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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09年3月17日制度名称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修改时间2010年03月10日制度编号XNY/G-02-02-2010修改次数1起草部门技术中心页数20页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依法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明确各条线、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事故管理、工作沟通、安全考核工作,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控制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经营单位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第四条各事业部建立一把手负责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赋予各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能有效开展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是搞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各部门要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中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做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
2、负责批准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制度;
3、负责批准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4、负责批准公司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负责批准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措施经费;
6、负责批准安全事故处罚报告二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审核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制度;并在总经理授权基础上批准下发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制度;
2、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
4、负责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5、负责成立安全事故调查组,安排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并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
6、向总经理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7、定期检查公司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8、负责对各安全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的审核、批准;
9、负责公司应急演练计划的审核、批准;
10、负责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1、负责审核、批准公司安全生产月报三党委副书记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及企业劳动保护制度和安全规定;
2、加强对职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对违反劳动纪律者及时进行教育,防止造成安全事故;
3、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要组织调查处理;
4、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日程,定期研究,把安全生产纳入评先和优秀党员评比的重要条件,进行考核四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并贯彻执行;
2、对职工进行遵守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的教育,协助行政部门开展劳动保护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3、认真做好三级劳动保护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的监督保证体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4、及时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5、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应该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做出处理;
6、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认真执行组织好对工伤和病休人员的劳动保护鉴定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7、总结交流劳动保护工作经验,实行安全否定权
(五)团委书记安全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法令及各项制度,并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
2、经常对全厂青工进行安全常识、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做好宣传工作;
3、在组织青工开展突击活动时,要首先讲解有关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把企业安全生产渗透到共青团工作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并把企业安全生产作为团内“创先争优”的考核内容;
5、办公人员到基层调查、研究工作或检查、监督工作途经工作现场时,必须严格遵守厂内有关安全的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六)公司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
2、组织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4、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考核;
5、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协助组织公司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
8、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整改落实,并形成报告;
9、负责公司每月安全生产月报的编制
(七)总经办主任安全职责
1、负责机关办公楼办公区域、设施、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
2、负责公司档案室的安全管理;
4、负责机关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5、负责对公司机关办公区、设备设施、人员安全依照安全检查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及时上报和整改;
6、协助保卫部做好机关办公楼消防系统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过信息传递单及其它联系手段向保卫部反馈处理;
7、协助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做好办公设备及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过信息传递单及其它联系手段向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反馈;
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每月至少一次;
9、编制起草综合性报告、计划和总结时,应有安全生产内容;
10、凡召开公司会议研究安全工作时必须有专人做好记录;
11、及时批转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
12、做好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组织工作,保证他们在工作现场的安全;
13、参与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研究和处理工作
(八)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财经政策,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3、按国家规定及时拨出安全技术费用、安全教育费用和劳动保护费用,不得挪用;
4、对公司内各种形式的承包项目不办理安全合同不予支付费用,没经公司技改部、安全管理部门验收签字的承包项目不予结算
(九)保卫部长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消防系统的管理;
2、负责公司园区治安管理;
3、负责安保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负责制订公司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
6、定期对公司消防系统依照安全检查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及时上报和整改,负责对安全检查表的修订和完善;
7、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每月至少一次;
8、负责职责内安全管理过程记录的完整性
