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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电大国际公法期末复习考试小抄
一、单选
1、被誉为国际法创始人的是荷兰著名法学家(格老秀斯)
2、最先把国际法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人是(丁韪良)
3、被视为近代国际法形成的标志事件之一的是(威斯特伐利亚和会的召开)
4、确定国际法主本资格的条件之一是(有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5、确定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文件是(《联合国宪章》)
6、国际法基本原则有(强行法)
7、首先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是(中国和印度)
8、国际法官方编纂始于(19世纪)
9、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美国的凯尔森)
10、国家的核心要素是(主权)
11、学者对国家承认的效果的研究从理论上提出了两种主张,其中之一是(宣告说)
12、(国际法主体发生变化)是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
13、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随领土转移原则)
14、国际法上的承认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因此(承认表明了建交的愿望但不等于建交)
15、依国际条约规定,向所有国家商船开庭的河流称(国际河流)
16、国际河流制度和永久中立制度产生于(19世纪)
17、(以山为界)是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
18、确定现行南极法律制度的主要条约是(南极条约)
19、南极洲是地球的六大洲之一,其总面积为(1400多平方公里)
20、北冰洋面积约有(1500多平方公里)
21、1702年荷兰著名的法学家(宾刻舒克)在他的《海洋领有论》中提出把海洋划分为领海和公海
22、国际法上的无害通过制度适用于(领海)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
24、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25、在群岛国的群岛海道上适用(通过制度)
26、对于宽大陆架的沿海国确定大陆架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可划到(350海里)
27、沿海国在大陆架上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28、(民用商船)不能行使紧迫权.(可以行使的军舰、政府船舶、民用商船)
29、沿海国对违反其法律规章的外国船舶可以在公海上行使(紧迫权)
30、各国军舰在公海上可命令从事海盗行为的嫌疑船停船而对其进行(登临检查)
31、现行的国际海底开发制度是(平行开发制)
32、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属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33、国际海底区域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
34、人类第一次飞离地面的工具是(热气球)
35、重于空气的飞机载人飞行成功是(1903年)
36、《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是
(1944)年在(芝加哥)签订的
37、地面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有权保留(国内运输权)
38、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各国可以(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和天体)
39、目前目前确立外层空间法的最重要的公约是(外层空间条约)
40、根据1971年《赔偿责任公约》的规定,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在(地球表面)造成的损害应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
41、原始国籍是指因(因出生)而取得的国籍
42、中国迄今共颁布过
(4)部国籍法
43、国家依法赋予出生国籍的原则之一是(血统主义)
44、所谓“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某外国的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45、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全面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文件是(《世界人权宣言》)
46、条约的缔结程序之一是(认证条约约文)
47、在国际组织中只有部分权利并承担部分义务的成员是(观察员)
48、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国一致”原则是在(1945年“雅尔塔会议”)中确定的
49、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有(51个)
50、联合国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首要的机关是(安理会)
51、下列哪些组织是与联合国建立关系的第一个专门机构(国际劳工组织)
52、将争端提交由一个若干人组成的委员会,并由其查明事实、提出报告和建议促使当事国达成协议的解决争端的方法称为(调解)
53、下列哪个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仅以国家为唯一的诉讼当事人(联合国国际法院)
54、国际常设法院于
(1922)年成立
55、联合国国际法院除对国家外交的诉讼案件中有管辖权外,还有权对联合国大会提出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56、国际上规定废弃将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第一个公约是(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
57、在国际法上第一次规定对犯有国际罪行的国家领导人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是(1919年的《凡尔赛和约》)
58、(武装部队)属于合法交战者
59、国际法基本原则有(强行性法质)
60、特别使团是(国家派往别国的临时使团)
61、合法交战者有(武装部队)
62、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有(51个)
63、国际法的官方编纂始于(19世纪)
64、人类第一次飞离地面的工具是(热气球)
65、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
66、对于宽大陆架国家确定大陆架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最多可划到(350海里)
67、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属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68、确定现行南极法律制度的主要条约是(南极条约)
69、首先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是(中国与印度和缅甸)
70、学者对国家承认的效果的研究从理论上提出了两种主张,其中之一是(宣告说)
71、下列哪个选项属于确定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条件(有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72、使馆馆舍可用于(开展使馆职务工作)
73、领事馆是(执行领事职务的机关)
74、联合国国际法院除对国家外交的诉讼案件有管辖权外,还有权对联合国大会提出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75、沿海国对违法其法律规章的外国船舶可在公海上行使(紧追权)
76、对于宽大陆架的沿海国确定大陆架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可划到(350海里)
77、国际海底区域是(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海床、海洋及其底土)
78、地面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有权保留(国内运输权)
79、依国际条约规定,向所有国家商船开庭的河流称(国际河流)
80、联合国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首要的机关是(安理会)
81、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各国可以(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和天体)
82、重于空气的飞机载人飞行成功是在(1903年)
83、各国军舰在公海上可命令从事海盗行为的嫌疑船停船而对其实行(登临检查)
84、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有(以山为界)
85、确立南极法律制度的基本条约是(南极条约)
86、确立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最重要的国际条约是(《联合国宪章》)
87、以下使馆人员在接受国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使馆的外交人员)
88、领事执行其职务的范围是(领辖区内)
89、国际上规定废弃将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第一个公约是(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
90、条约的缔结程序之一是(认证条约约文)
91、确定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文件是(联合国宪章)
92、各国在大陆架上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93、重于空气的飞机载人飞行成功是(1903年)
94、国际海底区域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
95、适用于过境通行制度的海峡是国家的(领峡)
96、国家依法赋予出生国籍的原则之一是(出生地主义)
97、在群岛国的群岛海道上适用(通过制度)
98.下列B不属于通洋运河A.苏伊士运河B.伏尔加运河C.巴拿马运河D.基尔运河
99.现代国际法不承认国家有AA.域外庇护权B.领土庇护权C.领水庇护权D.领域庇护权
99.近代国际法的实际源头是A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100.外交团是A外交礼仪方面的团体
101.关于国际法约束力的来源较为正确的是D意志协调说
102.目前确立外层空间法的最重要的公约是D外空条约
103.《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是1944年在D芝加哥签订的
104.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B美国的凯尔逊
105.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属于D国际强行法范畴
106.“归化”是指C困申请取得国籍A.因出生B.因婚姻C.D.因收养
107.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是C丁题良
108.使馆制度即常住使团制度15世纪开始产生他对以后外交关系的形成有重要意义
109.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国际习惯是指C习惯国际法
110.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这意味着A一国不能创造国际法
111.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C使国际法法典化)A.国际立法B.使国际法汇总成册C.D.编辑成册便于查阅
112.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C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113.群岛国的群岛基线最长不得超过多少海里
125114.下列哪个组织的总部设在伯尔尼C万国邮政联盟
115.《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C会议各国代表协商起草的
116.在国际组织中只有部分权利并承担部分义务的成员是C联系成员
117.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以B国际法基本原则为准缔结的书面协议B联合国安理会
119、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B)A.仅指单独自卫B.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C.必须以受到外国干涉为前提D.自卫不向安理会报告
120.国际损害责任就其性质而言属于B损害赔偿责任
121.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础是公海自由这就决定A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122.人权的含义是指A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123.在国际法上社会连带学说的创始人是C法国的狄骥
124.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A使国际法法典化
125.联合国的原始会员国有51个
126.确立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条件之一是C有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127.联合国安理会对程序事项以外的事项以A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理事国可决票通过
128.国际海洋法庭有法官B21名
129.外交代表在接受国犯了罪接受国D不得审判和处罚他
130.下列属于内陆水的河流是D国内河流
131.外交团有权C参加接受国的庆典
132.国际法上“归化”在狭义上是指C自愿申请人籍
133.在国际法上互不侵犯原则是指B禁止侵略战争
134.享有全部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有A使馆的参赞和武官
135.联合国安理会的“集体否决权”是指D7个非常任理事国反对
136.现代国际法不承认国家有A域外庇护权
137.近代国际法的实际源头是A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138.不得承认依靠外国势力建立的傀儡国家被称为是D史汀生不承认主义
139.永久中立国应允许B交战国检查其船舶
140.国际人权保护的个人基本权利是C生存权
141.关于国际法约束力的来源较为正确的是D意志协调说
142.下列行为中属于国际罪行的是D贩卖奴隶
143.除群岛国的情形外邻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海域属于A内水
144.保护个人公民和政治权利的国际条约是D《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145.外交团是C各国使节组成的团体
146.向所有国家所有船舶开放的河流是B国际运河
147.受庇护的人员是B外国人
148.第一个确立国家领空主权的国际公约是B《巴黎航空管理公约》
149.以下传统取得领土的方式已被现代国际社会否定D
150.大使的国书由A国家元首签署.
151.外交部是B国内外交机关
152.在《南极条约》有效期间各国不得对南极地区A主张主权.
153.目前确立外层空间法的最重要的公约是D外空条约
154.下列哪个组织的总部设在伯尔尼C
155.国家为防止和惩治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等事项的法规可设立C毗连区
156.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C随领土转移原则
157.根据1971年《赔偿责任公约》的规定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在B地球表面造成的损害应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
158.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以B国际法基本原则为准缔结的书面协议
159.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属于D国际强行法范畴
160.在国际组织中只有部分权利并承担部7分义务的成员是C联系成员
161.在近代国际法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一件大事是A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
162.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是C丁韪良.
163.国际法上的承认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因此D承认表明了建交的愿望但不等于建交
164.区域性机关若采取执行行动须经下列哪一国家或机构批准B联合国安理会.
165.下列哪个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仅以国家为--唯一的诉讼当事人B联合国国际法院
166.国际常设法院于哪一年成立C
1922167.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BA.仅指单独自卫B.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
168.国际损害责任就其性质而言属于B损害赔偿责任
169.国际法的国家间的官方编纂活动开始于C19世纪
170.使馆制度即常住使团制度15世纪开始产生他对以后外交关系的形成有重要意义
171.国际河流制度和永久中立制度产生于19世纪
172.下列哪个组织是与联合国建立关系的第一个专门机构(A国际劳工组织)
173.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础是公海自由这就决定了公海是(A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174.人权的含义是指A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175.现行的国际海底开发制度实行C平行开发制
176.国际常住使团制度形成一项普遍制度是在(C17世纪)
177.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者有D联合国会员国
178.联合国会员国在宪章下之义务与依任何其他国际协定所负之义务有冲突时优先适用的原则是D在宪章下之义务优先
179.依国际实践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免除国家责任B国际组织授权
180.条约的保留在于摒除条约中若干条款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该项制度适用下列哪个条约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D、《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81.国际法院的判决作出后当事国不服C向法院申诉或复核.
182.按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开始执行职务的时间为D接受国发给领事证书之时
183.安理会主席职位由下列人员担任D安理会理事国轮流
184.按照现代国际法国家承认B可创设一个国际法主体
185.在集体人权中构成其他各项入权和基本自由的基础和前提的是B民族自决权.
二、多项选择题1.以下关系属于国际法调整的对象BCA中国与百事可乐公司的关系B中国与美国的关系C.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关系D自然人与法人间的关系
2、传统国际法学界在国际法的效力依据问题上所形成的主要学派有ABC格老秀斯派、自然法学派、实在法学派3.对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新自然法学派提出了CD社会连带说、规范法学说4.国际法的直接渊源包括ABC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
5、以下属于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的包括ACDA、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B.国际仲裁机构的裁决C权威公法学家的学说D国际组织的决议
6、国际习惯形成的证据资料一般可以通过下列情况得到BC国家的外交实践、国际组织的实践7.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ABC国家、争取独立的民族、政府问的国际组织
8、关于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的主体地位,下列哪种说法正确的ABA.它不是国家但类似国家B.其享有的民族自决权是其取得国际法主体地位的主要依据C.它的国际交往能力与国家基本相同D.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对它完全适用9.各国使国际法在其国内得到适用的方式包括A采纳C转化10.现今世界上的永久中立国有A瑞士C奥地利11.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包括A国家领土割让B国家领土合并12.在被继承国灭失的情况下,被继承国参加的哪些条约一般不自动地拘束继承国A参加某一国际组织的条约B政治性的条约13下列哪些债务,不属国家继承的范围BDA国债B地方债务c地方化债务D恶债14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家行为BCDA驻外记者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B外交代表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c实际代表国家行事的人在执行公务时的行为D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国家支配的机关的行为15.国家责任的形式包括A限制主权B恢复原状C赔偿D道歉16.国家领土主权包括以下内容A.领土所有权B领土管辖权c领土主权不容侵犯
17.现代领土变更的新方式包括c全民投票D恢复领土主权
18.下列属于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方式有A.先占B时效c添附D割让
19.下列哪种情况属于对国家领土主权的限制A.共管B租借c无害通行制度D国际地役
19.根据《南极条约》的规定,各国可以在南极进行B占领D建立科学研究站20.1958年,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了A《领海与毗连区公约》B《大陆架公约》C《公海公约》D《捕鱼和养护生物资源公约21.外国船舶在领海中实行以下行为属非无害行为A捕鱼B收集情报C起落飞机D进行军事行动22.各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A航行自由B飞越自由23.各国军舰在公海可拿捕A海盗船B从事非法广播的船舶C无国籍船24.以下船舶可在公海上行使登临权A军舰C执行政府公务的船舶25.下列关于惩治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有B《东京公约》D《蒙特利尔公约》26.按1971年《蒙特利尔条约》规定,以下行为属于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罪A故意传送虚假情报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B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足以危及该航空器的航行安全c破坏停放在机场未交付使用的航空器27.因归化而取得国籍的方式有A自愿申请B因婚姻C因收养28.确立外国人待遇的原则有A国民待遇C互惠待遇D最惠国待遇
29、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在居留国一般不具有的权利是B政治权利D担任公职的权利30.引渡的程序包括A请求引渡的提出B引渡的对象移交c引渡请求的审查31.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公约是(c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D《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32.确立国际人权法的主要条约有A世界人权宣言》B《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c《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33、国内的外交机关有(A国家元着B政府D外交部门)
34、一国派遣使馆人员不需要征得接受国同意的有(C各种参赞D使馆秘书)
35、引起条约无效的原因包括A诈欺B错误C贿赂D与强行法抵触
36、国际组织的成员在国际组织中一般享有的权利是A代表权B发言权C表决权D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37.国际组织的主要机关有A决策机关B执行机关C行政机关38.国际组织的决策方式一般有A全体一致通过B多数表决通过c协商一致通过D特定多数通过39.联合国大会的职权有A选举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B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的任何事项c投票选举国际法院法官D委任联大秘书长40.联合国秘书长的职权有A监督联合国工作人员的工作B在联合国安理会中以秘书长的资格行使职权c执行经社理事会委托的职务D对威胁和平与安全的事项提请安理会注意41.联合国安理会维持和平部队的主要任务是A在冲突双方间保持中立地位B报告被派驻地区的形势c监督所在地区的休战与停战D防止外来干涉42.国际争端的特点是A国际争端的主体主要是国家B国际争端往往涉及国家的重大利益或重要权利c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决定于该争端的性质D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由当事国自愿选择适用43以下实体可以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A联合国大会B安理会44.国际法院的法官B对涉及本国的案件不用回避C对曾经参与过的案件必须回避D均没有同一国籍45.作战的基本原则有A区分原则B相称原则D条约无规定不得免除国际法义务原则46.合法交战者有A武装部队B民兵和志愿军C游击队
47.依国际实践免除国家责任的情况有A.同意c不可抗力D自卫行为.
