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1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Q/YHK&TY-
212.01-2009生产经营分析会议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分析会议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分析会议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标准》3管理职责
3.1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分析会议的具体组织、会议纪要、会议签到、总体生产经营分析报告
3.2财务部负责(按公司下发的生产经营分析模版要求)综合编写公司《财务分析》
3.3生技部负责(按公司下发的生产经营分析模版要求)综合编写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分析》
3.4人力资源部(按公司下发的生产经营分析模版要求)综合编写公司《人力资源经营活动分析》
3.5燃料采购部(按公司下发的生产经营分析模版要求)综合编写公司《燃料采购及管理经营活动分析》
3.6质检部负责(按公司下发的生产经营分析模版要求)综合编写公司《采、制、化管理经营活动分析》
3.7总经理工作部分析所控制的敏感费用(如招待费、车辆费、差旅费)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8以上每个部门在分析内容中要体现出对标企业的情况介绍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组织及方式
4.
1.1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生产经营分析会公司季度和年度生产经营分析会议可与月度生产经营分析会一并召开,也可另行组织召开
4.
1.2各部门分析内容应于次月8日前、将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含存在的问题、对策和建议)及对标企业指标分析,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以纸质和OA两种方式发送到经营管理部Q/YHK&TY-
212.01-
20094.
1.3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领导、副总工程师、各部门主任及天孚公司总经理,财务部副主任、经营管理部副主任
4.2分析顺序及内容
4.
2.1经营管理部通报公司当月(含本年度)总体生产经营情况,提出生产经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
2.2相关部门针对经营管理部提出的生产经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内容是分析问题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4.
2.3其他部门汇报需要解决的问题
4.
2.4副总工程师总结分析
4.
3.5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分别总结分析
4.
2.6主持人总结讲话
4.
2.7党委书记、董事长讲话
4.
2.8上级参会领导提出工作要求
4.
2.9经营管理部组织整理出会议纪要,并下发执行
4.3要求
4.
3.1分析和预测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总结
4.
3.2生产经营分析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的整体目标进行,对不同时期的工作,尤其是存在的问题要进行重点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建议
4.
3.3分析工作要积极运用科学先进的方法和手段从动态发展的角度,深入剖析电力生产经营的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分析工作既要有定性分析也要有定量分析,但应以定量分析为主,对某些指标不仅要有与自身历史状况的纵向比较,更要注重公司在报告期内生产经营计划目标和全年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之间、国内外同行业或同类机组之间的横向比较,以制订有效的对策措施
4.
3.4分析工作可采取“综合分析”与“专题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除按月或定期进行不同范围或规模的综合分析外,各专业部门也应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一些专题分析活动
4.
3.5公司经营分析会议由经营管理部组织,召开前1天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者,当事人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由绩效考核办公室进行检查
5.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Q/YHK&TY-
212.01-2009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经营管理部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振荣初审刘文峰审核赵安立批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Q/YHK&TY-
212.02-2009合同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所称合同包括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法人和组织之间签订的所有合同本标准规定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及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标准》规定执行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控股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可参照此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物资招标管理办法》3管理职责
3.1合同分类管理职能的划分:
3.
1.1燃料采购部为公司燃料(燃煤)采购合同分管部门
3.
1.2财务部为公司资金筹措(包括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税务代理类合同分管部门
3.
1.3公司燃油采购合同由省建投弘孚公司直管但燃油的采购计划由运行部提出,经生技部和经营管理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燃料采购部将计划报省建投弘孚公司由其进行采购、签订合同
3.
1.4公司经营管理部为公司除
3.
1.
1、
3.
1.
2、
3.
1.3以外所有需发生费用项目合同分管部门
3.2管理职责
3.
2.1燃料采购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为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职能划分范围内的归口合同管理具体职责a负责组织合同会谈;Q/YHK&TY-
212.02-2009b负责制订合同条款;c负责所签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并对分管合同的履行进行协调、监督、检查;d帮助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问题,协调处理合同纠纷;e汇总归口管理合同的档案,按时上报至总经理工作部;a其他归口的合同管理工作
3.
2.2项目实施部门项目实施部门是合同的执行部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实施部门要按合同条款规定和相关标准对项目的内容、进度、质量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
3.
2.3财务部负责按合同条款审核支付合同金额,确保费用支付及时、准确审核内容按《财务部工作程序》规定执行
3.
2.4党群工作部负责监督公司各类合同合法合规情况
3.
2.5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招标过程,对合同的政策性、合法性把关,协助公司党群工作部的监督工作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项目立项
4.
1.1立项依据项目实施部门需以公司年度的全面预算为项目的立项依据除特殊情况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预算外项目或超费用指标项目立项、实施因特殊情况必须实施预算外项目或超费用指标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全面预算管理标准》的审批程序办理
4.
1.2立项手续包括a立项报告(立项申请单)说明立项原因及主要内容、预算金额(准确性、可靠性须高)、费用归口(对应年度预算);b项目技术规范书包括项目范围及内容、技术要求或方案(必要时提供设计资料)、技术标准、工作量清单、时间要求、合同方资质要求、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要求、考核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4.
