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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o1-3\h\uHYPERLINK\l_Toc716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1HYPERLINK\l_Toc13197《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14HYPERLINK\l_Toc739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文件集锦31HYPERLINK\l_Toc1608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3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1987年6月29日___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___将《办法》晋级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同时_____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等配套行政规范形成了缜密的处理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管理体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共七章63条,《条例》扩大了现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医疗事故的内涵,同时加大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 第一章总则医疗事故的定义《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将医疗事故明确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明确医疗事故的过错原则并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医疗事故的分级总则第四条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__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__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规定了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的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告知义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初步诊断、进一步检查、诊疗措施、预后及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__,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书写并保存病历的义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__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__服务并在复印或者__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__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患者的权利患者有权复印或者__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及时报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专(兼)职人员报告;医疗机构专(兼)负责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2011年1月14日,___《医疗质量安全__报告暂行规定》中,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将医疗质量安全__分为三级一般医疗质量安全__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__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报告时限为医疗机构自__发现之日起15日内;重大医疗质量安全__
(一)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__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二)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__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报告时限为12小时;特大医疗质量安全__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报告时限2小时内保存证据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提出尸检是医疗机构的义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患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__同意并签字 家属不同意尸检的要在尸检通知书上签字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三章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__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__鉴定 负责__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___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__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之日起45日内__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了以往极易引起争端的一条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__提起诉讼 其他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还有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疗机构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期准备专人负责集中精力应对纠纷在于积累处理医疗纠纷的经验医疗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充分而有效的反馈机制北京一家医院诉讼多败诉多的教训懂医的律师参与最好充分准备具体做法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鉴定申请、掌握或提出的证据、认为存在医疗过错的理由和根据、证人、出席鉴定会的人员熟悉病历内部论证会临床专家、律师甚至参加过鉴定的人参与书写答辩和准备应诉材料答辩状、陈述理由书面材料、证据目录和清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例某医院收治一名左下肢胫腓骨双骨折的病人,术前检查心电图提示T波异常,手术前患者摔倒在厕所,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主要从病历从发现3个问题T波异常,医院没有相应的处置抢救中多巴胺用法不当抢救中心脏除颤器使用不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依据一个骨科医疗___例,依据病历记载内容,鉴定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都以病历作为鉴定的主要依据鉴定的实质鉴定专家对病历资料的主观分析从某种程度说,鉴定结论是临床医务人员自己做出的,你的病历书写情况将决定鉴定结论对你是否有利医疗机构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上的注意事项鉴定会上要服从有关人员的安排,注意听证程序,不要与对方发生冲突和争吵尊重专家确定合理的参加鉴定会的人员,尽可能让涉嫌事故责任的医师、护士回避必要时要对对方的发言提出异议采用策略性打断对方发言的方法有注意提高自己发言的效果对方一边陈述一边哭泣,影响医院听取陈述患方发言存在给医方定性、___的情况,对医院、医师无端指责、侮辱对方陈述大量与鉴定无关但可能影响专家作出结论的内容不利鉴定结论的应对策略对鉴定结论的审查要点最高人民__《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29条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不利鉴定结论的应对策略对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最高人民__《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28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__应予准许抗辩理由鉴定资料不充分,鉴定人偏听偏信,我方没有陈述意见不利鉴定结论的应对策略对其他鉴定结论最高人民__《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47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__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59条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__询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__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要求鉴定人出庭,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不利鉴定结论的应对策略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和对质最高人民__《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61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__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__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 