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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院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各地疫情防控物资极为短缺,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确保采购时效、资金使用效益和质量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仅限于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药品、器械或医用耗材,与疫情防控无关的药品或设备采购需遵循政府米购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管理,规范防控物资的第二条防控物资主要指学校新冠疫情管控工作中,上级调拨的、政府统采购的及国内外社会各界和个人无偿捐赠的口罩、药品、橡胶手套、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罩等防护消毒用品,包括和省、市、县拨付的补助资金,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资金第三条以上防控物资在学校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后勤保障组统负责管理、调配和分发第二章防控物资组织采购上级下达的防控物资补助费可用于组织采购以疫情防控为主的各类物资,具体方案由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计财处、资产处协商确定一是要明确采购项目,做好紧急采购预算二是可以采取灵活应用多种采购方式;
(1)多路径筛选供应商为提高采购时效,确保采购质量,可在校医务室合作的供应商中选择也可通过同行推荐或市区疾控中心推荐,也可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选择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参与区域性集中采购
(2)根据紧缺物资和所筛选的供应商,选择适合的采购方式,如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为确保紧急采购的竞争性和公平性,需同时将疫情防控物资紧急采购信息进行公示,并留存采购文件和图片等资料备查
(3)供应商资质审查为保证采购质量,需对供应商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查,包括营业执照、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资料
(4)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间为顺利完成疫情防控物资紧急采购项目,提高采购时效,学校可结合实际在采购方式和程序上作灵活处理,通过协商达成合作凡需购买的防控物资,由各二级单位提出采购申请,经各单位政联席会初审后,报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定第三章分配使用管理采购及捐赠的防控物资由各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报学校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进行分配,分配时必须遵循“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防控物资一律实行无偿发放,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严禁变相收费、变卖、截留防控物资严格按规定用途专项使用,不得平均发放,私自发放,厚此薄彼,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平调或改变用途实行分级管理制度,防控物资发放至校内各单位,由各单位负责统筹安排辖区内的物资调度,优先保障医护人员及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发放防控物资由学校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校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后勤保障组统筹发放,发放时要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各使用单位应建立物资发放台账以备查,确定专人管理,所下发的物资要合理、节约、安全使用第四章捐赠物款接收各界捐赠的各类防控物资,由校友会负责统接收后移交校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款项由校友会接收,纳入学校新冠疫情联防联控应急资金统筹使用接收捐赠物资清单应注明来源、名称、品种、数量、规格、入库时间等内容防控捐赠物资的接收、转运、仓储要严格交接手续,建立台账,造册登记,妥善保管,及时调动带有意向性的捐赠物资,要请捐赠者注明具体要求,并尽量按照其意愿进行分配和运送,一般不得转作它用直接捐赠给相关单位和部门的物资(价值在一万元以内)由相关单位和部门自行接收、分配、使用非意愿性捐赠的防控物资纳入计划,统安排,重点保障,优先保障接受捐赠款物后,要及时向捐赠者出具收据,并发给感谢信捐赠者要求反馈捐赠物资使用情况及效益的由收受捐赠物资的校友会或接受捐赠部门负责报送分配、发放、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第五章监督与处罚在疫情防控防疫物资采购工作中应做到“四个监督”:一是事前监督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消毒用品、防护设备等物资的采购,通过各种形式进行采购前询价,如电话询价、现场询价等组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工作群,做到信息互通,公开透明二是事中监督在到物资采购现场后,严格查看厂家资质、物品名称等信息并索要采购清单、发票等信息,米购程序要符合学校的米购流程三是事后监督米购结束,物资送至仓库,做好监督核对物品种类、数量、规格等信息四是防护监督在疫情防控期间,提醒各工作小组在工作时一定要做好自我的防护提高自身的防护意识,特别是外出采购人员、校医务室值班人员、门岗、车队以及其他与隔离人员有接触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做好自身安全的防护各领用单位必需向学校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计财处、审计部门报送防控物资分发报表,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审计,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及时主动做好公示第十九条防控物资和防控款项有同样的严肃性和严格性在其接收、管理、分发和购置、备办、组织的过程中,凡中饱私囊、贪污受贿、收受回扣、挪作它用,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相关部门从严查办第二十条因责任事故造成丢失或其它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领导人的个人行政责任外,要酌情予以赔偿第二十一条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行为,致使严重影响防控工作,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除追究责任外,应调离工作岗位或按除名处理本办法由成学校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