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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章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解读22日,福建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简称《条例》,为当前福建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新的法律支持给大家整理了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解读,快来看看吧22日下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会上表决通过,这是福建省第一部在人代会上通过的实体法《条例》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xx年10月26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福建者老年人保护条例》同时废止新《条例》共八章七十二条,明确了老年人的基本权利、老龄工作的基本原则要求、工作体制、各方职责统计数字显示,福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从十一五末的421万增加到十二五末的515万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
11.4%增加到
13.41%人口老龄化形势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增加快速,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大量增加,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工作难度加大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根据群众反映,提出了近80件关于养老和老年人问题的建议,内容涉及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养老、养老保险制度等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加大相关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保障老年人权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华在《条例》通过后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1月20日,《条例》草案提交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代表们对《条例》草案给予了充分肯定,普遍认为,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推进福建老龄事业发展,制定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十分必要《条例》从政府责任、家庭责任、社会保障等方面保障了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其中,明确了对特殊老人群体的托底保障对三无老人由政府给予供养、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给予生活和医疗救助,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构建对失能、失独、空巢、农村留守老人的关爱体系,建立失踪老人信息发布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开展照料需求评估,对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给予适当护理补贴同时,《条例》规定,老年人对本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违背老年人意愿,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