经人民__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其他问题患者未经请假外出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__医疗植入物故障恶意拖欠医疗费用拒不出院/患方恶意抢占病房患者财物被盗医疗纠纷老帐新算/久拖未决不构成医疗事故患方仍可起诉第四章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__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__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或市地方医学会__再次鉴定 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 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双方协商、申请行政调解或者提出民事诉讼三种方式解决此外,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对确定医疗事故民事赔偿具体数额时应当考虑的因素、赔偿项目、标准和计算方法作了规定具体的赔偿数额由各地依照条例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医疗事故的赔偿应当考虑以下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1、医疗事故的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2003年《最高人民__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20号,以下简称《法释》两项有冲突的地方按法释【2003】20号有关规定计算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法释称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责任程度赔偿比例完全责任100%;主要责任70%;次要责任30%;轻微责任10%医疗事故的处理适用的法律及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执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___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医疗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执行《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__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序言历经十余年的漫长过程,在千呼万唤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终于__《条例》经2002年2月20日___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4月4日___令第351号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1987年《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作了较大修改,体例结构有较大变化,共有七章63条具体为
(一)总则;
(二)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三)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四)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五)医疗事故的赔偿;
(六)罚则;
(七)附则新《条例》与旧《办法》相比较
(一)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明确了医疗事故的过错原则;取消了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改由医学会主持组建省、市两级专家库;医患双方随机抽取鉴定专家;人民__需要鉴定的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患者可以复印本人的有关病历资料客观性病历资料复印;主观性病历资料封存
(四)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民事赔偿项目和标准
(五)加大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责任
(六)明确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的解决途径医患双方协商;申请行政调解;提起民事诉讼
(七)突出了医疗事故的预防措施,加大医疗质量控制力度,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一、总则(1-4条)总则的主要内容有
1、立法的宗旨和依据;
2、医疗事故的概念;
3、处理医疗事故的原则;
4、医疗事故的分级
(一)立法宗旨(第1条)
1、正确处理医疗事故
2、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3、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
4、促进医学科学发展
(二)医疗事故概念(第2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1)依法取得执业许可或资格;
(2)在合法的医疗场所和活动范围内;
(3)医疗机构是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承担者
2、必须有违法行为,
(1)广义的违法和狭义的违法;
(2)作为和___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主观过失是指对违法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1)疏忽大意的过失;
(2)过于自信的过失
4、过失造成的人身损害
5、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的必然因果关系
(三)处理医疗事故必须遵循的原则(第3条)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平是处理解决医疗事故的争议的基本原则,公正是公平的基础,公开是公正的基本保证
2、及时便民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医疗事故的分级(第4条)一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__损伤;三级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__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
1、医疗事故损害是“人身”客观存在的;
2、医疗过失行为对患者人身的损害程度;
3、精神损害没有判定的客观标准,在医疗事故等级划分中没有考虑医疗事故取消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
1、难以制定客观准确的标准;
2、医疗事故的因果关系复杂往往是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
3、医患双方对定性存在争议;
4、民事赔偿往往以损害后果来计算
二、预防与处置(5-19条)本章的主要内容
1、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进行培训教育;
2、设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防范医疗事故发生;
3、病历资料书写、保管、复印、封存以及相关证据保存的具体要求;
4、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医疗事故争议报告制度;
5、尸体存放、处理和尸检的具体时限和要求
(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进行培训教育(5-6条)
1、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1)医疗卫生法律;
(2)行政法规;
(3)部门规章
2、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1)广义;
(2)狭义
3、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4、培训和教育