(十)信息资源管理中心主任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网络设备、监控设备、办公设备的维护管理;
2、定期对公司信息化系统、设备及设备放置场所依照安全检查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及时上报和整改;
3、协助保卫部做好责任区内的消防系统的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过信息传递单及其它联系手段向保卫部反馈处理;
4、做好本部门用电设施的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一)人力资源部长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新员工三级教育大纲(厂级、车间、班组);复工、变换工种教育大纲;职业健康教育大纲;中层以上干部教育大纲;班组长教育大纲;安技人员教育大纲;全员教育大纲并按各类教育大纲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新入公司的员工、实习、代培人员,改变工种和分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
3、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4、根据国家的劳动政策,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做到劳逸结合;与员工(含临时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5、根据员工身体健康状况调配劳动力,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精神病、近视眼病和有残疾等职业禁忌症的患者,不得分配到有相关禁忌的特种作业岗位工作;
6、加强劳动纪律教育和劳动纪律管理,对违纪人员及时处理;
7、按特种作业人员规定条件,及时调配补充特种作业和要害部门的人员
8、对学徒工转正定级,要通过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9、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工作;
10、参加公司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11、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员工晋升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十二)采购部长安全职责
1、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采购,按有关规定严加管理;
2、对由于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好、不及时造成的事故负责;
3、采购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十三)设备管理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对本单位机械、电气、起重等设备制定操作规程或管理办法,对设备维修不及时、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档案档案中要包括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安装文件、注册文件等;
4、机电、动力、起重、运输设备的安全装备安全,灵敏可靠,并经常保持完好;
5、电气设备具有良好接地或接零,并定期进行测试;
6、机械设备上的传动、明齿轮、飞轮、轮、传动轴连轴节以及砂轮、电钻等设备均必须防护装置;
7、电动机械、电气照明和设备拆除后,应切断电源;
8、各种机电、起重设备、动力设备实行定机、定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操作证);
9、通风、防尘、防毒、厂房照明要保持经常完好状态;
10、组织本专业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按期完成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各种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11、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更新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拆迁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12、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按规定期限委托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对特种设备进行监测;定期检查督促设备部门和使用单位搞好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3、负责临时电源线的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源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限期拆除;
14、参与公司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十四)经营计划部长安全职责
1、负责原材料库、成品库、工程材料库、化学品库及回收材料库的安全管理;
2、负责库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定期对公司库房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库管人员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协助保卫部做好库房内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过信息传递单及其它联系手段向保卫部反馈;
5、做好库房内用电设施的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馈;
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每月至少一次;
7、负责职责内安全工作过程记录的完整性;
8、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保管发放,按有关规定严加管理;
9、负责对叉车司机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
10、各种材料、物品的堆放,一律不准占交通道口、厂区通道;
11、负责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12、负责库房及各场地物品的定置管理和安全防范;
13、负责原材料及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4、负责外来送货车辆的管理和安全防范;
15、在审查各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时,遇有合同内没有安全内容时应提交负责签订合同的单位,予以补充或作相应处理;
16、协助处理在安全生产上与法律有关的一切问题;
17、参加公司内、外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和调查与处理,做好法律咨询
(十五)国际业务部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外出人员有关手续的办理;
2、加强出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在外工作期间的安全,并对其后果负责
(十六)技改部长安全职责
1、对全公司技术改造工作的安全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及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和有关规程;
3、厂房建筑物,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对厂房维修不及时造成事故负直接责任;
4、认真贯彻执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三同时原则,办理相关安全审批手续;
5、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管理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6、审查工厂基建项目设计,包括基建投资内包的设备制造,使其符合国家基建施工规定和设计验收要求对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要组织制定审订安全措施;
7、落实安全措施项目实施,对未及时完成安全措施项目造成事故负直接责任;
8、对施工用的脚架等材质和器具以及机电、运输设备,按规程规定进行检查;
9、对内对外的承包项目要按照公司《临时承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施工之前,双方要签定安全合同或安全协议,不签定安全合同或安全协议的工程项目不能施工;
10、施工现场和工地要有明显安全标志和标语在人员密集、交通道,夜间施工和中间停工的临时工程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设专人监护等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和行人的安全;
11、施工设置、设备、工具、用具等要经过专业施工人员检查认定,保证安全后在施工
(十七)党工部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教育;
2、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安全检查,督促整改;
3、关心工人身体健康,监督行政领导的安全工作,及时代表职工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意见;
4、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5、开展民主管理,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搞好班组安全建设
(十八)基层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宜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疗养;