1.3立项程序项目实施部门将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过的《立项申请单》报合同分管部门,由合同分管部门负责Q/YHK&TY-
212.02-2009审查,组织实施
4.2合同洽谈及费用确定
4.
2.1凡公司发生的费用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必须按照公司《招标管理标准》实行招标凡属招标、竞争性谈判的项目,其合同洽谈及费用确定一律按《招标管理标准》进行
4.
2.2律师参与费用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合同签订后的抽查,以确保合同签订符合法律规范对费用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及重要合同律师需参加会谈并签署意见
4.
2.3合同会签费用金额在10万元以下人民币的项目,应遵循“同等商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的原则,进行比价、议价后,由合同分管部门负责组织会签程序;费用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在谈判或招标活动结束后,由合同分管部门负责组织会签程序,根据《招标管理标准》及《合同管理标准》规定的各部门、各公司领导的职责权限,由项目申报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监督、审计人员参加,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把关,重大合同及非格式化合同文本需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所有参加会签人员应在《合同会签表》上签字认可如有必要,由合同分管部门负责组织合同会谈,并在《合同会签表》“综合评定”一览填写合同会谈纪要
4.
2.
3.3对物资采购类合同,应在会谈会签表中标明该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号
4.
2.
3.4合同会谈中,相关会谈人员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由合同分管部门经电话汇报并征得会谈人同意后,合同分管部门的合同管理员作书面记录,事后补签认可意见
4.
2.4总会计师参与公司20万元以上合同的会签,财务部参与公司10万元以上合同的会签,负责审查合同的支付条款和结算方式
4.3合同的签订
4.
3.1合同签署
4.
3.
1.1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万元)的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订;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合同由各主管副总经理签订
4.
3.
1.2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万元)的燃料采购合同原则上由总经理签订,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4.
3.
1.3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4.
3.2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20万元)的合同物资合同由公司经营副总经理签订,其它涉及生产项目的合同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签订技术服务类合同由公司总工程师签订
4.
3.3借款类合同签订参照公司《法人代表借款授权管理办法》执行
4.
3.4合同应有《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做为必备的合同附件合同有关附件的签署参照上述程序执行,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的合规性由合同分管部门负责审核Q/YHK&TY-
212.02-
20094.4合同专用章管理
4.
4.1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公司其它印章、部门印章等不得用于签署合同
4.
4.2公司合同专用章两枚,第“
(1)”枚为日常业务用章,第“
(2)”枚为外用、备用章
4.
4.3合同按程序经合同签署人签字后,由经营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特殊情况在异地需要借用合同专用章时,由借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经营管理部备案后,方可办理合同专用章借用手续,并按约定时间归还;在借用期间,对借出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由借用部门负责
4.5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6合同的履行
4.
6.1合同履行的原则
4.
6.
1.1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须全面、及时履行,除法律另有明文规定或合同约定外,不得转让、转卖合同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同意
4.
6.
1.2合同管理部门有权对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及考核,发现双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时,立即汇报公司领导
4.
6.
1.3合同的乙方接到合同后,需办理好《开工手续》后,方可开工
4.
6.
1.4合同生效后,项目实施部门要落实合同负责人负责合同的执行;合同分管部门要实施合同监督和考核
4.
6.2合同验收
4.
6.
2.1合同履行完毕,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按有关程序组织验收
4.
6.3合同付款
4.
6.
3.1合同付款原则上按照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4.
6.
3.2合同付款程序按《总经理工作程序》、《总会计师工作程序》、《财务部工作程序》执行
4.
6.
3.3项目实施部门应协助合同管理部门及时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
4.7合同补充、变更、解除
4.
7.1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情况而确需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补充、变更、解除时,合同项目分管部门将原因及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合同管理部门组织按以上程序重新评审并与合同相对方协商办理合同补充、变更、解除手续
4.
7.2合同管理部门在办理合同补充、变更、解除过程中,应积极协调并采取有力措施,尽可能履行合同,并尽量减少公司损失
4.
7.3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形式及程序
4.
7.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复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做出
4.
7.5变更或解除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有效Q/YHK&TY-
212.02-
20094.8合同纠纷的解决
4.
8.1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与对方首先采用友好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
4.