(二)设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防范医疗事故发生(第
7、
11、
12、15条)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职能:
(1)制订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监控指标体系;
(2)加强医疗服务质量日常监控,定期或不定期__检查、考核和评价;
(3)监督各项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执行情况;
(4)接待患者来访或对医疗服务的投诉,提供有关医疗及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有关知识的__服务;
(5)负责医疗事故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工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义务(四明白、四知道)让患者明白自己的病情;明白自己做何种检查项目;明白如何选择看病医生;明白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和影响自己病情转归应注意的事项让患者知道看病应遵守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看病时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知道自己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签字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相关程序履行告知义务应注意
(1)注意避免对患者诊疗与康复产生不良影响;
(2)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3)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态度,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
(4)选择适当的时机或方式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预案
(1)防范医疗事故预案明确__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分别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针对容易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因素制定各项预防措施,将防范医疗事故工作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目标管理对手术质量、门诊质量和易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进行重点管理,建立医疗质量考核评价制度
(2)处理医疗事故预案明确__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明确医疗事故发生后各部门的职责和应采取的措施建立医疗机构内部报告制度,还应__最强的技术力量,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减少给患者造成的损失
(三)病历资料书写、保管、复印、封存以及相关证据保存的具体要求(第
8、
9、
10、
16、17条病历书写、保管的要求
1、病历书写按___《病历书写规定》执行
(1)门诊病历应即时书写;
(2)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应在病人入院或手术后24小时完成;
(3)急危重抢救病人可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及时补写,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2、病历保管按___《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3、将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体系
4、严禁医患双方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历资料
5、因笔误需要正常修改或上级医师审查需修改时,应使用红颜色墨水书写,注明补记时间并签名
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务人员不得再对病历进行修改病历的复印和封存客观性病历资料,即指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病史、辅助检查结果、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还包括为患者进行手术、特殊检查及其他特殊治疗时向患者交待情况、患者或其近__签字的医学文书资料按照本条例第十条所列内容,患者有权复印,医疗机构应加盖证明印记,并按规定收取工本费主观性病历资料,即指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发展、治疗过程进行观察、分析、讨论并提出诊治意见等而记录的资料,多反映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及其诊治情况的主观认识,不同的医师、病程的不同时期均可能出现不同结果,甚至出现相反的观点或意见按照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内容,应当在医患双方各两人以上在场情况下封存或启封相关证据保存与检验
1、当怀疑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人身伤害后果时,应由医患双方即刻对输液器、注射器、残存的药液、血液、药物以及服药使用的器皿等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2、按报告程序及时上报本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控部门
3、需要进行检验时,由双方共同送至具备资格的相应检验部门,并同时启封检验费由责任方支付
4、血液等标本的封存应由医患、血站三方共同封存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医疗事故争议报告制度(第
13、14条)医疗机构内部报告制度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可能发生的恶性__)医务人员科室负责人医疗质监部门医院负责人向患者解释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制度
1、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伤残的医疗事故;
(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___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报告的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尸检结果;初步处理意见等
3、具体制度依据___《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规定》执行
(五)尸体存放、处理和尸检的具体时限和要求(第
18、19条)尸检的规定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
1、医患双方均可以提出进行尸检的要求,若一方拒绝或拖延尸检,影响对死因正确判断的责任,由拒绝或拖延方负责
2、必须经死者近__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尸检
3、一般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
4、具备尸体冻存条件(-20℃)的可延长至7日但是
(1)死者生前患有胰腺炎、肠炎等感染性疾病;
(2)死者生前做了开颅、开胸和剖腹探查手术的,尸体不能冷冻保存
5、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及人员须具备相应条件,取得相应资格尸体存放、处理的规定
1、死者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
2、尸体存放一般不超过2周时间;
3、传染病患者的尸体必须及时火化;
4、逾期不处理的,经当地___门批准,报公安部门备案,医疗机构进行处理,发生费用由死者家属或单位承担
三、技术鉴定(20-34条本章的主要内容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的启动方式;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的设置与专家库;
3、专家鉴定组的组成原则和职责;
4、鉴定所需材料的收集与提供;
5、鉴定的期限;
6、鉴定书的主要内容;
7、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8、鉴定办法及费用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的启动方式(第
20、22条)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的条件及形式
1、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移交鉴定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行为并伴有第十四条第二款中任何一项人身损害事实;
(2)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报告之后即移交;
(3)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鉴定的即可移交;
