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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o1-3\h\uHYPERLINK\l_Toc18952GPS监控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HYPERLINK\l_Toc29499调度中心GPS监控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4HYPERLINK\l_Toc14418GPS监控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6GPS监控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和动态监控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相关部门充分应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加强安全有效监督精神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安全副经理对GPS监控管理系统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对GPS监控工作和监控中心人员进行管理第二章安全经理工作职责第三条参加制定公司GPS监控管理规章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负责GPS监控管理工作有关人员的工作会议第四条根据公司车辆运行线路、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状况落实GPS道路运输监控责任制,协调相关部门为监控系统提供组织保障第五条组织参加GPS监控管理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对查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要有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和职能部门的要限期整改,以防后患第六条协助公司经理搞好GPS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并参加对GPS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GPS监控基础管理工作的检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第七条坚持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原则把GPS监控管理制度纳入责任书内,严格管理第三章安全科工作职责第八条安全科是公司GPS监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对GPS监控中心检查、督促、指导,实行全面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每月召开一次GPS监控管理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并实施适应公司生产的各项GPS监控管理规章制度,扎扎实实抓好GPS监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第十条完善落实GPS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基础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相关工作,并确保监控中心资料准确、齐全、真实、有效第十一条每月的GPS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以及处理情况填表汇总报公司领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相应专题会议研究,报公司同意后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到位第十二条制定各种相应措施,并按照公司相应管理规定及时处理GPS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中所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章现象和各种突发事件第十三条督促检查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好GPS道路运输日常监控及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确保平台系统正常运转第十四条制定GPS安全管理驾驶员违法记录表含疲劳驾车、超速行驶、纠正措施、监控信息记录,每天汇总,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第十五条认真分析GPS系统数据,及时拟定相应措施,预防交通事故,加强业务学习,充分利用科技优势,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第十六条针对天气、道路状况,运用GPS监控系统对驾驶员发布相关信息第十七条每月召开GPS监控管理人员安全学习会不得少于一次第四章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岗位职责第十八条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脱岗,严守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得徇私舞弊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第十九条工作时间负责监控公司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公司安全科报告第二十条操作人员应对每开发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报告,并保留原始记录第二十一条做好车辆监控日常记录,并做好上下班之间的交接第二十二条操作人员,须每日通过平台检测中心监控车辆摄像系统,确保使用正常,对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且保证在次日前恢复正常使用第二十三条负责平台使用及正常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平台发生故障及时与关联单位联系,及时排除故障第二十四条发现重大以上安全隐患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如超速达50%(含)以上、高速公路上停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以便公司及时处理第二十五条负责对车辆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将车辆保险,二级维护,从业人员状况等相关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平台内,并根据信息提示及时报告,确保存储资料的齐全有效第二十六条严禁将平台使用权交与无关人员操作、查阅和修改,做好保密工作第二十七条次月2日前以报表形式向公司安全科报送平台上月的监控管理工作情况GPS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公司将按规定设置相应的GPS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设施、设备,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经费第二十九条公司安全科是处理GPS违章的主要职能部门第三十条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有效利用GPS对公司车辆的运行动态24小时监控,节假日及超长线路运行车辆需做到全方位监控管理,次日向公司安全科报送监控信息第三十一条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每天早上必须针对当天天气情况向所有车辆发送两次警示短信到车载终端,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警惕性第三十二条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发现有车辆超速及其他违法行车行为时,必须立即向其发送警示短信,对连续超速等较严重的情况,经电话联系驾驶员,作好记录,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汇报第三十三条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要及时记录车载终端反馈信息,做好日常的监控台帐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发现重大安全行车隐患时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汇报第三十四条为保证GPS平台监控的及时有效,各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载终端的正常开通,以定时向中心发送信息车辆行驶过程中,禁止向GPS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与车辆安全行驶无关的信息,若出现特殊情况和紧急救援情况须向监控平台发送紧急报警第三十五条当车载终端向监控平台发送紧急报警时,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应立即了解清楚详细情况并报告公司领导,做好详细记录第三十六条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奖惩规定