8.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需按法律程序解决时,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在法律顾问协助下组织参加仲裁、诉讼,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商务资料的收集提供,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提供
4.9合同整理及归档管理合同管理部门应按照合同分类、签订时间、顺序分别对合同进行编号、保存合同管理部门应在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度合同汇总并归档于总经理工作部,合同归档后,由总经理工作部管理5特殊情况处理
5.1下述项目根据费用估算情况经公司项目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后,边实施边补办合同手续a确保安全生产的抢修项目;b设备试验项目;c抢险救灾项目,保密项目;d已发生过三次及以上的、由同一单位实施的相同工程项目;e费用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工程类项目
5.2单项费用2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立项后经分管领导同意,可由项目部门安排实施,合同分管部门核算费用,每月汇总结算6法律责任
6.1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由于有关责任人的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2利用合同管理职权谋取私利或索要、收受贿赂,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7处罚对不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部门或个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检查与考核
8.1本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部门进行自查,绩效考核办公室进行检查与监督考核
8.2本标准与公司《绩效考核方案》挂钩考核对不认真执行本标准的部门、个人,在年度绩效考核中酌情扣除相关指标分数
8.3本标准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执行Q/YHK&TY-
212.02-2009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经营管理部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修编人杨天霞初审刘文峰审核赵安立批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附件1:合同管理程序流程图附件2:合同会签表Q/YHK&TY-
212.02-2009附件1《合同管理程序流程图》工作内容执行部门财务部Q/YHK&TY-
212.02-2009附件2合同会签表合同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甲方乙方会签会签会签意见签名总经理20万元以上公司分管领导公司主管领导总会计师20万元以上党群工作部财务部10万元以上合同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申报部门其他相关人员综合评定由主办协办单位或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填写备注合同管理部门根据《招标管理标准》及《合同管理标准》规定的职责权限,调整会签范围Q/YHK&TY-
212.03-2009生产经营物资采购管理标准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物资和服务招标采购活动的管理机构与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物资及其相关服务的采购
1.3本标准所称物资,是指原材料、燃料、辅料、设备零部件及配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
1.4本标准所称服务,是指与生产经营相关联的服务,如招标代理、设备维护、操作培训等,但不包括投资集团统一组织选择的中介机构服务
1.5本标准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物资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但不包括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本性支出采购
1.6公司一次采购物资和服务在1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人民币的物资采购,应遵循“同等商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的原则,进行三家比价、议价后,由合同分管部门负责组织会签程序;凡公司一次采购物资和服务在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项目,原则上按本标准规定实行邀请招标公司一次采购物资和服务在50万元以上(含)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情况特殊的,可根据本标准,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1.7公司作为招标主体开展的原、燃材料、备品备件和维护材料、检修队伍等物资和服务的招标采购,其中招标代理机构选聘;原、燃材料采购计划金额300万元以上(含)/每批次;备品备件、维护材料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含)/每批次;检修维护队伍选择的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含);其他采购及服务的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应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标结果向投资集团项目管理部门进行报备
1.8公司在需报备的文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集团相关部门报备投资集团相关部门在收到报备文件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或予以确认,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回应公司视为同意
1.9公司所属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工作可参照此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物资采购管理办法》3管理机构与职责
3.1招标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总会计师为副主任,各副总工程师、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标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a负责决定公司招投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公司招投标活动;b负责审批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c负责公司评标专家库的领导、决策和协调,对专家库工作实行监督管理3.2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办事机构设在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物资及其相关服务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a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投资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生产经营物资采购管理制度;b负责公司招标、采购工作;c负责受理公司采购计划,提出拟招标项目申请,报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审批;d制作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e负责组织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及备案、存档各项活动;f负责公司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及评标委员会的组建;g负责向投资集团报告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h接受投资集团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a招标管理委员会授权处理的其他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3.3招标领导小组
3.
3.1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招标准备阶段,公司应及时组建项目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和经营管理部、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审计、纪检、财务、法律顾问等组成,负责领导物资采购招标活动
3.
3.2招标领导小组职责a负责推荐投标人并对投标人资格审核;b负责提出评标人员名单;c负责审定招标文件;d负责组织并参与开、评标工作和合同谈判;e根据评委会推荐预中标单位名单,确定中标单位;f负责发中标通知书;g负责合同签订及履行等后续工作
3.4物资计划申报部门a)为保证物资招标有足够的时间按程序进行,物资申请部门根据现场生产需要情况,应及时上报物资计划;b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等资料应能满足招标要求
3.5纪检a)对本企业的全部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b负责对违反招标和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c对其他需要监督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3.6审计负责对公司所签订的10万元以上及重要经济合同的内容、条款、签订程序及其履行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3.7法律顾问负责重大项目招标过程的监督及招标相关规定、招标资料的审查
3.8管理权限总经理负责单项合同估算费用在20万元以上(含)生产经营物资及相关服务的招标、采购领导、决策工作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负责所分管单项合同估算费用在20万元以下生产经营物资及相关服务的招标、采购领导、决策工作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总则
4.
1.1招标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优先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受部门、地区和行业的限制,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4.
1.2招标采购活动必须接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及公司监督部门的监督
4.2计划与预算管理
4.
2.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采购需求的各部门年末12月15日前编制年度采购及招标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投资集团公司采购及招标项目预算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提交投资集团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备案计划调整应按照计划制订的程序进行;超过预算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
4.
2.2年度招标计划及预算的编制应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客观实际
4.
2.3公司应于每年十二月末前向投资集团项目管理部门提交下一年度招标及采购工作计划初稿,经控股企业董事会审定的提交定稿;每年一月末前提交上年度招标及采购工作总结
4.