(4)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移交
2、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移交鉴定,只要医患双方任何一方要求___门处理的,___门进行审查后予以受理,认为需要鉴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移交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条件
1、由医患双方共同提出鉴定申请;
2、医患双方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鉴定所需的病历资料,实物等;
3、接受鉴定机构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条件
1、必须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
2、必须是对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不服;
3、必须是依照本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15天内);
4、必须是向送达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5、必须同时提交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及首次鉴定书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的设置与专家库(第
21、___)医疗事故技术鉴定____(湖北省为例)
1、设区的市(州)级及直管市地方医学会负责__首次鉴定;
2、湖北省医学会负责__再次鉴定中华医学会__鉴定的条件及职责
(1)属于疑难的;
(2)属于复杂的;
(3)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何谓“必要时”即受下列机关的委托
(1)___;
(2)省级卫生厅(局);
(3)省高级人民__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
1、由医学会负责__,主要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医疗机构专家组成;
2、由各方面相关专家聚集而成的智囊团和储备库;
3、一名专家可同时作为两级专家库候选人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案例的两次鉴定;
4、“跨行政区域专家”应征得上一级医学会和省级卫生厅(局)同意专家库候选人员条件
1、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2、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教学、科研机构,担任相应专业高级职称3年以上;
3、能胜任医疗技术鉴定工作;
4、具备上述相应条件的法医可受聘进入专家库
(三)专家鉴定组的组成原则及职责(第
24、
25、
26、27条)医疗技术鉴定的__方式
1、以专家鉴定组的方式进行鉴定
2、专家鉴定组在医学会__下进行鉴定
3、专家鉴定组由医患双方在专家组中随机抽取方式组成
4、专家鉴定组一般需要5人以上单数组成,涉及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1/
25、涉及范围、伤残等级鉴定的,从专家库中抽取法医参加;
6、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其同级医学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参加鉴定或函询医疗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度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表决,以专家鉴定组过半数成员___作为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1、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__的;
2、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专家鉴定组的权利和义务
1、专家鉴定组成员的权利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不充分h时,要求委托机关或双方当事人提供所需的鉴定材料;
(2)向委托机关、双方当事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与鉴定有关的情况;
(3)按规定取得从事鉴定工作的劳务报酬
2、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义务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客观、公正地做出鉴定结论;
(2)接受专家鉴定组委托解答委托机关或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与鉴定有关的问题或出庭质证;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
(4)妥善保管鉴定材料及相关物品,防止丢失和损坏;
(5)保护患者隐私,保守工作秘密;
(6)遵守回避的规定保护专家权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专家鉴定组成员采取下列行为
1、用武力、权势或者隐私恫吓、逼迫专家鉴定组成员;
2、用财物、名位等引诱专家组成员;
3、污辱、漫骂专家鉴定组成员,使其人格或者名誉受到损害,蒙受耻辱;
4、伤害专家鉴定组成员身体的任何行为
(四)鉴定所需材料的收集与提供(第28条)医学会受理技术鉴定通知程序
1、医学会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其通知送达方式,通常要求采用挂号邮寄或者直接送达签收受理通知书,同时__通知
2、给被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书时,应当附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副本;
3、告知双方当事人应当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被申请当事人的答辩书以及提交其材料与答辩书的规定期限当事人提交鉴定所需材料的程序与内容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___之日起10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
2、被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书面陈述及答辩
3、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
4、患者应当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医疗机构提交有关医疗事故内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包括抢救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双方当事人封存保留的输液、血液、药物及注射、给药用品等实物,或者依法对这些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的病历资料
6、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五)鉴定的期限及调查取证(第
29、30条)鉴定期限从医学会收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所有材料之日起,45日内__鉴定并出具鉴定书医学会、调查取证方法及要求
(1)询问证人及当事人,以笔录、录音等方式固定询问内容;
(2)收集有关物证,即收集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关的现场遗留物、原始物品及其他各种实物并予以妥善保全;
(3)进行技术鉴定或者检验;
(4)调取原始书证,即向当事人、证人调取能够反映医疗事故争议事实的原始记录、单据、有关技术资料等;
(5)调查时不得少于2人;
(6)医患双方应当联合调查取证工作,任何一方不配合,影响鉴定的由不配合方负责专家组审查材料的内容:审查是指专家鉴定组对医患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合法性检查与核对
1、患者提交的材料包括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
(2)自己保存的原始病历资料;
(3)医疗机构__或者复印的病历资料;
(4)进行尸体解剖的,提供尸解报告;
(5)病历治疗的各项检验报告;
(6)其他相关证据
2、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书(医疗机构申请或者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2)答辩书;
(3)本《条例》第__八条规定的材料;
(4)病历资料以外的专项检验报告;
(5)其他相关证据专家组查明争议事实的内容
(1)有没有损害事实;
(2)损害事实与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医疗机构的关系;
(3)损害事实是不是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造成的;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如何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提供的服务是不是导致患者发生人身损害的原因;
(5)患者对损害事实的发生有没有责任?有什么责任?