1.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A国家B争取独立的民族C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2.下列债务不属国家继承的范围BD
3.国际法上的承认B具有溯及的效果D是单方法律行为
4.对领土主权的限制方法有A共管B租借C势力范围D国际地役
5.下列有关空中劫持的公约有B东京公约C.海牙公约D.蒙特利尔
6.《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规定该法庭对A反和平罪B战争罪C.反人道罪有管辖权
7.下列属于国际法原则宣言中七原则的是ABCDA.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B.不使用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C.和平解决国际争端D.各民族权利平等与自决
8.现今世界上的永久中立国有ACA.瑞士B.卢森堡C.奥地利D.摩纳哥
9.国家领土主权包括以下内容:ABCA.领土所有权B.领土管辖权C.领土主权不容侵犯D.领土统治权
10.现代领土变更的新方式是C全民投票D恢复领土主权
11.1958年86国在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了A.《领海与毗连区公约B大陆架公约》C《公海公约》D《捕鱼和养护生物资源公约》
12.因加入而取得国籍的方式有A.自愿申请B.因婚姻C.因收养
13.国内的外交机关有
14.联合国安理会解决国际争端时有权A.建议B.调查C.执行行动
15.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法的渊源指的是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一般法律原则
17.国家责任的形式包括A.限制主权B.恢复原状C.赔偿D.道歉
18.在以下管辖中(A.领域管辖B.国籍管辖)是主要的
19.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公约是C《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D《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20.引渡的程序包括A请求引渡的提出B引渡的对象移交C引渡请求的审查
21.可以引起条约元效的原因有A诈欺B.错误C.贿赂D.与强行法抵触
22.以下实体可以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A.联合国大会B.安理会
23.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是A.由于国家领土割让B.国家领土合并
24.根据传统国际法学派对国际法的效力提出的观点所形成的主要学派有A.格老秀斯派B.自然法学派C.实在法学派
25.对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新自然法学派提出了C.社会连带说D.规范法学说
26.国际法的渊源包括以下几种:
27.国际习惯形成的证据资料一般可以通过下列情况得到ABCA.国家的内部行为B.国家的外交实践C.国际组织的实践D.跨国公司的行为
28.关于国际法的“一般法律原则”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BCA.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B.它是国际法的渊源C.它是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原则D.它是国际法渊源的补充
29.关于国际法上的特别条约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BCA是造法性条约B.是契约性条约C.是国际法的渊源D.不可能成为国际法的渊源
30.以下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有ACDA.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B.国际仲裁机构的裁决C.权威公法学家的学说D.国际组织的决议
31.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是因为ABCA.国家有国际法上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的调整对象C.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的创造者D.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的创造者
32.关于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的主体地位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BA.它不是国家但类似国家B.其享有的民族自决权是其取得国际法主体地位的主要依据C.它的国际交往能力与国家基本相同D.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对它完全适用
33.国际法的基本原则ABC各国必须遵守B.各国不得以条约改变之C.适用国际法的一切领域中D.具有任意法的性质
34.关于《联合国宪章》,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BCA.于1945年通过并生效B.是迄今为止最有权威的一项国际条约C.它有189个会员国D.非会员国不受其约束
35.不干涉内政原则包括ABA.一国不得以经济的方法迫使另一国服从B.民族自决权不受外国势力干涉C.联合国制止一切违反国际法的行为D.各国自由的处理其国内的一切事务
36.各国在使国际法在其国内适用的方式上一般采用的方法是ACA.采纳B.变通C.转化D.保留
37.我国在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上的总的原则是ABCDA.严格履行国际义务B.条约与我国法律抵触时条约优先C.条约与宪法不一致时宪法优先D.适用国际惯例不得违反我国公共利益
38.下列属于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方式有ABCDA.先占B.时效C.添附D.割让
39.下列有关空中劫持的公约有BDA.《国际民用航空公约》B.《东京公的》C.《巴黎公约》D.《蒙特利尔公约》
40.下列哪种情况属于对国家领土主权的限制ABCDA.共管B.租借C.无害通行制度D.国际地役
41.1958年86国在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公约有BCA.领海法律地位的草案B.大陆架公约C.公海公约D.海上人命安全
42.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ABA.国家B.联合国C.公司D.个人
43.从国际法实践来看国籍的概念可以适用于ABCA.法人B.自然人C.船舶D.国家
44.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在居留国一般不具有的权利是BDA.人身权利B.政治权利C.民事权利D.担任公职的权利
45.进行国际谈判参加国际会议不需要出示全权证书的有(ABC)A.国家元首B.政府总理C.外交部长D.大使
46.一国派遣使馆人员不需要征得接受国同意的有CDA.使馆馆长B.各类武官C.各种参赞D.使馆秘书
47.国际组织的成员在国际组织中一般享有的权利是(ABCD)A代表权B.发言权C.表决权D.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48.国际组织的主要机关有ABCA.决策机关B.执行机关C.行政机关D.司法机关
49.国际组织的决策方式一般有ABCDA.全体一致通过B.多数表决通过C.协商一致通过D.特定多数通过Yi
50.联合国大会的职权有ABCDA.选举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B.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的任何事项C.投票选举国际法院法官D.委任联大秘书长
51.联合国秘书长的职权有(ABCD).A.监督联合国工作人员的工作B.在联合国安理会中以秘书长的资格行使职权C.执行经社理事会委托的职务D.对威胁和平与安全的事项提请安理会注意
52.联合国安理会维持和平部队的主要任务是A.在冲突双方间保持中立地位B.报告被派驻地区的形势C.监督所在地区的休战与停战D.防止外来干涉
53.下列哪个组织的总部设在日内瓦:ABDA.国际电信联盟B.世界气象组织C.万国邮政联盟D.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54.世界贸易组织具有的职能是ABCDA.为成员的贸易谈判提供场所B.协调成员间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C.审议成员的贸易政策D.实现全球经济政策的制定的统一性
55.国际法院的法官BCDA.对涉及本国的案件必须回避B.对涉及本国的案件不用回避C.对曾经参与过的案件必须回避D.不具有同一国籍
56.依照国际法边界争端应通过BCD方式解决A.武力B.谈判C.国际仲裁D.国际司法程序
57.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家行为:BCD
58.国际争端的特点是ABCDA.国际争端的主体主要是国家B.国际争端往往涉及国家的重大利益或重要权利C.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决定于该争端的性质D.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由当事国自愿选择适用
59.根据《南极条约》的规定各国可以在南极进行BD军事演习B.自由考察C.占领D.建立科学研究站
60.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法的渊源指的是ABC
61.关于惩治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非法行为的国际条约有ACDA.1963年《东京公约》B..1958年日内瓦公约C.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D.1970年《海牙公约》
62.关于《联合国宪章》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BC
63.以下关系属于国际法调整的对象BC
64.不干涉内政原则包括AB
65.领事职务有ABD
66.以下国际组织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BCDEF
67.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上下列人物中持二元论观点的有CD.68各国军舰在公海可拿捕ABC
69.各国在使国际法在其国内适用的方式上一般采用的方法是AC
70.我国在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上的总的原则是(ABCD
71.下列债务不属国家继承的范围BD
72.按照国际法的原则下列哪些债务属国家继承的范围AC
73.下列哪种情况属于对国家领土主权的限制ABCDE
74.条约禁止保留的情形有AB
75.下列有关空中劫特的公约有BCD.A.《国际民用航空公约》B.《东京公约》C.《海牙公约》D.《蒙特利尔公约》E.《巴黎公约》
76.国际法上的承认BD
77.1958年86国在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公约有ABCDA.《领海与毗连区公约》B.《大陆架公约》C.《公海公约》D.《捕鱼和养护生物资源公约》
78.《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规定该法庭对ABC
79.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ABC
80.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有AB
81.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AB
82.下列属于国际法原则宣言中七原则的是.ABCD
83.在以下管辖中AB
84.现今世界上的永久中立国有AC
85.下列条约一般不继承DE
86.以下实体是国际法的主体AC
87.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公约是CDA.《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B.《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C.《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D.《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
88.国家领土主权包括以下内容ABC
89.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在居留国一般不具有的权利是BD
90.可以引起条约无效的原因有ABCD
91.从国际法实践来看国籍的概念可以适用于ABC
92.属于国家领土的有ABC
93.现代领土变更的新方式是CDEF
94.进行国际谈判参加国际会议不需要出示全权证书的有ABC
95.引渡的程序包括以下哪几个方面ABC
96.条约停止实施的情形有ABCD
97.一国派遣使馆人员不需要征得接受国同意的有CD
98.领馆人员的职务可因下列原因终止(ABCD
99.以下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有ABCD
100.国际组织的主要机关有ABC
101.因加入而取得国籍的方式有ABC
102.国际组织的成员在国际组织中一般享有的权利是ABCD
103.国际组织的决策方式一般有ABCD
104.联合国安理会维持和平部队的主要任务是ABCD
105.下列哪个组织的总部设在日内瓦ABD
106.联合国大会的职权有ABCD
107.联合国秘书长的职权有ABCD
108.世界贸易组织具有的职能是ABCD
109.国际法院的法官BCD
110.依照国际法边界争端应通过BCD
111.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是因为ABC
112.国家责任的形式包括ABCD
113.关于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的主体地位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B
114.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家行为BCD
115.国内的外交机关有ABD
116.国际法的基本原则ABC
117.国际争端的特点是ABCD
118.联合国安理会解决国际争端时有权ABC
119.按1971年《蒙特利尔条约》规定以下行为属于该公约规定的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ACD
120.用于建立国际组织的国际协议通常称为CD
121.根据《南极条约》的规定各国可以在南极进行BD
122.下列属于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方式有ABCDE
123.根据传统国际法学派对国际法的效力提出的观点所形成的主要学派有ABC
124.以下实体可以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AB
125.对外空发射物体承担损害责任的国家有ABCD
126.对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新自然法学派提出了CE
127.国际法的渊源包括以下几种ABCD
128.关于国际法的一般法律原则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CDE
129.合法交战者有ABCE
130.国际习惯形成的证据资料一般可以通过下列情况得到ABC
131.各国在公海上享有ABC
132.以下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AB
133.关于国际法上的特别条约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BC
134.在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如法院有属于一方当事国国籍的法官则他方当事国也有权选派一名本国法官参与审理此种法官称为AC
135.对于合法进入一国境内的外国人按国际实践一般享有ABD
136.船舶在公海上航行只服从于AB
137.联合国接纳新会员国的条件是AB
138.条约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为第三国创设权利和义务ABC
139.国家的常驻外交代表机关有AB
140.对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根据国际法下列该国哪个部门的行为可视为国家行为ABC
141.国际组织的章程通常采用的名称有ABCD
142.引渡的规则包括ABD
143.下列属于安理会职权的有ABCD
144.国际法上的政府继承发生于下列场合CD
145.按照国际惯例下列条约应予继承的是BD
146.国际法院审理案件中的附带程序包括ABCDE
147.国际组织的成员有以下几种ABCD
148.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国家领空主权包括A飞在空中设立”禁区”B制定本国航空法律法规C保留”国内载运权”
149.国际法律责任的主体有A国家B政府间国际组织C民族解放组织
150.军舰在公海上发现其他船舶有下列哪些嫌疑可以行使登临检查权ABCD
151、公海是指不包括下列哪些部分的海域(ABD)A内水B领海C大陆架D毗连区
152、在国际法上,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包括D、国法法主体的变化
二、填空
1、1864年丁韪良把惠顿的《国际法原理》,译成中文的《万国公法》
2、在近代国际法的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的除威斯特伐里亚会议的召开和胃霓斯特伐里亚和约》的签订外,还有格老秀斯的著作《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
3、现代国际法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际法调整和对象的范围扩大、国际法主体的增加、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纂、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的新变化
4、国际习惯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一是有一般的实践或通例的存在,二是它已被各国接受为法律
5、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有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6、中、印、缩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于1954年由周恩来总理提出的
7、国际法的基孝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它构成国际法规范的基础
8、政府问开展国际法的编纂始于19世纪
9、联合国的国际法主要编纂机关是国际法委员会l
0、对于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学说,有代表性的是法律的一元论竺;一元论的主张一元论的学说又分成两派一派强调国内法优先,另一激强调国际法优先11.组成国际法上的国家须具有的四个要素是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和政府和主权12.国家管辖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属人管辖和属地管辖13.国家的主权或独立是国际法产生和存在的基石1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政府的承认
15、对领土权的限制方式有租借、势力范围、国际地役和共管
16、中国的陆地边界长22000公里,海岸线长18000公里
17、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下的地球特定部分称领土,它由领陆、领水、领空、领陆和领水的底土组成
18、按《南极条约》规定,南极地区是指南纬60度以南的地区19.中国于1996年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会议各国代表协商起草的20.国际上采用的领海基线有直线基线、正常基线和混合基线
21、按照海洋法公约的约定,各国毗连区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基线不超过24海里海里22.外国商船、军舰和飞机通过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实行一种殊的制度,叫作过境通行制23.大陆架的宽度为200海里最长不得超过350海里24.国际上有关防止和惩治空中劫持的重要公约包括海牙公约、东京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25.《芝加哥公约》将航空器分为两种一是国家航空器,二是民用航空器26.《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了对危害国籍民用航空安全的犯罪现已人的发现地应对该人采取或引渡或起诉的原则27.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外层空间活动的制度主要有责任制度、援助送回和归还制度和空间物体登记制度28.国籍的取得方式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是因出生取得国籍,二是因归化取得国籍
29、根据不同的情况,难民的寿筝遇可以有以下几种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不低于一般外国人的待遇30.国际人权保护从权利主体的角度可分为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31.196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人权公约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32.中国清政府正式设立主管外交的机关始于1861年或咸丰11年,其名称是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33.当今,确立外交关系法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34.使馆馆长分三级,即大使级馆长、公使级馆长和代办级馆长35.领事馆一般分为四级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36.二战后,国际上签订了确定领事关系法律原则和规则的公约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37.缔结能力属于国际法范畴时,只有国际法主体才有缔约能力38.缔结条约的程序约文的议定、约文的认证和表示同意受条约的约束
39、当事国双方交换外交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照会,就有关事项成协议的方式叫换文
40、国际条约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可分为一般性条约和特别性条约
41、条约的登记和公布的目的在于反对秘密外交,它并不一项一强制性的程序
42、世界上第一个具有普遍性的一般性国际组织是国际联盟43.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44.联合国是于1945年5月1日成立的45.联合国的六个主要机构是大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46.联合国体系中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机关是安理会该机关现在由15个理事国组成,其中有5个常任理事国47.联合国的行政首脑是联合国秘书长,他是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的推荐任命的48.国际争端的外交解决方法谈判、斡旋、调停、和解和调查
49、联合国国际法院1946年成立,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任期9年
50、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分为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两种51.国际仲裁是以自愿接受管辖为基础的
52、国际常设促裁法院是1922年在海牙成立的53.合法交战者包括战斗员和非战斗员
54、二战后,成立了审判德国和日本的首要战犯的国际军事法庭是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1.对于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学说有代表性的是法律的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主张一元论的学说又分成两派一派强调国内法优先,另一派强调国际法优先
2.国家管辖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属人管辖和属地管辖
3.现代国际法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际法主体的增加、国际法调整和对象的范围扩大、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的新变化、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纂
4.对领土主权的限制方式有共管,租借,势力范围,国际地役
5.中国的陆地边界长22000多公里海岸线长约18000公里
6.国际争端的外交解决方法有谈判,斡旋,调停,和解,国际调查
7.领事馆一般分为四级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领事代理处
8.西方学者在对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研究中提出的三种学说是国际法优先说,国内法优先说,国际法国内法平行说
9.国际习惯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一是有一般的实践或通例的存在二是他已被各国接受为法律
10.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它构成国际法规范的基础
11.国际上采用的领海基线有直线基线,正常基线,混合基线
12.大陆架的宽度为200海里最长不得超过350海里
13.外国商船军舰和飞机通过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实行一种特殊的制度叫作过境通行制
14.联合国的六个主要机构是大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秘书处
15.国家管辖权主要包括二个方面领域管辖,国籍管辖
16.按照海洋法公约的约定各国毗连区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基线不超过24海里
17.国际上订有三个有关防止和惩治空中劫持的公约是海牙公约,东京公约,蒙特利尔公约
18.联合国体系中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机关是安理会该机关现在由15个理事国组成其中有5个常任理事国
19.使馆馆长分三级即大使,公使,代办
20.联合国国际法院1946年成立,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任期9年
21.根据不同的情况难民的待遇可以有以下几种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低于一般外国人的待遇
22.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外层空间活动的制度主要有责任制度,援助送回和归还制度,空间物体登记制度
23.国际人权保护从权利主体的角度可分为个人人权,集体人权
24.政府间开展国际法的编纂于19世纪
25.缔结条约的程序包括约文的议定,约文的认证,表示同意受条约的约束
26.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分为诉讼管辖权,咨询管辖权两种
27.条约的加入只适用于开放性的多边条约
28.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有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29.联合国的国际法主要的编纂机关是国际法委员会
30.196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人权公约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31.联合国组织的根本法是《联合国宪章》
32.当事国双方交换外交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照会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的方式叫换文
33.国际条约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可分为一般性的条约和特别的条约
34.联合国的行政首脑是联合国秘书长,他是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的推荐任命的
35.在国际法院咨询案中有直接请求权的仅限于联合国和联合国专门机构
36.国际仲裁是以自愿接受管辖为基础的
37.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是1922年在海牙成立的
38.《芝加哥公约》将航空器分为两种一是国家航空器,同时把国际航空运输的飞行分为两类一是国家航空器,二是民用航空器
39.条约的登记和公布的目的在于反对秘密外交,它并不是一项强制性的程序
40.世界上第一个具有普遍性的一般性国际组织是国际联盟
41.国家的主权或独立是国际法产生和存在的基石
42.国籍的取得方式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因出生,二是因归化取得国籍
43.各国船舶和飞机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享有过境通行权
44.缔结能力属于国际法范畴时,只有国际法主体才有缔约能力
45.合法交战者包括战斗员和非战斗员
46.二战后国际上签订了确定领事关系法律原则和规则的公约是领事关系公约
47.被誉为国际法的创始人的格老秀斯于1625年发表了一部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是《战争与和平法》
48.国际海底继承区域是人类共同继承的遗产
49.国际上采用的领海基线有直线基线直线基线混合基线
50.1899年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通过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奥本海对他的评价是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在国际法的历史上标志了一个时代
51.中国清政府正式设立主管外交事务的机关始1861年或威丰11年年其名称是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
52.外国商船、军舰和飞机通过用于国际航行户的海峡实行一种特殊的制度叫作过境通行制
53.联合国法委会1948成立到1981年有34名委员
54.领事馆一般分为四级;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领事代理处
55.《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了对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犯罪嫌疑人的发现地国应对该人采取或引渡或起诉的原则
56.国家管辖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领域管辖、领域管辖
57.按照海洋法公约的约定各国毗连区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基线起不超过24海里海里
58.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总原则是严格履行国际义务、保护中国的合法权益
59.国际法的直接渊源有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
60.联合国体系中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机关是安理会安全理事会该机关现在由15个理事国组成其中有5个常任理事国
61.根据不同的法律地位河流可以分为国内河流、界河、多国河流、国际河流、国际运河
62.使馆为了通讯的需要可采取适当方法包括使用外交信使外交邮袋和明密码电信在内
63.划分边界的习惯是山脉以分水岭为准通航的河流以主航道中心线为界不通航的河流以中间线为界湖泊的边界线一般通过湖的中心
64.使馆分3级即大使馆公使馆代办处
65.联合国国际法院1946年成立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任期9年
66.使馆馆长分三级即大使公使代办
67.根据不同的情况难民的待遇可以有以下几种: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低于一般外国人的待遇
68.中国的陆地边界长约22000多公里海岸线长约18000多公里
69.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中国于1996年5月5日批准该约.
70.国际人权保护从权利主体的角度可分为:个人人权、集体人权
71.外国人待遇的原则有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互惠待遇原则
72.关于保护人权的国际监督机制有:报告机制、国家间控诉机制和个人来文机制
73.国际法对国家战争权的限制始于19世纪末期规定应废弃将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公约是巴黎非战公约
74.个人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两类公民和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75.联合国的国际法主要的编纂机关是国际法委员会国际法委会
76.196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人权公约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77.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有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78.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馆长可分为三级分别第一等级是向国家元首派遣的大使ambassador或教廷大使nuncios及其他同等级位使馆馆长、第二等级是向国家元首派遣的使节公使ministerplenipotentiary及教廷公使internuncios、第三等级是向外交部长派遣的代办chargedaffaires
79.以条约规定划国家边界的程序有定界和标界
80.联合国组织的根本法是《联合国宪章》
81.对于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学说有代表性的是法律的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主张一元论的学说又分成两派怀派强调国内法优先另一派强调国际法优先
82.当事国双方交换外交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照会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的方式叫换文
83.国际条约的缔结程序包括:约文的议定、约文的认证、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
84.国际条约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可分为一般性的条约和特别的条约
85.联合国的行政首脑是联合国秘书长他是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的推荐任命的
86.条约的修订可以分为修正和修改
87.截止到2001年底联合国的会员国已有140;个其中创始会员国51个
88.缔结条约的程序包括约文的议定、约文的认证、表示同意受条约的约束.
89.在国际法院咨询案中有直接请求权的仅限于联合国和联合国专门机构
90.确立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的最基本的文件是联合国宪章
91.国际仲裁是以自愿接受管辖为基础的.
92.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是1922年在海牙成立的.
93.联合国的六个主要机关是:大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秘书处
94.缔结能力属于国际法范畴时只有国际法主体才有缔约能力.
95.国家继承所涉及的四个方面是条约、国家财产、国家档案和国家债务.
96.条约的登记和公布的目的在于反对秘密外交它并不是一项强制性的程序
97.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是平行开发制
98.
