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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基层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局下设办公室,并具体负责指导开展工作
三、行动时间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整治重点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安委〔2020〕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整治重点工作如下
(一)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方面严厉查处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二)消防安全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县消防救援部门做好全县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基层所)
(三)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无证运输矿产资源、砂石行为的查处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四)城乡建设安全整治方面一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将安全发展落实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手段,推动城乡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坚决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管科、政策法规科、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五)自然灾害安全整治方面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其他自然灾害领域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各基层所)
(六)全力做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及本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基层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由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各科室、基层所要立即开展行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科室、基层所要进一步增强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尤其是五个重点安全整治工作方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要进一步切实应用各类监管执法系统发挥新信息化手段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中及时、准确、客观、高效的作用,有效防止非法违规现象反弹;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做好《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防灾减灾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固化长效机制各科室、基层所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及信息报送(涉及的科室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18日前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12月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及时将总结材料汇总至局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并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退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其他地区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地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21年3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2021年7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地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深入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要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