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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章《当前司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最高人民法院早于x年制定并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x-xx)》,对x-xx年全国法院的司法改革作了统一部署四年过去了,明年将是二五改革纲要规定的司法改革任务的收尾阶段,法官员额、法官助理等制度也将于明年在广大西部800余个基层法院全面推行因此,全面落实二五改革纲要,加快法院司法改革的进程,总结二五改革纲要的实施情况、基本经验以及明确明年必须完成的改革任务,已迫在眉睫现结合所在法院的工作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当前法院改革尚存在以下问题个别审判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法院改革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片面认为改革是自上而下的,只是遵照上级法院的改革制度落实就可以了,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威慑机制、执行救助机制等尚未建立,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期望与现实情况存在较大差距办公、办案经费紧缺今年4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式实施,执行新的收费办法后,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已大幅下降,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渝财行(x)4号文件规定了基层人民法院人均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巫溪执行最低不少于2—3万元的标准到目前为止,全市其他法院均已落实人均最低经费标准,都高于2万元,该院仅
1.5万标准且未真正落实,全年公用经费仅35万元,人均只有不足4200元,远未达到2—3万元的最低标准,加之今年4月以来受理案件数激增,该院又地处国贫县,绝大多数案件属于就地巡回办案,因山区路况差、车辆损耗大,耗油多,同一案件所需成本比交通发达的地区要高出几倍,目前外欠差旅费、车辆油修费达180余万元,办案人员用工资垫支差旅费的情况比比皆是法官职级、福利待遇偏低,法官职级待遇亟待提高中共中央发出(x)11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委渝委发(x)32号文件,即《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发(x)1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重庆市委组织部渝组发(x)19号《关于贯彻落实市委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适当提高法官职级待遇,法院执行局长、2-3名专职审委会委员应按同级党政机关领导副职配置,落实法官相应的职级现该院一些40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