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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油加工安全注意事项1 焦油蒸馏
1.1 蒸馏釜旁的地板和平台,应用耐热材料制作,并应坡向燃烧室对面
1.2 蒸馏釜的排沥青管,应与燃烧室背向布置
1.3 管式炉二段泵出口,应设压力表和压力极限报警信号装置焦油二段泵出口压力不得超过
1.6×106Pa
1.4 焦油蒸馏应设事故放空槽,并经常保持空槽状态
1.5 各塔塔压不得超过6×10^4Pa
1.6 洗涤厂房、泵房和冷凝室的地板、墙裙,以及蒸馏厂房地板,宜砌瓷砖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2 沥青冷却及加工
2.1 不得采用直接在大气中冷却液态沥青的工艺沥青冷却到200℃以下,方可放入水池
2.2 沥青系统的蒸汽管道,应在其进入系统的阀门前设疏水器
2.3 沥青高置槽有水时,禁止放入高温的沥青
2.4 沥青高置槽下应设防止沥青流失的围堰
2.5 凡可能散发沥青烟气的地点,均应设烟气捕集净化装置净化装置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停止沥青生产
2.6 不宜采用人工包装沥青;特殊情况下需要人工包装时,应在夜间进行,并应有防护措施 3 工业萘、精萘及萘酐生产
3.1 萘的结晶及输送宜实现机械化,并加以密封
3.2 开工前,工业萘的初、精馏塔及有关管道,应用蒸汽进行置换,并预热到100℃左右
3.3 萘转鼓结晶机传动系统、螺旋给料器的传动皮带和皮带翻斗提升机,均应采取防静电积累的措施;若系皮带传动,应采用导电橡胶皮带
3.4 萘转鼓结晶机的刮刀,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3.5 萘蒸馏釜应设液面指示器和安全阀
3.6 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输送萘及吹扫萘管道
3.7 脱酚洗油、轻质洗油蒸馏塔的塔压,应控制在5×105--7×105Pa之间
3.8 热油泵室地面和墙裙应铺瓷砖,泵四周应砌围堰,堰内经常保持一定的水层
3.9 热风炉和熔盐炉,应设有温度计和防爆孔
3.10 苊汽化器出口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并不得突然升高
3.11 苊汽化器、氧化器和薄壁冷凝冷却器,应设防爆膜薄壁冷凝冷却器出口应设尾气净化装置
3.12 禁止氧化器熔盐泄漏
3.13 输送液体萘的管道,应有蒸汽套或蒸汽伴随管以及吹扫用的蒸汽连接管 4 粗酚、轻吡啶、重吡啶生产与加工
4.1 分解酚盐时,加酸不得过快,若分解器内温度达90℃,应立即停止加酸
4.2 粗酚、轻吡啶、重吡啶的蒸馏釜,必须设有安全阀、压力表或真空表和温度计
4.3 轻吡啶的装釜操作,必须在常温下进行
4.4 吡啶产品装桶的极限装满度,不得大于桶容积的90%
4.5 酚、吡啶产品装桶处应设抽风装置
4.6 分解器和中和器应设放散管
4.7 酸槽应集中布置
4.8 室外贮槽与主体厂房的净距,应不小于6m
4.9 接触吡啶产品的设备、管道及隔断阀类配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 5 粗蒽、精蒽及蒽醌生产
5.1 蒽的结晶及输送宜实现机械化,并加以密闭
5.2 粗蒽生产中,严禁敞开溶解釜入孔加热
5.3 Ⅱ蒽油配渣,必须远离配渣槽进行;水份过大时,严禁配渣
5.4 蒸发器运行时,严禁打开预热入孔盖
5.5 进入汽化器清渣,必须有人监护
5.6 蒽醌生产中,热风温度不得超过350℃,汇合温度不得高于热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