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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o1-3\h\uHYPERLINK\l_Toc11884新店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HYPERLINK\l_Toc16904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试行)1HYPERLINK\l_Toc25056公务接待加班用餐管理制度3HYPERLINK\l_Toc22850公务用餐管理制度4HYPERLINK\l_Toc31121集团公务用餐管理制度5新店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镇政府公务接待管理,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本着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促进公务接待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1、接待组织管理所有接待工作由分管领导统一安排,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后勤管理人员具体承办,并按照审定的接待方案安排、协调、组织、实施,并做好全程服务工作
2、实行标准限额接待县级及以上领导来镇就餐人均伙食标准控制在25元;上级局级及以下部门领导来镇就餐人均伙食控制在15元;召开一般性基层干部会议人均伙食控制在8元;人代会、党代会等重要会议标准另行决定所有接待及会议原则上一律在政府食堂就餐,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政府食堂用餐的,经分管领导、对口接待领导协商同意后,在外接待,费用自行承担
3、接待就餐实行派餐制接待用餐,须有对口接待领导对来客就餐进行安排,到党政办填写派餐单,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食堂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安排就餐,未经同意安排的就餐,管理人员不予接待,食堂不安排就餐
4、接待烟酒实行政府统一采购,由党政办公室指定食堂统一登记管理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食堂管理人根据接待对象和人数供给接待用烟酒接待活动中提倡少喝酒、不吸烟、不酗酒
5、履行廉洁自律规定来人接待本着勤俭节约,尽量减少陪员的原则,一般性接待由业务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对口接待,确需增加陪员,经业务分管领导和后勤分管领导协商,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人员陪同重大接待活动由主要领导确定陪同人员坚决杜绝“客少主多”、“陪员过多”现象
6、接待就餐实行备案登记后勤管理员按派餐单采购接待用品,食堂按核定菜单准备,就餐当日由管理人员将接待用品如实登记制单,经分管领导按派餐单签字确认,在当月内进行审签结算核销
7、接待用品和剩余物品,由办公室和后勤管理人员及时整理归位,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使用,损坏浪费的,由当日接待人员照价赔偿
8、本制度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自行废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试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本着“热情周到,规范节俭”的原则,认真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打造节约型机关,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对象
(一)上级部门来宾;
(二)兄弟旗县及本旗各单位来宾;
(三)企业及招商引资人员接待;
(四)会议、培训和其他重大活动;
(五)来我局联系工作的有关单位来宾
二、用餐地点及招待标准
(一)用餐地点根据来客的远近、级次,确定不同的接待地点进行定点接待
(二)招待标准招待用餐按以下标准掌握接待餐50-60元/餐·人;会议、培训用餐25-35元/餐·人;工作餐20元/餐·人,以上餐标均不含酒水,酒水费不超过标准的30%,工作餐原则上不安排酒水来宾的住宿费原则上自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由本局支付的,应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三、接待手续办理各类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备案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时,须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填报《来宾接待单》,并报请局主要领导审批、登记备案后,到指定地点用餐如遇特殊情况,电话请示同意后,可先按接待标准执行,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四、接待费用核销接待费用核销实行“三单合一”制度,一般餐费应于当月结清,办公室对各类用餐要登记备案办公室在送局领导审批核销费用时,必须提供“三单”,即接待用餐审批单、用餐消费清单和税务发票单据,“三单”不全,不予报销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察右中旗经济和信息化局接待用餐审批单2013年月日经办人陪同人员来宾情况来宾单位主宾姓名/职务来访事由用餐地点用餐经费结算¥大写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备注察右中旗经济和信息化局接待用餐审批单2013年月日经办人陪同人员来宾情况来宾单位主宾姓名/职务来访事由用餐地点用餐经费结算¥大写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备注公务接待加班用餐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公务接待、加班就餐管理合理分配公务支出,优化经费开支制定如下制度
