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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100万人享有“低保”谈起如何看待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问题2007年10月08日08:23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http://theory.people.com.cn/GB/index.html“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简称,在2007年全国“两会”上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早在1993年,党和政府就开始了城市“低保”制度的试点工作,到1999年覆盖了全国城镇2007年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8月13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对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5月底,全国超过4100万人享有“低保”,切实保障了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 “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就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群众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改革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最近又在“6·25”重要讲话中明确强调,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指明了方向 为什么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礼记礼运》中写道“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些古语大家都十分熟悉,表达了古人对社会和谐的憧憬,也反映了古人对良好的生活保障的期待 一般说来,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予以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和措施它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19世纪80年代,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德国建立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它已成为现代国家一项不可或缺的社会经济制度 在我国,虽然“社会保障”这一概念提出得比较晚,但历史上出现的救灾备荒、扶贫济困、养老抚幼的制度和机构,实际上发挥了社会保障的功能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建立了与计划经济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当时的保障水平比较低,效率不高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我们开始探索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并相继建立起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制度 改革开放29年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概括起来,社会保障制度有以下4个作用 一是“安全网”的作用社会保障,民安所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功能就是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人民群众筑起一道“安全网”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减少贫困,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使其保持在一个适度的水平这样,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我国目前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且能够增加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一定程度上激发我国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更快地发展,又可以避免社会消费的过度膨胀,引导消费结构更为合理,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实现更好地发展 四是“稳定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劳动者建立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此外,积极鼓励先富的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帮助那些困难群体,也可以融洽社会各阶层的关系,使社会不同阶层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怎样看待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绩和面临的挑战? “交上十元钱,看病管一年!”这是不少农民兄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生动描述从2003年1月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始试点这项制度的主要做法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兼顾小病,农民个人只要缴纳10元钱,就能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双重补贴,最多可获得上万元的补助截至2007年3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的2319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占全国总数的
81.03%,有
6.85亿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国农业人口的近80%预计到2008年年底,我国广大农村将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和推进,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一个剪影经过长期努力,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有了长足进展,初步形成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社会保险方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覆盖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逐步增强近几年,社会保险覆盖人数每年递增6%左右,社保基金收入每年递增20%左右截至2006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为18766万人、15732万人、11187万人、10268万人、6459万人五项社保基金总收入8626亿元,支出6472亿元,共积累8239亿元全国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5374万人,积累基金354亿元 在社会救助方面,初步建立了以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衔接,政策优惠和社会互助相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城市有
2240.9万人、农村有
1509.1万人被纳入“低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1249.8万人次农民、
85.6万人次城市居民分别从医疗救助中受益未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的地方,
775.8万人得到了特困户补助 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方面,初步形成了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供养机构为补充,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慈善事业进入政府全面推动的新阶段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收养性福利单位
4.2万个,床位
187.1万张,收养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147万人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
3.3万个,接受捐款捐物折合约100亿元 不过,客观地讲,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不严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主要是针对城镇居民的,即使在城镇,也有不少居民依然被排除在社会保障的范围之外到2006年年底,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分别只占到城镇就业人员的
66.3%和
55.6%而且,从长远来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将承受来自三个方面的巨大压力 一是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问题更加突出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超过11%,预计到2020年比重将升至16%,达到
2.4亿人我国养老保险长期实行现收现付制,没有留出积累资金老龄化提前到来,意味着“未富先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养老负担重、筹集资金难和医疗费用大等诸多挑战 二是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使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问题更为凸显近几年,我国就业格局发生明显变化,全国职工中,有超过一半的人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浙江、广东、江苏等省的比例还要高然而,长期以来,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职工没有享受社会保障在当前情况下,如何把这些人纳入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是我们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是城镇化进程加速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新问题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城镇人口已达到57706万人,未来15年城镇化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城镇人口将年均增加1300万人,这些新增城镇人口亟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另外,目前失地农民有4000多万人,每年还有1亿多农民进城务工,他们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重要力量而我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城镇人口设计实施的,如何适应城镇化过程中数亿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需求,是一个重大课题 如何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007年7月,国务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并将在3年内全面推开,2亿多城镇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将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实施和推开,意味着我国城镇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向实现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医保的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提出了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和任务“覆盖城乡居民”是我们党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科学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础上,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的新的发展目标 应该说,实现这一发展目标,目前有许多有利条件经过29年的改革开放,到2006年年底我国经济总量超过了20万亿元,国家财政收入近4万亿元,这为我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实事求是地讲,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任务,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付出更多的努力,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等各方面的作用 