2.4提交的年度招标采购计划应包括拟招标采购的项目、拟采取的招标方式,自主招标或委托代理,预算价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提交的年度招标及采购工作总结中应包括已招标采购的项目、所采取的招标方式、自主招标或委托代理、预算价、中标单位、中标价、未执行计划的原因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4.3采购范围、适用形式及流程公司一次采购物资和服务在50万元以上(含)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情况特殊的,可根据本标准,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4.
3.1公开招标的工作程序a招标单位组成招标工作小组;b提出招标申请;c编制招标文件;d通过新闻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单位对提出投标申请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投标单位;e发出投标邀请书;f分发招标文件;g招标单位组织踏勘现场,并对投标单位提出的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h招标单位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i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密封报送投标文件;j招标单位组织开标会议,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k报投资集团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发出中标通知书;l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4.
3.2除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以邀请招标的,均应该公开招标a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b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c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d招标成本高于拟公开招标项目价值的;e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选择三至五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4.
3.3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根据本标准规定,填写《物资非招标采购申请表》,由公司相应采购领导小组批准
4.
3.
3.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物资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a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b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c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d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
3.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物资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a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b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c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3.5采购的物资规格及标准统
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4.
3.6采购程序
4.
3.
6.1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a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可由招标单位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有关专家等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b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c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d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e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4.
3.
6.2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本办法的有关原则,由公司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4.
3.
6.3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a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招标单位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有关专家等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做出规定;b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要求其报价;c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也可进行二次询价,但价格需低于首轮询价报价;d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4.
3.7以招标方式采购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招标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c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追加预算申请又未获批准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e投资集团认定的其他情形
4.4为确保安全生产临时抢修的;非因计划不当造成的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或者突发事件,填写《物资紧急采购审批》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不进行招标
4.5合同签订及档案留存
4.
5.1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领导小组应当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
5.2公司和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公司和中标单位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公司应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要求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
4.
5.3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公司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单位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单位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5.4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领导小组应当及时整理完成采购项目档案并进行保存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应做到随时备查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活动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4.
5.5档案资料包括采购记录、预算、招标文件、评标标准、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监督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采购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采购项目类别、名称;b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c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d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e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f废标的原因;g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5纪律与罚则
5.1采购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不得有以下行为a在招标、评标和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单位和有关部门及其经办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索取或收受投标人提供的回扣和好处费;b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准向投标人泄漏评标情况;c参与招标活动的有关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d项目采购的物资、设备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擅自转让、变卖或串换;e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5.2对采购及招标活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及本办法的,依据《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视情节依法由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5.3本标准与公司《合同管理标准》配套执行6检查与考核
6.1招标检查
6.
1.1接受投资集团综合招标管理部门对公司内招标和采购以下工作的检查、指导a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b采购计划编制情况;c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d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e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f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6.
1.2对采购及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两种方式经常性监督是对所有采购及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控;专项性监督是对采购及招标投标活动的某些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
1.3公司党群工作部应当对本单位开展的采购及招标活动采取经常性监督
6.
1.4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公司招标和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对采购业务部门开展监督考核工作
6.
1.5公司作为招标主体开展的原、燃材料、备品备件和维护材料、检修队伍等物资和服务的招标采购过程中,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过程监督,包括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监督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必要时,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门会同项目管理部门,对公司以产业板块为单元适合集中采购的大宗经营性物资采购招标,有针对性地进行开标、评标现场监督
6.2本标准由经营管理部门进行自查,公司党群工作部、绩效考核办公室进行检查及监督考核
6.3本标准与公司《绩效考核方案》挂钩考核
6.4本标准未尽事宜按投资集团《生产经营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经营管理部门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修编人杨天霞初审刘文峰审核赵安立批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附件1:物资招标采购申请表附件2:物资非招标采购申请表附件3:物资紧急采购审批表Q/YHK&TY-
212.03-2009附件1物资招标采购申请表编号日期项目名称预算金额申报部门建议招标方式业务经办人员招标申请计划申报部门意见生产技术部意见经营管理部意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公司主管领导(申报部门)审批总经理批准Q/YHK&TY-
212.03-2009附件2:物资非招标采购申请表日期项目名称预算金额申报部门建议采购方式业务经办人非招标原因项目申报部门意见生产技术部意见经营管理部意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公司主管领导(申报部门)审批总经理批准Q/YHK&TY-
212.03-2009附件3:物资紧急采购审批表日期项目名称预算金额申报部门建议采购方式业务经办人紧急采购原因计划申报部门意见生产技术部意见公司主管领导(申报部门)审批经营管理部签收责任人部门负责人Q/YHK&TY-
212.04-2009小型基建工程预、决算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小型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小型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管理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预(决)算编制的依据
2.
1.1立项审批手续
2.
1.2经审批的详细方案、措施、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2.
1.3国家有关定额资料
2.
1.4市场现行价格
2.
