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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___.9ask.cn免费法律__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___.9ask.cn/souask/青海省工伤保险待遇 简介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工伤保险待遇的特点
1、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
2、非营利性,即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
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
4、互助互济性,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保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适用基金 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参__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1];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__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10康复性治疗费用 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1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3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4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__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6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青海省人民___ 第42号 《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04年5月14日省人民__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 ___ 二00四年五月__日 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___《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__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__伤保险的具体步骤,由省人民__另行制定 第三条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__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条 工伤保险费由经办机构按照___《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征缴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五条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州地、市级统筹,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__驻青行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统筹实行省级管理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到统筹地区的经办机构__工伤保险登记,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的,应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__工伤保险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七条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卫生、____部门按照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制定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报省人民__批准执行 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经营生产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按照行业基准费率确定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报统筹地区人民__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按照确定的费率,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月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费缴费数额,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费,高于300%的,按300%缴费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从企业管理费项下列支 企业破产的,按照企业上年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实际费用,依照法定清偿程序,从资产变现中一次性缴纳10年的工伤保险费 第九条 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初次缴费费率缴费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属
二、三类行业的,由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至3年浮动一次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卫生、____部门制定,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支出 一工伤医疗费; 二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生活护理费; 五丧葬补助金; 六供养__抚恤金; 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八辅助器具费; 九工伤康复费; 十劳动能力鉴定费及其他与工伤关联的鉴定费;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储备金以统筹地区为单位建立储备金的提取比例按照当年工伤保险费实际征收额的10%安排,用于统筹地区突发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以及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超过实际收入部分的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当年结余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储备金,储备金不足支付时,由统筹地区人民__垫付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__、工会__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按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时限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按规定时限申请工伤认定的,经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处长 第十四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劳动合同文本或有效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职工初诊诊断证明书,或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十五条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因履行工伤职责受到__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 二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失踪下落不明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__宣告死亡的结论; 三受到机动车辆事故伤害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有关单位的证明; 四复退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__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鉴定结论; 五在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___门或其它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后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下发《工伤认定通知书》,送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__和经办机构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或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又不履行举证责任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职工或者其直系__提供的证据,经调查核实后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十八条 省和州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__、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日常工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职责 一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即伤残等级鉴定; 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 三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 四配置辅助器具确认; 五旧伤复发确认; 六疾病与工伤关联确认; 七工亡职工供养__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第__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按《条例》第__四条的规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专家,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选聘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__员或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__条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通知书》; 二《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资料;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__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按照《条例》第__五条规定的程序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相关的确认结论,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放《工伤证》《劳动能力鉴定表》由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分别保管,《工伤证》由工伤职工保管 第__二条 申请人对州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按照《条例》第__六条规定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再次鉴定申请超过规定时间的,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予受理 工伤职工伤残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复查鉴定的,按照《条例》第__八条规定进行 第__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费,参__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__伤保险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申请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其鉴定结论无变化的,以及鉴定疾病与工伤无直接因果关系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__四条 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的具体规定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第__五条 职工受伤用人单位应将其及时送往工伤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到工伤医疗机构就医在外地医院抢救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伤害之日起15日内向经办机构报告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医疗目录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超出工伤医疗目录的项目应征得工伤职工或家属的同意,费用由工伤职工承担 第__六条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含__伤残军人旧伤复发,经工伤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确需停止工伤接受治疗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回原籍居住就医的,应在本人__居住地选择一家工伤医疗机构作为医治工伤的医院,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__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同意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__七条 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性治疗的,由工伤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办机构批准,到指定的康复医疗机构治疗 第__八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__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伤认定通知书》、《工伤证》、《劳动能力鉴定表》用人单位拒不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__可以直接向经办机构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申请享受供养__抚恤待遇的,根据所申请的待遇项目提交以下相关补充材料 一被供养人户口簿、___、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 二乡镇人民__、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生活来源证明; 三___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四养父母、养子女的关系证明; 五供养__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第__九条 经办机构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核定完毕,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其中应__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__抚恤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开始计发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__或配置辅助器具的,由工伤医疗机构提出建议,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到确定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__或配置__或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以本人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规定退休年龄伤残津贴扣除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后,实际__额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本办法实施前已__退休手续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不享受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符合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企业依法关闭、破产的,应当__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符合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伤残职工应以本人伤残津贴或本人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到规定退休年龄扣除本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或本人工资实际__额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三十三条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合并计算,其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的30个月至15个月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7个月,七级24个月,八级21个月,九级18个月,十级15个月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金额的80%支付,不足四年的按60%支付,不足三年的按40%支付,不足二年的按20%支付,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__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__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与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__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并经__机关__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后新发生工伤的,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程序履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重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死亡,按《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支付有关待遇,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4个月计发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关闭、破产的,应将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享受供养__抚恤金待遇人员移交__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经办机构发放未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五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第三十七条 伤残津贴、供养__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___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八条 工伤保险待遇的其他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提请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是否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__条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救治特点,制定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统筹规划和确定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会同卫生、药品监督管理、__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全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州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伤保险工作需要,在本统筹区域内确定工伤保险医疗机构,会同当地卫生、药品监督管理、__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进行工伤预防宣传教育,防止或减少工伤及职业病的发生 第四十条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与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一条 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应严格遵守工伤保险的各项规定,为工伤职工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经办机构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工伤,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和支付渠道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现仍符合__工伤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__抚恤金、旧伤复发医疗费条件的,从参__伤保险社会统筹起,按新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过去的不予追补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__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四十三条 职工工作不满一年发生工伤的,在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时,有月工资的,可按照实际工作月份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无月工资的,可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__退休手续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应__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手续,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诊断为疑似职业病的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__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对职工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休后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五条 工伤职工无故拒绝检查、治疗和鉴定,影响工伤保险工作正常进行的,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可停发其有关待遇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完全或大部分恢复劳动能力而拒绝单位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发布部门青海___ 发布日期2004年05月19日 实施日期2004年07月01日 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