从世界其他国家来看,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政府首先要发挥主导作用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发展经验,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逐步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发展目标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目前,我国财政在这方面的投入偏少,2006年的比重不到13%,低于许多国家二是科学规划,使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适应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城镇化加快的特点,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有计划地把应该纳入而未纳入的人切实纳入进来,真正实现“应保尽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不断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2006年的上海社保基金案,以及国家审计署查出省级社保基金违规金额70多亿元,都暴露出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提升基金的统筹层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还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企业要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逐年增加养老金积累,建立健全福利集体协商机制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社会救助、济贫帮困、慈善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家庭和个人要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发挥好赡养、自助、互助等功能,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也要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商业保险虽然是一种经济行为,与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差别,但在减少危险、补偿损失、保障生活、安定社会上与社会保障制度又有相通之处特别是商业保险投保水平可高可低,多投保多受益,能够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因而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完善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险种,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此外,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体系,加快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法等法律,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同时要严格执法,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清理社会保险关系等方面的监察执法,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人民日报》〔20070814 第1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国务院决定,2007年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但是,仍有部分贫困人口尚未解决温饱问题,需要政府给予必要的救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帮助其中有劳动能力的人积极劳动脱贫致富党的十六大以来,部分地区根据中央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全面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打下了良好基础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做好这一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扎实推进
二、明确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标和总体要求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各地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对象范围同时,要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简便,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要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要与扶贫开发、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生活性补助措施相衔接,坚持政府救济与家庭赡养扶养、社会互助、个人自立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生产自救,脱贫致富
三、合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对象范围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四、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既要严格规范,又要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简便易行的方法
(一)申请、审核和审批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申请人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具体核算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二)民主公示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三)资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要加快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通过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及时地将最低生活保障金支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账户
(四)动态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五、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以地方为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根据保障对象人数等提出资金需求,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预算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农村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合理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和资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加强领导,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 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重大而又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协调,抓好落实 要精心设计制度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和修订的方案,要报民政部、财政部备案已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尚未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抓紧建章立制,在今年内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起来并组织实施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扶贫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后,仍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防止因病致贫或返贫要加强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或抽查,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处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并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于每年年底前,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报告国务院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需要,科学整合县乡管理机构及人力资源,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切实加强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逐步实现低保信息化管理,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和不断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一日 (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国务院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近日已经国务院同意并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全文见第
六、七版) 《纲要》约14000字,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及基本经验;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三、“十一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四、“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五、“十一五”时期保障措施 《纲要》强调,“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从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将劳动保障事业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轨道,逐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机联系和相互促进的劳动保障工作新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发展目标 《人民日报》〔20061109 第1版〕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目录 序言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就
1.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
2.职业培训取得较大进展
3.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4.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
5.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基本经验
1.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是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2.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针
3.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力保障
5.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必要条件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二)社会保障制度亟待完善
(三)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十一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四、“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1.就业持续增长
2.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
3.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
4.劳动关系基本保持和谐稳定
5.劳动保障法制比较健全
(二)主要任务
1.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4.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5.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五、“十一五”时期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二)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及制度改革
(三)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劳动保障科学技术研究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加强劳动保障事业宣传
(七)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 序言 21世纪头20年,我国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关键时期,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稳定就业形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稳步迈进的基本条件,也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任务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国将更加关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对“十一五”时期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调节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等作出部署,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发挥劳动保障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而推动国家“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纲要》规划期为2006年-2010年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就 “十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为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确立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到“十五”期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达到
