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2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海量资料超值下载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总则
1.1公司干部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法律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1.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摆正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保障生产安全
1.3严格按动作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杜绝“三违”行为,做到“三不伤害”,自觉维护安全生产设施,保持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
1.4公司对安全生产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安全工作抓严、抓细、抓实,做到奖罚分明
1.5安全工作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员工应给予重奖,对于工作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人员应给予重罚
1.6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1.7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奖励
2.1 员工及时发现重大隐患,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报告有关领导组织处理,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2.2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的,视其贡献给予2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2.3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措施,一经采用并取得一定效果的,给予50元至于500元奖励
2.4对及时参与事故抢救,维护事故现场,防止了事故进一步扩大,给予有功人员100元至500元奖励
2.5研究应用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并取得显著效果的,给予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2.6项目部全面完成生产计划且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按当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2.7对
2.1—
2.5条款中的奖励,由相关单位报安全部门审核,项目部领导审批后执行3处罚项目与标准安全生产处罚项目与标准见下表项目内容认定办法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
一、管理机构
1、各项目部按规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其配备要求井下作业
①年工程量在五百万元以下的配备1~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②年工程量在五百万元以上的配备2~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核实未按规定设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给该单位负责人扣罚500元
二、制度与规程
2、建立各级行政领导、各职能机构、各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制查书面材料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责任制的,给项目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扣罚200元
3、除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外,还应重点健全和完善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例会制度;
(2)安全检查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设备管理制度;
(5)危险源管理制度;
(6)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事故管理制度;
(10)应急管理制度;
(11)安全奖惩制度;
(12)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同时还应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制订天溜井施工管理制度;中深孔凿岩爆破管理规定;排土场管理制度;爆破器材等保管、使用、领退登记管理制度;冒顶片帮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查书面材料或上墙情况应制订而未制订的,每缺一项给项目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扣罚200元
4、组织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并上墙,并严格执行查书面材料或上墙情况各单位未汇总编制成册或规程每缺一项的,给项目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扣罚200元
三、会议
5.各项目部重视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按规定定期召开安全例会、解决有关问题查会议记录每缺一次或会议无安全内容的,给目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扣罚50元
6.班组级的班前会或交接班应有安全内容查记录每缺一次,给班组长扣罚20元
四、隐患排查治理
7、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一次检查查通报、查记录每缺一次,给项目部负责人扣罚100元专职安全员每月不少于15次检查每缺一次,给该专职安全员扣罚50元
8.隐患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按“三定”原则及时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完成的,应制订管理方案),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查整改文件及反馈记录未及时完成整改又不说明理由的,或假整改假反馈的,给该单位负责人队长、值班长、机电及汽修维修负责人扣罚100-300元;拒不执行整改的,给该单位负责人扣罚500-1000元;对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的,加倍处罚;整改未反馈的,给该单位负责人扣罚50元
五、教育培训与能力要
五、教育培训与能力要
9.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由有关部门对其考核合格后,持有《安全资格证》方可任职查资格证无证,给直接安排其工作任务的负责人扣罚200元
10.各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三级教育企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常性教育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和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必须有批改、登记和存档查教育登记及考核档案及教育内容未经教育培训和考核试合格而上岗的,分别扣罚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100元/每人
11.各单位采用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查教育登记及考核档案未执行,扣罚该单位负责人200元/每人
12、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如厂内机动车、压力容器、电工、电气焊工、爆破工等)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查特种作业证或现场检查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而上岗作业的,扣罚该用人单位负责人300元/每人、安全部门负责人200元/每
13.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查教育培训内容未执行的,给班(组)长和生产队长各扣罚20元/每人
六、现场管理
六、现场管理
14、各生产和施工单位应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天溜井口、采空区、道路交通、火工库、塌陷区等)现场检查未设置的,给单位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扣罚50元/次
15、各单位进行爆破、吊装、高空、顶板处理、火工品装卸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现场检查未执行的,给安排负责人扣罚50元/次
