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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章《个人隐私权大于公众知情权二辩稿》二辩稿【定义、范围】个人隐私权我们再明确一下定义,隐私是指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我们今天来看这两个权利孰大孰小,就要放在一个冲突的平台上去比,这个我们双方也都达成了共识所以不要再讨论公务员财产公示的问题了,因为一个人当他要成为公务员的时候,就已经被视为自愿的公示财产,自愿接受人民的监督这里面不存在当事人不愿大众知道,但大众想知道的冲突所以我们不予讨论公众知情权好,接着我方四辩的那个问题您方认为政府不应该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而公开那些有反社会倾向的艾滋病感染者的个人信息、日常行程等等,可是您方又说为了公共利益,个人隐私权应该做出一定的让步、一定的牺牲所以您方认为公众知情权的限度到底在哪里到底哪些是公众可以知道的,哪些不是还请对方辩友接下来解释清楚【论点】
1.当一个罪犯隐藏罪证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尊重他的隐私权,任他去隐藏罪犯隐藏的罪证是不合法的隐私,损害到了公共利益,法律本身就不保护这样的隐私权所以您方不能拿一个合法的跟不合法的来进行比较
2.非典等医疗卫生事件政府不公开这个医疗事件,不公开患病者的信息,到底是为了保护这些病人的隐私还是为了不引起社会的恐慌如果是为了隐私保护的话,大可以只说发现了在某地发现了几例新病毒,可当时为什么连有关病毒的情况都不公布呢所以其实还是为了不引起恐慌
3.公众人物(代表社会形象,应该收到制约与监督)好,没问题,我们要监督,派一个人24小时全程跟踪录像,不然不放心啊,他们可是有巨大社会影响力的呀,万一表面光鲜,私底下随地大小便呢这对我们的青少年是多么不好的影响啊他们回家了是吧,照跟不误,万一在家里聚众赌博,吸个毒什么的呢我们要实时监控,因为我们是正义的化身,坚决不让他们有一丝一毫侵害我们公共利益的可能我看底下的观众都笑了哦,为什么笑因为可笑,因为荒唐因为这就是一个多数人对少数人实施暴政的行为不能因为他们有可能犯罪,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就公布他们的隐私,侵害他们的隐私权而事实上我们也是坚决抵制这种行为的,因为我们要优先保障个人隐私权谢谢大家【对辩】对官员的回驳(财产公示制度是近几年才出现的,公务员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