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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学本科专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自身建设的实际需要,促进学校质量、规模、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对我校本科专业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专业办学水平,不断增强专业办学特色,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的等文件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家、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校专业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建设的原则
(一)主动适应原则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形势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专业建设要主动适应这种变化,考虑市场需求和学科、职业发展以及人的发展的需要,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拓宽专业面向,培养既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又具有良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本科专业人才
(二)优势特色原则要提升我校的综合竞争力,在专业建设上必须突出特色和优势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长期以来,教师教育凝聚成了我校发展的优势,学校本科专业建设的优势特色要注意以教师教育为主同时依托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一批有强大后劲的专业
(三)质量效益原则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充分考虑专业结构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积极调整和优化现有部分专业对具有明显特色和学科优势的专业要做强;对竞争力不强且贡献不足的传统专业要加以大力改造、调整甚至停办,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对于一些不能适应市场要求和学生发展需要的专业要进行调整,注重眼前建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在进一步建设好现有专业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的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及学科建设需要,审慎地发展新办专业
二、专业建设的目标
1、根据我校发展规划,近五年内继续完善文、理、教育、历史、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形成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相结合的专业格局,一批重点建设专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在国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严格控制专业规模和办学规模,学校本科专业的数量控制在6个以内,每个专业每年级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社会需求量大的教师教育专业招生数量可适当扩大
3、优先发展教师教育类专业,结合我校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办学定位,在长期以来形成的师范教育特色和优势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加强专业的改造与提升,使得教师教育专业在巩固优势的基础上,不断突出特色
4、高度重视新办专业建设,依托现有的优势学科、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等,不断加强新办专业的教学投入和师资引进,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切实提高新办专业的办学质量,为保证各教学单位集中力量加强新办专业建设,学校在三年内原则上不申请设置新办专业
5、稳固发展非师范专业,加强内涵发展,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提升非师范专业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力争经过5-10年建设,有2-3个非师范专业在省内达到领先水平
6、不断优化学科专业体系,进一步推进传统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的融合在优先发展教师教育专业和积极举办非师范专业的同时注重教师教育专业与非师范专业的互补与融合,努力形成教师教育专业与非师范专业相互补充、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专业建设局面
7、不断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积极改善办学基本条件,在完善老专业的教学基本建设的同时,积极加强新办专业的教学基本建设使一些专业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手段、教学条件等方面有较大改观三年之后,学校按审慎严格的原则,允许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新设置少量本科专业,申报办法如下
1、新设置专业必须具备下列要求:符合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专业设置的相关规定;符合学校发展规划,有稳定的人才需求;应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课程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4)应以相关专业作为依托,具备完成该专业课程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实验技术人员;
(5)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办学经费、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6)申请举办目录外专业,必须组织校外专家组进行相应的论证
2、申请设置程序增设新专业要根据教育部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由学院组织专家论证,提出申请,由学校审定后,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审批(或通过教育厅报送教育部审批)或备案学校每年集中进行一次专业审批各学院申请设置或调整专业应于每年9月15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人才需求论证报告、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基本条件和其他情况
(2)申请表,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
(3)拟增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计划
(4)拟增设专业的任课教师一览表(教师姓名、年龄、性别、职称、学历、所毕业的学校及专业、拟授课程名称);室及实验开出率、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的准备情况报告;
(6)其它补充说明材料学校于每年9月3日前召开会议,对学院提出的专业设置进行审议,审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报四川省教育厅(或通过教育厅报送教育部)审批或备案
四、专业建设管理经四川省教育厅或教育部批准的专业可制定招生计划,按计划招生
1、对于已招生的专业,学校将加强建设,具体建设措施如下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于新办专业,教师编制数量可适当增加;优先引入新办专业的教师;对于转入新办专业的教师,学校划拨专项经费,鼓励其到国内其他高校进修
(2)加强实验室和图书资料建设对实验室设备、图书资料的不足部分,从学校的专项经费中给予适当补充
(3)加强新办专业的课程建设,利用学校教学改革课题立项,支持新办专业发展研究,利用学校教材建设基金,加强课程内容建设与教材建设
2、学校对本科专业要定期进行评估,原则上每3年对各专业进行一次专业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是
(1)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的制定情况;
(2)专业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的制定情况,生源与人才需求情况;
(3)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4)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5)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情况;实践教学的建设情况;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情况评估的方式有自评、互评、学校综合评估与验收、对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学校对新办专业建设的评估验收将分阶段进行通过评估验收,对确实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办学效益好、培养质量高的专业,在招生、办学条件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对某些不具备办学条件、办学质量难以保证的专业,则限期整改对虽具备办学条件但非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专业,则减少招生数量或停止招生
五、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
1、根据专业建设的规划与专业建设目标,学校积极加强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在品牌专业的遴选上要注重优势和特色的原则,重点建设教师教育类专业和有突出优势的非师范专业遴选出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专业,重点进行建设,力争通过3-5年建设,建成一批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的品牌与特色专业
2、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重点建设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教育学、物理学、英语、化学、地理科学、历史学、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等本科专业
3、学校及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品牌与专业建设,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加强经费投入,完善办学条件在教改项目立项、精品课程评选、教学成果奖评选、教材建设立项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向品牌专业倾斜不断推进专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以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六、新办专业建设
1、定期对新办专业进行合格评估对于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专业限期进行整改以1年为限,整改期内限制招生,整改期结束后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停止招生在评估过程中,针对新办专业存在的问题,学校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并督促进行建设
2、学校和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办专业的建设,主要应做好如下工作:1加大经费投入,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均应不断加强对新办专业的教学投入,尤其是经费投入2对于新办专业,学校在教改立项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在同等条件下,新办专业教师申报的教改项目优先立项
七、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