人卡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申领个人卡附属卡不得超过2张
2.销户 时间45日;2年 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
3.资金来源 单位卡账户资金一律从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 个人卡账户资金以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及属于个人的劳动报酬收入转账存入
4.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规定 1单位卡的持卡人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 2个人卡在使用过程中仅限于合法持卡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出租 3持卡人用信用卡提取现金的,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对持卡人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计取款不得超过5000元人民币 4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对贷记卡账户的存款内的币值不计付利息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如下优惠条件
①免息还款期待遇最长为60天
②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有困难的,可按照发卡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还款 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
0.05%,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 5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
①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
②其他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1% 6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7持卡人如不慎遗失信用卡,可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及时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 【例题16·判断题】单位人民币卡不得透支,但可以支取现金 【答案】×
五、汇兑 一概念和分类
1.概念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同城、异地均可,单位、个人均可,适用范围十分广泛
2.分类 汇兑分为信汇邮寄方式和电汇电报方式两种汇入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二办理程序
1.汇款人按要求签发汇兑凭证
2.汇出银行受理汇兑凭证
3.汇入银行接收汇出银行的汇兑凭证之后,审查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三撤销和退汇
1.汇兑的撤销——汇出银行尚未汇出 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
2.汇兑的退汇——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申请退回汇款 如果汇款人与收款人不能达成一致退汇的意见,不能办理退汇 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六、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基本流程如下 一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二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 三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四收付双方必须在相应的购销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五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
七、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一无论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还是个人,凡凭已承兑的商品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二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欠缺记载的,银行不予受理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作用
1.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 税收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2.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
1.征收上的强制性
2.缴纳上的无偿性
3.征收比例或数额上的固定性 在一定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 三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和资源税类五种类型 1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类收益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4资源税类——对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5行为税类——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车船使用税、屠宰税、筵席税等 【例题1·多选题】下列属于流转税类的有 A.营业税 B.增值税 C.消费税 D.资源税 【答案】ABC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绝大部分 2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筵席税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①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
②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③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石油海洋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60%与40%的比例分享
④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⑤资源税石油海洋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⑥城市建设维护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⑦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政府,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比例税率等 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 2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单位税额 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3复合税——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的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等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 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存在密切的联系 二税法的分类
1.按功能作用的不同——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就属于实体法税收程序法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
2.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税法法律级次划分——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2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税收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发布的有关税收事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命令、通知、公告、通告、批复、意见、函等文件形式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1.征税人征税主体——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税务机关、地方财政机关和海关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主体——单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义务的承担者
3.征税对象征税客体——征纳税主体所指向的对象是税种之间相互区别的重要标志
4.税目——纳税对象的具体化,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规定税目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征税的具体范围和对不同的征税项目加以区分,从而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
5.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税率是应征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依据,反映国家在一定时期的税收政策,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多少和纳税人负担的轻重,关系到各税种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经济利益,是税法构成内容的核心部分 我国现行使用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等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纳税如增值税基本税率17%等 2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它是当征税对象为实物时使用的税率,是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即对一定数量的商品,征收一定数额的税款通常对那些价格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比较统一的商品征税,例如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 3累进税率,是随着征税对象数量的增加所负担的税率也随之增加的一种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对不同等级规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一般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征税,如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累进税率又可分为 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的对称,全部课税对象数额都按其与之适应的最高一级征税比例计税的一种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原理基本同超额累进税率,只是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级次和超倍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相当于计税基数的倍数为累进依据 【例题2·单选题】同一计税依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统一的法定比例的税率,被称为 A.比例税率 B.定额税率 C.累进税率 D.法定税率 【答案】A
6.计税依据课税依据、课税基数——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 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的量的表现计税依据的数额同税额成正比,计税依据的数额越多,应纳税额也越多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 1从价计征,以征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作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该项实物量以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重量、体积、面积等计算 3复合计征指既根据征税对象的实物量又根据其价值量征税 除了一些特殊性质的税种外,绝大多数的税种都采取从价计征
7.纳税环节 1一次课征制税种纳税环节单一,如消费税 2多次课征制税种需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个环节征税,如增值税
8.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纳税期限基本上分为两种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
9.纳税地点 主要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如增值税、营业税及各种企业所得税等,除另有规定者外,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0.减免税——给予鼓励或照顾的一种特别规定 1减税和免税减税是对应征税款减征一部分;免税是对应征税款全部予以免征 2起征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税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3免征额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 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制度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11.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 主要税种 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选择其在流转过程中的特定环节加以征收的税,既包括商品销售收入额,也包括各种劳动、服务的业务收入额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所得税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所得税的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12月15日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1.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个环节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中的新增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2.分类——我国也采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的固定资产价款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消费型增值税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的价款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例题1·单选题】按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的处理方式不同,可以将增值税划分为 A.生产型、流通型、收入型 B.生产型、流通型、消费型 C.生产型、消费型、收入型 D.消费型、流通型、收入型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目前,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属于 A.消费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生产型增值税 D.积累型增值税 【答案】A 【例题3·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型增值税特征的是 A.允许一次性全部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 B.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部分所含税金 C.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D.上述说法都不正确 【答案】A 【例题4·多选题】按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处理方式的不同进行划分,增值税的类型有 A.