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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虹波风电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派子公司人员管理,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外派人员角色定位外派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及利益,各外派人员在公司与各企业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外派纪律
4.1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2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5、外派管理
5.1所有公司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公司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5.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
5.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5.4凡公司本部外派(外派期限在1个月以上,期限在1月及期其以内者按出差计)的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公司本部
5.5外派人员的住宿问题由子公司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5.6子公司负责安排外派人员的日常培训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外派待遇
6.1全职派出人员根据外派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外派人员在该企业的薪酬待遇,薪酬水平高出公司定位水平的,执行子公司水平;薪酬水平低于公司定位水平的,公司进行差额补充另行发放派出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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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外派人员外派津贴(伙食补助及地域补助)科级为薪资的20%,普通员工为薪资的30%,部级以上实行年薪制,无此项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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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外派人员通讯费长期外派人员须办法当地卡,通讯费用额度不变,子公司筹建期间,外派人员通讯费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0元/月
6.3外派人员所享受的福利依据《中航虹波风电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6.4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填写《南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居住外地就医申请表》,参保人员可以选择1-2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及1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药店作为自已的定点医疗单位,当地劳动保障信息网上查询不到的定点单位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盖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支,于每年12月31日前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7、外派人员休假规定
7.1外派人员每年享受20天驻外假原则上外省3月一次,每次5天
7.2具体休假时间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子公司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子公司总经理休假需向总部报批
7.3外派人员休假往返交通费按《中航虹波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7.4外派人员未回本地休假,其家属可前往探亲的,公司可报销其往返交通费1人/次/年
8、考核随子公司进行考核,公司本部人力资源定期索要考核结果,并记录在案,作为奖惩、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9、奖惩
9.1如外派人员不能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考核结果不合格,其不能享受绩效奖金,并根据需要进行岗位调整或调动
9.2子公司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评定外派人员年终奖金的发放标准,但本部可要求子公司将年终奖金转入公司本部帐户,由公司本部根据双向考核结果发放
10、本办法修订权归属总经理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实施总经理室
2010.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