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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章《宽恕制度》案例导入
1、xx年4月13日,欧盟对日化巨头宝洁公司和联合利华公司处以
3.152亿欧元(约合
4.567亿美元)罚款,理由是这两家跨国企业联手操纵欧洲市场的洗衣粉价格调查显示,宝洁公司、联合利华公司与德国汉高集团xx年1月至xx年3月合谋操纵洗衣粉价格,涉及比利时、法国、德国、希腊、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和荷兰8国市场汉高作为这起垄断案的“举报者”,依据规定免受处罚
2、xx年,美国对英国航空和南韩航空处以6亿美元的罚款,指控其xx年到xx年期间通过达成同定价格协议,获取高额利润据调查,在此期间英航往返于英国和美国之间每张来回票的燃油附加费从l0美元上升到110美元而促使此次航空卡特尔揭露的主要功臣便是维珍航空和德同汉莎航空它们主动向反垄断局披露燃油附加费卡特尔协议和国际货运卡特尔协议后,承诺对调查提供协助,从而获取宽恕制度的有条件适用
3、xx年欧盟委员会宣布,从xx年到xx年长达xx年的时间里,西门子伙同施耐德、abb、阿尔斯通、阿海珐以及日本的三菱、日立、东芝、富士等总共11家电气巨头,组成垄断卡特尔,在招标中串通一气、抬高价格、瓜分国际市场,已经构成了垄断欧盟委员会开出的罚单总共高达
7.507亿欧元,其中abb公司由于主动向欧盟委员会坦白并揭发了其他公司的罪行,而被免于处罚相关法条我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前言宽恕制度,可以说是一种囚徒博弈,是指通过减免卡特尔成员的相关责任来吸引卡特尔成员主动投案和揭发他人违法事实的一项制度我国《反垄断法》的宽恕制度缺少明确、具体的适用条件本文针对宽恕制度的不同,在区分免除处罚和减轻处罚两种宽恕制度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宽恕制度适用条件的设想正文宽恕制度是指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案卡特尔展开调查之前或之后,违法当事人主动向主管机构报告,提供相应信息或证据,持续、全面地配合调查以及符合法定其他条件时,法律全部或部分豁免处罚的制度依程度不同,宽恕制度可以分为全部豁免和部分豁免全部豁免是指免除当事人本应受到的全部处罚;部分豁免是减轻应对当事人处以的处罚宽恕制度是现代竞争法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发现、查处卡特尔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