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一、原则以鼓励广大教师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培养、造就一支镇教学骨干队伍,努力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发展为目标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条件
1、师德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业务具有较高的教学实践经验和教育理论水平,能够指导本学科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能独立组织开展本学科的教研活动,具有较强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
3、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继续教育应取得规定学分,学历达到大专及以上,普通话、计算机等级水平符合县规定要求;
4、对象教龄在三年以上的全镇在职教师;
5、近二年内,在县级以上获奖或发表论文1篇,有县级课题此项条件今后将提高
三、办法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老师进行以教学实践能力为重点内容的综合考评,具体比分如下
1、近二年里,论文获奖或发表、课题研究(10%);参加各级课堂教学汇报课、业务竞赛活动等(10%);辅导本学科学生竞赛成绩(10%)
2、说课准备时间为1小时半,说课时间为15分钟;根据说课要求评分,占35%
3、评课先听课(或看录像),再书面评课,时间为1小时;根据评课要求评分,占35%
四、程序
1、成立考核组,报名、审核、公布初定名单;
2、参加说课、评课;
3、民主测评;
4、综合评定、公布镇骨干教师名单
五、管理
1、每二年评选一次“镇学科骨干教师”被评为骨干教师的二年内,每人应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带徒二名,有一个县级课题,有一篇论文在县级以上获奖或发表,作二次讲座,四节镇级以上公开课
2、每学年由学校考评小组对镇学科骨干教师进行考核.未完成相应任务的骨干教师,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今后,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应在镇学科骨干教师队伍中产生
4、待遇和奖励对被评为镇教学骨干的教师,应予以表彰,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事迹宣传同时,尽可能提供外出听课、培训等机会(每位镇骨干教师每学年可以享受不少于500元的培训经费)对为学校作出成绩、争得荣誉的骨干教师实行奖励 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