7.6亿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2%以内五年城镇新增就业42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00万人;五年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
2.职业培训取得较大进展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扎实推进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500万人次,在全国100个城市开展了创业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得到大力推行,初步实现技能人才评价与就业、使用、待遇的衔接,到“十五”期末,全国有6000多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继续得到巩固,各项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基本完成,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十五”期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
1.75亿人、
1.38亿人、
1.06亿人和8478万人、5408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5442万人200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68亿元,支出5401亿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取得积极进展企业年金制度开始实行在东北三省开展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探索了有益的经验
4.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顺利推进,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普遍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劳动关系处理政策逐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得到加强,劳动争议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适应转轨时期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初步确立,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指导线制度普遍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职工工资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
5.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将“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写入《宪法》,国务院修订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制定公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部公布了《工伤认定办法》、《最低工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等16个部门规章,各地出台110多部地方性劳动保障法规和规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了征缴社会保险费、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检查,查处大量违法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经验 “十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十一五”时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1.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是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党中央、国务院把劳动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确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并举的战略,有力地推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思路,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保证了劳动保障工作顺利向前推进
2.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劳动保障工作放在党和政府工作的全局中去思考,放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从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上去部署,正确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协调处理好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国企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把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劳动保障工作每一项法规的出台、每一项政策的制定、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能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充分考虑劳动者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因而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拥护和支持,使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4.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力保障一系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先后出台,使劳动保障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更加重视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规范和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力度不断加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障
5.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必要条件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业务流程逐步健全、规范,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初步建立,“金保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科研取得可喜成果基础能力建设的加强,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我国将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劳动保障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着力点,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将为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和坚实的经济基础,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今后一个时期,随着经济形势、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化、多样化,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将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反映在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我国人口多,就业压力大,未来五年甚至更长一个时期,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仍将存在到2010年,我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
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000万人,而从需求情况看,劳动力就业岗位预计只能新增40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1000万左右体制转轨时期遗留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尚未全部解决,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的任务繁重,部分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仍然存在高校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就业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凸显出来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偏低,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社会保障制度亟待完善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基金承载着巨大支付压力退休人员逐年递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没有做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水平形成差距,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部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缺乏制度安排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对工伤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农村务农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突出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高,部分流动就业人员的保险关系难以转移这些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以及经济成分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将更趋复杂化,协调好利益关系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历史遗留的劳动关系问题亟待解决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日益尖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比较严重劳动争议继续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仍将面临相当大的压力
三、“十一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从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将劳动保障事业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轨道,逐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机联系和相互促进的劳动保障工作新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作出决策、制定和实施政策的过程中,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体的生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使广大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考虑城乡各类劳动者需求,协调推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等劳动保障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在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在推进各项制度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法制、规划统计、信息网络、监督、管理和服务体系等基础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用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劳动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消除影响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起来,每项重要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都必须充分考虑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考虑国家财政、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及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的新机制,在工作目标的确定上,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工作重心的把握上,要在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更加注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工作方式的改进上,更加注重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坚持典型引路、区域协调、分类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四、“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发展目标
1.就业持续增长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在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失业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实现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
