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11.1目的证实产品质量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达到量值、使用准确可靠,确保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正确性,需对所用的全部计量器具的配备、检定、校准和维护进行控制
11.2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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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检测部门是本要素的主管部门,对程序的执行负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责任
11.
2.2物资部和技术部对所购计量器具的质量负责
11.
2.3使用单位计量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实施程序规定
11.3控制程序
11.
3.1公司依据立体车库安装、维修、改造的需要,按相应规程选用配备具有所需准确度的计量器具
11.
3.2对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维护等要求实行A、B、C级分类管理,分别由公司专、兼职计量员负责实施
11.
3.3立体车库安装、改造、维修质量检验所用的计量设备必须按《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规定,经有资格的计量检定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超期不确认或确认不合格的计量设备禁止使用,经确认允许使用的计量设备应贴上与确认结果相符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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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使用中发现计量设备技术性能不正常,或对准确度有怀疑时,应送到有确认资格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校准,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若经确认不合格,应对其进行检验、试样的结果重新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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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计量设备的有效确认合格证书必须保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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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检测中心对计量设备统一管理,建立计量设备总台帐,各单位进行计量设备采购、领用、发放、检定、停用、报废、降级等都必须执行《检验、试验和测量管理程序》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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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计量设备的使用环境、保养条件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或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应确保计量设备在搬运、防护和储存期间,其准确度和实用性保持完好,若对计量设备的准确度有怀疑或计量设备外壳有损坏时,必须重新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支持性文件HF/CX-09-2010《检验、试验装置控制管理程序》质量保证手册文件号HF/ZS-01-2010修订/改状态A/0章节号和标题
11.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的控制质量保证手册文件号HF/ZS-01-2010修订/改状态A/0章节号和标题
11.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