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3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能源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用能行为,加强节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___电力法》《中华人民___水法》《___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___》等国家能源管理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指电力、天然气及自来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通过学校能源管线用能的单位和个人(简称用户)第四条总务处为全校能源统筹管理部门,并承担学校节能办公室职责后勤公司按委托合同约定,具体负责能源保障、设施维护、计量收费、违章稽查等服务职能第五条建立严格、科学、合理的能耗成本核算和定额管理制度,降低能源消耗,降低办学成本第六条对违章用能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经济责任、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管理制度完善、节能效果显著的单位,以及检举违章用能行为的人员给予奖励第二章供能设施管理第七条供能设施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验收,并定期进行维保;建立健全供能设施使用规程和操作规范,并严格实施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动用校内供能设施,禁止在供能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堆放物品、挖坑取土第九条凡需在校内公共管网上分接用能管线,应填报《重庆科技学院用能申请表》,明确用能时间、地点、容量、用途及违章用能责任承诺获准使用能源的用户不得私自改变用能性质,不得私自转供能源第十条用户新增大功率电气设备(单台5KW或多台设备功率总和超过15KW),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务处申请,经核查电力容量及线路负荷能力,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第十一条用户拟新装天然气接口,须向天然气公司直接申请,由天然气公司实施第十二条使用能源必须过表计量,__、拆迁能源计量仪表须报总务处审批,由后勤公司实施任何用户不得私装、私拆能源计量仪表第十三条用户应妥善保管计量仪表,如发生遗失或因保管不当、超负荷使用等原因造成损坏,由用户出资更换换表前失计、少计的用量,按年度平均用量结算第十四条若用户认为计量仪表不准,可向总务处提出校验申请,并预交校验费用经校验正常者,校验费不予退还如计量仪表超过国家规定误差范围,退还用户校验费用,并由学校免费更换计量仪表第十五条各用户办公室、实验室等用能地点发生变更,应主动及时通知总务处,以便同步变更用能计量仪表第十六条总务处、后勤公司应定期对能源设施、线路和保护装置进行巡查检修,杜绝供能安全责任事故,防止跑、冒、滴、漏现象,保证供能设施正常运行供能设施突发故障,应积极__抢修或与行业局(公司)及时__抢修,尽快恢复能源供给,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布故障信息第十七条消防水系统是重要的安全保障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确需使用须向学校保卫部门申请,取得“消防水临时使用证”并到总务处备案后方可使用第十八条鼓励使用节能型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产品及设备第三章能源定额管理第__条学校经费预算内的能源用户,实行“核定指标,定额包干,全额预算,使用付费”的管理机制第__条能耗定额指标以保障各单位基本的办公、教学需要为依据,综合各单位用能的差异性,合理进行定额核定用能指标核算细则由总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订第__一条每年核定的用能指标,原则上当年不做变动,确需改动的,次年再做适当调整第__二条科研、生产用能纳入定额管理本着“谁用能,谁付费”的原则按照实际能耗计量收费,在科研经费或生产收益中支付学校对二级单位统一结算,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适合本单位的科研、生产用能收费管理办法第__三条公共服务用能按使用性质进行分类管理
(一)食堂用能实行“挂表计量,据实收费”,按规定应享有的能耗补贴实行“先收后补;
(二)校园路灯、公共教室、物业管理、体育馆、运动场、游泳池用能实行“核定指标,挂表计量,超额付费,节约奖励”;
(三)校医院用能实行“挂表计量,据实核算,严格管理,节约奖励”;
(四)校园清洁、绿化用水实行“定点取水,据实核算”第四章用能收费管理第__四条所有用户均应节约用能,杜绝浪费
(一)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洗手间等公共场所应做到“人走灯灭、水关”,防止“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二)禁止擅用清洁水冲洗地面,禁止使用公用水洗车;
(三)严格控制建筑物装饰性照明和景观水电耗能,实行限时使用;
(四)严格实行空调设备温度控制制度第__五条健全用能收费管理制度,后勤公司应建立用能费用回收台帐,总务处应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应收尽收第__六条能耗__根据用能性质进行分类计收
(一)教学、科研、办公、生活保障用能按民用__收取用能费用;
(二)施工用能分别按施工用电、非居民用水__收取用能费用;
(三)生产经营活动用能分别按商业用电、非居民用水__收取用能费用;