2.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形成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与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劳动者的培训力度,基本建立起规模宏大、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到“十一五”期末,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
1.1亿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5%,高级工占20%
3.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
2.23亿人、3亿人、
1.2亿人、
1.4亿人和8000万人以上,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人数逐步增长
4.劳动关系基本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继续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比较规范,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
5.劳动保障法制比较健全加快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的制度,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通过强化普法工作,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1.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1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战略,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增长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加强地区间的协作,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搞好劳务输出工作,引导和组织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2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妥善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重点做好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多种形式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扶持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3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城乡统
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逐步消除就业歧视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积极推进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和职业中介行为建立覆盖各类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和管理,完善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录用备案制度和就业登记制度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4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以城市为中心逐步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完善服务手段,开发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有效服务完善对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支持并规范发展各类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5加强失业调控妥善安置关闭破产和重组改制国有企业的分流职工;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裁员的指导;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订预案和相应措施,对失业进行有效调控,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6完善境外就业管理体制,健全外国人在我国就业管理制度建立境外就业突发事件协调处理工作机制,保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对境外就业人员的服务加大开拓境外就业市场力度,扩大境外就业规模加强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1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劳动者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重点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一批示范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现代职业培训制度模式的建立加强实用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开展创业培训,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完善劳动预备制度,使90%以上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工作新格局加强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建立校企合作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制度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 2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形成技能劳动者的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劳动者评价、职业院校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的工作体系,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就业和技能成才过程中的导向作用鼓励行业、企业和全社会开展各种类型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引导企业建立技能劳动者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 3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新职业定期发布制度加快国家题库建设和职业培训教材开发,广泛利用现代培训技术和远程培训手段,加快培训方法、培训模式和培训机构评价方式改革,加强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开发交流工作机制,建立技能人才、技能成果信息库全国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50个面向社会提供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共培训鉴定服务网络
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1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收入水平差异以及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承受能力,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探索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养老保险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广东北三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经验,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将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水平的差距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衔接 医疗保险不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加快城镇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以保障大病风险为重点,兼顾多层次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范围 失业保险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结合失业人员求职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情况完善申领条件,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东部地区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功能研究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问题,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积极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起预防工伤事故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伤康复制度 生育保险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和费用结算办法 农村社会保险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适合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的方式,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断增强统筹调剂的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逐步推进失业保险市(地)级统筹;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 2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险资金规范征收流程,强化征收管理,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统一征收,建立征收激励机制,做到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积极探索开辟新的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支出制度,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妥善解决困难群体医疗保障费用来源问题,将困难企业职工、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城镇居民中的困难家庭纳入医疗保障体系 3积极稳妥地探索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办法,制定按基金性质进行分类投资的政策;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的监管,实现规范运作和基金的保值增值规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严防基金流失,加大对骗领社会保险待遇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堵塞基金支付漏洞 4完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城镇各类群体之间社会保险制度设计、政策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不同群体之间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有效衔接,探索解决人员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的有效办法 5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从制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标准和规范服务设施建设入手,加强基础管理,整合服务资源,规范服务流程,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兴建退休人员公寓,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4.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加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各类企业普遍与职工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继续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劳动关系 2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范工资分配秩序继续推进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着力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等宏观指导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加强对高收入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3推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改革现行“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探索建立注重预防和调解、突出仲裁优势和作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全面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逐步在市(地)级以上城市以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实体性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在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同时,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5.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1建立健全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修改完善劳动法,制定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法等法律研究制定残疾人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劳动力市场、企业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等行政法规;修改完善《失业保险条例》,加强对地方劳动保障立法工作的指导 2加强劳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完善特殊工时审批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研究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开展劳动定员定额国家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指导行业和企业集团开展劳动定员定额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体制建设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进一步规范监察程序,完善监察工作制度,实现劳动保障监察职能、机构、标志和执法文书统一,充实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队伍完善与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 4建立较为完备的依法行政与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政务公开制度,依法推进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依法处理劳动保障事务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5建立健全普法教育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有效的劳动保障普法新方式,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普法轮训制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普法教育,实施农民工务工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切实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劳动保障普法工作制度化