(一)认真履行监控管理职责,未按时上下班,发生一次处50元罚款;擅离职守、脱岗,将平台使用权交无关人员操作、查阅和修改,没做好保密工作的,予以调离岗位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不按规定程序做好记录,登记台帐,报送报表,及时录入相关数据和建立档案的处罚款50元,并限期整改
(三)不按规定对车辆摄像系统、旅客装载情况进行检查及记录,出现差异情况未及时报告的,发生一次处50元罚款
(四)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有意包庇,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理的,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
(五)GPS监控、管理和使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将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第三十七条驾驶员职责
(一)驾驶员应学会正确使用GPS车载系统,了解GPS车载系统的功能,操作GPS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二)确保GPS车辆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的结构车载终端若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进行维护
(三)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行驶中随时关注终端信息
(四)SIM卡是GPS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
(五)若使用中出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汇报
(六)遵守各项安全行车制度,平台要求纠正的违章行车提醒后应及时改正
(七)保护好GPS车载终端,行驶中不得私自关闭GPS车载系统第三十八条驾驶员奖惩规定
(一)超速处理规定
1、超速不足50%的,发生一次罚款100元(短暂超速或经语音提示及时纠正除外)
2、超速达50%(含)以上的,予以解聘,并自行负责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罚
(二)超时疲劳驾驶
1、一次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的通过GPS语音信息警示,责令更换驾驶员,并处罚款200元
2、一天累计驾车超过8小时的通过GPS语音信息警示,责令更换驾驶员,并处罚款500元
(三)超员处理规定车辆若发生超员现象,当班驾驶员自行负责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罚,并处罚款500元
(四)在使用GPS车载终端设备时,如发现系统出错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科处理,如因不及时通知而造成数据未及时反馈到监控中心,将处200元罚款
(五)擅自断线、拆线或改变GPS车载终端设备的SIM卡号,尤其是移动摄像头,将视其情节处100到1000元罚款,并在全司通报批评
(六)不按正确方法使用或故意造成GPS车载终端设备损坏,其维修费用除驾驶员自行承担外,公司还将视情节处1000元到3000元罚款;若情节特别恶劣的将予以解聘第三十九条超速标准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路限速标志为准第四十条超时标准严格按照“两部一局”相关规定,要求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车不得超过8小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违反此规定就定为超时疲劳驾车第四十一条超员标准以车辆座位数为准第四十二条驾驶员若全年未违反本办法,表现突出的,公司将在年终评比优秀驾驶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调度中心GPS监控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为加强我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管和运输调度工作,充分发挥车载GPS监管系统在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动态监管作用,严格控制和打击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章停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达到防范各类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行政管理部门对GPS监控系统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GPS监控员工作职责
一、值班制度
1、调度中心包括电视监控系统,车载GPS监控系统,是公司防控体系硬件设施中心,必须规范管理,以最大限度发挥监控中心对于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快速反应的作用
2、调度监控中心实行全天候正常运转,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GPS监控情况及时观察反映,如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不得在监控室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监控室以及翻阅相关资料,不准外借、占用监控装备、器材及办公用品,严禁监控室放置杂物及私人用品
5、严禁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如电脑上网等),严禁在监控室喧闹或娱乐、抽烟、饮酒
6、值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有关资料,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本班工作尽可能在交班前完成,发现问题或需要续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由交接班人共同签字确认,如因交接手续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而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二、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其他交接事项
2、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GPS监控员岗位职责
1、爱岗敬业、服从管理,爱护监控设备,熟悉监控业务并认真填写每日监控记录
2、对运营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驾驶员有超速、超时、不安规定线路运营,异常停车等违章行为,应及时提醒、警告制止,并做好记录以备检查,确保原始记录的完好对违法违规者、不听警告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作出处罚处理
3、每日做好监控记录台帐,如有车辆或人员变动,及时与各部门,各驻点负责人沟通,保证台账的准确有效
4、监控人员应将驾驶员违规情况每星期统计一次,报送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根据GPS规定追究责任,每周对违法违规驾驶员作出教育、处罚处理,每月作出通报
5、监控人员对GPS的监控应采取实时动态报警监控和日定量轨迹回放方式进行,对车辆轨迹回放的抽查率要求达到100%,并做好记录
6、当GPS发生故障或损坏,监控人员应及时联系安装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做好记录,对故意损坏事件进行调查和取证,并负责对安装和维护的车载设备进行加封