7、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8、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九)团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团员青年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
2、把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程,配合行政定期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即使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青年劳动保护监督岗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青年监督岗的监督检查作用;
4、配合行政发动团员青年开展劳动保护科学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二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面方针、政策、法规及工厂的各项安全规定和消防安全制度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4、会同人事部门组织开展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对新入职员工、变动工种(岗位)人员、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并指导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入使用等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安全生产检查,深入现场解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7、负责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危险辩识,制定控制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要建立应急救援预案;
8、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及其他各专业安全状况实行安全监察;
9、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及时做好公司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协助指导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同时做好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10、负责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掌握尘毒作业场所,定期进行测定,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
11、组织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员工,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做好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中暑的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施工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13、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4、指导检查基层安技人员开展工作,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
15、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二十一)质量检验调试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电气线路和试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试验台在试验中,必须有明显禁止通行的标志和监护人员;
3、试验设备和仪器必须保持完好,定期进行校验和检定;
4、电气试验时,联系信号,必须明确统一,试验人员达到熟知;
5、试验仪器设备,接地或接零,必须良好有效;
6、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7、经常教育检验、调试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在试验区外临时性试验时,必须有围栏,明显标志;
9、外出检查人员应遵守被检查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10、处理好安全管理和质检、调试工作的关系,互相协调关系,步调一致
(二十二)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贯彻公司安全管理政策,对经营单位安全工作和公司下达的安全指标负全责;
2、组织制定经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责成有关人员解决;
4、根据工人的熟练程度和健康状况,正确调配人员;
5、根据分线负责的规定,明确副职的责任任务,做好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及劳动保护管理工作;
6、各班组,提出需要经营单位负责人解决的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如果因不及时采取措施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对于采取措施,但由于执行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7、对经营单位内部实行经济承包时,必须包安全并做好考核指标;
8、按公司制度规定,有计划的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与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9、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应急预案
(二十三)各经营单位安全员职责
1、做好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业务上受安全管理部门指导;
2、协助领导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经常向经营单位领导和安全技术部门汇报完成情况;
4、做好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员工、复工、改变工种员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特种作业人员做好特种设备和危险设备、设施的自检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和上级检查下达的隐患要登记建帐,积极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装置、灭火器材、急救器具、监测仪器的管理,掌握车间危险、危害因素及危险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7、经常对车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与有关单位联系及时解决;
8、协助领导进行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9、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并参加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10、负责经营单位尘毒危害的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尘毒危害的管理工作;
11、开展“5S”活动,做好生产作业的现场管理工作;
12、做好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工作,经常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隐患治理活动;
13、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作业时,有权立即制止,同时向经营单位领导报告并组织采取有效措施;
14、组织本单位安全评比工作,按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十四)各经营单位生产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
2、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编制和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
3、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健康的作业时,有权立即制止,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参加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组织生产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时要根据设备能力,均衡组织生产,贯彻劳逸结合方针;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
7、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安排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任务;
8、由于突击生产任务,安排加班加点,又无安全措施使工人过度疲劳,发生事故负直接责任;
9、经常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十五)各经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责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技术措施项目时,必须贯彻“三同时”原则和符合安全规定;
