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紧急抢救非同型输注管理制度紧急抢救非同型输注和配合性输注的预案及处理措施在ABO和RhD同型血液成分的储存量不能满足紧急输血或未知患者血型的情况下患者因失血性休克致使病情急危重且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时应本着抢救生命为第一原则实施配合性或非同型血液成分制品输注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输血救治主治医师负责填写《输血治疗同意书》、《临床输血申请单》并说明临床输血紧急情况所需血液品种及量随患者配血血液一并送至输血科输血申请单由科主任审核同意后上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可事后补办
1、输血科医技人员在接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后启动紧急抢救非同型输注和配合性输注的程序:
1.1输血科应在10~15min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少白悬浮红细胞O 型红细胞必须正反定型相符并在血袋上标明发血时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血液发出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完成交叉配血试验及不规则抗体并做相应记录
1.2 O型红细胞可输注给AB、A、B受血者;
1.3 AB型血浆或冷沉淀可输注给O、A、B受血者;
1.4 若已经输入大量O型红细胞成分后只有在停止输血2-3周后方可输入与患者同型的血液;
2、紧急Rh D非同型血液输注: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受血者可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交叉配血相合性输血
2.1 在不输血可能导致患者死亡或患者处于严重状态而又无其他方法有效治疗时RhD阴性受血者在无RhD阴性血液成分的情况下如未能检出抗D可一次性足量输注ABO同型、RhD阳性的血液成分
2.2 一旦有RhD阴性血液成分应输注ABO同型、RhD阴性血液成分
2.3但对曾有输血史、未成年女性、育龄女性、有妊娠史或移植后受血者输注RhD 阳性红细胞时应特别慎重避免因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成分导致严重输血反应如不孕
3、输血后管理
3.1输血科及申请输血医师共同对配合性输注和非同型输血的原因、过程和结果应在输血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输血科按规定保留全血及血清样本备查在出库记录单上注明“特殊输血”字样以示区别并签名所有原始记录保存10年
3.
2、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不能输注全血只能输注红细胞红细胞只要求主侧配血相合次侧配血不作要求血浆和冷沉淀可以相容性输注
3.
3、除规定的情形外输血科不得以临床紧急用血的名义采用配合性输血及非同型输血发血给临床科室如有违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由医院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酌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4、在临床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密观察患者的输血情况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予以相应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