(四)学生__、员工__、专家__用能参照国家阶梯用能__收取用能费用第__七条严格限制非本校单位、个人在校内使用能源因特殊原因确需使用能源者,必须事前书面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并签订用能协议明确用能时间、地点、容量、用途及违章用能责任承诺后,由后勤公司在指定地点__计量仪表,实行“挂表计量,据实收费”第__八条施工用能费用在结算工程费用时收取;促销宣传活动用能按每次200元标准缴纳用能保证金,活动结束后据实结算第__九条用户收到用能缴费通知后应按时缴纳用能费用第三十条后勤公司每月查表记费,定期向用户报送用能费用通知单若用户对用能费用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向总务处提出复核,超期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若用户提出异议,总务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第三十一条天然气用户产生的气费自行到天然气公司缴纳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按窃用能源处理
(一)在校内供能设施上私自安接管线;
(二)未通过计量仪表使用能源;
(三)伪造或者开启计量仪表封印;
(四)故意损坏计量仪表;
(五)采用其他方式窃用能源第五章用能安全管理第三十三条从事供能施工、维修、维护、保养、运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证作业,并将施工资质、操作证件报总务处审核备案第三十四条为保障用电安全,应将重要负荷与非重要负荷、生产用电与生活用电、空调用电与照明用电分开配送第三十五条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出现用能事故,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防止损害扩大第三十六条除教学、科研、生产必需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高耗能、大功率设备第三十七条严禁在办公楼宇、教学楼宇、学生__、商业店铺(餐饮项目除外)内炊煮食物第三十八条严禁在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公用插座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电气设备上悬挂物品,使用完毕应及时拔掉电源插头第三__条学生__内天然气设施仅限于本寝室热水器使用,严禁擅自拆除、迁改燃气管道,严禁利用天然气烘拷取暖或擅作它用第四十条按天然气公司规定和用气安全要求使用天然气,严禁下列危及用气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__、覆盖、涂改、拆除、毁坏天然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
(二)将天然气设施作为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或在天然气管道水平净距
0.1米内__电器设施和线路;
(三)将__有天然气设施的__改为客厅、卧室、库房、办公室、浴室、厕所等;
(四)在__有天然气设施的__和场所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五)连接天然气器具的软管长度超过2米;
(六)在天然气设施上私拉绳索、搭挂物品;
(七)其他危及安全用气的行为第六章违章处罚管理第四十一条用户通过校内管网使用能源,即表示认可学校能源管理规定违反学校能源管理规定,即视为违章用能,除赔偿相应损失,承担有关经济责任、管理责任、法律责任外,学校还可以向其收取违约金第四十二条违反供能设施管理规定,按以__式处理
(一)人为损坏或擅自迁移、改造校内供能设施,在供源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品、挖坑取土,除立即整改、赔偿损失外,另处违约金1000~5000元;
(二)未经批准在校内公共管线上分接用能管线,或私自改变用能性质,私自转供能源,除立即整改、赔偿损失外,另处违约金500~2000元,直至取消用能资格;
(三)私自__、拆迁能源计量仪表,处违约金500~2000元,直至取消用能资格;
(四)擅自使用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按消火栓出水口径和使用时间计算水量补交水费(使用时间不清的,从使用之日起按每天24小时计算),另处违约金1000元;
(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能源产品、设备,除一律予以没收或拆除外,另处违约金500元第四十三条违反用能收费管理规定,按以__式处理
(一)擅用清洁水冲洗地面,使用公用水洗车,除按非民用水计收水费外,处违约金100~500元;
(二)逾期未缴纳用能费用或违约金,按千分之三标准收取滞纳金,两次以上催缴仍未缴纳用能费用或违约金的用户,可对其停止能源供给第四十四条违反用能安全管理规定,按以__式处理
(一)无证从事供能设施施工、管护,立即停止作业,处违约金500~1000元;
(二)违规使用高耗能、大功率设备一律暂扣,另处违约金100~500元;
(三)违规炊煮食物暂扣炊具,另处违约金100~500元;
(四)违章使用天然气,按天然气公司相关规定处理第四十五条对查获的窃用能源者,应予立即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能,并按用电功率、用水管径和窃用时间补交用能费用(窃能时间无法查明的,按每天12小时、至少180天计算耗能量),另处违约金1000~5000元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办法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水电气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重庆科技学院公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配置公房资源,提高公房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房是指产权或使用权归重庆科技学院所有,用于教学、科研、办公、生产、经营、后勤服务以及师生活动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第三条公房实行两级管理,总务处为全校公房的统筹管理部门,各用房单位和部门为公房的使用管理单位第二章分类定额管理第四条公房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定额配置、超额付费、缺额补贴”的运行机制第五条除留用一定__用于后续发展外,学校公房按定额标准分配给各用房单位包干使用各用房单位