2、在设计工、卡、模、吊具,必须按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设计和改进并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在编制和修订工艺文件时,要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对大型部件应根据体积、重量和形状不同,提出加工、起重、搬运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4、在调整产品零部件加工路线、车间作业面积和设备布置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在零部件加工和半成品及成品装配时,应相应准备必要的工艺装备;
7、对零部件、半成品及成品传递必须有专用或通用的吊卡具,并能保证安全
(二十六)各经营单位市场负责人安全职责
1、加强外出人员的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遵守所到厂家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安全;
2、做好外来客户来厂考察、订货签约或到现场参观等的安全教育,要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在公司活动期间的安全;
3、鉴定产品销售合同时,应根据公司设备生产能力的大小,力争合理安排、均衡生产,确保安全生产
(二十七)各级车间负责人安全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二十八)各车间安全员职责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检修时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装置、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职业危害因素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二十九)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本单位、本组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未经安全教育和考核人员不分配上岗工作;
3、认真贯彻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小组活动,做好安全交接班工作;
4、组内成品、半成品及零部件要合理堆放,不占交通道;
5、设备、工具要经常保持完好,符合安全规定;
6、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时,要有安全措施保证,并做到熟悉掌握后再实施;
7、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如解决不了时,要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在没有采取措施,并确信保证不了设备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停止生产;
8、接受生产任务时,要有安全措施,没有安全措施的生产计划,不能分配到岗位;
9、组织工人制定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做到日检查、周考核、月评比新工人到岗要学习掌握本班组《安全生产制度》中的各项规定生产组织、生产流程、工艺流程发生新的变化时,要重新组织修订;
10、不隐瞒各种事故做到及时汇报,制定措施,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
11、拒绝他人的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12、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在解决安全问题后再生产;
13、下达生产作业计划时,要根据工人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水平分配其任务,并做到交任务的同时教安全措施办法,防止蛮干,保证安全
(三十)员工安全职责
1、关心个人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互相监督,拒绝违章指挥,杜绝冒险蛮干,做到随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认真学习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及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正确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4、精心操作,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
5、积极提出保证安全的合理化建议,为安全工作献计献策,主动整改;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8、发现事故参加积极抢救,保护事故现场,迅速报告领导
(三十一)工程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工程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规及业主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机构;
3、依据施工合同,合理组织生产,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资源,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文明施工,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严格施工过程控制,确保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4、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时,对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分承包方在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奖罚的条款;
5、工程施工中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将其纳入全员安全管理
6、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7、负责向员工或外包工程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并严格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8、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防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组织检查施工生产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卫生装置,创造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施工作业环境;
10、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三十二)工程施工安全员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2、会同施工技术、质量等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参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做到文明施工;
4、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5、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发现重大隐患或特别危急情况时,应停止其作业或操作,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领导汇报;
6、组织事故调查,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同时负责各类安全施工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搞好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手段第七条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及危险岗位人员、新员工和其他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
(一)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
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经营单位车间组织开展,车间安全员负责,采取直接上课、谈话、实地参观等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是由班组长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复工教育
1、离开原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在复工时,对其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离开原生产岗位六个月以内者,在复工时,对其进行车间和班组级二级安全教育;
3、离开原生产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在复工时,对其进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三)变岗教育
1、员工改换工种(岗位)时,必须由接受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车间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2、如变换工种为特殊工种,则应按该工种的要求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到操作证后方能进行该工种的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根据国家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属特殊作业特殊作业人员须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发证,凭证操作