(六)鉴定书的主要内容(第31条)鉴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所以要求该文件的格式要规范,用字用词要准确,结构要严谨,语句简练,条理清楚,与有关法律、法规相一致鉴定书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这一部分应当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申请鉴定的时间、申请鉴定的理由和陈述的主要意见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__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七)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第33条)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鉴定办法及费用(第
32、34条)本条例授权___制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医疗技术鉴定费由各省级物价部门会财政、___门制定
四、行政处理与监督(35-45条)本章的主要内容
1、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的内容和程序;
2、受理当事人申请的程序及管辖;
3、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及审查程序;
4、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审核和监督;
5、对医疗事故争议协商解决和__调解
(一)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的内容和程序(第
35、
36、45条)对重大医疗过失报告的处理
1、立即责令医疗机构采取救治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
2、立即__专人调查,对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可判定位医疗事故
3、对无法判定医疗事故的,应交由医学会__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报告程序县卫生局市卫生局省卫生厅___
2、报告内容
(1)本区域内医疗事故发生情况;
(2)行政处理情况
3、在法则中规定了不履行报告制度的行政处理条款
4、具体报告制度依据___《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规定》执行
(二)受理当事人申请的形式、内容和管辖(第
37、38条)当事人申请的形式和内容
1、以书面形式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处理申请
2、申请书内容
(1)申请人基本情况;
(2)有关事实详细、具体地写明__经过,特别是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关的诊疗过程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理有据;
(3)具体请求对诊疗过程的质疑,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过错方进行处理等;
(4)理由申请人要阐明具体请求的法律依据和医学原理
3、时效为1年,即从知道或应该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开始算起受理当事人申请的行__限划分
1、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患者死亡或者可能是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___(省卫生厅)规定移送的处理申请时应在7日内移送到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三)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及审查程序(第3940条)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审查
1、审查时限
2、审查内容
(1)是否属于本级卫生局管辖范围;
(2)医疗行为主体是否具备法定行医资格(非法行医不受理);
(3)对申请人的资格认定;
(4)是否符合法定时限(1年内);
(5)有明显争议的相对方;
(6)是否向__提起诉讼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审查后的处理
1、受理申请
(1)交医学会__鉴定
(2)可直接行政处理;
①医患双方共同认可为某医等级医疗事故;
②医疗过失行为明显,损害后果简单明确,无需技术鉴别;
③审查认为医患双方协商意见符合条例规定;
④当事人只请求就民事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不要求做出行政行为
2、受理申请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当事人提起申请时间;
(3)决定受理的情况;
(4)有关材料交由医学会的时间;
(5)与负责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__的时间和方式;
(6)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当事人提起申请的时间;
(3)决定不予受理的理由;
①若属管辖权原因,应告之向由管辖权的卫生局申请;
②若申请人主体资格不符合规定,应告之其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
③若申请人已向__提起民事诉讼,应告之不予受理对当事人要求再次鉴定申请的处理
1、当事人对第一次医疗技术鉴定不服,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二次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收到重新鉴定申请之日起7日内,提交省级医学会__再次鉴定
3、受理再次申请的前提条件,首次鉴定是由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并交由市(州)级医学会__鉴定的
(四)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审核和监督(第
41、42条)审核原则
(1)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技术鉴定结论实施有限审核,即只对条例规定的审核的内容(鉴定人员资格、专业类别的鉴定程序)进行审核;
(2)不对鉴定结论进行全面审核;
(3)收到鉴定书之后进行审核;
(4)准备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调解依据的进行审核;
(5)一般以书面审核为主,必要时__调查;
(6)审核结果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只采鉴定结论作为行政处理和赔偿调解的依据不予审核的条件
(1)当事人不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或赔偿调解的;
(2)当事人要求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赔偿的;
(3)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申请的审核的内容
1、鉴定的__者是符合条例规定的医学会;
2、鉴定的参加人,应当具备条例规定的可以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进入鉴定人员专家库的法定资格;
3、参加鉴定的人员,符合该项鉴定所涉及的医学专业类别,相关专业的人员比例符合条例规定要求;
4、技术鉴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条例》和有关规定包括
(1)鉴定时双方提供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执行了回避制度;
(3)是否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
(4)鉴定结论的表决是否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
(5)鉴定结论书符合条例规定的各项要素;
(6)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予采信应当要求重新鉴定
1、重新鉴定与再次鉴定不同,重新鉴定是以前一次鉴定不符合《条例》规定为前提,医患双方均不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学会明确提出前一次鉴定的问题及改正意见并书面告知 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要求重新鉴定的情况,书面告知医患双方当事人 4、当事人应配合做好重新鉴定的工作,如不配合造成的后果由拒绝方承担相应后果
(五)对医疗事故争议协商解决和__调解的报告制度(第
43、44条)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报告的程序 (1)协商解决后,医疗机构应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如果医疗机构属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隶属管理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报告移送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 (3)医疗机构应该自协商解决7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注协议书 协商解决书面报告的内容(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的时间和科室;(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主要医务人员;(3)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要过失行为和造成过失行为的主要原因;(4)确认的医疗事故的等级和对患者的损害程度;(5)双方协商的结果、执行情况;(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整顿措施,__应当承担的责任;(7)对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方式,以及是否需要卫生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和追究责任程度的建议;(8)医患双方达成的协议书副本;(9)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__调解和判决后报告的要求 医疗机构必须在人民__下达生效调解书和___7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报告义务,并应当附上__的调解书或___全文何谓“生效:(1)调解书一经送达;(2)二审判决一经作出;(3)一审判决下达后15日内无人上诉,法律文书即产生效力
五、赔偿(46—52条)本章的主要内容有
1、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三条途径;
2、医疗事故赔偿的原则;
3、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标准及赔偿方式
(一)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三个途径(第
46、
47、48条)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三个途径
(1)医患双方平等协商;
(2)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协调;
(3)向__提起民事诉讼三个途径的关系
(1)没有必须途径,一般首选双方协商;
(2)医患双方协商可以在技术鉴定之前,也可在鉴定之后;
(3)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必须在确认为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对行政调解不服的,还可向__提起民事诉讼;
(4)医患双方向__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在技术鉴定之前,也可在鉴定之后,可不经行政调解途径协商解决的原则及内容
1、协商解决的原则
(1)双方自愿原则;
(2)平等、公平的原则;
(3)合法原则
2、协商解决的内容
(1)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双方认为需要可以共同委托医学会__鉴定,双方认为事实清楚,也可以自行认定;
(2)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和赔偿的具体数额,给付方式和时限等;
(3)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病人的善后处理,尸体的处理以及协议后将对方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等
3、协议书内容
(1)医疗机构、患者的基本情况;
(2)医疗事故的原则、医患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的等级;
(3)确定的具体赔偿数额,给会的时间和方式;
(4)协议生效后,对双方涉及该医疗事故有关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履行责任;
(5)医疗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签字;
(6)协议签订的日期、协议生效的日期等行政调解的特点、程序及内容行政调解的特点、程序及内容
1、行政调解的特点
(1)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争议进行调解;
(2)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3)医患双方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的内容是医疗事故赔偿,而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争议;
(4)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行为是不可诉的行为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因对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调解的行为不服而进行行政诉讼;
(5)经调解后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能由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2、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原则
