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新金峰纸业应收账款回收管理规定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共计应收账款
2184680.03元/84户,扣除-
53341.60元/13户,实际应收余额为
2238021.63元/71户,为调动业务人员积极性,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公司对2010年底前应收账款的回收根据欠款性质、账龄特做规定如下
一、清欠人员待遇对留守清欠人员实行月薪加提成的计酬办法清欠人员主要负责清__款,同时负责库存物资的处理及留守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月薪每月底与其它留守人员由纸业公司财务统一发放
二、回款提成
1、改制前形成的应收账款共计
543818.45元/29户,按追缴回款额的50%提成,具体客户附表2存在质量纠纷的应收账款共计379821元/10户,按追缴回款比例达到80%以上且账龄在2年以上按实际回款的30%提成;账龄在1年内按实际回款的15%提成;追缴回款比例79%以下按降低回款比例相应减低提成比例具体客户见附表
3、正常应收账款共计1___
381.76元/33户,按追缴回款回款比例达到70%以上且账龄在2年以上按实际回款的25%提成;账龄在1年内按实际回款的20%提成;追缴回款比例69%以下按降低回款比例相应减低提成比例具体客户见附表
三、其它
1、清欠人员外出催款不需派车时报销往来交通费,外地住宿凭住宿__报销但住宿标准每天不得超过50元
2、清欠人员的差旅费、补助、及业务费用与清欠效果挂钩考核,实行按户每季度核算、核发一次,年终找齐
3、提成额按实际回款额扣除差旅费、业务费等费用后计算抵账物资按抵账价值的50%核算本规定从2011年元月一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