生产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消费型增值税 D.积累型增值税 【答案】ABC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以上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实行简单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不包括应纳税额和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题5·多选题】现行政策规定,下列纳税人应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的有 A.年应税销售额在60万元的某工厂 B.年应税销售额在70万元的某商场 C.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张三个人 D.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非企业性单位 【答案】BCD 三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17%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低税率13%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低税率计征增值税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零税率0%纳税人出口货物,一般适用零税率对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少数出口货物,包括纳税人出口的原油,援外出口货物、糖;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均不适用零税率征收率3%小规模纳税人 【例题6·单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两档税率其中的低税率为 A.4% B.6% C.13% D.17% 【答案】C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2.增销售额 1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或接受应税劳务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一切价外费用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属于价外税,所以增值税销售额中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2增值税销售额计算方法 1销售额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锐销售额÷1+13%或17% 2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下列方法核定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根据规定统一为10% 【举例3-1】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6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机器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销售额为10000元,税额为1700元,另开出一张普通发票,收取包装费234元; 2销售三批同一规格、质量的货物,每批各2000件,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分别为每件200元、180元和60元经税务机关认定,第三批销售价格每件60元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3将自产的一批新产品3A牌外套300件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已知该种外套的市场销售价为每套800元 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1销售机器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234÷1+17%×17%=1734元; 2销售三批货物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80+200+180÷2]×2000×17%=193800元; 33A牌外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00×800×17%=40800元; 4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734+193800+40800=236334元 【例题7·计算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将自产的一批新电器300件作为福利发给公司员工目前,市场上还没有与该类新电器类似的同类产品,因此,也没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已知每台电器成本为400元计算该批新电器的增值税销售额 【答案】增值税销售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 =300×400×1+10%=132000元 【补充了解】不计入销售额的有关费用 价外费用不包括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第一,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第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第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3.进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所负担的增值税额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的核心就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了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前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7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8进口货物,在海关计算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中国境外的各种税金; 9因进货退出或折让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10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举例3-2】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税率17%,2011年6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月初外购货物一批,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24万元,中下旬因管理不善,造成该批货物一部分发生霉烂变质,经核实造成1/4损失; 2外购的动力燃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万元,70%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另30%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计算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1外购货物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4-24×1/4=24-6=18万元; 2外购动力燃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20×30%=14万元; 3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8+14=32万元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举例3-3】某个体户开设的修车店,修理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某月营业收入额50880元,该户这个月应纳增值税税额是多少元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税额=50880/1+3%×3%=
1481.94元
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进口货物的纳税人,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额+消费税额×税率 五增值税征收管理
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是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1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货物发出的当天; 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的当天; 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l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例题8·单选题】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为 A.收到货款的当天 B.货物移送的当天 C.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答案】C
2.增值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1个月或1个季度——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1日、3日、5日、10日、15日——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增值税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二、消费税 自2009年1月1日施行的《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税总局颁布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二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三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1.消费税的税目——共14个,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征收消费税的税目主要包括如下五大类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焰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
4.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成品油等
5.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汽车轮胎等
2.消费税的税率比例税率多数适用定额税率成品油税目和甲类、乙类啤酒、黄酒等子目复合税率(同时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甲类、乙类卷烟和白酒 【例题9·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A.汽车轮胎 B.游艇 C.高档手机 D.高尔夫球及球具 【答案】C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1.从价定率征收——根据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确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基数×比例税率=应纳税额
2.从量定额征收——根据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确定不同的单位税额,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单位税额=应纳税额消费税税额不会随应税消费品的价格变化而变化,具有相对稳定性,一般适用于价格变化较小、批量较大的应税消费品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以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采用复合征收方法的应税消费品一般较少,我国目前只对烟和白酒采用复合征收方法 【例题10·计算分析题】A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4月10日,向当地一家大型商场销售一批化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40万元,增值税税额
6.8万元计算A公司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答案】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率为30%,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为40万元,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40×30%=12万元 销售额的确定还需注意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根据税法规定,应税消费品若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例题11·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部分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下列各项中属于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消费品有 A.卷烟 B.烟丝 C.粮食白酒 D.薯类白酒 【答案】ACD 【举例3-8】2011年3月,某卷烟厂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使用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多少万元 卷烟的消费税实行复合计征,外购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扣除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400×56%+150×80÷10000-50×30%×60%=
216.2万元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汽车轮胎内胎或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10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1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货款结算方式或行为发生时间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除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外,均于销售时纳税 1销售
①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②预收货款结算方式——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③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其他结算方式——收讫销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前3条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自产自用——移送使用的当天 3委托加工——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进口——报关进口的当天
2.消费税纳税期限 1日、3日、5日、10日、l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l个月或者1个季度——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1日、3日、5日、l0日、l5日——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l日起l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发税收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消费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例题12·单选题】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下列计算卷烟的消费税应纳税额公式正确的是 A.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B.应纳税额=销售额×定额税率+销售数量×比例税率 C.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D.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答案】A 【例题13·单选题】某百货商场直接卖给消费者个人化妆品,其发票金额合计l
8.72万元,该消费品的增值税税率为l7%,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该商场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A.16万元B.
4.8万元C.
5.62万元D.