(五)针对性安全教育,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各单位要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六)经常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指示、通报、文件、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总结,整改事故隐患等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及培训内容
(一)针对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二)针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三)针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1、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2、对复岗及变岗员工进行复岗及变岗安全教育培训;
3、对有毒有害及危险岗位员工进行本岗位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除按要求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外,还要参加有关部门的专业教育培训
(四)针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五)针对在公司园区内短期作业或有业务办理的相关方人员由对口联系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及安全要求的培训和告知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一)集中培训;
(二)个别辅导新领导、新工人等上岗之前的安全教育;
(三)组织参观;
(四)现场实地讲解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第十二条相关从业人员每年要保证一定的安全培训时间
(一)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二)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三)在职生产员工岗前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96学时第十三条新员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复工教育、变岗教育、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针对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由各事业部或单位具体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监督落实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设备设施、工具、工装、作业环境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执行、查违章、查安全设施等相关内容
(一)查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二)查重大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点管理部位的控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查安全教育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
(四)查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
(五)查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查指挥人员违规指挥;
(六)查属地管理原则,查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
(七)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情况,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三同时”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执行情况等第十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方式
(一)日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系统(水、电、暖、中央空调)、特种设备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
(二)周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车间班组作业现场日安全检查记录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标识的完整性、作业现场人员活动情况;作业现场基层安全员标志佩带情况;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等;
(三)月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召开情况;作业现场的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系统运行情况;特种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安全设施的设置及维护情况;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换季安全检查针对气候、环境的变化,有重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春季安全检查以每年4月15号停暖后,针对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漏、防暑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工作;秋季安全检查以每年10月15日供暖前,针对供暖、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工作;
(五)节假日安全检查是对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四个重大节日以及重大活动前的安全检查,公司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巡逻的组织安排和检查工作;第十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采用班组、车间、事业部、公司“四级”排查与监控
(一)班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监控
1、班组作业区域内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物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缺陷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由班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监控;
2、班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监控由现场操作工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
3、班组应针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中发现或生产中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班组长及时反馈上级负责人,并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具体内容明确填写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统计跟踪表”中,并跟踪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对于班组反馈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班组长、车间专(兼)职安全员实施监督整改,车间负责人实施督察
(二)车间(部门)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监控
1、车间(部门)作业区域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缺陷等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由车间(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监控;
2、车间(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监控工作实行每日现场安全检查;
3、车间(部门)反馈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内容,车间(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及时向上级负责人反馈,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内容明确填写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统计跟踪表”中,并跟踪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车间(部门)反馈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由车间(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落实,车间(部门)负责人实施监督,事业部安全管理部门督察
(三)事业部(单位)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监控