五、“十一五”时期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的投入,形成与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安排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性贷款,扶持技工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和实习基地的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提供补贴或奖励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在大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出监督、全面落实企业和个人责任的基础上,明确各级财政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责任“十一五”期间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同时在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实行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
(二)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及制度改革有步骤地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和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劳动力市场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搞好城乡统筹劳动保障示范区建设实施社会保障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和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示范建设,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实施劳动保障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搞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和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通过重大项目的实施,促进劳动保障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
(三)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完整、正确、统
一、及时、安全”的建设要求,大力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强化劳动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提高整体信息化水平,全面促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等各项劳动保障业务的信息化进一步发挥全国信息网络的作用,实现各项劳动保障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办理,以及对跨地区业务协作的支持应用信息技术深化劳动保障统计制度改革,建立就业监测和失业预警体系、薪酬调查系统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应用系统,形成包括规划预测、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在内的多层次科学决策支持体系
(四)加强劳动保障科学技术研究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系统的理论指导和科技支撑加快劳动保障科技体制改革步伐,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科研经费投入;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激励科研人员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多出成果;大力推广应用科研成果,促进决策、管理、服务科学化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交流合作渠道,争取技术合作项目,为借鉴国际经验深化劳动保障领域改革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巩固和加强与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等国际劳工标准的制订,适时批准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劳工公约,扩大在国际劳工领域的影响
(六)加强劳动保障事业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劳动保障事业,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我国劳动保障经验和成就的对外宣传,不断扩大对外影响强化宣传职能,加大宣传投入,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有利于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七)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健全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机构,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调整和理顺劳动保障工作职能推动劳动保障系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大规模培训各级各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劳动保障干部人才队伍,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解读六中全会《决定》:为什么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没有劳动关系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决定》提出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并明确了具体的制度建设和政策措施这是党的文件第一次系统论述这个问题,对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上是稳定的,但也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因素,有的问题甚至比较突出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大部分都签订一年以内的短期合同,相当多的企业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是许多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劳动条件和职业卫生状况十分恶劣,不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强迫超时加班,有的甚至对职工实行野蛮的劳动管理 三是企业工资分配机制不完善,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 四是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劳动争议调处和监察力度不够,群体性事件经常发生 针对这些问题,《决定》提出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会、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从建立健全国家劳动标准制度入手,针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要督促各类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要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通过监察执法督促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整顿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帮助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国社会保障未来重点在农村新华网北京11月6日电 发改委综合司司长石刚日前在“2007年中国行业发展报告会”上回答提问时指出,加强中国社会保障建设,下一步的重点在农村 他认为,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目前主要是在城镇实行,包括低保,城镇低保人数比较稳定,农村虽然也实行了,但也只是在部分地区,仅覆盖到700-800万农村居民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到要加强社会保障建设,将10亿人口纳入保障系统,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这就要求将农村居民逐渐纳入社会保障 他表示,农村合作医疗社制度,目前有将近4亿人口参加,去年中央政府给每个参加制度的人补助10块钱,今年翻了一倍,补助20块钱,各地方政府也在相应增加补助标准,总的方向是要减轻农民在医疗卫生方面的负担,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公共服务 石刚认为,中国的农村政策正在朝着扩大消费的方向努力考虑到农民消费能力比较弱,一是采取多予少取和放活的措施,如今年因柴油价格上涨,对农民购买农资实行补贴;二是完全减免农业税;三是保证农民合理收入;四是促进农民非农就业等“更加注重和谐、公平、共享和统筹的理念”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谈《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刘羊旸)新华社8日受权播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就纲要有关内容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十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纲要客观地评价了‘十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制定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等”步正发说 步正发同时表示,“十一五”时期是劳动保障事业向政策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更加高效、运行更加稳健方向迈进的关键时期面临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挑战,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还存在着诸多矛盾和困难就业形势严峻;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覆盖范围比较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面临着确保发放和待遇提高双重压力;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多变等 “纲要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务院批转发布实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专项规划文件从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者权益维护入手,对未来五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出了全面阐述,对指导未来五年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步正发说 步正发指出,纲要更加注重体现和谐的理念,从指导思想到目标任务始终坚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通过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各方面的举措解决好民生问题,力求使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免除其后顾之忧,和谐发展 同时,纲要也更加注重体现公平的理念,着眼于社会全体成员,提出了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等促进社会公平的政策措施 纲要还更加注重体现共享的理念,注重从促进经济发展成果共享的角度出发,提出逐步扩大就业政策的普惠性,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工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正常增长机制等举措 此外,纲要更加注重体现统筹的理念,强调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各项劳动保障事业的统筹兼顾,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城镇与农村的统筹发展,运行体制机制建设与法制建设、基础建设的协调推进 