8.8万元 【答案】B 【例题1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征税办法的有 A.啤酒B.卷烟C.黄酒D.白酒 【答案】BD 【例题15·判断题】某烟厂的卷烟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烟丝生产出来的,则卷烟在计征消费税时应扣除外购的烟丝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答案】√
三、营业税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修订通过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和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与其他流转税税种不同,它不按商品或征税项目的种类、品种设置税目、税率,而是从应税劳务的综合性经营特点出发,按照不同经营行业设计不同的税目、税率,即行业相同,税目、税率相同;行业不同,税目、税率不同 二营业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营业税按照行业和经济业务的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5%娱乐业5%~20%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1.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举例3-9】皇宫大酒店2011年5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歌舞厅总收入85000元,其中门票收入10000元,台位费收入5000元,点歌费收入50000元,烟酒费收入20000元;2客房部收入100000元已知该地区娱乐业税率为20%,计算这个酒店应缴纳多少营业税 应纳税额=85000×20%+100000×5%=22000元 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业务发生并收讫款项或者取得索取款项凭据的当天对某些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1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 3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2.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与增值税和消费税相比,无以1日、3日为一个纳税期限,其他基本相同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l个季度,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3.营业税纳税地点 按照营业税有关规定,纳税人申报缴纳营业税税款的地点一般是纳税人应税劳务的发生地、土地和不动产的所在地 【例题16·案例分析题】某运输公司2009年9月取得运输收入总额为600万元,从中支付联运业务的金额为300万元计算该运输公司2009年9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解析】运输公司缴纳营业税,是按照运输营业的收入额和规定税率计算,但是,由于联合运输业务,有一部分运输业务要转交其他运输部门承办,所以支付的联运业务金额应该从总收入额中扣除,余额作为计算营业税的依据计算如下 1营业额=收入总额-联运业务支出=600-300=300万元 2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300×3%=9万元
四、企业所得税 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题17·多选题】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个体工商户 D.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ABD 【例题18·判断题】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答案】× 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1.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优惠税率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扩展·了解】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例题19·多选题】以下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的企业有 A.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B.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C.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答案】AB 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额-免税收入额-各项扣除额-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1.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不征税收入——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不征税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4.准予扣除项目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成本——纳税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纳税人的各种存货应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纳税人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 2费用——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可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费用除外 3税金——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计入管理费用扣除后,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因此不得扣除 4损失——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因遭受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常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凡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财产损失,一律不得自行税前扣除 5其他支出——税法规定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其他支出
5.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金、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但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支出 7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6.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税前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亏损弥补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管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亏损弥补是自亏损年度报告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如果连续发生年度亏损,也必须从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计算亏损弥补期,不得将每个亏损年度的连续弥补期相加,更不得断开计算 【例题20·单选题】某企业2003-2009年的盈亏万元情况如下表,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该企业2009年应纳所得税税额为年度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盈亏-120-501030304070 A.5万元 B.0 C.
17.5万元 D.
27.5万元 【答案】A 六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一般情况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在境外的,以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或营业机构,由该居民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自公历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计算,分月或分季预交,年终汇算清缴年终后5个月内进行、多退少补的征纳方法 纳税人在一个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纳税申报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五、个人所得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30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7月19日修订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同胞 那么很清楚,只要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个人,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区分标准住所和居住时间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例题21·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 A.外籍个人甲2008年9月1日入境,2009年10月1日离境 B.外籍个人乙来华学习200天 C.外籍个人丙2009年1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 D.外籍个人丁2009年1月1日入境,2009年11月20日离境 【答案】C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11项 现行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应税项目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10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个人所得税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见表3—5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l不超过1 500元的3%02超过l 500元至4 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 500元至9 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 000元至35 000元的部分25%1 0055超过35 000元至55 000元的部分30%2 7556超过55 000元至80 000元的部分35%5 5057超过80 000元的部分45%13 50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l不超过15 000元的502超过15 000元至30 00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 000元至60 000元的部分203 7504超过60 000元至100 000元的部分309 7505超过100 000元的部分3514 75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也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
五、个人所得税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 每次应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减费用800元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时或者减除20%的费用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时后的余额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20000元的2002超过20000元~50000元的部分302000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以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目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2011年9月1日前为每月20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等×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1-3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6.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举例3-13】李某是我国一位医学家,他在2011年度12月份取得如下收入领取工资12000元,其中包括政府特殊津贴2000元;李某与王某合作出书,取得稿酬收入24000元,两人约定按64分成;李某为某制药厂提供一项专有技术,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4000元,李某为某医学院做报告,取得收入8000元;李某转让自有房屋一套,原价600000元,销售收入1200000元,转让过程中缴纳税费15000元请计算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0-2000-3500×20%-555=745元 2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4000×60%×1-20%×20%×1-30%=
1612.8元 3特许权使用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800×20%=640元 4作报告劳务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1-20%×20%=1280元 5转让房屋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000-600000-15000×20%=117000元 6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117000+1280+640+
1612.8+745=
121277.8元 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两种
1.自行申报 自行申报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下列人员为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1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除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驻华机构不含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驻华使领馆、联合国及其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的范围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 4稿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第三节 税收征管
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 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 开业税务登记绝大部分的组织都需要 一开业登记
1.开业登记的概念 开业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后,办理的纳税登记
2.开业登记的对象 根据有关规定,开业登记的纳税人分为以下两类 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包括
①企业;
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③个体工商户;
