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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o1-3\h\uHYPERLINK\l_Toc7828红兴隆环保分局机关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1HYPERLINK\l_Toc27246公务用餐管理制度5HYPERLINK\l_Toc32270集团公务用餐管理制度6红兴隆环保分局机关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一、接待原则公务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按标准和程序对来工作的人员进行餐饮接待公务接待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一)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
(二)环保系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来局办理公务的;
(三)外地环保等部门来局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四)其他人员
三、接待地点、方式及标准
(一)接待地点原则上在管理局指定地点接待的可以签单,在其它地点就餐一律现金结算
(二)接待方式实行派餐单制,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
(三)接待标准公务用餐接待限定标准(酒水在内)和陪同人数
1、环保系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人员标准为40元/人;主管场长人员标准为50元/人;遇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标准接待应报领导批准
2、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不包含司机)
3、午餐严禁喝酒,晚餐酌情处理
4、餐费一事一结,限当周报销
(四)接待费实行用餐标准控制管理,每月统计,每季度公布一次
四、接待及报销程序
1、派餐单由综合科统一管理(一式两份)负责接待的各科、队、站经局长同意、领取派餐单后安排接待就餐
2、凭派餐单(正本)及正规发票呈局长签字,报财务审核后报账正本交财务做报账凭证,副本交综合科存档汇总,做成本分析用
五、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接待用餐管理制度作废附件派餐单接待时间NO:接待事由 接待标准元/人主陪姓名 陪同人数 用餐总人数 预定标准实际金额 结算人 领导签字 红兴隆环保分局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第五条综合科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第二章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加油量应根据每月出车登记表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第七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综合科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派车单》(以下简称《派车单》),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派车单》(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持《派车单》呈局长签字,当月报财务报销第八条严格执行车辆停放制度,外出时车辆要停放在安全的地方,在局直收车后,车辆停放单位车库第九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上下学等非公务活动严格执行省环保厅《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黑环办
[2013]164号)和农垦总局的相关规定第十条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1、日常办公用车管理局内日常办公用车设置值班车1台,各科、队、站用车由综合科统一安排
2、长途用车管理长途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班子成员带队离开局直到外地、农场及重点污染源企业检查指导工作用车用车时,由驾驶员填写《派车单》,用车领导签字并经局长审批同意后,由综合科统一安排车辆
3、应急(执法)用车管理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应急工作用车由综合科统一安排调度第三章维修、保养管理第十一条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第十二条机关车辆维修、保养,必须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离开管理局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车管员提出申请,报局长批准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第十三条车管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全局所有车辆年审第十四条财务部门负责每季度统计每台车辆的行驶公里数、耗油量及费用情况,并报告局长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六条专兼职驾驶员要听从调度,遵章守纪,注重形象,文明行车,厉行节约,力戒浪费,做好服务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第十七条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车辆管理制度作废附件1机关公务车辆记录台账日期出车事由地点里程驾驶员用车领导局长签字附件2机关公务车辆派车单年月日用车部门 使用人 司机 事由及乘车人数 用车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预计行驶里程 起点里程数 终点里程数 实际使用里程 使用人签字 领导签字 附件3车辆维修申报表年月日车号驾驶员报修原因主要故障维修类别局领导意见备注此单一式三联,第一联驾驶员存根,第二联报综合科,第三联报财务公务用餐管理制度
一、公务用餐,指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的用餐包括与上级、兄弟学校、有关单位工作来往中必须安排的用餐;学校内有关活动必须安排的用餐
二、用餐范围
1.来校指导、检查工作的各级机关领导、工作人员
2.来校学习、参观和交流的国内外院校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
3.由学校邀请来校讲学、技术指导、洽谈业务、合作的专家、学者和工作人员
4.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需安排用餐的校内人员
5.学校领导根据具体情况批准的其他工作用餐
6.因私来校的活动,一律不安排公务用餐
三、结算程序公务用餐实行归口管理,用餐部门负责结算本部门餐费,具体执行以下程序
1.各部门在党政办公室领取《公务招待审批单》,并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用餐部门凭《公务招待审批单》用餐,餐厅按《公务招待审批单》安排用餐,用餐部门餐后应在注明实际费用的菜单上写明就餐事由并签字
3.用餐部门将附有菜单的《公务招待审批单》汇总,制作《餐费结算汇总单》,报本部门主管校领导及主管财务校领导签字后交党政办公室
4.党政办公室将附有《公务招待审批单》的《餐费结算汇总单》交财务处结算
5.公务用餐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每月中旬办理上月的餐费(遇寒暑假顺延至开学后第一个月),逾期不再补办
四、餐厅是独立核算部门,请各用餐部门按时为餐厅结账不按时结账的部门,餐厅可不再为其提供就餐服务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望各位领导认真遵照执行,配合做好学校公务用餐工作2012—2013学年度下期公务用餐管理制度文庄小学集团公务用餐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餐管理,严格控制招待费用支出,本着“必要、节约”的原则,既妥善地安排好公司各种公务用餐,又严禁发生公款吃喝、挥霍浪费的现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所谓公务用餐,对内指因公司工作需要而必须安排的公费用餐,包括加班用餐、招待用餐等;对外指公司在与上级部门、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的工作交往中,必须安排的公费用餐包括接待来宾用餐、招待政府部门等 第三条 公务用餐主要有工作餐与招待餐两种形式工作餐一般安排在公司餐厅内,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招待来宾的,应严格掌握标准和审批流程,限制陪餐人数,地点安排在公司餐厅雅间内 工作餐标准规定为每客15元;招待餐标准规定为每客25元、35元、50元三个标准凡由职能部门出面接待的公司外一般性来宾、需要安排招待的,标准确定为每客25-35元;凡由公司行政、综合部负责安排,公司领导出面接待的上级领导或重要来宾,宴请标准确定为每客50元来宾8人以内的限制陪餐人数1-2人公司内工作用餐一律不得安排招待标准 第四条 公务用餐实行归口管理、统一标准、集中核算、月底公示的办法 第五条 公务用餐的流程由经办人提前提报OA申请,告知行政副总,并到行政、综合部填写《公务用餐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交行政、综合部负责人处签批待批准后由行政、综合部按照要求和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流程申请用餐的,公司不予结算 第六条按照公司要求,公司副总级每年餐费标准为20000元,结余部分拿出20%可自由支配,中层干部每年招待费用标准为5000元第七条提倡集团所有用餐均到民强生物餐厅用餐,无特殊要求,公司指定餐点(腾达酒店、老滋味)不予派餐,市里派餐一律安排在渤海七路公司指定餐点第八条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午餐禁酒、晚餐限酒”的制度,特殊情况需要饮酒的,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公司行政、综合部,有关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综合部负责协调滨州市胜达集团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