1.5竣工验收资料、项目实施部门的实际工作量签证单、合同、变更资料
2.2预(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审批
2.
2.1经营管理部是公司工程项目预(决)算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工程预(决)算工作
2.
2.
1.1负责组织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合法机构编制标底,进行招标
2.
2.
1.2项目提出部门首先对提出项目的工程量和工时进行测算或估算,经营管理部小型基建管理人员根据提供的数据编(审)预(概)算,作为合同立项、合同价款谈判的参考依据
2.
2.
1.3深入现场、深入实际,根据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按照有关定额标准、取费标准和上级规定对所有外包工程、外委托项目,具体审定概、预算和竣工决算,参与有关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时掌握典型工程事例,进行经济评估
2.
2.
1.4按照合同办理项目竣工决算
2.
2.
1.5预(决)算资料的整理、归档
2.
2.
1.6负责收集和整理各种定额资料、价格资料和有关技术资料,并为领导及时提供准确数据
2.
2.
1.7会同有关主管职能部门编制或审核本企业各种劳动定额、费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并参与检查实施及考核Q/YHK&TY-
212.04-
20092.
2.2项目实施部门为预(决)算管理的协办部门
2.
2.
2.1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2.
2.
2.2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办理并向经营管理部提交经审批的详细方案、措施、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其中应包括项目具体技术、质量要求,工作量、设备材料规格型号等足以确定价款的依据资料
2.
2.
2.3项目若有变更时,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提出变更方案、措施,并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以上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并作为决算的依据
2.
2.
2.4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结果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签字审批
2.
2.
2.5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有关技术资料(方案、措施、变更、验收资料等)的收集、归档工作
2.3决算资料的审批
2.
3.1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项目,由经营管理部主任审批
2.
3.2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项目,由经营管理部主任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2.
3.32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经营管理部主任审核、主管副总经理签字,由总经理审批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由经营管理部进行检查与考核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经营管理部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凯琳初审刘文峰审核赵安立批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Q/YHK&TY-
212.05-2009综合统计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统计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统计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业生产统计指标解释》《电力工业生产统计指标解释》《南阳市统计管理条例》3管理职能
3.1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综合统计的填报并对其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3.2各部门负责专业性统计的填报并对其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3.2统计人员有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分析、统计监督的权力,及为各级领导、有关部门提供服务的责任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按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报表汇总上报
4.2统计人员应努力学习统计理论和统计专业知识,实行持证上岗
4.3统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事、依法统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的原则,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并遵守各项保密规定
4.4统计报表的审核和编制
4.
4.1统计人员对所报报表负责,对外报表必须通过自审,部门领导审核及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签章后方可报出
4.
4.2日报、月报、季报、年报及不定期报表应根据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
4.
4.3各报表一律按规定要求填写,字迹要工整,数字要清楚,不得涂改数字Q/YHK&TY-
212.05-
20094.
4.4凡上报的报表要求用原件,不得采用复印件,并需加盖印章,数字出现小数时,按规定取舍
4.5统计基础工作
4.
5.1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人员每日负责对全公司运行机组的日志进行收集、整理,保证原始资料的连续、准确,发现运行日志有缺失或数据有错,应及时反映和处理;当原始数据统计完毕,应分类存放,以备有关部门查阅
4.
5.2建立基础台帐,统计人员应根据原始资料、报表,建立必要的日台帐、月台帐,要求台帐内容实用,数据准确,帐面书写清晰整洁
4.6原始资料及统计报表的整理存档对收集的原始资料及报表、台帐要分类装订、存档;月报表、季报表按表种分类,按年装订存档每年实行滚动存档;于下年初2月底将前年的统计资料全部交档案室存档,留上一年的统计资料暂存经营管理部,以务核对、查阅5统计网络的建立
5.1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把各专业统计人员组织起来,建立统计网络;凡属综合性上报报表,由经营管理部综合统计组织填报,属专业性的上报报表由各部门专业人员填报,同时送经营管理部备存一份
5.2各部门在统计网络建立健全的前提下,利用公司内计算机网络提高统计指标的信息化、共享化程度,为提高经济运营速度,参与市场竞争不断开发出新的指标体系6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由经营管理部负责检查与考核,每月考核一次
6.2本标准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经营管理部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华初审刘文峰审核赵安立批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附件统计工作流程图Q/YHK&TY-
212.05-2009附件统计工作流程图厂内报表每日发电量、入炉煤量、耗油量从MIS上取数,#
3、#4入炉煤量从燃料采购部取得每日供电量从网上电量系统上查询日报每日入炉煤发热量从燃料质检部获取通过录入与计算取得每日所需各种生产指标数据每日数据通过台账进行月底汇总通过月底盘点数据整理计算获得整套生产月报报表发送生产月报进行审核、批准月报批准后发送公司领导、生产部门主任、财务主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对外报表根据生产月报、财务报表报送市统计局工业科经济月报、工业总产值月报季报、年报等;市统计局能源科主要耗能情况月报、能源购进、消费、库存月报、季报、年报等;市经济运行局主要经济指标月报、生产销售月报;市企调队企业调查月报、年报,问卷等;市城调队工业品出厂价格月报,原材料等购进价格月报、年报等;省、市发改委经济指标月报、年报省投资产一部统计月报、年报等省电力公司生产月报、年报省电力行协季报、年报国家、省、市统计局进行的各种经济普查等各种临时性报表Q/YHK&TY-
212.06-2009保险索赔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保险索赔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保险索赔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3管理职能
3.1经营管理部
3.