④从事生产经营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 2其他纳税人对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也应该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此外,依法负有代扣代缴或者代收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也应该依法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其他纳税人和扣缴税款义务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具体对象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例题1·判断题】个体工商户在税法规定的享有免税优惠的期限内,可以不必办理税务登记 【答案】× 【例题2·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下列单位中,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有 A.国有企业 B.国家机关 C.个体工商户 D.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答案】ACD
3.开业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以下几种情况应比照开业登记办理 1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2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4.开业登记的内容 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名称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2住所、经营地点; 3登记注册类型及所属主管单位; 4核算方法; 5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6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 7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 8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 9其他有关事项 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例题3·单选题】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A.15B.30C.60D.180 【答案】B 【扩展·了解】税务登记表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在15天内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2.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正本在其生产、经营或者办公场所内明显易见的地方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的概念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因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需要对原有登记内容进行更改,应当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和时间要求 1适用范围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发生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改变生产经营和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 2时间要求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①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②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③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
④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①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
③其他有关资料 三停业、复业登记 纳税人暂停和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办理纳税登记
1.停业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确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其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2.复业登记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四注销登记
1.注销登记的概念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由于法定的原因终止纳税义务时,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取消税务登记的手续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管理
2.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及时间要求 1适用范围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时间要求
①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②纳税人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③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遇纳税人已经或正在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迁出地税务机关应当在迁移通知书上注明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举例3-18】张某在上海市闸北区设立了一家公司,后来由于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张某将公司搬迁到浦东新区,请分析张某应当办理何种税务登记 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所以,张某应当先到闸北区税务局办理注销登记,再于30天之内到浦东新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实行一地一证原则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持税务登记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请表》,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并由经营地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满10日内,纳税人应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六纳税人税种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开业或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应当申请填报税种登记,由税务机关根据其生产、经营范围及拥有的财产等情况,认定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报缴税款期限、征收方式和缴库方式等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税种登记表》所填写的项目,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进行税种登记 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1.扣缴义务人的概念 扣缴义务人包括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人和代收代缴税款义务人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消费税中的委托加工由受托方代收加工产品的税款
2.登记范围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义务发生后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2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义务发生后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3.登记申报所需的资料 纳税人应提供《扣缴义务人登记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相关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发生本项代扣代缴义务的
4.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应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情形有 A.纳税人破产 B.纳税人变更法定代表人 C.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 D.纳税人暂停经营活动 【答案】AC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A.开业登记 B.注销登记 C.变更登记D.停业登记 【答案】B 【例题·判断题】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答案】× 【总结】开业、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间基本是30日内,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基本是15日内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 A.自动注销税务登记 B.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管理 C.自动延长停业登记 D.纳税人已自动接受罚款处理 【答案】B 【例题·多选题】企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形一般包括 A.开业 B.增加银行账号 C.停业D.复业 【答案】ABCD
二、发票开具与管理 发票管理的主体是税务机关,负责对发票的印制、领购、使用、保管、检查及违法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筹划、组织、监督、控制 一发票的种类 发票种类的划分,由省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发票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交购货方记账使用抵扣联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持有记账联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凭证
2.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
①行业发票适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 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
②专用发票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填开后的发票联要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3.专业发票国有 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专业发票的有 A.银行转账凭证 B.商品房销售发票 C.增值税专用发票 D.火车票 【答案】AD 二发票开具的要求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等违法行为
7.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对根据税收管理需要,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具发票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际毗邻市县之间是否允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具发票,由有关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8.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妥善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销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例题·单选题】在普通发票的开具、使用、取得的过程中,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发票要全联一次填写 B.A省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其在所属税务机关领用的普通发票借给B省纳税人在B省使用 C.开具发票要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D.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 【答案】B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普通发票开具、使用、取得事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发票要全联一次填写 B.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可以不开具发票 C.发票可以跨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具 D.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 【答案】AD
三、纳税申报 一直接申报传统申报方式——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邮寄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邮寄手续 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三数据电文——指经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 目前纳税人的网上申报,就是数据电文申报方式的一种形式 四简易申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通过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的一种申报方式 五其他方式——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直接办理、邮寄办理、数据电文办理以外的方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注册税务师等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理申报纳税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通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和网络传输方式办理申报纳税,该种申报方式被称为 方式 A.直接申报B.邮寄申报 C.数据电文D.其他申报 【答案】C
四、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和归宿
1.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2.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3.查验征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方式适用于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
4.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个体工商户
5.代扣代缴——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个人所得税