17、18世纪形成的国际法学派除格老秀斯派外还有自然法学派和实在法学派
99.《芝加哥公约》将航空器分为两种:一是国家航空器二是民用航空器同时把国际航空运输的飞行分为两类一是航班飞行二是非航班飞行
100.最有权威的荷兰法学家格老秀斯在他的被称为国际法形成与发展的基础著作《战争与和平法》当中用国际法来称呼国家之间的法律
101.1954年中国印度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中国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
102.国籍的取得方式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因出生取得国籍二是因归化取得国籍
103.战时禁制品包括:绝对禁制品、相对禁制品
104.在近代国际法的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两件大事分别是:威斯特伐里亚公会的召开1643-1648年《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的签订、格老秀斯的巨著《战争与和辛法》于1625年发表.
105.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外层空间活动的制度主要有:责任制度、援助送固和归还制度、空间物体登记制度
106.1966年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标志着普遍国际人权法开始形成.
107.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有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108.国际法编纂的两种形式是全面编纂个别法编纂
109.国际争端的外交解决方法有谈判斡旋调停和解和国际调查
110.个人人权包括:公民和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111.十九世纪以来西方学者在对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研究中提出的3种学说是:国家法优先说国内法优先说国际法与国内法平行说
112.领事馆馆长一般分4级即总领事领事副领事领事代理处
113.国际法主体的类型有以下几种:国家、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
114.国际习惯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一是有一般的实践或通例的存在二是已被各国接受为法律
115.英国哲学家边沁首倡编纂国际法是在18世纪末
116.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它构成国际法规范的基础
117.合法交战者包括战斗员和非战斗员.
118.国家的主权或独立是国际法产生和存在的基石
119.世界上第一个具有普遍性的一般性国际组织是国际联盟
120.在国际法上各国赋予公民原始国籍的标准主要有三个原则他们是:是以父母任何一方或仅以父亲一方的国籍作为赋予子女原始国籍标准的双系或单系(父系)血统原则、是以本人出生地作为赋予个人原始国籍标准的出生地原则、是兼以父母国籍和本人出生地作为赋予个人原始国籍标准的混合(合并)原则
121.政府间开展国际法的编纂始于19世纪
122.领土主权要受一般国际法规则的限制除任何国家不得利用本国领土损害其他国家的利益之外还有领海中的无害通过制度、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的过境通行制度、群岛水域的群岛海道通过制和无害通过制等都是对国家领土的一种限制
123.国际法院的职权有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124.条约的名称主要有公约、条约、宪章、专约、协定、议定书、宣言、联合公报、换文、谅解备忘录
125.国家管辖权包括四个方面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
126.各国船舶和飞机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享有过境通行权
三、名词解释
1.国际法
2.国际法的主体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实体
3、国际法基本原则不仅有大量的国际文件规定,而且有许多学者著作进行研究,它们都对国际法基本原则作了阐述
4、国际法编纂是指国际法的法典化,即把国际习惯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制定为系统的条文,并且把正在形成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以法典的形式作出规定,以促进国际法的发展
5、国家是指一定范围的领土之上的居民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政府之下组织的社会国家必须具备有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主权四个要素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的主体
6、单一国又称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地方行政区域组成的拥有统一主权的国家
7、复合国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州、邦、或共和国组成的国家
8、永久中立国是指从19世纪初期开始,一些国家先后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而在对外关系中承担了永久中立的义务,从而使其主权受到了特殊限制
9、附属国:是主权受他国限制并因而对他国处于从属地位的国家,实践中分为附属国和被保护国等两种类型
10、独立权是指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外理本国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干涉的权利
11、平等权是指国家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以平等身份和资格进行国际交住并承受国际权利义务的权利
12、自卫权是指国家以武力防卫外国对本国的武力攻击的权利
13、管辖权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
14、国家承认是指既有国家对新国家产生的事实给予确认,表示愿意与该新国家进行交往,并接受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行为
15.国家管辖豁免是指一个国家不受他国立法、司法、行政管辖,主要是指不受他国的司法管辖,即非经一国同意,他国司法机关不得受理针对该国或该国的行为和财产提起的诉讼,也不得对该国的财产提起诉讼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16、政府承认是指一国确认他国的新政府具有代表其本国的正式资格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
17、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18、政府继承是指某一政府代表国家的资格被新政府所取代
19、国家责任是指国家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或称国际不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国际法律责任
20、国家领土是指隶属于国家主权之下的地球的特定部分
21、国家责任的执行是指从事国际不当行为的国家履行因其不当行为而对受害国所负担的有关义务,其目的和作用在于消除国际不当行为的后果,从而有效地维护受害国的权利
22.领陆是国家疆域以内的全部陆地包括大陆和岛屿领陆是一个国家领土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领陆的其他部分都是附属于领陆而存在的世界上不存在没有领陆的国家
23.领水领水是国家陆地疆域以内的水域称内陆水和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带海域
24.领空领空是国家领陆和领水以上一定高度的空气空间
25.领陆和领水的底土:是国家领陆和领水之下的部分底土包括领陆的地层土、内水和领海的水床和地层土
26.先占亦称占领是指国家通过对无主土地的占领而取得对该土地的主权的行为先占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即无主地
27.时效是指国家占有他国的部分领土经过长期和平地行使管辖权而取得对该领土的主权
28、征服是指国家以武力对他国领土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兼并而取得该领土的主权的方式
29.全民投票全民投票又称全民公决是指由某一领土上的居民充分自主的参加投票决定该领土的归属
30、领土主权领土主权的的基本含义是国家对其领土本身及领土内的人和物所具有的最高权力,包括国家对其领土具有排他的所有权和管辖权
31.恢复领土主权是指国家收回以前被别国非法占有的领土恢复本国对有关领土的历史性权利
32.租借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部分领土出租给另一国.在租借期内承租国将租借地用于条约规定的目的并行使全部或部分管辖权出租国仍保持对租借地的主权租借期满后予以收回
33.国际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承担的对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别国的需求或者为别国的利益服务国际地役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国家的领土不构成国家领土组成部分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不能作为国际地役的客体
34.边界国家边界是确定国家领土范围的界限是划分一国领圭与他国领土.一国领土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以及一国领空与外层空间的界线
35.内海水以《海洋法公约》第8条和1款规定指除群岛国的情形外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海域它包括领海基线以内的海湾、海峡、海港以及其他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也称内水(内水是国家领水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国家陆地领土相同的地位,国家对内水行使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36、港口是指能用于装卸货物、上下乘客和泊船并具有各种工程设施的内水
37.领海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成为领海按照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12海里
38.领海基线领海基线是测算领海宽度的起算线也是一国的陆地、内水、与领海的分界线群岛国除外
39.毗连区毗连区是毗连领海并在领海以外由沿海国对海关、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管制权的一带海域按照国际法毗连区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
40、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领海基线量起,其宽度不超过200海里,在该区域内,沿海国有专属的经济主权权利和特定的管辖权,其他的国家有一定的自由权和其他权利
41.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依据认为外国船舶〈事有完全外交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和检查的权利
42、紧追权是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该国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外国船进行追逐,继续进行到公海将其拿捕和交付审判的权利
43.大陆架是指沿海国的陆地领土在该国领海之外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足200海里的可延长到200海里但不得超过350海里或不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
44.紧迫权是指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其国家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外国船进行追逐继续进行到公海将其拿捕和交付审判的权利
45.发射国是指发射或促进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和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46.国籍国籍是指个人自然人作为某一特定国家的成员而隶属于该国的一种法律资格或身份国家的主要作用是在有关个人和特定的国家之间建立一种特别而稳固的法律联系
47、国籍的抵触又称国籍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不止一个国籍或不具有任何国籍的法律状态
48.国民待遇原则也称平等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对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一定事项上给予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使外国人与所在国国民处于平等的地位既不享有特权也不受到歧视
49.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的国民的待遇不低于他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国民的待遇口其目的是使受惠国国民与第三国国民相比永远处于不受歧视的地位
50.互惠待遇原则是指一国给予外国国民某种权利、利益或优遇以该外国给予本国国民同等的权利、利益或优遇为前提其目的是避免外国人在本国片面获得某些权利和利益同时反对本国人在外国受到歧视
51.外交保护外交保护泛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利益进行的保护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国家的国内外交机关或其外交代表机关来行使
52.引渡通常是指一国应外国请求将位于本国境内而被请求国追诉或判刑的人移交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现代引渡制度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有关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
53、双重归罪即要求引渡对象的行为依请求国和被请求国的法律都属于应受一定程度的处罚的犯罪行为
54.庇护是指国家允许因政治原因受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在本国入境、居留并对之加以保护的行为国家对外国人的庇护通常在本国领域内庇护但不排除条约规定的域外庇护
55、国际人权法它在狭义上仅指在和平时期促进和保证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普遍尊重和实现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即平时国际人权法,广义上还包括在武装冲突(包括战争和非战争的武装冲突)期间保护平民、战斗员和武装冲突受难者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即国际人道主义法
56.个人人权个人人权是指以其自身名义享有的权利其中包括属于某一种族、宗教或语言少数群体或者其他某一社会组织或团体如工会的成员以其个人名义享有的权利
57.集体人权集体人权是指某一群体、团体、组织、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的权利其中包括某一民族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的民族自决权也包括某一种族、民族、宗教、或语言群体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的权利还可以包括诸如工会和宗教团体等其他社会组织、团体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的权利
58、报告机制是有关国际组织和主要国际人权公约广泛采用的一种国际监督机制
59、国家间控诉机制:是国际人权公约的缔约国通过有关国际机构监督其他缔约国履行条约义务的重要机制
60、个人来文机制:是有关个人通过国际机构维护自身权利、促使国家(特别是本国)履行国际人权义务的重要机制
61、外交关系是指国家通过外交活动与另国或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形成的关系外交关系是国家对外关系的重要方面国家的对外关系有政治、经济、文化和外交等方面的关系
62、外交关系法主要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外交关系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
63、使馆是国家驻外国的外交使团,也是外交代表机关,使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使馆的设立、馆长的等级、使馆人员的组成及其派遣和接受、使馆的职务等**
64、国书是前往接受国赴任的使馆长携带的外交信件其内容主要介绍馆长的品德才能、忠于职守和可以信赖等,同时表示派遣国的国家元首或外交部长对发展两国关系的良好愿望
65.外交团外交团是由驻在一国的各国外交使节全体组成的团体外交团的主要作用在礼仪方面、他不具有任何法律职能
66.特别使团特别使团是一国经另一国的同意或邀请派往该另一国进行谈判或完成某项特别外交任务的代表派遣国的临时使团特别使团的职务由派遣国与接受国协议约定
67、领事是一国根据协议而派驻他国的特定城市或地区,以保护本国和本国国民在当地合法权益和执行其他领事职务的官员,这称职业领事此外,还可以从当地选任名誉领事办理领事职务
68、条约的缔结包括国家条约的缔结、国际组织间条约的缔结以及国家和国际组织间条约的缔结
69.条约的解释是指对条约的具体规定的真实含义作出说明条约的解释对诚实履行条约具有重要意义
70.条约的保留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做的单方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
71、条约必须遵守原则是指对于在主权平等、充分表达自己意愿基础上的各项有效条约,各当事方必须按照条约的规定,善意地解释条约,诚实地履行条约义务
72、条约法是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条约关系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条约的缔结、生效、适用、解释、无效、终止和暂停施行等方面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
73、条约的加入是指未参加议定约文或虽参加议定约文而未签署条约的国家表示同意受条约约束,成为条约当事方的一种方式条约的加入多用于开放性多边条约
74、情势变迁是指缔结条约以后,缔结条约时的情况发生了各当事方不能预见的根本性变化,该当事国可以终止或退出该条约
75、协商一致是经过协商,只要在有关问题的基本点上达成一致,而在非基本点上即使存在分歧,如成员国不提出反对,决议即可通过
76、国际组织一般指由若干国家的政府、民间团体或个人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的通过协议而创立的常设国际机构国际法单方上的国际组织是指由若干个国家的政府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依据国际条约而设立的国际常设机构,即政府间国际组织
77、国际组织法是用以制约与调整国际组织的创立、法律地位、内部活动及有关法律问题的所有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78.区域性国际组织是指某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或不属于该地域但以维持区域性利益为目的的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
79.联合国专门机构是根据政府间缔结的国际条约建立的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卫生等特定领域内负有广泛责任并根据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缔结的协定与联合国建立联系的专门性国际组织
80.解决国际争端的强制的方法是一国为使另一国同意其所要求的对争端的解决和处理而单方面采取的带有某些强制的方法这种方法有反报、报复、平时封锁和干涉
81.非强制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是由当事国双方自愿选择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即使是有第三者参与或由第三者裁判也是基于当事国的自愿同意非强制的方法可分为政治的方法和法律的方法
82、国际争端是两个主体间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的论点的分岐,法律上的见解或利益的矛盾对立,国际争端主要是国家之间的争端
83、谈判与协商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为使有关问题得到解决或获致谅解而进行国际交涉的一种方法
84.调查是根据争端当事国的协议组成国际调查委员会协助当事国解决因事实问题引起的争端的方法
85、调停由第三方代表在争端当事国意间做些有利谈判的斡旋工作,并提出来解决争端的建议,并且可以参加谈判
86、斡旋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它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开业已停止的谈判
87、和解又称调解,是由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由期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的建议,以设法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
88、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当国家发生争端时,经各当事国同意,将争端交付给他们自己选任的仲裁人处理,并相互约定服从其裁决他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之一
89、国际仲裁国际仲裁又称国际公断,是指当国家发生争端时,经各当事国同意,将争端交付给他们自己选任的仲裁人处理,并相互约定服从其裁决他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之一
90、战争法是在战争中调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非交战国之间的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
91.战争犯罪是在战争中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战争犯罪主要包括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
92.战时中立是指国家在交战国之间保持一种不偏不倚的法律地位战时中立国不仅不参加交战国的作战和敌对行为而且也不支持或援助交战国任何一方
93、战时封锁是交战国以兵力切断敌国的或敌国占领的海港以及海岸的交通,使所有国家的船舶和航空器不能出入
94、雇佣兵是指在当地或外国特别征募以便在武装冲突中作战,事实上直接参加敌对行动,主要以获得私利而参加敌对行动的人
95、军事占领是指交战国一方击败或驱走敌方军队后临是控制敌国领土的行为
96、战俘是指在战争中或非战争的武装冲突只落于敌方权力支配下的合法交战者
97、报复是指一国针对另一国的国际不当行为而采取的相应措施,以迫使对方停止其不当行为或为其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赔偿
98.封锁分为两种,一是平时封锁是指国家在和平时期以武力封锁他国港口或海岸,以迫使他国接受其所提出的要求或者停止某种行为二是战时87封锁是交战国以兵力切断敌国的或敌国占领的海港以及海岸的交通,使所有国家的船舶和航空器不能出入
99.强行法国际法中的强行法也称绝对法,可以理解为是被国际社会成员全体公认的必须遵守而不得损抑的,也不得任意改变的国际法规范
100.国际条约是国家间所缔结并受国际法支配的国际书面协议,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为何
101、战区是指交战国可以为进行战我叟而实施伤害敌方手段的地区,即从法律上允许进行伤害敌方的地区,它可以是交战国领土,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公海,但不得损害中立国的权益
102、边境制度是指为保护国家安全、维护边界线和方便当地居民的生活,国家在边境地区建立的维护界标、利用界水、边境居民往来等有关的制度
103、外国人的法律地位是指一国境内的外国人在该国入境、居留和出境时所承受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有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外国人所在国和外国人本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共同接受的国际习惯以及所在国的国内法加以规定
104、司法解决是指争端当事国把争端提交给一个已事先成立的、由独立法官组成的国际法院或国际法庭,根据国际法对争端当事国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
105.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指国际法具有法律拘束力或法律效力的根据,各国意志间的协议是国际法的效力根据
106.国家债务指被继承国对另一国家、某一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的财政义务
107、干涉指争端当事国以外的国家对争端的干预,目的是迫使当事国按照干涉国提出来的方式解决争端
108、侵略是指一个国家使用武力侵犯另一个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或以本《定义》所宣示的与联合国宪章不符的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武力
109、国际河流即流经数国并通海洋,根据国际条约或其他形式规定向所有国家商船开放的河流
110、反措施在行为国拒不按受害国的要求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情况下,受害国为迫使行为国履行这些义务,有权对行为国采取报复性的对抗措施
111、过境通行是指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有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个部分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享有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进行了的自由航行和飞跃
112、缔约能力是指缔约方以自己的名义缔结条约、独立享受条约权利、承担条约义务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依国际法确定的
113、缔约权即缔约的代表权,指具有缔约能力的国际法主体的有关机关拥有的代表该主体缔结条约的权力
114、集体安全保障制度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它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面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开业已停止的谈判
115、维持和平行动它是由联合国建立的在冲突地区帮助维持或恢复和平的,有军事人员参加的,但无强制力的行动,包括派遣军事观察团和维持和平部队两种形式
116、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依照《海牙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的规定凡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任何人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任何其它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或这类行为的任何未遂行为或是从事这类行为任何未遂行为的共犯即为犯有罪行
117、海洋法国际社会把海洋划分成各种不同的海域,确定他们的法律地位以及关于各国在各种海域从事航行,资源开发和利用,科学研究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原则,规则和制度,总称海洋法
118、领事关系法是调整国家间领事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内容包括领馆的建立、领事的派遣和接受,领事职务、领馆及其人员的特权和豁免等
119、领海的外部界线是一条其每一点同基线最近点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也是领海与公海或与专属经济区或与他国领海的分界线
120、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是指国际法具有法律拘束力或法律效力的依据
121、公海是提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和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
122、或引渡或起诉原则是指在其境内发现被指称的犯罪嫌疑人的缔约国,如不将此人引渡,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应无例外的将此案件提交某主管机关以便起诉、该机关应按照本国法律以对待任何严重性质的普通罪行案件的同样方式作出决定
123、保留是提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无论措词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的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
