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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精品文章《扬州市菜篮子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菜篮子”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政府xx年第47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和江苏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围绕实现“十二五”期间市区“菜篮子”工作“1161”目标,财政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市区新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及部分老菜地的完善改造扶持市区蔬菜生产基地发展日光温室、钢架大棚、连栋大棚、智能温室、避雨棚架、食用菌菇房、防虫网、遮阳网、无纺布、喷滴灌、工厂化育苗、无公害生产等设施,扶持市区蔬菜生产基地进行田间道路、沟渠、泵站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市区蔬菜生产基地开展蔬菜产地准出检测和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非生产性支出
二、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市级财政支持的市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由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市、区两级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1、年度建设计划安排每年年初,由市农业主管部门拟定“菜-1-篮子”建设年度计划,会商市财政部门后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
2、“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合同化管理年初项目计划下达后,有关乡镇或园区要根据市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和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合同,报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批复后的项目合同作为项目报账、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三、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分期验收拨付制和区级财政核拨制从对市“菜篮子”基地建设方案批准下达到项目实施结束通过市农业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组织的验收,市财政部门参照财政报账制要求分四次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区财政部门,再由区财政部门核拨至“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所在乡镇财政所或园区管委会具体程序如下
1、年度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后补助资金的拨付年度“菜篮子”工程建设方案经有关领导审批下达后,由区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现场确认开工后拨付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2、年度工程进度达一半后补助资金的拨付年度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达一半后,由区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现场验收确认后拨付30%
3、年度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补助资金的拨付年度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