6.代收代缴——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的规定收取税款如受托加工应缴消费税的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7.委托代征税款——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征收税款,并将税款缴入国库的方式一般适用于小额、零散税源的征收车船税
8.邮寄纳税——主要适用于那些有能力按期纳税,但采用其他方式纳税又不方便的纳税人
9.其他方式——自核自缴等方式
五、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人在国家税法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各项税务行为的总称它是社会中介服务的一部分 一税务代理的特点 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委托代理,主要特点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中介性
2.法定性
3.自愿性
4.公正性 二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各项涉税事宜 税务代理人不能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10.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11.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除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委托代理或行使的以外,不在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之列
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一税收检查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的制度税务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税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检查的形式重点检查、分类计划检查、集中性检查、临时性检查和专项检查
1.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税务机关应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 【例题·判断题】当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冻结纳税人所有存款 【答案】×
2.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二法律责任 税务法律责任,是指税务法律关系中的主体由于其行为违法,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的消极的法律后果 税收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两大类
1.税务违法行政处罚 主体税务机关 课题违反法律、法规的管理相对人 具体种类有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权
2.税务违法刑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下列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 3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5非法印制发票的 6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的 7税务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一脚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补一觉 8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逃税款行为的 【例题·多选题】2008年10月20日,某税务机关对某酒店检查发现该酒店当年9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酒店应于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B.税务机关应责令该酒店限期办理税务登记 C.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对该酒店处以罚款 D.税务机关可以吊销该酒店营业执照 【答案】ABC 【例题·单选题】偷税不构成犯罪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税款外,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 A.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B.50%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C.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D.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答案】A 【例题·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应进行的处罚是 A.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B.处10年以上有划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C.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D.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A
3.税务行政复议 1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 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2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仅限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3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基本制度原则上是实行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的一级复议制度 4税务行政复议程序 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环节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预算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 一《预算法》 《预算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预算法实施条例》是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是为了贯彻实施《预算法》,为预算及其监督提供更为具体明确的行为准则
二、国家预算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 国家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1.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2.我国的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具体为 1中央预算; 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这五个级次的预算,除中央预算外,其他四个级次的预算又称为地方预算 【例题·单选题】我国财政支出组成的级次是 A.二级B.三级C.四级D.五级 【答案】D 【例题·判断题】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答案】√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1.中央预算 中央预算是指中央政府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返还地方或者补助地方的数额
2.地方预算 地方预算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的统称,是国家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
3.总预算 总预算是指各级政府将本级政府和下级政府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汇总编成的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部门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国家预算构成的有 A.中央预算 B.地方预算 C.总预算 D部门单位预算 【答案】ABCD 【例题·判断题】我国的国家预算,可以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各级总预算,不包括部门单位预算 【答案】× 【例题】国家预算的级次是如何划分的 【答案】我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政府分为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乡民族乡、镇五个级次,国家预算也相应地分为五级,具体包括1中央预算;2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4县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预算;5乡民族乡、镇预算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1.审批分工:人大审批预算;人大常委审批预算调整和决算方案;
2.审批分级各级批各级;
3.审查本级和下级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审查和批准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撤销人大常委会预算决算的决议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4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3.人大常委会职权 1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3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 4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5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二各级财政部门职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调整、报告、决算编制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 1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2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3提出中央预备费动用方案; 4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5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2.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编制、组织执行、调整、报告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A.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B.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 C.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D.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答案】ACD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A.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B.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 C.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定、决定和命令 D.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答案】ACD 【例题·多选题】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是 A.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B.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C.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D.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答案】ABCD 【解析】以上四项都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根据预演算法规定,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一预算收入
1.按来源划分 1税收收入;90%以上 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3专项收入; 4其他收入
2.按分享程度划分 1中央预算收入; 2地方预算收入; 3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二预算支出
1.按照内容划分 1经济建设支出; 2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发展支出;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 6其他支出
2.按支出级次划分 1中央预算支出; 2地方预算支出 【例题·判断题】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答案】√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政府公共预算支出的有 A.经济建设支出 B.国防支出 C.社会福利事业费支出 D.各种补贴支出 【答案】ABCD 【例题·简答题】罚没收入是否属于预算收入 【答案】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罚没收入属于其他收入,应当属于预算收入
五、预算组织程序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调整编制调整审批决算编制决算审批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人大各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人大常委各级财政部门人大常委 一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 预算年度又称财政年度,是指国家预算的有效起止期限,通常为l年 财政年度均采用历年制,即自公历l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预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 各级政府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2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 上下级收入、上下级支出、本级收入支出、上年结余 1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
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③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
④地方上解的收入 二预算的审批各级批各级
1.审查和批准 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2.预算备案预算批准后要及时向国家机关备案