四、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国际法的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具备的条件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2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3有国际求偿的能力2.国家承认产生什么样的法律效果国家承认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国际法上的承认意味着承认国家对新国家的国家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可和接受;承认国在承认条件存续期间,对这些权利义务不得加以否认;国家承认还可以在承认国和被承认国之间确立某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上的承认可以在两国间建立起全面的外交关系;国家承认对承认国的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3.简述一国国际不当行为的构成要素以及非法性的排除构成要素一是存在一国的国家行为,二是该行为违背了国际义务排除国家行动的非法性就排除的国家责任哪些情况可排除国家行动的非法性呢
①同意,即国家实施的行动是在得到关系国的同意情况下作出的
②针对他国的违法行动而采取的对抗行动
③国家出现的不可抗力和偶然事件
④危难,指国家代表或受其监护的人为了逃避极端危难的状况而实施的行为
⑤国家遇到特别紧急的状况,如遇到外国侵略的情况下实施的行动
⑥国家的自卫行动4.简述国家领空的法律地位?国家领空是国家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它有完全的排它的主权,它包括国家对领空资源排它的占有、使用、处分权和对领空及其内的人、物.、事的管辖权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领空资源的开发利用2制定航空法律规章3保留国内载运权4设立空中禁区5.简述领土的法律地位?国家对领土具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被称为领土主权,它包括两方面意义一方面是国家对其领土具有所有权,因此具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例如国家可以把领土租借、并入或割让给别国领土主权的另一方面意义是国家对其领土及领土内的人、物和发生的事件有排他的管辖权国家的领土主权是国际法确立的,是不可侵犯的
6、简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沿海国在本国的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有四个方面
①对自然资源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屑经济主权权利
②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的建造及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
③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如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④建立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执行该法律规章的权利沿海在专属经济区内行使上述权利同时还应顾及到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
7、沿海国在毗连区中具有那些管制权?1)毗连区是毗连领海并在领海以外,由沿海国对海关、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管制权的一带海域按照国际法,毗连区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2沿海国为防止外国船舶违反该国领土或领海中关于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法律规章行为发生而对他行使管制权3因为惩治违反上述法律规章行为而对外国船舶行使管制权8.简述大陆架的法律地位?依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的宽度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等深线100海里1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且这种权利是专属的2沿海国对大陆架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有专属管辖权3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4沿海国对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非生物资源的开发应向国际海底管理局交费或缴纳实物5所有国家在大陆架上都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9.简述公海自由航行制度?航行自由是公海自由的一项最基本的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航行权即任何国家的船舶,包括军舰、其他公共船舶和商船,在公海上享有自由航行的权利,除本国外不受任何他国的管辖和支配2船舶的国籍及其地位公海上的船舶必须在一个国家进行登记,具有一国国籍并悬挂该国国旗,无国籍的船舶在公海上不受任何国家的保护;方便旗船视同无国籍的船舶;军舰和为政府服务的非商业性国家船舶享有完全的豁免权3船旗国的义务对悬挂本国国旗的船舶进行管辖;保证海上航行安全;对本国船舶在公海上对他国公民、船舶或设施或海洋造成的损害负责处理另外,对遇难遇险的船舶和人员各国均有救助义务10.简述无害通过制度?1无害通过是各国在别国领海中享有的通过权2通过是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迅速不停地进行3在通过期间不得从事非无害活动,并至少说出两个非无害活动11.简述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航行制度?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一般是指构成世界性航道从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海洋法公约》对一些两端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沿海国的领峡,同时构成世界性航道的海峡规定了一种航行制度,即过境通行制所谓过境通行就是外国船舶和航空器自由通过和飞越海峡,但通过应继续不停的并应遵守沿岸国规定的入境条件限制,不得对沿岸国使用武力或威胁,同时还应遵守国际规章、程序和惯例12.简述群岛水域的法律地位?群岛水域是指群岛国的群岛基线以内但不包括该国内水的全部海域群岛国对其群岛水域具有主权,但外国船舶在群岛水域中享有无害通过权,并且外国船舶和航空器在群岛国指定的海道及其上空航道上享有迅速和连续不停地通过权13.公海的概念和地位?公海是指在沿海国的内水、或群岛水域、或领海或专属经济区之外的全部海域它是全人类的共同资源,因此向所有国家开放,各国在公海上有航行、飞越、捕鱼、建造国际法允许的人工岛、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以及海洋科学研究的自由权所以各国不得对公海主张主权或其他权利,并应和平利用公海和顾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14.简述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国际海底区域是指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海底洋底及其底土由于在这样的海底被发现了锰矿石和其他非生物资源,涉及对它们的开发利用问题,所以《海洋法公约》确立了它的概念,法律地位及开发制度等公约确立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所以,任何国家不得对区域或它的资源主张主权或主权权利,任何国家或个人都不得将其据为已有;区域资源的权利属于全人类,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并为全人类谋利益区域资源的开发采取“平行开发制”,即允许国际海底管理局进行开发,又允许缔约国或它的国营企业、或在它的担保下的私人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合作开发15.简述蒙特利尔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及其管辖权的确定1航空登记国的管辖权2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人犯仍在该航空器内,则航空器降落地国有管辖权3罪行发生地国有管辖权4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犯罪或针对该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永久居所地国有管辖权5罪犯发现地国有管辖权6不排斥本国法的其他管辖权16.简述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确定外空法律地位的主要文件是《外层空间条约及月球协定按这些法律文件规定,外空法律地位的内容包括
①外空探索和利用自由外空包括天体是全人类的开发范围,各国均可平等地探索和利用,但应遵守国际法和为全人类谋福利和利益
②各国不得对外空主张主权或权利,也不得将其据为己有
③探索和利用外空应为和平目的
④天体及其资源属全人类的共同财产,待到可以开发资源时要建立国际制度17.简述国籍概念及作用?国籍是指个人属于某国的国民的标志,是个人与某国之间的一种长久的法律关系国籍对个人和国家均有重要作用,对个人,他有了某个国家的国籍,就具有了该国国民的资格,因而受该国的管辖,他可以享有该国的国民的权利和义务,在外国也可受本国的保护,本国有接纳他的责任对国家来讲,国家用国籍来确定它的永久人口,是国家形成的基本条件之一,国籍也是国家确立属人管辖权的依据18.简述国籍的取得和丧失?个人国籍的取得是依各国国内法规定各国法律赋予个人国籍一般都基于个人出生或归化的事实就个人出生国籍的决定,各国可依据血统主义或出生地主义,也可采用二者相结合的原则决定个人国籍归化国籍可因个人的申请人籍、婚姻、被收养、认知等事实而取得个人国籍的丧失也是由国内法规定的,可以依个人退籍或国家依法剥夺而丧失19.简述外国人待遇原则?根据国际实践确定外国人待遇的原则一般有三项
①国民待遇,即外国人享有与本国人基本相同的待遇
②最惠国待遇,即一国根据条约规定给予另一国国民不低于它现在或将来给予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③互惠待遇一般是根据条约规定国家间相互给予对方国民的优惠待遇20.简述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制度: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一般都是各国国内法规定外国人人出境和居留的条件及应办的手续如入境要有本国签发的有效护照和入境国签发的入境签证,并接受入境国的边防、海关、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国家有权拒绝危害本国安全、社会公共秩序或人民健康的人人境外国人人境后应到目的地去居住或从事活动,他要服从所在国的管辖,办理户籍登记并按规定交验证件等外国人的出境一般是自由的,所在国不得阻拦,但对某种情况下的外国人可以限制离境,如正在服刑者,卷入民、刑事案件未了结的人,或债务未还者等,可以拒发离境证明,国家也有权依法驱逐外国人21.简述外国人待遇的含义?所谓外国人的待遇也就是他们在所在国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他们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法律诉讼权等外国人不享有选举与被选举等政治权利外国人行使权利也要履行相应义务同时,外国人还有对所在国尽忠义务,如维护所在国安全和公共秩序,不应作出有损所在国的行为但不要求外国人尽兵役义务22.简述外交保护的概念和条件?外交保护是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外国的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进行的保护但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必须受一定条件的限制
①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遭到了所在国的非法侵害;
⑦受害人白受害之日起到抗议或求偿结束应连续具有保护国国籍;
③受害者应用尽所在国的救济办法23.简述庇护的概念和对象?庇护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遭到外国追诉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给予的保护行为庇护的对象一般都属于被保护国认定为政治犯但这种认定不得违反国际法的规定例如不得将犯有恐怖罪行或战争罪行认定为政治犯罪24.简述个人人权?个人人权主要有
①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命权,不受酷刑、奴役;人身自由与安全,迁徙自由;公平审判、法律人格权、隐私权、名誉权,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婚姻家庭权等
②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如工作权、休息权、组织和参加工会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参加文化生活、罢工和健康权等25.简述集体人权?集体人权包括
①民族自决权,即殖民地和被外国奴役或统治下的民族或人民有自由决定它的政治地位和谋求其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权利
②种族、民族、宗教或语言群体的权利这主要是要求国家对于国内的种族、民族、宗教或语言的特殊群体应给予特别保护,而不得侵害他们的权利例如,不得消灭它们的特征26.简述保护人权的监督机制?的保护除要求国家采取措施外,国际上还建立了一些普遍的监督机制例如
①报告制度,即要求国家向有国际组织或有关国际机构报告它的人权状况;
⑦控诉制度,即人权保护的有关公约规定,国家间可以控诉不履行公约的行为,以通过国际机构斡旋与和解,或者用法律方法进行解决
③处理个人有关侵犯人权的控告27.使馆有哪些职务1使馆的主要职务即代表派遣国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与接受国办理交涉调查接受国的状况和发展情况,向派遣政府国具报促进派遣国与接受国的友好关系和发展两国间经济,文化和科学关系2其他职务,如领事事务等28.使馆有哪些特权和豁免?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包括使馆馆舍本身和使馆的财产不受侵犯2使馆的档案和文件不得侵犯3使馆有通讯自由4享受免纳捐税特权5使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的自由;6使用国旗和国徽权29.简述使馆和外交代表的义务?使馆和外交代表在接受国享有特权与豁免,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主要有五项
①尊重接受国的法律规章;
②不干涉接受国的内政;
③不得将使馆馆舍用于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用途;
④与接受国洽谈业务,一律应与该国的外交部或经商定的部门进行,不得与其他部门联系公务;
⑤外交代表不应为私人利益从事商业或专业活动30.简述领事的概念和类别?领事是根据国家间的协议,一国派往别一国特定地区或城市执行领事职务的官员,他们是职业领事此外还有从所在地聘任的名誉领事领事办公的处所称领事馆、有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31.简述领事职务?领事职务工作主要有四类
①在领辖区内保护派遣国及其侨民在当地的合法权益2促进派遣国与当地的贸易和文化关系的发展
③对派遣国人港或入境的船舶及其人员给予必要的协助或帮助
④办理公证、认证、签证、护照及户籍登记等法律手续32.简述领馆的特权与豁免?领馆的特权与豁免有
①领馆馆舍中专供领馆办公的部分不可侵犯,接受国官员进入要征得馆长同意但遇火灾或其他灾害需要保护时,可推定馆长同意而进入领馆馆舍、设备及财产和交通工具,不得征用,但有必要征用时,应作迅速、充分、有效赔偿
②档案和文件不可侵犯
③通讯自由
④领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自由
⑤免税特权33.简述领事官员的特权与豁免?领事官的特权与豁免有
①人身不可侵犯,接受国不得对他逮捕或羁押、监禁等,但严重犯罪或已判决执行的例外
②管辖豁免,领事的职务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但也有例外
③免税和免除海关检查
④其他,如免除外侨登记、居留证、工作证、个人义务等34.简述条约的定义和特征?条约是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的并受国际法支配的国际协议它有四个主要特征
①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协议;
②条约是受国际法支配的协议;
③条约是有法律拘束力的协议;
④条约通常是书面形式35.简述条约的缔约能力和缔约权?缔约能力是指依国际法规定,缔约者具有以其自己的名义缔约,并能直接承受条约的权利和义务及承担违约责任的能力国家和其他国际法主体都有这种能力不过,除国家外,其他国际法主体的缔约能力之范围是有局限性的缔约权,也就是缔约的代表权,即代表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缔结条约的权力没有这样地位的国家机关或其他国际法主体的机关是不能代表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缔结条约的36.简述条约的缔结程序?条约的缔约通常有三个程序
①缔约各方的代表通常以谈判的方式拟定条约约文
②谈判代表认证条约约文为其代表的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接受该约束的标准文本认证的方式有草签、暂签和签署等形式
③缔约方接受条约约束国家及其他缔约者最终表示接受条约约束的形式有批准、加入、签署、接受或赞同等37.简述条约对当事国的效力?条约一经生效,就对其当事国发生效力,当事国应善意地履行条约规定,即严格地不折不扣地遵守条约的规定因为缔约行为是国家在国际交往中的法律行为,是有拘束力的国际约定或承诺,所以就应信守约定,“条约必须信守”是条约法的一项基本原则38.简述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条约一般不对非当事国发生效力,但在两种情况下对非当事国发生效力,一种情况是条约本身为非当事国规定了义务,非当事国表示接受此义务,或该项义务是习惯法规则,则该约均对非当事国发生效力另一种情况是条约为非当事国创立了权利,非当事国无相反表示该约对它发生效力39.简述条约的适用范围?从时间上讲,若条约没有特别规定,一般是自条约对当事国生效之日起,适用该国,对它有拘束力而不溯及该约对它生效前的该国行为从空间范围讲,若国家没有声明适用的空间范围,则自条约对该国生效之日起,适用其全部领域40.简述条约的解释条约的解释是对条约规定的真实含义所作的说明解释条约目的是更好地执行条约的规定但条约的缔约国或国际组织、国际司法机关在解释条约时,应按条约的用语在其上下文中通常的意义解释,并应符合条约的宗旨和目的及作善意地解释此外还可参考条约的补充资料解释解释条约的文字应以条约作准的文字解释41.简述条约无效的原因?条约无效有三个理由,一是违反国内法关子缔约权的规定;二是违反自由同意,违反自由同意的情况包括错误、诈欺、贿赂等情形;三是条约的内容违反国际法强行规则42.简述国际组织的决议?国际组织决议的性质有三种
①有拘束力的协议,这是指涉及该组织自身活动的决议和针对成员作出的决议如决定会员国问题、机构的设立、表决程序、修改章程、财政事项
②限制性有拘束力的决议,例如可以在一定条件限制下,对组织的成员作出有拘束力的决议
③无拘束力的决议,除前两种性质的决议外,国际组织的决议一般无法律拘束力43.简述国际组织的决策方式?决策方式实际上就是国际组织决定问题的表决程序,每个组织可根据其自身的情况采取一致表决的方式,或多数表决方式,或协商一致的方式作出决议44.简述国际组织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国际组织成员在国际组织中一般享有代表权、发言权和表决权以及组织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1代表权代表权是组织成员取得资格所产生的必然后果2发言权和表决权国际组织成员有权在组织会议上发言,表达本国的意见和态度,也有权参与决策过程,对组织权限范围内的各种问题以提案的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然后通过对提案的表决参与政策的制定3国际组织成员有权按照组织章程规定的条件,享受组织提供的服务和便利国际组织成员的义务一般有合作义务、财政义务和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45.简述联合国的原则1联合国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的原则2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章程所担负的义务3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4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其他国家的领土完整与主权独立5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宪章规定采取的行动应予以配合6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会员遵行上述原则7宪章中的任何规定不得视为授权联合国干涉任何国家j46.简述安理会的表决程序安理会的表决程序是每个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对程序事项的决定只要有9个赞成票即可作出对程序事项之外的事项要求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赞成票作出决定这就是五大国一致原则,实际_上五个常任理事国对程序以外的事项决定可以一票反对,使这类事项作不出决定,即所谓五大国之否决权但五大国的弃权票不构成否决47.简述斡旋与调停:斡旋与调停都是在争端当事国不能用谈判解决争端的情况下,由第三者,如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代表在当事国间作消除双方对立的工作,提供它们谈判的便利的斡旋工作第三国还可在斡旋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和参加谈判,以解决当事国间的争议这是调停48.简述调查与和解调查方法一般是由于事实不清而产生的争端,当事国愿将争端交付国际调查委员国进行调查,该委员会对事实进行调查后,提供调查报告当事国若接受报告则可按报告查明的事实解决争端和解是当事国愿将它们之间的争端交给一个国际和解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在调查事实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求争端的解决49.简述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有两类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诉讼管辖是法院对国家诉讼的案件的管辖诉讼管辖有三种形式
①国家可以在它们之间发生争端之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法院审判此称自愿管辖
②国家在它们之间的现行条约或协定中规定,遇于条约的解释及其他特定事项发生争议交由法院审判法院对这样案件的管辖称协定管辖
③任择强制管辖,即法院对事先声明接受法院规约第36第2款并承担同样义务的国家间诉讼案件的管辖50.何为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咨询管辖权,是国际法院对联合国大会、安理会提出的任何法律问题发表的咨询意见,和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对其职权范围内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的咨询意见咨询意见无法律约束力,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51.简述惩治战争犯罪的原则:对于战争犯罪惩治原则不仅规定在有关的国际文件中,而且早就被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所实践,惩治战争犯罪的原则主要有五项
①个人要负刑事责任原则
②官方身份不得免除个人责任原则
③执行政府或上级命令不免除责任原则
④上级官长对其部下实施的战争犯罪行为承担责任原则
⑤惩治战争犯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原则除这五项原则外还有一些其他原则,如对犯罪嫌疑人公正审判、不违反国内法不能作为免除责任的理由、不溯及既往等原则52.使馆有哪些职务1使馆的主要职务即代表派遣国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与接受国办理交涉调查接受国的状况和发展情况,向派遣政府国汇报;促进派遣国与接受国的友好关系和发展两国间经济,文化和科学关系2其他职务,如领事事务等53.简述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现行国际条约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有1禁止使用极度惨酷的和过分伤害的武器2禁止使用不分皂白的作战手段和方法3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方法4禁止使用背信弃义的作战手段和方法54.战争开始后对交战国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1引起交战国间外交和领事关系的断绝2引起交战国间条约关系的变化3引起通商往来的断绝4对国家财产的影响5对敌国公民的影响55.简述战俘、伤病者和平民的地位战俘是指误入敌方权力之下的合法交战者所谓合法交战者有交战国的武装部队、民兵和志愿军、义勇军、游击队,他们都是有组织的、亨负责人指挥并且遵守战争法规的人员战俘享有一定的保护伤病者是战场的伤病员,交战国发现了他们不仅不得伤害他们而且应给予他们适当救助和战俘待遇平民即和平居民,他们在战争中是不应受到武力攻击的,而且在敌国管辖控制范围内也应给予一定的保护,不应迫害他们56.简述中立国和交战国相互权利和义务战争中永久中立国和宣布中立的国家与交战国之间形成了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中立国的义务实际上就是交战国的权利交战国的义务就是中立国的权利权利与义务须具体回答57.简述战争犯罪的含义战争犯罪的概念是二战后,一些国际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中最先界定战争犯罪的文件是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这两个宪章规定的战争犯罪包括三种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这样的规定被后来的有关文件重申和规定的更加具体58.简述惩治战争犯罪的原则对于战争犯罪惩治原则不仅规定在有关的国际文件中,而且早就被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所实践,惩治战争犯罪的原则主要有五项
①个人要负刑事责任原则
②官方身份不得免除个人责任原则
③执行政府或上级命令不免除责任原则
④上级官长对其部下实施的战争犯罪行为承担责任原则
⑤惩治战争犯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原则除这五项原则外还有一些其他原则,如对犯罪嫌疑人公正审判、不违反国内法不能作为免除责任的理由、不溯及既往等原则59.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对该公约下的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违法行为规定了那些管辖权1航空登记国的管辖权2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人犯仍在该航空器内,则航空器降落地国有管辖权3罪行发生地国有管辖权4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犯罪或针对该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永久居所地国有管辖权5罪犯发现地阁有管辖权6不排斥本国法的其他管辖权60.简述一国国家不当行为非法性的排除排除国家行动的非法性就排除的国家责任那些情况可排除国家行动的非法性呢
①同意,即国家实施的行动是在得到关系国的同意情况下作出的
②针对他国的违法行动而采取的对抗行动
③国家出现的不可抗力和偶然事件
④危难,指国家代表或受其监护的人为了逃避极端危难的状况而实施的行为
⑤国家遇到特别紧急的状况如遇到外国侵略的情况下实施的行动
⑥国家的自卫行动61.使馆有哪些特权和豁免:使馆馆舍不得侵犯,包括使馆馆舍本身和使馆的财产不受侵犯;使馆的档案和文件不得侵犯;使馆有通讯自由;享受免纳捐税特权;使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的自由;使用国旗和国徽权
62、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国际法的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2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3有国际求偿的能力63.简述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咨询管辖权,是国际法院对联合国大会、安理会提出的任何法律问题发表的咨询意见,和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对其职权范围内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的咨询意见咨询意见无法律约束力,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64.简述公海上的管辖权:国家对公海虽不具有管辖权但是为维护公海上的良好秩序保证各国更好地利用公海行使公海上的自由权利国际法承认国家在公海上对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对此《海洋法公约》作了规定不仅明确了对发生在公海的碰撞或其他航行事故及船长或其他服务人员的刑事或纪律责任事项由船旗国及有关人员所属国管辖而且规定各国应防止和惩治违反国际法及破坏公海秩序的行为
65、公海自由航行制度有哪些?航行自由是公海自由的一项最基本的制度,包括内容有
1、航行权即任何国家的船舶,包括军舰、其他公共船舶和商船,在公海上享有自由航行的权利,除本国外不受任何他国的管辖和支配;
2、船舶的国籍及其地位公海上的船舶必须在一个国家进行登记,具有一国国籍并悬挂该国国旗,无国籍的船舶在公海上不受任何国家的保护;方便旗船视同无国籍的船舶;军舰和为政府服务的非商业性国家船舶享有完全的豁免权;
3、船旗国的义务对悬挂本国国旗的船舶进行管辖;保证海上航行安全;对本国船舶在公海上对他国公民、船舶或设施或海洋造成的损害负责处理另外,对遇难遇险的船舶和人员各国均有救助义务
66、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
1、国际法主体增加,形成了国家是国际法基本主体,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民族解放组织为次要主体的新格局
2、国际法调整的对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
3、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发生了新的变化;
4、国际法的全面编纂和系统化
67、沿海国在毗连区中具有的管制权有哪些?