1、各事业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区域、分部门、分专业有计划的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2、各事业部(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监控由事业部安全员每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3、事业部(单位)反馈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内容,事业部(单位)安全员及时向上级负责人汇报,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内容明确填写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统计跟踪表”中,并跟踪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公司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监控
1、公司安全主管组织各事业部安全员对全公司作业区域和各系统进行月度、换季、节假日、专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监控;
2、对排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反馈,同时向公司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汇报;
3、公司安全主管监督排查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统计跟踪表”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统计跟踪表”由各事业部、车间、班组组织填写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主管领导提出,整改措施必须提出解决问题部门或人员对于安全管理部门协调不能解决的问题,报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协调处理;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统计跟踪表”一方面作为安全管理部门日常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专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时使用;一方面作为跟踪班组长及各部门未能整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建议)
(六)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通过向责任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进行落实整改
(七)班组级、车间级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上报至事业部安全员,由其统一登录到事业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台帐中
(八)事业部安全员要将本事业部排查出的全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填写在《安全生产月报》中,上报公司安全主管第十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
(一)各事业部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日常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
(二)各事业部各部门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逐项研究,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求全部整改对于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落实监护措施,并将说明原因和监护措施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四)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根据隐患的性质或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组织各事业部各部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五)对于需要较大投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各事业部各部门要立技改项目进行解决第十九条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台帐第二十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每季度要进行统计分析,了解事故隐患出现的趋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第五章事故管理第二十一条安全事故的确定与分类按照《特变电工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中的解释确定
(一)人身事故包括
1、A类第一救助事故(在事发现场或医院进行简单处理,随即返回岗位,不影响伤者继续工作的人员受伤事件);
2、B类留岗需记录的伤害事故(在医院进行治疗后,虽然返回岗位,但其工作或运动能力受到限制,暂时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人员伤害事故);
3、C类工伤休息事故(工作关联导致员工的受伤,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职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的事故其中,工伤休息事故中对于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或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归为重伤);
4、D类死亡事故(工作关联导致的人员死亡)
(二)生产事故包括
1、Ⅰ类需记录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费达1000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造成员工留岗需记录的伤害);
2、Ⅱ类一般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包括1000元)1万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存在违规操作,对设备造成损害,造成维修费用达到上述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造成员工工伤事故);
3、Ⅲ类大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费达1万元以上(包括1万元)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员工因工负伤休3个月及以上的C类人身事故、死亡事故)第二十二条事故按严重程度及级别进行上报
(一)对于A类事故,必须在事发当日做好安全事故记录,并由事业部或部门安全员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公司安全主管;
(二)对于B类或Ⅰ类事故,必须在事发当日做好安全事故记录,并由事业部或部门安全员及时上报公司安全主管;
(三)对于达到C类或Ⅱ类(包括C类或Ⅱ类)以上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公司安全主管和安全主管领导及其他公司领导;
(四)发生严重程度达到C类或Ⅱ类(包括C类或Ⅱ类)以上事故
1、涉及重伤、死亡或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应在事发后30分钟内上报总公司党委书记,同时公司安全主管必须在30分钟内报总公司企管部;
2、对于上述范围内所有事故,公司安全主管必须在事发后8小时形成事故简报(简要描述包括发生事故的部门、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伤害状况、初步原因分析、经济损失等),经公司领导审核后上报总公司企管部对于暂时无法界定的事故,按上报事故处置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补报时间为新情况出现24小时内
(五)各事业部或部门发生的所有事故都必须在安全生产月报中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按月及时进行上报第二十三条事故救援
(一)接到事故报告的事业部负责人、部门及公司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同时联系120急救中心
(三)大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人员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品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第二十四条事故调查
(一)事故调查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进行
(二)在A类、B类或Ⅰ类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当班人员、事业部安全员、事业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在24小时内完成事故的处理工作,形成纠正预防措施
(三)对于达到C类或Ⅱ类(包括C类或Ⅱ类)以上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下班离开事故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授权或直接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必要时请公司以外的专家参与调查同时,员工发生人身事故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相关的材料便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相关方利益得到保障
(四)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调查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责任;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的责任者,形成事故处理意见
(五)对于各事业部或部门出现人员重伤、死亡、大事故,调查组在完成事故调查后,应将事故处理意见上报特变总公司企管部,在得到特变总公司批准后方可下发执行