3.预算批复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 负责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财政部 【答案】A 【解析】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例题·单选题】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 审查和批准 A.上级人民政府 B.本级人民政府 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答案】C 【解析】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三预算的执行 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在组织实施本级权力机关批准的本级预算中筹措预算收入、拨付预算支出等的活动 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四预算的调整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1.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批 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级不设常委会
2.预算调整方案的备案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由本级政府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3.不属于预算调整的范围 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例题·单选题】预算法规定,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 审查和批准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财政部 【答案】B 【解析】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例题·判断题】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答案】√
六、决 算 决算是指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的执行结果,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包括决算报告和文字说明 一决算草案的编制 编制决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 各部门对所属各单位的决算草案,应当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决算草案,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 二决算草案的审查批准 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例题·判断题】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依照规定报送备案的决算,认为有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有其他不适当之处,有权撤销批准该项决算的决议 【答案】×
七、预决算的监督 一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 1全国——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 2县级以上——本级和下级; 3乡、民族乡、镇——本级 二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督——政府 各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预算执行;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三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督——财政部门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本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 四各级政府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 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例题·单选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依《预算法》有关规定报送备案的预算,认为有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有其他不适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预算决议的,应当提请 审议决定 A.上一级人民政府 B.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 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D 【例题·多选题】预算监督主体有 A.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各级人民政府 C.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 D.各级政府审计部门 【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预决算监督按内容划分包括 A.对预算编制的监督 B.对预算执行的监督 C.对预算调整的监督 D.对决算的监督 【答案】ABCD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我国政府采购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国有企业不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 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 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例题·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 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A.财政性资金 B.非财政性资金 C.经营收入 D.捐赠收入 【答案】A【例题·判断题】国有企业的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答案】√ 【例题·单选题】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 确定并公布 A.财政部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B 【例题·单选题】下列采购活动中,适用《政府采购法》调整的是 A.某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办公用品 B.某国有企业采购原材料 C.某国有独资公司采购办公用品 D.某合伙企业采购办公用品 【答案】A
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是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基本依据 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政府采购的部门规章 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中效力量高的法律文件是 A.《政府采购法》 B.《北京市政府采购办法》 C.《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D.《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答案】A 【解析】《政府采购法》是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中效力最高的法律文件,是制定其他范性文件的依据
三、政府采购的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公正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四、政府采购的功能 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宏观调控 政府可以通过调整采购规模、采购时间、采购项目、采购规模等方式来实现特定的宏观调控目标 三活跃市场经济 四推进反腐倡廉 五保护民族产业
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一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他政府机构提供采购服务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1.集中采购目录;
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3.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二分散采购 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 【例题·简答题】采购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也应当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请分析以上说法是否正确 【答案】以上说法是不正确的,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 一采购人 作为政府采购的采购人,一般具有两个重要特征 1采购人是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采购人的政府采购行为从筹划、决策到实施,都必须在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内进行 二供应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例题·单选题】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范围不包括 A.采购人 B.供应商 C.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D.采购代理机构 【答案】C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政府采购人的权利的是 A.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遵守委托协议约定 B.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 C.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D.对特殊项目实施部门集中采购 【答案】B
七、政府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1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它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 2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邀请招标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法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与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谈判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法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一来源只有一个供应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5.询价 采购人向三家以上供货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该种采购方式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单
一、现货货源充足而且价格变动幅度比较小的采购项目 【例题·单选题】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其适用的政府采购方式是 A.公开招标方式 B.邀请招标方式 C.竞争性谈判方式 D.单一来源方式 【答案】B 【例题·单选题】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是 A.公开招标方式 B.邀请招标方式 C.竞争性谈判方式 D.单一来源方 【答案】A 【例题·单选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 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货物,其适用的政府采购方式是 A.公开招标方式 B.邀请招标方式 C.竞争性谈判方式 D.单一来源方式 【答案】C 【例题·单选题】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货物,其适用的政府采购方式是 A.公开招标方式 B.邀请招标方式 C.竞争性谈判方式 D.单一来源方式 【答案】C 【例题·多选题】符合 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A.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B.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C.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台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D.某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一直质优价廉,讲究信誉的 【答案】ABC 采用方式供应商适用范围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不特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方式投标邀请书随机邀请3家以上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竞争性谈判方式通过谈判确定供应商不少于3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单一来源方式直接采购1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询价方式通过询价确定供应商3家以上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
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采购项目
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监督
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经办采购的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审核、验收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
2.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采购人的内部监督
1.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构应公开
2.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应符合法定要求 四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机关、检察机关等 五政府采购活动的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 【例题·判断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经上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设置集中采购机构 【答案】×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概念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中运行 二构成
1.财政部门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
2.财政部门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
4.预算外资金专户,在财政部门设立和使用;
5.特设专户 【例题·单选题】根据国库集中收入制度的规定,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的账户是 A.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 B.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 C.预算外财政资金专户 D.特设过渡性专户 【答案】B 【解析】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的账户是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一收缴方式
1.直接缴库,由缴款单位或者缴款人依法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由征收机关依法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二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