(1)自愿原则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进行调解,调解能否达成协议,都取决于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一方表示不愿意继续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停止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迫任何一方当事人接受赔偿数额的建议;
(2)合法原则医患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可以妥协和让步,但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和项目计算,应当公平合理
3、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程序
(1)申请程序医患双方对鉴定没有异议,但对赔偿数额有分歧时,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赔偿的调解
①一般向医疗机关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②患者死亡或者可能涉及的赔偿数额较大,可以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2)受理调解
①当事人已就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向人民__起诉的不予调解,
②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应当告知申请调解的当事人不予受理,
③当事人申请调解的事项不是赔偿争议的不予调解;
(3)调解
①指定1-2名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②调解时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做好笔录,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③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调解的,应当终止调解,
④除双方当事人要求外,一般不公开进行,
⑤医患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书一式三份
4、调解书内容
(1)主持行政调解的卫生行政部门名称;
(2)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一般情况;
(3)医患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事实、双方提供的材料,如鉴定书等;
(4)经过协商达成的一致协议,主要为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数额、履行方式、生效时间、对双方今后与该争议有关权利、义务的影响等;
(5)医患双方签字医疗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签字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原则(第49条)
1、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数额应当与具体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的原则
2、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数额应当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的原则
3、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数额应当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的原则
4、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
(三)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标准和赔偿方式(第
50、
51、52条)按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本条理没有限定最高赔偿数,只是确定了赔偿的原则、项目和标准,具体数额由各地参照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项目(11项)
1、医疗费可以包括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医疗费是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后,患者进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也就是不包括患者发生医疗事故以前支付的医疗费用计算医疗费用需要有医疗机构的收费凭证、医师的处方等
2、误工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就医而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等合法收入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如患者固定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按照3倍计算患者没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患者因发生医疗事故而在医疗机构住院时,对其膳食的一定补助费用其具体计算标准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是患者因医疗事故在住院治疗中,因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而需要雇佣专人进行生活护理的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是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使其生活受到一定影响,而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用只有被鉴定为残疾等级的,才能享有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是患者因医疗事故造成残疾,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发生的费用如假肢、义眼、助听器等辅助工具费用配置残疾用具要医疗机构的证明,即证明该患者需要某种辅助残疾器具残疾用具费用按照市场上普及型器具的__计算,也可以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规定
7、丧葬费对因医疗事故死亡的丧葬费包括存尸费、尸体转运费、尸体整容费、火化费、寿衣费等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经济来源的配偶提供的必要的生活费用
9、交通费是患者因发生医疗事故而实际必需的交通费如患者就医时需要的乘车费用等
10、住宿费是患者因发生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必需的住宿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患者以及其近__因医疗事故受到精神损害而给予的抚慰患者__参加医疗事故处理或参加丧葬活动的配偶和直系__,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由医疗机构实行一次性结算
六、罚则(53—59条)本章的重要内容有
1、卫生行政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2、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3、医疗技术鉴定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4、患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
1、行政法律责任,是指施行违反行政法所规定义务的行为,而必须的法律后果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形式
(1)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对实施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者所作的具有惩戒性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形式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吊销其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2)行政处分,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其他__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法失职的国家公务员或者所属人员所实施的惩戒措施,行政处分的形式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以下因素进行综合判定后作出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的决定医疗事故等级、医方责任程度等
(二)民事法律责任主要是指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侵害公民的健康权利时,应对受害人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三)刑事法律责任主要是指违反法律,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而且造成损害后果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类案件应由司法机关依法审理,承诺刑事制裁的主体只能是公民个人
(二)卫生行政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第
53、54条)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及责任
1、违法行为
(1)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利益;
(2)滥用职权;
(3)____;
(4)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2、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____罪依照《刑法》第385条、397条规定处罚;
②其他违法行为按刑法有关规定处罚
(2)行政责任降级或者撤职
3、严重后果的界定
(1)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造成医院或患方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3)工作秩序严重干扰,造成干群关系紧张,__形象受损卫生行政部门违法行为及责任
1、违法行为
(1)未及时__调查;
(2)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移送;
(3)未移交医学会鉴定;
(4)未按规定函报上级;
(5)未审核鉴定书
2、法律责任
(1)对卫生行政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2)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三)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第
55、
56、58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情形
1、发生医疗事故,但不太严重
(1)四级或三级事故;
(2)医方过错程度较少;
(3)患者有一定责任
2、情节严重,但尚不构成刑事处罚
(1)三级或二级事故;
(2)医方严重不负责任,明显违法
3、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医疗事故罪
(1)造成严重后果,一级或二级事故;
(2)主观上有重大过失;
(3)严重违反法规,技术规范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形
1、未如实告知;
2、拒绝提供相关资料;
3、未按规定书写和保管病历;
4、未补记抢救病历;
5、未封存保管病历和实物;
6、未设医疗质量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
7、未制定防范和处理预案;
8、未报告重大过失行为;
9、未报告医疗事故;
10、未按规定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
11、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
12、拒绝进行尸检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责任
1、情节不太严重
(1)对医疗机构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对医务人员可罚可不罚
2、情节严重
(1)对医疗机构给予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对主管人员和有关医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3)对有关医务人员可给予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甚至吊销执业证书
3、情节特别严重
(1)对医务人员按《刑法》第335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刑事处罚;
(2)对医疗机构给予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4、违反本条例第56条或58条规定的
(1)对医疗机构责令改正;
(2)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四)医疗技术鉴定人员的法律责任(第57条)
1、违法行为接受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
2、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第385条受贿罪的规定处罚
(2)行政责任按《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吊销违法行为人的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五)患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第59条)
1、法律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一般是患者、家属及患者代表;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观上表现为,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技术鉴定工作;