(六)对于重伤、死亡、大事故,事故调查组要在3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一般事故,调查组要在7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七)事故调查报告由事故调查组负责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包括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部门;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发生的原因、事故的性质;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后期的整改措施;
6、事故调查组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单位或部门等);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二十五条事故损失计算
(一)事故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价值)和间接经济损失(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二)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之和
(三)事故损失计算可直接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计算第二十六条各事业部(部门)要建立安全事故台帐,同时要将事故编制成案例进行培训学习第六章安全工作例会第二十七条通过会议沟通安全工作开展及工作布置情况
(一)公司、事业部、车间及班组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每月工作例会中有安全工作内容也可),通报本级管理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安全工作任务,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第二十八条安全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
(二)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
(三)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四)研究生产中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第二十九条年终结束,汇总本事业部(部门)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第七章安全管理考核第三十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事业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各事业部同时要建立事业部内各部门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机制第三十一条对各事业部(单位)的安全管理考核包括
(一)各单位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考核;
(二)工伤休息事故、大事故、A类B类I类事故发生情况,安全生产月报上报及时性,季度安全隐患分析情况,安全工作会议召开情况等内容的季度考核;
(三)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安全工作计划制订及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情况、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重要危险源监控情况、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安全工作会议召开及工作部署情况、安全设施及其它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情况、各类安全管理台帐的建立情况、化学品使用保管情况、各类工作及报表按时完成情况等的月度考核月度考核细则见《月安全管理考核表》第三十二条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由公司安全主管负责考评第三十三条月度考核以100分为基准,减去考核分为实际考核得分,最后汇总到《月安全管理考核汇总表》中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技术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10年3月16日起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统计跟踪表部门(班组)年月编号XNY/GJ-02-02-01序号安全生产隐患建议报告人与时间分类解决方案执行人与整改完成时间落实情况12345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A.环境因素;B.设备/工具因素;C.违章行为;D.制度或操作文件未明确月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表考核单位编号XNY/GJ-02-02-02序号考核项考核细则考核分1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及落实1)无年度(月度)安全工作计划,扣3分;计划周全切合实际,加3分2)列入计划工作逾期完成,扣3分/项;工作按期完成且效果显著,加3分/项3)列入计划工作没有做,扣5分/项2安全教育培训学习1)安全事故案例没有学习,扣4分;学习且对事故认识到位、分析深刻,加4分2)对总公司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发文没有组织员工学习,扣2分/次3)新员工上岗前无安全培训教育,扣2分/人4)生产员工每月无岗位技能培训,扣2分/人5)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按时复证或无证上岗,扣2分/人6)员工变岗、复岗教育没有开展,扣2分/人3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管理1)特种设备无台帐,扣2分2)特种作业人员无台帐,扣2分/人3)特种作业人员无按期体检(2年一次),扣2分/人4)特种设备无检定计划(包括附件),扣2分/台5)特种设备超期检定(包括附件),扣4分/台6)特种设备无档案,扣4分/台;7)特种设备档案(包括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文件、安装技术文件、特种设备检定报告、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附件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机事故记录)不全,扣2分/项;设备档案完整、整理规范,加2分/台4重要危险源监控管理1)没有进行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扣4分2)无重要危险源清单,扣2分3)重要危险源无管理措施并在相关作业文件中进行控制,扣3分/项4)重要危险源没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制定形式化,不能起到应急处置的作用,扣4分/项;应急预案制定符合实际情况,以及应急处理器材的配备符合要求,加4分/项5)应急预案没有按计划进行培训,扣2分/次6)预案没有演练计划,演练走形式,演练总结深度不够,扣4分7),现场抽查,员工熟悉本岗位的危险源(特别重要危险源)及控制方法、检查要点及作业注意事项等情况,加5分/次;相反,扣5分/次5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1)车间、班组级安全隐患排查与监控没有做,扣3分/班组;排查监控按程序进行,加3分/班组2)安全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完成,扣2分/项3)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登录台帐,扣1分/项4)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未进行统计分析,扣4分;统计分析,发现问题,措施采取得当并进行落实整改,加4分6安全工作会议召开及工作部署情况1)月安全工作会议没有召开,或召开但工作布置安排不明确(定人、定时间、定完成标准、定检查落实),扣4分;会议召开且工作布置合理,会议纪要及时上报,加4分2)布置安排的工作未按时完成或完成效果差,扣2分/项;按时完成且效果显著,加2分/项3)没有督促车间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工作没有进一步向下落实,扣4分/车间;工作部署安排明确,活动记录完整,加4分/车间7劳保用品发放、使用管理1)无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扣2分2)劳动防护用品没有按作业要求配戴,发现一次扣2分3)劳动防护用品没有定置管理、没有登记造册、维护保养不及时导致防护功能缺失,扣3分/件;在指定位置存放,维护保养及时且记录完整,加5分4)生产人员没有定期进行防护知识培训,扣4分;培训且记录完整,现场抽查达到培训要求,加4分8易燃、易爆品、化学品管理1)无MSDS清单,扣2分2)MSDS清单与现场使用化学品不符,扣2分/项3)化学品无使用或领用记录,记录不完整,扣4分4)化学品储存、使用不符合MSDS说明要求,扣4分/种5)化学品无泄漏应急预案、人员灼伤应急预案,扣4分/项6)化学品泄漏和人员灼伤应急预案没按计划培训、演练,扣4分/项;按计划培训演练、总结及时充分,加4分/项7)发生化学品意外泄漏事故、情节严重,没有在1天内及时上报,扣4分/次8)发生化学品(包括油品)非预期泄漏,根据情况扣1--5分/处不等9安全生产事故管理1)发生A类、B类、I类、II类事故1天内未及时上报,扣3分/次2)发生A类、B类、I类、II类事故迟报、瞒报,扣6分/次3)发生C类、D类和III类事故,扣100分/次4)安全事故整改措施未按期落实完成,扣3分/项5)安全事故未及时登录事故台帐,扣1分/次6)安全生产事故未形成事故案例上报,扣3分/次10其它考核要求1)月度安全工作总结每月24日未按要求上报,扣4分;总结内容翔实具体,计划安排具体明确,加4分2)安全生产月报每月25日前未按要求上报,扣3分3)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安排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项实际得分=100-考核分考核人时间月安全管理考核汇总表编号XNY/GJ-02-02-03序号考核单位实际得分备注编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