1.1负责保险索赔的管理工作
3.
1.2负责及时汇总整理保险索赔项目及有关资料,提出预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3.
1.3负责按规定程序与保险公司联系并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3.2事故发生部门
3.
2.1保险事故发生后,负责采取保护救助措施,保护事故现场
3.
2.2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安监部、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3.
2.3向保险公司联系报案
3.3安监部接到事故通知后,负责组织安全防护(保卫)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现场拍照、录像资料的采集、保管,为保险索赔提供基础资料提供事故分析资料和结论性报告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发生保险事故后,事故发生部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救助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做好事故记录
4.2事故发生部门与保险公司联系报案(24小时内),配合现场勘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出险通知书、保险标的损失清单和相关发票等)
4.3事故发生部门将通知安监部,并将报案索赔资料及时转交经营管理部、安监部
4.4安监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负责做好事故现场拍照、录像、记录资料的采集和保管工作,组织事Q/YHK&TY-
212.06-2009故原因的分析工作并作出分析报告,为保险索赔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4.5经营管理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按照保险索赔程序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4.6若因工作不及时、措施不得力给保险索赔工作造成困难或无法索赔时,有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将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由经营管理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5.2本标准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经营管理部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建平初审刘文峰审核赵安立批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Q/YHK&TY-
212.07-2009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标准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与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下列活动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含技改项目,下同)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招标代理和监理的招标,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招标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装修、拆除、修缮等零星工程和固定资产购置等其它资本性支出也适用本办法
1.3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4凡公司发生的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技改项目、零星工程、固定资产购置等资本性支出,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
1.5建设工程及技改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邀请招标等其他方式招标的,应按照招标权限的范围,相应由股东方、公司董事会、公司经营班子批准
1.6本标准所称招标组织,是指招标主体组织开展的一系列招标活动,主要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发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接收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等
1.7本标准所称招标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对招标活动的监督,主要包括对资格预审文件审查;资格预审监督;招标文件审查;开标监督、评标监督;定标监督;签订合同以及其他招标行为的全过程监督
1.8公司所属控股公司的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工作可参照此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3管理机构与职责
3.1招标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总会计师为副主任、各副总工程师、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标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f负责决定公司招投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公司招投标活动;g负责审批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h负责公司评标专家库的领导、决策和协调,对专家库工作实行监督管理3.2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办事机构设在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招投标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a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投资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b负责公司招标范围内的招标管理工作;c负责受理公司招标项目的立项,提出拟招标项目申请,报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审批;d制作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e负责组织开展招标工作及备案、存档各项活动;f负责公司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及评标委员会的组建;g负责向投资集团报告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h接受投资集团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b招标管理委员会授权处理的其他招标管理工作
3.2招标领导小组
3.
3.1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招标准备阶段,公司应及时组建项目招标领导小组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和经营管理部、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审计、纪检、财务、法律顾问等组成,负责领导项目招标活动
3.
3.2招标领导小组职责h负责推荐投标人并对投标人资格审核;i负责提出评标人员名单;j负责审定招标文件;k负责组织并参与开、评标工作和合同谈判;l根据评委会推荐预中标单位名单,确定中标单位;m负责发中标通知书;n负责合同签订及履行等后续工作
3.3项目申报部门a)负责工程立项申请(包括工程量、技术要求、进度要求、预算金额等,预算金额拟定的可靠性、准确性须强)、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编制、报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经营管理部门提出外委工程承包方推荐意见;b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等资料应能满足招标要求;c负责完善项目审批手续,参与项目招标工作
3.5纪检a)对本企业的全部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b负责对违反招标和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c对其他需要监督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3.6审计负责对公司所签订的10万元以上及重要经济合同的内容、条款、签订程序及其履行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3.7法律顾问负责重大项目招标过程的监督及招标相关规定、招标资料的审查
3.8管理权限总经理负责单项合同估算费用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零星工程、固定资产等的招标领导、决策工作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负责所分管单项合同估算费用在2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领导、决策工作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总则
4.
1.1招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优先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受部门、地区和行业的限制,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4.
1.2招标活动必须接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及公司监督部门的监督
4.2计划与预算管理
4.
2.1根据工作需要,有招标采购需求的相关部门年末(12月15日前)应编制年度招标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投资集团公司招标项目预算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提交投资集团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和综合招标管理部门备案计划调整应按照计划制订的程序进行;超过预算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
4.
2.2年度招标计划及预算的编制应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客观实际
4.