1、毗连区是毗连领海并在领海以外,由沿海国对海关、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管制权的一带海域按照国际法,毗连区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
2、沿海国为防止外国船舶违反该国领土或领海中关于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的法律规章行为发生而对他行使管制权
3、因为惩治违反上述法律规章行为而对外国船舶行使管制权
68、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根据《外层空间条约》等法律文件,对各国从事外空、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的探索和利用必须遵守的原则有
1、共同利益原则;
2、自由探索和利用原则;
3、不得据为已有原则;
4、限制军事化原则;
5、援救宇航员原则;
6、承担国际责任原则;
7、登记国对其发射的空间物体具有管辖、控制和所有权原则;
8、保护外层空间环境原则;
9、国际合作原则
69、简述《海牙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及其管辖权的确定?《海牙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凡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任何人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任何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或这类行为的任何未遂行为,或是从事这类行为任何未遂行为的共犯即为犯有罪行《海牙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应采取必要措施对该类罪行实行管辖权
1、罪行是在该国登记的航空器内发生;
2、在其内发生罪行的航空器在该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罪犯仍在该航空器内
3、罪行是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的,而乘租人的主要营业地,或如乘租人没有这种营业地,则其永久居住地是在该国另外,罪犯在缔约国领土内,如该国未将其引渡,该缔约国应同样采取必要措施,对这种罪行行使管辖
70、条约的无效及其后果是怎样的条约的无效是指条约因为不符合国际法所规定的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而无法律效力条约无效的理由:
1、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限的规定;
2、违反自由同意、错误、诈欺、贿赂、强迫;
3、条约的内容违反国际法强行规则条约无效的后果条约无效可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绝对无效条约不可能通过受害国嗣后的明示或默示的同意而得到补救使其成为有效的条约;对于相对无效条约,可以通过受害国嗣后的明示或默示的同意而得到补救,使其成为有效的条约原则上,条约的无效应当是自始元效,而不是从援引或确定无效之日起无效
71、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空气空间在法律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国家领空;另一部分是国家领空以外的空气空间,它是各国自由航行的空间;国家领空是国家主权支配下的空间
1、国家领空的地位国家领空是国家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它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它包括国家对领空资源排他的占有、使用、处分权和对领空及其内的人、物、事的管辖权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领空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航空法律规章;保留国内载运权;设立空中禁区
2、领空以外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它是指公海、南极和各国专属经济区之上的空气空间,它不属于任何国家的管辖范围,各国有自由飞行权,但要遵守有关的国际法律法规
72、条约的定义和特征是什么?条约是国家等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并受国际法支配的国际协议条约的特征有
1、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的协议;任何国际法主体与非国际法主体间、或非国际法主体相互间缔结的协议不能被视为条约
2、条约是受国际法支配的协议,它表现在两个方面
(1)条约确定的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符合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否则不能生效;
(2)条约的缔结、生效、无效、解释、保留、修订和暂停施行受国际条约法的调整
(3)条约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协议
(4)条约通常是书面形式的协议
73、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其特征是什么?国际法意义上的国际组织是指由若干个国家的政府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依据国际条约而设立的国际常设机构,即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主要特征
1、国际组织是根据国家间的多边条约建立的
2、国际组织是国家间的组织;
3、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一般是主权国家;
4、国际组织无权超越成员国政府对其地方、法人或个人直接行使职权,也无权干涉成员国的内部事务
5、国际组织是基于特定目的而建立的
6、国际组织是常设的
7、国际组织具有独立性
74、外空活动的有关规则?
1、卫星国际直接电视广播规则;
2、卫星遥感规则;
3、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规则
75、战争的概念及其特征各是什么?国际法上的战争主要是国家间武装争斗和由此而产生的法律状态战争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1、战争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武装争斗;
2、主要是敌对国家之间武装部队的武力争斗;
3、战争是一种法律状态;区别战争和非战争的武装冲突一般取决于以下3个因素
1、冲突的规模;
2、冲突的意图;
3、非冲突方的态度和反映
76、情势变迁原则有哪些?情势变迁原则源自私法上的情势不变条款为了防止滥用情势变迁原则,保持稳定的条约关系,1969年《条约法公约》第62条对情势变迁原则的适用规定了严格的限制,即条约当事国如果以情势变迁为由主张终止条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缔约时的情势必须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根本性变化;
2、缔约时的情势构成当事国同意受条约拘束的必要根据;
3、情势变迁的效果将根本改变依条约尚等履行的义务程度;
4、确定边界的条约不适用情势变迁原则;
5、如果情势的改变是由于当事国违反条约义务或其他国际义务造成的,这个国家就不能援引情势变迁终止或废除有关条约
7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
1、中国国籍的取得
(1)因出生取得国籍使用双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
(2)因归化而取得中国国籍,适用自愿申请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
2、中国国籍的丧失
(1)自动丧失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2)申请退出定居外国或有其他理由的,可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3、中国国籍的恢复曾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有正当理由,可经批准恢复中国国籍,并不再保留外国国籍
78、联合国的专门机构的基本特征?基本特征
1、它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2、其职能限于经济、社会等某一特定领域;
3、它是具有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4、它同联合国具有法律联系
79、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它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国际法的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的3个条件
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2、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3、有国际求偿的能力
80、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职权是什么?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简称经社理事会,是在联合国大会权力之下,协调联合国及各专门机构的经济和社会的工作的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其职权有
1、作成或发动关于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卫生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研究和报告,并向大会、联合国会员国及有关专门机构提出关于此种事项的建议;
2、为增进全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和遵守提出的决议;
3、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拟定公约草案,提交大会;
4、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召开国际会议;
5、与政府间专门机构订立协议,确定这些机构与联合国的关系,并通过磋商提出建议,协调各专门机构的活动;
6、采取适当办法,与同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有关的非政府组织磋商
8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及其特征、效力依据?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在国际法体系中,那些得到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并构成国际法基础的原则它们在国际法中代表着有关规则的最高共同标准,或称国际法的最高准则其特征特征
(1) 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调整的对象是国家间的关系;
(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
(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效力依据指国际法具有法律拘束力或法律效率的依据传统国际法学派对此有三种观点
(1)格老休斯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主要是来自于自然法其次是实在法
(2)自然法学派认为自然法是国际法效力的唯一依据
(3)实在法学派认为国际法是实际存在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82、国家管辖豁免原则国家管辖豁免,泛指一国不受他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的管辖,其中主要是指不受他国的司法管辖,即除非经过一国同意,他国司法机关不得受理针对该国的行为和财产提起的诉讼,也不得对该国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强制措施19世纪形成了国家绝对豁免原则,但现今国家豁免原则已受到限制,国家从事的商业行为及相关的财产不豁免
83、为什么说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的主体?国家向来是国际法的主体,在新的主体产生前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在新主体产生之后是国际法上基本的或主要的主体这是因为
1、国家具有国际法上完全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2、国家间的关系是国际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3、国家是国际法的创造者
84、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但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关系的这种关系首先表现在国家处理二者的关系上是国内法应执行国际法的规定因为国家既是国内法的制定者,又是参加制定国际法的法律是政策的体现,国内法律反映了国家的利益和需要,国际法体现了国家的主张和利益就一个国家而言,国内法和国际法都表达了该国的意志和利益
85、外交代表享有哪些特权与豁免?
1、人身不受侵犯;
2、寓所、财产和文件不可侵犯;
3、管辖豁免,说明刑事完全豁免、民事和行政也豁免,但要说出四种例外情况、作证义务豁免;
4、免除直接税及海关检查
86、国家承认的法律效果是怎样的?国家承认,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
1、国际法上的承认意味着承认国对新国家的国家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任务关系的认可和接受;承认国在承认条件存续期间,对这些权利义务不得加以否认
2、国家承认还可以在承认国和被承认国之间确立某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上的承认可以在两国间建立起全面的外交关系;
3、国家承认对承认国的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关于国家承认国际法上有“构成说”和“宣告说”两种理论
87、南极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1959年签订、并于1961年生效的《南极条约》对南极的法律地位做了规定,其主要内容有
1、和平利用南极,南极应永远专为和平的而使用,不应成为国际纷争的场所和对象,在南极地区禁止采取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措施;
2、任何国家都有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并为此目的开展国际合作;
3、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要求;
4、维持南极的公海制度
88、近代国际法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1、国际法主体的增加,形成了国家为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民族解放组织为次要主体的新格局;
2、国际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3、国际法的领域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4、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纂
89、沿海国的领海主权?领海隶属于国家主权之下,属国家信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国家对领海及其资源具有所有权并对其中的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这种所有权和管辖权具体表现为以下权利
1、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
2、沿海航运权;
3、领空权;
4、立法和管辖权但是,领海与陆地领土和内水不同,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
90、国际法的特征?国际法具有以下特征
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
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
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91、《蒙特利尔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及其管辖权的确定?
1、航空登记国的管辖权;
2、航空器降落时被提称的人犯仍在航空器内,则航空器降落地国有管辖权;
3、罪行发生地国有管辖权;
4、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犯罪或针对该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永久居所地国有管辖权;
5、罪犯发现地国有管辖权;
6、不排斥本国法的其他管辖权
92、引渡的条件各国的引渡法规和有关的引渡条约所规定的引渡条件不尽相同但一般应符合:
(1)双重归罪原则,即要求引渡对象的行为依请求国和被请求国的法律都属于应受一定程度的处罚的犯罪行为
(2)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即被请求引渡的人所犯的罪行不属于政治犯罪论述1.论述国际法的主体?1国际法主体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实体2一个实体取得国际法主体资格所具备的三个条件
①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②直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③当本国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利用国际法保护自己,进行国际求偿3国际法主体的类型国际法主体有三类国家、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及争取独立民族解放组织但国家是主要的主体,因为它能进行全面的国际交往、国家间的关系是国际法的主要调整对象、国际法是由国家创立的其他主体是次要的
2、论述国际法的概念及其特征?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了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法律关系,确立国家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国际法的特征包括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3、论述国际法基本原则?根据《联合国宪章》及其他国际文件的规定,国际法基本原则有五项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主权是指国家对内最高的和对外独立的权力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国家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地位完全平等,相互无管辖和支配的地位因此,国家处理国际关系中应尊重别国的主权、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不得破坏别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2不侵犯原则这项原则的实质内容是禁止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中首先使用威胁或武力,特别是禁止侵略战争因为发动侵略战争是对国家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最严重的侵害所以,国际法将侵略定为国际罪行,国家要承担责任此外,国家还有义务禁止对侵略战争的宣传3不干涉内政原则内政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务,但以不违反国际法义务为准干涉是指一国出于私利而对别国内政的横加干预行为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基本点就是禁一国对别国内部事务的任何干涉,不论采取什么形式的干涉均为违法的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这项原则的基本要求就是国家间无论发生什么争端均应用和平方法解决,包括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由国家自愿选择采用一种方法没解决,还可以采用其他方法但不得使用武力5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这项原则的基本内容就是要求各国在国际交往中诚实地严格地履行国际法律义务,不论是条约义务还是其他法律义务只有如此,才能维护正常的国际秩序,维护各国的权益4.论述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1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从理论上讲,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各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的主体、对象、效力根据、渊源和性质方面都是不同的,但它们是有密切联系的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需要在国内得到遵守和执行所以,国际法要求各国的国内法应遵守和执行国际法的规定,即使发生冲突也应适用国际法的规定但不干预国内法,如果各国内法不执行国际法的规定,结果侵犯了他国或国际社会的利益,该国应负国际责任2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不论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主张如何,但实际问题是国家如何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履行其承担的国际义务对这个实际问题的解决各国实践不尽相同,不过一般都用采纳或转化的方式解决的采纳是把国际法的规定直接纳入国内法,使国内的法院和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转化就是将国际法的规定转变成相应的国内立法,国内的法院和行政机关才能适用5.论述国家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1国家基本权利是由国家主权引申的固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它与国家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国际法的权利不同,国家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法律权利不是固有的而是派生的权利国家的基本权利一般认为有四项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独立权是指国家按照本国的意志,独立自主地处理主权范围内的事务,不受任何国家的支配和干涉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国际交往中法律地位平等有平等的主体资格,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及平等地承担责任自卫权是国家的领土或武装部队在遭到外国的实际武力攻击,即遭到外国的侵略时,为了保卫国国家和人民的生齐而对侵略者的武力还击的权利国家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实行集体自卫,但要符合《联合国宪章》的规定管辖权是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实施的对人、物和事的统治权国家的管辖有两种基本形式,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属地管辖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人、物和事的管辖权属人管辖是国家对于具有本国国籍的人的管辖,也称国籍管辖与国家管辖权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国家主权豁免问题2国家的基本国际义务是尊重别国的上述基本权利,不得侵害别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不得干涉别国内政,用和平方法解决与别国的争端和善意履行国际义务这是国际法基本原则和《联合国宪章》所要求的必须遵守的义务6.论述领土主权的限制?国家对它的领土虽然有排他的主权,但这样的主权也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受国际法限制的国家领土主权限制有一般性限制和特别限制一般性限制是指所有国家或所有关系国都要受到限制例如,任何国家使用本国领土都不得危害领国和其他国家特别限制是根据国际条约对特定国家领土主权的限制,不具有普遍性特别限制的方式有共管、租借和国际地役共管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对某一领土行使主权租借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自己的部分领土租给别国使用,因而使它的领土主权在租借期内受到限制国际地役是指国家根据条约规定,允许别国在其领土上行使一定的权利,如过境权或自己放弃行使某项权利以达到为别国服务目的无论历史上还是现在的国际实践中均存在国际地役制度7.试述传统国际法上国家领土取得与变更方式?传统国际法上国家领土取得与变更方式有五种
①先占,即国家对无主地的发现并实行有效统治的结果而取得领土主权例如,中国取得钓鱼岛、南海诸岛等领土就是先占的结果
②时效是一国对别国领土长期平稳行使管辖权的结果而取得该领土主权
③添附是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原因使国家领土有了新增加例如河流人海口形成三角洲或围海造田等都会使国家领土面积扩展
④割让是国家通过条约将部分领土转移给别国,从而使受转国取得领土主权
⑤征服是以武力对别国领土的兼并这种方式是现代国际法所禁止的,因为这是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破坏,是非法使用武力的结果8.试述大陆架的法律地位?依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的宽度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等深线100海里1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且这种权利是专属的2沿海国对大陆架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有专属管辖权(3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4沿海国对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非生物资源的开发应向国际海底管理局交费或实物5所有国家在大陆架上都有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9.试述领海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1领海是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按照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12海里2领海隶属于国家主权之下,属国家领土组成部分,国家对领海及其资源具有所有权并对其中的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这种所有权和管辖权具体表现为以下权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沿海航运权领空权;立法和管辖权3但,领海与陆地领土和内水不同,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要举出至少3项非无害活动10.论述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专属经济区是在领海之外并与领海相邻连的一带海域,它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在它的专属经济区内享有专属的经济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其他国家享有一定的自由权和其他权利因此,专属经济区是一带特殊的海域专属经济区的法律拙位问题,实际上,就是各国在该海域的权利和义务问题1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沿海国在本国的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有四个方面
