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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用气平安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标准管理本单位燃气使用及燃气设备管理,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区域内的燃气和燃气设备的平安管理
三、职责
(一)工程部负责检查和处理本单位燃气和燃气设备有关问题
(二)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员工协助工程部查看所管辖区域内燃气和燃气设备的状态
(一)正确安装、使用燃气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工程部确认前方可投入使用燃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O
(二)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燃气施工要求测试
(三)使用的电气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平安隐患
(四)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五)未经试验正式通气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气源(K)除米取防范措施的场所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七)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平安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八)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