步正发还透露,为确保纲要中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纲要还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如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及制度改革等十一五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有五大任务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刘羊旸)“十一五”时期,我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有五大任务 8日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明确提出,“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战略,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增长方式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失业调控完善境外就业管理体制,健全外国人在我国就业管理制度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劳动者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形成技能劳动者的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险资金积极稳妥地探索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范工资分配秩序推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加强劳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体制建设建立较为完备的依法行政与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普法教育工作制度(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保障发展的方向,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开始了由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由职工向居民、由单一支柱向多层次体系的重大转变社会保障作为国家的一项经济制度,具有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http://theory.people.com.cn/GB/40557/70935/index.html\t_blank、拉动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是现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http://theory.people.com.cn/GB/40557/55596/index.html\t_blank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http://theory.people.com.cn/GB/40557/44459/index.html\t_blank的基础性工程,中央重视,社会关注,人民关心 当前,我国政通人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国上下社会保障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具备很好的社会条件和物质基础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努力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探索,我国形成了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但覆盖面窄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统筹考虑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将各类人群纳入覆盖范围,实现城乡统筹和应保尽保但城乡统筹不是城乡统一,城乡生产力水平和各方面情况不同,城乡居民在现阶段享有的保障项目和保障水平,会有所区别,不可能是一个标准在城镇,应当继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把各类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纳入覆盖范围,同时抓紧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加紧研究制定城镇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困难集体企业和无工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在农村,应当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相结合的保障体系当前,要特别注意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做到即征即保,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取决于覆盖范围的大小,而且取决于保障水平的高低近年来,我国GDP年均增长10%以上,财政收入增长接近20%,职工工资增长较快,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的标准也都较低因此,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是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需要从制度层面讲,一是要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参保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人们参保缴费;二是要改变目前主要依靠基本保险、保障形式单一的局面,推进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建立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三是要建立保障费用正常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和提高保障水平当然,保障水平的高低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保障过高,就会超出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实际上难以做到;保障过低,又难以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障的作用便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管理,不断提高支撑能力和安全程度加强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安全和实现保值增值,是当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任务“十五”以来,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均增长
21.5%,支出年均增长
18.4%,积累年均增长
34.9%这种收大于支和积累逐年增加的形势,为确保社会保障支付提供了资金保证,但基金总量与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当前,我国要扩大覆盖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强基金征缴工作,充分发挥其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近年来,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快速增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基金安全程度逐步提高,基金管理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仍然有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甚至挤占挪用基金现阶段,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基金安全教育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行政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作用,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在社会保险基金中,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是长期积累型基金,能否做到保值增值,直接影响到职工退休后的保障水平,也关系到未来的支付能力随着个人账户逐步做实,要制定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既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又确保获得较好的收益,避免基金贬值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以人为本是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原则各级社会保障部门要把为社会保障对象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在县以上地区普遍建立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街道社区普遍建立退休人员活动中心,搭建街道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提供贴近基层、贴近社会保障对象的管理服务二是发展老年服务业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趋势的发展,必须加快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服务体系2006年对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1800万退休人员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有11%的退休人员希望在退休人员公寓养老,有8%的打算聘用养老护理员这说明,兴建退休人员公寓和开展老年护理有较大的需求,开展这两项工作还可以增加1000万左右的就业岗位从现在开始,我们应当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选择一些大中城市进行试点三是增强提供社会保障的能力建设其核心是推进社会保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特别是社会保险机构,要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改善管理服务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真心、真情、真诚的服务,对社会保障对象“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加快社会保障立法,把社会保障纳入法制化轨道社会保障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经济制度,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对于推进社会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推进社会保障工作遇到的很多矛盾和问题,都与法制不健全、监察手段不足有关,因此迫切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应当说,经过20多年的改革实践,我们已经积累了许多经验,已经具备较好的立法基础,当前需要加快这方面的工作步伐,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律,尽快出台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保障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已将社会保险法等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目前已进入修改论证阶段同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企业年金条例等配套法规,目前也正在积极研究之中加强法制建设,形成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措施相结合的法律政策体系,将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开展社会保障理论和战略研究,为制度和机制创新提供支持我国人口多,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这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国情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这是我们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特点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镇化呈加速发展态势,这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紧迫问题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从解决城镇社会保障问题向统筹城乡社会保障转变,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理论与战略研究滞后,社会保障规划和制度设计缺乏系统性,政策不衔接,责任不清晰,使有限的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影响和制约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目前,我国迫切需要集思广益,推动社会各界深入开展有关社会保障的理论和战略研究理论研究要着眼于总结我国社会保障的生动实践,充分认识社会保障的地位和作用,正确把握社会保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探索实现社会保障的方法和途径,形成和丰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理论,以增强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战略研究要在认真分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条件的基础上,加强宏观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对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总体设计和系统规划,明确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主要任务,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作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