在学校公房管理办法许可的范围内,自主进行合理安排使用第六条学校公房分为教学科研用房、教师工作用房、管理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及产业经营用房共五个类别,并对不同类别实施相应的定额核算方式和费用收取标准第七条教学科研用房是指用于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各类教室、实验室(校内实训__)以及科研院所用房,由教务处、科研处、总务处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根据教学科研任务及学生人数,统筹核算定额__第八条教师工作用房是指用于教师办公的用房,由总务处根据二级学院教师实际在岗人数及职称结构等因素核算定额__第九条管理办公用房是指用于校部机关及二级单位管理工作的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资料室、档案室等,由总务处根据各部门、单位在岗__干部职数及管理人员职数核算定额__第十条公共服务用房是指为全校师生提供公共服务的专项用房,包括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体育馆、运动场、游泳池、活动中心、学生__、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离退休活动室、水电气设施用房,以及因某项工作需要的专项用房等公共服务用房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使用__第十一条产业经营用房是指用于生产__、商业经营以及其它盈利活动的房产及设施,由总务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归口管理,按照学校确定的__或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经营性房产资源使用费第十二条用房单位超定额__使用的公房应交回学校统一调配确有特殊需要继续使用,须向总务处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并交纳房产资源使用费后,方可保留超额__的房产资源使用费,由本单位从科研经费、创收经费或办公经费中自筹第十三条若实际用房__不足定额__,学校根据__情况给予调整补足暂时无法补足的,按房产资源使用费标准进行经费补贴学校补贴的房产资源使用费,只能用于本单位事业发展支出第十四条公房定额核算细则根据国家对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及__干部公房使用规定,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由总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订第十五条学校每年对公房定额__进行一次核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三章公房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分配给各单位使用的公房,授权总务处发放《公房使用许可证》未获发《公房使用许可证》的用房行为属于占用公房,应予以及时纠正,并按房产资源使用费标准加倍收取占用费第十七条各用房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本单位__分配方案,并报总务处备案第十八条各用房单位要保证公房使用效率,及时清理收回闲置公房和离岗(包括退休、离职、调职等)人员使用的公房第__条各用房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编号、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占用公用设施和封闭公用场所(如楼梯、走廊、卫生间、门厅、消防通道等),不得私自改建、扩建和装修确因工作需要进行改建、扩建、装修的,应落实经费后,报总务处审核批准并__实施第__条严禁擅自占用公房、私自调换或出租公房擅自占用或私自调换、出租的房屋由学校予以收回,没收其出租所得,按房产资源使用费标准加倍收取占用费,同时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__一条进行公房调配时,总务处和用房单位应及时做好房屋移交工作对逾期不搬迁、不按时移交房屋的单位,按房产资源使用费标准加倍收取占用费;对严重影响公房调整的用房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__二条为避免房产资源闲置和浪费,凡闲置半年以上的公房,学校将无条件收回,并在该单位的公房定额中扣减相应__第__三条教学场所由教务处统一调度在满足本校学生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可安排对外服务,并收取房产资源使用费、能源使用费、人员服务费,具体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由教务处另行制定,报学校批准后实施第__四条会议室、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游泳池、活动中心、学生__、学生食堂等公共服务用房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用于非教育教学计划内的服务或对外服务时,应收取房产资源使用费、能源使用费、人员服务费,具体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学校批准后实施第__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擅自设立商业性铭牌或__,不得擅自同意设立经营性设施第__六条总务处应加强对各用房单位公房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年度考核第四章附则第__七条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原公房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__八条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党政办公室2014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