(4)客体是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和鉴定工作
2、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第290条第一款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处罚;
(2)行政责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规定处罚
七、附则(60—63条)本章主要内容有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处理方式;
2、非法行医的处理方式;
3、军队医疗机构的处理方式;
4、时间效力规定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处理方式(第60条)
1、属于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由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和处理;
2、不属于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理和处理;
3、上述两条是指县级以上城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而乡镇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涉及
(二)非法行医的处理方式(第61条)非法行医的定性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超出执业许可批准的范围和科目非法行医造__身损害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方面;
2、违法行为人主观方面是一种故意;
3、违法行为人的客观方面
(1)未经许可;
(2)造__身损害后果非法行医的处理方式
1、刑事责任《刑法》第336条“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民事赔偿责任
(1)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__提起诉讼;
(2)卫生行政部门不进行调解
(三)军队医疗机构处理方式依据《条例》规定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制定军队医疗机构处理办法
(四)时间效力
1、《条例》生效时间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医疗事故处理办法》(1987年6月29日___发布)同时失去效力
3、溯及力
(1)已处理结案的不再重新处理
(2)按本《条例》处理
①9月1日前发生但尚未处理结案的;
②实施前发生并延续到《条例》实施后的
4、各有关部门、地方、__、医疗机构原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条例》规定不一致的,应重新制定或废止
5、___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应配套文件
(1)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
(3)病历书写规定;
(4)医疗机构病案管理规定;
(5)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评定规定;
(6)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技术人员基本标准;
(7)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暂行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文件集锦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5.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
6.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
7.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8.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9.___、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工作___
10.___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___
11.中华人民___执业医师法
12.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13.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14.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15.___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___
16.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7.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8.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所科目名录》___
19.中华人民___护士管理办法【综合】
20.中华人民___职业病防治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尘肺病防治条例
2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3.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24.____《职业病目录》___
25.中华人民___红十字会法
26.中华人民___传染病防治法
27.国家突发公共__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28.突发公共卫生__应急条例
29.国家突发公共卫生__应急预案
30.突发公共卫生__与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31.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32.艾滋病防治条例
33.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34.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35.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36.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37.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
38.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39.中医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试行)
40.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41.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42.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
43.中医人员个体开业管理补充规定
44.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45.中华人民___护士管理办法
46.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4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医疗工作规范】
4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49.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0.男性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标准
51.女性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标准
52.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53.医院工作制度
54.医院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试行)
55.消毒管理办法
56.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
57.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58.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59.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6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61.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62.解剖尸体规则
63.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64.___关于对浙江省卫生厅在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65.医疗机构临床试验室管理办法
66.病原微生物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67.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68.全国人民____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69.___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
70.关于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___【医疗纠纷赔偿】
71.最高人民__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72.最高人民__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
73.最高人民__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4.最高人民__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___
75.最高人民__关于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又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__起诉的案件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76.最高人民__关于中国人民___和____向地方开放的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赔偿纠纷由有管辖权的人民__受理的复函
77.最高人民__关于对“当事人以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人民__应否受理”的答复【药品、血液制品使用与管理】
78.中华人民___药品管理法
79.中华人民___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80.中国人民___实施《中华人民___药品管理法》办法
81.中华人民___中医药条例
82.___品和____管理条例
83.医疗用毒__品管理办法
84.放射__品管理办法
8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检测管理办法
8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87.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88.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__.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90.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91.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9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93.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
94.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9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96.医疗器械__审查标准
97.医疗器械__审查办法
98.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99.医疗__管理办法
100.药品__审查办法
101.药品__审查发布标准
102.处方管理办法(试行)
103.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104.中华人民___献血法
105.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
106.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107.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卫生行政】
108.___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
109.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110.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111.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
112.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113.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___.卫生__工作办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
115.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116.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117.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___