2.3公司应于每年十二月末前提交下一年度招标工作计划,每年一月末前提交上年度招标工作总结提交的年度招标计划应包括拟招标的项目、拟采取的招标方式,自主招标或委托代理,预算价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提交的年度招标工作总结中应包括已招标采购的项目、所采取的招标方式、自主招标或委托代理、预算价、中标单位、中标价、未执行计划的原因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4.3招标方式及适用范围
4.
3.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适用于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招标代理和监理的招标,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a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b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固定资产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c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d技改项目
4.
3.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适用于经领导批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邀请招标:a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b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c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d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f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应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能力的企业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至五家以上的企业,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
4.4招标范围公司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按照组织形式的不同,分为股东方组织招标、公司董事会招标、公司经营班子组织招标
4.
4.1股东方组织招标的范围发电机、汽轮机、锅炉及其直接配套且能够打包一次进行招标的设备
4.
4.2董事会组织招标的范围烟囱、冷却塔、主厂房、输煤等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脱硫设施;主变压器;DCS控制系统
4.
4.3公司经营班子组织招标的范围除上述股东方和控股企业董事会招标的范围外,其他建设工程招标均由公司经营班子负责
4.5招标组织程序
4.
5.1股东方组织招标的程序a公司进行内部审批后,连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委托书,报投资集团相关项目管理部门;b投资集团项目管理部门接收公司的申请,由项目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招标,公司相关人员配合;c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及综合招标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并写出监督报告;d评标报告和监督报告向投资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汇报
4.
5.2公司董事会招标程序a公司进行内部审批后,公司董事会组织开展招标活动,公司董事会可以委托公司经营班子组织招标活动,评标结果向投资集团综合招标管理部门报备;b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门会同项目管理部门及综合招标管理部门等部门组成招标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包括标书审核、开标评标过程、定标结果、合同签订等内容的监督,监督结束后写出监督报告;c评标报告及监督报告由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分别向其主管领导汇报;d投资集团综合招标管理部门在招标结束后对招标结果进行备案
4.
5.3公司经营班子招标程序a公司进行内部审批后,公司经营班子在取得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后,组织开展招标采购活动,评标结果向投资集团项目管理部门报备;b公司应接受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及项目管理等部门组成招标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包括标书审核、开标评标过程、定标结果、合同签订等内容的监督如招标金额较小,在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及项目管理的委托下,由公司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c招标结束后按规定对评标结果向投资集团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4.6对于由公司经营班子负责的关键设备及材料招标,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由董事会负责招标的,可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招标
4.7根据工作需要,并报投资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可具体调整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而不受划分标准的限制
4.8报备工作要求招标主体在需报备的文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集团相关部门报备投资集团相关部门在收到报备文件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或予以确认,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回应公司视为同意
4.9对于经营班子组织招标的项目,下列项目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招标,执行非招标采购审批程序,填写《工程项目非公开招标申请表》报批,具体方法按本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4.
9.1非招标采购的适用范围a《紧急采购审批》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确保安全生产临时抢修的;非因计划不当造成的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或者突发事件;b)为保护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受知识产权限制的;c)科研、试验服务项目;d)在发电设备要害区域实施,对安全、技术措施有特殊要求的;e)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或专业厂家(生产、修理、改造)的;f)已发生过三次以上的、由同一单位实施的相同项目;g)经公告或者邀请无三家以上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或供应商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招标无法进行的;h)其他经批准的情形
4.10招标
4.
10.1建设工程实施阶段招标应具备的条件a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相关机构批准施工招标应在初步设计批准后进行;b建设工程项目规定的资本金数额已有明确的来源;c建设用地的征、租用工作已经完成;d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e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
10.2建设工程招标的工作程序a组成招标工作小组;b提出招标申请;c编制招标文件;d进行公开招标的,应通过新闻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由公司对提出投标申请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投标单位;e发出投标邀请书;f分发招标文件;g公司组织踏勘现场,并对投标单位提出的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h公司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i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密封报送投标文件;j公司组织开标会议,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k报投资集团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发出中标通知书;l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4.
10.3经营管理部及项目申报部门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其主要内容是a招标人的名称和住所;b项目的名称、地点和招标范围;c资格审查的条件;d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e项目的标段划分;f项目工期、质量标准要求;g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h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i投标文件编制、递交、修改、撤回的要求;j投标报价要求;k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l评标标准和方法;m投标有效期限;n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数量;o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p开标的时间和地点;q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r施工招标还应包括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的方式、时间等
4.
10.4公司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公司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4.
10.5招标公告经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审查后,在公司指定的媒介发布的同时,应在投资集团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4.
10.6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
4.
10.7公司应根据项目的技术条件和工期合理划分标段
4.
10.8公司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4.
10.9公司要根据国家建设工程概预算指标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底
4.
10.10凡参加编制和审核标底的人员,应对标底严格保密,在开标前标底应予以密封,任何人不得泄露
4.
10.11公司允许中标人对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主要设备或供货合同的主要部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分包
4.