一、严格公务接待纪律,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一)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如在就餐菜单明细中发现有烟酒消费,则费用一律自理
(二)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违反规定的一律由召集人自行买单
(三)在非定点饭店吃加班餐,一律不予报销
二、来客接待实行领导审批制度
(一)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就餐的,由承办人向分管领导提出口头或书面请示,说明来客单位、人数和事由,经审批同意后,到指定食堂就餐,报办公室登记备案否则费用一律自理
(二)限定陪客人数因公务接待需要陪客,原则上按科室对等进行安排如情况特殊,由局领导酌情而定
(三)实行接待费报销核审制接待费结算时,必须原始明细(经办人、审核人签字认可)和发票,否则财务不予报销严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及违反本规定的餐费
三、加班就餐实行定人定点定标准制度 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因工作要求需加班就餐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定人定点定标准的原则,到定点饭店就餐
(一)事前口头或书面向分管领导申请,提出加班事由、人数经分管领导批准,告知办公室确认通过后,由承办人按个人喜好向定点饭店定餐
(二)定人承办人必须在原始就餐明细上写明,具体就餐人名字,具体就餐事由,具体就餐时间费用总数等,并签字确认
(三)定点加班就餐一律到固定就餐点用餐
(四)定标准加班就餐执行固定标准,不超过午餐、晚餐50元/人·餐,早餐15元/人·餐的标准超标准只按标准报销,超出费用由承办人自理
(五)加班就餐票据(附有原始明细),统一由办公室审核
(六)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明确和解释 伊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公务用餐管理制度
一、公务用餐,指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的用餐包括与上级、兄弟学校、有关单位工作来往中必须安排的用餐;学校内有关活动必须安排的用餐
二、用餐范围
1.来校指导、检查工作的各级机关领导、工作人员
2.来校学习、参观和交流的国内外院校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
3.由学校邀请来校讲学、技术指导、洽谈业务、合作的专家、学者和工作人员
4.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需安排用餐的校内人员
5.学校领导根据具体情况批准的其他工作用餐
6.因私来校的活动,一律不安排公务用餐
三、结算程序公务用餐实行归口管理,用餐部门负责结算本部门餐费,具体执行以下程序
1.各部门在党政办公室领取《公务招待审批单》,并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用餐部门凭《公务招待审批单》用餐,餐厅按《公务招待审批单》安排用餐,用餐部门餐后应在注明实际费用的菜单上写明就餐事由并签字
3.用餐部门将附有菜单的《公务招待审批单》汇总,制作《餐费结算汇总单》,报本部门主管校领导及主管财务校领导签字后交党政办公室
4.党政办公室将附有《公务招待审批单》的《餐费结算汇总单》交财务处结算
5.公务用餐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每月中旬办理上月的餐费(遇寒暑假顺延至开学后第一个月),逾期不再补办
四、餐厅是独立核算部门,请各用餐部门按时为餐厅结账不按时结账的部门,餐厅可不再为其提供就餐服务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望各位领导认真遵照执行,配合做好学校公务用餐工作2012—2013学年度下期公务用餐管理制度文庄小学集团公务用餐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餐管理,严格控制招待费用支出,本着“必要、节约”的原则,既妥善地安排好公司各种公务用餐,又严禁发生公款吃喝、挥霍浪费的现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所谓公务用餐,对内指因公司工作需要而必须安排的公费用餐,包括加班用餐、招待用餐等;对外指公司在与上级部门、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的工作交往中,必须安排的公费用餐包括接待来宾用餐、招待政府部门等 第三条 公务用餐主要有工作餐与招待餐两种形式工作餐一般安排在公司餐厅内,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招待来宾的,应严格掌握标准和审批流程,限制陪餐人数,地点安排在公司餐厅雅间内 工作餐标准规定为每客15元;招待餐标准规定为每客25元、35元、50元三个标准凡由职能部门出面接待的公司外一般性来宾、需要安排招待的,标准确定为每客25-35元;凡由公司行政、综合部负责安排,公司领导出面接待的上级领导或重要来宾,宴请标准确定为每客50元来宾8人以内的限制陪餐人数1-2人公司内工作用餐一律不得安排招待标准 第四条 公务用餐实行归口管理、统一标准、集中核算、月底公示的办法 第五条 公务用餐的流程由经办人提前提报OA申请,告知行政副总,并到行政、综合部填写《公务用餐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交行政、综合部负责人处签批待批准后由行政、综合部按照要求和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流程申请用餐的,公司不予结算 第六条按照公司要求,公司副总级每年餐费标准为20000元,结余部分拿出20%可自由支配,中层干部每年招待费用标准为5000元第七条提倡集团所有用餐均到民强生物餐厅用餐,无特殊要求,公司指定餐点(腾达酒店、老滋味)不予派餐,市里派餐一律安排在渤海七路公司指定餐点第八条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午餐禁酒、晚餐限酒”的制度,特殊情况需要饮酒的,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公司行政、综合部,有关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综合部负责协调滨州市胜达集团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