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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合同转让与变更的规定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___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七___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___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八十三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___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第八___条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___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第九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___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___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模板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