16、各单位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现场检查给违规单位负责人扣罚200元/次
17、现场各级主管人员应杜绝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人员应当给予及时制止,对现场事故隐患应及时检查发现与治理或报告上级领导治理现场检查有该行为的,扣罚其主管人员300/次;发生事故的,按事故考核处罚
18、现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现场检查违反安全制度或违章作业或不服从管理的,扣罚作业人员100元/次,同时扣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50元/次
19、各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其安装、使用、检验、改造、报废等环节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实时检查各单位必须按要求采购、使用,及时办理相关证照,并按规定予以配备,若被检测、检验单位发现不符要求受其处罚的;给该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扣罚200元
20、各单位应对安全设备设施按规定进行检查、定期检测和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现场检查未执行的,扣罚使用单位负责人200元
21、各单位应对警报器、电视监控、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压力表、测尘仪等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并做好运行记录现场检查不能正常运转或未检测合格的,扣罚使用单位负责人200元;安全管理部门不督促的,扣罚该部门负责人200元未做好记录的,扣罚责任人50元/次
七、防护用品、职业危害与健康检查、工伤保险
22、各单位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予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查资料未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的扣罚该单位负责人300元;未建立档案的,扣罚该单位责任人300元
23、各生产和施工单位必须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查资料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扣罚该单位负责人500元;缴纳保险费每缺一人,扣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八、井下作业管理
24、矿山企业井下采掘作业1应当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板片帮,在作业前应先处理好浮石;2通过地质破碎带或者其它破碎地段时,应当及时支护;3应当采取探水前进的采掘方法;4严格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按作业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或设计要求进行作业现场检查1未按规定进行顶板片帮管理的,未在作业前先处理好浮石的,给该单位负责人(队长、值班长、当班班长)扣罚200元;2未及时支护的,给单位负责人(项目部分管领导、队长)扣罚200元;3违反探水前进采掘方法的,给单位负责人扣罚200元;4违反作业规程的,按危害严重性,扣罚操作工50~500元
九、爆炸物品管理与爆破安全管理
九、爆炸物品管理与爆破安全管理
25、爆破器材应按规定做好储存、领退、登记等工作1爆破器材应按分类雷管、炸药专库储存2爆破器材实行双人双锁、双收发、双人领用、双本账、双人管理“五双”管理制度3进入爆炸物品仓库,严格执行关闭通讯工具等有关规定4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应有报警装置和电视监控设备等;有通风、防晒、防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等措施5爆炸物品出入库应进行核查登记,如实记录雷管、炸药流向、储存量和用途,不得涂改记录,保证账物相符6应采取有效安保措施,保证不发生雷管、炸药被盗(抢)或丢失事故⑺禁止借用、挪用、买卖、转让民用爆炸物品现场检查或查记录未分类专库储存的,给该单位负责人扣罚200元,给仓管员每人扣罚100元;2未执行“五双”管理制度,给该单位负责人扣罚200元,给仓管员每人扣罚100元;3未严格执行的,给仓管员每人扣罚50元,责任人扣罚100元;4无装置、设备的,给仓库主管单位扣罚500元,给该单位负责人扣罚200元,给仓管员每人扣罚50元;每缺一项措施,给该单位扣罚300元;5记录不全或有涂改或账物不相符的,给仓库主管单位负责人扣罚200元,给仓管员每人扣罚100元;6发生被盗(抢)或丢失事故的,给该单位负责人扣罚1000元,给爆炸物品管理相关责任人员每人扣罚300-500元⑺发生非法买卖、转让及私自借用、挪用民用爆炸物品的,按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处理
26、爆破作业须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爆破员证》,监破人员持有《监破证》现场检查未按规程进行爆破作业的,扣罚主管人员1000元,直接责任人员500元无证上岗的,扣罚该用人单位负责人300元/人次,扣罚安全管理人员200元/人次
27、爆破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使所有通路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内,爆破前必须有明确的警戒信号爆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爆破安全规程》中的规定现场检查未做好或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扣罚主管人员500元,直接责任人员200元,现场安全管理人员100元
28、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和炮烟被吹散以后才能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危石、盲炮等现象,如果有应及时进行处理,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爆破人员同意,才准许其他人员进入爆破地点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现场检查未按要求做好,扣罚主管人员500元,直接责任人员200元,现场安全管理人员100元;未做好记录,每缺一次,扣罚主管人员和爆破员各50元
29、相关涉爆人员在填写《火工材料使用登记表》时,不能弄虚作假,禁止涂改实时检查相关涉爆人员在填写《火工材料使用登记表》时,弄虚作假、涂改的,按50元/处予以处罚
十、事故报告和处理
十、事故报告和处理
30、发生死亡事故(或一起三人以上重伤事故)必须在一小时之内将事故基本情况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安全部(与政府安监部门),24小时之内书面报告呈送安全部实时检查未按时报的,给单位负责人扣1000元书面报告未及时呈送安全部的,各扣罚事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500元
31、发生重伤事故,必须在一小时之内将事故基本情况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安全部与政府安监部门,12小时之内书面报告呈送安全部实时检查未按时报的,给事故单位扣罚5000元,给单位负责人扣罚500元书面报告未及时呈送安全部的,各扣罚事故单位负责人和职安全部门负责人500元
32、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和处理及时分析事故经过和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实时检查未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的,给单位负责人与安全部门负责人各扣罚500元
33、工伤事故发生后,与事故调查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实时检查在工伤事故调查、取证过程中拒绝接受调查的、有意伪造现场、串供、设置阻力的单位或人员,视其情节给予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200—500元的罚款发生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姑息、包庇、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他人的,视其情节给予当事人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十一、其他
十一、其他
十一、其他
十一、其他
十一、其他
34、凡检修项目,重大项目、新投入项目或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或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实时检查对无任何方案而盲目进行施工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对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35、所有设备应当由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实时检查非负责设备运行人员操作设备的,处以200元罚款
