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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鸡亭中学关于规范加班暂行规定为保证教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享受正常的休息,能不加班的不安排加班如因工作需要,学校经与加班教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按以下暂行规定执行一.加班安排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可由相关教职工向处室负责人提出,或直接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安排,填写《加班申请单》(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留在处室备案按照法定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5天),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应经分管校级领导批准二.补贴标准处室应对教职工加班提供相应条件,并对加班的进程和结果跟踪管理学校对延长工作时间的教职工按月增发给相应报酬即非休息日、非法定休假日而延长工作,每小时同上一节导优辅差课标准计发补贴;休息日如周末、寒暑假延长工作时间,每4小时以加班
0.5天标准计发补贴;法定休假日延长工作时间,每4小时以加班
0.5天乘以3标准计发补贴三.补贴手续每月月底由职能部门根据《加班核报表》核对统计,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再由财务计发补贴附表(2份)加班申请单(样表)申请时间年_____月_____日申请部门申请人姓名加班员工加班日期:___月__日至___月__日加班时间:上午____:____至____:____下午____:____至____:____晚____:____至____:____(计小时)加班事由处室负责人审批(签名)分管领导审批(签名)金鸡亭中学加班核报表加班人员年月日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内容处室负责人核对签字月日(星期)天(计小时)月日(星期)天(计小时)月日(星期)天(计小时)月日(星期)天(计小时)月日(星期)天(计小时)月日(星期)天(计小时)月日(星期)天(计小时)月日(星期)天(计小时)月日(星期)天(计小时)月日(星期)天(计小时)月日(星期)天(计小时)合计天(计小时)注每月月底由职能部门根据《加班核报表》核对统计,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再由财务计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