2.集中汇缴程序
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一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 1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以及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 2转移支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出除外,包括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支出,对企业的补贴和未指明购买内容的某些专项支出等,支付到用款单位
2.财政授权支付 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二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1预算单位申请; 2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开具支付令; 3代理银行划拨资金; 4资金清算; 5出具入账通知书; 6会计处理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1预算单位申请月度用款限额; 2通知支付银行; 3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4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清算; 5预算单位使用资金 【例题·多选题】下列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是 A.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 B.拨付企业大型工程项目或大型设备采购的资金 C.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 D.中央对地方的原体制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支出 【答案】ABCD 【例题·单选题】财政资金支出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不包括 A.工资支出 B.购买支出 C.转移支出 D.零星支出 【答案】D 【例题·判断题】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单一账户,并规定所有的支出必须由国库直接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答案】√ 【例题·判断题】财政部是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 【答案】√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 道德分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对职业行为的道德要求,体现一定职业特征和行业特点 职业道德是道德的一种形态,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职业道德具有下列特征 第一,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 第二,职业道德具有实践性 第三,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 第四,职业道德具有多样性 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一、会计职业道德概念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定义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对象,既有单位会计人员,也有注册会计师
1.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中各种利益关系的手段
2.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
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 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较多关注公众利益 三作用
1.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2.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
3.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
二、会计职业道德功能 一指导功能 二评价功能 三教化功能
三、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 一关系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两者联系密切
1.作用上相互补充、协调;
2.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 会计法律制度中含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同时,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也包含会计法律制度的某些条款
3.两者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
4.两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 二区别
1.性质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2.作用范围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3.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 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 三会计行为的法治与德治 【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A.会计职业道德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B.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两者在性质上一样 C.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全部内容归纳起来就是廉洁自律与强化服务 D.会计职业道德不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 【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法律制度二者关系的观点中,正确的有 A.两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补充 B.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C.违反会计法律制度一定违反会计职业道德 D.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也一定违反会计法律制度 【答案】ABC 【例题·单选题】会计法律制度调整的范围侧重于 A.会计人员的精神世界 B.会计人员的意识形态 C.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精神世界 D.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 【答案】D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
一、爱岗敬业 一含义 爱岗敬业就是要求会计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并为做好本职工作锲而不舍、尽职尽责 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爱岗和敬业,互为前提,相互支持,相辅相成 爱岗是敬业的基石,敬业是爱岗的升华 二基本要求
1.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干一行爱一行”
2.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会计职业的不同岗位要求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尽相同 1单位会计人员不仅要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服务主体的经济活动状况,负责其资金的有效运作,积极参与经营和决策,而且还应抵制不正当的开支,防止有人侵占单位资产,保护财产安全完整 2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委托者进行审计、鉴证或咨询,要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保守商业秘密,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3在对单位或雇主的忠诚与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发生冲突时,会计人员应该忠实于国家、忠实于社会公众,承担起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责任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对委托人负责,更应对广大的信息使用者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出客观、公允的审计报告 【举例5-1】杨某原为某单位电话接线员,2007年该单位减员,杨某下岗后考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在甲单位财务部担任出纳工作杨某从事会计工作以来,感到出纳工作太琐碎,认为一辈子干会计工作没出息,所以在工作上敷衍了事,从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11年年底,杨某将接触到的甲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提供给其在民营企业任总经理的丈夫,致使该民营企业获利,杨某也从中获取收益,同时给甲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本案例中,杨某主要违背了爱岗敬业和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二、诚实守信 一含义 诚实,是指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讲求信用,保守秘密,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真实、完整的会计核算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活动和职业道德的精髓 中国现代会计学之父潘序伦先生“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立信会计学校的校训 ******同志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 朱****同志在2001年视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时,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题词“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 二基本要求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
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可见,这不仅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法律上必须遵守的规则
3.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 保守秘密就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应树立保密观念,做到保守商业秘密,对机密资料不外传、不外泄,守口如瓶会计人员在没有得到法律允许或经单位按规定程序批准外,不能以任何借口或方式把单位商业秘密泄露出去
4.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体现会计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要求的有 A.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B.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C.保守商业秘密,不为利益所诱 D.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答案】ABCD
三、廉洁自律 一含义 廉洁是指不收受贿赂、不贪污钱财,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觉地抵制自己的不良欲望 廉洁是自律的基础,自律是廉洁的保证是会计职业声誉的“试金石”,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灵魂 “打铁需要自身硬” 二基本要求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会计人员应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错误的思想
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公私分明就是指严格划分公与私的界线,公是公,私是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例题·单选题】“理万金分文不沾”、“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这两句话体现的会计职业道德是 A.参与管理 B.廉洁自律 C.提高技能 D.强化服务 【答案】B
四、客观公正 一含义 客观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公正是指会计人员应该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客观是公正的基础,公正是客观的反映 二基本要求
1.依法办事
2.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客观公正应贯穿于会计活动的整个过程一是在处理会计业务的过程中或进行职业判断时,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二是指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的处理结果是公正的
3.保持独立性 这里所说的独立性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与相关利益当事人应保持独立注册会计师保持其独立性应当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注册会计师应当回避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审计事项,实现形式上的独立 二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职业良心,保持实质上的独立
五、坚持准则 一含义 坚持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 这里所说的“准则”,不仅指会计准则,而且包括会计法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 会计人员在发生道德冲突时,应坚持准则,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业务时,应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 【扩展】会计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道德冲突面对不同的情况会计人员应如何处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发布的《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提出了如下建议 1如遇到严重的职业道德问题时,职业会计师首先应遵循所在组织的已有政策加以解决;如果这些政策不能解决道德冲突,则可私下向独立的咨询师或会计职业团体寻求建议,以便采取可能的行动步骤 2若自己无法独立解决,可与最直接的上级一起研究解决这种冲突的办法 3若仍无法解决,则在通知直接上级的情况下,可请教更高一级的管理层若有迹象表明,上级已卷入这种冲突,职业会计师必须和更高一级的管理当局商讨该问题 4如果在经过内部所有各级审议之后道德冲突仍然存在,那么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如舞弊,职业会计师可能没有其他选择作为最后手段,他只能诉诸辞职,并向该组织的适当代表提交一份信息备忘录 二基本要求
1.熟悉准则
2.遵循准则
3.坚持准则 【例题·判断题】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的“坚持准则”,不仅指会计准则,而且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 【答案】√
