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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本公司以发展生产力、繁荣市场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为宗旨,由﹟﹟﹟、﹟﹟﹟、﹟﹟﹟﹟﹟﹟﹟﹟﹟共同出资设立为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决策效率、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国家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股东__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海宁市﹟﹟街道﹟﹟路﹟﹟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皮革服装及皮革制品的制造、__;针纺织品、汽车配件的销售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及其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认缴出资数额其中实收资本1﹟﹟﹟30%人民币150万元人民币150万元以货币出资,并于公司成立前一次足额缴纳2﹟﹟﹟30%人民币150万元人民币150万元以货币出资,并于公司成立前一次足额缴纳3﹟﹟﹟﹟﹟﹟﹟﹟﹟40%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200万元以货币出资100万元,以机器出资10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前一次足额缴纳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1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八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经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可不受此规定限制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其他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__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____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六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3人,由1名股东代表和2名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____、职工大会或通过其他__形式在职工中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设__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__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__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第十七条公司的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6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第七章公司的营业期限第__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八章公司的对外投资和__第__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__,由股东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__的,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参加此事项的表决该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九章财务会计第__一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___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召开新一届股东会定期会议的15日前送交各股东第__二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议第十章其他事项第__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__四条本章程经股东共同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公司章程修改的,自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经公司登记机关予以登记或备案之日起生效第__五条本章程一式﹟﹟份,报公司登记机关1份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