36、电器设备应当由值班电器人员操作实时检查非值班电气人员操作设备的,对违规人员处以200元的罚款
37、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应有可靠的绝缘保护,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停电作业,特殊情况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实时检查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没有可靠的绝缘保护和检修电气设备带电作业的,对责任人处以200元的罚款
38、生产现场应做好文明生产,防止跑、冒、滴、漏,使用及存放氧气瓶、乙炔瓶应按安全要求(使用距离5米、距明火10米)摆放实时检查生产现场存在跑、冒、滴、漏的;氧气瓶、乙炔瓶不按安全要求摆放的,对现场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罚款
39、每位员工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措施或及时向领导报实时检查阻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40、在临近高压线、地下管线或动力设备附近施工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实时检查临近高压线、地下管线或动力设备附近施工,未按规定进行防护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41、现场动火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消防设施要满足完好、有效条件实时检查现场动火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或消防设施不能满足完好、有效条件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42、各级领导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好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时检查因忽视安全、玩忽职守(值班人员未坚守岗位或不作为)而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对责任者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43、每位员工应爱护并及时维护各类安全设施实时检查损坏安全、防毒设施不及时修复而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44、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部件实时检查擅自拆除安全部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给予责任人200—1000元的罚款
45、任何人发现立即要发生事故的危险情况下,应积极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实时检查发现立即要发生事故的危险情况下,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视其情节对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46、任何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实时检查对制止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对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
47、安全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任何人不得无理刁难、打骂、陷害实时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如果被无理刁难、打骂、陷害、视其情节给予肇事者2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并给予开除处分
48、安全管理人员发现违章现象应及时制止实时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发现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9、安装、拆除、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实时检查否则给予当事人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50、
(1)电机车运行时,司机禁止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电机车停止运行时,应将电弓及时摘除
(2)电机(瓶)车速度不能太快、下班后应将钥匙取下,并及时断电实时检查
(1)电机车运行时,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的或电机车停止运行时,未将电弓及时摘除的,给予50元/次的罚款
(2))电机(瓶)车速度太快、下班后未将钥匙取下、不断电的,给予50元/次的罚款
51、进入生产现场应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岗
(1)进入生产作业场所不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按不戴安全帽处以50元/人次罚款;不系安全帽带处以30元/人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处以100元/人次罚款;接触尘毒岗位人员不戴防尘毒口罩处以30元/人次罚款;不穿劳保服或穿戴不规范的处以30-50元/人次罚款员工穿高跟鞋、拖鞋、裙子、披发及赤膊上岗操作的,给予每人每次30元的罚款
(2)擅自脱岗、串岗、睡岗、在岗位上打闹取笑玩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非上班时间未经允许进入各类作业场所的,罚款50元/人次
(3)凡酒后上岗的,责令停工进行安全学习,并给予200元/次罚款
52、钻工凿岩时应遵守凿岩操作规程实时检查钻工跨在气腿上作业、打干钻或戴手套护钎杆的,给予50元/次的罚款
53、乘罐时应遵守乘罐制度,不得在罐内嬉戏、打闹、吸烟实时检查乘罐时在罐内嬉戏、打闹、吸烟等,违反乘罐制度不听劝阻的,视其情节给予50—200元的罚款
54、卷扬机工、信号工应认真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劳动纪律,自己不违章,并及时制止他人违章实时检查
(1)卷扬机工、信号工在岗位看书、听收音机、玩手机、脱岗、窜岗、睡岗等违反劳动纪律或不按规程操作行为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2)卷扬机工在岗精力不集中,造成过卷、蹲罐,没听清楚信号的情况 下盲目动罐,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
(3)信号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不坚持井口登记制度,不坚持乘罐制度,乘罐时挤上涌下、候罐时嘻戏、打闹、追逐等现象熟视无睹,不加制止,视其情节给予50—1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55、员工宿舍电线应规整,井下电缆应按规范敷设实时检查
1、
(1)员工私拉乱接电线的,处罚该员工100元/次;
(2)电工不及时检查、维护、整改的,给予电工50元/次的罚款
2、将电线缠绕在风水管上、高低压电缆线捆绑在一起、线头裸露或喷砼时将电线直接喷到帮壁的,给予队长、值班长、电工50元元/处罚款;给予直接责任人100元/处罚款
56、井口管理
(1)出入井口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2)出入井必须遵守《乘罐制度》;
(3)井口及罐笼内杂物、渣石应及时清理干净;
(4)井口及罐笼内阻车器应关闭后,方可发运行信号;
(5)推车工不能用空车顶重车;实时检查
(1)出入井口人员不登记者,给予40元/次的罚款只登记下井或只登记上井的,给予20元/次的罚款
(2)违反《乘罐制度》的,给予50元/次的罚款
(3)井口及罐笼内杂物、渣石不及时清理的,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4)井口及罐笼内阻车器未及时关闭就发罐的,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5)发现推车工能用空车顶重车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57、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应及时、规范进行记录(填写)实时检查对安全管理台帐不及时记录或记录不全的,给予20元/次的罚款
58、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奖罚及时落实兑现实时检查对各类安全生产奖罚故意不予落实兑现的,责令改正,视其情节给予责任领导200—500元的罚款4对违章违制人员的处罚由安全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不得重复罚款开具的罚款通知书一式三分,由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的处罚由公司安委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