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保障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以确保药品进、销、存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准确
二、质量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政策、法令、法规等
2、医药市场的发展动态及新药的市场动态
3、经营环节中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包括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等各个方面
4、上级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的与本部门相关的质量信
5、其他的药品质量查询、质量反映及质量投诉
三、质量信息的收集必须准确、及时、实用、经济
四、建立完善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对异常、突发的质量信息应以书面形式24小时内迅速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及时顺畅传递和准确有效的利用
五、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做好质量信息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信息做到及时传递、准确反馈。