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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热议确保公平公正还需细化新闻背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颁布实施两年来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于外界关注的随迁子女异地高考问题,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要在符合一定准入条件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地解决媒体论道让国民就地享受权利异地高考问题其实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延续2003年,国家为解决跟随父母进城务工的孩子们的义务教育问题,提出了“两为主”的政策,帮助他们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成效颇为显著如今,这些孩子刚好到了高考升学年纪,并共同面临在哪高考的难题“异地高考”莫成画饼充饥“异地高考”具体政策的制定,既不能交给地方,也不能交给教育部,而应该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果任凭职能部门闭门造车,那么对于无数流动人口子女来说,“异地高考”不是没有流为“画饼充饥”的可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要求因地制宜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各地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底前出台这意味着,历经舆论的连年呼吁,“异地高考”终于露出曙光,有望从明年起成为现实异地高考准入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依据我国《教育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上述“准入条件”显然不符合这一法律要求,因为要求家长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就涉嫌以“职业、财产状况”来区分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从更为现实的合理性角度审视,上述“准入条件”也有进一步斟酌的余地比如,“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需不需要这个群体”的条件,也缺乏合理性一个城市外来工既然已经在当地长期工作生活、养家糊口,且子女也已随迁了,又怎能说这个城市“不需要这个行业、不需要这个群体”呢难道该外来工的工作生活事实,不足以证明这个城市是“需要他及其工作”的吗退一步说,即便外来工及其所在行业确实是某个城市不需要的,以此限制其子女高考也是合理的,那么当地户籍人员也不幸置身“城市不需要的行业”、“不需要的群体”,那么,是否也应平等地限制甚至剥夺其子女的教育升学权利地高考解释权不应交给地方具有中国特色的异地高考,经过自下至上多年的催促,终见呼应、破题全国人口13亿多,进城务工人员
2.45亿,异地高考之重略见一斑千呼万唤,姗姗来迟,异地高考政策并没有给公众太大的惊喜,仅“解释权”划归地方一举,就可能消解相关政策的正效能异地高考需要更高层面的制度供给,以可行的、有效的制度来破除局部利益矛盾,清除异地高考的种种藩篱,使异地高考早日化为现实异地高考如何因地制宜就异地高考问题,教育部长袁贵仁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了进一步解析此前数日,国办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有关“意见”明确要求,各地随迁子女高考方案应于年底前出台“因地制宜”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理念相关链接教育部为异地高考设三条件家长在流入地有稳定工作、固定住所、缴纳保险及税费考生在流入地读完小学、初中、高中,即学籍在流入地城市异地高考的学生不能超过流入地的承载能力对2000多万随迁儿童来说,异地高考无疑是与他们命运关系最密切的教育政策袁贵仁说,2003年开始,我国允许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
79.4%在公办学校就读,10%是在政府扶持的民办学校就读,其余的在由进城务工人员自己组成的民办学校上学今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文件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之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袁贵仁表示,异地高考有准入条件首先,学生家长须在流入地有稳定工作、固定住所、缴纳各种保险及税费;其次,参加异地高考的学生须在流入地读完小学、初中、高中,即学籍在流入地参加异地高考的学生不能超过流入地的承载能力具体条件将由各地政府出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