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为了确保商场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严格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将单位的消防工作做好,杜绝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商场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 商场的消防工作是保证内部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先决条件,也是本商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环节各级领导要把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三、 全体员工必须做到“四懂四会”即必须懂本岗位火灾的危害,会报火警;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懂灭火的方法,会扑灭初期火灾;懂逃生的方法,会疏散人员和物资;负责本区域的灭火工作保卫科要监督检查消防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一切火险隐患;
四、 禁止将易燃易爆品和有毒物品带入单位,禁止在商场区域部位使用明火,禁止在配电室、电器线路、设备、消防器材附近及所有出入口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品,保持所有出入口和消防通道畅通,并设防火警示标志;
五、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天各部门对商场内配置的各类设施、设备、电器及线路和隐蔽地点进行巡查,杜绝不安全因素,消防管理人员督促有关人员对消防设备进行不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更换,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六、 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防火意识,,检查种类防火用具的数量、质量和摆放是否符合规范严禁随意移动各类消防器材;
七、商场对安全防火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者,按情节给予批语教育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