118.国家计委、___、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引发全国医疗服务__项目规范(试行)___【财务管理】
119.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120.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121.关于颁发《医院财务制度》___
122.___、财政部关于引发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___
123.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食品卫生】
124.中华人民___食品卫生法
125.学生__用餐卫生监督办法
126.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
127.食品卫生监督程序
128.最高人民__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__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29.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130._______《餐饮业和__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___
131.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132.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3.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134.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13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3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3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138.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计划生育】
139.中华人民__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140.中华人民___母婴保健法
141.中华人民___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14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14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144.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145.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146._______《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___
147.___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
148.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149.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__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__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___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__服务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__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__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__服务并在复印或者__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__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__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____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__;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___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__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第__条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第三章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第__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__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__鉴定第__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__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__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__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第__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第__三条负责__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符合前款第
(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负责__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第__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__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__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__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__符合本条例第__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第__五条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第__六条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__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第__七条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__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专家鉴定组成员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第__八条负责__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___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第__九条负责__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__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__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第三十条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__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第三十二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___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第三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____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第四章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__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__鉴定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__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__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__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__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___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__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__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__再次鉴定第四十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__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第四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负责__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应当对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__调查,听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___第四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经审核,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要求重新鉴定第四十三条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第四十四条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__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__的调解书或者___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___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__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的情况,上报___卫生行政部门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__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第四__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__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__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第六章罚则第五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____,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____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第五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__调查的;
(二)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__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三)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__鉴定的;
(四)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__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第五十七条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第五__条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七章附则第六十条本条例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县级以上城市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发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但是,其中不属于医疗机构的县级以上城市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行使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受理、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__鉴定和赔偿调解的职能;对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该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第六十一条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__提起诉讼第六十二条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___卫生主管部门会同___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第六十三条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___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