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轻质隔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方贵阳乌当湘黔中天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三、材料定位采用具备国家合格生产的轻质的隔墙砖,(666×500×10)以实际样品为验收标准
四、施工工序,甲方需提供图纸和要求,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
五、工程造价
1、经商定轻质隔壁砖隔墙每平方米为元
2、本单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安全措施费、计划利润及管理费
3、如有变更或施工要求需改动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另计签证
六、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工程按以下方式付款1乙方施工完一万平方后,甲方按工程款的50%付给乙方,每完成一万平方付50%一个月到期,甲方按每月完成量的80% 付给乙方
2、进度款甲方按每月完成量的80%付给乙方
3、结算工程完工,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乙方不承担任何税费
七、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时间为2014年月日开始,2014年月日竣工,工期为天(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按单栋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以进度计划为准,须满足甲方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工期顺延期限
1、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更改施工图纸造成不能继续施工;
3、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6小时;
4、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5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以预计延误时间向甲方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予以明确答复,逾期未收到答复,乙方视为延期已被确认
八、质量乙方按设计方案和甲方要求,按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返工,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损失甲方派员施工监督,如有局部更改和变动应在放线或施工前提出,如已施工需要拆除则甲方按实际数量按同等价格支付
九、甲方承诺甲方提前做出施工计划和方案,清理施工现场,放好所有隔墙水平线,协调送货通道,组织验收进场材料和协调其它工种配合施工,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把关,及时指出施工中的错误、偏差及安全隐患要求,如发现问题,责令乙方停工整改
十、乙方承诺在施工中听从甲方施工安排,不以次品材料进场,服从质量监督管理,维护甲方形象和利益,配合其它工种保质保量安全顺利完成本项目
十一、权力甲方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质量不符合规范、安全、卫生等不符合时,责令停工或退场乙方不能按约定收到进度款和不合理要求,有权停工要求甲方按约定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遵守,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争议,双方均有依法向管辖权仲裁机构申诉权,连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代表(盖章)乙方代表(盖章)电话电话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