①对自然资源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属经济主权权利
②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及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
③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如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④建立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执行该法律规章的权利沿海在专属经济区内行使上述权利同时还应顾及到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2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其他国家,不论是沿海国还是内陆国在别国的专屑经济区内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及相关的权利但要顾及到沿海国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3内陆国和地理位置不利的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内陆国和地理位置不利的国家在外国专属经济区内除享有一定的自由权外,还可以参加开发同一区域的沿海国专属经济的剩余生物资源并应承担相应义务,如养护资源义务11.论述公海上的管辖权?1管辖类别公海上的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公海上的船舶及其人员和发生的事件的管辖权这种的管辖权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船旗国船的国籍国对本国船舶在公海上的航行事项和内部纪律事项,发生在公海上的碰撞事件有专属管辖权另一种情形是各国对发生在公海上的海盗行为、贩运奴隶、非法广播及贩运毒品等行为都具有的管辖权这种管辖权的行使一般由军舰或其他执行政府公务的船舶行使也可由军用飞机或执行政府公务的飞机行使2临检权登临权和紧迫权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依据认为外国船舶〈事有完全外交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和检查的权利紧追权是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该国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外国船进行追逐,继续进行到公海将其拿捕和交付审判的权利12.论述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空气空间在法律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国家领空;另一部分是国家领空以外的空气空间,它是各国自由航行的空间;国家领空是国家主权支配下的空间1国家领空的地位国家领空是国家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它有完全的排它的主权,它包括国家对领空资源排它的占有、使用、处分权和对领空及其内的人、物、事的管辖权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领空资源的开发利用.;
②制定航空法律规章;
③保留国内载运权;
④设立空中禁区2领空以外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领空以外的空气空间是指公海、南极和各国专属经济区之上的空气空间,它不属于任何国家的管辖范围,各国有自由飞行权,但要遵守有关的国际法律法规13.论国际航空运输制度?1国际航空运输飞行类型和飞行权国际航空运输有航班运输和非航班运输按《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凡从事国际航班运输的航空器飞经或飞入缔约国必须得到许可许可方式由关系国确定,可签订国际协定或特别许可从事非航班运输的航空器飞经或飞人公约的缔约国,只要不作营业性的降停可以不用再征得许可2国际航空运输义务这项制度要求国家从事国际民用航空运输活动应遵守国际义务例如,不得滥用民用航空运输进行违反国际法的活动;采取便利航空运输的措施;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对允许飞人或飞经的外国的航空器在飞行条件和限制方面应平等对待,不应给予差别待遇;促进国际统一标准和措施的采行14.论述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的根据是《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1《东京公约》规定了两种行为属非法行为
①各国刑法规定属于犯罪的行为;
②危害或可能危害航空器或其所载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或危害航空器上的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2《海牙公约》规定的是任何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当属非法行为这种行为的未遂行为,以及实施这种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同行为均属犯罪行为3《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了非法地和故意地实施以下行为属于犯罪
①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从而危及该航空器的安全;
②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使其受损,而不能飞行或危及它的飞行安全;
③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或使他人放置某种装置或物质,可能破坏该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危及其飞行安全;
④破坏或损害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
⑤故意传送虚假情报,从而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这些犯罪的未遂行为,以及实施这些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犯行为均属犯罪4《补充蒙特利尔公约议定书》规定了危害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安全的行为为非法,包括
①对国际机场内的人采取暴力,造成或足以警成重伤或死亡,危及或足以危及该机场安全的行为;
②破坏或严重损坏国际机场的航空设备及停放在机场未使用的航空器或中断机场服务这些行为的未遂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犯行为15.论述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管辖权?综合《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的规定,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以下几类国家有管辖权
①航空器的登记国;
②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嫌疑犯依在该航空器内,该航空器的降落地国有管辖权;
③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犯罪或针对航空器的犯罪,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其永久居所地国有管辖权;
④罪行发生地国有管辖权;
⑤嫌疑犯发现地国;
⑥依各国国内法规定的其他管辖权16.论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1责任的主体有发射国,包括发射和促进发射的国家,或从其领±或设备上发射的国家,国际组织比照发射国承担责任国家共同发射的空间实体,由他们分别或共同负责2责任范围;要求说明何为损害责任,即外空发射物体给国家、国民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害承担责任的地理范围是凡给地球表面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发射国要承担绝对赔偿责任凡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造成损害只有因发射的过失才承担责任,无过失无责任以及外空发射物体3简单说明求偿的提出和途径17.试述外国人的法律地位1外国人是指不具有本国国籍而具有他国国籍的自然人,即外国国民2外国人的地位,即外图人在一国入境、居留和出境时承受的权利和义务3说明外国人出境、居留、和离境的一般规则如一国原则上可以自由决定外国人人境问题;自由决定外国人在本国居留问题;有权将属于某种情况的外国人驱逐出境4外国人待遇的原则简单说明各项原则的含义国民待遇原则,也称平等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对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一定事项上给予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使外国人与所在国国民处于平等的地位,既不享有特权,也不受到歧视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的国民的待遇不低于他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国民的待遇其目的是使受惠国国民与第三国国民相比永远处于不受歧视的地位互惠待遇原则,是指一国给予外国国民某种权利、利益或优遇以该外国给予本国国民同等的权利、利益或优遇为前提其目的是避免外国人在本国片面获得某些权利和利益,同时反对本国人在外国受到歧视18.试述引渡制度1引渡概念、主体和对象引渡是指国家把当时在其境内的被别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人应有关国家请求移交给该国进行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2引渡的条件引渡的条件一是符合共同原则,即按请求国和被请求国的法律规定都认定被请求引渡的人所实施的行为属于可引渡的犯罪行为,并且刑罚或执行的刑罚达到一定高度二是被请求引渡的人所犯的罪行不属于政治犯罪3引渡的效果引渡后,请求国应遵守专一原则,因此,
①它要按请求引渡的罪行进行审判或执行刑罚
②请求国不得单方面将被请求引渡的人转引给第三国
19、论述难民的范围和取得难民地位的条件?按照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和1967年《难民地位议定书》的规定,难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根据国际联盟主持缔结的各种有关协议、公约、议定书及国际难民组织章程被认为难民的人另一部分是有正当理由畏惧由于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的原因而遭受迫害而在其本国之外,或在其经常居所地国之外,不能或不愿回其本国或其经常居所地国的人难民中的前一部分人仍保持他们的难民地位后一部分是取得新的难民资格的人,它们必须符合公约规定的两个条件一是有正当理由畏惧迫害;二是栖身于其本国或经常居所地国之外,且不能或不愿返回
20、论述难民地位?1难民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对此掌握三项原则一是对于未经许可而入境或逗留的难民,只要他及时说明了正当理由,国家就不应处罚他,如果不接纳他则应允许他有一定的时间寻求第三国的接纳,并提供必要便利;二是对难民,除因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原因不得驱逐即使驱逐也要依法决定和给予他一个寻求第三国接纳的时间;三是除非难民危害了所在国的国家安全或犯有严重的危害社会罪不得将其推回他畏惧迫害的国家2难民待遇的原则难民在接受国的待遇一般以三项原则确定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不低于一般外国人的待遇21.论国际人权保护对象?国际人权保护对象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1个人人权个人人权主要有
①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命权,不受酷刑、奴役;人身自由与安全,迁徙自由;公平审判、法律人格权、隐私权、名誉权,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婚姻家庭权等
②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如工作权、休息权、组织和参加工会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参加文化生活、罢工和健康权等
(2)集体人权集体人权包括
①民族自决权,即殖民地和被外国奴役或统治下的民族或人民有自由决定它的政治地位和谋求其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权利
②种族、民族、宗教或语言群体的权利这主要是要求国家对于国内的种族、民族、宗教或语言的特殊群体应给予特别保护,而不得侵害他们的权利例如,不得消灭它们的特征
22、论述人权保护措施和保护人权的监督机制?人权的保护主要是国家采取措施,国家不仅不能通过它的权力去侵犯人权,而且要积极地去改进和保证人权的充分实现因此就应采取积极立法和补救措施,如依法规定各项人权,使其成为法定的基本权利,并且对各种侵犯人权的行为进行制裁,国家对其本身侵犯人权的行为也要承担责任,使受害人得到救济此外还应采取其他措施,如发展经济、教育、文化、消除各种歧视等人权的保护除要求国家采取措施外,国际上还建立了一些普遍的监督机制例如
①报告制度,即要求国家向有国际组织或有关国际机构报告它的人权状况;
②控诉制度,即人权保护的有关公约规定,国家间可以控诉不履行公约的行为,以通过国际机构斡旋与和解,或者甩法律方法进行解决
(3)处理个有关侵犯人权的控告23.论述使馆人员及其派遣与接受?使馆是根据国家间的协议建立的,一国派驻别国的常驻外交代表机关它的人员有馆长和其他职员,馆长是全权外交代表并领导使馆的工作它有三个等级大使、公使和代办国家现在基本上都设大使级馆长与每个馆长等级相应的使馆名称为大使馆、公使馆和代办处使馆中馆长以外的职员有外交人员,包括参赞、秘书、武官和随员,行政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使馆人员的派遣和接受只涉及馆长和武官馆长的派遣通常有两个程序,一是派遣国将其拟派的馆长人选通知接受国以征得其同意二是得到接受国同意后就可以派遣,使馆馆长到达接受国要递交国书24.论述使馆的职务?使馆职务主要有三项
①代表,即派遣国在接受国的全权代表
②谈判,即,使馆就派遣国与接受国的双边关系及其他国际问题与接受国政府进行协商或交涉
③调查,对接受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其他方面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的情况报告本国
④保护派遣国及侨民在接受国的合法权益
⑤促进派遣国与接受国政治友好及经济、文化和科学关系的发展此外还可办理领事等职务工作25.论述外交特权与豁免使馆的特权与豁免?由于使馆是国家的外交代表机关,馆长及其他外交官代表国家行使外交职权,并且为了保证他们能正常执行职务,所以使馆及外交人员应享有一定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使馆的其他人员也享有一些特权与豁免我们主要应掌握使馆及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1使馆的特权与豁免使馆的特权与豁免的内容有
(1)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①接受国官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
②接受国对使馆馆舍负有特殊的保护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和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安定或有损使尊严的事情
③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它财产与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和强制执行
(2)使馆的档案和文件不得侵犯
(3)使馆有通讯自由
①接受国应允许为一切公务目的的自由通讯并予保护;
②使馆为了通讯的的需要可采取一切适当方法;
③使馆的来往公文不得侵犯;
④接受国对外交邮袋不得予以开拆与扣留,应提供便利保障迅速传递;
⑤外交信使在执行职务时应受到接受国的保护;使馆人员有行动自由和旅行自由
⑥外交邮袋可托交预定在准许入境地点降落的商业飞机机长转递
(4)使馆免纳关税;
(5)使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自由
(6)使用国旗和国徽(2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的内容主要有
①人身不可侵犯,接受国应对外交代表的人格给予尊重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不得对他进行逮捕或拘禁
②外交代表的住所、财产和文书信件接受国不得侵犯;
③管辖豁免A、包括刑事管辖豁免,外交代表触犯了接受国的刑律,接受国的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审判和处罚;B、民事和行政的管辖豁免,外交代表卷入民事纠纷,接受国的法院不得对其实行审判和处罚其中刑事管辖享有完全豁免,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有例外
④免税和免险,外交代表免除一要对人物课征的区域或他方的捐税
⑤其他特权和豁免26.论述领事特权与豁免?领事特权与豁免低于外交特权与豁免1领馆的特权与豁免领馆的特权与豁免有
①领馆馆舍中专供领馆办公的部分不可侵犯接受国官员进入要征得馆长同意但遇火灾或其他灾害需要保护时可推定馆长同意而进入领馆馆舍、设备及财产和交通工具,不得征用,但有必要征用时,应作迅速、充分、有效赔偿
②档案和文件不可侵犯
③通讯自由
④领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自由
⑤免税特权2领事官员的特权与豁免领事官的特权与豁免有
①人身不可侵犯,接受国不得对他逮捕或羁押、监禁等,但严重犯罪或已判决执行的例外
②管辖豁免,领事的职务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但也有例外
③免税和免除海关检查
④其他,如免除外侨登记、居留证、工作证、个人义务等27.试述条约的定义和特征?条约是国家等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并受国际法支配的国际协议条约有以下特征1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的协议;任何国际法主体与非国际法主体间、或非国际法主体相互间缔结的协议不能被视为条约2条约是受国际法支配的协议,他表现在两个方面条约确定的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符合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否则不能生效3条约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协议4条约通常是书面形式的协议28.论述条约的保留条约的保留主要涉及保留的概念、范围和效果
①保留是指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在签署、批准、加入或接受及赞同条约时作出的单方声明,无论措词如何,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其适用时的法律效果
②保留的范围通常有三种限制第一种是条约禁止保留;第二种是条约规定了特定的保留范围;第三种是保留不得违反条约的宗旨和目的
③保留的效果有三种情况一是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保留范围发生效力,从而改变了保留条款的规定二是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保留的条款不在它们之间生效三是条约在非保留国之间不受影响,即不改变条约的任何规定29.论述条约对当事国和第三国的效力?条约一经生效,就对其当事国发生效力,当事国应善意地履行条约规定,即严格地不折不扣地遵守条约的规定因为缔约行为是国家在国际交往中的法律行为,是有拘束力的国际约定或承诺,所以就应信守约定,“条约必须信守”是条约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条约一般不对非当事国发生效力,但在两种情况下对非当事国发生效力,一种情况是条约本身为非当事国规定了义务,非当事国表示接受此义务,或该项义务是习惯法规则,则该约均对非当事国发生效力另一种情况是条约为非当事国创立了权利,非当事国无相反表示,该约对它发生效力30.试述条约冲突的适用原则?关于条约冲突的适用问题,大家先明确一项原则,任何国家缔结的条约,若与《联合国宪章》相冲突,则适用宪章的规定其他情况下的条约冲突按以下原则决定适用
①按条约本身的规定适用条约;
②同一事项相同的当事国缔约了先后冲突的条约,则优先适用后约,而先约有两种结果一是终止或暂停施行,二是先约与后约不冲突的内容仍可适用
③后约与先约的当事国不完全相同时,则在相同的当事国间只适用先约与后约不冲突的规定两个条约的不同当事国之间只适用它们共同参加的条约31.论述国际组织的成员制度?国际组织根据国际合作的需要可以有几类成员
①完全的成员,也是正式成员,参加组织的全部活动,享有完全的权利和承担全部义务,是组织存在的基础
②部分成员,在组织规章允许情况下只是该组织的某个或某些机构的成员它们只参加这些机构的活动,承受该机构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③联系成员,是指不符合正式成员资格或对国际组织活动不十分感兴趣的国家可以成为某个国际组织的非正式成员虽无表决权,但可参加该组织的一定活动承担某些义务
④观察员是指能够并愿意致力于某一国际组织的活动而被邀请参加该组织的一些活动的成员它也不是正式成员一般都无发言权和表决权国际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按各国际组织的章程决定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一般都有代表权、发言权、表决权和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担合作、财政及组织章程规定其他义务32.论联合国的宗旨联合国宪章》第一条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1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这是联合国的首要目的《联合国宪章规定“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2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联合国宪章》规定“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3组成国际合作《联合国宪章规定“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以及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4》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33.安理会的组成、职权安理会由五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每个理事国有1名代表安理会的职权有三个方面1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安理会有权对任何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磨擦或争端的情势进行调查,以断定它继续存在是否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对于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安理会有权促请当事国用和平方法解决,并可提出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或调整方法的建议,同时也可以进行斡旋、调停或和解等2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制止侵略方面,安理会有权断定对和平的威胁、破坏和侵略行为的存在,并可对这样的行为决定采取适当措施,包括非武力的和武力措施3其他职权,如负责拟定军备管制方案,向大会推荐会员国和联合国秘书长、选举国际法院法官、向大会建议停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34.论联合国大会的职权联合国大会具有广泛的职权,可以讨论宪章范围内,或者有关联合国任何机关的职权的任何问题或事项1大会的职权侧重于促进各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促进国际法的发展和编纂,促进人权的实现2大会在组织监督方面具有重要职权大会接受并审议联合国其他机构的报告;选举安理会的非常任理事国、经社理事会的理事国以及托管理事会的须经选举的理事国,与安理会各自投票选举国际法院的法官;根据安理会的推荐委任秘书长;根据安理会的建议通过决议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3负责审议和批准联合国的预算,分派各会员国应缴纳的经费,审查各专门机构的行政预算等4大会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是协助安理会进行工作它可以提请安理会注意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势,可以讨论安理会、会员国和非会员国向他提出的有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任何问题35.论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联合国宪章》第一条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1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这是联合国的首要目的《联合国宪章》规定“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2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联合国宪章》规定“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3组成国际合作《联合国宪章》规定“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以及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4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联合国宪章第2条规定了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行的七项原则1联合国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的原则2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章程所担负的义务3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4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其他国家的领土完整与主权独立5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宪章规定采取的行动应予以配合6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会员遵行上述原则7宪章中的任何规定不得视为授权联合国干涉任何国家的国内管辖的事项36.论述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谈判与协商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有谈判与协商、斡施与调停、调查与和解谈判与协商是争端当事国的代表就它们之间争议的问题进行会谈以达成协议解决争端斡旋与调停斡旋与调停都是在争端当事国不能用谈判解决争端的情况下,由第三者,如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代表在当事国间作消除双方对立的工作,提供它们谈判的便利的斡旋工作第三国还可在斡旋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和参加谈判,以解决当事国间的争议,这是调停调查与和解调查方法一般是由于事实不清而产生的争端,当事国愿将争端交付国际调查委员国进行调查,该委员会对事实进行调查后,提供调查报告当事国若接受报告则可按报告查明的事实解决争端和解是当事国愿将它们之间的争端交给一个国际和解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在调查事实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求争端的解决37.论述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法律解决方法有国际仲裁和国际司法解决的方法1国际仲裁方法国际仲裁方法是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同意将争端交给双方选定的仲裁人进行裁定,以解决它们的争端仲裁裁决是对当事国有拘束力的.当事国应服从仲裁裁决2司法解决方法司法解决的方法是争端当事国自愿将争端交付国司法机关进行判决以解决争端的方法目前解决国家之间各种法律性争端的法院是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有两类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诉讼管辖是法院对国家诉讼的案件的管辖诉讼管辖有三种形式