7、在出现恶劣天气条件情况下,通知在运营的所有车辆,把车速降低到安全控制范围
8、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脱岗、串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严禁将监控平台用于监控无关的事宜,或将监控平台给他人使用,如平台网络有故障,应及时向安全技术部反映;
10、建立完善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将每月监控情况按时上报调度中心GPS监控系统驾驶员职责
一、爱护和正确使用GPS,不得故意破坏或拆损仪器及其附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GPS的正常工作,改变GPS功能和安装位置,阻碍超速、超时提示音的发出
二、应保持公司在GPS终端粘贴的封条完好无损,不得私自粘贴和撕毁
三、应严格按照行驶道路限速要求行驶,行驶中当监控员提醒超速时,驾驶员应立即纠正,严禁继续超速驾驶
四、应按限定的路线驾驶,如有线路变动,及时上报运输保障部和调度中心,严禁私自绕路,更改路线
五、驾驶员如在行驶途中有停车现象,应及时上报调度中心,说明原因日常管理
1、执行24小时在线车辆监控
2、车载终端故障管理
(1)车载终端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填写《GPS设备维修单》报公司安全技术部;
(2)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及时联系厂家并通知车属单位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
(3)维修过程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填写设备故障日期时间、报修日期时间、原因、维修结果、处理意见并签字确认
3、未能修复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得投入营运GPS监控管理处罚条例
一、超速驾驶的处罚条例;车辆超速监控员通过监控平台发现车辆超速,应及时发送超速提示信息或电话告知;
(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高速限速为80公里/小时,有限速标志地段的,按照限速标志标规定的速度行驶如车辆超速10%以上(含10%),予口头警告一次;
(2)车辆超速10%以上(含10%)两次,全员内予以通报批评;
(3)对于三次以上并且屡次犯错且没有悔改之意公司强制调回,进行停岗学习,并停发安全奖
(4)以上车辆如有超速违章现象,罚款费用由驾、押人员自行承担违章停车的处罚条例车辆出现违章停车一次,予以口头警告一次车辆出现违章停车两次;全员内予以通报批评车辆出现违章停车多次,并屡教不改者,公司强制调回,进行停岗学习,并停发安全奖以上车辆如有超速违章现象,罚款费用由驾、押人员自行承担监控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年内第一次对其进行警告批评教育;第二次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第三次停岗培训
1、当班记录缺不完整、不齐全、字迹不工整;
2、对运行车辆报警未及时通知车辆单位处理警情并未做记录的;
3、发现车载设备故障不记录或记录后不汇报;
4、对超速、不按正常线路运营等情况隐瞒不报的GPS监控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和动态监控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相关部门充分应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加强安全有效监督精神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处及分管领导工作职责
(一)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对GPS监控管理系统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制定(修订)公司GPS监控管理规章制度经常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对GPS监控工作和监控中心人员进行管理
(二)根据公司车辆运行线路、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状况落实GPS道路运输监控责任制,协调相关部门为监控系统提供组织保障
(三)组织参加GPS监控管理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对查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要有处理意见、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期限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四)协助总经理搞好GPS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并参加对GPS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GPS监控基础管理工作的检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五)安全处是公司GPS监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对GPS监控中心检查、督促、指导,实行全面安全生产管理
(六)每月召开一次GPS监控管理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参加制定并实施适应公司生产的各项GPS监控管理规章制度
(七)完善落实GPS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建立健全GPS道路运输监控基础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相关工作,并确保监控中心资料准确、齐全、真实、有效
(八)每月的GPS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以及处理情况填表汇总报公司分管领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相应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九)制定各种相应措施,并按照公司相应管理规定及时处理GPS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中所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章现象和各种突发事件
(十)制定GPS安全管理驾驶员违法记录表含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越界经营、纠正措施、监控信息记录,每天汇总并抄送分管领导及车队,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十一)督促检查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好GPS道路运输日常监控及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确保平台系统正常运转
(十二)认真分析GPS系统数据,及时拟定相应措施,预防交通事故,加强业务学习,充分利用科技优势,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十三)针对天气、道路状况,运用GPS监控系统对驾驶员发布相关信息
(十四)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GPS监控管理人员安全学习
二、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脱岗,严守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得徇私舞弊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
(二)工作时间负责监控公司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公司安全处报告
(三)操作人员应对每开发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报告,并保留原始记录
(四)做好车辆监控日常记录,并做好上下班之间的交接
(五)操作人员,须每日通过平台检测中心监控车辆摄像系统,确保使用正常,对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且保证在次日前恢复正常使用