六、提高技能 一含义 提高技能是指会计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等途径,持续提高会计职业技能,以达到和维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的活动 会计职业技能包括会计理论水平,会计实务操作能力,职业判断能力,自动更新知识能力,提供会计信息的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以及职业经验等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不断提高会计技能的意识和愿望
2.具有勤学苦练、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七、参与管理 一含义 参与管理就是要间接地参加管理活动,为管理者当好参谋和助手,为单位管理活动服务好 对会计工作来讲,参与管理就是要求会计人员积极主动地向单位领导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经营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地参与市场调研和预测,参与决策方案的制订和选择,参与决策的执行、检查和监督,为领导者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活动,当好助手和参谋 二基本要求
1.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为参与管理打下基础
2.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例题·判断题】会计人员陈某认为,会计工作只是记记账、算算账、与单位经营决策关系不大,没有必要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管理” 【答案】×
八、强化服务 一含义 强化服务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会计人员不仅要有热情、耐心、诚恳的工作态度,待人平等礼貌,而且遇到问题要以商量的口吻,充分尊重服务对象和其他部门的意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沟通讲策略,用语讲准确,建议看场合 强化服务的结果,就是奉献社会任何职业的利益、职业劳动者个人的利益都必须服从社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如果说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出发点,那么,强化服务、奉献社会就是职业道德的归宿点 二基本要求
1.强烈的服务意识—强化服务意识
2.提高服务质量 【例题·分析题】会计人员于某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单位财务部门从事出纳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于某慢慢对出纳工作产生了厌烦情绪,上班无精打采,工作中差错不断,业务考核在部门里位列倒数第一单位要求会计人员提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他认为那是领导们的事情,与己无关请从会计职业道德的角度出发,对于某的言行作出评价 【答案】于某的言行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爱岗敬业”、“提高技能”和“参与管理”的要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树立“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思想,安心工作,任劳任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于某对本职工作产生厌烦情绪,上班无精打采,工作积极性不高,很显然未能做到“爱岗敬业”“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不断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等途径,持续提高会计专业理论水平和职业技能,以达到和维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于某工作中差错不断,业务考核位列倒数第一就是未能遵守“提高技能”的要求的表现提出合理化建议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的“参与管理”对会计人员提出的要求于某认为与自己无关是不遵守“参与管理”的要求的体现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一含义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指为了促使会计人员正确履行会计职能,而对其施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道德教育活动它通过一定的教育方式和方法,把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灌输到会计人员的头脑中,逐渐培养其职业道德情感 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
1.职业道德观念教育 职业道德观念教育就是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会计职业道德基本常识,使广大会计人员懂得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了解会计职业道德对社会经济秩序、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以及违反会计职业道德将受到的惩戒和处罚 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介,表彰先进,督促落后形成遵守职业道德光荣,违反职业道德可耻的社会氛围,树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
2.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是指对会计人员开展以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内容的教育
3.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职业道德警示教育是指通过开展对违法会计行为典型案例的讨论,给会计人员以启发和警示从而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提高会计人员辨别是非的能力 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
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 包括会计专业学历教育及获取会计从业资格中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的侧重点应放在职业观念、职业情感及职业规范等方面 1会计学历教育中的职业道德教育 2获取会计从业资格中的职业道德教育
2.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 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是对已进入会计职业的会计人员进行的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形式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整个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始终在不同的阶段,道德教育的内容和侧重点应有所不同 就现阶段而言,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形势教育2品德教育3法制教育
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 一含义 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是人们依照会计职业道德原则进行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活动 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 二环节 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环节包括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信念、道德行为等方面的修养这四个环节相互联系,不可或缺,形成一个完整的修养过程
1.形成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认知 提高对所从事职业的社会道德价值的认知,是进行职业道德修养的前提会计职业道德认知,主要是指对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准则及其意义的理解和掌握它包含两个方面第一,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概念的掌握;第二,对会计职业道德判断能力的提高
2.培养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 职业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幸福感等等
3.树立坚定的会计职业道德信念 道德信念是职业道德修养的核心内容
4.养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行为 会计职业道德的修养不仅包括道德意识方面的修养,也包括道德行为方面的修养 三方法
1.不断地进行“内省” “内省”就是会计人员通过反思自己的言行,反省自己的缺点,不断摒除杂念,严于自我剖析,敢于做到是非观、价值观、知行观的自我斗争,逐步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念,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 会计人员对自己所做的会计工作要进行自我批评、自我解剖,用会计职业道德这面镜子对照检查,认真找出自己的缺点、差距,并通过主观努力来加以改正,使自己的行为纳入职业道德规范和要求的轨道,用自我批评的方法来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
2.要提倡“慎独”精神 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在于做到“慎独” 慎独就是在单独处事、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仍能坚持自觉地按照道德准则去办事,不做任何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不道德的事情 慎独的前提是坚定的职业信念和职业良心,其基本特征是以高度自觉性为前提,通过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可以更好地培养、锻炼坚强的职业道德信念和意志
3.虚心向先进人物学习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要树立榜样,大力宣传先进会计人员的事迹,将先进会计人员的事迹提炼成职业化要求,引导会计人员向先进人物看齐,把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和道德标准具体化、人格化,增强其感染力 【扩展】关于自我修养方法的另一种概括 1自我解剖法即会计人员要进行自我批评,自我解剖,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这面镜子对照检查,使自己的行为纳入职业道德规范的轨道同时,要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对待别人的批评,要态度诚恳,虚心接受 2自重自省法 3自警自励法自警就是要随时警醒自己,告诫自己,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自励就是要以崇高的会计职业道德理想、信念激励自己,忠实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 4自律慎独法慎独就是在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时,仍能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去行事,坚持准则,不做任何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不道德的事情是以高度自觉性为前提的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 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 各级财政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新时期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负起组织和推动本地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责任,常抓不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各阶段的工作 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相结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四条规定“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相结合 报考初级资格、中级资格的会计人员,应“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等 高级会计师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会计职业道德不仅是考试的重要内容,也是评审标准的一个重要内容 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法执法检查相结合 财政部门作为《会计法》的执法主体,可以依法对社会各单位执行会计法律制度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 五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相结合 《会计法》规定“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二、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 会计行业自律是会计职业组织对整个会计职业的会计行为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过程 近些年来,我国通过会计行业组织强化自律管理和行业惩戒也已取得了一定进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组织,为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作出了积极努力,先后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实施纲要》等研究建立了调查委员会、技术鉴定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 但是由于我国会计职业组织建立较晚,自律性监管还比较薄弱,在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与惩戒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 一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必须重视和加强本单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在任用会计人员时,应当审查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记录和诚信档案,选择业务素质高、职业道德好、无不良记录的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开展对会计人员的道德和纪律教育,并加强检查,督促会计人员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在制度建设上,要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约束机制,有效防范舞弊和经营风险 同时,单位负责人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和机构要重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各有关部门和机构要根据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结合本系统、本行业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抓好督促落实 三各新闻媒体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以新闻媒体为阵地,广泛开展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了解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促进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