①国家可以在它们之间发生争端之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法院审判此称自愿管辖
⑦国家在它们之间的现行条约或协定中规定,遇于条约的解释及其他特定事项发生争议交由法院审判法院对这样案件的管辖称协定管辖
③任择强制管辖,即法院对事先声明接受法院规约第36第2款并承担同样义务的国家间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的咨询管辖是法院对联合国大会、安理会请求其对有关法律问题发表的权威意见和对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就其职权范围内的法律问题请求法院发表的权威意见法院判案适用国际法,国际法包括条约国际法、习惯国际法和一般法原则及确国际法原则的各种辅助资料38.论述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方法司法解决的方法是争端当事国自愿将争端交付国司法机关进行判决以解决争端的方法目前解决国家之间各种法律性争端的法院是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有两类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诉讼管辖是法院对国家诉讼的案件的管辖诉讼管辖有三种形式
①国家可以在它们之间发生争端之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法院审判此称自愿管辖
②国家在它们之间的现行条约或协定中规定,遇于条约的解释及其他特定事项发生争议交由法院审判法院对这样案件的管辖称协定管辖
③任择强制管辖,即法院对事先声明接受法院规约第36第2款并承担同样义务的国家间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的咨询管辖是法院对联合国大会、安理会请求其对有关法律问题发表的权威意见和对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就其职权范围内的法律问题请求法院发表的权威意见法院判案适用国际法,国际法包括条约国际法、习惯国际法和一般法原则及确国际法原则的各种辅助资料39.试述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1诉讼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2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包括以下三类国家
①联合国会员国;
②《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③其他国家,按联合国宪章规定,预先向国际法院交存声明,表明承认国际法院管辖权,保证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的国家3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
①当事国自愿提交的一切案件;
②《联合国宪章》规定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规定提交的一切案件;
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提交的案件40.论述作战的基本原则作战的基本原则有四项第一项是限制原则,即在战争或武装冲突中,交战国选择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要受战争法的限制,不得使用战争法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的方法第二项是区分原则,即要求交战国在战争或武装冲突的武力争斗中要区分平民和交战者、战斗员和非战斗员、有战斗能力的战斗员和丧失战斗能力的受难者、军用物体和民用物体、军事目标和民事目标不得将平民、非战斗员、丧失战斗能力的受难者、民用物体和民用目标作为攻击的对象第三项是相称原则,即交战者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应与其预期的具体的和直接的军事利益相称,不得进行过分或不成比例的武力攻击避免过分的和不必要的伤害第四项原则是交战者在作战中不得以军事必要或条约无规定实施违反战争法规定的41.论述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战争法上规定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包括
①极度残酷和过分伤害的武器如,一些易变形或膨胀、爆炸或易燃的常规武器,生物、化学武器、核武器等
②不分皂白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即狂轰滥炸不加区分的手段和方法
③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即引起自然环境的改变造成长期广泛的环境损害手段和方法
④背信弃义的手段和方法,即以背弃敌人信任为目的而诱取敌人的信任,达到伤害或消灭敌人的目的例如使用联合国、中立国、红十字委员会的标志诱骗敌人信任而攻击敌人
42、试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1责任的主体有发射国,包括发射和促进发射的国家,或从其领±或设备上发射的国家,国际组织比照发射国承担责任国家共同2责任范围;要求说明何为损害责任,即外空发射物体给国家、国民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害承担责任的地理范围是凡给地球表面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发射国要承担绝对赔偿责任凡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造成损害,只有因发射的过失才承担责任,无过失无责任以及外空发射物体3简单说明求偿的提出和途径
4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含义及其在国际法原则中的地位?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等这些原则不仅精辟地揭示了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内容,而且更突出地强调了国家遵守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相互性和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这就更利于反对大国强国破坏基本原则,欺压、掠夺、干涉、侵略弱小国家,使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得到遵守另外,中外签订的条约及其他国际文件所宣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仅是重申和弘扬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也是遵守和执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重要实践和发展
44、试述国际仲裁制度?答现行国际仲裁制度的内容主要规定在两次海牙会议制订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1928年国际联盟通过的《日内瓦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总决定书》和1958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制订的《仲裁程序示范规则(草案)》中其中示范规则只具有参考的作用,在当事国选用的情况下才有拘束力
(1)仲裁条约、仲裁协定和仲裁条款;
(2)仲裁的目的和仲裁的范围;
(3)仲裁法庭的组织;
(4)仲裁法庭适用的法律和程序;
(5)仲裁裁决
45、中国关于缔结条约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1)中国的缔约权由国务院行使国务院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外交部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同外车缔结条约和协定的具体事务
(2)谈判和签约代表的委派和全权证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或外交部长签署
(3)条约的批准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4)加入和接受多边条约加入多过条约和须经批准的条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入的决定
(5)条约的保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缔结的条约由外交部保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缔结的双边协定由本部门保存
(6)条约的公布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大党委会公布
(7)条约的登记中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由外交部向联合国秘书长登记
46、条约终止的原因有哪些?条约的终止是指一个有效条约由于法定原因而失去效力或暂不施行条约的终止有
(1)根据条约的规定;
(2)条约当事方共同同意;
(3)单方解约和退约;
(4)条约履行完毕;
(5)条约被代替;
(6)条约履行不可能;
(7)条约主体丧失国际人格;
(8)断绝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
(9)发生战争;
(10)一方违约;
(11)情势变迁是指缔结条约以后,缔约时的情况发生了当事国不能预见的根本变化,当事国可以终止或退出条约
(12)一般新国际法强行原则产生
47、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包括3类国家
(1)联合国会员国联合国的会员国同时也是《国际法院规约》;
(3)其他国家,预先向国际法院交存声明,表明承认国际法院管辖权,保证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的国家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有
(1)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
(2)《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特定的一切案件;
(3)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提交的案件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就其职权范围内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48、中国领海及毗连区的法律制度?中国领海的法律制度按照《领海及毗连区》规定,我国领海的法律制度主要内容有
(1)中国领海的范围;
(2)中国领海的主权;
(3)中国领海的航行制度
(4)中国领海中的管辖权中国毗连区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为领海以外领海的一带海域它的外部界限为一条其每一点与领海基线的最近点距离等于24海里的线中国有权在该区域内为防止和惩处在其陆地领土、内水或者领海内违反有关安全、海关、财政、卫生或者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行使管制权中国主管机关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在其陆地领土、内水或领海内违反了有关安全、海关、财政、卫生或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时,可对其实行紧追
49、保护人权的国际监督机制通过国际机制促进、监督并保证各国家履行其承担的国际人权义务是人权取得以普遍尊重和实现的重要保障之一这些机制大致可分3类
(1)报告机制报告机制是有关国际组织和主要国际人权公约广泛采用的一种国际监督机制要求参加国际人权公约的缔约国应按公约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设立的有关机构提交报告,说明本国在遵守公约确定的人权义务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问题,该机构有权对此类报告进行审议,并就报告的内容发表没有法律拘束力的一般性意见
(2)国家间控诉机制国家间控诉机制是国际人权公约的缔约国通过有关国际机构监督其他缔约国履行条约义务的重要机制,它又分两类
①斡旋与调解机制;
②仲裁和司法解决机制
(3)个人来文机制个人来文机制是有关个人通过国际机构维护自身权利、促进国家(特别是本国)履行国际人权义务的重要机制另外,关于人权的一些国际条约还规定有其它促使、监督或保证有关国家履行人权义务的措施和机制
51、国家继承对国家财产的法律效果?国家财产是指在国家继承日期依被继承国国内法的规定为该国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利益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财产继承问题上,因国家继承的情况和有关财产的性质及其所处的位置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原则
(1)在国家部分领土转移情况下,国家财产的继承应由双方协议解决如无协议则按“不动产随领土转移原则”处理;与被继承国有关的动产适用“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2)在附履领土独立的情况下,除适用
(1)中的涉及的原则外,还应适用公平原则,即要按照附属国对被继承国财产所作的实际贡献的比例转属继承国
(3)在国家合并情况下被继承国的国家财产全部转属继承国
(4)在国家分离或解体情况下,除另有协议外,应按照
(3)中的原则处理
(5)在国家解体时,位于被继承领土以外的被继承国的国家不动产应转属其中一个继承国,但该继承国须对其他继承国做出公平补偿
52、国际人权法的保护对象?早期人权国际保护的对象限于某些国家境内的某些个人或群体的某些方面的权利,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得以逐渐形成和发展的国际人权法的保护对象则扩展为所有国家的所有个人(包括无国籍人)和有关群体的内容广泛的权利其中,妇女、儿童、残疾人、难民、无国籍人、移徙工人及其家属和被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者等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以及种族、民族、宗教或语言等少数者和土箸人的权利问题受到了国际社会的特别关注
53、论国家的基本权利?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固有的、不可缺少的、根本性的权利,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国家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独立权即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内外事物而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干涉的权利2平等权是指国家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以平等身份和资格进行国际交往并承受国际的权利3自卫权即有以武力防卫外国对本国的武力攻击和协助他国防卫武力攻击的权利包括单独自卫和集体自卫.4管辖权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他包括属地管辖,即有权对位于本国领土范围之内的一切不享有管辖豁免的人、物、和行为进行管辖;属人管辖,即有权对无论位于何处的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进行管辖;此外还可以对本国领土以外犯有危害本国安全、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其他重大政治、经济利益的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还可以根据国际习惯规则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对在本国领域之外对本国人犯有某些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或对不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在本国领域以外所犯的某些国际罪行进行管辖
54、论国际不法行为国际不法行为,也叫做国际不当行为,是指国际法主体所作的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它由两方面的要素构成一是存在一国的国家行为,二是该行为违背了国际义务
(一)某一不当行为可归因于国家而构成国家行为国际不当行为是否可归因于国家而构成国家行为,只能按照国际法而不能按照国内法来判断 国际不当行为可归因于国家而成为该国的国家行为有如下几种情况 1)国家机关的行为2)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3)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4)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国家支配的机关的行为5)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6)成为一国新政府或导致组成一个新国家的叛乱活动的行为,成为一国新政府的叛乱运动的行为应视为该国的行为7)非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8)一国牵连入他国的国际不当行为
(二)该项行为违背国际义务所谓违背国际义务,是指一国的行为不符合国际义务对它的要求,不论该义务是来源于习惯、条约或其他但是由于违背的国际义务的性质不同,国际不当行为也可分为一般的国际不当行为和国际罪行根据国际法一国违背以下国际义务的行为,就构成国际罪行
(1)严重违背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
(2)严重违背对维护各国人民的自决权利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
(3)大规模地严重违背对保护人类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
(4)严重违背对维护和保全人类环境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
55、领海的法律制度一)按照《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我国领海的法律制度主要内容有(
1、中国领海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为邻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其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
2、中国领海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其领海具有主权,这种主权及于领海上空、领海的海床及底土外国航空器只有根据该国政府与中国政府签订协定、协议或者经中国政府或其授权机关的批准或接受才可进入中国领海上空(
3、中国领海的航行制度 外国非军用船舶享有依法无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权利;外国军用船舶必须经中国政府批准才可进入中国领海;外国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通过领海时必须在水面航行并展示其旗帜;核动力船舶和载运核物质、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物质的船舶通过中国领海,必须持有证明书并采取特别预防措施(
4、中国领海中的管辖权 中国对其领海中的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所以,中国的有关机关对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外国船舶有权依法处理,主管机关有权对违反我国法律的外国船舶决定实行紧追
(二)中国毗连区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为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它的外部界限为一条其每一点与领海基线的最近点距离等于24海里的线中国有权在该区域内为防止和惩处在其陆地领土、内水或者领海内违反有关安全、海关、财政、卫生或者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行使管制权中国主管机关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在其陆地领土、内水或领海内违反了有关安全、海关、财政、卫生或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时,可对其实行紧迫
56、国际社会关于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以非法行为以管辖权主要有四个公约进行了规定
(一)《东京公约》主要确定了航空器登记国对航空器内发生以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以非法行为以管辖
(二)《海牙公约》针对非法劫持航空器以犯罪,它首先规定了与非法劫持航空器以罪行及该罪行相关以其他非法行为有密切法律联系以国家,如航空器以登记国、航空器以降落是国、承担人以主要营业地国或其永久居所地国都有管辖权;其次它规定了含有普遍管辖因素以管辖权威或是准普遍管辖权,如规定罪犯以发现地国若不将其引渡给别国应实施管辖权
(三)《蒙特利尔约》及其补充议定书规定以管辖权基本上与《海牙公约》相同但由于《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规定以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及危及用于国际民用航空以机场安全以罪行大多发生在地面,因而增加了罪行发生地国以管辖权
57、国际组织的表决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全体一致通过指议案须取得出席及投票的成员国的一致同意才可通过19世纪的国际会议,通常采取一致同意制此制实质上使每一个成员国都有否决议案之权,因此议案不容易得到通过,二战以后的国际组织已很少采用此制度了,只有一些成员国较少的组织仍采用此制
(二)多数通过指出席及投票的会员国多数同意可以通过多数有三种情况1.简单多数指有过半数会员国的同意票即可通过 2.特定多数指根据约章的规定,对于重要问题或特定事项的表决须经规定的特定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3.个别国际组织或机构在表决制度上除要求特定数目的多数外,还要求包含特定会员国的同意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对于非程序性议案须经包含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在内的九票同意才能通过
(三)协商一致是指经过协商,只要在有关问题上的基本点达成一致,而在非基本点上即使存在分歧,如成员国不提出反对,决议即可通过协商一致是由主持协商的会议主席确定而无须投票表决的一种决策方式
58、国际法院的职权关于诉讼管辖
(1)概念诉讼管辖包括三类国家
(2)诉讼管辖的范围A自愿管辖B协定管辖C任意强制管辖对之要做说明解释
(3)咨询管辖的含义及说明: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只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对其职权范围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法院的意见是咨询性的,原则上没有法律拘束力但法院对重大问题发表的咨询意见,往往被作为权威性的解释而受到重视此外,有些国际条约规定法院的咨询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而应予执行
59、试述国家继承对国家财产的法律效果国际公法中的国家财产是指在国家继承日期依被继承国国内法的规定为该国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利益国家财产由被继承国转属继承国的问题上,因国家继承的情况和有关财产的性质及其所处的位置不同而适用不同的规则首先,在部分领土转移的情况下,国家财产的转属问题继承国的国家不动产应转属继承国,即所谓的“不动产随领土转移原则”;与被继承国对继承所涉领土的活动有关的被继承国的国家动产也应转属继承国,即所谓的“领土实际生存原则”其次,在附属领土独立的情况下,应首先适用上述不动产随领土转移原则和领土实际生存原则,同时还应适用公平原则再次,在国家合并的情况下,被继承国的国家财产全部转属继承国最后,在国家分离或解体的情况下,除被继承国和继承国之间或各继承国之间另有协议外,应适用不动产随领土转移原则和领土实际生存原则,与继承所涉领土的活动无关的被继承国的国家动产则应按公平比例转属继承国此外,在国家解体时,位于被继承国领土以外的被继承国的国家不动产应转属其中一个继承国,但该继承国须对其他继承国作出公平补偿
60、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国际法院的职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包括以下三类国家
①、联合国会员国
②、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
③、其他国家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规定,国际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有
①、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
②、《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特定的一切事件
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2款提交的案件国际法院除行使诉讼管辖权外,还可以行使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可以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只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对其职权范围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国际法院行使咨询管辖权的目的,是对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权威性的意见,以使联合国机构更好地遵照《联合国宪章》进行行动法院的意见是咨询性的,原则上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法院对重大问题发表的咨询意见,往往被作为权威性的解释而受到重视,有些国际条约规定法院的咨询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而应予执行.