(六)负责平台使用及正常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平台发生故障及时与关联单位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七)发现重大以上安全隐患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对超速达50%(含)以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应立即抄送分管领导和车队按规章制度及时处理
(八)严禁将平台使用权交与无关人员操作、查阅和修改,做好保密工作
(九)次月2日前以报表形式向公司安全处报送平台上月的监控管理工作情况
三、GPS使用管理办法
(一)安全处下设GPS管理部门,对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公司应配备相应的GPS监控管理人员、设施、设备,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经费,以保障GPS管理平台的正常运作
(三)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有效利用GPS对公司车辆的运行动态进行监控及时记录车载终端反馈的信息,做好日常的监控台帐记录,发现问题有时处理,并于次日向安全处汇报若发现重大安全行车隐患时立即向公司安全处汇报
(四)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每天早上必须针对当天天气情况向所有车辆发送两次警示短信到车载终端,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警惕性
(五)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发现有车辆超速及其他违法行车行为时,必须立即向该车驾驶员发送警示短信命令其纠正拒不纠正的,以电话方式联系驾驶员命令纠正违规行为,并及时向公司安全处汇报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
(六)为保证GPS平台监控数据及时有效,各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载终端处在正常的开通状态若出现特殊和紧急救援情况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紧急报警,禁止向GPS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与车辆安全行驶无关的信息
(七)当车载终端向监控平台发送紧急报警时,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应立即了解清楚详细情况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并做好详细记录
(八)建立玩善科学有效的GPS车辆监控值班制度,保障对车辆行驶全程监控
(九)值班人员必须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抽查监控,对公交车、出租车、班线车、片区车的抽查数量必须达到50%以上,且要有书面抽查记录
(十)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奖惩规定1.认真履行监控管理职责,未按时上下班,发生一次扣发工资50元;擅离职守、脱岗,将平台使用权交无关人员操作、查阅和修改,没做好保密工作的,予以调离岗位并承担法律责任2.不按规定程序做好记录,登记台帐,报送报表,及时录入相关数据和建立档案的扣发工资50元,并限期整改3.不按规定对车辆摄像系统、旅客装载情况进行检查及记录,出现差异情况未及时报告的,发生一次扣发工资50元4.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有意包庇,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理的,扣发工资2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5.GPS监控、管理和使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将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第五GPS车辆监控值班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有效的对运营车辆实行现场监控,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结合我司实际,特制订本值班制度GPS监控管理部门配备3名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值班,值班时间从早上6:30—晚上21:30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实行严格的上下班打卡制度,并作好交接班手续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脱岗等行为
(三)GPS监控管理操作人员必须作好值班时间范围内的相关GPS监控信息资料的收集、记录、汇报、整理和存档工作
(四)对违反值班制度的GPS管理操作人员,根剧相关制度处以经济或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六驾驶员GPS监控违法违规处理制度
(一)驾驶员使用GPS终端职责
1.驾驶员应学会正确使用GPS车载系统,了解GPS车载系统的功能,操作GPS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2.确保GPS车辆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不得私自关闭GPS车载系统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的结构;严禁用手遮挡GPS终端摄像头;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SIM卡是GPS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行驶中随时关注终端信息
3.车载终端若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车队或安全处反映,以便及时进行维修
4.遵守各项安全行车制度,GPS监控平台发出指令要求纠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改正
5.若使用中出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汇报
(二)驾驶员违法违规处理
1.超速处理规定
(1)超速不足50%的,每月超速行驶次数达3次,罚款100元;3次以上者,除加倍罚款外,驾驶员停运学习两天,屡教不改,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
(2)超速达50%(含)以上的,每次罚款100元,2次以上者出加倍处罚外,驾驶员停运学习3天,一年内发生5次者,予以解聘
2.超时疲劳驾驶
(1)一次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的通过GPS语音信息警示,责令更换驾驶员,并处罚款200元
(2)一天累计驾车超过8小时的通过GPS语音信息警示,责令更换驾驶员,并处罚款500元
3.超员处理规定车辆若发生超员现象,当班驾驶员在接到公司的通知后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并处罚款500元
4.在使用GPS车载终端设备时,如发现系统出错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处处理,如因不及时通知而造成数据未及时反馈到监控中心,将处200元罚款
5.擅自断线、拆线或改变GPS车载终端设备的SIM卡号,尤其是移动摄像头,将视其情节处100到1000元罚款,并在全司通报批评
6.不按正确方法使用或故意造成GPS车载终端设备损坏,其维修费用除驾驶员自行承担外,公司还将视情节处1000元到3000元罚款;若情节特别恶劣的将予以解聘
7.假报、误报信息者,每次罚款50元,重者加倍罚款外,停运学习3次
8.营运途中私自关闭GPS车载系统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重者加倍处罚,并处以驾驶员停运学习2天
(三)超速标准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路限速标志为准
(四)超时标准严格按照“两部一局”相关规定,要求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车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可延时2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违反此规定就定为超时疲劳驾车
(五)超员标准以车辆核载人数为准
(六)GPS监控人员应对违法违规情况于次日上午汇报公司安全处和车队分管领导
(七)车队对违法违规驾驶人员按制度进行处理
(八)驾驶员若全年未违反本办法,表现突出的,公司将在年终评比优秀驾驶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