10.12对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货物,公司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在第一阶段,公司可以首先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技术建议,详细阐明货物的技术规格、质量和其它特性招标单位可以与投标人就其建议的内容进行协商和讨论,达成一个统一的技术规格后编制招标文件在第二阶段,公司应当向第一阶段提交了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包含统一技术规格的正式招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正式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价格在内的最后投标文件
4.
10.13公司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4.
10.14自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时间,视工程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少于15日;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4.
10.15公司的权利a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工程的招标活动;b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c根据定标原则拟定评标标准、方法;d确定中标单位
4.
10.16公司的义务a编制招标文件含标底,提供编制投标文件必须的工程资料;b组织现场踏勘、进行招标文件答疑;c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d接受投资集团的监督、检查和管理;e根据有关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4.11开标、评标和定标
4.
11.1公司邀请投标单位和有关部门参加开标会议,当众宣布评标标准、方法及定标原则,启封投标文件及补充函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招标单位应将开标的整个过程记录在案并存档备查
4.
11.2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单位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要与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一般5至9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不带倾向性地推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候选单位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内容
4.
11.3评标定标应采用科学的方法,按平等竞争、公正合理的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4.
11.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单位应重新组织招标
4.
11.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a投标文件未密封;b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c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d逾期送达;e未按照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f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公开招标项目)
4.
11.6对于大、中型重点建设项目,从开标、评标直至定标,原则上不超过15日;一般项目不超过7日
4.
11.7确定中标单位后,公司应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提交投资集团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或备案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公司在签订承包合同后7日内将招标情况进行总结,报投资集团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4.
11.8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转包给他人,招标双方约定的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分包施工招标中标单位不得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
4.
11.9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违反法律规定中标无效的,应依法按照规定的条件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
11.10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领导小组应及时整理招标文件资料,招标项目的档案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并做到随时备查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从招标活动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档案资料包括招标记录、预算、招标文件、评标标准、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监督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招标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招标项目类别、名称;b招标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c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d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e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f废标的原因;g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5纪律与罚则
5.1采购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不得有以下行为a在招标、评标和合同谈判过程中,公司和有关部门及其经办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索取或收受投标人提供的回扣和好处费b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准向投标人泄漏评标情况c参与招标活动的有关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i项目采购的物资、设备只能用于本项目,不得擅自转让、变卖或串换j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5.2对采购及招标活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及本办法的,依据《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视情节依法由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5.3本标准与公司《合同管理标准》配套执行6检查与考核
6.1招标检查
6.
1.1接受投资集团综合招标管理部门对公司内招标和采购以下工作的检查、指导g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h招标计划编制情况;i审批或备案事项的执行情况;j招标方式和招标程序的执行情况;k招标合同的履行情况;l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m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6.
1.2对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两种方式经常性监督是对所有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控;专项性监督是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某些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
1.3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本单位开展的招标活动采取经常性监督
6.
1.4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及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公司招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对采购业务部门开展监督考核工作
6.2本标准由经营管理部门进行自查,公司党群工作部、绩效考核办公室进行检查及监督考核
6.3本标准与公司《绩效考核方案》挂钩考核
6.4本标准未尽事宜按投资集团《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经营管理部门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修编人杨天霞初审刘文峰审核赵安立批准公司标准化委员会附件1:招标程序流程图附件2: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申请表附件3:工程项目非公开招标申请表附件4:紧急工程项目审批表Q/YHK&TY-
212.07-2009附件1招标程序流程图工作内容执行部门Q/YHK&TY-
212.03-2009附件2: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申请表编号日期项目名称预算金额申报部门业务经办人员招标申请项目申报部门意见生产技术部意见经营管理部意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公司主管领导(申报部门)审批总经理批准Q/YHK&TY-
212.03-2009附件3:工程项目非公开招标申请表日期项目名称预算金额申报部门建议采购方式业务经办人非招标原因项目申报部门意见生产技术部意见经营管理部意见公司经营班子审批Q/YHK&TY-
212.03-2009附件4:紧急工程项目审批表日期项目名称预算金额申报部门建议采购方式业务经办人紧急采购原因项目申报部门意见生产技术部意见公司主管领导(申报部门)审批经营管理部签收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会签2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10万元及以上执行公司《招标管理程序》合同会谈小组项目申报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合同草案审查按公司《合同管理标准》执行合同签订经营管理部进行协调、监督项目实施部门合同履行收集、审查付款资料,开具资金拨付单合同管理部门财务部资金拨付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整理管理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公司档案室合同归档合同管理部门进行自查,绩效考核办进行检查与考核合同的检查与考核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或报备后定标招标领导小组评标评标委员会开标招标领导小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经营管理部投标文件的接收经营管理部勘察现场项目申报部门发放招标文件经营管理部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经营管理部项目申报部门发布招标或邀请招标通知经营管理部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经营管理部项目申报部门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提交招标申请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立项审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项目立项项目申报部门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合同会谈招标领导小组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PAGE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