61、试述条约的终止的原因条约终止的原因主要有⑴、根据条约的规定多数条约都含有规定条约终止或退出的条款有的条约规定了条约的有效期,经过一定的时期条约自动终止,除非当事国决定延长有些条约规定条约解除的条件,某一特定情况下,条约即告终止⑵、条约当事方共同同意条约可因当事方明示或默示的共同同意而终止⑶、单方解约和退约在条约有效期内,各当事国负有忠实履行条约的义务除条约明文规定允许一方退约或解约外,未经其他当事国的同意,不得单方面终止或退出条约⑷、条约履行完毕条约规定的事项已履行完毕,条约即告终止⑸、条约被替代条约的全体当事国就同一事项缔结后订条约,如果有下列情况,则先订条约终止
①从另订条约可见,或另经确定,各当事国的意思是该事项应受后订条约支配,
②、后订条约的规定与前订条约的规定不相容所达到的程度,使该两条约不可能用同时适.⑹、条约履行不可能如履行不可能是该条约一个当事国违反该条约义务的结果,则该国不得援引履行不可能而主张终止该条约⑺、条约主体丧失国际人格当一国分裂为数国或并入其他国家而丧失其国际人格时,它所缔结的双边条约终止,除非有一个新国家继承了该国对条约的权利和义务⑻、断绝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断绝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使得以此种关系为条约适用必要条件的条约终止,其他条约不受断绝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的影响⑼、发生战争战争的发生,使交战的当事国间的政治条约、双边的商务条约终止,关于战争法规方面的双边条约或多边条约不得终止⑽、一方违越条约当事国一方违越时,他方得终止该约国际法上称此原则为“对不履行者不必履行“的原则目的在于保护无过错的条约当事方的利益双边条约当事方之一重大违约时,其他当事方可以一致同意,在这些当事方与违约方的关系上,或在全体条约当事方之间,全部或部分终止该约⑾、情势变迁条约缔结后,缔结条约时的情况发生了各当事方不能预见的根本性变化,该当事国可以终止或退出该条约情势变迁原则源自私法上的情势不变条款,这一原则被引入国际法,并适用国际条约法⑿、一般新国际法强行规则产生,一般新国际法强行规则产生时,与该规则相冲突的任何现行条约成为无效或终止
62、如何认识一国从事了国际不法行为?一国的不法行为亦称不当行为,它是指该国从事的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这种行为由两个方面的要素构成一是存在一国的国家行为,二是该行为违背了国际义务在国际法领域,某一行为是否属于一国的国家行为,只能按照国际法的规定加以确认
①、按照一国国内法建立的国家机关,不论行使立法、行政、司法或其他任何职能,不论担任国际性或国内性职务,不论在国家组织中处于上级或下级地位,也不论属于中央政府或地方单位的机关,其以国家机关的资格从事的行为
②、某一实体虽非一国国家机关,但如经该国国内法授权行使政府权利要素,其以授权资格从事的行为
③、在一国指示、指挥或控制之下实际上代表该国行事的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为;
④、在正式当局不存在和有理由行使政府权利要素的情况下实际上行使这些权利要素的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为
⑤、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一国支配的机关行使该支配过的政府权利要素的行为
⑥、成为一国新政府的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
⑦、其他经一国承认或认可的行为以上这七种行为,被国际法视为国家行为一国的行为如果不符合它所负担的有效国际义务对他的要求,即属违背国际义务在所有国际义务中,最重要的当属对国际社会整体负担的且对于保护其根本利益至关重要的义务,例如有关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维护各国人民的自决权利、保护人类以及维护和保全人类环境的义务因此,在所有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中,最严重的当属一贯并严重违背这些义务且对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损害危险的行为,例如非法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大规模严重侵犯人权、故意大规模污染环境等
63、试述《蒙特利尔公约》《补充蒙特利尔公约议定书》蒙特利尔公约》第一条规定任何人如果非法地和故意地从事下述行为,即是犯罪
①、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而足以危及该航空器安全;
②、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
③、用任何方法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或使别人放置装置或物质,可能破坏该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
④、破坏或损坏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
⑤、故意传送虚假情报,从而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上述犯罪的未遂行为,或从事上述犯罪或从事这类犯罪的未遂行为的共犯即为犯有罪行“公约”中所称的“飞行”同于《海牙公约》的规定所称的“使用中”是指从地面人员或机组为某一特定飞行而对航空器进行飞行前的准备时起,直到降落24小时止使用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延长到航空器在飞行的整个期间《补充蒙特利尔公约议定书》把危及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安全的暴力行为定为犯罪按议定书对公约第一条的补充规定,任何人如果非法地和故意地使用任何装置、物质或武器实施下列行为,以致危及或足以危及该机场安全的,即为犯罪
①、对用于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内的人实行暴力行为,造成或足以造成重伤或死亡;
②、破坏或严重损坏用于国际民用航空的机场的设备或停在该机场上未在使用中的航空器,或中断机场服务,上述两种犯罪的未遂行为,以及此类犯罪或其未遂行为的共犯亦为犯罪
64、论述中国领海及毗连区的法律制度国领海的法律制度主要内容有
1、中国领海的范围中国领海为邻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其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接组成领海的外部界限为一条其每一点与领海基线的最近点距离等于12海里的线
2、中国领海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其领海具有主权,这种主权及于领海上空、领海的海床及底土
3、中国领海的航行制度外国非军用船舶享有依法无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权利;外国军用船舶必须经过中国政府批准才可进入中国领海;外国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通过领海时必须在水面航行并展示其旗帜;核动力船舶和运载核物质、有毒物资或者其他危险物质的船舶通过中国领海,必须持有证明书并采取特别预防措施通过领海的船舶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中国政府为了航行安全和其他特殊需要可要求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使用指定的航道或依照规定的分道通航制航行中国政府有权采取防止和制止对领海的非无害通过的一切必要措施
4、中国领海的管辖权中国对其领海中的人、物和事具有管辖权对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外国船舶有权依法处理,主管机关有权对违反我国法律的外国船舶决定实行紧追对违法的外国军用船舶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外国政府船舶有权要求其立即离开领海,并要求其船旗国对该船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当责任对非法进入领海进行科学研究、海洋作业等活动的外国组织或个人,中国有关机关有权依法处理中国毗连区制度中国毗连区为领海以外邻接领海一带海域它的外部界限为一条其每一点与领海基线的最近点距离等于24海里的线中国在该区域内有权对违反安全、海关、财政、卫生或者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行使管辖权,和实行紧追
65、试述国际组织的决策方式决策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或采用不投票的协商一致方式进行而投票表决的方式有分全体一致和多数表决两种方式
1、全体一致全体一致指需要参加表决的全体成员的同意,决议或决定才能通过这种表决方式是以国家主权平等为理论依据的全体一致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成员一般都能执行,但由于不易达到全体一致,讨论或谈判的时间可能会拖得很长,并且一个或极少数国家可以否决大多数国家的意见,因而经常最后作不出决定现在大多数普遍性国际组织已放弃全体一致的表决方式A、多数表决多数表决可分为简单多数和特定多数两种简单多数指只要有过半数的同意票,决议或决定即可通过以简单多数进行决策,比较容易通过一项决议但是,简单多数表决通过的决议有时可能只代表了微弱多数国家的意志,国际组织一般不将此表决方式用于重要的问题上,而只是在程序问题上使用这种表决B、特定多数指国际组织的决议或决定须以2/3或更多同意票才能获得通过特定多数的表决方式多适用于重要问题的决策另外,有时特定多数须包括某些国家的同意票在内,即特定国拥有否决权
2、协商一致协商一致是指经过协商,只要在有关问题的基本点上达成一致,而在非基本点上即使存在分歧,如成员国不提出反对,决议即可通过协商一致是由主持协商的会议主席确定而无须投票表决的一种决策方式但协商一致允许以解释或保留的方式提出在非基本点上的不同意见,并予以记录,表明其对作出的决定同意的程度协商一致的决策方式使在国际组织中占多数和占少数的国家利益都受到保护,从而促进了不同利益国家间的妥协但另一方面,协商一致会使协商的时间拖得太长,有时协商一致作成的文件词语模糊,削弱了国际文件的效力或掩盖了意见分歧现在一些国际组织尽管在章程中规定了多数表决程序,但在实践中采用协商一致方式进行决
66、试述中国关于缔结条约程序的规定
1、中国的缔约权由国务院行使国务院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外交部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的具体事物国务院的缔结权受一定的限制,其缔结的一些条约和重要的协定,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批准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予以批准
2、谈判和签约代表的委派和全权证书以国家或政府的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或外交部长签署,以国家政府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长委派代表,并由部门首长签署代表的授权证书若需出具全权证书,则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或外交部长签署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以及中国派驻外国的使馆馆长、中国政府部门首长、中国派往国际会议或驻国际组织的代表谈判签署在其职权范围内的条约、协定,一般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3、条约的批准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书由国家主席签署,外交部长副署条约经批准后,由外交部办理互换批准书或向条约保存国或者国际组织交存批准书的手续
4、加入和接受多边条约加入多边条约和须经批准的条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入决定加入其他条约或协定,以及接受多边条约和协定,由国务院决定
5、条约的保存以国家或政府名义缔结的条约由外交部保存,以政府部门名义缔结的双边协定由本部门保存.
6、条约的公布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其他条约、协定的公布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条约的登记中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由外交部向联合国秘书长登记需向其他国际组织登记的,由外交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该国际组织的章程的规定您好,为你提供优秀的毕业论文参考资料,请您删除以下内容,O∩_∩O谢谢!!!AlargegroupofteamerchantsoncamelsandhorsesfromNorthwestChinasShaanxiprovincepassthroughastopontheancientSilkRoadGansusZhangyecityduringtheirjourneytoKazakhstanMay
52015.Thecaravanconsistingofmorethan100camelsthreehorse-drawncarriagesandfoursupportvehiclesstartedthetripfromJingyangcountyinShaanxionSept
192014.ItwillpassthroughGansuprovinceandXinjiangUygurautonomousregionandfinallyarriveinAlmatyformerlyknownasAlma-AtathelargestcityinKazakhstanandDunganinZhambylprovince.Thetripwillcoverabout15000kilometersandtakethecaravanmorethanoneyeartocomplete.ThecaravanisexpectedtoreturntoJingyanginMarch
2016.ThentheywillcomebackcarryingspecialtyproductsfromKazakhstanAsmallarttroupefoundedsixdecadesagohasgrownintoahouseholdnameintheInnerMongoliaautonomousregion.Inthe1950sUlanMuqirArtTroupewascreatedbynineyoungmusicianswhotouredremotevillagesonhorsesandperformedtraditionalMongolianmusicanddancesfornomadicfamilies.The54-year-oldwasborninTongliaoineasternInnerMongoliaandjoinedthetroupein
1975.Hesaysthereare74branchtroupesacrossInnerMongoliaandactorsgivearound100showseveryyeartolocalnomadicpeople.IcanstillrecallthedayswhenItouredwiththetroupeintheearly80s.Wesatonthebackofpickuptrucksforhours.TheskywasblueandwecouldnthelpbutsingthefolksongsNasunsays.ThevastnessofInnerMongoliaandthelackofentertainmentoptionsforpeoplelivingtheremadetheirliveslonely.ThenomadicpeoplewereveryexcitedaboutourvisitsNasunrecalls.Wedidnthaveaformalstage.Theaudiencejustsatonthegrass.Usuallytheperformancesbecameabigpartywithlocalpeoplejoiningin.Forhimtherewardingpartabouttouringisntjustaboutsharingartwithnomadicfamiliesbutalsoaboutgaininginspirationforthemusicanddance.UlanMuqirliterallytranslatesasredburgeonandtodaysperformersofthetroupestilltourtheregionsvillagesandentertainnomadicfamiliesbuttheirfamehasspreadaroundtheworld.OnMay16and17nearly100singersanddancersfromthetroupeperformedatBeijingsPolyTheater.TheirshowtitledUlanMuqirontheGrasslanddepictedthehistoryanddevelopmentofthearttroupe.BeingfromtheregionallowedmetoembracethecultureofInnerMongoliaandbeingamemberofthetroupeshowedmewhereIbelongedNasunthearttroupespresidentwhoisalsoarenownedtenortellsChinaDaily.Duringatourin1985hewenttoavillageandmetanelderlylocalmanwhotoldhimastoryabouthisfriendshipwithasoliderfromShenyangcapitalofNortheastChinasLiaoningprovincedecadesago.Thesolidergavetheoldmanahandmadesaddlewhentheybidfarewell.ThestoryinspiredNasuntowriteCarvedSaddleasongthatlaterbecameoneofhismostpopularnumbers.NoweveryyearNasunrecruitsyoungsingersanddancersforthetroupe.ThetroupehasalsodesignedanewrepertoirewhichismostlybasedonthedailylivesofMongolianpeopleespeciallythelivesofnomadicfamiliesandhascombinedcontemporarymusicalelementswithfolksongsoftheregion.Haimua25-year-oldkhoomeialocalvariantofovertonesingingsingerjoinedthetroupethreeyearsago.Alongwithasix-memberbandheperformsfastsongsandsoftonesthathewrites-allwhileplayingthehorse-headfiddle.AlthoughIlearnedthepianosincechildhoodandgrewuplisteningtovariouskindsofmusictomethefolkmusicofInnerMongoliaistheroothesays.Performinginremotevillagesispleasant.Ifeelathomeontheboundlessgrasslandsandthewarmpeopletheremakemefeelfulfilled.ThefirstroundofspringauctionseasoninBeijingendedlastweekbutitfailedtocreatemuchspringintheartmarket.AlthoughtwopiecesofChinesepaintingfetchedmorethan100millionyuanthedeclineintradingvolumeandsalerateshowedadownturnthisyear.Inthe“GrandView:ChinesePaintingHighlight”sessionatChinaGuardian2015springauctionsPanTianshou’srepresentativeworkEagleRockandFlorahitarecordauctionpriceof279millionyuanwhileLiKeran’smasterworkJinggangMountainfetched
126.5millionyuananunexpectedhighinrecentyears.Howeverthetradingvolumefellsto
1.87billionyuanfrom
2.22billionyuaninthesameperiodtheyearbefore.TheHuangchen2015SpringAuctionswhichrecorded
42.5millionyuanintotalsalesexperiencedthesame.Thesectionnumberwentdownto5from12comparedtolastyear.AccordingtoexpertShaoJianwutheartmarketdidnotattractmuchexcitementthisyearduetotheboomingstockmarketandthepersistentproblemsofforgeryandfakedeals.ThetwopiecesofChinesepaintingnotcheduphighpricethisspringduetotheirownvaluenotduetoarevivalinthemarket.Thesuccessfultransactionoftwoworkswithahammerpriceofmorethan100millionyuanonceagainconfirmsthatvaluableandrareworksofhighqualityalwaysearnthelong-lastinghighprice.Chinesepaintingandcalligraphyisstillthepillarofthemarket.Howevertheoverallsalesratehasdroppedslightlywhichreflectsthedemandfortheordinaryauctiongoodshasweakened”saidthepresidentofChinaGuardian’sHuYanyan.Besidestheentryofnewbuyersalsomakescertainchangestothedirectionofpurchasing.Inawordtheoverallmarkettrendisveryunpredictable.AlthoughChinaGuardian2015SpringAuctionshasachievedremarkableresultsitdoesnotmeanthatthemarkethaswalkedoutofthepredicament.Westillhavetowaitforthebigeconomicboomtoinvigoratetheartmarket.”Evensothehotpursuitofsomespecialitemsappearedthisspring.AspecialsessionofChinaGuardianSpringAuctionstitled“FineGilt—BronzeBuddhistImages”achievedagreatdealwithtotalsalesvolumeof
41.89millionyuanand92percentsalerate.The5thShamarRinpocheStatuefrom16-17thcenturyofTibetwassoldfor
5.06millionyuan.TheBeijingChengxuanAuctionsfeaturedalmost2800itemsofcoinsandstampsinthreesessionswithgoodsalerate.TheHuachenAuctionsalsosetaspecialsessionofphotographsundertheconditionoflarge-scaledeclineofauctionsessions.TherewasapalpabledullthudofdisappointmentthataccompaniedthereturnoftheimperialentourageofZhenHuantoherhomeland.ItfollowedacoupleyearsofhushedexcitementasChinesefanswerefedtidbitsabouttheirproudconcubinewhowassupposedtoconquerthehighgroundoftheNorthAmericanmarket.ZhenHuanisofcoursethetitlecharacterofTheLegendofZhenHuana2011televisionseriesthatsweptChinaoffitsfeetandlatertookotherAsiancountriesbystorm.TwoyearsagoitwasreportedthatHBOapremiumcableserviceheadquarteredintheUnitedStateswasgoingtoairitinNorthAmericaaftersomemodification.NowacondensedversionthatprovidesEnglishsubtitlesbutnodubbinghasfinallybeenmadeavailableonNetflixforonlinestreaming.ThisversionhighlyanticipatedasamilestoneinChinasculturalforayoverseashasbeenwidelypannedbyitshomeaudience.RetitledEmpressesinthePalacetheAmericanversionhasbeenshortenedfromitsoriginal76episodesat45minuteseachtosix90-minuteepisodes.Thequickpacingthrewoffmanynativeviewerswhoareaccustomedtoamoreleisurelydaytime-soap-stylenarrativerhythm.ChineseTVstationswouldruntwoorthreeepisodeseveryday.Ididnotfinishthefull-lengthversionandfoundthetruncatedonenotdifficulttofollow.WhatslostIbelievearetheinterestingsetupsandpausesthatilluminatetheChineseartofstorytelling.Muchoftheplotisstillthere.Itistheflavorthatwassacrificed.TheAmericaneditionusestheframeworkoftheEmpressDowagerinhersenioryearsreminiscingatthebeginningandtheendofeachepisodehintingatwhatstocomeandrecappingthekeypoints.Thisdevicenotusedintheoriginalisculturallyunderstandablebutartisticallymediocre.Whatpuzzlesmeisthetwonewsongsfortheopeningandendcredits.TheywerewritteninEnglishbutsungbyChinesewithanuncomfortableaccent.TheywereobviouslydesignedtoappealtoanEnglish-speakingbasebutdonotjibewiththeChinesedialogue.SpeakingofthedialoguetheEnglishtranslationpickedapartbysomeChineseistooliteralformytaste.IcanimagineatypicalAmericanhitbyaflurryofroyalranksaddressesandgreetingsevenmultiplenamesandtitlesforthesameperson.ThefirsthalfhourmustbeaswamptowadethroughverymuchlikemyexperienceofgettingthroughaTolstoytomewithitsendlessinflectionsofnamestransliteratedintolengthyChinese.Iseethechoiceofverbatimtranslationasaneffortforconveyingexotica.ItisfairlycompetentwithnoerrorthatIcoulddetectbutfailstoriseabovewordsorcapturetheessenceofthelanguage.Aculturalproductusuallycrossesovertoaforeignterritoryfirstbyanemphasisonthecommonalities.ButwhetherinsideoroutsideChinathetemptationtosellitforthedifferencesisjusttoogreat.Surethesumptuoussetsandcostumesareabigattractionbutthenarrativetechniquehasbecome-howshallIputit-abitanglicizedwhichisnecessaryforculturalexport.JudgingbytheresponsesthislegendwhichcontrarytotheclaimoftheEnglishtraileristotallyfictitioushasdepartedfromChinabutnotyetlandedonAmericanshores.IamabigfanofRalphWaldoEmersonsessaytitledSelf-Reliance.IfyouvenotyetreaditIstronglyencourageyoutodoso.InthisessaythevenerableEmersontalksabouteschewingthetrappingsofsocietyandfindingonesownpath.Heurgesthereadertofindrectitudeandleadamorallife.Heprofessesthatonlybybeingselfreliantasopposedtorelyingonthegovernmentandbeingdictatedtobysocietycanonebeginleadingadecentandpurposefullife.Heaversthatsuchalifeistheonlylifeworthliving.Iagreewithhim.ThisessaywaswrittenduringatimeofsocialupheavalinAmericaanditisratheroddthatEmersonauthoreditashewasapartoftheuppercrustofsocietyatthetime.Itjustsohappenedthathelookedaroundhimattheindolenceandthewantonnessofthepeopleinhiscircle;hewonderedhowintheworldhecametobelongthere.Indeedhispenningandpublishingthisessaycausedhisexcommunicationfromhighsocietyandalsocausedhimalotoflegaltrouble.Thelegaltroublecameasaresultofthefactthathewasspeakingoutagainstthegovernment.Iliketoreferencesuchtextsfromtimetotimeasanexamplebothofthefactthathistorydoesrepeatitselfandthatthisworldisnotsobigthatwhatappliestoonesocietydoesnotinanywaytouchanothersociety.OnamuchsmallerscaleEmersonsessayaffectsmeverydeeply.Notasanurgingtobecomeselfreliant–Imnothingifnotthat!Inhistextheexpoundsontheideathatonemustgivetheirlifeapurpose.Andthatisthetruetopicofthisentry.Theselastfouryearshavebeensoeasy:teachforagrandtotalofsixhoursaweekandtherestofmytimeismine.SinceIvebeenhereIhavebeentaskedwithnothingmorechallengingthanlearningmystudentsnamesandfiguringoutwhattodowiththemforthebrieftimeeachweekthatIstandinfrontofthem.Idonotconsiderthechallengesoflearningtoliveherepartofapurposefullife.Iconsiderthoseissuesexistentialinnature.OneoftheproblemswithmylifeinAmericawasthatIfeltithadnopurpose.IwenttoworkeverydayandevendidwhatIcouldtomakemycolleaguesworkliveseasierbutIsimplycouldnotdigestthefactthatthatwasmysolepurposeinlife.WithnofamilytosupportIwasthesolebeneficiaryofmyemployment:thepaycheckthebenefitstheincentivesandtherewardswereminealone.Notmuchofapurposeinbeingself-servingisthereWhileIwasastudentIfeltIwasleadingapurposefullife.LearningnewthingsbroadeningmyhorizonsexpandingmylifeexperiencesallgavemylifeazipanddrivethatIhadnotfeltsincebeinginsurvivalmodewhenmykidsweresmall.AftergraduatingcollegeIfeltoddlydeflated…butbythenChinawasonmyhoriz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